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灯房管理规定

煤矿灯房管理规定
煤矿灯房管理规定

煤矿灯房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充灯房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职工使用矿灯、自救器,便于我矿更好地管理,确保自充灯房有序运行,特对充灯房做出以下规定:

1、灯房设为专人、专灯、自救器,由本人自己取灯和还灯、充电。

2、领取矿灯和归还矿灯,要按照指定路线,排队领取、归还。

3、进入充灯室人员要文明礼貌,不得在充灯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不得长时间逗留。按照操作规程领取、归还自救器和矿灯(自救器在里,矿灯在外)。

4、矿灯和自救器实行专人专用,严禁转为他人使用。

5、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充灯室内。

6、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使用灯的总人数多10%。

⑵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⑶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缆破损、亮度不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⑷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换灯房。

⑸在每次换班2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⑹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

压装置。

7、使用人员要爱护矿灯、自救器,严禁丢失损坏矿灯、自救器,下班后要及时将矿灯、自救器上架。

8、矿灯丢失,使用者和当班充灯工各罚款200元,自救器丢失每人各罚款100元。

9、在日常检查中若检查出灯架上的矿灯自救器卫生差,矿灯使用者及当班充灯工各罚10元。

10、违反以上各条款的,符合《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的灯房人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处罚款,其它条款给予10-200元的罚款,罚款由当事人交于财务科。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矿上处理。

充灯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矿灯充电和维修矿灯等工作。

2、充灯工应熟练掌握矿灯工作原理,充电原理及矿灯收发制度,矿灯操作规程。

3、充灯工在值班时,认真检查巡视各充电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矿灯正常使用。

4、收发矿灯时要严格检查矿灯的安好情况,破损的矿灯要查明原因且要当班修好,凡因使用不当或发现乱拆乱卸矿灯的,充灯工有权要求其按价赔偿。

5、对不经常使用的矿灯要进行放电处理,矿灯出现问题要马上处理。

6、分单位作好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

7、充灯工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将本班所进行的操作、异常情况采取措施,详细地记放交接班记录。

充灯工操作规程

1、充灯工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经过考试合格后,持有充灯工作证后方可上岗。

2、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佩戴齐全防护用具。

3、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及时维修不得发放。

①、矿灯失爆。

②、灯线开关接触不良。

③、充电不足。

4、收回的矿灯要进行下列检查:

①、灯锁、灯圈、灯头壳,玻璃、灯线等是否破损。

②、矿灯是否整洁,充电时灯头插入充电接头后顺时针旋转180度,取灯时逆时针旋转180度方可取灯。

5、有以下情形者等方人员应做好记录:红绿灯交替闪烁,在整个充电过程中应该经常检查充电电压,电流、注意事项:充灯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得超过45度。

充灯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现场进行交接班。

2、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如处理事故隐患,整

理好材料工具,搞好机房内外卫生。

3、交班人员要把本班矿灯发放情况,安全情况,事故隐患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详细的计入交接班记录,填写字迹要工整,内容全面正确,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严禁离开。

4、交接班人员共同巡查一次,对设备运行情况,材料工具,防火设施,工作场所卫生交代清楚。

5、接班人员做到三不接:即部件损坏或说不清楚情况不接;发生事故说不清楚不接;设备、工具或丢失找不到责任人不接。

6、对交接班时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

7、交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明发生事故,必须根据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

8、双方交接完毕后,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可离开。

矿灯超市消防管理制度

1、矿灯超市工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此证要随身携带接受检查。

2、认真学习国家颁发的《消防管理条例》和规定。

3、矿灯超市属于要害场所,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分批准不得入内,不准带入易燃易爆品。

4、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不准私接乱接临时电源,增设电器设备。

5、值班人员要认真监护和填写记录,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吸烟、睡

觉或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由于电气火灾引起短路跳闸,值班人员未查明原因继续送电造成事故扩大,责任自负。

6、经常检查维护矿灯内供电设施、设备。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缺陷及时处理。矿灯短路,绝缘老化破损、漏电、用超规格的保险丝,中线接头不牢等引起的火灾,有矿灯维护工负责。

7、负责管理好扑救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对于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进行灭火。并立即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沫灭火器。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队领导每周应不少于两次上岗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

