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处罚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罚则

一、总则为了维护食堂的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罚则。
二、罚则内容1. 食堂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罚则(1)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串岗、迟到、早退的,每次扣罚10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2)在工作中玩手机、聊天、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每次扣罚5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3)工作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扣罚5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4)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的,每次扣罚5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5)对顾客态度恶劣、服务态度差,每次扣罚10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6)在工作中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2. 食堂食品卫生违规行为罚则(1)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每次扣罚50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2)食品加工过程中出现交叉污染,每次扣罚50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3)不按规定处理废弃物、垃圾,每次扣罚10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4)不按规定使用消毒剂、洗涤剂等,每次扣罚10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3. 食堂设施设备违规行为罚则(1)擅自操作、拆卸食堂设施设备,每次扣罚50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2)损坏食堂设施设备,每次扣罚50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3)不按规定维护食堂设施设备,每次扣罚10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4. 其他违规行为罚则(1)违反食堂纪律,扰乱食堂秩序,每次扣罚10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2)故意损坏食堂公共财产,每次扣罚500元;连续两次违反的,给予警告处分。
(3)在工作时间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三、罚则执行1. 罚则的执行由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 罚则的执行需经食堂管理部门批准,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3. 对违反罚则的员工,食堂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罚款、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食堂员工处罚管理规章制度

食堂员工处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食堂的正常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此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实施处罚管理。
第二条凡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都将受到处罚,处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停职、开除等。
第三条员工日常工作中应遵守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认真负责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2. 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不得违抗或拒绝执行任务;3. 严格遵守餐饮卫生安全规定,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卫生;4. 不得擅自私用或挪用公司财物;5. 不得参与或从事违法活动。
第四条违反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1. 口头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经查明后,由上级主管口头批评、教育;2. 书面警告:对多次违纪或影响工作秩序的员工,经过口头警告无效后,将会做出书面警告;3. 罚款:对有明显过错,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将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罚;4. 降职/调岗:严重违反纪律,严重失职、渎职的员工将会被降职或调岗处理;5. 停职:严重违反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利益的员工将会面临停职处罚;6. 开除:情节严重,影响严重的员工将被开除。
第五条各项处罚均需制定书面决定,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处罚时需考虑情节轻重、员工态度、工作表现等因素。
第六条所有处罚决定需在公司内部通报,以提醒其他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加强纪律意识。
第七条员工如对处罚有异议,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人力资源部门将进行认真审核,并给与合理解释。
第八条食堂员工处罚管理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以上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备注:此处仅为演示文本,实际情况请根据公司实际制定处罚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食堂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食堂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食堂经营秩序,维护员工用餐环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员工饮食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食堂处罚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食堂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食堂处罚管理制度实行“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食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条公司食堂处罚管理制度由公司食堂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监督部门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公司食堂处罚管理制度应当依法公开并向员工进行宣传。
