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定技术规定

(试行)

江苏省水利厅

2015年7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

1总则 (4)

2术语 (6)

2.1 河口线 (6)

2.2 外缘控制线 (6)

2.3 管理范围 (6)

2.4 保护范围 (6)

2.5 权属范围 (6)

2.6 管理范围线 (6)

2.7 保护范围线 (6)

2.8 桩、牌 (7)

3依据 (8)

3.1 法律、法规、规章 (8)

3.2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8)

3.3 相关规划及成果 (9)

3.4 相关文件 (9)

4划界标准 (10)

4.1 河道管理范围 (10)

4.1.1 有堤防,无规划要求 (10)

4.1.2 有堤防,有规划要求 (10)

4.1.3 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 (10)

4.1.4 无堤防河道,有规划要求 (10)

4.1.5 特殊情况 (11)

4.2 湖泊保护(管理)范围 (11)

4.3 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 (11)

4.4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2)

4.4.1 堤防工程 (12)

4.4.2 闸站工程 (12)

5洪水分析计算 (15)

5.1 一般要求 (15)

5.2 资料收集 (15)

5.3 设计洪水分析计算 (15)

5.3.1 设计洪水分析计算类型 (15)

5.3.2 设计洪峰流量的确定 (15)

5.3.3 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16)

5.3.4 历史最高洪水位 (16)

6测绘技术 (17)

6.1 一般要求 (17)

6.1.1 施工测绘单位及资质 (17)

6.1.2 坐标和高程系统 (17)

6.2 图幅规格 (17)

6.3 测绘仪器 (18)

6.4 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18)

6.5 界桩测量放样技术要求 (18)

6.6 河道管理范围线图绘制 (19)

6.7 数据信息化准备 (19)

6.8 测绘成果资料 (20)

7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 (21)

7.1 管理线桩(牌)及告示牌的设置 (21)

7.1.1 管理线桩(牌)设置 (21)

7.1.2 告示牌设置 (21)

7.2 界桩编号 (21)

7.3 桩牌安装技术 (22)

7.3.1 管理线桩(牌) (22)

7.3.2 告示牌 (24)

7.4 桩牌存档 (24)

附录A:河道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示意图

附录B:××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控制点成果表

附录C:××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已知点检核表

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线图表示方式

附录E: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界桩、线桩、线牌设计图

附录F: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告示牌设计图

附录G: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牌身份证

附录H: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编写提纲附录I: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测量移位界桩点之记附录J: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成果表

1总则

1.1 为统一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其中河湖包括河道、湖泊、水库,水利工程包括堤防、水库大坝、涵闸和泵站。

1.3 本规定主要针对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关于权属范围的相关技术要求按国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中的划界河湖和水利工程范围为列入省骨干河道名录和省湖泊保护名录中的河湖水库、涵闸站等各类水利工程,包括727条省骨干河道、137个列入江苏省保护名录湖泊的管理范围,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闸站及水库。各市县结合当地河湖和水利工程的管理需求,可进一步拓展河湖管理范围与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河湖和水利工程范围,拓展的河湖和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1.5 本规定对划界的成果数据入库格式做了基本要求,对成果数据的信息化整合和应用另行规定。

1.6设计洪水分析计算对象,主要为缺少设计洪水资料的山丘区无堤防河道、无设计洪水分析成果的水库和湖泊。

1.7 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流程包括编制实施方案、符合性审查、实施方案批复、组织实施、成果抽检、成果验收、资料整理归档、成果移交等程序。

1.8 组织实施应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

1、收集整理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1:10000及以上比例尺的地形图、0.3米精度的正射影像航拍图。

2、以地形图为底图,可辅以高精度正射影像图,采用内外业方式,先进行图上作业,完成管理范围线布置,在一定间隔和拐点处预布界址点;再通过外业,根据设计图纸对管理范围线和界址点现场测量放样,复核成果。

3、管理范围线桩(牌)及告示牌制作与安装。

4、根据实地放样情况,在管理范围线外一定区域利用内业划定保护范围线,形成管理(保护)范围界线及界址点设置平面图。

5、编制划界报告(包括报告书、管理(保护)范围界线及界址点设置平面图、控制点成果表、移位界桩点之记、界桩(告示牌)成果表、界桩(告示牌)身份证),划界报告编写提纲见附录H。

第2、第3流程可同步或交替进行。

1.9 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按照每年下达的实施计划分别编制,其成果为《××县(区)××年度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和相关附件及图件(含电子版和纸质件),以及现场设置的“桩、牌”。

1.10 河湖和水利工程保护范围根据省级以上政府规章、市县人大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市县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等,参照堤防、水闸、水库等工程管理技术规范划定。省级以上政府规章、市县人大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市县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等都未明确保护范围的,本次可暂不划定保护范围。

1.11 对已划界、已埋桩的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进行复核,对不满足要求或不切实际的本次应予以修正,基本满足要求的维持现状。

1.12管理保护范围划界工作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法规、文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2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2.1河口线

本规定中的河口线为河道两侧地面与迎水侧河坡的交线。

2.2外缘控制线

指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或保护范围的外边线。

2.3管理范围

指为河湖水库生态健康、行洪畅通、河势稳定和水利工程安全而划定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区域,包括水文、观测等附属工程设施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生活用的管理区。

2.4保护范围

根据水利工程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水利工程安全保护区作为保护区域。

2.5权属范围

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其主管机关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准并发给《土地使用证》,设立界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2.6管理范围线

