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面临的难题及其对策
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监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的监督工作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监督权力的滥用。
一些监督人员在执行工作职责时,往往会超越其权力范围,滥用职权,甚至纵容和参与腐败行为。
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也对监督对象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明确规定监督人员的权力和责任,并加强对监督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道德观念。
另一个存在的问题是监督工作的资源不足。
监督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而这些资源往往有限。
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源,监督工作无法全面、深入地开展,导致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加大对监督工作的投入,增加资源的供给,并合理分配资源,确保监督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此外,还可以探索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监督对象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些监督对象没有意识到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对监督工作不配合,甚至存在逃避和抵制的现象。
这些行为严重阻碍了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降低了监督工作的效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加强对监督对象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监督意识和配合度。
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增加监督对象对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外,监督工作中还存在差异化监督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监督工作常常存在不公平和不尽职的现象。
一些有权有势的人往往能够逃避监督,而一些弱势群体常常成为监督的对象。
这种差异化的监督严重损害了监督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监管,建立明确的监督标准和流程,并加强对监督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对监督不力的情况进行问责。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研究和创新。
监督工作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需求和新挑战。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挑战和对策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挑战和对策引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监督工作的作用至关重要。
良好的监督机制可以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然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本文将探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挑战一:监督力量不足由于行政执法部门人力物力有限,无法对所有的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导致一些执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可能滋生权力滥用等问题。
对策一:加强人员培训为监督机构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监督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他们具备发现和处理执法行为问题的能力。
对策二:建立监督协作机制与其他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各方的监督作用,增加监督力量。
挑战二: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行政执法监督的一大难题。
执法机关掌握着大量信息,而公众和监督机构难以获取相关的执法信息,导致监督效果受限。
对策一:加强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机关应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包括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等,提高信息透明度,方便公众和监督机构获取相关信息,促使执法机关依法行事。
对策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供公众和监督机构查询和获取执法信息,方便监督监察工作的开展。
挑战三:监督责任不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界定不清,导致监督工作的效果不明显。
对策一:明确监督责任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明确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责任,明确监督的目标和范围,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策二: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明确监督程序和流程,加强对监督结果的评估和反馈,确保监督工作的执行。
结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挑战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明确监督责任和加强监督机制建设等对策,我们可以克服这些挑战,促进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正和透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浅议诉讼监督的难点及对策

浅议诉讼监督的难点及对策诉讼监督是司法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它对于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我们也要面对一些诉讼监督存在的难点和挑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对策以加强诉讼监督。
一、证据收集难点及对策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收集是非常关键的,它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结果。
然而,当前的诉讼监督中存在着证据收集的难点。
首先,证据的保全问题是一个头疼的难题。
很多证据容易被破坏、篡改或者丢失,影响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其次,证据的来源多样化,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给证据的收集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加大了监督的难度。
针对这些难点,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加强对证据的保全工作。
司法机关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确保证据的保存、传递和鉴定环节的安全可靠。
其次,加大对互联网证据的监管力度。
建立专门的部门负责网络证据的审查和保全,加强对网络信息平台的监督,提高网络证据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二、审判独立的难点及对策审判独立是诉讼监督的核心原则之一,但在实践中,我们也要面对一些审判独立的难点。
首先,部分法官在审判中可能存在主观意识的干扰,权衡公平与正义的难题。
其次,审判独立受到政府干预的风险,可能导致司法公正性的受损。
为了应对这些难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加强法官的专业培训和素质提升。
