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定义和产品召回处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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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产品召回分类:

当发现交付给顾客的产品存在不安全或潜在不安全因素时,相关部门实施产品召回,工程部、品管部首先按照对客户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类:5.1.1 第一类为紧急召回:指在紧急情况下,由于产品的缺陷对使用者可

能产生安全威胁,这一类必须给予紧急的考虑,应从所有的销售渠

道撤销产品的销售。

5.1.2 第二类为优先召回:即由于产品某些缺陷,对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

可能会发生不利于使用,但不影响使用的,应从销售渠道撤销产品

的销售。

5.1.3 第三类为常规召回:及产品存在缺陷或缺陷根本不存在,并且产品

缺陷不牵涉对人体的危害,如标签标识不当,这批产品只需在零售

水平进行。

5.2 产品召回计划的制定

5.2.1公司首先成立召回行动小组,具体职责见本程序3中权责化分

5.2.2 召回行动小组首先制定《产品召回计划》,必须包括:

拟召回产品的名称、批次、生产日期及代码;

拟召回产品的数量;

产品召回的原因;

在表头标注召回的等级;

对召回产品的处理方式;

5.2.3 召回行动小组组长将《产品召回计划》提交总经理批准, 报总经理

批准后,并要求马上实施。

5.2.4 业务部按召回计划后立即通知所有相关顾客,告知产品召回的具体

情况,并要求立即停止流通。执行召回计划是应确保有同种危害影响的客户都能得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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