指河道、湖泊、水库和闸站工程管理范围的外缘控制线。已进行权属登记的权属范围,比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管理范围大的河湖和水利工程,以权属范围的外缘控制线作为管理范围线。

2.7保护范围线

指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的外缘控制线。

2.8排水沟、顺堤河

沿堤后顺堤向开挖的截渗、排水的沟、河。

2.9桩、牌

划界时现场设置的标志物及宣传警示用的告示牌。“桩”指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县界址标志物,“牌”指各级人民政府告示牌。

3 依据

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5、《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6、《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

7、《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

8、市县人大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市县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

3.2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71-96)

2、《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70-96)

3、《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 44-2006)

5、《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 197-2013)

6、《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8、《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2010)

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 290-2009)

10、《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

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12、《防洪标准》(GB/T50201-2014)

13、《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15、《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CH/T3006-2011)

16、《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测图规范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

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CH/T3007.1-2011)

1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18、《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1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2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2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2006)

2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22、《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修订版)

3.3相关规划及成果

河湖水库岸线利用规划、管理与保护规划、河湖水库所在地城乡总体规划,河湖库相关水利规划,1∶10000及以上比例的地形图,水利普查成果,已批准的水利工程设计成果,水利工程权属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3.4相关文件

1、《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

2、《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

3、其它相关文件

4 划界标准

4.1河道管理范围

有堤防(含堆土区)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山丘区河道,管理范围为满足该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与山丘体交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等。无堤防的平原河道,管理范围为水域、沙洲、滩地及河口两侧一定范围。海堤挡潮涵闸下游河道的管理范围可以延伸到入海水域。

以顺堤河(排水沟)为基准划界的,应以顺堤河(排水沟)外河口线为界(含水面)。

4.1.1有堤防,无规划要求

1、现状堤脚线清晰,以堤脚线为基准划界,需实测堤脚线。

2、现状堤脚线不清晰,外堤肩线清晰的河道,可以外堤肩线为基准确定堤脚线,如用1∶10000 1∶5000地形图为底图的,需修测外堤肩线;现状堤身断面不明确,需通过补测现状断面确定堤脚线,断面间距宜按1千米布置。

3、现状堤防不明显,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因地制宜,确定管理范围线。

4.1.2有堤防,有规划要求

现状有堤防,但堤防未达标,且有经批复、明确了设计断面的规划,可根据规划断面,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4.1.3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

无堤防河道,又无规划要求,山丘区河道按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管理范围;平原河道以河口向外一定距离确定管理范围。

平原区河道如用1∶10000或1∶5000地形图为底图的,需修测河口线。

4.1.4无堤防河道,有规划要求

无堤防河道,且有经批复的河道治理规划,明确了设计断面的,按规划要求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4.1.5特殊情况:

1、堤防堆土区较宽的,以堆土区外坡脚线为基准划定范围。

2、河口线曲率较大的河道,参照现状河势走向或堤防线走向趋势、地形情况和现状情况,通过上下游平顺衔接划定范围。

3、如堤防有缺口、不连续,可通过上下游有堤防段平顺连接。

4、交通、市政、土地整理等建设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有明显堤脚的堤防,管理范围以外堤脚为基准确定,或以堤后排水沟外口确定;交通、市政、土地整理等建设对堤身培厚、培宽后无明显堤脚的,堤防管理范围线划定至少按达标堤防断面确定堤脚范围,再按管理要求划定管理范围线。

5、堤防直接为防洪墙段,根据堤防防洪等级按设计洪水位超高0.5米自墙后虚拟堤防断面,确定管理范围。

河道管理范围示意图见附录A。

4.2湖泊保护(管理)范围

湖泊保护(管理)范围为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区域,包括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湖水出入口,湖堤及其护堤地,湖水出入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

1、除洪泽湖以外的湖泊(水库),已经划定保护(管理)范围的省管湖泊,维持原保护(管理)范围,市县管理湖泊复核保护(管理)范围。

2、湖泊已编制退渔、退圩、退田还湖规划并获批准,且编制了实施方案的,按退渔还湖规划范围划定保护(管理)范围。

3、没有划定保护范围线的,有堤段,划至护堤地外缘;无堤防段,划至设计洪水位外边线,或按市县人大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及市县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划至河口外一定距离。

4.3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

水库管理范围包括水库大坝及其两端山头、岗地一定范围;护坝地;库区水域、岛屿和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区域;水库溢洪河道以及其他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水库溢洪河道以及其他工程设施的管理范围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和市县人大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及市县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确定。

水库库区保护范围为由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管理范围线外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4.4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4.4.1堤防工程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包括堤身,堤内外戗台,防渗导渗工程及堤内外护堤地,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护岸控导工程,水文、观测等附属工程设施及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生活用的管理区。

在堤防工程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以外,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堤防工程保护范围。

有堤防河道、湖泊的堤防背水侧的管理范围线与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线重叠。本次划定有堤防河道及湖泊的管理范围与划定其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一并实施。4.4.2水库大坝

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大坝的管理范围在其两端及背水坡坝脚外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大坝的管理范围。

水库溢洪道以及其他工程设施管理范围按河道有关要求划定。

4.4.3闸站工程

闸站工程管理范围根据闸站工程等级及重要性确定,包括闸站主体工程,上下游引水渠道及消能防冲设施,两岸联接建筑物,上下游及两侧一定宽度范围,水文、观测等附属工程设施及闸站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生活用的管理区。堤防上的穿堤闸站工程,管理范围应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统筹确定。

