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所须知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所须知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所须知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所须知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转所须知

一、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事务所执业,也不允许注册会计师以个人名义受理业务。注册会计师因故离开原事务所,加入(或拟加入)另一家事务所时,必须办理转所手续。

二、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应提交转所申请表(一式六份,格式附后)、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人事档案代理协议和经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原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变更后合伙人或股东名单复印件)。

在办理书面申请的同时,应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办理网上申请手续(具体操作步骤附后)。

三、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他人代办,还必须同时出具委托函(格式附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具体转所程序如下:个人填写转所表并进行网上转出申请→转出事务所书面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确认→转出市注协书面审核盖章→省注协网上转出审批→个人进行网上转入申请→转入事务所书面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确认→转入市注协书面审核盖章→省注协终审书面盖章并进行网上转入审批(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相关栏目)→注册会计师将省注协盖章后的转所表分别报送转出、转入市注协及事

务所。

五、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劳动合同到期、中止或辞职离开原事务所,暂未落实新事务所的(仅限于待业在家,不包括已到行业外工作的情况),也应填写转所表并进行网上转出申请,可先由转出事务所签署意见并进行网上确认,并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注册会计师印章和转所表上缴转出事务所所在地(市)注协暂存(在此期间注册会计师不得以注册会计师名义从事业务),待找到接收的事务所后再到接收的事务所和有关注协办理转所手续并领取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如离开原事务所在家待业满一年仍未加入新事务所,或决定不再加入事务所执业,省注协将撤销其注册。今后再加入事务所,可按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六、下列人员不得办理转所手续:

1、应提交的转所材料不正确、不齐全;

2、注册会计师被批准转所后,自批准之日起不满12个月的(注册会计师在同一家事务所总分所之间的转所不受此限制);

3、转出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未完成在转出事务所的工商变更手续前;

4、在转出事务所业务工作和财务未交接完毕的;

5、所在事务所终止清算,未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前的合伙人或股东;

6、网上操作未完成的;

7、其他不适宜转所情形的。

七、新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合伙人或股东身份的注册会计师应在工商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60日内办理转入新所手续,转所表不需要转出会计师事务所再盖章,但须提供“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从业情况证明表”及相关材料。未办理完转入手续之前,不得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八、注册会计师省内转所的标志以省注协签署同意意见的日期为准,跨省转所的标志以转入省注协签署同意转入的日期为准。事务所不得聘用未办理转所手续的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九、事务所不得在章程、协议和劳动合同规定以外向转所的注册会计师收取(或变相收取)转所费用。

十、事务所在接到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后一个月内应该决定是否批准转所,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注册会计师转所的,注册会计师可书面向注协申诉,注协进行调查和协调,经协调事务所仍不同意而且确无正当理由,注协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

十一、其他规定

1、事务所分所的注册会计师转入总所或总所的注册会计师转入分所,其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等可以放在总所。

2、事务所分所的注册会计师转入其他事务所或由其他事务所转入事务所分所的,转所表必须经分所和总所一同签署意见。

3、每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期间不办理转所手续。

十二、转所表申请人、转出(入)事务所、转出(入)市注协、省注协各留存一份。

委托函

兹委托同志(身份证号)代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本委托完全出于本人自愿。

委托人签名:

并盖注册会计师印章:

年月日

注册会计师转所网上操作步骤

一、个人提出转出申请:

1、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

2、点击“注会专栏-注册会计师”: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用户名即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号码已升级为18位,须输入以前的15位号码,登陆后应选择“业务列表-修改密码”进行密码修改并确保记住,对未作密码修改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3、选择“业务列表-转出会计师事务所申请”。

4、跳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出所申请”,根据提示,点击提示地方“这里”登陆。

5、跳出“业务窗口-填写注册会计师转出申请表信息”(注意将个人简历补齐,点击个人简历列表的红色加号即可增加),然后选择“保存”。

6、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后,跳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出所申请”,提示“办理状态-待事务所确定”,如果想进行修改、撤销或查看,可以点击“操作”中的相应栏目。不进行操作,关闭窗口即可。

