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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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X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关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职业健康工作改革创新;落实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尘毒危害;强化职业健康基础建设,重点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做好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等工作,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一、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制

一是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落实企业法定责任,深入治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二是抓好职业病防治规划的贯彻落实,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三是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争取落实建筑施工、铁路、民航等相关行业领域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四是把职业健康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之中,推动提高各级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二、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

一是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负责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综合性工作。二是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将职业健康作为一项必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三是将职业健康相关指标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达标方可通过标准化评审,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双达标”。四是整合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教材、大纲,实施同步培训、同步考核。五是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即是隐患”的理念,将职业病危害纳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中,同步治理、同步管控。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

一是继续深化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地搞好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严防X蛇尾和走过场。启动石油伴生气利用和机械制造两个行业的专项治理。二是在去年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基础上,今年各县区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力争每个县区选择1至2个涉尘企业和1至2个涉毒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市安监局将筛选一批示范企业在全市推广。三是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推广防治职业病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和淘汰退出。四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职业健康咨询、检测、体检、培

训、管理等服务,推动帮助中小微企业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四、持续推进职业健康基础建设

一是尽快摸清职业病危害底数。今年再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职业病危害的地区、行业、岗位、接触人群分布等基础信息。二是加快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统筹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工作,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检测与评价、监督执法等相关信息共建共享。三是学习借鉴X市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监管的经验和做法,贯彻省局《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对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评估,建立数据库,划定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施行差异化管理,提高职业健康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四是今年每个县区至少要选择3至5个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达标活动(原则上要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列入),4月份报名单,四季度验收。县区要全面验收,市局将重点验收,省上将进行抽查,并在全省通报。

五、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严肃查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支持鼓励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三是加强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建设,加快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进一步充实我市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

六、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大力宣传职业健康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文化氛围。二是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让广大一线劳动者、尤其是广大农民工了解职业病危害,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培训,各级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培训中必须增加职业健康培训内容,同时培训、同时考核、同时发证。四是加强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市上适时举办一期全市重点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班。

七、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采用明察暗访、严格执法、诚信体系建设等非审批手段,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要根据统计的建设项目情况,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法检查计划,每年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二是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组织评审、验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根据报告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整改到位。三是重点检查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报告是否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到现场开展调查和采样工作,采样布点、采样时间是

否符合有关规定。四是检查中发现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要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场所尘毒危害严重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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