2、队领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夜班查岗,对值班人员的脱岗、漏记、乱记运行日记的不规范行为视情节轻重处罚。

3、如发生事故或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更等问题,队、科、矿主管机电领导应亲临现场,提出意见,定出方案,及时安排处理解决。

4、队、科领导及技术员每季应不定期检查值班人员,对规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认真执行规程和制度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规程和制度者,应加强教育,分情况严肃处理。

5、凡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应在《干部上岗登记簿》上进行签字。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大全

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二0一一年八月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

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第二节教学管理制度 1、各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配电房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配电房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配电房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配电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需轮岗进行,杜绝无人值守。 2、外单位人员参观必须有部门领导同意,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行,并在登记表上写明来访人姓名、单位、进出时间,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入。 3、在岗期间不得将食物带到配电房,以防老鼠等小动物进入机房。 4、配电房内严禁烟火,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办好动火证和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5、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本岗位电器长期安全运行,不中断供电。 6、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二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工作监护、转移和终结制)。 7、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配电设备的性能和状况,定期定时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8、保持机房内设备和场地清洁。

样板房管理制度

样板间管理制度 一、样板间照明管理 1、灯具开启时间 ①周六、周日及公司举行活动时,样板间灯具可全天开启; ②周一至周五,客户参观样板间时,行进到房间方可开灯,客户出房间后,保洁员应及时将灯关闭; ③阴雨等天气原因造成房间光照不足,客厅照明灯具可开启。 2、下午17:30 下班以后,样板间应保留部分光源,以满足安管夜间查岗及安全防范需要。 二、样板间物品管理家私管理: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擅自调换配套物品,不得随意坐、卧; 1、 2、灯具管理:不得擅自挪动位置,改变设计造型; 3、餐具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摆放位置; 4、寝具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摆放造型,不得随意拍打、触摸; 5、饰品管理:不得擅自挪动摆放位置; 6、窗户管理: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开窗换气,下班前将所有门窗关闭; 7、样板间所有物品除灯具外不得使用。 三、样板间卫生管理 1、样板间卫生标准 ①地面:无脚印,无积灰,无碎屑及杂物; ②寝具:表面平整,无发丝,无污迹; ③家私、饰品:无浮灰;

④窗户、镜面:镜面光亮,无污迹; 2、保洁员上班时间为早8:00 ,下班时间为晚17 :30; 3、保洁员应符合公司统一行为规范要求,服装干净、整洁并佩带胸牌; 4 、每两天10 :30 前完成第一次打扫,包括室内外地面卫生、家私灰尘清除、饰品摆件的擦拭; 5 、每两天15 :30 完成第二次打扫,包括室内外地面卫生、家私灰尘的清除、饰品摆件的擦拭; 6、客户参观结束,保洁员应及时打扫及整理卫生,将客户移动过的物品回归原位,时刻保 持样板间的整洁; 7、打扫卫生使用的工具、器械不得存放在样板间内,抹布等小件物品也应在客户视线之 外的地方妥善存放; 8、负责清洗布制鞋套及鞋框的内、外清洁,保证客户参观时的鞋套供应; 9 、配合板房管理员、保安员的物品清点工作,做好同下一个班次的交接; 10 、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可适当使用空气清新剂。 四、样板间安全管理 1 样板间的开放时间为早9:~ 晚17 :00; 、 2 板房管理员上班时间为早9:00,下班时间为晚17 :30; 、 3 样板间钥匙统一由保安员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开门、锁门。 、 4 客户需由销售人员带领方可进入样板间,否则在无销售人员带领的情况下发生物品遗失 、 或损坏,由当值板房管理员负责赔偿; 5 、板房管理员交接班时应认真依照样板间物品清单清点所有物品; 6 、交接班要登记时间,签名负责;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17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正式样本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

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 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夯实我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行为及管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编制了安全培训及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送培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会议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 8:30—12:00,下午3:30—17:30,具体由安全科协调组织。

3、培训内容包括:矿井安全管理知识,煤矿安全规程与技术规范、煤矿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4、培训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合并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次。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人,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6、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继续任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每三年必须考核一次。 7、2018年3月1日起,新招聘任职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新招聘任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配电房管理规定流程

