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外部监管的政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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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及风险防范浅析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及风险防范浅析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及风险防范浅析【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混业经营成为大势所趋。

20世纪 8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服务业进入全面的结构性整合,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传统界限被模糊,金融机构的集中化、全能化和全球化成为普遍现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不断融合,出现了一股持续至今的并购浪潮,金融控股公司就是这一金融制度变迁进程中出现的能提供银行、证券、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与产品的金融组织形式。

各国经过一系列的金融改革促进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推动了资本全球流动和金融一体化的进程,极大地提升了这些国家的金融效率。

可以预见,在未来的金融发展中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日益加强。

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对于我国金融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风险防范发展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状况金融控股公司介于全能银行制完全的混业经营模式与彻底的分业经营模式之间,将金融集团的混业经营与各个子公司的分业经营有机结合,因而兼具了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特点。

这也是我国金融业今后发展的方向。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1.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将其固定成本分摊到更广泛的业务中,利用己有的分支机构和销售渠道开展新的业务品种。

2.业务多元化优势。

金融控股公司最根本的好处还在于其适应市场需求,方便客户。

金融控股公司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十分便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和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的“网络金融服务”。

3.风险分散优势。

金融控股公司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具有分散风险的作用。

金融家的格言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所以金融控股公司可以用另一种业务的收益来弥补,从而增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4.金融创新优势。

金融控股公司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另一个好处则是金融创新,它使得金融部内部各要素得以重新组合,并衍生出新的金融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对发展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政策建议

对发展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政策建议

对发展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政策建议【摘要】金融控股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机制的发展,内部控制是金融控股公司的正常运作,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的保护的重要依据应当在显着位置;促进监管改革,目前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该是一个重要的监管内容。

【关键词】金融控股,内部控制,政策一、审慎展开和循序渐进近年来,热衷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四个机构,即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金融机构,大型企业集团和地方政府。

其中,前两个机构是金融机构,以金融控股公司,与国际接轨的相对状态的形成是比较接近年底,监管部门应鼓励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

对于大型企业集团和当地政府所设想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形成,金融监管机构应采取谨慎的态度,通过制度安排的限制。

最主要的原因是,对于大型企业集团,银行本身还欠着巨额贷款,资本也没有在金融业运作经验,行业既不是闲置的,必须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被任命的意图和运作能不能不担心。

尽管形势的紧迫性,但在中国这两个条件都还没有准备好您只需在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调控放松,我们不能期待监管措施到位的放松后改善在这方面的限制。

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多种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雏形,但他们仍然不具备法律地位,因此,有人主张立法工作应该做的第一金融控股公司。

二、中国的国情充分考虑在国际社会,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德国的全能银行,金融控股公司在英国和美国的金融集团。

选择金融控股公司一国的发展模式,不仅受政治,文化,法律等传统因素的影响,还受到监管约束和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财政能力。

德国的全能银行系统,一方面是和中国现有的法律和严重不符的各种金融和货币体系的基本运营商,金融监管,其他监管风险管理能力和金融机构的水平不能满足全能银行,因此是不适合作为选择模式。

这不仅是实现混合,风险和有效控制的控股公司,其附属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

我们的想法是接近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然而,这种操作模式,既缺乏由于缺乏信息的强有力的基本外部条件和资本市场等方面与股市,也,资源,统一服务平台,为其他原因不能发挥协调作用,所以很难成为替代解决方案。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李晓莉【摘要】@@ 创新和监管是一种对立和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我们应该正确把握金融创新和监管的发展趋势,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同时完善科学的监管体系.【期刊名称】《金融管理与研究》【年(卷),期】2010(000)002【总页数】4页(P22-25)【作者】李晓莉【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创新和监管是一种对立和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

我们应该正确把握金融创新和监管的发展趋势,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同时完善科学的监管体系。

在金融创新的同时缺乏相应有效的监管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并迅速扩散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金融创新迅速发展过程中,美国金融监管措施不紧反松。

美国没有一个联邦机构能够得到足够的法律授权,负责看管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状况,风险监管无法实现全方位覆盖。

1999年美国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与监管的局面,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加入到金融衍生品业务中来。