第六条公司食堂处罚管理制度应当与公司食堂相关制度、规章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公司食堂处罚管理制度的修改应当征得公司领导班子的同意,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章违规行为第八条员工在食堂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一)队伍不整齐,擅自抢占座位的;(二)携带食品进食的;(三)吸烟、打电话等妨碍他人用餐的行为的;(四)在食堂摆放私人物品的;(五)故意浪费食物的;(六)其他违反食堂管理规定影响食堂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一)擅自调换菜品的;(二)偷窃食材或用具的;(三)擅自离岗造成食堂秩序混乱的;(四)服务态度恶劣、服务质量差的;(五)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六)其他违反食堂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对于公司食堂内的外来人员,如供应商、客户等,发生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处理。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对于员工违规行为,公司食堂管理部门可采取如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暂停用餐资格,限制用餐时间;(四)情节严重者,报公司纪检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食堂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公司食堂管理部门可采取如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二)降低奖金、提成或奖励等;(三)调整工作岗位;(四)辞退或解雇;(五)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公司食堂外来人员的违规行为,公司食堂管理部门可对其在食堂内的活动进行限制,暂停与其合作等处罚措施。
学校食堂罚款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水平,我校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堂管理,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食堂工作人员违规操作(1)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罚款100元。
(2)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卫生标准,罚款200元。
(3)私自更改菜谱、降低菜品质量,罚款500元。
(4)对顾客态度恶劣,影响食堂形象,罚款300元。
2. 学生违规行为(1)在食堂内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罚款50元。
(2)在食堂内吸烟、喝酒,罚款100元。
(3)在食堂内打架斗殴、损坏公物,罚款200元。
(4)不按顺序排队就餐,罚款50元。
(5)就餐时浪费食物,罚款50元。
三、处罚程序1. 食堂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学校后勤管理部门。
2. 学生违规行为,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
3. 罚款金额由食堂管理人员或学生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告知违规者。
4. 违规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者,将按日加收罚款。
四、其他规定1. 食堂管理人员和学生对罚款制度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后勤管理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2. 食堂管理人员和学生在执行罚款制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3. 学校将定期对食堂罚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制度实施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食堂工作人员和学生应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2.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实施本罚款制度,我校旨在加强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水平,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携手共建和谐校园。
食堂罚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堂管理,维护食堂秩序,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就餐人员。
三、罚款种类及标准
1. 现金交易: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各罚款100元。
2. 未经允许进入操作间:每例罚款主厨和进入者各20元,总务主任仅限粮食和蔬菜过秤时进入。
3. 将学校饭菜做人情:一次罚款双方当事人50元。
4. 卖生食品:每例罚款双方当事人各50元。
5. 将学校物品拿回家:一次罚款50元。
6. 无故旷工:按旷工时间,工资浮动平分给其他多做事的人。
7. 擅自进货:每例罚款50元。
8. 购买过期、变质、霉烂的食品:照价赔偿。
9. 赊账:赊账者付清欠款,学校概不负责。
四、处罚程序
1. 发现违规行为,食堂管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记录在案。
2. 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罚。
3. 对违规行为当事人进行罚款,并将罚款收据交给当事人。
4. 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加重处罚。
五、申诉与复议
1.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食堂管理人
员提出申诉。
2. 食堂管理人员接到申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当事人。
3. 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仍不服,可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后勤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堂管理制度罚款范本

一、目的为加强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维护食堂正常秩序,特制定本罚款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就餐人员以及与食堂相关的人员。
三、罚款种类及标准1. 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罚款:(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罚款500-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1000-2000元。
(2)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操作间或厨房的,罚款100元。
(3)工作期间,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剪指甲、不洗手、不换衣的,罚款50元。
(4)佩带手链、戒指等装饰物品的,罚款50元。
(5)在厨房和餐厅内穿拖鞋、短裤、赤膊的,罚款50元。
(6)在操作间内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的,罚款50元。
(7)生病时带病上岗的,罚款50元。
2. 对就餐人员的罚款:(1)在食堂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的,罚款50元。
(2)乱扔餐具、食品残渣的,罚款50元。
(3)在食堂内吸烟的,罚款50元。
(4)损坏食堂设施、设备的,照价赔偿。
3. 对与食堂相关的人员的罚款:(1)违反食堂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100元。
(2)未经许可,擅自占用食堂设施、设备的,罚款50元。
四、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纠正,并告知违规人员。
2. 违规人员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向食堂管理人员提出申诉。
3. 食堂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4. 对确属违规的行为,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罚。
五、其他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3. 食堂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食堂秩序井然,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4. 食堂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罚款标准进行调整。