为保护闸站工程安全,在闸站工程管理范围以外划定一定宽度的范围,作为闸站工程的保护范围。

大中型闸站工程单独划定,小型穿堤闸站工程范围不单独划定,直接归入堤防统一划定范围。

注:⑵按照省水利厅骨干河道划分标准填写;⑹、⑺选填其中一项,⑻、⑼选填一项。

注:⑵按照省水利厅骨干河道划分标准填写;⑹、⑺选填其中一项。

表4-1-2 无堤防的平原区河道(段)划界标准表

注:⑵按照省水利厅骨干河道划分标准填写;⑹、⑺选填其中一项。

表4-2 湖泊划界标准表

注:⑷、⑸选填其中一项,⑺、⑻选填其中一项,⑼、⑽选填其中一项。

表4-3 水库划界标准表

表4-4 大中型闸站工程划界标准表

表4-5 海堤工程划界标准表

5洪水分析计算

5.1一般要求

1、设计洪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计算工作应由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

2、根据工作任务和范围区分无堤防河道,以及湖泊、水库,如已有可靠的设计洪水分析计算成果,可收集整理、直接采用,并注明成果依据;如无可靠的设计洪水计算成果,需进行分析、计算。无设计洪水成果分析计算流程如下:(1)依据分析计算内容,收集整理资料,如缺少必要的资料,应开展调查。

(2)根据流域特点、资料情况,选择设计洪水计算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3)对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确认分析计算成果。

5.2资料收集

1、收集流域和周围相关地区水文资料,应收集水文站设站以来的30年以上的系列资料。

2、收集相关的规划报告、分析评价内容、社会经济发展报告、水利工程报告等。

3、收集整理流域水文调查资料,如有必要,应进行补充调查。

5.3设计洪水分析计算

5.3.1设计洪水分析计算类型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分为以下类型进行设计洪水分析。

1、根据河湖库已有资料情况直接引用水利或有关部门的规划设计成果确定;

2、无规划成果资料的,直接用洪水调查成果作为设计成果;或用实测资料(水位、流量、雨量等)分析确定。

5.3.2设计洪峰流量的确定

1、根据实测资料推算设计洪水

直接移用上(下)游水文站设计洪水资料;

2、无实测资料地区设计洪水计算

根据《江苏省暴雨参数图集(2005年)》暴雨等值线图进行流域、区域设计洪水计算,汇流计算方法依据《江苏省暴雨洪水图集(1984年)》,小流域、山丘区河道可采用推理公式法,平原坡水区和山丘平原混合区采用瞬时单位线法、或总入流槽蓄法,圩区可采用水量平衡法、或平均排除法。

5.3.3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1、直接用实测水位资料统计分析;

2、用调查洪水位作为设计水位;

3、通过水位流量关系,根据河道实测断面资料推算水位。

5.3.4历史最高洪水位

根据实测资料或洪水调查确定。

6 测绘技术

6.1一般要求

6.1.1施工测绘单位及资质

实施划界立桩工作的施工测绘单位应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还需满足《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修订版)的相应要求。

6.1.2坐标和高程系统

在试点河湖及水利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或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经线按测区地理位置选用117°或120°。全面开展工作后,坐标系统应统一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原有资料图件统一转换到相应坐标系统。

高程系统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6.2图幅规格

1、划线工作底图

应尽量采用大比例尺地形图,可辅以正射影像图,应尽量利用现有测绘、水利、国土、规划等图件。

2、图名按河湖和水利工程分别编制。其中,河湖名称为:×××河(湖)×××(区县名称)河段(湖区)管理(保护)范围界线及界址点设置平面图;闸站工程名称为:×××水闸(泵站)管理(保护)范围界线及界址点设置平面图;

3、图幅采用国家标准分幅,地形图编号采用流水编号法,在一个区县内按河道自西向东或从北向南流水编号,按照河道编制图幅拼接表。

4、底图范围边界应满足管理范围线以外20米(平面)以上,或设计(校核、历史最高)洪水位5米(高程)以上,在此范围内若遇到顺河道的带状地物应完整表示。

6.3测绘仪器

1、测图、界线测量、放样可采用GPS、全站仪进行。

2、所用测量仪器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4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1、测区引用的起始平面控制点须为五等以上GPS(GNSS)点或导线点,起始高程控制点须为四等以上水准点。

2、所有引用的控制点需有可追溯的来源并符合相应技术规定。

3、采用GPS-RTK测量控制点时,应采用能控制整个测区范围且分布均匀的不少于3个控制点进行参数转换,平面坐标转换残差应小于±2厘米。RTK控制点测量转换参数的求解,不能采用现场点校正的方法进行。

4、每次作业开始前或重新架设基准站后,均应进行至少一个同等级已知点的检核,平面坐标较差不应大于±7厘米。

5、RTK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CH/T2009-2010 RTK技术规范5.3节的要求。

6.5界桩测量放样技术要求

1、根据测图资料掌握情况,选择先内业的工作方式。

(1)已有1∶2000及以上大比例尺地形图,内业依据堤脚线、堤肩线绘制管理范围线,预布拐点界桩,外业对界桩点位置进行放样测量,并校核成果。对于管理范围线平顺的河湖和水利工程,可仅对界线拐点处预布界桩,其他界桩可外业时现场确定;对于实地变化或高程明显不符(高程相差大于20厘米)的界桩点应实地进行调整并展绘上图调整已划界线。