2004年美国又推行投资银行自我监管计划。

次贷相关产品的定价、交易和信息披露,一直缺乏有效的监管,使得这些产品价值的可调节性很大,甚至会被操纵。

由于信用违约互换(CDS)市场不规范,多为柜台交易,不是统一的交易所交易,因此信用违约互换产品的价格非常不透明。

银行和按揭中介没有审慎地发放贷款;以投资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通过纷繁复杂的分拆打包,掩饰各种衍生金融产品中的风险,不仅扩大了对不良贷款的需求,而且将不良贷款传递给更多的投资者;评级机构按照市场价格估值资产的会计方法,在上升的经济周期中过分抬高高风险资产信用评级,让投资者无法对风险形成有效认识;金融监管机构对于上述一切缺乏应对措施,让大量充斥巨大风险的衍生金融产品处于没有监管的状态。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历来信奉自由市场竞争理论。

美国房地产泡沫的催生,与其推崇的新自由主义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

新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反对国家干预上升到了一个新的系统化和理论化高度,其理论认为自由是效率的前提,私有制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市场化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趋势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趋势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开放,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迅速发展。

这些公司以持有多个金融子公司为主要业务,通过整合资源和优化管理,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趋势包括以下方面:
1. 多元化布局。

金融控股公司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金融领域,而
是涉足更多的领域,如科技、医疗、教育等,实现多元化布局。

2. 加强监管合规。

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加强,金融控股公司需
要更加注重监管合规,加强内部控制,保障公司安全运营。

3. 推动金融科技创新。

金融控股公司在整合内部资源的同时,
也需要注重金融科技创新,推动业务升级和转型。

4. 加强国际化布局。

金融控股公司需要拓展国际市场,加强海
外业务布局,提高国际竞争力。

5. 加强品牌建设。

金融控股公司需要注重品牌建设,提高品牌
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总之,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和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 1 -。

金融机构组织创新、风险管理与外部监管研究——以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为例

金融机构组织创新、风险管理与外部监管研究——以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为例
— —
以金 融控 股 公 司模 式 为例
叶维 武 张华伦2 ,
(. 1 中国社会科 学院 研 究生院, 北京 100 ;. 0 12 2 九江学院 教 务处, 江西 九江 3 20 ) 3 0 5

要: 随着 国 际经 济 一 体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 为现 代 经 济核 心 的金 融 业 也 正 在 向全 球 化 深入 发 展 , 一 点 集 中 作 这
潮 流又不 得 不在业 务 、 织 和制 度 上 进行 一 系 列 的 组
大模 式 J 。考 虑 到 当前 我 国金 融 分 业 经 营 的 现 实 和 未来综 合 经 营 的 可选 方 案 , 文 以美 国 式 “ 融 本 金
控 股公 司” 为研 究 对象 , 金 融 机 构组 织 创 新 、 险 从 风 管 理和 外部监 管等 三 个 方 面展 开论 述 , 以期 能 够 为
对这些风险的辨析和管理成为其 内部控制的主要 内容 。在金控 公 司外部监管方 面, 国金融监 管部 门在设 计有关 我
制 度 安 排 时应 树 立金 融 系统 稳 定与 发 展 的监 管 目标 , 持 适 度 从 严 、 度 前 瞻 的 监 管 原 则 和 健 全 统 一 的金 融 监 管 坚 适 模 式监 管 架 构 。

副教授 , 从事区域经济 、 农业 经济研究 。

第 4期
时幺 武等 : 融机 构组 织创新 、 险管理 与外部 监管研究—— 以金融控股公 司模 式为例 难 金 风
. 7. 8
我 国金 融业在 现 阶段 开展 综合 经营 提供 理 论参考 和
而 开展 综合 经营 的动 因 J 。
也正 在 向全球 化深 入 发 展 , 而导 致 世 界 各 国金融 从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2020)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2020)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2020)为推动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以下简称《准入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印发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以下简称《金控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工作,明确要求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统筹监管,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

《金控办法》的发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金控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以并表为基础,按照全面、持续、穿透的原则,对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准入并实施监管,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行为。