配电房管理规定流程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配电房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配电房的安全管理,促进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促使配电房管理人员操作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配电房管理制度,配电房工作人员为配电房安全责任 人。 二、配电房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选配,并要定期接受必要的工作培训,要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件。 三、配电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要做好有关材料的登记工作,落实好 交接工作。 四、密切配合后勤,认真做好电路维修时的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维修期间的用电安全。 五、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具体措施。 六、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房,严禁烧电炉等,配电房内严禁抽烟, 工作人员必须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七、增强保密观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配电房设备情况。 八、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做好对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精 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禁止让电器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以上制度,配电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失职人员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予转岗、待岗、解聘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元成公司管理制度 配电房值班制度 一、配电房是全广场的供电中心,属要害部门,所以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防事故发生,遇到紧 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二、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三、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它杂物。 四、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防止灰尘造成短路,对电气设备及线路要经常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电工在安装、检修电器维修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六、严格操作规程,时刻注意安全。 七、保障配电房内气流畅通,室温适当。 八、做好防鼠工作,严禁存放食物而引鼠猫入室。 九、学会使用维护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 十、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一、爱护公共财产,对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行为敢于批评,节约用水。 元成公司管理制度 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 一、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 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二、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 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规定。 三、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四、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五、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六、巡视配电装置时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七、与供电单位或用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核对无误, 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八、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矿灯智能充灯架管理规定

矿灯智能充灯架管理规 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矿灯智能充电架(C T F102K(A)型开放式) 管理制度 本矿采用CTF102K(A)型(开放式)智能充灯架,是集矿灯充电、矿灯发放管理为一体的智能产品。 1、产品优点:充电采用发光指示,整机输入与输出电压有数值表指示,便于使用者观察使用。每盏矿灯都有具有电压,电流实时采样,电压比较,智能转换,短路自恢复保护的采集充电模块进行充电控制。充电时间短,充电效率高,充电过程中损耗少,能有效延长矿灯寿命。 通过自动数据采集,可以实现每一盏矿灯只有在达到额定值时才会恒流、恒压自动转换,确保每一盏灯的充电效果达到最好,最优。每个灯位内可同时放置矿灯和自救器。具有各自的插槽并配备相对应的锁具。 2、使用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20-45℃),储存温度:(-40-70℃),相对湿度:90%(40℃) 大气压力:(70-106)KP,无剧烈震动或冲击的地方,室内空气流通。 一、矿灯的报废制度? 1、旧矿灯需要报废的,由机电队提出申请,机电科组织鉴定,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

2、机电科每季度对矿灯数量进行一次检查。根据领用数量、报废数量,查清在用矿灯数量。因管理不严,造成矿灯丢失的,对灯房按矿灯原值进行罚款。 二、在用矿灯的管理制度 1、在用矿灯由机电科矿灯房集中统一管理。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管理。 2、对充电工要划分责任区,实行“五包”,即:包矿灯完好、包矿灯维修、包矿灯架卫生、包收发、包矿灯架上矿灯摆放整齐。 3、矿灯领用办法:按固定的充电架及编号进行自取,自放。 4、用灯人要爱护矿灯,严禁摔打和私自拆卸矿灯及人员定位识别卡,否则按“三违”处理。 5、充电工应经常检查矿灯完好情况,发现不完好或红灯的,应及时处理。 6、用灯人在矿灯规定的使用时间(12h)内出现红灯或灭灯时,上井后要及时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连续2天出现红灯得不到处理时,应向机电科汇报。? 三、矿灯智能充电架灯架管理制度: 1、充电房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无杂物、无油垢、无灰尘、无积水。充电架布置整齐、安装牢固、布线整齐。工具、材料、配件存放整齐,帐物对照。? 2、矿灯、充电架进行编号,充电架有设备管理责任牌和完好标志牌(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完好状况、主要技术参数、包机人等)。矿灯完好率应在95%以上,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常用矿灯人数10%。? 3、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的,按失爆处理,落实到责任人,并按规定联责班长、队长。?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