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理论的学习和实践的磨炼,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增强其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
其次,强化司法监督机制的建设。
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建立完善的投诉和申诉渠道,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参与。
三、执行难的难点及对策执行难是监督的又一难点,指的是在诉讼结束后,判决或裁定的落实难度大。
执行难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执行人拒绝执行,逃避履行法律义务;二是执行程序复杂,导致效率低下;三是执行成本高涨,增加了执行的难度。
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建立健全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通过公开执行信息,让被执行人无处可逃,提高执行难度,增加执行意愿。
传染病防治监督的难题与对策

传染病防治监督的难题与对策在深入探究传染病防治监督所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时,我发现了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疫情信息获取的难题不容忽视。
在实际工作中,疫情报告体系的漏洞可能导致信息迟滞,这直接影响了决策层的判断和应对措施的制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建议对疫情报告体系进行全面的审查和优化,提升信息的报告速度和准确性。
还应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能够准确、及时地上报疫情信息。
监测和预警能力的不足也是一大挑战。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人员流动性增大,这使得传染病的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
因此,我建议提高监测和预警能力,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加强传染病的早期发现和防控。
同时,应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开展传染病相关的基础研究,以便更好地了解和研究传染病的传播规律。
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也是我关注的重点。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有效的应急处理能够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减轻疫情对社会的影响。
因此,我建议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还应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分配机制,确保应急资源能够合理、高效地分配到需要的地方。
在加强宣传教育方面,我认为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普及预防传染病的知识,提高人们的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还应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如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员工等,确保他们能够掌握正确的防护措施。
在完善法律法规方面,我建议制定一部全面的传染病防治法,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还应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方面,我建议加强传染病防治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这包括增加相关专业的招生名额,加强在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以及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课程,提升在职人员的专业技能。
在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我建议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项目,与世界各国分享传染病防治经验,共同应对全球性传染病威胁。
基层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基层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基层监督是指在社会治理中,由基层组织、群众以及其他相关方共同参与,对基层单位和干部行使职权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的一种方式。
基层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和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基层监督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制度漏洞、监督力量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包括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群众参与等。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及对策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基层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指的是监督对象与监督者在信息获取方面存在不平衡,监督者无法获得足够的相关信息进行监督,从而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造成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基层单位和干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开,对外界信息保持封闭态度;另一方面是监督者缺乏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手段。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加强信息公开来解决。
相关部门可以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基层单位和干部及时公开相关行政决策、政府财政收支等信息,为监督者提供足够的信息基础,实现信息共享。
其次,基层监督存在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制度漏洞。
制度漏洞指的是在基层监督实践中存在一些关键环节或程序上的漏洞,导致监督无法有效发挥作用。
例如,某些领导干部会采取各种手段规避监督,而一些基层组织缺乏相应的检查机制等。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完善制度建设。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基层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相关流程和程序,明确监督的范围、对象和内容,确保监督的有效实施。
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来提高监督者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监督对象的法律法规宣传,从而提高基层监督的效果。
再次,基层监督的第三个主要问题是监督力量不足。
监督力量不足指的是在基层监督中,监督者的数量和力量不足,无法覆盖全部基层单位和干部,从而导致监督的不全面和不及时。
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提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可以通过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素质,培养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监督,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鼓励群众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参与到基层监督中来。
基层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基层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基层监督工作是指对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的行政、财务和工作活动进行监督的工作。