注意:如果转出注册会计师为转出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请转出事务所务必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并按照省财政厅变更备案要求进行网上和书面备案,否则省注协无法进行网上转出审批。

二、转出事务所确认:

1、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

2、点击“注会专栏-会计师事务所”。

3、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用户名即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注意:如果是分所请一定要选择左边“注会专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业务”,然后再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分所用户名即分所执业证书编号。

4、选择“业务列表-注册会计师转出确认”。

5、跳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出所申请”,列表中如有要转出的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则点击“办理”(如没有,说明该注册会计师个人转出申请没有办理成功)。

6、跳出“业务窗口-填写注册会计师转出申请表信息”,填写“事务所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后,如同意点击“受理”;如不同意,点击“不受理”。

7、系统提示:“受理成功”,点击“确定”关闭所有窗口退出即可。

注意:如果转出注册会计师为转出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的,请务必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并按照省财政厅变更备案要求进行网上和书面备案,否则省注协无法进行网上转出审批。

三、省注协网上转出审批:

四、个人提出转入申请:

只有在省注协网上审批同意后,个人才可以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

1、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

2、点击“注会专栏-注册会计师”: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

3、选择“业务列表-转入会计师事务所申请”。

4、跳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入所申请”,根据提示,点击提示地方“这里”登陆。

5、跳出“业务窗口-填写注册会计师转入申请表信息”,选择“拟转入所编号”后的放大镜,条出“网页对话框”,填写“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跳出“转入所列表”,确认转入所无误后,点击“确定”(如果转入所执业证书编号填写错误,造成误转他所责任自负)。

6、重新跳回“业务窗口-填写注册会计师转入申请表信息”,点击“保存”。

7、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后,跳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入所申请”,提示“办理状态-待事务所确定”,如果想进行修改、撤销或查看,可以点击“操作”中的相应栏目。不进行操作,关闭窗口即可。

五、转入事务所确认:

1、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

2、点击“注会专栏-会计师事务所”。

3、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用户名即事务所执业

证书编号。

注意:如果是分所请一定要选择左边“注会专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业务”,然后再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分所用户名即分所执业证书编号。

4、选择“业务列表-注册会计师转入确认”。

5、跳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入所申请”,点击“办理”。

6、跳出“业务窗口-填写注册会计师转入申请表信息”,填写“事务所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后,如同意点击“受理”;如不同意,点击“不受理”。

7、系统提示:“受理完毕,已提交注协”,点击“确定”关闭所有窗口退出即可。

六、省注协网上转入审批:

