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岗位聘任考核标准
教职工聘用与考核管理制度

教职工聘用与考核管理制度一、引言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教职工是教育事业的核心力量。
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教职工聘用与考核管理制度。
二、聘用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在招聘教职工时,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人才。
2、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选拔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人员。
3、岗位适配原则根据学校的岗位需求和应聘者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选拔与岗位相适应的人员。
三、聘用条件1、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教师岗位条件(1)具有教育教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
3、行政岗位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相应的行政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
4、后勤岗位条件(1)具有相关岗位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2)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聘用程序1、制定招聘计划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发展规划,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和招聘方式等。
2、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校网站、招聘平台、报纸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广泛吸引人才。
3、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4、考试与考核(1)笔试:对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2)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
(3)试讲(教师岗位):应聘者进行现场教学试讲,评估教学水平。
5、体检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6、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考核内容1、师德师风(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2017 年修订)》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2017 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合理配置和有效开发人力资源,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流动有序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申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者,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爱校守纪、敬业爱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服务社会、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无私奉献,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对任现职期间剽窃他人学术论文或成果、伪造科研数据、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发生问题当年起五年的申报资格;对发生教学事故、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学校已有规定不能申报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未明确规定的,取消发生问题当年及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第三条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为学校最低申报条件要求,各学院和各相关专业技术系列评审组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制订教师在学术道德、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上的评审条件和高于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第四条申报者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本人现从事岗位一致,或属同一学科范围,并符合申报条件要求。
第五条对于某方面条件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不完全受申报条件限制,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论证同意,由学校组织大学科组专家小组进行评审,通过后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推荐。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参加外单位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学校不予聘任。
第二章评审范围和评审分类第七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一)符合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和教辅系列等在职人员(其中博士后申报博士后副研究员者只评审资格);(二)国(境)外引进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内非“985 工程”高校或非中科院直属研究院所调入人员。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经反复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学校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经2010年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对文件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学校人事处反映,以便进一步研究和修订。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2.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的说明3.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期刊分类标准4.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外语条件的说明华南理工大学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合理配臵和有效开发人力资源,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流动有序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申报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者,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师德。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对任现职期间剽窃他人学术论文或成果、伪造科研数据、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已有规定不能申报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未明确规定的,取消发生问题当年及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第三条如申报2次未能晋升者,需暂停一年申报。