基层监督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干部廉洁从政,规范基层单位的工作行为,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维护政府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然而,基层监督工作存在着一些主要的问题和困难,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基层监督工作面临着人员不足的问题。
基层单位众多,干部庞大,但是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相对较少,往往导致监督力量不够集中和有效。
一方面,基层监督工作需要具备专业的监察人员,但是人员紧缺使得监察力量无法覆盖所有基层单位和干部;另一方面,这些专业的监察人员在基层监督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阻碍和困扰,例如部分基层干部对监察工作持消极态度,导致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受到影响。
其次,基层监督工作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基层单位和干部的工作活动涉及的信息众多,但是很难保障信息的透明度和对外公开。
这就给基层监督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例如,基层单位的财务状况和工作进展等信息在外界了解到之前往往已经存在偏差,监督人员难以对信息真实性进行准确的判断和核实。
信息不对称还可能导致监督人员被干部的虚假信息所误导,从而无法发现和揭示问题。
此外,基层监督工作还面临着监督措施不足的问题。
监督工作需要依靠一系列的监督措施来推进,例如问责制度、公示制度和举报制度等。
然而,现实中往往存在监督措施不够完善的情况。
问责制度的执行不力,使得处理违法违纪干部的效果大打折扣;公示制度没有形成规范和标准化,从而导致公示信息流于形式。
此外,监督举报制度的运行也存在一些困难,例如一些干部对举报行为采取打压、报复等手段,令人民群众产生担心和恐惧。
最后,基层监督工作还面临文化观念和思维模式的变革问题。
传统的基层文化观念和思维模式常常影响着监督工作的进行。
在一些地区,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工作作风不民主、不纯洁,给基层监督工作带来阻碍。
此外,一些干部对于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认识不足,观念淡薄,容易陷入腐败和贪污的行径。
关于街镇人大全过程监督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关于街镇人大全过程监督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街镇人大是我国基层人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之一就是开展全过程监督。
全过程监督涉及到街镇人大在立法、政府工作报告审查、预算决算审查以及调研、执法检查、评议干部等工作中对政府的监督。
在实际运行中,全过程监督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改进。
一、问题分析1.地方政府对人大监督的重视程度不高。
一些地方政府对人大的监督工作漠视甚至抵触,对人大提出的问题不予整改或答复,导致人大监督难以发挥作用。
2.监督方式单一。
目前的监督方式主要集中在人大代表会议和人大常委会,缺乏对政府日常工作的实质性监督。
3.监督信息透明度不高。
信息的透明是监督的基础,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对信息的公开度不高,限制了人大的监督力度。
4.监督资源有限。
街镇人大的工作人员数量有限,监督力量弱,无法对政府的工作全面进行监督。
5.监督成果难以量化评估。
监督工作的成果难以量化评估,导致监督工作的价值难以体现。
二、对策建议1.加强政府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
政府应当重视人大监督工作,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对于政府工作的促进作用,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并及时整改。
2.多元化监督方式。
除了人大代表会议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外,还可以采取调研、督察、听证等方式,增加对政府日常工作的监督。
3.加强信息公开。
政府应当主动公开政府工作的相关信息,为人大的监督提供基础性材料,增加信息透明度。
4.加大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支持力度。
街镇人大应当得到足够的人力和经费资源的支持,提高监督的力度。
5.建立监督成果评估体系。
建立定期对人大监督工作成果进行评估的机制,量化评估监督的效果,为相关人员的考核提供参考。
6.提高人大代表素质。
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
7.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
与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增加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8.完善法律监督制度。
通过完善法律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法律监督,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关于着力破解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难点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关于着力破解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难点问题的思考与对策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面临诸多难点和挑战,如果不能着力破解这些问题,就难以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防止腐败的目标。
本文将对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对策。
首先,派驻机构监督的对象广泛而复杂。
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涉及的领域众多,涉案人员的层级也复杂多样。
这就给派驻机构监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监督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因此,派驻机构应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应对复杂的监督对象。
其次,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和监督手段不完善。
现有法律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权限和手段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监督工作存在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问题。
因此,应当在法律层面上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权限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要加强对监督手段的研究和创新,使监督能够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再次,监督工作存在信息获取困难的问题。
由于监督对象的复杂性和隐秘性,监督人员很难获取到有效的监督信息。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派驻机构可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能力。
同时,还可以建立一个高效的信息交流机制,让各级监督机构之间能够互通有无,及时获取到监督信息。
最后,监督工作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监督人员的工作成果得不到充分的肯定和激励,容易让监督工作形成形式主义。
与此同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缺乏严厉有效的处罚措施,也容易让监督对象产生侥幸心理。
因此,应当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既能够鼓励监督人员积极履职,又能够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总之,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的难点问题需要我们着力破解。