《金控办法》的实施,继续坚持金融业总体分业经营为主的原则,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与金融板块,有利于金融控股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防范风险交叉传染,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金控办法》细化了《准入决定》中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范围和监管主体,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按照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金控办法》对股东资质条件、资金来源和运用、资本充足性要求、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防火墙”制度等关键环节,提出了监管要求。

对于《金控办法》实施前已具备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但未达到《金控办法》监管要求的机构,合理设置过渡期安排,把握好节奏和时机,逐步消化存量。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与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协作,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金融科技行业的创新与风险监控


监管政策对金融科技行业的影响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合理的监管政策有助于规范金融科技行业秩序,防范金融 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激发创新活力
鼓励创新的监管政策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了更多发展机会 和空间,激发了行业创新活力。
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严格的监管政策要求金融科技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升风 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金融科技行业受法律法规影响较大,一旦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 能导致行业格局和业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竞争压力
金融科技行业竞争激烈,新进入者和创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可能对 现有企业造成冲击。
用户需求变化
用户需求的变化可能对金融科技行业的产品和服务提出新的要求 ,企业需要不断适应和满足用户需求。
04
风险监控方法与策略
THANKS
感谢观看
01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中国监管机构推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进行金融科技创新。
02
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国家层面出台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明确金融科技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
政策措施。
03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乱象,中国监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
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
风险识别与评估方法
风险评估模型
运用统计分析和机器学习算法,构建风险评估模 型,识别潜在风险。
实时监控系统
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对金融科技业务进行全天候 、全方位的监控,及时发现风险事件。
风险报告机制
定期生成风险报告,对风险事件进行汇总、分析 和评估,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风险监控指标体系构建
关键风险指标(KRI)
创新驱动行业变革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突破口选择

金 融 学博 士后金融业务 的同源性导致风险 的集 中与传递 。
从西方金融业演进 的历程看 , 最早 出现的金融业务 是以
而事业部 制会通过金 融控股公 司的关联交 易影响到客户 的 利益 , 表现为公 司与客户 之间的利益博弈 。 其次 , 多样化 的管
融业进行改革 。特别是进 入 2 O世纪 9 年代后 。 0 随着我国三
式 的金融 自由化运动为起点 , 特别是 19 年美 国通过 了《 99 金 融服务现代化法》 , 后 世界金融业分业经营 、 监管的“ 分业 坚 冰” 被彻底打破 , 金融创新开始从产品技术层面向组织结构层 面延伸 ,金 融业综合经 营的组织 载体——金融控 股公 司① (i ni o i o pn s H ) 终脱 颖而 出 , F ac lH ln Cm ai ,F C 最 n a dg e 由此
险管理又成为我们必须解决的首要 问题 。 本文将遵循金融风 险管理 的一般要求 , 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特征进行深入 剖析的同时 , 结合金融环境 和业务发展 的变化趋势 , 对这一
金 融控 股公 司风险 的特 殊性 : 企业 边界 扩大的 负
资本约束的金融监管模式( 即最终的《 巴塞尔 Ⅱ 文件)以 》 , 及 问题展开研究。
承兑 、 结算为 主的银行业务 , 随后保 险 、 证券业务相 继 出现 , 各类金融业务均 以社会储蓄资金为经营 的基础 , 满足不同层
次 的金融需求 。进入 2 O世纪 8 O年代后 , 层出不穷的金融创 新产 品模糊 了各类金融业务和市场的边界 , 融市 场的一体 金
控手 段的实施 , 则会使得股东 与经理人之 间的博弈更为复杂 化, 具有更大 的不确定性 。 因此 , 由此导致 的利益 冲突将更为

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

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韦淑琴【摘要】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发展很快.根据金融控股公司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国家应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以有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期刊名称】《江汉学术》【年(卷),期】2005(024)001【总页数】4页(P103-106)【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风险【作者】韦淑琴【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商学院,新疆石河子 8313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2.39美国花旗公司的网页上有这样一段话:“welcome to Citibank,the one-stop solution for all your financial needs.”(“欢迎来到花旗银行,一站式的服务解决你所有的金融需求。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体系呈现了从过去的严格分业经营逐渐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趋势。

在这种大趋势下,一些大型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以空前的速度不断涌现。

在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成为世界最大的金融服务机构之一;在瑞士,credit Suisse与winterthur合并,成为世界最大的资产管理金融集团。