(2)1∶5000及1∶10000比例尺地形图,应实测或修测堤脚线或堤肩线。

2、界桩点应尽量设置在田块的交界处、田埂边、河塘边、道路边等不影响耕作和通行的位置。界线拐点处应设置界桩,圆弧段应加密以准确反映出界线走向为原则。

3、界桩理论位置在实地因故无法埋设,必须进行横向移位时,应测量出实际位置点坐标,并编制《××河道(湖泊、水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测量移位界桩点之记》注明移位信息。内业在界线图上应将此类移位界桩点作明确标示,并在界桩点成果表中标注。

全国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技术岗位五大员培训简介

全国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技术岗位五大员 培训简介 施工员 施工员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及社会对工程质量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已经成为关系到社会民生的一件大事。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培养全面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人才,是适应现代水利的需要,是工程施工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作比照其他行业的管理工作存在着工程类别多、工作模式不明确、管理责任重大等特点。因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并且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要积极推行全面的施工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完善质量责任考核办法,推行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控制工作。 培训内容:施工员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洪水标准及工程等级、水工建筑材料、施工测量、施工导流与截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爆破、钢筋工程、脚手架与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灌浆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施工、疏浚吹填施工、地下工程施工、砌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结算、水利水电工程验收与评定等内容。 安全员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及社会对工程质量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与质量已经成为关系到社会民生的一件大事。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培养全面的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人才,是适应现代水利的需要,是工程建设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作比照其他行业的管理工作存在着工程类别多、工作模式不明确、管理责任重大等特点。因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并且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要积极推行全面的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

(完整版)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等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专业技术标准,并结合盐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本细则是与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在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省《技术规定》和本细则。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也应符合本规定。 1.3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包括亭湖区和盐都区全部行政范围。主城区旧区是指东至文港路,南至青年路,西至西环路一线,北至新洋港;新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旧区以外的其它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细则。城市规划区内乡镇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共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水域),可以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2.2.4 表2.2.3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2.2.5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 2.2.6 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2.2.6.1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在布置上应相对集中,可按嵌入街坊式布局,宜布置于居住小区主入口处,以方便居民生活,并与一期住宅工程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2.2.6.2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 (GB50180-93)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规划布局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对应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如由于周边已规划建成,且能够满足该项目配套要求的,则该项目可不配建(如综合性幼儿园、综合性菜场等),但建设单位必须向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交纳相应的费用。 2.2.6.3居住用地中必须布置不少于三个用于居民休闲娱乐、文化健身、人员集散的公共活动空间(含公共绿地、硬质铺装),并在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公共活动空间的面积。其用地总面积组团级:按不得少于人均0.4平方米核算;小区级:按不得少于人均0.8平方米小区核算。 2.2.6.4为居住区配套的商业设施规模不应大于总建筑面积的5%。住宅底层原则上不得设置

