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高级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4年2月11日|发布:教师|分类:教师资讯|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三、身心健康.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一)正高级教师.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二)高级教师.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三)一级教师.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四)二级教师.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五)三级教师.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本文标题:。
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

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教育部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粤发[2004]13号)等文件精神,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提高,促进广东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广东教育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和主要任务(一)目的开展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目的在于规范学校教学行为,督促学校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实施新课程实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1.督查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对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2.帮助学校总结教学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引导学校改进教—1 —学,形成长效的自我评价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3.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社会提供学校教学状况和教学质量信息。
4.建立全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监测体系,逐步实现全省普通高中教学工作实时管理。
二、评估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
评估方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构建科学的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保证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
(二)导向性原则。
正确引导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校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三)操作性原则。
评估指标和方法具有可测性和可操作性,程序简便易行,评估指标及方案有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相应工具支持。
(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通过定量评估获得学校教学工作的准确信息,通过定性评估对学校教学状况进行深度分析,从而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科学判断和客观评价。
三、评估内容(一)教学管理。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前期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前期工作的通知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前期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有关精神,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7号)有关要求,我市计划提前开展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前期工作,确保学校和教师准备充分,提高职称申报质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及条件(一)申报评审范围在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馆等校外教育机构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
非公办学校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按所在学校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1.评价标准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广州市特殊教育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广州市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附件1)《广州市中小学德育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新修订)》(附件2)规定执行。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有关精神,特制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
第一部分教学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一、意识与态度(一)重要性的认识1.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改革和实施国家课程标准的重要作用。
2.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能力是教师专业素质的必要组成部分。
3.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优化教学过程、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作用。
(二)应用意识1.具有在教学中应用教育技术的意识。
2.具有在教学中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的意识。
3.具有运用教育技术不断丰富学习资源的意识。
4.具有关注新技术发展并尝试将新技术应用于教学的意识。
(三)评价与反思1.具有对教学资源的利用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2.具有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3.具有对教学效果与效率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四)终身学习1.具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以完善自身素质结构的意识与态度。
2.具有利用教育技术进行终身学习以实现专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意识与态度。
二、知识与技能(一)基本知识1.了解教育技术基本概念。
2.理解教育技术的主要理论基础。
3.掌握教育技术理论的基本内容。
4.了解基本的教育技术研究方法。
(二)基本技能1.掌握信息检索、加工与利用的方法。
2.掌握常见教学媒体选择与开发的方法。
3.掌握教学系统设计的一般方法。
4.掌握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方法。
5.掌握教学媒体、教学资源、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的评价方法。
三、应用与创新(一)教学设计与实施1.能够正确地描述教学目标、分析教学内容,并能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条件设计有效的教学活动。
2.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探索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有效途径。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一、政治坚定,依法执教(10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不信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资格条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文明理性,爱岗敬业(20)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爱校如家,讲奉献、比贡献、公而忘私,淡泊明志、辛勤工作,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服从领导,服从上级安排。
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
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20分)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歧视、排挤学困生。
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实行管理民主和教学民主,创造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
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严格要求,耐心教导。
正确评价学生,坚持对学生进行鼓励、帮助学生树立自信。
四、勤奋学习,业务精通(10分)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自觉加强理论修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尊重教育科学和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坚持教育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求教育教学艺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注意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尊重他人,团结协作(10分)尊重同志,善待他人,同事间相互支持、相互帮助。
谦虚谨慎,善于学习他人的优点。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团结,维护学校利益,珍惜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争取配合(10分)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
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问题解答

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问题解答一、通过评审后获得的职称能否与工资挂钩?答:按照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方案,职称评聘,必须实行“评聘合一”。
学校的工资结构,要设置职称工资这部分,不同的职称等级,工资应有不同的标准,职称等级越高工资就越高。
各等级职称的工资标准由学校自行设定。
教师通过评审后获得职称资格,学校就要将该教师聘到相应的岗位上兑现工资。
二、学校应该按照什么比例来设置各等级职称(岗位)的数量?答:由于实行“评聘合一”,学校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和空缺岗位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所以学校一定要科学设置各等级职称(岗位)的数量。
目前,公办学校的职称(岗位)的数量是按市人社局的政策设定的,高级教师的数量占教师人数比是:高中42%,初中32%,九年一贯制24%,小学11%,这是最高比例,学校设置的比例可以少于它。
一、二、三级教师的职称(岗位)数量不受限制,符合条件的教师就可以申报评聘。
民办学校可以参照公办学校的比例自行设置各级职称(岗位)的数量比例。
三、职称制度改革后,职称名称有什么变化?答: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名称不再有中学、小学系列之分,统一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小学二级和小学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四、已经持有职称证书的教师,是否需要重新评审?答:此前已经通过初次认定或评审,并由各地人事部门发放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果证书原件及原申请表是配套的,可以认可,不用重新评审。
学校可以优先将已有职称的教师聘到相应的职称(岗位)上,教师本人也可以这个职称为基础,在民办学校申请评审更高级别的职称。
五、已取得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取得资格后的任教经历能否视同于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岗位任职经历?答:在我区民办中小学申报教师职称评聘,已取得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取得资格后的从教经历可视同为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任职经历。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解释口径内部掌握.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解释口径(内部掌握)一、关于公办学校在编不在岗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改革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与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有效衔接,因此,规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开展教师职称评聘的基础,教师申报职称评聘须与人事关系相符。
1.经组织同意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了正式借调手续到校外单位工作的教师(不含扶贫工作),借调期间不再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属于暂时离开教学岗位,不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简称《评价标准》)规定的在岗要求,原则上借调期间不再参加学校考核推荐。
同时,调回学校后申报评审时,借调期间不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不能视为教学经历,应相应剔除。
2.经组织同意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了正式借调手续到校外单位工作的教师,包括借调到另外一所中小学校任教、借调到教研室和电教馆等从事教研或电化教学工作的,考虑到其借调期间仍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原则上均可参加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的考核推荐。
其中,借调到另外一所中小学校任教的,资历、业绩等合并计算;借调教研室和电教馆等从事教研或电化教学工作的,借调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照《评价标准》中关于教研员的要求进行考核,申报职称仍按所在学校从事教学岗位对应的学段、学科进行申报。
3.由组织安排的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在申报评审时,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正式行文的支教证明材料。
其中,未能提供支教时证明文件,仅提供申报时由相关部门另行提供证明的,不能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4.由组织安排参加当地扶贫工作的教师,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正式行文的证明材料,原则上均可参加学校的考核推荐。
其中,除课时量可不作要求外,其他专业条件应符合职称等级的申报条件。
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倾斜政策请各地自行研究细化。
二、关于特殊类型学校教师由于《广东省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需按规范性文件形式报批,无法在今年申报评审前印发。
中小学一级教师评价标准
第三章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人员,学历、聘任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五)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5年以上。
