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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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招投标实施条例

2024版招投标实施条例
注意递交时间和地点
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避免延误或丢失。
2024/1/26
12
投标报价策略制定
01
02
03
分析竞争对手
了解竞争对手的实力、报 价策略等,以制定有竞争 力的报价。
2024/1/26
考虑成本因素
根据企业自身成本和市场 行情,制定合理的报价。略,提高中标概 率。
8
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查
01
招标文件内容
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
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02
招标文件审查
招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其内容完整、准确、合法,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2024/1/26
03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如有必要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9
投标资格预审及邀请发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
招标人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明 确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2024/1/26
资格预审程序
招标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 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 预审。
注重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提升评审专家素质
优秀企业注重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严格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确保内容完 整、准确、有说服力。
优秀企业会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和管理, 提高评审专家的专业素质和评审能力,确保 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024/1/26
30
问题案例剖析:典型问题原因探讨及教训总结
开标地点应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完整版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完整版
• 三是进一步统一规则和标准。《条例》用较大篇 幅明确了资格审查、评标、异议与投诉等招标投 标活动各个环节的程序要求,并实行统一的评标 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第45条),建立 了招标投标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第12条), 充分发挥了立法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 3、坚持可操作性和原则性相结合的立法原则
• (五)制定条例的基本思路
• 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一些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 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 手干预招标投标、当事人互相串通围标串标等突 出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条例针对性地 从六个方面设置了相应条款:
• 1、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凡属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 工程建设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 形外,都应当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完整版)
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教材指导委员会委员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陈川生
邮箱:15210168355@ 2012.02 .01
• 一、制定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背景
(一)招标投标活动游戏规则的“一、二、三、四”
(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
(三)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必要性
• 3、加强和改进招投标行政监督的需要
• 规范有力的监督是招投标法律制度得以顺利执行 的重要保障。《招标投标法》对行政监督的规定 较为原则,实践中行政监督缺位、越位与错位的 现象同时存在,另外,当事人投诉渠道也不够畅 通,投诉处理机制不够健全。针对上述问题,国 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 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以 下简称国办发[2004]56号文件),明确要求各部门 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加强和改进招 投标行政监督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 落实国办发[2004]56号文件要求,切实改变招投 标行政监督不规范的状况。

招投标知识及有关法律规定

招投标知识及有关法律规定

取回 标书 发票
投标流程
投标 须知
评标 办法
补遗 文件
分析招标文件(标前会)
招标 公告
投标 格式 文件
技术 规范
采购 合同
货物 清单
分 析 研 究
质疑函 任务分工 时间节点
投标流程 编写 初稿 投标文件的编制
获取招标文件后,不要急于制作投标文件,要先仔细阅读分析招
审标
标文件内容; 符合招标人规定的格式和内容;
要着重检查的部分:标书评 审之初,对所有投标文件进 行合格性审查是评标工作的 基本步骤,确保投标文件通 过合格性审查,是评标入围 的关键。通常以下内容是合 格性审查的重点:投标书; 法人授权书;技术文件;投 标保证金;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分项报价表。
小结:在标书编制过程中, 对招标方的各项要求要不折 不扣的予以满足,对其要求 的重点要予以重点满足,对 其担心的部分要提供充分的 保证措施,要做到让招标单 位满意、放心。总之,“要 善于分析招标人的需要和特 点,投其所好”。
修改
按规定填写投标书后,如未能全面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可另附 补充说明;
定稿
有不明之处,应及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
装订
注意审核,消除瑕疵,力求精美;
检查 密封
投标流程
递交投标文件 做好时间计划,预留一定时间裕量; 把握好时间节点, 确保按时递交; 注意递交时间、地点的变更通知; 严格履行递交标书的登记手续;
投标流程
参加开标会议
履行招标人规定的开标手续; 记录开标过程与结果; 可适当与竞争对手交流,获取信息; 如采用电子化开标(如电子商务平台或其他网络信息系统),一般还需要对开标结果进行
网上确认,逾期未在网上完成开标结果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结果已确认;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23号令)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23号令)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民航局九部委第23号令发布)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关于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一、对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二、对11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附件2)上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废止或者修改。

本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关于抓紧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8]938号)附件 2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对《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 4 号)作出修改(一)相关政府部门名称的修改1.将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中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修改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2.将第二十条中的“发展计划部门”修改为“发展改革部门”。

