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障国家利益和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确定、编制、审核、结算和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科学、合理、规范原则;(三)效益优先、兼顾各方利益原则;(四)依法依规、权责明确原则。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造价管理职责,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和实施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二)监督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核、结算和监督工作;(三)对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组织开展工程造价培训和宣传。
第六条工程造价编制单位应当:(一)依法取得工程造价编制资质;(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编制工程造价;(三)对工程造价编制质量负责;(四)接受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工程造价审核单位应当:(一)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审核资质;(二)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审核工程造价;(三)对工程造价审核质量负责;(四)接受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第八条工程造价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收集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合同、市场信息等;(二)确定工程量,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三)编制工程量清单,明确工程量、工程内容和单价;(四)计算工程造价,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利润等;(五)编制工程造价报告,对工程造价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九条工程造价审核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审查工程造价编制单位资质;(二)审查工程造价编制依据、程序和内容;(三)审查工程造价编制结果;(四)提出审核意见,对工程造价提出调整建议。
第四章工程造价结算与监督第十条工程造价结算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审查结算依据,包括合同、设计变更、施工图等;(二)核对结算内容,确保结算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计算结算金额,对结算金额进行审核;(四)编制结算报告,对结算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工程造价管理的人员和工作,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费用进行合理分析、预算、核算、控制和结算的一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平、合理、效益、规范。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的效益。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任务包括:制定工程项目的预算、控制工程项目的造价、协助签订工程合同、编制工程结算等。
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由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工程造价师、会计师等。
第九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技术研究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十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国家、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章工程造价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造价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项目立项、编制工程预算、审核预算、控制造价、结算造价等。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立项是工程造价管理的第一步,需要根据项目需求、工程条件等制定项目方案,确定工程造价预算。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是根据项目方案对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进行细化、预估和分析,得出一个合理的费用预算。
第十四条工程预算审核是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控制造价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掌握工程造价信息,针对工程造价偏离预算情况及时调整控制。
第十六条结算造价是指在工程竣工后的计算工程实际费用,对预算与实际费用进行比对,进行工程结算。
第四章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
工程造价相关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相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监测与控制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效益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1. 设立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包括价格评估、开支控制、成本核算等。
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编制和实施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与各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形成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
三、岗位设置1. 设立工程造价师职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估算、招投标工作等。
2. 设立造价技术员、造价助理等辅助人员,配合工程造价师开展具体工作。
3. 严格按照要求,设置专职和兼职岗位,保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四、工作流程1. 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参与编制初步预算,确定项目投资规模和预算控制目标。
2. 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参与设计评审,对设计方案进行造价分析,提出成本控制建议。
3. 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施工合同价款、变更估价、工程进度款支付等。
4. 工程竣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造价符合合同约定。
五、监督检查1.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工程项目的造价核算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2. 充分发挥内审、外审等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纠正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
3. 定期组织开展造价管理评审和奖惩工作,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信息管理1. 建立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 严格保护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失。
3. 注重信息的更新和升级,确保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和可靠性。
七、质量改进1. 注重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团队的建设和队伍的素质提高。
2. 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范文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设行业的日益壮大,工程造价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科学、规范、严密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益的有效手段。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以促进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目标在于:(一) 遵循市场规律和行业规范,实现工程成本控制和效益最大化,“建设精品工程”。
(二) 完善管理流程和方法,强化财务监管,高效落实合同执行和款项结算,实现工程成本、周期和质量的目标。
(三) 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并通过工程成本管理的优化调整,达到企业创收的生产安全目标。
三、管理级别和责任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实行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部门协助、财务部门配合、工程项目经理执行的管理模式。
四、制度内容1. 工程造价管理体系:(1) 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指定对应岗位职责和相应的操作程序和流程。
(2) 制定和完善工程预算和设计方案审核制度、成本核算标准和审计制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预算方式,确保成本合理、整合优化。
2. 合同管理:(1) 全面贯彻“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准则,加强与各方协商沟通,确保维护安全、公正、公平的合同签订过程。
(2) 根据标的勘察和设计,合理制定合同金额和工期,明确工程建设范围和质量要求,细化工程招投标程序、开标、评标、质量控制和结算标准。
(3) 严格落实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款项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批准付款前进行审计和报告,消除各类不合理、不必要的费用,控制合理投资,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3. 成本管理:(1) 实行成本控制的“三个阶段”管理模式,即工程预算、成本核算和审计,对每个阶段的成本进行严格核对和审计,确保进度、质量、成本三者有效整合。
(2) 加强对工程施工中各种成本变动的研究和调整,实现投资实际添加和积累的回报率最大化。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是指对于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合理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以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首先,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程造价预算,包括工程项目的费用构成、细目、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预算编制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执行。
其次,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擅自增加或削减预算中的费用。