第四条申报者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从事岗位一致,并符合《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
第二章评审范围和评审分类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一)符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系列、实验系列、高教管理系列和教辅系列的在职人员(其中新机制人员、在站博士后只评审资格);(二)海外引进人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内非“985工程”高校调入人员。
关于教师聘用与考核的管理规定

关于教师聘用与考核的管理规定教师是教育事业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和教育质量。
为了确保学校能够聘用优秀的教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考核,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教师聘用(一)聘用原则1、德才兼备原则:注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公平竞争原则:招聘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平等的机会。
3、岗位需求原则: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科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聘用条件1、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特殊学科或优秀人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
4、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所应聘的教学工作。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职业健康标准。
(三)聘用程序1、制定招聘计划:学校根据教学需求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和招聘方式。
2、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校网站、教育部门网站、人才市场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和方式等。
3、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的要求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5、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7、公示与聘用: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教师考核(一)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应依据客观事实和标准,避免主观随意性和人情因素的影响。
2、全面考核原则:考核内容应涵盖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
教师聘任考核制度

教师聘任考核制度教师聘任考核制度在教育体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够选拔出优秀的教师人才,还能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而且,教师聘任考核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也对教育质量和教师培训起到了关键性的促进作用。
那么,教师聘任考核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又有哪些呢?下面将从教师资格要求、考核标准、考核方式等几个方面展开回答。
一、教师资格要求教师聘任考核制度的第一步是制定教师资格要求。
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教师资格的要求过于简单,导致了一些不具备教学能力的人也能够进入教师岗位。
因此,为了提升教育质量,教师资格要求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提高。
二、考核标准教师聘任考核制度的关键是制定科学、公正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应该包括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经验、教育教学能力等多个方面。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考核标准往往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容易导致评判的不公正。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起系统、科学的考核标准,从而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考核方式教师聘任考核制度的考核方式需要经过科学合理的选择和设计。
目前,常见的考核方式包括笔试、面试、教学评估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传统的考核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全方位地评估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创新考核方式,引入更多的评估手段,如教学观摩、课堂辅导等,以全面、客观地了解教师的教学实际情况。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教师聘任考核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选拔和培养出优秀的教师人才。
然而,目前一些地方的考核结果并未能得到充分的应用和发挥。
在一些地方,一旦教师聘任考核合格,就能够一直从事教师工作,而不再有更高的晋升和发展机会。
这种现象使得一些教师缺乏动力和意愿去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因此,我们需要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教师职业发展体系,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考核制度的公开透明教师聘任考核制度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使得教师及其家长、学生等相关人士都能够了解和参与其中。
学校职工聘任与考核制度

学校职工聘任与考核制度近年来,学校职工的聘任与考核制度备受关注。
职工作为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聘任与考核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质量不可或缺的环节。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校职工聘任与考核制度,旨在寻找一种合理公平的制度,以提高学校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水平。
一、聘任制度聘任制度是学校择优录用职工的一种方式。
学校应建立严格的选拔程序,从中选择符合条件的职工。
首先,学校可以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会等途径进行信息发布,吸引各类应聘人员。
然后,可以通过面试、考试等形式进行初步筛选,确定一部分优秀者进入考核环节。
最后,通过多种方法评价其综合素质和能力,确定聘用人员。
二、聘任标准聘任标准是学校确定职工是否符合聘任条件的依据。
学校可以根据职位的要求,制定明确的标准,确保聘任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例如,对教师职位可以确定教育背景、教学经验和学科竞赛等方面的要求,并将其明确告知应聘者。
同时,学校还应根据不同职位的特点和需求,灵活调整聘任标准,选择最适合的人才。
三、聘任程序聘任程序是学校录用职工的一系列步骤和环节。
在聘任过程中,学校应注重程序的规范性和公开性,确保聘任的公正和透明。
首先,学校可以在聘任公告中明确聘任的流程和要求,使应聘者清楚了解聘任的具体步骤。
其次,学校应组成专门的聘任委员会,由教职员工和相关领导组成,负责职工聘任的评审和决策。
最后,学校还可以建立聘任结果公示的制度,使所有人能够了解聘任结果并进行监督。
四、聘任激励政策为了激励优秀职工积极工作,学校可以制定一系列聘任激励政策。
例如,对于被聘用为副高职称以上的职工,可以给予一定的工资或奖金优待;对于被评为优秀教师或优秀员工的职工,可以提供晋升机会或进修的机会。
这些激励政策可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学校的发展。
