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无标准之美从美的主客观性谈话语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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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主观的四辩稿

美是主观的四辩稿

美是主观的四辩稿四辩陈词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在座各位,大家晚上好,对方辩友旁征博引,谈古论今,预想告诉大家美是客观的,但细细品来,却让人难以信服。

首先,对方辩友总是理解稍有偏差,我方从不否认物体的属性是客观存在的,这是没错的。

可是,属性不等于美啊,物体的属性是无所谓美丑的。

其次,对方辩友强调美在大多数人心中甚至整个社会上都有一个标准来判断是否为美,即美是客观的。

可我想说的是,美的标准即使是客观的也不代表美就是客观的。

在不同时期美的标准也可能由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进行比较。

绵绵细雨终究没能挡住春天的脚步,春天,如期而至。

“春日迟迟,卉木萋萋”,“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当人们正陶醉在满园春色时,满怀爱国热情的杜甫却在揪心着“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恨时鸟惊心。

”当孟浩然吟唱着“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时,《江南春》中的杜牧已经在感叹朝代的兴衰存亡,“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一样的春天,不一样的时间,不一样的空间,不同的诗词文人口中,竟汇集出如此各异的美丽。

其实我们不必惊叹,也不必讶异,一切的美丽因为人的赋予而更显精致,更有韵味。

美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

从古至今,人们都在不断的发现美,创造美,不断的探求着美的真谛。

美,到底是什么?是八百里长城的雄伟壮阔,还是苏州园林里的淡雅闲致;抑或是曼妙黄沙中敦煌的神秘面容。

又或者什么都不是。

美,只是一种意境,一种臆想。

撇开辩题,单纯的享受美的过程,或许你会突然间恍然大悟,美,其实无处不在。

和谐的地球,和平的世界,我们正处于一个美的世界,继续着美的传承。

谢谢!。

美丑标准辩论辩题

美丑标准辩论辩题

美丑标准辩论辩题正方,美丑标准是相对的,取决于个人审美观念。

美丑标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取决于个人的审美观念。

每个人对美丑的看法都是不同的,因此很难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

正因为如此,美丑标准应该是灵活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

首先,美丑是主观的。

每个人的审美观念都受到个人经验、文化背景、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比如,东方人和西方人对美的定义就有很大的差异。

在中国,瓷器被认为是美的象征,而在西方,雕塑和油画更受欢迎。

因此,美丑标准应该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

其次,美丑标准是多元的。

随着时代的变迁,美的定义也在不断改变。

比如,在古希腊时期,丰满的身材被认为是美的象征,而在现代社会,瘦弱的身材更受欢迎。

因此,美丑标准应该是多元的,能够包容不同的审美观念。

最后,美丑标准是自由的。

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心中的美,而不应受到外界的限制。

正如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说,“美是一种态度,一种对生活的热爱。

”美丑标准应该是自由的,能够让每个人都能够找到自己心中的美。

综上所述,美丑标准是相对的,取决于个人审美观念。

因此,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审美观念,不应该强加统一的标准。

让美丑标准变得更加灵活、多元和自由,才能让每个人都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美。

反方,美丑标准是客观存在的,受到文化和社会的影响。

美丑标准并不是完全主观的,它受到文化和社会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

虽然每个人对美的看法有所不同,但是美丑标准的形成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

首先,美丑标准受到文化的影响。

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审美观念,它们塑造了人们对美的认知。

比如,中国古代的文人雅士对清新脱俗的美情有独特的追求,而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则更加崇尚人体的完美比例。

这些文化传统对美丑标准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次,美丑标准受到社会的影响。

社会的价值观念和审美趋势对美的定义产生了重要影响。

比如,在当今社会,媒体和广告对美的标准有着巨大的塑造作用,塑造了人们对美的追求。

这种社会影响使得美丑标准并非完全主观,而是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美学标准辩论辩题