与此同时,在世界其他的国家和地区,这种集团性的金融机构依然不断涌现,它们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业务要求。

在这种由分业经营过渡到混业经营的趋势下,由于各国金融监管水平的参差不齐,选择一种合理的过渡形式就成为必需。

采用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可以适应分业与混业两种监管模式。

金融控股公司在国际上已有很长的历史,而对我国来说,还是个新生事物。

所谓金融控股公司,就是以控股形式构成的金融企业集团。

根据1999年2月国际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发布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一文,金融控股公司被定义为“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监管问题初探


考虑到目 前我国依旧实行着分业监管体制, 并且银
行监管职能依然在中央银行内部的现实情况, 对于金融
三、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与外部监管
( 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
控股公司的监管似乎只好放在中国人民 银行下面, 由其
下属的某一个司局来负责具体实施。但是, 这只应当是

凡是金融机构就会存在金融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当
然也不例外。 一般来讲 , 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风险, 除了
种暂时的过渡形式 , 长此以往则弊病甚多。 首先, 前人民银行只是负责银行监管, 目 由其负责
因资金在子公司之间反复投资可能会导致财务杠杆比
率过高以外, 最主要的一是内幕交易风险, 二是利益冲
突风险。
牵头监管以银行为母体的银行控股公司或许还比较适 合, 但是监管纯粹的控股公司或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母
资银行所处的劣势地位, 反映出外来冲 击的现实性和采 取应对之策的紧迫性。 我国的金融经营体制和监管体制 如不尽快作出 适当调整, 那么目 前这些各自 为战、 手脚 被束缚的中资金融机构很有可能在外来冲击之下不堪