只有加强人员培训,明确法律依据和监督手段,改善信息获取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才能够提高监督工作的效果,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随着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派驻机构的监督工作越来越重要。
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缺乏专业监督人员、监督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意识薄弱等。
这些问题导致基层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和风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对策建议包括加强专业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健全监督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培训和提高财务管理意识。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能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运行的规范和合规。
总结改进建议并展望未来,可以为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推动其在财务管理上更加健康发展。
【关键词】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问题、缺乏、专业监督人员、监督制度、不健全、管理意识、薄弱、对策建议、改进建议、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基层事业单位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基础性、公共性服务或民生工作的组织,如学校、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基层事业单位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各种基本服务。
随着基层事业单位规模不断扩大,其财务监督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由于基层事业单位本身规模较小,缺乏专业监督人员,导致财务监督不到位。
监督制度不健全,容易出现监督漏洞,给财务管理带来隐患。
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识薄弱,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较为普遍。
加强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是当务之急。
只有通过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培养专业监督人员,提升财务管理意识,才能够有效化解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确保其规范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1.2 问题意识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是当前需要着重解决的难题。
由于基层事业单位的规模通常较小,财务规模有限,因此往往容易被忽视或忽略,导致财务管理不够严谨。
基层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管理层面的问题,监督措施不够完善,监督人员水平不高,导致监督效果不明显。
财务管理意识薄弱,财务责任意识不强,导致财务管理不规范,容易出现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探讨组织内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探讨组织内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问题分析在组织内监督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1 缺乏监督机制许多组织中存在着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的问题。
监督应该是连续的、全面的、及时的,但很多组织无法达到这一标准。
缺乏明确的监督程序和责任制度,导致监督过程不规范,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
1.2 权力集中导致监督不力一些组织中,权力过于集中于个别人员,这种权力集中导致了监督的不力。
监督者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容易被操控或影响,从而导致监督过程中的失职和偏向,对违规行为不敢或不能采取有效的行动。
1.3 监督信息不透明组织内部监督信息的透明度不足也是一个问题。
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往往无法获得关于监督过程的详细信息,包括监督结果、惩戒措施等。
缺乏透明度容易引发怀疑和不信任,损害组织内部的和谐氛围。
2. 对策建议为应对组织内监督过程中的问题,以下是几点对策建议:2.1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组织应建立明确的监督程序和责任制度,使监督过程规范化。
确保监督是连续的、全面的、及时的,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估,检查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并进行改进。
2.2 实现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组织应确保监督者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于个别人员。
应建立独立的监督部门或委员会,由多人组成,以确保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3 提高监督信息的透明度组织应加强对监督信息的公开和传达,让员工和其他相关方能够了解监督过程的细节和结果。
通过建立举报机制和反馈渠道,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并及时向他们提供相关信息。
结论组织内监督过程中的问题需要得到重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解决。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实现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提高监督信息的透明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步骤。
通过采取这些建议,组织可以更有效地监督自身的活动,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以上就是探讨组织内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内容。
*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方案应根据组织自身的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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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面临的难题及其对策
从行政监督领域中存在的难题看,我们要实现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还有相当艰
难的 路要走。
1.抽象行政行为的产生过程和产生结果是司法监督的死角。
依法行政指的是国家政府机关和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
限和程序履行管 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责。依法行政至少有三层含义:一是政府
的一切行政行为要依据法律符 合法律;二是政府一旦作出违法的行政行为能依
法予以纠正;三是应该由政府负责做而政府 不做的失职行为,法律能及时的制
裁并给予责任追究。依法行政,强调的是法律在约束行政 行为中至高无上的地
位,法的严肃性和法的权威性既体现在政府的行为依据上,又体现在纠 正偏差
行政行为的能力上。政府做出的行政行为要有法律依据,要受到法律的监督,政
府违 法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既然抽象行政行为是政府的行政行为,那么,其产
生的过程和结果都 有个法律认定的问题。比如,是否遵守了法定的权限和办事
程序,是否经过了论证、规划、 起草、协商、讨论、协调、审查、审批、备案、
公布等等,都应该受到法律监督。
2.司法权和立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滞后。
依法行政的"法"指的是由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所形成的全社会都必须普遍