美学标准辩论辩题

美学标准辩论辩题正方,美学标准是客观存在的,有其普遍性和规范性。

美学标准是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总结,具有普遍性和规范性。

在文学、艺术、建筑等领域,人们对美的追求有着共同的认知和评判标准。

例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美是一种普遍的、永恒的、不可变的东西,是一种超越个人情感和主观意志的客观存在。

因此,美学标准是客观存在的,有其普遍性和规范性。

另外,美学标准也是可以被科学验证和论证的。

通过心理学、生物学、神经科学等学科的研究,可以找到人们对美的共同认知和评判标准,从而证明美学标准是客观存在的。

比如,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美是人类内心深处的欲望和冲动的映射,而这种欲望和冲动是普遍存在的,可以被科学研究和验证。

反方,美学标准是主观的,因为美是因人而异的,没有统一的标准。

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个人情感都会对美的认知和评判产生影响。

比如,中国古代的美学标准与西方的美学标准就有很大的差异,中国古代强调“中和”、“含蓄”、“深沉”,而西方则强调“明快”、“奔放”、“个性”。

因此,美学标准是主观的,没有统一的标准。

另外,美学标准也是历史变迁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美学标准也在不断变化。

比如,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人们对美的认知和评判标准与中世纪时期有了很大的变化,这就说明美学标准是历史变迁的,没有固定不变的标准。

在此辩题中,正方和反方都可以引用柏拉图的名言“美是一种普遍的、永恒的、不可变的东西”,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同时,正方可以引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来证明美学标准是可以被科学验证和论证的;反方可以引用中国古代的美学标准与西方的美学标准的差异,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美是主观感受辩论稿

美是主观感受辩论稿

美是主观感受的辩论稿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美,一个让人心生向往的词汇,它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

然而,关于美的本质,却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独立于人的主观意识之外;另一种则主张美是主观感受,源于每个人的内心体验。

今天,我站在这里,坚定地主张美是主观感受。

要论证美是主观感受,首先要明确,美并非固定不变的实体,而是随着每个人的体验和感知而变化。

正如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对美的理解和感受都独一无二。

当我们说某物是美的时,其实是在表达我们个人的感受和认知。

以艺术为例,艺术作品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但它们所呈现的美感却因人而异。

一个人可能会被一幅画作深深打动,而另一个人却可能觉得它平淡无奇。

这是因为美的感知取决于个人的文化背景、审美观念和情感体验。

这种主观感受的差异正是艺术的魅力所在。

再比如自然风光,同样一片山水,在有的人眼中是壮丽的美景,而在另一些人眼中可能只看到普通的自然景观。

这是因为不同的观察者带着不同的情感和经验去观看,从而产生不同的美感体验。

另一方面,即使在相同的环境中,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美感体验。

例如,面对同一朵花,有的人可能会感受到它的美丽和生命力,而另一些人则可能对它无动于衷。

这恰恰说明美的感知是主观的,与个人的感受和认知密切相关。

综上所述,美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概念,而是每个人独特的、主观的感受。

我们不能将美简单地归结为客观实体,而应该尊重每个人对美的独特认知和感受。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美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让我们敞开心扉,拥抱那份属于每个人的独特美感吧!以上就是我对于“美是主观感受”的观点论述,谢谢大家的倾听。

美是客观存在的一辩稿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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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客观存在的一辩稿作文600字•相关推荐美是客观存在的一辩稿作文600字谢谢主席,观众以及对方辩友。

今天我方的辩题是美是客观存在。

美是一种自然属性,只不过被人类冠以了美。

人们的精神活动离不开物质活动,精神产品离不开物质载体。

对于美,不只人对这样的属性有所反应,不同物种对美都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只是作为人,我们只能理解自己对美的感受,因为那是我们的定义,不能理解其他物种对美的感受,并不代表不存在。

由此可见,美并非是人的主观感受,它只是客观存在,然后被我们感受而已。

以下是我们的论点:一:美是固有属性的。

我们说美是客观存在,是因为它不会因为人的意识而消亡,却能因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不管有没有人的存在,极光的美都不会荡然无存。