五、职工考核制度除了聘任制度外,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职工考核制度,以确保职工的工作质量和绩效。
首先,学校可以通过定期评估、师德考核等方式,对职工的教学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评价。
广东XX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XX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广东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一条正高级教师岗位分为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岗位分为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分为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分为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第二条正高级的一至四级中,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设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四级岗位由学院统一进行管理;五级、六级、七级的控制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控制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的控制比例为5:5。
第二章岗位的基本条件第三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合格以上。
第四条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应具有高等学院教师资格。
第六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三章岗位聘用条件第七条教师岗位的聘用条件在满足第三至六条要求基础上,采用量化形式进行聘用(具体量化指标见附表),量化原则是:(一)采取绝对值计分法,以成果累加总分作为得分。
(二)遵循全面考核的原则,设置了教学、教学建设、科研、社会服务及专项建设等X个大项,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完成课题等X个小项。
(三)遵照“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同等对待、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同等对待、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的学院岗位聘任原则,以“每年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和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分别作为评定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的基准,两者分值“同等”为10分,其他项目分值参照确定。
(四)突出高职教育特色,设置了“职业资格证书”项目,并对专利给予了较高的分值。
附表:教师岗位量化评分标准第四章业绩认定第八条课题级别认定(一)国家863、973、星火计划等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含教育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立项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教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为国家级课题。
学校教职工聘任和考核办法
学校教职工聘任和考核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教职工的聘任和考核办法日益受到关注。
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教职工的选拔和评价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和发展。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聘任和考核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二、聘任制度的重要性聘任制度是指学校按照教师招聘要求,经过评估、筛选后,与教职工签订聘书,使其成为该校的教职工。
聘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规范教职工招聘流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教育质量。
合理的聘任制度能够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三、建立科学的选拔标准学校应该建立科学的选拔标准,既要重视学术水平,也要注重教学风格和职业道德。
招聘委员会应该对教师的学历、学术成果、教学经验、教育理念等进行综合评估,不仅考虑个人的能力,还要考虑个人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
此外,学校还可以借助外部专家或机构的力量进行评估,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多元化的考核方式除了选拔教职工,考核制度也是学校内部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学校可以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包括课堂教学观察、教学评估、学生评价等。
这些方式可以全面了解教职工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同时,学校还可以引入绩效考核机制,将教职工的实际表现与绩效考核挂钩,激励其积极工作。
五、注重师德评价师德是教师的为人师表和道德修养的体现。
学校要加强对师德的评价,评估教职工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师德评价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同事评议等方式进行,以全面了解教职工在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
师德评价的结果应该作为教职工聘任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细化聘任和考核办法聘任和考核办法应该具体明确,包括流程、标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学校可以制定详细的管理文件,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修订和优化聘任和考核办法,以适应时代和学校发展的需要。
七、关注教师发展学校应该积极关注教师的发展和职业培训。
通过组织教师培训班、开展学术讲座、支持教师参加学术交流等方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教师聘任及绩效考核规定
教师聘任及绩效考核规定一、背景介绍教师聘任及绩效考核是在教育体制的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聘任规定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而绩效考核则是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和奖惩机制。
本文将探讨教师聘任及绩效考核的规定,包括其作用、内容和标准等方面,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聘任规定的作用教师聘任规定是为了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素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及鼓励教师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而制定的。
它能够使教师角色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明确,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为学校管理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
三、聘任规定的内容教师聘任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师资格要求、任职条件、任职程序等。
教师资格要求是指学校对教师的最低学历和专业要求,任职条件是指在学校担任某一职位所需要具备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任职程序则是教师聘任的具体步骤和流程。