如确实需要变更,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审批,并及时调整预算,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选取质量和造价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以降低工程造价,并保证工程的质量。
第四,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减少工程质量问题和延期风险,保证工程造价在可控范围内。
第五,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在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和效
率,减少工程造价。
总之,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了细致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造价在可控范围内,是保障工程项目成功实施的重要规定。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规范、科学、有效管理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合理分配资源、提高投资效益,同时也保障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一、工程造价预算管理工程造价预算管理是工程项目实施前最基本的管理环节。
工程预算是工程项目开展前确定工程所有费用的核心依据,包括施工图设计费、工程施工费、工程设备费、工程监理费等。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招投标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对于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成本控制起着关键作用。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要求进行,包括工程项目公告、投标文件编制、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
重点是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工程变更管理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进行变更。
工程变更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变更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规定了变更申请、审批流程、变更费用核算和变更记录等内容,以确保变更过程的科学和规范。
四、工程造价支付管理工程造价支付是指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和施工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支付规定进行工程款项支付的管理活动。
工程造价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了付款审批程序、支付账户、支付方式、支付凭证等内容,以确保工程款项支付的安全和合规。
五、工程造价审计管理工程造价审计是对工程项目投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估的一种管理方式。
工程造价审计管理制度规定了审计主体、审计程序、审计结果处理等环节,以确保审计工作的严谨性和可靠性。
六、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造价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的管理活动。
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制度规定了信息收集和上传的方式、信息整理和分析的要求,并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造价科学、规范、有效管理的重要保障。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参与者,包括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共同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第五条工程造价编制应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市场行情,合理预测工程造价。
第六条工程造价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估算管理: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投资估算额,作为项目决策的依据。
(二)设计概算管理:根据项目批准的投资估算额,制定设计概算,控制项目总投资。
(三)施工图预算管理: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作为施工单位投标和合同签订的依据。
(四)工程结算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办理工程结算,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第三章工程造价控制与监督第七条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从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到竣工结算等各个环节,都要加强造价控制,防止造价失控。
第八条项目法人应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监督机制,对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核、批准、执行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工程造价的合规性。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与服务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依法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根据项目法人的要求,提供全面、准确、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等。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由项目法人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定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办法1. 引言基建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基建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合理控制、预测和决策的过程。
本文档旨在介绍基建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进行基建工程造价管理所需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原则为了确保基建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合理性,基建工程造价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2.1 经济性原则在确保基建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控制基建工程造价,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提高效益。
2.2 公平性原则在进行基建工程造价管理时,要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平等,根据工作量、质量和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2.3 透明度原则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应该公开、透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无舞弊、公正、公平的管理过程。
2.4 合理性原则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应该合理安排各项费用,遵循成本控制原则,确保合理的项目预算。
3. 基建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在进行基建工程造价管理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3.1 成本管理通过对基建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合理分析和估算,制定合理的项目预算,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实时控制成本。
3.2 风险管理在进行基建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中,要识别并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避免造成额外的费用增加。
3.3 优化设计在基建工程设计阶段,要注重优化设计,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减少施工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3.4 合同管理在进行基建工程造价管理时,要注重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严格执行,避免发生损失或纠纷。
4. 基建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基建工程造价管理时,需要遵守以下相关法律法规: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基建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合同签订和履行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法基建工程造价管理涉及工程质量问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建工程造价管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合理编制工程项目预算。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范文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所有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和工程承包单位。
第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应以项目成本最小为原则,充分考虑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合理降低工程造价。
第四条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树立安全、环保、合理化的概念,积极落实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的任务。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管理体系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工程造价管理应做到真实、准确、公正并充分保障委托人及承包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严禁收受承包方的贿赂,必须遵守国家反贪污法律法规。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内容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对工程造价相关所有事宜的管理,其中包括:1、负责编制和审核工程造价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控制预算。
2、组织招投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并审查投标报价和资格条件。
3、审查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造价影响。
4、实施合同造价管理。
5、编制工程造价分析报告。