进行网上申请,书面材料仍须按以往规定上报,省注协只有在接到完整的书面材料并审查符合条件后,才最终同意转入,并在证书和转所书面表上盖章确认。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发改委、财政局: 为规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要求,我们制定了《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2013年8月13日 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均应当按本办法收取服务费。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异地提供服务,可以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所在地或者异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所,应当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接受委托,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提供服务的收费,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改制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涉及经济案件审计,绩效审计评价等专项审计和鉴证业务。(具体项目参见《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主要包括:管理咨询业务、会计服务业务、税务服务业务和执行商定程序业务。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件。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可以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审计风险、繁简程度等因素,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实行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20%。 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服务,其收费标准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服务成本和当地经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材选用表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材选用表 (2018 )-(2019)学年第( 二 )学期 单位名称:会计学院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是否 使用 教材 使用教材名称 书号 (ISBN) 出版单位版本出版时间第一主编 1110550220财务报表分析是财务报表分析9787300250403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42017.11张新民2110130220财务管理学是财务管理学9787542928009立信会计出版社72019.2曹惠民333182296会计研究方法否 433340259审计学是CPA审计9787509580899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2018.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5110920220金融资产评估是资本市场机构与工具9787300211824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42015.6弗兰克J法博齐653232072财务舞弊案例否 753232273管理会计案例是管理会计案例:民营企业价值转型与升级9787542954787立信会计出版社12017.1邵军8110580220财务管理案例是财务管理案例分析9787542930101立信会计出版社12011.9邵军953232275业绩管理F5否 1053232276国际财务报告准则AC5是2017 IFRS? Standards (Red Book) and Downloadable PDF Bundle 9781911040453IASB20172017.3IASB 1153232300会计信息系统是会计信息系统9787300213149人民大学出版社72015.6张瑞军1253232301企业并购与重组是企业并购与重组会计案例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2018.3张奇峰131********财务共享服务是GBS全球共享服务9787509578568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2018.1陈虎1453182290财经论文写作是学位论文和研究报告写作技巧:渐进式指南9787565419867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12015.10(英)科特雷尔151********基金会计否 1653182309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否 1753182310股票市场的价值评估否 181********公司治理案例是公司治理9787301274293北京大学出版社12016.8姜付秀19110800120互联网商业环境中的会计问题否 20111130120行业发展与学科前沿否自编教材 21112650120行业会计大数据分析否 2263382294企业会计综合实验是新编会计模拟实习--工业企业分册9787542951427立信会计出版社62016.7张维宾2333340259审计学是CPA审计9787509580899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2018.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433182296会计研究方法否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行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审查监督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初审是否符合规定;市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的初审工作。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转所手续:(一)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 (二)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 (三)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人员的。 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应当将其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有特殊情况不能转入分所的,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报分所所在地市注协及省注协备案。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

所(含拟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五)注册会计师被批准转所后,自批准之日起未满个月的(转入后会计师事务所因各种原因造成无法持续经营个月以上等特殊情况的,可允许转入未满个月的注册会计师转出); (六)其他不适合转所情形的。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申请转所,须向市注协及省注协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附表,以下简称《转所申请表》)一式六份; (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三)人事或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转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入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同一省辖市行政区域内转所的,还应提交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关系在转入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册会计师为转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出所)股东(合伙人)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变更后合伙人或股东名单复印件。 退休人员不须提交前款(三)至(四)项,但须提交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一式六份。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申请转所,应当按照与转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约定,办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的交接事宜,认真填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18年6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 会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的收取与使用,保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责,保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应当交纳会费。 会费分为个人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分为执业会员会费和非执业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为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 第三条会费按年度收取。 第四条个人会员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 (一)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 (二)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第五条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上年度业务

收入为基础,按下列标准计算交纳单位会员会费:(一)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 (二)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1亿元(含)以下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1亿元至3亿元(含)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6%,超出3亿元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5%。 本办法所称年度业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的年度业务收入信息应当接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 第七条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会员关系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交纳当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 设立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分支机构应于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培训调查问卷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培训调查问卷 二、调查内容: 1、您喜欢的培训组织形式: 分层次培训();划片区集中培训();选派到国家会计学院学习();赴省外考察、交流()。 2、您喜欢的培训教学形式: 案例、实务教学();研讨、讲座、报告会();中注协、省外专家、学者来皖讲学()。 3、请简述去年您接受培训的感受: 4、以往参加培训的原因是: 执业需要自己主动提出的();执业机构指派的();迫于应付年检的( )。 5、培训教材的适用性如何: 好();一般();差()。 6、培训课程安排是否满足您的执业需求: 好();一般();差()。 7、授课教师的水平和技能(可具体到授课教师本人,提出自己

的意见): 好();一般();差()。 8、培训中运用现代化手段程度如何: 好();一般();差()。 9、您认为需要加强何种培训形式: 案例、实务教学();研讨、讲座、报告会();赴省外考察与交流();去国家会计学院研修();中注协、省外专家、学者来皖讲学();远程教育培训();划片集中培训()。 10、您目前在执业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有: 职业道德();执业环境();执业技能();执业风险()。 11、您认为在2004年应该继续加强以下哪些内容培训: 新会计准则();新审计准则();新资产评估准则(); 管理咨询知识();评估知识与实务();质量控制管理(); 事务所内部控制管理();项目风险管理与法律责任();审计基本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教育();企业会计制度(); 新税制改革();基建审计实务();相关审计案例分析()。 12、您认为还需要增加哪些方面的培训 注:以上调查问卷,请各执业机构组织执业会员认真填写,以便我们的培训工作更具针对性。调查问卷请各执业机构于2004年2月8日前报省注协培训部。