四、绩效考核的作用绩效考核是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和奖惩机制,它有助于推动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通过绩效考核,可以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进行改进和提升。
同时,它也给予了教师一个公正的评价标准,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绩效考核的内容绩效考核主要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
教学质量是教师绩效考核中最重要的指标,它包括课堂教学、教学设计和评价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科研成果是对教师科研能力的评价,包括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专业发表文章或获奖情况。
师德师风是对教师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的评价。
六、教师聘任及绩效考核的标准教师聘任及绩效考核的标准应该是科学、公正的。
对于教师聘任来说,学校可以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和学科特点,制定相应的聘任标准。
而绩效考核的标准应该根据教师的职责和岗位任务来制定,具体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七、存在的问题在目前的实施过程中,教师聘任及绩效考核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有的学校对教师聘任和绩效考核标准的制定不够科学,导致了评价的主观性和不公正性。
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实施办法讲述
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实施办法讲述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教人厅函〔2006〕3号),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10年第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招聘党政管理、专职辅导员、非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除国家和广东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学校对以上三类岗位的新进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学校所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统一规范、分类指导,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三条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公开招聘工作。
第四条各二级用人单位成立单位公开招聘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应根据公开招聘的岗位职责分类组成:(一)实验技术和工程技术岗位的考核小组成员,由二级用人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单位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实验室负责人等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小组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党政管理、专职辅导员及其他非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小组成员,由二级用人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党政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第二章招聘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但不包括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且处罚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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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为改革教学手段系数,改革试点班k2=0.2;外语授课(指非外语类课程)k2取0.6~1.0,经教务处认定的教学计划上规定双语教学取0.6,全英语教学课取0.8,校级示范全英语教学课取1.0;其它k2=0。
基本教学工作量
计算方法
本科生教学标准学时工作量Y =∑yii=1--5
1、理论课教学:y1=(年计划学时×B+7)×k0×(k1+k2)×(1+C)
B为改作业权重系数,作业量很多的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B=1.15(仅适用数学组);其他课程B=1,B值由教学工作量考评小组核准。k0为课程系数,专业领域课(根据教学计划)k0取1.1;其它课程k0取1.0。
6、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y6=∑计划学分数×H×2
H为学生人数调节系数:第1位学生H=1,第2位学生H=0.8,第3位学生H=0.5,第4位学生H=0.3,指导第5位(含第5位)以后的学生H=0.1。
说明:1、理论课教学中“年计划学时×B+7”,“7”为本门课程的授课教师日常批改作业、课后答疑、指导学生以及出卷、改卷等与课程相关的教学工作。
2、因考虑教学质量,在标准工作量1.5倍以内的学时工作量,发学时费的100%;标准工作量1.5倍至2倍以内,超额部分发学时费的80%;超过标准工
作量2倍的,超额部分用于学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
3、转移教学工作量(仅能在两个学期内转移)必须有申请,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及加盖公章。
4、成绩汇总表为准。
3、指导课程设计:y3=年计划学分×学生人数×0.5×E
E为学生人数调节系数:第1~20位学生,E=1;第21~40位学生,E=0.6;第41位以后学生,E=0.3。
4、指导毕业设计(论文):y4=年计划学分×学生人数×F
F为学生人数调节系数:第1~6位学生,F=1.2;第7~10位学生,F=1;第11位以后学生F=0.5。
5、实验课讲授:y5=(年计划学时×B)×k1×(1+G);其中k1、B同上,G为重复班系数,每班次人数为行政班规模以上的,G=(班次-1)×0.8,每班次人数为行政班规模及实验教学班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G=(班次-1)×0.7;每班次人数为实验教学班人数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以上的,须经教务处批准,G=(班次-1)×0.6;每班次人数为实验教学班人数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以上的,须经教务处批准,G=(班次-1)×0.4;每班次人数为实验教学班人数五分之一及以下的,须经教务处批准,G=(班次-1)×0.3。
C=(班次-1)×0.8(即上重复班时乘以0.8)
2、指导各类实习:y2=年计划学分×学生人数×D1×D2×D3D1为学生人数调节系数:第1~30位学生,D1=1;第31~50位学生,D1=0.6;第51位以后学生,D1=0.3。D2为实习地点调节系数:学校内取0.8,广州市内取1.0,广东省内取1.2,省外取1.5;D3为实习类型系数:全程在校外实习地点指导学生,D3=1,一半及以上时间在校外实习地点指导学生,D3=0.75,三分之一及以上时间在校外实习地点指导学生,D3=0.5,三分之一以下时间在校外实习地点指导学生,D3=0.35,不在校外实习地点指导学生,D3=0.25, D2取0.8。若指导学生的实习地点调节系数不同,分别取值后,除第一个数值以外,其余每项乘以0.8。(此项目内一学分为36学时)
附表:2A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岗位聘任考核标准(教学工作量部分)
岗位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教学工作量
要求(100分)
聘期内完成208标准学时工作量
聘期内完成208标准学时工作量
聘期内完成224标准学时工作量
聘期内完成224标准学时工作量
分数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分数=100×Y/A其中:A-教学工作量要求;Y—基本教学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