而此时此刻,我们所研究的美,追究其根本,都是物质的一种美的特性。

二:美并不等于美感。

因为客观存在的美引发了人的美感,而不是人主观的'美感创造了美。

从字面上看,美只是我们人类定义的一个名词,正如同对桌子椅子的命名一样。

如同哲学中所说,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美感就是一种意识,而美,就是使美感成为主观映象的客观存在。

三:美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影响美的标准趋同。

由于美能感染人的主观,所以它推动了社会形成一种大众化的审美。

比如说黄金分割比例,一开始我们并不知道,协调而标准的美就是黄金分割比例,而是黄金分割比例的协调和标准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样的美使我们产生愉悦的感受,我们才觉得这样很美,继而为这种美命名黄金分割比例。

并非是因为我们凭空就创造出了这种美。

因为美的客观存在,所以这样的感染力对我们造成或深或浅的影响,我们才会达到一种审美的标准的趋同。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美是客观存在。

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存在

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存在

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存在正方:主席,评委,大家好!到底是客观存在的美决定了人对美的感受呢,还是人的主观感受创造了美?今天我们双方辩论的人在这里辩论就是为这千古难解的美学难题。

如果说美是主观存在的话,那就是说,今天美的存在与否完全由个人主观意念而决定的,但我方今天就是告诉大家美的存在有它一定的规律,就因为这不变的规律,因此美的存在不与人,个人主观意念而改变,这就是我方的观点,美是客观存在的。

美是一个事物或行为的特质,它有着3个特性,也就是:第一形象性、第二感染性、第三共利性!形象性指的是一个事物要发挥它的美,它就必须拥有一个具体的形象或形式;第二它也必须拥有一个感染性,让人们能够引起本身的欢愉或喜爱的感觉;第三它也必须拥有一个功利性,能够给人精神及物质上的好处,例如进化及实用等等。

由于美的存在,必须以这3个特性作为**,因此也就产生了一个客观的规律,而由于要用这个客观的规律去衡量,对方又怎么能够说这是主观感受呢?除此以外,美的3个特性也是独立于的人的主观意念之外,人的主观感受不能改变这3个特性的规律。

在欣赏的规程中,主体与客体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只能是感受与被感受的过程,是客观存在的美引起了人的美感,而不是人的美感创造了客观事物的美。

美不与欣赏者的个人的主观意念而改变,金字塔的美始终存在于金字塔本身,没有人去欣赏金字塔,但是金字塔的美却也是千古地流传下来啊!它的美如果说一定要有客观规律,那就是说我们以我们个人的主观喜好来作为标准的话,那么千百个人就有千百个不同的标准,请问这又和没有标准有什么分别呢?当然,一个事物的美和丑,对不同的人来说可以有不同的美感,那么种种不同的美感起源于个人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审美观念以及个人不同的修养而决定的,当然我们可以去欣赏美,发现美,并且可以用美的规律去创造它,但是惊人地却不能够取消美,或否定美的存在。

如果说美是主观的感受的话,那我就不明白了,人类一直追求的“真善美”等等伟大的目标,不完全没有意义吗?因为它们因人而易,随时改变啊!法国美学家罗斯就告诉我们,不管有没有人,罗浮宫的美不会因此而荡然无存!指出的不足:一、离题!二、人是怎样去审美,而不是我们今天的题目!三、美和善不能合起来谈!反方:谢谢主席,各位好。

美是客观存在的 辩论赛问题

“美是一种客观化的快乐”在《美感》一书中,桑塔亚那主要讨论了“美的性质”、“道德价值和美学价值的差别”、“形式”、“表现”、“美感”等美学中的基本问题。

在这部著作里,桑塔亚那试图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美学体系,并将美学与伦理学作了严格的区分。