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 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 第七条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一、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30元。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箱、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持电工证进行电气操作。进行电网操作应持有高压电工和电网入网作业证,严禁低压电工从事高压电器操作。 2、 内”或“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安全警示标识。标识设置应符合国家安全标识规定。 3、变配电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变配电室工作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应登记。无人值班配电室应设门锁。 4、变配电室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识,并张贴“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堆放易燃物”等安全警示标识。变配电室严禁存放金属构件物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和个人杂物。 5、变配电室箱,应按照规定配有适合扑灭电气火灾的干粉或其他类型的灭火器材。灭火器配备应满足变配电室的需要。一般至少应配备两具灭火器。 6、变配电室应配备验电器、绝缘夹钳、接地线、标示牌、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拉杆等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应编号并形成清单,由变配电室人员负责管理。变配电室内各种电气工具、绝缘装置应离地摆放,室内无漏雨、无积水。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拉杆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应完好无损,正确存放,并在实物上张贴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各种安全用具每年由供电部门或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检验。

8 禁止合闸”等安全提示牌。配电室墙上挂有倒闸模拟板和倒闸操作规程。 9、变配电室箱,管理人员熟悉掌握供配电设备原理、性能、结 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处理故障的能力。变配电室应设置供电系统图,变配电室平面布置图等供电电气系统资料。10、根据单位安全主管命令进行倒闸作业,配电所倒闸作业前,应填写倒闸作业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般情况下,开关跳闸后允许试送一次,再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抢修,排除故障,尽快恢复供电。 11、操作票应填写以下内容,所操作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情况、负荷分配情况、接地线拆装情况、控制回路和电压互感器回路保险器的拆装情况,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12、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倒闸严格遵守倒闸操作制度。倒闸操作时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值班电工在负荷高峰时间应抄录用电负荷及运行数据。值夜班电工应每隔三天关灯检查一次,以便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现象。 13、值班员,电工,应每班对电气设备检查2次,过载或异常运行时应增加巡检次数。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室,每周至少巡视2次,并保留巡视记录。

煤矿灯房管理制度

煤矿灯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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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灯房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职工使用矿灯、自救器,便于我矿更好地管理,确保自充灯房有序运行,特对充灯房做出以下规定: 1、灯房设为专人、专灯、自救器,由本人自己取灯和还灯、充电。 2、领取矿灯和归还矿灯,要按照指定路线,排队领取、归还。 3、进入充灯室人员要文明礼貌,不得在充灯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不得长时间逗留。按照操作规程领取、归还自救器和矿灯(自救器在里,矿灯在外)。 4、矿灯和自救器实行专人专用,严禁转为他人使用。 5、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充灯室内。 6、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使用灯的总人数多10%。 ⑵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盞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⑶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缆破损、亮度不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⑷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换灯房。 ⑸在每次换班2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⑹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7、使用人员要爱护矿灯、自救器,严禁丢失损坏矿灯、自救器,下班后要及时将矿灯、自救器上架。 8、矿灯丢失,使用者和当班充灯工各罚款200元,自救器丢失每人各罚款100元。 9、在日常检查中若检查出灯架上的矿灯自救器卫生差,矿灯使用者及当班充灯工各罚10元。 10、违反以上各条款的,符合《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的灯房人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处罚款,其它条款给予10-200元的罚款,罚款由当事人交于财务科。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矿上处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安监总局令[2017]第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2号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 2018年1月11日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章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

天井煤矿充灯房管理规定

天井煤矿充灯房管理的补充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使用原则 所有使用天井煤矿有限公司矿灯、识别卡的人员严禁私自拆、撤、敲打、撞击矿灯等行为,严禁在井下维修矿灯,不得擅自修理。 二、充电规定 用灯人下班后自觉将矿灯上煤灰、煤泥清理干净以便充电柜正常工作及延长充电柜的使用寿命矿灯并锁入配发的充电柜中,不得私自将矿灯带走。 三、认领使用规定 每年各队部初次认领矿灯、充灯架、钥匙、识别卡由灯房统签发。1.矿灯+识别卡 矿灯1盏、识别卡1个,由于矿灯识别卡一体化管理,所以认领后由用灯人自行保管,期间若存在质量问题,由灯房管理人员处理;用灯人存在人为破坏矿灯+识别卡现象只要坏其中一项,就按购买价格罚款450元,并通报批评。如有用灯人不慎将矿灯+识别卡遗失,同样按450元处理。人为损坏、遗失现象一旦发生,灯房管理人员应及挂失处理,根据用灯人的意愿再次签发新矿灯+识别卡,上述扣款由灯房上报财务于当月工资结算日由财务部门从用灯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2.充灯柜+钥匙 充电柜1格、钥匙2把,充电柜:根据一匙一柜规定,用灯人不得将