(二)相关规章条文内容的删除3.删除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六项。

4.删除第十八条中的“行政监督”。

5.删除第十九条中的“或举报”。

(三)相关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序号的修改6.将第一条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7.将第十八条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修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

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还规定: 国务院 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 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 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二)招标的方式
1、招标的方式,(1)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招标, 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 织投标 )
招标投标法律 法规知识
一、关于招投标活动, 需要知道 的几个问题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体系 (二)招标投标法的精髓要义 (三)招投投标法律关系中的各方主体 (四)关于招投标管理体制 (五)招标投标场所: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
(一)法律体系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法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法实施条例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法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采购法实施条例 按照层级和效力, 分为法律、法规、规章及
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最 短不得少于20日” 。
2.招标文件或者资格审查文件
一是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要求、资格审 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合 同主要条款。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但不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属于投标文件 内容)等。
二是文件发售不少于5日, 费用以补偿 原则。
(皖政办〔2015〕3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的通知
(皖政办〔2016〕65号)
(六)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 法
争议由来已久 如何认识两法间的关系
二、招标的法律规范
(一)招标的范围 1、招投标活动,适用招标投标法; 2、政府采购工程、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适用招标
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凡是采取审核招标及拍卖文件、出让方案等实施行政审批, 或者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的, 一律限期取消。

招投标法律法规

招投标法律法规

1 招标研讨会学习资料 一、公司招标流程 以公开招标为例: 项目委托部门起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招标委托表一起送交招标管理中心

二、需要重点学习的招投标法律法规 继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陆续颁发了一系列招投标方面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也结合本地的特点和需要,相继制定了招投标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覆盖全国各领域、各层级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我们要了解招投标法律法规,其范围不仅仅是《招标投

公告挂网,报名。资格预审后,对合格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开标、评标,评标报告提交公司领导联签,定标

发出中标通知书,由项目委托部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管理中心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形成初稿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2

标法》,而是整个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这是是规范招标工作的前提条件。 就矿内的招标工作实际情况应当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由于时间问题,我们在这里组织学习一些重点内容. 1.依法需要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标方式 在《招投标法》中第3条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第10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具体需要招标的金额标准在几个法规规定中都有体现。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第7条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3

工程招标文件及编制

一、招标文件概述工程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用于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内容,是投标人了解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1. 编制依据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4)招标投标活动相关规范性文件;(5)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

2. 编制内容(1)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3)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4)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方式;6)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2)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4)投标保证金的要求;5)评标标准和方法;6)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3)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订立依据;2)合同主体;3)合同标的;4)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5)合同工期;6)质量标准;7)安全生产责任;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式。

(4)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规范;2)施工规范;3)质量标准;4)安全标准;5)环境保护标准。

(5)图纸图纸应包括以下内容:1)总体布局图;2)平面布置图;3)剖面图;4)细部构造图。

(6)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措施项目清单;3)其他项目清单。

3. 编制要求(1)招标文件应结构清晰、内容完整、表述准确;(2)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内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3)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应公平、合理,符合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情况;(4)招标文件应经过招标人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及实务(专家培训)

5
法的一般特征
法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是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法是司法机关可以适用的行为规范 法是由国家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
6
法的功能
❖指引功能--提供既定行为模式。首要 目的 形式
❖评价功能--衡量、评价行为的法律意义。合法否 违法否
❖预测功能--根据法对人们行为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及其必 然导致的后果,人们可以预先会计到合上书行为的结果,从 而决定自己的行为取舍和方向的一种功用和效能。
法》(建设部令第124号)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 委令第2号)(一)P239
18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目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 令第27号)(二)P3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令第12号)(一)P221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 家计委令第29号)(一)P219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15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目录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
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国办发34号文)(一) p170 《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1号文)(一)p171
16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目录
❖强制功能--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自已得以充分实现。
❖教育功能--通过其规定和实施,影响人们的思想,培养和
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学习 制裁 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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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
环境保护法 婚姻法
行政法 宪法
经济法 民法
诉讼法
刑法
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通信公司招标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通信公司招标是通信行业重要的采购方式,它有助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和规范市场秩序。

为了确保通信公司招标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通信公司招标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投标应当公开进行,招标人应当将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告,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能够平等、公平地参与竞争。

2. 公平原则招标投标应当公平,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 公正原则招标投标应当公正,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中标人等各方应当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滥用职权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

4.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应当诚实信用,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中标人等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三、通信公司招标的法律规定1. 招标项目的界定通信公司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设备、通信工程、通信服务、通信网络等。