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育等6个特殊专业(以下简称“特殊专业”),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职称。
第六条申报一级教师职称人员,须具备下列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
任现职以来讲授过优质课或观摩课,或被教研部门邀请开展过学科教学专题讲座。
教研员获得过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类表彰。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可以用其他学科或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幼儿园教师的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的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正高级部分)(节选自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湘人社发〔2016〕5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一、基本条件(一)政治素养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系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思想素养。
2.实践科学发展观。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
3.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和体系。
(二)法纪意识1.依法执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章制度。
2.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维护人民教师崇高职业形象。
不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不乱收费,不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不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
无“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等行为;无任何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
(三)敬业精神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2.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根据不同时期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选择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的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服从工作安排。
认真抓好教育教学的每个环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注重教育教学感悟和反思。
(四)育人行为1.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了解学生发展需求,注重个体差异,尊重、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并严格要求每一个学生。
2.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耐心细致教育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公布学生考试名次等现象。
个人送评材料目录表(高、中、初级)
个人送评材料目录表姓名黄晓冬单位普宁市赤岗中学申报初中学科组物理专业的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序号项目份数说明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纸质原件,打印或用钢笔填写,不能复印、涂改或剪贴。
转系列评审人员,还需提交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
2揭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30份纸质A3大小。
3证书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岗位聘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注有聘用时间)、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人事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学校年度考核名册表、支教证明、社保证明或在职在岗证明等1套复印件(加盖单位验证章),支教证明、社保证明或在职在岗证明需提供原件。
4业绩成果材料近5学年教学计划表(课程表、工作安排表等)、育人成果等1套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验证章。
作品、成果、奖励、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验证章)。
送审论文(著作)等2篇以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验证章)。
5揭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推荐评审量化必备条件指标和评价指标1份原件。
6说课讲课考核材料1份由市教育局组织。
7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1份申报人填写打印并签名确认。
8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原件。
92016年揭阳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核准表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验证章10其他材料注:1.此表须贴在申报人材料袋封面上。
2.凡复印件均须由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并签上审核人姓名。
3.确需更正的内容须加盖公章并签上校正人姓名。
4.申报人应将论文、证书、证明、成果、奖励等材料分类装订,并自行备份,以防遗失。
5.提供送评材料的证明时请参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有关指标要求。
6.单位管理岗位、教研员、电教教师、青少年宫、特殊学校等申报人,请按要求补充其他材料。
个人送评材料目录表编号:姓名单位申报学科组专业的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序号项目份数说明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纸质原件,打印或用钢笔填写,不能复印、涂改或剪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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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二条 思想品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 (一) 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 2 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2 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 34 —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 20 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第四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 5 个模块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 3 年以上者。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及以下学校工作的。 (四)申报当年 8 月 31 日年满 50 岁的。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 35 —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身心健康条件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 第七条 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 1 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任现职期间在乡镇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 第三章 专业条件 第八条 高中 一、育人工作 (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根据高中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 (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 8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 3 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比较突出。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突出,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2 次,— 36 — 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教学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业绩显著。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胜任高中循环教学 1 次以上或担任高三把关教师 3 年以上。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 1 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开设过教学示范或观摩课 1 次,或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比赛奖。 (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运用,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 6)本学科的县级以上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 37 — 不少于 5 万字)。 .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专业论文须在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任现职以来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九条 初中 一、育人工作 (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根据初中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开展育人工作,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方面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 (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 8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 3 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比较突出。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突出,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2 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 38 — 二、课程教学 (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教学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业绩显著。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 胜任初中循环教学 1 次以上或担任初三把关教师 3 年以上。每年承担校级以上的公开课 1 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开设过教学示范或观摩课 1 次,或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比赛奖。 (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运用,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 6 名)本学科的县级以上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 1 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万字)。 — 39 — .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 2 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 1 篇专业论文在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任现职以来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十条 小学 一、育人工作 (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能根据小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开展育人工作,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 (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 8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 3 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教育、引导学生成长中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2 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具有较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 40 — 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教学有一定的引领作用。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 胜任各年级教学,熟练担任 1 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进行过所申报学科小循环或学段循环教学。每学年承担校级公开课 1 次以上,并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 次以上,或任现职以来,在县级获得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运用,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 6)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取得水平较高的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万字)。 .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 1 篇专业论文在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 41 —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任现职以来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幼儿园 一、育人工作 (一)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合作,班级教育特色明显。能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协助幼儿园与社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幼儿发展。教师同行与家长评价满意度高。 (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主班老师)工作 8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主班老师)工作 3 年以上。任教班级幼儿情绪愉快、积极向上,具有健康活泼的个性、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