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正式)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2篇)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1、高处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6、清仓、清库作业;7、贴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1、凡时间允许的状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状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个性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务必亲临现场透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务必有必须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务必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必须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必须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⑴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⑵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⑶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⑸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批;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危险作业上报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上报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所有危险作业。
第三条危险作业指可能对人员、设备和环境产生较大危害或存在较大风险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高温作业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对危险作业的上报和审批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并通过监督和管理的方式来保障实施。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上报第一条危险作业的上报是指单位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向上级领导层报告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过程。
第二条危险作业的上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名称、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风险评估等。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上报应在作业开始前提前至少72小时提交给上级领导层,并确保上级领导层能够及时审批。
第四条上级领导层应及时审批危险作业的上报,审批结果应在作业开始前至少24小时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五条危险作业的上报审批应合理、公正、严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决策。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审批第一条危险作业的审批是指上级领导层对危险作业的上报进行评估和决策的过程。
第二条危险作业的审批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作业风险评估、作业人员的技能和经验评估等。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审批结果应包括批准、不批准、要求补充材料等,上级领导层应向申请单位及时做出回复。
第四条危险作业的审批应确保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同时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危险作业涉及其他单位时,应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在审批结果中予以体现。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管理第一条危险作业的管理是指对已经被批准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管和控制,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条申请单位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和需要,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提交给上级领导层备案。
重要危险点的作业审批制度(5篇)

重要危险点的作业审批制度1、施工现场进行各类脚手架搭拆作业,井架、二柱一笼、塔吊、施工电梯的装拆作业,钢结构吊装作业以及____米以上其他高处悬空作业,均应进行审批。
2、项目施工员以书面形式,说明悬空作业部位、悬空作业内容、悬空作业人员、悬空作业时间、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悬空作业安全监护人员等情况,送交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审核。
3、井架、二柱一笼、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的装拆作业,均由租赁单位进行危险点作业审批工作,并把审核批准记录送交工程项目安全员备案。
4、施工现场大型钢屋架、大型桁架、各种钢梁等钢结构物件的安装作业,均由钢结构物件的安装单位进行危险点作业审批工作,并把审核批准记录送交工程项目安全员备案。
5、高处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保护带,保险钩应紧扣在坚固物体上。
6、高处悬空作业过程中,由施工员委派安全员或安全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7、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架子工特殊作业操作证”。
整体爬降脚手架搭拆人员还需持有市建委核发的“整体爬架岗位证”,方准上岗。
8、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塔吊安装特殊作业操作证”和“施工电梯安装特种作业操作证”,还需持有市建委核发的“塔吊或人货电梯安装和维修的岗位证”,方准上岗操作。
9、井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井架装拆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重要危险点的作业审批制度(2)是指对于一些具有重要风险的作业活动,需要通过审批程序进行批准和监管的制度。
这样可以确保在进行这些作业活动时,能够充分考虑到安全、环境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重要危险点作业审批制度的流程:1. 申请:由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包括作业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信息。
2. 审核:作业申请需要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对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作业审批。
3. 审批:经过审核确定作业需要审批时,作业申请需提交给相应的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模版(四篇)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作业的开展和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维护、保养等活动过程中,因工作环境、工艺条件等的特殊性,可能对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作业。
第四条危险作业的审批程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危险作业依据作业性质分类,并制定相应的作业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
第七条危险作业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案。
第八条危险作业执行前必须进行审批并持有有效的审批文件。
第九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危险作业。
第十条危险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第十一条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工作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后续的检查和整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作业审批程序第一条危险作业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审批和备案。
第二条申请危险作业必须向专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申请材料必须包括作业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名单、作业风险评估报告等。
第四条申请危险作业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作业负责人,负责作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请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相关岗位资质要求,并持有有效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申请危险作业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作业计划,并报告给专职的作业负责人。
第七条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并报告给作业负责人。
第八条审批危险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九条审批通过的危险作业必须及时备案,并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计划。
第十条危险作业的审批文件必须保存相关材料,并进行定期的归档工作。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范本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危险作业可能带来的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深层作业、电器作业、爆破作业、施工脚手架作业等。
第三条所有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所有进行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有相应的培训证书,并经过合格合格的考核,方可进行作业。
未持有培训证书的员工不得参与危险作业。
第二章危险作业审批程序第五条危险作业审批的程序如下:(一)确定作业类型:根据具体的危险作业,确定所属的作业类型,例如高空作业、电器作业等。
(二)编制作业计划:根据作业类型,由相关部门编制作业计划,明确作业的目标、范围、时间、地点、人员等具体事项。
(三)安全风险评估:由专业的安全评估人员,对作业计划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作业可能带来的危险和风险。
(四)作业审批申请:作业负责人提交作业审批申请,包括作业计划、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作业审批:作业审批委员会全体成员对作业审批申请进行讨论和审批,决定是否批准作业。
(六)作业实施:经过作业审批通过后,作业负责人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作业的实施,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作业监督:作业期间,相关部门对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安全问题。
(八)作业结束: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提交完工报告,并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相关改进意见。
第三章相关责任和要求第六条作业负责人是指危险作业的直接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作业计划的编制、实施和安全督导。
第七条危险作业的承包商、供应商和外部服务提供商必须符合相关的资质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并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否则不得参与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焊接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构件吊装作业等的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财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特规定对上述部位实行统一的特别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由于不执行此审批制度而发生事故的,公司将对有关人员从严追究其责任。