5. 违规人员应自觉接受处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罚款。
6. 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罚款情况进行汇总,并向食堂负责人报告。
学校食堂处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食堂秩序,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学生及食堂供应商。
第三条学校食堂处罚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食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及处罚:1. 食堂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0元。
2. 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玩手机、聊天、吃零食等,每次扣款50元。
3. 食堂工作人员不按规范操作,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每次扣款100元。
4. 食堂工作人员贪污、挪用食堂资金,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 食堂工作人员故意损坏食堂设施,按设施原价赔偿。
第五条学生违规行为及处罚:1. 学生在食堂就餐时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
2. 学生在食堂使用违禁物品,如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一经发现,立即报警,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学生在食堂就餐时偷窃他人食物,一经查实,罚款50元,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 学生在食堂打架斗殴,一经查实,罚款100元,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学生在食堂故意破坏设施,按设施原价赔偿。
第六条食堂供应商违规行为及处罚:1. 食堂供应商提供不合格、变质、过期食品,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合作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 食堂供应商故意抬高物价、以次充好,一经查实,罚款1000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食堂供应商在食堂内推销非食堂规定的商品,一经查实,罚款500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七条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罚意见。
第八条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前,应向违规者告知违规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罚决定,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第九条处罚决定应书面通知违规者,并在食堂内公告。
公司食堂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食堂管理,维护食堂秩序,确保员工就餐质量和食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及就餐员工。
第三条食堂管理处罚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及处罚:1.1 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否则予以辞退。
1.2 厨房操作间管理: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违者罚款100元。
1.3 清洁用品管理: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违者罚款50元。
1.4 炊事械具操作规程: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违者罚款100元。
1.5 值班制度:炊事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违者罚款50元。
1.6 服务态度:炊事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人员,违者罚款100元。
1.7 菜品准备:炊事员应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违者罚款100元。
1.8 食堂环境卫生:炊事员必须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违者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10-50元。
1.9 食堂用具、电器使用:炊事员要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违者照价赔偿。
1.10 菜品带回家:严禁炊事员将食堂菜品、用具带回家,违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五条就餐员工违规行为及处罚:2.1 就餐时间: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就餐,违者罚款50元。
2.2 餐桌文明:保持餐桌卫生,不得乱扔垃圾,违者罚款50元。
2.3 食堂设施损坏:对故意损坏食堂设施者,照价赔偿。
2.4 乱扔废弃物:在食堂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违者罚款50元。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六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罚建议。
第七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应经食堂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罚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食堂的管理,保障职工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食堂,包括食堂工作人员、食堂就餐人员及食堂相关人员。
第三条食堂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罚款原则第四条罚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合理处罚。
第五条罚款金额应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六条罚款所得款项用于食堂设施设备维护、卫生清洁、食品安全检测等方面。
第三章罚款项目及标准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罚款:1. 食堂工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罚款200元;2. 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造成食品污染,罚款500元;3. 食堂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罚款100元;4. 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手机、闲聊等影响工作,罚款100元;5. 食堂工作人员擅自离岗,罚款200元。
第八条食堂就餐人员违规行为罚款:1. 就餐人员不排队就餐,罚款50元;2. 就餐人员浪费食物,罚款50元;3. 就餐人员随意丢弃餐具、垃圾,罚款50元;4. 就餐人员损坏食堂设施设备,罚款100元;5. 就餐人员扰乱食堂秩序,罚款100元。
第九条食堂相关人员违规行为罚款:1. 食堂管理人员未按时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罚款200元;2. 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处理,罚款500元;3. 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设施设备维护不及时,罚款200元;4. 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就餐人员投诉处理不当,罚款200元。
