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岗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 各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对涉及危险作业的岗位,应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安全设施与设备1.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安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严禁使用过期、损坏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六、危险作业管理1.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危险作业的范围、程序、审批、监护等内容。
2. 危险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3. 危险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4. 危险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或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二、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意义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可以从根本上防范和控制危险性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建立完善的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1.作业风险评估:在进行危险性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作业的风险等级和控制措施。
2.作业许可制度:对危险性作业必须进行许可管理,作业前必须取得许可,明确作业人员、作业地点、作业设备、作业时间等相关信息。
3.作业人员培训: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危险性作业的风险和控制措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作业监督管理:对危险性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随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5.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减少事故的影响。
6.作业记录和事故分析:对危险性作业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四、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实施1.建立健全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措施,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3.加强作业监督和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危险性作业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制定完善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障对危险性作业中发生事故的快速响应和处理。
5.持续改进管理制度,根据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教训,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结论危险性作业是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人员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的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必须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只有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才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危险作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作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提高危险作业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和员工。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因特殊的施工条件、特殊的作业环境和特殊的作业对象而需要特别注意安全保护的作业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危险作业的管理、安全防护、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第六条危险作业的管理和安全保护是每个员工的责任,任何单位和员工都有权利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员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第十条危险作业管理应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危险作业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每个部门必须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中的安全管理和作业后的清理工作。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作业的级别,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管理部门以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始终保持警惕,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所有的危险作业都必须有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包括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七条危险作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
第十八条对于危险作业中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的危险作业事故隐患,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第二十条危险作业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的危险作业档案,记录每一次危险作业的情况和问题,并留存至少五年。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4篇)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机械作业、电气作业、化学作业、火灾作业等。
第三条危险作业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依规、科学管理,防范风险,确保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条危险作业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并重,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第五条各级领导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和审批第六条危险作业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批。
第七条风险评估应包括作业环境、作业方式、作业设备、作业人员等方面的相关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当详细记录。
第八条安全审批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批内容包括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审批结果应当书面记录。
第九条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批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并在作业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时重新评估和审批。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许可证管理第十条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应持有有效的许可证。
第十一条许可证的发放应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重新申请,相关部门应核实申请人的技术能力和安全记录。
第十三条许可证应随身携带,在作业过程中进行巡查检查时随时出示。
第十四条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五条危险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第十六条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流程、安全要求、个人防护装备、作业设备操作规范等内容。
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任意修改或违反规定。
第十八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教育和训诫。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一、背景介绍危险作业是指存在潜在危险或者可能导致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的工作任务。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减少事故风险,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要素和实施流程。
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要素1. 管理责任(1)公司负责人需高度重视危险作业管理,并为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目标。
(2)中层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确保各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
(3)员工应积极参与危险作业管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2. 危险作业识别与评估(1)识别危险作业,明确作业的特点和可能的风险。
(2)进行风险评估,判定作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对应的应对措施。
3. 危险作业控制措施(1)制定详细的作业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2)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4. 培训与教育(1)针对危险作业,对员工进行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5. 事故报告与事故调查(1)要求员工及时上报危险作业中的事故和不安全事件。
(2)设立专门的事故调查小组,深入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善措施。
6. 审核与持续改进(1)定期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进行审核,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危险作业管理的水平。
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实施流程1. 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 危险作业识别与评估通过现场调查和风险评估,识别危险作业,量化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根据危险作业的实际情况和控制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规程进行作业。
4. 员工培训与教育对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监督与检查中层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危险作业五项管理制度包括

危险作业五项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是指在工作中可能带来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工作活动。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五项管理制度是指在危险作业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五项专门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危险作业五项管理制度。
一、作业许可证制度危险作业需要经过严格的许可程序方可进行。
作业许可证制度是指在危险作业开始前,需要办理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上要求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
作业许可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申请许可证:作业人员在开始危险作业前,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详细说明危险作业的内容、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审批许可证: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所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可行。
•颁发许可证:经过审批的申请会被颁发许可证,许可证上明确了危险作业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作业的内容以及所需的安全防护措施。
•作业期间遵守:在危险作业进行期间,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许可证上的要求,并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操作。
二、作业前安全交底制度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作业前安全交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作业任务的解读:交底人员需要向作业人员详细解读危险作业的任务目标、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点、防范措施等。
•安全技术要求:作业人员需要了解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比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等。
•应急预案:交底人员要告知作业人员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的逃生路线、报警电话和急救措施等。
三、作业现场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现场是危险作业进行的地方,对危险作业现场的管理非常重要。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作业区域划定: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划定明确的作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安全警示标识: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警示作业现场的危险点。
•现场安全检查:对作业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维护等过程中,存在可能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作业活动。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三、危险作业的定义和分类(一)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对人员、设备、环境存在较大风险,容易引发事故的作业活动。
(二)危险作业的分类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焊接、切割、加热等可能产生明火的作业。