水利工程管理要点与关键技术

浅谈水利工程管理要点与关键技术 摘要: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葛洲坝、三峡等一大批技术先进、投资巨大、规模宏伟的水利工程的建设为我国的水利建设史上写下了光辉的 一笔。一系列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不仅为我国的人们生活带了巨大的方便,而且也给我国的水利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使我国的水利工程在管理上进一步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及现代化,在施工技术上走上了国际领先行列,取得了“高精尖”技术的跨越式突破。虽然我国的水利建设取得了如此的成功,但在长期的发展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在管理方面,需要得到我们的重视。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关键技术 abstract: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trength,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gained the success that attract worldwide attention, especially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hree gorges in gezhouba dam, a large number of advanced technology, huge investment, the grand scale of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history in china and wrote a glorious. the construction of a series of larg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not only bring great convenience to our life, and accumulated valuable experience, but also to the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in china, so that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 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 )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3、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 时,按平行关系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技术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技术管理 发表时间:2016-10-28T17:26:40.723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16期作者:余鹏汤丁程斌[导读] 摘要:在越来越强调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进步的今天,水电水利建筑的施工也不例外,水利水电工程对社会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每一项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都必然要和相应的技术相联系,同时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本身的一些特点,其对于施工技术及施工管理的要求也是特别的高。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摘要:在越来越强调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进步的今天,水电水利建筑的施工也不例外,水利水电工程对社会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每一项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都必然要和相应的技术相联系,同时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本身的一些特点,其对于施工技术及施工管理的要求也是特别的高。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一、前言 水利水电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如何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二、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技术及管理的作用和地位 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管理建设是水能变成电能的全面的工作平台。一般包括水库(由挡水、排水结构形成)和引水系统、发电厂、其他一些设备等。在水库中高水位的水经过引水系统流入发电厂房,促进水轮进行发电,然后通过升压变压器、开关站和输电线路输入电网。 (一)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技术的作用和地位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水利资源很难再满足人们的需要,为了获得更多的水利资源,我们就要依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来满足我们对水利资源日益增长的需要。 水利水电相对于其他可再生能源来说是一种非常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水利水电给我国带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与影响。进一步说,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成为了促进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创新和发展的直接因素,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技术的创新在整个工程的建设当中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中,最为根本的方面就是施工的技术。在难度较大的重大项目中,唯有技术才能保证其正常完工。在整个施工过程当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施工技术将直接关系到水电的效益和影响。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项目,它是一个在整个水利水电工程当中非常重要的构成元素。换句话说,能否熟练和灵活的掌握并使用各种各样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将直接影响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 只有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充分的掌握并且达到灵活运用,相关的管理工作才可以全面且有效的进行。将密切相关的高技术含量和社会技术用于水利建设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当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才能真正的发挥它的作用,从而在本质上去实现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设的双重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管理的作用和地位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只有硬件技术和资本,却没有管理软件的话,整个建设工程将变得支离破碎。没有目的、没有纪律、没有指挥的项目将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最终也不可能成为任何大型的项目,同样也不会运用于人类。只有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中使用好各种管理设施和整个建设项目的实施,该项目才将真正发挥其作用,并使其拥有一个质的飞跃。因此,总的来说,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技术和管理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只有将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同时做到最好,整个工程才能达到最好。 三、建立现代化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管理和技术 (一)技术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规模较大,施工周期较长,施工工艺也较为复杂,工程质量的要求很高,有着非常严格的工期期限,有着非常艰苦的工作环境,相对更不安全因素也有很多。技术管理是生产技术活动的科学管理和严格的组织,使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进而提高经济效益。 安全是提高工程效益的保障,管理又是安全的核心,效益则是管理的结果。现在的很多企业在管理上都有着很大的欠缺,比如说有的企业缺乏激励机制,使得员工在工作上得不到鼓励;还有的企业过于包容就业制度,使得招收的员工普遍文化程度低、技术素质差。为了加强技术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应执行以下操作。 (1)建立健全技术组织管理制度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当建立三级技术管理工作网,即厂站、车间、班组,要分级别负责管理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建立技术信息收集、事故和故障分析、整合和反馈系统。定期或不定期交换员工间的技术经验、工作总结、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 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加强设备状态、维护及对发生过的故障进行统计分析,从而达到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设备损坏、增加经济收益、减少经济开支的效果。 负责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也应该认真完成机密文件的数据、图表、机组的原始数据(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记录、设计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测试和检验记录,等等)的收集整理工作。特别注意收集在工作面、车间、班组中分散的数据,并认真的将其进行分类汇编,另外,还要建立并健全系统的文档查阅制度。 (2)加强运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管理》、《生产事故调查的实施细则》、《生产管理方法》、《发电厂和变电站通信中断事故处理方法》、《反事故措施计划》、《工作票、票发行系统操作和工作许可系统》等用以满足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操作票、工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做好设备运行记录,纠正操作时的坏习惯。还应当建立分析系统,即通过仪器运行、设备运行记录、检查和操作对各种问题和现象的分析,及时发现各种问题的原因和现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河流观测

第四章河流观测 第一节河道水流观测 一、水文站 水文测站是进行水文观测的基层单位。水文站在地区上的分布网称水文站网。按测站的性质,水文站可分为基本站、专用站和实验站三类。基本站是根据国民经济各方面的需要经统一规划而设立的。专用站是为某项专门目的或某特定工程的需要而设立的。实验站是为了深入研究某种水文现象的变化过程而设立的,如径流实验站、河床实验站等。 水文站应设在事先选择好的测验河段内。测验河段应河身顺直,河床稳定,水流集中,便于布设测验设施。在测验河段上布设测验断面,如图4-1所示。按用途,测验断面可分为基本水尺断面、测流断面和比降断面。基本水尺断面用来进行水位观测,一般位于测验河段的中部,与流向大致垂直。测流断面用于观测流速、流量,可分为流速仪测流断面和浮标测流断面。其中流速仪测流断面通常与基本水尺断面重合;浮标测流断面又分上、中、下三个断面,其中间断面—般与流速仪测流断面重合。比降断面分为上比降断面和下比降断面,分别设立比降水尺,用来观测河流水面纵比降。 此外,在测验河段的岸上应布设基线。基线的作用是,以便于用经纬仪或六分仪测角交会法时,推求测验垂线在断面上的位置(起点距)。基线宜垂直于测流横断面,其起点应在测流断面的延长线上。 二、水位观测 水位是指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 的自由水面相对于某固定基面的高程。 水位是水利工程建设和防汛抗洪斗争 的重要依据。 基面是计算水位的起点。常用的基 面有两种,即绝对基面和测站基面。绝 对基面是以某一海滨地点的海平面为 零点,如黄海基面、吴淞基面等。测站 图4-1 测验断面布设示意图 基面是水文站专用的一种固定基面,属 假定基面,可取当地历年最低水位以下0.5~1.0m处的水面作为测站基面。 此外,有些测站,从水文观测资料的连续性与可比性考虑,将测站第一次使用的基面冻结下来并沿用下去,这种基面称为冻结基面,冻结基面也是水文测站专用的一种固定基面。在实际运用时,要注意各种基面高程的换算关系。 观测水位常用的设备有水尺和自记水位计两大类。水尺可分为直立式、倾斜

江苏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完整版

江苏城市规划管理技术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1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2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城市用地分类 2.1.1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2.1.2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以计人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小城市)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 2.2.4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2.2.5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2.2.6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2.3.1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 2.3.2.1邻接土地己经完成建设或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2.3.2.2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2.3.3城市规划区内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浅谈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技术