上注协公开谴责四家事务所九名会计师

上注协公开谴责四家事务所九名会计师 为切实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促进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执业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07年,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及内部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受到行业公开谴责的情况通报如下。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以此为鉴,遵循执业准则,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行业理念,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塑造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一、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并注册会计师王玉英、韩建保 在抽查的5个审计报告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年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未实施任何审计程序,且未作任何披露;多数科目余额无审定表、无清单,抽查的少量凭证未能反映与审计科目的关系,未见必要的审计程序记录;存货无计价测试;对数额巨大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未见任何复核性测试等相关程序;业务约定书约定内容与实际审计目的不一致;对费用增幅与销售增幅异常未作原因分析;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额比例巨大,未见相关审计程序,但却发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巨额资本公积增减情况未见相关审计程序,

也未作披露等等。 同时,抽查的五个审计项目中有四个项目的收费低于行业竞价底限,其中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7,331万元,仅收审计费3千元。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分析程序”、“审计报告”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公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会议决议:对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 对注册会计师王玉英、韩建保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 二、上海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并注册会计师江信康、林晓嵘 在抽查的审计报告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多数科目期末余额函证不到位;短期借款占负债比例较大,但未见相关合同等有关取证记录;新增在建工程未见相关施工合同、也未见抽查相关手续、依据等记录;存货、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审定表空白,无存货盘点记录;被审计单位系外商投资企业,却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未予揭示;工作底稿中未见对关联方销售作相应检查的记录等。 同时,被抽查的审计报告普遍存在审计业务约定书填写不完整;无事务所公章、无法人代表章、无签约日期;被抽查的审计底稿中无复核人员的签名及日期的记录;不作审计说明及审计结论的现象。

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20**年,省注协在财政厅领导和中注协的指导下,继续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行业自律管理为重点,在协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年初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工作计划为目标,深入贯彻“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协会八字宗旨,上下沟通,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20**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在行业自律性管理、改善行业执业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使协会的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20**年**省注协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大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教育活动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和出发点。 20**年**注协党总支在厅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开展行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领导全体党员同志全面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了各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党支部的工作经验。一年来,各事务所的党支部健全党员的组织和教育活动,并把先进同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许多青年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0**年省直所党总支在行业内发展了两名业务骨干加入到我们党内来,并有7人转为正式党员,全年新增党员23人。现在省直所党总支共有党员189人。 20**年又有2家事务所成立了党支部,现共有17个党支部。 20**年协会党总支继续开展“讲学习、讲诚信、树形象”和创建先进党支部的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

员。党总支在“七一”前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及狄云龙等11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为加强对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议的决定》的学习和体会,党总支20**年9月底组织了先进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及总支委员前往革命圣地延安实地进行学习考察。 二、继续围绕行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行业公信力国家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深化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20**年**省注协继续紧扣诚信建设这一主线,不断深化诚信建设的内涵和手段,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统揽行业各项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水平。在20**年颁布的《**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基础上,我们根据中注协20**年1月9日颁布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中注协注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管理力度。一年来,**注协共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9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撤销注册,并对上述情况在诚信档案中进行了如实的记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鉴证作用日益增强,20**年5月,我们参照中注协的排名办法,排出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前50家并进行了公告。满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的需求,同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为重,做大做强。 三、真抓实干,全面开展执业质量检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召开注册会计师行业促进行业