在桑塔亚那看来,世界上万事万物原本无善恶之分,就价值而论,这个世界对任何人都非善非恶。

价值是人类意识的衍生物,虽然物质世界并不依赖人的意识而存在,但对人来说,世界只有显现其价值才有目的或发展。

人们对世界的判断有非理性也有理性基础,于是就有了人类对现象世界的爱与憎。

桑塔亚那继承了斯宾诺莎和休谟的观点,认为我们对世界的好恶,从本质上说是非理性的。

事物之所以好,是因为人们对它们的偏爱。

桑塔亚那认为,审美判断通常是积极的,主要是对善的感受,道德判断则基本是消极的,它往往是对恶的感受。

对于桑塔亚那来说,美是积极、本能、对象化的快感,或事物性质的快感。

在他看来,如果某一事物不能给人以快感,它就肯定无美可言。

世界上绝对不存在某种所有人永远无动于衷的美。

美就是一种“客观化的快乐”。

“从本质上讲,美就是一种愉快”。

桑塔亚那试图从知觉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不同现象的形式引起的快感和不快。

他认为,对称是美学形式的最好例证。

对称使混乱芜杂的东西外表上变得和谐有序,因此,对称往往能够使混乱芜杂的东西获得一种多样性的统一,并能使人从中得到愉快的美感。

多样性的统一是一种美,而统一的多样性也同样是一种美。

例如,“星空向我们呈现出一幅有无数相似物体的画面,天空布满了复杂的物体。

但是它们不是浑然一体,因为每个客体都保留(或至少是以保留)它的个别性。

构成天空的材料为天空向我们展示的美增色,黑暗的天空繁星闪烁,因而形式和实体完美地融为一体。

”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桑塔亚那美学思想的包容性、丰富性及其辩证思维色彩。

在桑塔亚那的美学体系中,“表现”无疑是一个关键词。

在这里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处在一种彼此影响、双向建构、互联互动的辩证关系之中。

美是没有标准的

在当代,美是没有标准的。

哲学上对“美”的阐释最重要的就是康德的观点,康德关于“美”有两个观点,首先,承认“美”是具有普遍性的;其次,康德提出了“崇高”或者“宏伟”的概念。

从康德开始,大自然的美可以跟艺术的美去比较。

而在比较的基础上,康德认为大自然的美甚至高于艺术的美。

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现代派诗人波德莱尔发表了他的作品《恶之花》,这一作品被誉为法国“伟大的传统业已消失,新的传统尚未形成的过渡时期里开放出来的一丛奇异的花。

”他再次强调“为艺术而艺术”。

等到二十世纪,“美”这个概念遭到巨大的破坏,各种当代艺术的做法,都明显的体现对所谓传统的古典美的冲击和颠覆。

在当代社会,美并没有标准,因为所谓的标准都是人的感官给人的桎梏。

美是客观存在 自由辩或攻辩问题

自由辩论:1,对方辩友说来说去都是在说对美的认识问题。

事物有其基本的属性,而对事物的认识是外在的评判。

如果客观事物没有美这种客观属性,那么为什么人能够认识到客观事物的美丑?对方辩友能够解释下么?2,对方辩友,您认为美是由意识产生的?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您意识的幻想么?美女都是您幻想出来的?3,(反)这么说吧美是一个词不是名词也不是动词是人们用来形容一件事物的这个。

(正)美怎么不是名词和动词呢?请问beauty翻译成什么呢?“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这个美是形容词么?4,如果美不是客观存在,那么人们是怎样认识它的呢?对方辩友不会是想告诉我们,人类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美吧?5,对方辩友认为,您认为客观事物可以靠您的主观意识来改变,那么请问桌子是您的意念生产的吗?6,对方辩友,一定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才是客观存在么?我做了一件好事,救了个人,难道要好一个给您看么?7,美的标准问题。

同样是家电,做电冰箱和电视机的标准就不一样,您能说电冰箱和电视机是人的主观感受,不存在的吗?再请问,请问一切客观事物都有标准么?对方辩友你我将来的女朋友都客观存在的吧,但对方辩友咱们要不要统一一下找女朋友的标准呢?:可以啊,1、女的2、活的3、人类。

这是最起码的标准,然后您关于美最起码的标准在哪里呢?(正):既然对方辩友这么说,那么我方一辩已经告诉您了(巴拉巴拉)8,(反)狗吃骨头这种生理需求也能说美吗?(正)当然,狗需要肉骨头,吃了能得到满足,这便是美嘛。