浅谈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技术 发表时间:2018-06-21T09:58:33.050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4期作者:李杰 [导读] 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惠州重要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惠州社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何进一步加深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李杰 惠州市水务局惠州大堤南堤管理中心 516000 摘要: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惠州重要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惠州社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何进一步加深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发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解决水利施工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成为现阶段水利工程施工中的主要任务之一。 关键词:水利工程;重要意义;施工管理;应对策略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质量直接决定了水利工程的施工效益和施工质量,惠州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中也仍然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在充分认识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的基础上,要深入剖析问题的存在实际,制定出符合惠州发展实际和水利工程现状的对策措施。 1.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水利工程的本质目的就是合理管控水利资源,并降低洪涝灾害所带来的危害,做好水利工程施工更是有利于提高水利资源的利用效率。近年来,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在全球范围内愈演愈烈,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对水环境问题的解决,大力促进国民经济社会的长远健康与可持续发展,而具体到做好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是极其有必要的。 1.1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是水利工程施工的重要基础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就是为了保证施工的准备阶段工作的有效推进,也就是对施工单位的各种因素和各个环节进行准确全面的把握,从而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施工管理也就是准备和履行投标文件、制定和签订施工合同、加强和完善工程成本预算,并且要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研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进行蓬封重的分配。另外,工程施工管理还包括满足业主的需求,制定施工的计划、明确施工的进度、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借助监理方力量,对水利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1.2是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保障 对于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来说,主要作用就是对水利工程施工提供安全保障,不只是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进行保障,还要保障以后人们生活、生产的用水安全。要对工程的施工人员通过管理来加强其安全施工的意识,对施工安全的重要性有着一定的认识,进而保证水利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可以安全有序的开展。此外,还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工程的施工效率以及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做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进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同时,在水利工程施工的时候,要格外注意环境保护,避免环境污染。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是工程项目的安全开展与运行的坚实保障。 1.3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能更好地保证施工的进度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贯穿整个施工的各个阶段,在这些阶段中最主要的就是通过管理确保水利施工的进度,水利施工的进度关系着施工的最终完成和质量,这也进一步凸显了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在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过程中要对施工的图纸进行严格的审查,要确保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图纸进行,要对施工成本进行控制,要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技术要有一个整体的把握,要通过各种有效的方法减少人员变动引起的施工延误。总之,施工的进度是通过良好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来推进的。 2.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部分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缺乏施工管理意识 尽管现阶段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力度得到了加强,但是仍有一部分施工单位由于缺乏施工管理意识,施工管理的制度不够完善,对施工组织的管理不够很严格,由此产生一些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 2.2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由于缺乏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意识,加之水利工程施工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导致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缺陷,容易产生建设资金分配不合理、成本过高的问题,从而影响水利工程施工的进度。 3.加强水利施工工程管理的对策措施 3.1坚持不断创新,进行科学管理 创新不仅仅是一种手段和方法,而且他是一种思想和观念,要通过改变人的思想和观念来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水利工程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持续进步在各个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的,因此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坚持不断创新,进行科学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可以从制度管理、合同对质量的规定、施工单位自我管理及加强监理等方面进行创新,以业主单位为出发点,进行科学管理,从而提升业主对工程的满意度。 3.2提高监督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安全 水利工程项目,一般工较长,甚至会出现因征地问题导致工程无法顺利实施,施工人员容易产生消极怠工的情绪,对施工的安全与质量也会产生影响。因此,要提高监督管理的力度,使施工人员建立安全施工的意识,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不但是对自身的安全起到保障,还是对工程施工的效率与质量的保证。水利工程的核心就是工程质量,只有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才能更好的发挥施工管理的作用。加强施工质量管理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就是完善施工管理的相关体系,并定期对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做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与安全意识。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的进行解决。举个实例,在对混凝土进行浇捣作业的过程中,振动棒要做到快插慢拔,看到混凝土没有气泡冒出再换位置,操作人员要对施工过程进行总结与分析,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正。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2年6月11日渝府令[2002]第132号文发布 根据2006年2月27日 渝府令第193号文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建设用地 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对外交通用地(T); (六)道路广场用地(S);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八)绿地(G);

(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 地块控制 第六条 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 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九条 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执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但不得大于《表二》中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第十条 建设用地红线图是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附图。建设用地红线图必须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图上必须根据需要绘出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绿化、水系、文物、市政设施保护范围线,并用坐标限定。图上还须标明车辆出入口的方位或位置。 建筑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必须闭合,其面积计算精确到平方米。 第十一条 建筑容积率指地上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  S1 FAR=------ S2 其中:FAR——建筑容积率 S1——地上建筑面积 S2——建设用地面积

水利工程技术管理

一、填空题 1.水利工程管理是以(已建水利工程)为对象,以(水利技术)为基础,以(现代管理科学)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以(确定工程安全)为目的的一门新的管理学科。 2.水利工程技术管理的内容(水库控制管理、用水管理、检查观测、养护观测、防汛抢险)。 3.土石坝常见病害有(滑坡、渗漏、裂缝)。 4.土石坝巡视检查工作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安全鉴定)。 5.运用视准线法测定土石坝横向水平位移时,需构筑“三点一线”,分别指(工作基点、校核基点、位移基点、视准线)。 6.视准线法观测中常用的的仪器设备有(活动觇标、固定觇标、经纬仪)。 7. 土石坝渗流观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坝基渗水压力、渗水量、渗水透明度) 。 8. 测压管主要由(进水管、导管、管口保护设备)三部分组成。 9. 砼土坝和浆砌石坝变形观测的项目主要有(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挠度) 。 10. 正垂线装置由(悬挂装置、无线装置、不锈钢丝、重锤、油箱、观测台)六部 分。 11. 砼建筑物及砌石建筑物基础扬压力观测的仪器设备有(侧深钟、压力表、渗压 计) 。 12. 对于用土石坝灌浆法处理裂缝,人们在实践中总结出了“粉黏结合”的浆液选 择, “先稀后浓”的浆液浓度变换, “先疏后密”的孔口布置, “有限控制”的灌浆压力, “少灌多复”的灌浆次数等先进技术和经验。 13. 土石坝渗漏的危害有(损失蓄水量、抬高浸润线、渗透破坏) 。 14. 土石坝渗漏处理的原则是(上堵下棑)和(防渗导渗)