遵循的行为准 则。值得研究的是,行政机关自己制定规范,自己执行规范,自
己裁决因执行规范而发生的 争议,这种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行政管理方式,
决定了权力拥有者可以以国家名义强制 被管理者服从,政府官员所从事的行政
管理行为拥有对社会财富的支配权。而"一切有权力 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
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 力"。(〈法〉孟德
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4.)
3.公众监督权力没有被置于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公众监督权力是民间的个体的监督政府行为的权力,这种权力不具备国家强制
力,在监督效 果上无法直接对监督对象的违法后果实行惩治。由于政府的行政
权具有强制性和不可控制性 ,以及司法和执法部门受利益驱使容易产生腐败,
使公众的监督权力非常容易流于形式。另 外,公众监督权力在行使的时间上,
都是在公共权行使违规后对其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在权 力行使前的预防阶段,
行使中的控制阶段,公共权力的拥有者不愿受到监督,公民个人不知 道情况不
能监督,知情者看到监督风险太大不敢监督,社会其它监督机构形不成合力无法
监 督。
4.行政权力过分集中给政府官员腐败埋下祸根。
行政权的运行采取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机制,在权力运行中"家
长制"的现象 十分严重。这种权力运行的异化问题出在权力运用的过程之中:一
是在权力的授予环节上, 存在着暗箱政务;二是在权力的使用环节上,信息错
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权积极介入社会资源分配的做法,导致了企业行为的
扭曲。当政府 掌握着资源配置生杀大权时,试图谋取某种私利或特权的企业或
者个人,其首要任务就不再 是通过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到市场上争取,而是以各
种手段去拉拢收买控制资源的政府官员和 部门,通过走捷径去获取利益。
5.行政监察机关的权力行为不受人民司法的监督。
我国的行政监察机关设在政府系统内部,隶属于各级人民政府,独立行使行政
监察权,其监 督的功能是:保障功能,从权力运行机制内部去规范和制约被监
督者的行为;防范功能,防 止滥用公共权力的行为发生;控制功能,对偏离正
轨的行为给予及时制止;揭露惩戒功能, 对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予以制裁;威
慑护善功能,维护、保护、弘扬廉洁奉公行为。但是, 监察权的行使不受人民
法院司法监督的独立性却弱化了这些功能,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 条第4项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监察法》第41条和《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3项
规定,即使由此 引起了行政纠纷,也只能由上一级监察机关或者监察部以复核
决定的方式予以最终解决,而 不能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监督的方式解决。这就
是说,行政监察机关永远不能成为行政诉讼 的被告。行政权的相对人即使不服
行政机关做出的"最终裁决",也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
6.行政权运行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我国的《行政监察法》虽然对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作
了严 格的法律 规定,但是,其规定并没有解决一级政府组织权力的主要行使者
受到监督的问题。《行政监 察法》对监察机关的职能规定是只能对本级政府任
命的公务员实施监督,本级政府的领导成 员由上级政府的监察机关实施监察,
这就形成了权力行使单位的主要领导在本级监察机关眼 里是垂直上级,对其无
权行使监察权,他们只能由上级监察部门对其监察。而他们的上级对 其知情的
程度和监察的力度却没有硬性规定,这种监督的后果是给行政权滥用留下了空
间。 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由行政组织外部的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的同
体监督两部分组成 。外部有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
内部有群众的监督、社会舆论 的监督。这些监督打折扣的原因:一是专门监督
机构受制于监督客体,缺乏相对独立的权力 和能够与同级或上级组织抗衡的权
威;二是监督权处于事后行使,没有进入到权力行使的过 程之中;三是监督主
体自身的评价机制不健全,上级行政监督机关对下级行政监督机关缺少 工作政
绩的评价机制,一级行政机关发生非法行政的现象,该级的行政监督机关应该受
到何 种失职追究不明确。
7.行政权缺乏责任追究的法律规定。
就我国权力运行过程而言,一个比较突出的弊端是权力和责任相分离,对于权
力界 限范围, 权力行使主体如何对自己的权力行为承担责任、义务,缺乏明确
的规定。邓小平指出:"各 地的企业事业单位中,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中,一个
很大的问题就是无人负责。名曰集体负 责,实际上等于无人负责。一项工作布
置之后,落实了没有,无人过问,结果好坏,谁也不 管 。所以急需建立严格的
责任制。"(邓小平文选,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50.)缺乏责任
制的权力运行机制,极易导致权力滥用和权力腐化。在廉政建设中,对腐败 行
为的追究基本上只追究当事人,而几乎从不追究当事人的领导责任,只强调领导
干部要自 身廉洁自律,而忽视对该组织领导者的责任追究。在用人方面,对违
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 行事造成失误的,缺少追究责任的法律依据。对推荐失
误,考查失误,任用失误的,难以按 法律处罚。在项目投资方面,资金批出去
收不回来却难以依法追究审批者的责任。
8.行政权行使程序违法的现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国行政程序建设的一大特征就是制度化与法治化特色不明朗,随意行政和
恣意 行政现象 严重。"(张正钊,韩大元.比较行政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1998.599-600.) 行政程序,指的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开展行政
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方式、步骤 、顺序以及时限的规则。行政机关和行
政权相对人双方对行政程序的认同和遵守是衡量一个 国家行政法治的基本尺
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是依法行政的起码要求。违反法定行政程序用 权,本身
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其行为给权力滥用留下空间。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行
政 法典,办事程序五花八门。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
为违反法定程序, 人民法院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
具体行政行为。这是目前立法形 式明确地将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认定行政程序违
法的标准和依据。但是,《行政诉讼法》颁布 至今14年来的相关资料表明,
司法审判实践中未出现过一起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消行 政行为的审判。
没有这种案例并不能说明各级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都符合程序规则,相 反,
行政机关程序违法的现象并不鲜见。既然违法,又得不到纠正,原因就在于对行
政程序 违法缺乏实质的认定标准,没有法定的标准。
9.透明行政的法规建设滞后。
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获得人民的支
持,经 常保持同 人民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宪法的规定,为行政公
开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人 民把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交给了政府,当然有权
了解政府行使权力的质量和过程。现实状况 是,人民的这种知情权缺少法律保
障,政府侵害公民知情权的法律界定不明确。
行政监督面临的问题很多,决不仅仅表现在这九个方面,要实现依法行政,这
九个方面至少 值得我们认真对待,深入思考,并研究相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