如果连自我生存的需求都得不到满足,这个世界的美有从何而来呢?9,西施这个曾经存在过的没人现在不存在了那是否她以前美,现在就不再美了呢?10,请问对方辩友,狼牙山五壮士(你们要是觉得这个俗的话就自己想一种行为)得行为美不美呢?11,对方辩友认为善不是美,苏妲己虽然心肠邪恶,但是外表也很美啊,那为什么中国古代不是五大美人呢?12,今天我没有感受得到北极的冷是多冷,但是我能说这个冷就不存在吗?美是主观意识对客观存在的反映,物质决定意识,如果没有美这个客观事物,那么就不会存在主观的美。

美学标准辩论辩题

美学标准辩论辩题正方辩手:美学标准是客观存在的,它是人们对美的共同认知和评价标准。

美学标准的确立是为了引导人们对美的认知和欣赏,促进艺术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首先,美学标准的确立有利于维护社会文化的稳定和发展。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没有共同的美学标准,艺术作品的评价将会变得混乱和随意,导致文化的多元化和碎片化,最终可能导致社会文化的混乱和动荡。

其次,美学标准的确立有利于引导艺术创作和传播。

艺术家们在创作作品时,可以根据美学标准进行创作,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提高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影响力。

最后,美学标准的确立有利于引导观众的审美观念和品味。

通过美学标准,人们可以学习和了解美的本质和规律,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和品味水平。

反方辩手:美学标准是主观的,它是受到个人、文化、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

美学标准的确立是对艺术作品的一种规范和束缚,它可能会限制艺术家们的创作自由,导致艺术作品缺乏创新和个性。

首先,美学标准的确立可能会导致艺术作品的同质化和模式化。

艺术家们在创作作品时,可能会受到美学标准的影响而失去了创作的激情和个性,导致作品缺乏新颖和独特之处。

其次,美学标准的确立可能会限制艺术作品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如果所有的艺术作品都要符合同一套美学标准,那么就会限制了艺术作品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导致艺术作品缺乏丰富性和多元性。

最后,美学标准的确立可能会导致观众的审美趋同化。

如果所有的艺术作品都要符合同一套美学标准,那么观众的审美品味和趣味可能会变得单一和僵化,导致审美趋同化的现象。

在这个辩题中,正方辩手可以引用著名美学家康德的名言,“美是一种无私的享受”,强调美学标准的确立是为了引导人们对美的认知和欣赏。

同时,可以引用著名艺术家梵高的案例,说明美学标准的确立有利于引导艺术创作和传播。

反方辩手可以引用著名哲学家尼采的名言,“没有规则的美术,就像没有规则的语言一样,是无法想象的”,强调美学标准可能会限制艺术家们的创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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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无标准之美从美的主客观性谈话语权的问题
摘要:历代关于美的主、客观之争,众说纷纭。

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实际上是有关话语权的问题。

坚守客观说,认为美是有着客观标准存在的,有种话语霸权在里面。

以一己之见否定他者,这往往是精英的行为,总是想要垄断文化,力图干涉控制大众文化。

其实,美本来就是不确定的,审美判断本身是多元性的。

关键词:美的主客观性话语权审美判断精英大众
美是什么?因不同的理解,定义得不确定,究竟怎么界定美,美是主观还是客观的,千百年来争论不休,众说纷纭。

主观说认为美是个人的主观感受,它和审美主体有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审美标准,即“我认为这幅画是美的”;客观说认为美是一种客观呈现,它由审美对象本身决定,可以表述为“这幅画是美的”,这里美是一个表语,美是事物的一种属性。