。 15. 劈裂灌浆的机制为(泥浆劈裂)过程、 (浆压坝)过程和(坝压浆)过程。 16. 土石坝滑坡类型按性质不同分为(剪切型滑坡、塑流型滑坡、液化型滑坡),滑 坡处理的原则是(上部减载、下部压重、上截下棑) 。 17. 增强重力坝抗滑稳定性的措施有(增坝重、增大摩擦系数、减扬压力、减少水平推力) 。 18. 混凝土坝的裂缝类型按成因分为(沉陷缝、干缩缝、温度缝和应力缝) 。 19. 砼土坝及浆砌石坝常用的裂缝表面处理方法有(表面涂抹、表面贴补、凿槽嵌补、喷浆修补) 。 20. 观测资料的初步分析方法有(时间过程统计分析、空间分布统计分析法、相关因素统计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数学模型法) 。 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 临床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医师中医执业医师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 1.4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 90 )执行。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以计人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小城市)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表2.2.3 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2.3 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技术分析

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技术分析 发表时间:2019-04-15T11:17:46.57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6期作者:莫灿荣 [导读] 综上所述,有效控制水利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对于保证水利施工质量和提升施工效率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广西先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南宁 530000 摘要:依现阶段而言,我国各地水利工程的规模都在不断的扩大,而与之有关的水利施工手段也在逐步达到健全。但是不应忽视,水利施工现场本身处在特殊性较强的当地土壤以及当地气候状态下,从而在客观上增大了管理整个施工现场的难度。由此可见,针对水利施工现场尤其有必要致力于强化现场管理,运用因地制宜的思路与方式来展开综合性的水利施工监管,以此来达到最优的水利施工成效性并且保障施工安全性。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技术 1水利工程管理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建设之一,其发展在我国有着不可取代的位置,为了能够保障水利工程可以顺利的完工,一定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控制,提高管理水平,这样对整体的水利工程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来讲,控制水利工程质量,可以提高各个环节的建设效率,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周期,同时还是在施工过程中防止各种问题的出现,确保施工中能够避免相应的安全隐患,以此有效地提高整体的施工效率和质量。对于社会来讲,保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可以让其为人们创造更多的价值。 2 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技术 2.1全面做好前期性的水利施工预备 从前期开展的各项施工预备角度来讲,关键在于筹备当前水利施工必需的各类物资、人力资源以及施工资金等,确保做好妥善的前期施工预备。与此同时,技术人员有必要给出相应的水利设计图纸,并且拟定可行性较强的水利施工规划。针对各类必需的施工设备来讲,应当做好妥善性的设备养护以及设备检测。在此前提下,关于各类建材也要做好综合性的收管工作以及采购审核工作,确保能够录入详细性的产品资料与产品信息数据。 2.2 水利工程现场施工的生态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技术与经济活动,具有建筑场所固定、耗用资源多、施工协作性高、费用投资大、建筑周期长以及自然地理因素影响大等一系列特征,所以在水利工程现场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水利工程现场施工面临各种风险问题,从而为其实际的施工项目管理带来一些不利因素。水利工程现场施工的生态管理主要是针对工程建设中涉及到众多社会主体与多变自然因素可能受到的制约,进而从物质条件与技术条件几个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证水利工程现场施工中人力、设备、材料、工艺、技术以及信息等资源可以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在具体的水利工程现场施工生态管理过程中,应该提高对建筑周边环境保护的重视,避免现场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污染或者破坏,促进水利工程现场施工的生态管理目标的实现。比如:对水利工程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渣进行严格的科学化处理,贯彻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各项法律规定,严格遵循现场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对现场施工的环境展开动态管理,从而有效预防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等生态问题的出现。 2.3严格把守材料质量关 材料是水利工程施工中重要的因素,所以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的掌握材料的情况。在材料质量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因为水利工程单位承建过程中的材料都是统一采购,采购人员需要了解实际现场的情况,通过实际选择更加适合的材料,以此确保施工能够顺利进行。再者,在接触到新型材料的时候,需要将这些特殊型材料进行实地实验,当实验达到合格标准,才能够进行使用,以此避免施工过程中因为材料问题而影响整体进程。其三,在材料管理中,确保现场材料都能够达到标准,管理人员应该对现场材料进行抽样检查,杜绝一切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到施工现场。例如:管理人员在材料进库的时候,应该检查材料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合格证、数量等数据,确保材料能够符合施工标准,若是在其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则不能够让材料进入到施工现场,从而避免因为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以此,控制好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的质量,让施工中不再因为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整体施工进度,增加成本。 2.4做好现场的质量监管工作 在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质量生产责任制度。同时需要将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施工方、审计方等作为主体纳入到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中来,并且实行动态的管理措施。在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中,建设方是主体建设单位,也是质量管理的主体所在。因此必须要明确水利工程现场各参与方的质量管理责任,分清权力与职责,做好业务上的划分,建设方需要具体负责各个参与方对于施工现场质量的监管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参与各方应该积极配合建设方参与质量检查,在尽可能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采用新的工艺与新的生产技术新的材料,提升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建设优质工程提供有效保障,同时需要加强现场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2.5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首先注重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意识,这样才能够全面的将安全管理实施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再者,完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通常情况下,很多安全管理人员都是身兼数职,这样人员无法集中进行安全管理,对此,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明确管理人员的自身职责,当施工地点出现安全隐患或是事故的时候,就能够找到相应的责任人,当管理人员认识到这点的时候,自然就会将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放在了面前。例如:在施工现场,应该设立安全警示牌,在施工周围设立显著的安全警示设施设备,提示人员在施工或是路过人员需要注意的事项。同时,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进行之前也应该将安全注意事项转述给施工的工人,让其了解安全的重要性。 2.6水利工程现场施工的质量管理 ①应该明确质量管理的标准和目标,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深入分析,笔者将水利工程现场施工的质量管理目标总结为以下四点,即:满足效用需要、保证结构牢固、造型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外表美观性。②应该提高对水利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结合水利工程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与建设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工作,在明确掌握材料供应商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从可靠的供应商手里采购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来源:规划局发表日期:2015-02-18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坐标系应当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高程系应当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和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 第四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设计导则的要求。 第二编规划编制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规划编制应当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有利于发挥规划的引导、统筹、调控等公共政策作用。 第六条本规定的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八条编制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九条规划成果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具体的格式规范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十条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一条总体规划是指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城乡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特定功能区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一般由辖区规划和城区或者镇区规划组成。 编制总体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方案阶段。 第十二条编制总体规划前,应当首先进行下列专题研究: (一)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即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调控内容,包括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发展定位,即根据城市区位、资源环境状况、现状发展水平以及国家的政策要求,科学分析研究城市发展方向、途径和功、 (三)人口规模及空间分布,即根据现状人口规模以及城市化发展水平,分析影响人口规模的因素,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采用多种方法综合预测未来的人口规模以及构成;

