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关于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方案

关于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殡葬改革为动力,围绕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健全保障服务体系,着力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中共**区委员会办公厅 **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桂办发〔2014〕13号)、民政部等16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殡葬事业改革,按照《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的通知》(民办函〔2017〕3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殡

葬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殡葬改革为动力,围绕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健全保障服务体系,着力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大力倡导移风易俗,使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改革预期目标

(一)建立一套殡葬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党委政府高位推进,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完善本县殡葬政策,有效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有力推动,合理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一个节地、绿色公益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到2019年全县火化率达到50%以上(干部、职工及列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人群,火化率达到85%以上),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以上。加快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卧碑公益葬、公墓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法,全面推行以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及生态安葬奖补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

(三)建立一个殡葬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通过课题研究、实践探索,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一站式服务

的应用,实现服务对象与殡葬服务机构的互动,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之间相关数据共享交换,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

(四)建立一套殡葬管理监督体制。加强殡葬监管执法力量,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殡葬行政执法与司法强制执行有效衔接,实现对殡葬改革、殡葬服务等领域的有效监管。

(五)打造一批从县级延伸到乡村级的生态殡葬墓地试点。加强农村散葬乱葬等治理,探索集中集约规范安葬,改善农村社区环境,进一步深化农村殡葬改革。

三、主要攻坚任务

(一)健全殡葬改革制度保障。一是建立领导协调机制,高位推动,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扛稳压实,为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和完善地方法规政策。制定符合本县实情的2018-2022年殡葬中长期规划指导意见、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管理办法、绿色殡葬奖补政策及完善惠民殡葬等规范性指导文件,确保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规范化。三是补充完善《平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平政发〔2013〕2号)文件中“五免一送”(即:免遗体接送及收敛抬尸费、火化费、遗体消毒费、2日内冷藏遗体费、一年骨灰寄存费,送普通骨灰盒一只)惠民政策内容,对象由本县常住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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