附件2: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修订内容 1.资产负债表(会所01表)、利润表(会所02表)、现金流量表(会所03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所04表),均参照财政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2.业务收入表(会所02表附表1)新增“理财收益”、“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备注”(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大于0时填列具体构成)等5项指标;修改“专项审计”单独列示(原列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咨询服务收入”(原指标是管理咨询)、“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年度收入”(原指标是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业务收入)、“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原指标是事务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和国际业务收入(“境外分支机构收入,为内地企业提供境外上市、融资或其他审计服务取得的收入,来源于境外客户的其他收入”)等5项指标;删除“培训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在港澳台及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客户数量”(财务报表审计户数等)等4项指标。 3.主营业务成本表(会所02表附表2)新增“社会保险费”、“职业责任保险费”、“职业风险基金”等3项指标;删除“除合伙人(股东)外的高级经理级人员工资薪酬支出”、“除合伙人(股东)外的经理级人员工资薪酬支出”、“税金及其他”等3项指标。

4.管理费用表(会所02表附表3)修改“社会保险费”(原指标是失业保险费)、“人才培养支出”(原指标是教育培训支出)、“信息化支出”(原指标是技术开发费)、“上缴国内管理总部管理费或服务费等”(原指标是上缴国内管理总部管理费)、“上交国际会计网络年费”(原指标是上交国际会计公司年费)等5项指标;删除“劳动保险费”、“除合伙人(股东)外的高级经理级人员工资薪酬支出”、“除合伙人(股东)外的经理级人员工资薪酬支出”、“税金及其他”、“捐赠支出”等5项指标。 5.事务所基础信息表(会所05表,原基本情况表)新增“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号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新报因素(连续上报、上年应报未报、新增单位)”、“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其他评估师”、“国际网络名称”、“在港澳台及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客户数量”等16项指标;修改“从业人员总人数”(原指标是事务所总人数)、“其他人员人数”(原指标是从业人员人数)、“税务师”(原指标是注册税务师)、“评估师”(原指标是注册评估师)等4项指标。 6.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会所07表,新增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33个指标的本年数、上年数、比上年增减情况和增减幅度,由系统自动从事务所填报报表中提取并计算。当指标增减幅度超过30%时,应由相关填报主体填写形成原因。

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律监管建设,提高行业诚信水平 (一)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与省财政厅企业处共同组织开展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近3年评估报告质量及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等。被检查的评估机构有5xxxx,注册资产评估师 37xxxx,自查面和重点检查面均达到10xxxx,实地检查共抽查了资产评估报告229 份。 通过本次检查,反映出大多数评估机构能做到按照执业规范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但在资质和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资质方面主要表现在人员不足、兼职等问题;执业质量方面,普遍存在报告基本内容和格式不够规范,工作底稿不完备,评估操作程序存在缺陷;执业环境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如压价竞争、职业风险基金管理不当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商省财政厅企业处,对xxxx评估机构给予行业通报 批评、限期整改的处罚;对xxxx注册资产评估师予以行业通报批评;对3xxxx评估机构予以限期整改、谈话提醒等相应的行业自律性惩罚;上报中评协撤消xxxx注 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资格和批准xxxx注册资产评估师转为非执业会员。另有xxxx 评估机构承认其执业质量存在问题,已主动申请撤销资产评估资格。(二)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根据中注协统一部署,协会开展了XX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整个检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自查阶段、实地检查阶段和总结处理等四个阶段。有4XXXX会计师事务所被列入检查对象,检查面为27.2xxxx,其中新批准成立2xxxx。检查内容包括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内部质量控制等方面。实地检查抽查了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共617份,抽查比例为10.4xxxx。 通过行业自律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行业风险意识,促进了执业机构规范执业。检查

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的精神,落实《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进一步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0]38号),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规划(2014—202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加强对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对行业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指导,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实施。 第三条协会建立行业人才培养基金。行业人才培养基金按协会每年收取会费中留存协会部分35%的比例提取,行业人才培养的经费支出,均在行业人才培养基金列支。 第四条行业人才培养的对象包括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和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 第五条行业人才培养的内容包括行业优秀人才培养、对多