当然还有坚持折中说,既承认个人的主体性与价值的多元性,又相信人的审美价值判断又有着共通性。

即美关于理论上的主观性(相对主义)和体验上的客观性(客观价值的美丑标准),这是一种比较现实的折中说法,这里我们就不多说了。

下面主要谈谈关于美的主、客观性性与话语权的问题。

从某种角度说,关于美的主、客观之争,实际上是有关话语权的问题。

认为美是主观的,即承认美的多元性与承认审美判断的非唯一性。

坚持美是客观的,大都是站在某一立场,从自己角度出发,否定其它价值判断,这是种话语霸权。

其认为美有标准,那么这个标准是由谁定呢?很显然,谁制定这个标准谁就等于掌握了美的评判权力。

而很明显,通常这个关于审美判断的话语权是由所谓精英阶层来掌控和垄断的。

就实际历史来看,也确是如此。

古今中外历来关于美的争论与艺术的功用说问题大抵都是这方面的印证。

美的主客观与话语权的关系这个问题,具体地反映在美的标准上来说,可以看出,通常所称的艺术美只是精英们的一厢情愿的判断,但是因为精英阶层的社会地位与各种资源优势,其标准往往会成为社会的标准和正统美学的范本。

而承认自然美与承认审美判断多元的人基本上可以说站在大众的角度的。

而且,在我看来,“美学”一词本身就是一个精英式的判断概念。

“艺术”亦是精英阶层的特有资源。

在历来的美学争论中,对主客观不同观点是可以分作精英立场与大众立场的不同的。

坚持客观说者即把文艺与美学等看作一个工具,承担着社会教化和道德规范等多重教育意义。

统治阶层规定一个他们制
定出来的标准,让大众接受并遵守,为的是便于管理。

而坚持主观说者,基本上可以看作是没有功利目的的,他们是站在人的立场上,承认人作为个体的独立性与关于美的价值的多元性,这才是真正站在一个客观纯粹而非阶层的立场上去纯粹的看待美学的,这样才能真正的享受各种各样的真正的美,而不是概念和定义上的被规定的所谓美。

先从西方说起,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就是一个最早和最典型的“文艺的社会功用说”的持有者,他认为“文艺必须对人类社会有用,必须服务于政治,文艺的好坏必须首先从政治的标准来衡量”。

他的哲学和美学思想都是在雅典民主势力上升时代从维护贵族统治的基本政治立场出发的。

他认为,世界分为理式世界、现实世界、艺术世界,而理式是最高的层次。

“只有贵族阶层中文化修养最高的人(‘爱智慧者’)”才有福分接近这种高不可攀的“理式”,只有根据这种理式,在人身上才能保证理智的绝对控制,意志和情欲的绝对服从。

从其统治阶层立场出发,“柏拉图鄙视理式世界以下的感性世界,鄙视与肉体有关的本能、情感和欲望。

鄙视哲学家和‘保卫者们’以外的劳苦大众,鄙视哲学家的观照以外的实践活动以及和实践活动有关的技艺。


“柏拉图在西方是第一个明确地把政治教育效果定做文艺的评价标准,对卢梭和托尔斯泰的艺术观点都起了一些影响。

近代许多资产阶级文艺理论家往往特别攻击柏拉图的这个政治第一的观点,其实一切统治阶级都是运用这个标准,不过不常明说而已。

”是的,柏拉图只不过是直率而明确地坚持着“文艺的功用说”,其关于美的标准化与对民众的控制意明显而直露。

其实,坚持美是客观的这一观点的许多人又何尝不是和柏拉图一样实行着“话语霸权”,以自己的精英立场去规定美的标准呢!历代精英阶层几乎无不规定着各自的美学定义,然后去品评其它和否定着大众美学与文化,甚至是因其掌握着话语权而替其他群体“代言”,不许其他话语与不同声音的张扬。

对于历来的统治阶层来说,更是要制定自己的美学规范,以正统思想与美学观念来取代大众的标准,从而达到控制大众的思想行为的目的。

生在罗马文学的黄金时代的贺拉斯承认“诗有教益和娱乐的两重功能”,但其仍旧很强调美的标准化和文艺的“合式”。

贺拉斯认为“合式”(decorum)或“妥帖得体”是诗所必不可少的品质。

“合式”这个概念是贯串在《论诗艺》里的一条红线。

“‘合式’牵涉到文艺标准问题,合什么‘式’呢?这‘式’是由谁设定的呢?它是否一成不变呢?……贺拉斯的“合式”概念毕竟还是奴隶主阶级意识的表现,合式其实主要是合有教养的奴隶主的“式”。