6、负责竣工结算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8、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九条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超过批准授权范围规定限额的情况下,应当经过授权、委托,方可进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活动。
第十条工程承包单位应对工程造价信息给予充分协助和支持。
第三章工程造价管理规范第十一条工程造价管理应树立严谨、真实和科学的态度和精神,强化数据和信息质量管控。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委托人利益,保障承包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应按照先验原则对工程估算、招标控制价、结算价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管理应制定真实、准确、公正、完整的工程造价分析报告,直接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五条工程造价管理应对工程造价有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从事发包、经营等具有经济利益的活动。
第四章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执行和监督第十七条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前提下,认真履行工程造价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所制订的规章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造价进行监管、控制和管理,包括概算编制、投标报价、合同签订、结算核算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各方利益平衡,确保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工程造价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注重统筹计划、精细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应尊重市场规律,促进市场竞争,提升市场活力和效益,鼓励创新和改进,推动工程造价水平不断提升。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组织第六条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专门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规范、高效。
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及时准确。
第九条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人才队伍,加强培训和交流,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十条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应当强化内部监督和审核,确保工作程序合规、数据准确、结论科学。
第三章工程造价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造价管理流程应当包括概算编制、投标报价、合同签订、结算核算等环节。
第十二条工程概算编制应当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综合考虑工程地理位置、规模、施工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预算。
第十三条工程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人自身条件,合理确定投标报价,并按照招标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合同签订应当依据招标结果和合同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款及工程管理费用,签订正式合同。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核算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合同金额进行核算,包括补偿、范围变更等因素,做到符合实际、公平公正。
第四章工程造价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工程造价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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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大学
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强化工程项目的施工、验收
等工序监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造价管理,是指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可
将全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项目实施阶
段、决算审计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等六个阶段。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处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修项
目、零修及小修项目。
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按照本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项目
造价控制除执行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并应符合教育部、学校及项
目相关管理部门现行的有关制度和要求。
第一章 投资决策阶段
第1.1条 项目立项程序及相关内容参见《工程项目立项管理
办法》。
第1.2条 项目的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方案由申报单位
负责编制或委托编制,内容应包含项目的投资估算。后勤处应结合
实际情况,组织投资估算的分析论证,以利学校科学决策。经学校
批准后的投资估算将作为后续阶段的造价控制依据。
第二章 设计阶段
第2.1条 根据审批通过的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方案,由
后勤处牵头负责设计或委托设计,其中应根据批准的投资估算要求
设计单位进行限额设计。
第2.2条 设计委托应明确体现使用方的需求和学校批准的功能标
准,并作为设计概算控制的主要依据。
第2.3条 为控制设计概算不超过投资估算,要求设计单位提供设
计概算书,以及主要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由后勤处负责审查工程
设计概算并提出相应的设计调整意见。
第三章 招投标阶段
第3.1条 在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标中心组织法定招标
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设备的招标,办理施工、监理及设备招标的
各项手续,编制或委托编制相关招标文件、标底等工作。
第3.2条 为了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对于工程量清单的委托
编制单位首先应作好选择、其次编制单位的责任应在合同中加以约
束。
第3.3条 校内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中心编制,其中工程项
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应委托编制。
第四章 项目实施阶段
第4.1条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后勤处组织项目部对项目实施进
行全程造价跟踪管理,即在合同规定时效内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
计变更及洽商进行造价变动的确认。造价管理依据为施工合同、招
标文件、图纸、经确认的工程洽商、设计变更、材料设备确认价及
国家颁布的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
第一节 工程变更管理
第4.1.1条 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人员安全的变更内容应由设
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4.1.2条 涉及现场协调、甲方特殊要求等变更内容应由工程专业
负责人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经项目主管领导、审计部门审核签字
后,进行变更。
第4.1.3条 执行变更审批制度。所有工程变更,必须按照以下限
额和程序规定逐级审批;
1、单项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造价在xxxx元及以下的,工程管理
人员审查后,报主管工程的处长审批;
2、单项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造价在xxxxx元以上的,须经处长审
批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第二节 现场工程量、洽商签认
第4.2.1条 现场工程量除合同约定现场签认的内容及工程变更
外,不予调整。
第4.2.2条 xxxxx的现场管理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认合同约
定的现场签认工程量,签认应由审计部门监督并签字。
第4.2.3条 工程中确因现场情况应予以变更的,应由基建处的现
场管理人员编写工程变更通知单,经审计部门审核签字后,进行变
更。
第4.2.4条 施工单位除确认工程量的工程洽商外,均应以相应工
程变更作为依据。洽商必须包含该项所涉及的造价预算,未包含预
算的设计变更,工程管理人员不得签证,不能作为工程结算造价调
整依据。
第4.2.5条 工程洽商的确认必须由工程专业负责人审核、项目主
管领导签字,审计处监督。
第三节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签证的其他规定
第4.3.1条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签证签发后,必须交本处工程预算管
理人员备案,未经备案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签证,不能作为工程结
算依据;
第4.3.2条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签证所体现的预算额度,只作为本处
审批管理和造价宏观控制的依据,不做为工程结算的数字依据;
第四节 材料管理
第4.4.1条 甲方确认设备材料价格的对象应为合同中约定或甲乙
方商定的由施工方采购的暂估价设备材料的价格。
第4.4.2条 施工单位自购材料在采购前,须先填写《材料采购申
请单》,按照申请单中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然后按单采购。
第4.4.3条 申请单作为调价材料工程结算唯一依据。
第五章 结算审计阶段
第5.1条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报送的结算资料应包括:竣工验
收报告、工程结算书、工程竣工图、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单、材料
设备价格确认单及与结算相关的其它资料。其中对应于一般合同的
竣工验收单需有甲方、监理方和施工方三方签字盖章,小型修缮合
同的竣工验收单需有甲方和施工方双方签字盖章。
第5.2条 工程竣工结算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提
供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如有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由施工单
位交后勤处进行审核。
第5.3条 后勤处审核后、经施工方确认同意并经双方盖章的工程
结算书,与其它相关资料整理齐全后提交审计处。由后勤处相关人
员配合学校审计室的审计工作。
第六章 保修期阶段
第6.1条 保修期阶段如发生维修事项,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维修
工作,费用自理,由甲方进行的维修工作所发生费用从施工单位的
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章 附 则
第7.1条 本制度与学校其它相关制度不一致的,按相关制度执
行。
第7.2条 本制度自xxxx年xxxx月xx日起执行,由xxxxx负责解
释。
xxxxx年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