2、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内进行的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入临时性用电线路和设备的作业。
5、破土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可能影响地下设施安全的作业。
6、吊装作业:利用各种起重机械将重物吊起、放下或移动的作业。
7、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四、危险作业的审批流程(一)申请作业负责人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详细说明作业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全措施等。
(二)审核申请表应依次经过作业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审核。
审核人员应根据作业的风险程度,对申请内容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三)批准经审核通过的申请表,最终由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
批准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一)动火作业1、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2、动火作业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作业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气体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直立固定。
4、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1、高处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6、清仓、清库作业;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⑴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⑵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⑶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⑸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批;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各项危险作业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预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场所的危险作业管理。
3、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较易导致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危害、同时需要特别防护的作业与工种。
包括以下一些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其他符合危险作业定义的作业。
4、职责4.1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4.2危险作业监护人的职责: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4.3危险作业施工部门的职责: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4.4审批人员(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负责人)的职责: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检查井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4.5安全主任的职责:负责对申请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管理,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的确认,有权立即终止危险作业等。
5、危险作业的管理5.1危险作业的申请危险作业实行审批管理,施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必须按要求填报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经安全主任审核本部长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2审批、监督管理5.2.1危险作业实施部门负责人在作业前要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交安全主任审核本部长批准,许可证一式两份,履行正常手续后方可作业。
5.2.2安全主任在审批时,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认为其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可批准同意施工。
对于不能保证安全作业的,有权不批准。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安全可靠性。
5.2.3危险作业的安全责任人原则上由负责作业项目的主管人员担任,责任人要指定危险作业监护人实施现场的安全监护。
审批人、监护人、安全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
受控文件5.2.4应该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而没有办理就进行作业的,安全主任有权要求停止作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5.2.5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5.2.6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与安全监护人等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并认真检查,确保不留下安全隐患。
5.2.7对违反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将由安全主任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罚,导致事故的将根据事故处理的相关制度处理。
6、相关危险作业的管理规定6.1动火作业管理规定6.1.1定义:凡是能产生明火、火花(星)、高温的作业都为动火作业,设备的高温运行另作规定如:金属焊接作业等。
公司的动火作业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电器及机械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屋面、建筑物的修补维护等需进行的动火作业。
6.1.2凡是在公司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提前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详细写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使用工具,经安全主任审核本部长批准同意后方能作业。
6.1.3《危险作业许可证》的申请人必须是本公司负责该项动火工程的负责人(如外请施工单位需动火作业的,应由联系部门负责申请)。
6. 1. 4每张《危险作业许可证》只许一个动火点,每张《危险作业许可证》只能累计使用两天。
6.1-5动火作业前必须知会安全主任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经确定符合动火条件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如现场不符合动火作业安全条件的,安全主任有权制止作业。
6.1.6动火作业的相关技术要求:1)做好作业区域的防火措施,清除易燃物质,现场余留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禁止动火作业。
2)在动火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动火作业许可证中的监火人在动火全过程中要坚守岗位。
4)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可离开现场。
6.1.7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6.1.7.1做好与本危险作业有关部门及受影响部门或人员的联系。
6.1.7.2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和有经验的指导人员,重大危险作业还必须有现场救护人员,并做到作业负责人、作业指挥人、作业人、安全监护人员等分工及职责明确。
6.1.7.3对参与作业的各种人员讲解作业内容,可能发生的问题,有关防护问题及意外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6.1.7.4必需的安全设施及工具的准备。
6.1.7.5动火作业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6.1.7.6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打119、120急救电话、送往医院治疗。
6.2高处作业管理规定6. 2.1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为高空作业。
公司的高处作业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电器及机械设备的维修、屋面建筑物的修补和日常高处清洁卫生的高处作业。
6.2.2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1. 05m~l. 2m)下道栏杆高(O,5m~0. 6m)和栏杆柱组成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6.2.3不能设防护栏杆处应设置1. 05m高的安全水平扶绳,且每隔2m设一固定支撑点。
6.2.4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高处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现场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明火作业。
高处作业现场必须有人监控。
6.2.5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物品要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
6.2.6高处作业的相关要求:1)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医生诊断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绳梯或钢筋爬梯上、下攀登时必须使用攀登自锁器。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处作业人员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
3)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处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高处作业人员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4)非相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5)高处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不得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6)高空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信号灯、警示牌、危险点(源)辩识牌。
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置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7)遇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
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作业时,施工集中区域应设凉棚并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设施和饮料及防暑、降温药。
8)商处作业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固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6.2.7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6.2.7.1做好与本危险作业有关部门及受影响部门或人员的联系。
6.2.7.2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和有经验的指导人员,重大危险作业还必须有现场救护人员,并做到作业负责人、作业指挥人、作业人、安全监护人员等分工及职责明确。
6.2.7.3对参与作业的各种人员讲解作业内容,可能发生的问题,有关防护问题及意外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6.2.7.4必需的安全设施及工具的准备。
6.2.7.5高处作业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6.2.7.6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打119、120急救电话、送往医院治疗。
6.3动土作业管理规定6.3.1定义;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50kg/m²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6.3.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6.3.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同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6.3.4动土作业必须按《危险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3.5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需从新办理许可证。
6.3.6动土作业的相关要求:6.3.7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6.3.8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6.3.9动土作业的要求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
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4)深度挖掘时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出土堆放至少距坑、槽、井、沟边沿0. 8m,高度不得超过l.5m。
在雨季天气,如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异常危险,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5)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作业时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旋。
6)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上而下进行。
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7)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多人挖土的作业点应相距在2m以上,上下交叉作业应避让,防止工具伤人。
8)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突发泄露有害物质时,动土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井迅速撤离现场。
6.3. 10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6.3. 10.1做好与本危险作业有关部门及受影响部门或人员的联系。
6.3. 10.2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和有经验的指导人员,重大危险作业还必须有现场救护人员,并做到作业负责人、作业指挥人、作业人、安全监护人员等分工及职责明确。
6.3. 10.3对参与作业的各种人员讲解作业内容,可能发生的问题,有关防护问题及意外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6.3. 10.4必需的安全设施及工具的准备。
6.3. 10.5动土作业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立即拨达120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6.3. 10.6停止工作,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送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