当时文化日渐发达,下层阶级已开始参与文艺活动,他们的趣味和要求(他们的“式”)已开始发生影响;在贺拉斯看来,这不免破坏“合式”的准则。

”他一再感叹,“试
想一些没有教养的乡下人出来度节日,和城里贵族们混在一起,你能指望他们有什么文艺趣味呢?”其“合式”的理想是和罗马贵族的生活理想分不开的。

在中国也同样,作为正统文化的儒家文化,对美的看法,即属于客观说。

正统文艺一向是站在贵族和统治者的立场上去阐发文化、美学等的。

因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主流文艺、美学天生被赋予历史的使命,命定得做政治的附庸,社会的投影。

从来的是“文以载道”、“主题先行”、“伦理纲常”……“《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在反复演绎与抒写中,不停给文艺加上各种枷锁,而不能使文学真正面对真实的世界、本真的人性,去对人生作“无价值、无功利”的判断。

儒家思想要的是建立一个稳定的秩序。

《论语》中有“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武》,放郑声,远佞人。

郑声淫,佞人殆。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

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等语,均是所谓周礼贵族中关于美的好的标准。

千百年来,古今中外,精英阶层一直站在文艺、美学缔造者的高度,试图以自己的价值判断控制大众的审美情趣,自以为是地承担着引导与教化民众的“重任”。

但精英阶层真的如愿垄断了关于文艺等的审美判断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民众的力量是巨大的,民间文艺的伟力是深厚的,民俗、民间艺术的魅力是无穷的,美的生命力是顽强而倔强的,无法忽视和压制的。

大众文艺、民间美学、风俗文化,美顽固的保存着自己的生命形式,代代延续。

而西方古典美学的奠基人康德,同样坚持美是主观的这一看法。

他认为判断一个对象是否美,不在于对象本身特点,而在于我们动用什么样的心意,即审美的魅力在你心里,它是主观的而非客观的。

从质的角度来看,鉴赏判断是无利害的愉悦;从量上来看,鉴赏判断是不凭借概念
而令人愉快的。

即凡那没有概念而普遍令人喜欢的东西就是美的。

很显然,其在承认审美的普遍性是主观的普遍性的同时也就承认了个体判断和大众的审美判断。

中国的道家思想也认为一切秩序都是从“我”出发的,而各个“我”不同,因此没有什么绝对的秩序,也没有什么标准的审美模式。

在现代,大众文化更是打破了精英文化长期以来一统天下的主体地位,成为时代的主流和主导。

面对这一趋势,精英们自是不甘,以文化拯救者身份自居,对当今涌现的各种大众文化现象横加指责。

不过,事实已证明,一切挣扎不过徒
劳。

其实,美本来就是不确定的,审美判断本身是多元性的。

各个阶层各个群体自有各自的价值判断,精英阶层不必总是自以为是地为大众作审美判断,而实际来看,无论从历史和现实当中都已证明大众文化的不可替代性与丰富性。

美无统一定义,美无确定标准,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各有自身的审美判断,还是不要横加干涉别人,互相容让,共同发展为好。

参考文献:
注:我这里“精英”、“大众”两词的具体含义和现代社会平常研究讨论时所使用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这里的“精英”、“大众”是笼统地对所谓上层的知识分子和所谓下层的民众的分别指称,是两个相对的概念,不特指现代社会阶层,也包括古代的上、下阶层。

这里的“大众文化”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不是特指现代社会被操纵出来的“大众文化”,而是产生于大众,为大众推动,为民众所喜闻乐见,自古有之,相对于上层社会的民众自己的文化。

可以说,民间文化、通俗文化等也包含其中。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 [M]北京:商务印书馆, 16.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 [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 [M]北京:商务印书馆,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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