江苏省省属水利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属水利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省属水利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水闸、抽水站观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厅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的各类省属水利工程。 第三条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是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基础工作,省水利厅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省省属水利工程观测工作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厅属管理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观测工作业务指导和具体实施,各水利工程管理所负责所管水利工程观测任务的实施和观测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四条观测工作从实施准备起,管理单位应按年度建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卡”,根据相关内容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观测任务实施计划。实施过程中及时记录整理观测任务的实施、观测资料的审查和整编情况,收集整理实施现场和观测设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图片。年度观测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完成“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卡”,并及时上报和归档。 第二章观测人员 第五条管理单位应根据《细则》要求,明确观测工作负责人,加强观测人员技术培训,提高观测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认真做好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指定正式在编的技术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观测工作资格证书的承包人实施完成观测任务工作。 第六条观测工作负责人职责。 (一)编制观测工作年度计划,并及时组织完成观测任务的实施; (二)编制和审核观测成果,及时发现和报告水利工程出现异常情况; (三)确保观测资料数据和观测成果的准确、真实和连续性;发现观测资料数据和观测成果有误,应当向观测人员指出,要求核实或者重新观测; (四)对于掌握的观测资料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漏或谋取私利; 第七条观测人员职责 (一)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江苏省水闸、抽水站观测工作细则》规定,保持观测工作系统性与连续性,确保观测资料成果真实、准确和符合精度要求。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用地和建筑分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2017年

目录 用地和建筑规划管理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 2.1 建设用地性质及兼容 (2) 2.2 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控制 (2) 2.3 建设用地规划控制 (10) 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13) 3.1 建筑间距 (13) 3.2 建筑退界 (18) 3.3 天府广场中央商务区建筑规划管理 (22) 3.4 天府中心中央商务区建筑规划管理 (25) 3.5 建筑形态及其他管理要求 (26) 第四章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 (30) 第五章附则 (34) 附录一名词解释 (35) 附录二计算规则 (39) 附录三建筑间距图示 (41) 附录四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42) 附录五成都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规定 (44) 附录六城市建设用地分类 (46) 附图一:成都市中心城区形态分区图 (50) 附图二:成都市天府广场中央商务区、春熙路片区及天府广场范围示意图 (51) 附图三:成都市天府中心中央商务区范围示意图 (52) 附图四:成都市中心城区“四边”控制要素示意图 (50)

用地和建筑规划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 1.0.1 条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成都市(以下简称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 1.0.2 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本分册为用地和建筑规划管理部分。 第 1.0.3 条根据中心城区不同区域特点划定不同城市形态分区,在城市形态分区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进行建设时应当符合所在城市形态分区的规划控制要求。 第 1.0.4 条城市建设应以城市设计为重要手段,提升城市品质,强化精细化管理。在城市重点地区强调以城市设计为规划管理的核心和原则。 第 1.0.5 条已编制片区城市设计且已将容积率指标落实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片区(环城生态区除外),应按照本规定要求,结合片区实际优化完善片区城市设计,并将主要规划指标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管理。环城生态区按原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 1.0.6 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规划控制指标及要求与本规定不一致时,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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