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

合集下载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2)外贸经营单位已对外签署外销协议,凭信用证支付 货款,已收到信用证,明确了检验依据。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18页
预先检验:预检。为方便对外贸易,依据需要,对一 些经常出口商品进行预先检验。
受理预先检验范围:
还未成交出口商品 已签协议,但还未接到信用证 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实施检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VETERINARY) 9.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PACKING)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8页
10.测温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TEMPERATURE)
11.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HOLD/TANK)
为100% 没有质量异议。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4页
不能免检: 粮油食品、玩具、化装品、电器等 列入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管理商品 品质易发生改变商品或散装货物 协议要求按照商检证书所列成份、含量计价结汇
商品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5页
二、出口商品签证与放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7页
5.货载衡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N CARGO WEIGHT &MEASUREMENT)
6.熏蒸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FUMIGATION)
7.价值证书(CERTIFACATE OF VALUE) 8.兽医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第8页
4. 出境人员应向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国际旅行健 康证实书及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制代理报检委托书(3篇)

制代理报检委托书(3篇)

第1篇委托人:(全称)地址:(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受托人:(全称)地址:(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现将以下事项委托受托人办理:一、委托事项1. 代理办理进出口商品报检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鉴定、认证等工作;(2)根据进口商或出口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报告;(3)协助进出口商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如检验检疫证书、健康证书、动植物检疫证书等;(4)协助进出口商处理与检验、检疫、鉴定、认证相关的投诉、争议等事宜;(5)其他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鉴定、认证相关的事宜。

2. 代理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进出口商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2)对进出口商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商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要求;(3)对不合格商品进行追溯、处理,并协助进出口商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商品再次流入市场;(4)对进出口商进行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其质量安全意识;(5)其他与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的事宜。

二、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终止。

如需续签,双方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协商,并签订新的委托书。

三、委托费用受托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标准收取委托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 检验、检疫、鉴定、认证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2. 办理相关证明文件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3. 质量安全监管费用:按年度收取,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双方权利义务1. 委托人权利:(1)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本委托书的规定,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委托事项;(2)有权要求受托人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3)有权对受托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受托人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对于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流程,一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信息申报:进出口企业首先需要向海关提供详细的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用途等。

这些信息往往通过电子数据传输方式向海关申报。

2.风险分析:海关根据申报信息以及相关的法规标准,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风险分析。

通过计算风险系数、设定风险指标等方法,对商品进行评估。

风险分析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商品是否需要进行检验检疫,以及检验检疫的具体要求。

3.检验检疫计划制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海关制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计划。

计划中包括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检比例等要求。

计划还可能包括对进出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估,以确定企业的合规性。

4.商品检验:根据检验检疫计划,海关对商品进行抽样检验。

检验方式包括实物检验、化验分析、目视检查等,目的是确保商品符合相关法规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

检验过程中,海关可能会与商品生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等进行协作。

5.检验结果评估:根据检验结果,海关评估商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如果商品合格,可以继续进行后续的通关手续。

如果商品不合格,需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要求企业对商品进行整改、返工,或者进行销毁处理等。

6.检验检疫证明:如果商品通过了检验检疫,海关会出具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

这些证明通常包括出口货物清单、出口商检检疫合格证明、进口商检检疫合格证明等,用于证明商品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7.报关手续:通关时,进出口企业需要向海关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需要办理报关手续。

报关手续包括填写报关单、缴纳相应关税及其他税费、提供所有的必要单证等。

8.商品放行:当海关确认商品的报关手续及材料无误后,会对商品进行放行。

进出口企业可以将商品取出或出售,完成整个进出口流程。

总而言之,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流程涉及到信息申报、风险分析、检验检疫计划制定、商品检验、检验结果评估、检验检疫证明、报关手续及商品放行等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修正)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进口商品的检验第三章出口商品的检验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务院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以下简称国家商检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商检机构)管理所辖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商检机构和依法设立的检验机构(以下称其他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申请指南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申请指南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申请指南一、项目名称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二、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条:商检机构和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第八条: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第二十二条:国家商检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考核,许可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检验机构承担委托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注册资本、技术能力、人员资格等条件,经国家质检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获得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接受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三)《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第58号局长令)三、许可条件(一)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许可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投资者或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2.注册资本不少于相当35万美元的人民币;3.具有及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及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规模;4.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许可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当是在其本国独立注册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合法机构;2.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中方投资者或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3.注册资本不少于35万元美元;4.具有及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或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具有跨国经营能力;5.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

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事项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不准输入输出。

法定检验检疫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动植物(或产品)及其运输设备的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上的有关规定;防止次劣有害的商品、动植物(或产品)以及危害人类和环境的病虫害和传染病源输入或输出,保障生产建设安全和人类健康。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范围包括:
1.列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法定检验种类表内的进出口商品(简称种类表商品,详见现行种类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应施卫生检验检疫的进出口食品;
3.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危险货物运输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技术条件的性能和使用鉴定;
4.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货仓、车厢和集装箱;
5.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物品、动植物等。