元化进修的激励、其他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等三个方面。 第二章行业优秀人才培养 第六条分层次选拔和实施行业优秀人才培养工作,参加行业优秀人才选拔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注册会计师事业并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后专职在事务所从业满三年,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经协会举荐的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 (三)个人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以上惩戒; (四)在审计、会计、管理、教学等领域有一定的专长。 第七条行业优秀人才选拔通过注册会计师自荐、事务所推荐、协会举荐三种形式产生,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经协会组织考试或考核并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核遴选后,入选为行业优秀人才学员,并建立人才培养动态管理档案。 第八条对入选行业优秀人才培养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等高等院校进行为期2-3年的专业技术、事务所管理和外语的专门培养;协会将组织在专门培养中表现优秀的学员至境外交流学习;协会将定期为已完成专门培养的学员组织后续学习交流活动。

注册会计师协会

其次毕业生就业难予学科结构和培养模式不尽合理也有一定的关系,像是很多经济、金融、市场营销等专业的毕业生找工作就显得颇为吃力,很大部分人只有改行。每年对在册会计从业人员年检只是走形式,未严格审核和检查会计继续教育情况、格证书登记注册情况、持证人遵守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纪律情况。但在事务所确实能学到很多东西,因为人手的问题,对于一个审计项目,你必须从头跟到尾,包括和送审单位的沟通等等,能充分锻炼能力。 基层会计从业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简单的会计处理还能应付,对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就容易滋长财务类的违法行为,为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财务运转和正常运营带来困扰。大学生就业面临着很多障碍,如专业学历条件苛刻、户籍档案壁垒、就业歧视等,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年代,缺乏一个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各尽所需”,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关的审查,更为甚者,,在执行审计,,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在今天的新环境下,会计工作的发展取得了很多成绩:首先,会计工作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这是会计工作能够发展好的基础,在今天的环境下,经济市场的复杂程度增加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会计工作的支持,自然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会计工作,这为会计工作的顺利开人才是会计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在当前的环境下,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加上企业的增加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学校开设了会计专业,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会计人才,为会计工作做好这就可以更好的规范会计工作,为会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指引,同时,法规对于责任者的确定也能有效的保护会计工作从业人员。许多客户希望注册会计师协会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能够提供其他服务,如管理咨询服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9年修订版共149页word资料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9年修订版) 江苏兴光会计师事务所 JiangSu XingGua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二〇一一年二月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9]21号):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现予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财会[2019]4号)文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等35项准则同时废止。 现将新修订的38项准则和财会[2019]4号文发布,未被财会[2019]21号文废止的13项准则汇编成册,仍按准则编号顺序排列。其中新修订的38项准则标题以宋体表示,财会[2019]4号文中未被废止的13项准则标题以楷体表示,以示区别。 编者

目录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 (1)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1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1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1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1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2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2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3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3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3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3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41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4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4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4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 (4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 号——函证 (4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4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 (5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 (5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5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5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 (5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6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 (6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6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7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7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7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7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7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 (8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 (8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8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8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 (8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9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9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99)

2020年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作者:败转头 作品编号44122544:GL568877444633106633215458 时间:2020.12.13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发改委、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13年8月13日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均应当按本办法收取服务费。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异地提供服务,可以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所在地或者异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所,应当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接受委托,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提供服务的收费,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报告;

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

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日前,中注协印发了《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自2008年2月1日起试行。 指南遵循《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结合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特点,总结注册会计师参与企业破产案件经验,对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提供指导。指南分为12章、共68条,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一是对注册会计师作为管理人应承担的职责进行了梳理;二是对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业务中应遵循的主要操作程序进行了规范;三是对注册会计师承办管理人业务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了具体化。 指南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业务质量;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相关业务,深入贯彻落实行业做大做强战略;推动管理人制度规范化发展,保护各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法定管理人主体。依据该法授权,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12