一、危险作业申报范围:1、密闭空间作业2、三级动火作业3、高空作业4、临时用电二、危险作业申报程序:1.进行特别危险施工作业前,各施工单位落实切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上报安全部;2.安全部按照申请表对危险作业部位逐一进行防护措施检查,对落实不到位之处重新提出防护措施;3.待所有防护措施落实后,由安全部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4.施工单位凭确认后的申报表组织施工,并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三、申报人职责:1.各施工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危险部位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不准施工。
2.各施工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部位的检查、监督、并派专人负责此部位的安全生产。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着手整改。
3.认真落实班前会和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明确安全职责,并对施工部位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并让措施落实到人。
4.密闭狭小通风不良的场所、部位必须实施有效机械通风,或压缩空气强行通风措施后方可施工,(易燃、易爆部位必须使用防爆风机)。
5.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三不伤害”措施,严格执行双人监护制度。
6.作业生产现场,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
7.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8.重点危险部位作业前必须实行确认制。
9.密切注意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身体不佳者不能进入危险部位生产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目的:为加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进入有限空间的所有作业。
第一条凡在库区内的罐和罐车以及管道、下水道、沟、坑、井等风壁、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化学品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
第四条执行本制度,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危险作业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危险作业部门应负责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性。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处理事故和隐患。
第八条执行本制度的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第九条任何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事先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合格,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第十条危险作业部门在组织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申请表的内容应包括作业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危险因素、安全措施等。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申请表应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在审批危险作业申请时,应根据作业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建议。
第十四条审批通过的危险作业申请,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前必须召开安全会议,向作业人员详细介绍作业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审批未通过的危险作业申请,危险作业部门必须重新修改作业计划,并重新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照审批通过的作业计划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作业计划。
第十七条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作业不安全或存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停止作业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作业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5篇)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内的下列作业:1、在危险区域或不安全状态下作业;2、在易燃易爆区域的各类动火作业;3、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4、高处作业;5、缺氧或有毒的场所作业(如容器内、下水井等);6、爆破作业等。
第二条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消防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厂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厂安全部门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车间审批。
第四条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第五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第六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2)是指在进行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前,需要经过特定的审批流程和程序,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充分考虑和采取,并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流程:1. 作业识别和风险评估:在计划进行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前,首先需要进行作业的识别,并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
这可以通过风险评估工具、作业试点等方式进行。
2. 作业计划编制:基于作业识别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步骤、所需设备和措施等。
3. 审批申请:由作业负责人或相关责任部门提出危险作业的审批申请。
申请表应包括作业的具体内容、风险评估结果、安全措施和所需资源等信息。
4. 审批流程:审批流程中包括多个层级的审批人员。
审批人员可以根据作业的风险级别和影响范围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审批,并审核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4篇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第一篇: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工作票证)制度一、目的为严格危险作业管理,避免在危险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能力不匹配,监护不力,操作不当,管理和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财产受损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由主管部门和执行部门(单位)共同对所从事的危险作业活动负责。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审批和监督。
3、项目主管负责对整个作业活动过程现场管理。
三、程序和要求(一)、危险作业分类1、高空作业2、容器内作业3、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4、压力容器检修5、电气作业6、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二)、危险作业申报1、危险作业由下达任务的部门和执行部门(单位)共同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办理“危险作业工作票(证)”方可进行作业。
在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和“危险作业工作票(证)”时,必须详细填写以下内容:a危险作业申请单位、作业地点和作业时间b简要描述作业内容,要求反映出危险作业情况c指定现场指挥和监护人,并对该作业活动现场负全责。
2、“危险作业审批单”和“危险作业工作票(证)”应由该项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承担报批工作。
4、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以上内容并签名表示同意进行作业,有其他意见必须明确注明。
部门负责人不在公司时,可委托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替代行使其职权。
5、在一般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产生新的危险作业内容或原定防护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重新进行申报。
(三)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1、“危险作业审批单”、“危险作业工作票(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审批要求执行。
2、安全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要求执行必须立即纠正。
3、在本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负责人应采取紧急安全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4、安全管理部门应迅速将危险情况报告主管领导。
危险作业上报及审批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上报及审批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危险现场的作业范围:2.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2.2带电作业:2.3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2.4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施、设备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2.5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氧气、氢气等管路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
2.6爆破或有爆破危险的作业2.7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2.8其他有重大危险,有可能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3、危险作业的要求:3.1危险作业的一般要求:3.1.1在进行危险作业前,由作业单位车间负责人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3.1.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3.1.3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是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情况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3.1.4危险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3.1.5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3.1.6作业是思想要高度集中。
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3.1.7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
3.1.8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3.2带电作业要求:3.2.1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他物体接触;3.2.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内的下列作业:
1、在危险区域或不安全状态下作业;
2、在易燃易爆区域的各类动火作业;
3、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
4、高处作业;
5、缺氧或有毒的场所作业(如容器内、下水井等);
6、爆破作业等。
第二条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消防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厂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厂安全部门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车间审批。
第四条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第五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第六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