2. 招标方式通信公司招标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

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技术规格、参数;(5)评标标准和方法;(6)合同主要条款;(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非法人组织;(2)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3)技术文件;(4)商务文件;(5)资格审查文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其中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3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 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 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 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 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 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 账户转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从第四十九条起至第六十 四条止共十六条。
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民事责任
1.中标无效及转包、分包无效 在下列情况下,中标无效或转包、分包无效: (1)招标代理机构泄密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影响中标结 果的。 (2)招标人向他人泄密,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及采用行贿手 段谋取中标的。 (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 的。 (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的,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 行确定中标人的。 (7)中标人转让中标项目,或者中标人非法分包的。 2.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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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理 截至2009年3月底
法律法规或规定名称 章 节 发布机关或批准机关 文件编号 施行日期
一、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6章68条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 国家主席令第21号 2000年1月1日

二、地方法规
1、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 6章58条 贵州省九届人大常委会31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47号公告 2003年1月1日

三、国务院规定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
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6条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00]34号 2000年5月3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7条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04]56号 2004年7月12日

四、部门规定(规范性文件)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12条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
2、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22条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第4号令 2000年7月1日
3、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14条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第5号令 2000年7月1日
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5条 建设部 建设部第82号令 2000年10月18日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6章60条 建设部 建设部第89号令 2001年6月1日
6、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
标事项暂行规定
15条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第9号令 2001年6月18日
2

招标投标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理 截至2009年3月底
法律法规或规定名称 章 节 发布机关或批准机关 文件编号 施行日期

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7章62条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等七部委 国家计委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
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7章59条 水利部 水利部第14号令 2002年1月1日
9、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19条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第18号令 2002年2月1日
10、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19条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第29号令 2003年4月1日

1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6章92条 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等七部委 国家计委第30号令 2003年5月1日
1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6章60条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电局 国家发改委第2号令 2003年8月1日
1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31条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等七部委 国家发改委第11号令 2004年8月1日
1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6章64条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等七部委 国家发改委第27号令 2005年3月1日
15、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5章33条 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第36号令 2005年11月1日
16、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章57条 交通部 交通部第7号令 2006年8月1日
1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38条 建设部 建设部第154号令 2007年3月1日

五、省人民政府及部门规定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
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
8条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黔府办发[2001]31号 2001年3月29日
3

招标投标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理 截至2009年3月底
法律法规或规定名称 章 节 发布机关或批准机关 文件编号 施行日期
2、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13条 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第68号令 2003年10月1日
3、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5章43条 省建设厅 黔建招标通[2004]124号 2004年4月9日
4、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7章39条 省建设厅 黔建招标通[2004]125号 2004年4月9日
5、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办法 27条 省建设厅 黔建招标通[2004]126号 2004年4月9日
6、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自行招标认定办法 16条 省建设厅 黔建招标通[2004]127号 2004年4月9日
7、贵州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6章54条 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第88号令 2006年2月1日
8、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 20条 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第89号令 2006年2月1日
9、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
投标试行办法
7章29条 省建设厅 黔建招标通[2007]221号 2007年5月21日

10、贵州省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 16条 省发改委 黔发改法规[2008]7号 2008年2月8日
11、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评审规则 4章 省建设厅 黔建招标通[2008]171号 2008年6月1日
12、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
招标文件格式文本
省建设厅 黔建招标通[2008]172号 2008年6月1日

13、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评审规则和
招标文件格式文本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省建设厅 黔建招标通[2008]468号 2008年9月12日

六、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1、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
媒介的通知
3条 国家计委 计政策[2000]868号 2000年6月30日
4

招标投标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理 截至2009年3月底
法律法规或规定名称 章 节 发布机关或批准机关 文件编号 施行日期
2、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的通知
7条 国家计委 计政策[2000]1400号 2001年7月27日

3、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 8条 国家计委、财政部 计价格[2002]520号 2002年4月2日
4、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7条 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 2003年1月1日
5、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 14条 国家发改委 发改法规[2005]1282号 2005年9月1日

七、地方规范性文件
1、遵义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5章38条 市人民政府 第47号令 2008年5月9日

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8章85条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 国家主席令第91号 1998年3月1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9章88条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 国家主席令第68号 2003年1月1日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 国发[2004]20号 2004年7月16日

注:2003年1月1日《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施行以前,省内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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