日制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申请进入管理人名册、承接业务、报酬及责任等事项。 为推动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中注协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积极参与立法及司法部门立法研究;二是组织《企业破产法》及管理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三是印发通知,请各地方协会高度重视事务所介入管理人业务工作,积极与当地法院就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管理人名册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并组织好培训和宣传工作。 下一步,中注协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有关管理人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行业对管理人制度的认识;二是继续组织好管理人理论与实务的培训工作,帮助注册会计师尽快掌握管理人制度及其操作实务;三是组织做好指南的培训工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管理人业务,履行管理人职责提供 技术支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 件 相关业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会协[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国内常用会计网上资源

国内常用会计网上资源: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 巨潮咨询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 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 国外互联网资源 由于网站的变化性比较大,本部分的内容最可能与实际不符。但是,这里提供的网络资源除了公开的更新,应该比较稳定。它们包括了各种信息,如果全部访问这些站点需要不少时间,你并无必要一一去看,但应该浏览一下这些站点,看看它们到底有些什么。可以肯定,这些站点并不是你想什么时候要就能找得到的。政府资源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这个站点提供了在SEC注册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财务报告是完整的,但需要按公司名称检索。 国家会计/ 审计总署, GAO (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由GAO支持建立,公布其各种文件,如GAO报告和宣言,特别公报和软件。 The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GSA (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由The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发起建立的政府信息平台。可以进入几乎所有的政府数据库和专题信息库。如果你不能确定到哪里找政府信息,请先来这里看看。 FedWorld (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由the National Technical Information Service 发起建立,是有关美国和世界的科学、技术、工程和商业信息的官方来源。如果不知道哪里去找一个联邦政府文件,可以到这里来。 Thomas (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国会通过国会图书馆发起的,包括最近几届国会的信息。用户可以按法案编号、主题、题目、或生效日期来查找法案。 市场资源 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 (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站点,为投资者、学生和教师设计,包括市场数据、新发行公司信息、上市公司的连接(但不全)和其他市场信息。 美国证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 (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06532.html,):提供与纽约证券交易所网站类似的信息。其中包括期权和金融衍生工具。

注协公布的这组数据,直接影响2019年CPA的通过率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目前部分地区公布了报名人数,据数据可以看出今年的报名人数增长率在20-30%左右。 根据2018年注会报名人数139万来推算,2019年注会报名人数预计在160-180万之间。报名人数的暴涨,对考生来说,竞争力将变大了不少。 部分地区公布2019年CPA报名人数 今年的报考人数继续大幅度的增长,各地创新高,十分火爆。2019年各地区注册会计师报名人数详情如下: 【云南】文山州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人数为650人,较去年529人增加121人,增长22.87%;以单科报名情况看:《审计》175人,《财务成本管理》194人,《经济法》396人,《会计》517人,《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177人,《税法》347人,共计报名1806科次,《会计》报考人数远高于其它科目。 【四川】内江市报名人数共964人,较去年增长208人,增幅为27.5%;报考科次共2805科次,较去年增加714科次,增幅为34.1%,创历史新高。 【河南】郑州考区专业阶段报名41279人,累计报考110428科次;综合阶段报名1293人科次。与2018年度相比,专业阶段报名人数增加7979人,增长率为19.33%,报名科次增加25073科,增长率为22.71%;2019年综合阶段报名人数增加370人科次。 【安徽】宣城市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人数为1353人,较2018年度增长21.8%。 安庆市共有1804人报名,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六科报考达4770人次,分别比2018年增长15.1%和16.7%,再创我市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人数新高。 【江苏】江苏省共有124600余人报名参加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比2018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与收费标准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川发改价格〔 2013〕 901 号四川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3〕 901 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发改委、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0〕 196 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13年 8月13 日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 196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均应当按本办法收取服务费。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异地提供服务,可以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所在地或 者异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所, 应当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接受委托,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提供服务的收费,通过与委 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 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改制审计,财 务收支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涉及经济案件审计,绩效审计评价等专项审计和鉴证 业务。(具体项目参见《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 节价,主要包括:管理咨询业务、会计服务业务、税务服务业务和执行商定程序业务。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件。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可以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审计风险、繁简程度等因素,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实行上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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