股公司的外部监管, 以防止因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对投 资者造成的损害, 或者因 财务杠杆比率过高等原因导致
就其总部而言并不是银行, 或者主业不是银行业务, 因 此, 《 商业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 或《 等均不适用。 其次, 家平行的金融监管部门之一的人民银行 由3
击, 而外资金融机构则有可能乘机长驱直入, 迅速占
领我国金融市场的各个制高点, 控制住优质客户和优质
金融资源。
在这种背景之下, 是否允许国内不同业态金融机构 之间进一步加强合作, 甚至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提供 综合金融服务的统一平台, 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决策部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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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控股公 司还在 发展成熟过程中 ,其资 本结构 和公 司治 理存 在诸 多问题 ,内部 控制缺乏必要的利益 约束 ,因此在相当 长一段时期 内,外部监管仍然发挥绝对
重 要 的作 用 。
营, 从母公 司的角度 则是混业经营 。 它是 在我 国分业 经营政策下在法律 的缝隙中 自发 的产生 与发展的 ,所 以其运 营存 在
金融控股公 司形式 为载体的混业 经营模 式 。作为我 国金融制度演进 中的新兴事
监 管。本 文研究 比较 了国外金 融控 股公
司的风险外部监 管模式 ,同时结合 我国
特 殊 的 制 度 背景 以及 我 国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应 法律制度还不健 全,监 管体制还不成
熟 ,使它源于金融属性本身 的固有风险 变得具有更 大的潜在危害性 。 其次 , 融 金 资本 的趋利 本能促使金融控股公 司具 有 逃避监 管的冲动。金融控股公 司的跨市 场经营特点 , 为它逃避监管 , 追逐利润提
管中存在 的问题 1 . 我国金融控股公 司的现状 。 我国金 融控股公 司的混业经营程度不 同于英美
等 国家 的完 全 混 业 经 营 , 目前 还 并 非完
供 了便利 。 次 , 再 大量 金融资本参与的表
外 业 务 具 有 虚 拟 性 和 极 大 的 不 可 预 测
全意义上 的金 融控 股公司 ,只是金融控 股公司的雏形 ,是 介于分业和混业之 间
巨大 的 风 险 。
系统 内传递 ,可以 由下而上从子公 司传
递 到 母 公 司 ,也 可 以 由上 而 下 从 母 公 司
传递到子公 司,或者在 同属于一个母公 司下的几个子公 司之 间横 向传 递。风险 传 递的基础 是关 联交易 和信用 危机 。 公 众信 心是金 融控 股公 司生存 的土壤 , 子 公司经营失败会使公 众对整个控股公 司 的经营能力产生怀疑 。二 是巨大的外部
维普资讯
●■●I
经济工作・C N M C P A TC E O O I R C IE
金融控股 风险 公司 外部监管的 创新 政策
文 /
益的冲动。因此在做好 内部风险管理 的
同时 ,必 须加强监管 当局对 风险的外部
1 4 经济论坛 2 0 ・ 0 2 0 7 1
维普资讯
E O O I P A TC ・ C N MC R C IE 经济工作 —■■—一
性 。 融控 股 公 司 通 过 其 控 股 的 子 公 司 , 金 几 乎 可 以经 营 所 有 的 金 融 业 务 ,深 入 到
我 国金融市场 的各个 领域 。所 以一旦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经 营 失 败 ,由 于 其 较 高 的财
股公 司资本和偿付能力 的监 管上。联邦
银 行 业 监 督 局 对 全 能 银 行 分 支 机 构 实 行
务杠杆 , 会产 生很大 的负外部效应 , 通过 信用链传递下去甚至 有可能引发金融危 机。 三是 系统风险的聚集性 。 金融控股公 司 以其 庞 大 的规模 占用着 大量 金融 资 源 , 系统风 险的危 害性较大 。 其 控股公 司 可 以通过子公司所经 营业 务的弱相关性 进行投 资组合来 规避 非 系统性风 险 。 然 而它在内控不足 、 管不力 的情况 下 , 监 难 以防范固有 的系统性风 险。金融控股公 司频繁的在货币市场 和资 本市场进行集 中的大额资金运作 ,当集 团和子公 司的 系统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 ,会 形成风险 聚集 , 甚至发生风 险外 溢 , 响我 国金融 影 市场的稳定 。 四是风 险的隐蔽性 。 内部复
2 .我国金融控股公 司风 险的成因和 特点 。我 国金融控股公 司的风险首先来 自它 的金 融属 性 。由于金 融 自身的脆 弱 性 ,导致 巨大的金融资产与有 限的 自有 资本之间 的矛盾 。我 国的金融控股公 司
另外 ,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仍然 有 “ 官
本位”的缺陷 , 管理者有追求高风险高收
导致直到某些 高风险 的创新业 务在 已经 造成 巨大经济 损失之后才 引起 监管部 门 的关注 , 对其产生免疫 力 , 行针对性 的 进
监管。 三 、 国外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的风 险 外 部 监 管
控股公 司的风险控制 方面 ,联 邦银 行业 监督局 的工作重点主要体 现在 对金融控
的前身多 为国有银行或大型 国有实业集 团,在 国家行业 准人限制政策 的保护 下 处于长期 的非 自然垄断 ,形成 了巨大 的 资产规模 。然而关 于金 融控股公司的相
自 19 9 9年美 国出台《 金融服务现代
化法 》 以来 , 金融业混业 经营体制 逐渐成 为国际主流趋 势。虽然我国 目前仍然采 用分业经 营体 制 ,但事 实上 已经存在 以
的 一 种 组 织 形 式 , 即 子 公 司 坚 持 分 业 经
性 ,使金融控股公 司面临着金融衍生产 品交易风险 的侵袭。 我 国金 融控股公 司的风险具有 四大 特点 : 一是广泛 的传递性 。 风险会在 整个
制的两个主体 :金融控股公 司 自身和监 管当局 , 前者关心 的是 风险的内部管理 , 后者关 心风险的外部监管。 由于我 国金
的发展现况 ,从 政府宏 观政策 管理 的角
度 , 出一 系 列 解 决方 法 。 提 二 、 我 国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的 现 状 和 监
物 ,金融控股公 司虽然还没有 明确 的法
律地位 , 已经展 现出其 巨大发展潜力 。 但 而对 于我 国准金 融 控股 公 司 的风 险控 制 ,无论 在法律 上还是实践 中都还处于 空 白阶段 。为 保障我国金融市场 的安全 和高效 ,研究金融控股 公司的风险控制 问题 , 有重 要的现实意义 。 具 作为 风险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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