第 1 页 / 共 1 页。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项目

.
.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项目
.
❖ 集装箱鉴定。包括装箱鉴定、拆箱鉴定、承租鉴定、退租鉴定以及 集装箱清洁和测温等单项鉴定。
❖ 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包括价值鉴定、损失鉴定、品种质量及数量鉴 定以及与外商投资财产有关的其他鉴定。
❖ 其他鉴定业务。包括签封样品和拣封样品、舱容丈量、熏蒸证明、 销毁证明、产地证明、价值证明、发票签证等业务。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项目
.
一、质量检验 (1)外观质量 ❖ 检验商品的外观形态、尺寸规格、样式、花色、造型、表面缺陷、表面加工装
饰水平以及视觉、嗅觉、味觉等。 (2)内在质量 ❖ 1)成分检验。有效成分的种类及含量、杂质及有害成分的限量等。 ❖ 2)性能检验。 ❖ 3)机械性能检验。 ❖ 4)使用性能检验。 (3)特定质量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项目
.
4. 积载鉴定 ❖ 积载鉴定是根据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检验部门对出口商品装载
情况进行的鉴定。鉴定时应审核承运人的配载计划是否合理,注意 其安全、稳固性,防止货物的互相抵性、串味等;检查装船技术措 施是否符合保护货物的质量、数量完整和安全的要求,如是否有良 好的加固、隔离、衬垫、通风措施等,据实出具鉴定证明。
.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项目
.
5. 货载衡量鉴定 ❖ 货载衡量是对贸易成交将要运输的商品进行测量体积和衡定重量的
工作,是由承运人或托运人申请检验部门办理的鉴定业务。其主要 目的是为了计算运输中的运费,同时,为订舱、配载提供准确的货 物体积和重量数据,以便保证船舶合理配载及安全平稳。
.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项目
家畜、家禽、野生动物、蜜蜂、鱼(指淡水鱼)、蚕等,以及 动物的胚胎、受精卵等。 ❖ 2)动物产品。生的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血液、 蛋类、精液、骨、蹄、角、干鱼鱼籽、鱼粉、骨粉、生乳、血 粉及动物性生药材。 ❖ 3)植物。栽培植物、野生植物及种子、苗木、繁殖材料等。 ❖ 4)植物产品。粮食、豆类、棉花、油类(指未经炼制的油籽, 不包括各种植物油)、麻类、烟草、籽仁、干果、鲜果、蔬菜、 药材、原木(指木材,包括藤、竹)、饲料等。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八章进出口商品检验

• (7)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是证明动物产品在出口前已经过兽医检验、 符合检疫要求的证书。
• (8)消毒检验证书(disinfec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是证明动物产品在出口前已经过消毒处理、 符合安全及卫生要求的证书。
第五节 检验标准
• 三、我国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标准
•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国际标准,可以制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方法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发货 人或者生产企业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免予 检验。免予检验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有关部门制定。
• (二)装运港(地)检验
• 装运港(地)检验又称“离岸品质、离岸重量”(shipping quality and weight),是指货物在装运港或装运 地交货前,由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等项检验内容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出 具的检验证书作为最后依据。卖方对交货后货物所发生的变化不承担责任。
第二节 检验时间和地点
• 二、在进口国检验 • 此种方法又分为目的港(地)检验和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 (一)目的港(地)检验 • 目的港(地)检验习称为“到岸品质、到岸重量”(landed quality and weight),是指货物运达目的港或目
的地时,由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地对商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卖 方所交货物品质、重量(数量)等项检验内容的最后依据。采用这种方法时,买方有权根据货物运抵目的港 或目的地时的检验结果,对属于卖方责任的品质、重量(数量)等项检验内容的不符点,向卖方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令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1992年10月7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0月23日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令第5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国家商检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进出口商品的口岸、集散地设立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商检机构),管理所负责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商检机构的职责是: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商检局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进出口商品,制定、调整并公布《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以下简称《种类表》)。

第五条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一)对列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二)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三)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四)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五)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六)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第六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出口药品的卫生质量检验、计量器具的量值检定、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检验、船舶(包括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和集装箱的规范检验、飞机(包括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的适航检验以及核承压设备的安全检验等项目,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尺寸检测
测量产品的尺寸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
安全性能检测
检查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电气安全 、机械安全等。
检验结果的判定和处理
合格判定
如果产品通过外观、尺寸、功能和安全性能等各项检测,检验检疫机构将判 定为合格。货主或其代理人可以获得检验检疫证书,并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 。
不合格判定
如果产品在某一项或多项检测中未通过,检验检疫机构将判定为不合格。货 主或其代理人需要针对不合格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报检。对于严重质量问 题或安全隐患的产品,可能会被禁止进口或出口。
03
检验程序
检验的基本流程
报检
货主或其代理人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检,并提 交相关单证和资料。
抽样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规定的抽样方法和比例进行抽 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样品送检
检验检疫机构将抽取的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和 分析。
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包括外观、尺寸 、功能、安全性能等。

法规标准不统一
各国对商品检验检疫的标准和 要求存在差异,给国际贸易带
来了一定的困扰和不便。
成本压力增加
随着检验检疫要求的提高,企 业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 成本来完成相关手续,增加了
企业的运营压力。
未来检验检疫工作的展望和发展方向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推动建立统一的 检验检疫标准和程序,促进国际贸易的便利化。
报检前的准备工作
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准备相关单据和资料,如合同、 发票、装箱单等
2. 确认进出口商品的分类编码和检 验检疫要求
4. 确保商品符合检验检疫要求,如 标识、包装、文件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这在进出口中是很严格的。

对于出口商检的过程,相信有些人是不太了解的。

如果有机会的话,可以多多操作,这对整个进出口业务有着很大的帮助作用。

下面,一起来学习出口商检该怎么做,即商检的程序。

商检的程序为: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

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

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

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

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

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

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

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

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
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

另一类是不属上一类的进口商品,由收货、用货或代理接运部门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报进口商品检验,自行检验或由商检机构检验,自行检验须在索赔期内将检验结果报送商检机构,若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出证,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