自己的充电柜给他人充电、如灯房管理人员发现一次1次给予警告、2次罚款20元。如有人为损坏充电柜造成不能使用的后果根据购买时价格处罚200元;钥匙:1把由用灯人认领,1把由灯房管理人员存管,用灯人若丢失初次配发钥匙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灯房管理人员索要存管的钥匙,灯房管理人员也不得私自将存管的钥匙给用灯人,此时灯房管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出示遗失证明由用灯人签字扣罚100元,灯房管理者随即安排人员更换挂失的柜锁,上述扣款由灯房上报财务于当月工资结算日由财务部门从用灯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年终归还规定 年终各用灯人将年初签认的矿灯交所在的各队各部,由各队队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配合灯房管理人员检查、勾划按初次签发的单据统一核对,若归还数量不够、有损坏等问题,按认领使用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款项由灯房交由财务部门处理! 五、来访人员、外事单位 所有来访、检查人员、外事单位的矿灯必须由煤矿陪同人员代借用,并附借条,根据谁代借谁负责的原则,如矿灯+识别卡丢失按照原价赔偿。 六、其它 若各队各部门有中途辞职职工,应有各队各部门负责人开证明,用灯人退还、灯房管理人员检查,有损坏照价赔偿。 天井煤矿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日

煤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煤矿灯房管理制度

充灯房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职工使用矿灯、自救器,便于我矿更好地管理,确保自充灯房有序运行,特对充灯房做出以下规定: 1、灯房设为专人、专灯、自救器,由本人自己取灯和还灯、充电。 2、领取矿灯和归还矿灯,要按照指定路线,排队领取、归还。 3、进入充灯室人员要文明礼貌,不得在充灯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不得长时间逗留。按照操作规程领取、归还自救器和矿灯(自救器在里,矿灯在外)。 4、矿灯和自救器实行专人专用,严禁转为他人使用。 5、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充灯室内。 6、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使用灯的总人数多10%。 ⑵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盞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⑶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缆破损、亮度不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⑷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换灯房。 ⑸在每次换班2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⑹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7、使用人员要爱护矿灯、自救器,严禁丢失损坏矿灯、自救器,下班后要及时将矿灯、自救器上架。 8、矿灯丢失,使用者和当班充灯工各罚款200元,自救器丢失每人各罚款100元。 9、在日常检查中若检查出灯架上的矿灯自救器卫生差,矿灯使用者及当班充灯工各罚10元。 10、违反以上各条款的,符合《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的灯房人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处罚款,其它条款给予10-200元的罚款,罚款由当事人交于财务科。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矿上处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治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 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打算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难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治理重点。 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治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治理和自我操纵。 4、各部门依照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治理积极性与主动性。 5、矿依照上级治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专门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 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治理与严格操纵,如有发觉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关心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操纵。 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 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治理过程中的潜在

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不按月、季度考核,矿分不按月、季度、年度考核。 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

“一通三防”治理制度 1、通风瓦斯治理制度 (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治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 (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治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 (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6)矿井要紧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 (7)巷道在贯穿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穿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穿系统调整。 (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 (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

煤矿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山西襄矿晋平煤业 有限公司 培 训 组 织 管 理 培训中心 二零一一年 山西襄矿晋平煤业

有限公司 安 全 培 训 规 章 制 度 培训中心 二零一一年煤矿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公司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晋平煤业各科室、各队组所有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科室、各队组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科室、各队组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七条各队组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九条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且负责制订全公司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全公司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晋平煤业各科室、各队组所有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各科室、各队组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 交政工部。 第七条各队组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 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十一条培训中心负责公司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40学时。 (三)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公司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三条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区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公司培训中心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 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 于30学时。 第四章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以职工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教育和上级部署的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体,宣 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 和问题。 第十五条每周五为职工安全教育的时间,分上、下午两次或者分早、中、夜班三次进行。 第十六条安全活动必须由培训中心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主持。 第十七条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须提前备课,有活动课案和授课计划,课案字迹工整。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一般为60分钟,出勤率要达到95%以上,补课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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