第四章罚款执行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一条罚款决定由食堂管理人员审批,并告知违规人员。
第十二条罚款应在一周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加倍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单位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食堂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食堂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一、总则1. 为加强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员工就餐质量,提高食堂服务水平和员工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食堂工作人员。
二、食堂管理1. 食堂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持证上岗。
2. 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4. 食堂工作人员应确保食材新鲜、卫生,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
5. 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食品加工、烹饪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6.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食堂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定期消毒。
7. 食堂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员工疑问,确保员工就餐满意。
三、处罚规定1.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书面警告或记过处分。
2. 对未按时到岗、迟到、早退、旷工的食堂工作人员,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0%。
3. 对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4.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分。
5. 对未保持食堂环境卫生、不及时清理垃圾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改正。
6. 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或除名处分。
7. 对故意损坏食堂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食堂工作人员,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8. 对违反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的食堂工作人员,依照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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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处罚制度
(一)卫生方面
1.食堂人员在操作间工作或售饭时,必须衣帽整洁。
发现一
次不戴口罩、工作帽罚款10元,不戴服务牌、健康证罚款20元。
工作服不整洁罚款20元,不穿工作服罚款50元。
2.蓬头垢面(长头发、长指甲、红指甲、黑指甲)发现一次
罚当事人50元。
3.在操作间、餐厅随地吐痰、抽烟,除责令清除外罚款100
元。
4.上岗人员不戴服务证号、夏季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
裤头、戴首饰、戒指、故意大声喧哗等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售饭时不用食品夹和一次性手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罚款
50元。
6.食堂卫生区脏、乱、差,物品摆放无序,罚责任人50元。
7.发现食品变质,菜肴发霉,腐烂、浪费现象罚当事人50元。
8.仓库物品杂乱无章,有变质、虫咬、鼠迹等现象,罚保管
员100元。
9.食堂主食多样化,副食要普遍化,制作要符合规范标准。
高中低档副食按3:4:3和比例搭配。
早餐主食要求10种以上,副食10种以上,稀饭3种以上。
中、晚餐主食品种要求20种以上,副食40种以上。
不符合标准或不按比例搭配,一次罚厨师长50元,食堂经理100元:每少一个品种罚厨师长10元,食堂经理20元。
10.发现一处卫生死角,罚食堂20元。
11.不遵守先洗后切规定,罚责任人50元。
12.肉不经洗刷加工者,罚责任人50元。
13.菜洗不干净,罚责任人50元。
14.菜墩不干净,罚责任人20元。
15.垃圾不及时清理,垃圾容器脏,不加盖,罚责任人50元。
16.毛菜间内摆放乱,罚责任人20元。
17.餐厅地面不干净,罚责任人20元。
18.餐厅饭桌椅不清洁,罚当事人20元。
19.餐厅打扫卫生人员,聚众闲谈、违者罚款20元。
20.蒸车、蒸盘不干净,罚责任人50元。
21.面案不干净,罚责任人50元。
22.炒锅不干净,罚责任人50元。
23.稀饭车、蒸米车、保温车不干净,罚责任人50元。
24.菜盘不干净,一次罚责任人10元。
25.锅台、调料盒、灶具不干净,罚责任人50元。
26.大、小面盆、菜盆不干净,一个罚责任人10元。
27.饭勺、菜勺不干净,一个罚责任人10元。
28.冰箱、保洁柜内脏乱,罚责任人50元:生熟不分,一次
罚责任人100元。
29.操作间内地面有积水、物品摆放杂乱罚100元。
30.在操作间内或菜库外择菜,在地上切菜,一次罚50元。
31.熟食品在出售时未加遮盖,一次罚50元。
32.菜墩生熟不分;冰箱生熟混放;在冷拼间内加工非直接入
口食品,一次罚100元。
(二)服务方面
1.服务态度生硬、蛮横、吵骂就餐者,一次(不管任何理由),罚款100元,临时工立即辞退。
2.与就餐者打架一次,不分先后,有理无理,主动被动,内部外部,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临时工立即辞退。
3.主副食品质量不达标,馒头出现酸、黄、青、夹生,稀饭糊锅,菜咸淡不均,除照价赔偿外,罚责任人50元。
4.食品中有苍蝇、虫、杂物等,罚责任人200元。
5.出售变质食品,不按规范操作,造成人员中毒,责任人除承担全部责任外,中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对其进行教育。
后果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餐、饮用具未按规定消毒,一次罚100元。
(三)组织纪律
1.劳动观念淡薄,纪律松懈,不服从分配,顶撞谩骂领导,经教育无效。
临时工予以辞退,中心罚款200元。
2.公私不分,贪、占、欺、瞒、小偷、小摸食堂财物,按物品10倍罚款,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3.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物品丢失,炊具损坏,或出现其他事故。
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0元。
4.经理、厨师长对制度执行不力,责任心不强,工作缺乏刚性,放松管理,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
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另处罚金100至500元。
5.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伤残事故,医疗费自负,罚责任人500元。
6.开会不到按旷工处理,开会迟到一次罚款50元。
7.对学院、中心干部,背后说长道短,惹事生非,传播不利团结谣言者。
罚款200元,开除不再聘用。
8.职工之间,不搞好团结,发生吵嘴打架,造成恶劣影响者,罚款500元。
情节严重者,移交学院公安科处理。
9.背后发牢骚,拉帮派,骂大街,造成恶劣影响者,罚款300元。
情节严重者立即辞退。
10.发现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一人罚款100元。
立即停工,限期办证。
11.餐厅内不允许任何人打牌、下棋、违者每人罚款50元。
12.餐厅门帘不正常挂门上,一次罚款50元、
13.门岗、夜班值班人员不按规定上岗,擅自脱岗,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14.职工宿舍卫生脏乱和私接乱拉电源线及损坏公共财物,罚住宿人员每人10元。
15.在寝室赌博、酗酒每人罚款100元。
16.职工不按时归宿留外人住宿,一人次罚款100元。
起草人:刘贵民
审批领导:柏建阁
软件学院饮食管理中心
20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