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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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中层干部晋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晋升机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中层干部的晋升管理工作。

1.3 晋升工作应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晋升条件2.1 基本条件2.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2.1.2 在公司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内绩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1.3 具备拟任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2 专业条件2.2.1 根据晋升职位的具体要求,中层干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

2.3 业绩条件2.3.1 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

2.4 其他条件2.4.1 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第三章晋升程序3.1 提名和推荐3.1.1 晋升提名可由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

3.1.2 员工可自荐或由同事推荐。

3.2 资格审查3.2.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3 考核评价3.3.1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绩效考核、能力测评和综合素质评价。

3.4 民主评议3.4.1 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3.5 组织考察3.5.1 对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3.6 决策与公示3.6.1 根据考核评价和民主评议结果,公司决策层进行讨论决定。

3.6.2 对拟晋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3.7 任命3.7.1 公示无异议后,由公司正式发文任命。

第四章晋升后的管理与考核4.1 新晋升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一年。

4.2 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职位或延长试用期。

4.3 晋升后的中层干部应继续加强学习,提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五章附则5.1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5.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公司决策层审议决定。

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公司系统企业中层干部的管理,加强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常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呈现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

(五)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考核、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含“两权分离”)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企业中层干部职务序列,按集团公司规定设置正科级人员、副科级人员。

第五条管理职责。

公司负责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负责备案管理中层干部的审核、批复;各企业负责本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制定、选拔任用、教育培养和监督考核等日常管理。

第六条企业向公司任前备案的中层干部:(一)总经理(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副总政工师等,以下简称“副总师”。

(二)企业纪委副职,监察、审计、财务、人力资源(组织部)等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第六条所列之外的企业中层干部,由企业直接管理,任免文件抄送分公司。

第三章条件和资格第八条企业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认真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执行上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九条企业中层干部的学历和年龄规定:(一)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一、引言中层干部是一个组织中重要的力量,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稳定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证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推进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于组织的发展、管理和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选拔和录取的基本原则1.选拔和录取对象必须符合组织制定的条件,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

2.选拔和录取过程必须公正、公平、透明。

3.选拔和录取结果必须符合组织工作需要,以及考虑人员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意愿等综合因素。

4.选拔和录取过程和结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组织制度。

三、选拔和录取的程序1.发布选拔通知书中层干部岗位的选择需要通过发布通知书来向内部和外部的申请人展示岗位的具体情况、要求和招聘条件。

岗位通知书重点介绍岗位信息和条件、申请程序、申请的截止日期以及有关选拔和录用程序的基本介绍。

2.申请中层干部岗位申请人需要通过“申请表”,提交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和其他相关文件。

组织需要在申请表中明确各类信息的鉴定标准,并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在通知申请人相关要求,银行将在5~10天内进行审核,以确定其是否符合选拔条件,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岗位面试是选拔和录取的关键环节。

岗位面试要求考生不仅在个人资料中体现出来的个人认知,还要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一种系统和综合的能力。

岗位面试覆盖面大,考察内容广泛,重点是考察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申请者的能力和潜力。

4.通过考核,选拔和任命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和综合考虑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与所应聘的岗位要求、社会关系以及工作态度等整体因素,进行综合评分,选取评分最高的申请人进入候选名单。

根据候选名单的结果,最后确认选定应聘者进入岗位。

同时,还要明确给出应聘者工作职责、薪酬待遇、工作绩效考核标准等方面的信息,以便员工能够更好地适应新职位和新环境。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篇一: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每名中层干部的潜能,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在全区(镇)上下努力营造一种“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工作氛围,实现“滨海项目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丰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并重,一手抓思想理论和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

除按时参加党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外,各局、办、中心根据工作特点,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充实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工作载体,与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浓厚学习氛围。

二、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中层干部队伍要有进有出,有上有下,继续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制度,对出现空缺或新设立的机关中层职位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对所有机关中层岗位自XX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竞争上岗,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危机感和压力感。

三、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各局办中心对所属中层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中层干部月度目标,月度目标要明确为具体指标,并兼顾单位的长远发展,每月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由各局办汇总后报督查考核办公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加强日常管理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每年开展2次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把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等工作作为评议的重点,着力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和服务经济发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投身到滨海项目区的建设中来。

对评议“不满意”票超过30%的中层干部实行诫勉;超过40%,经过调查确有问题的停职或免职,临时人员予以清退。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XX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所有领取医院干部津贴的人员)。

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4.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5.激励和约束相结合;6.坚持民主集中制;7.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8.能上能下。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1.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4.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8.新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应该具备以下任职资格:职能科室正职:原则上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副职或相当于副职的任职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职能科室副职:应当具有3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科室主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正高技术职称;医技科室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科室副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护士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学校中层干部选任和管理规定

学校中层干部选任和管理规定

XX镇小学中层干部选任和管理办法为实现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切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XX镇教育委员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XX镇小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学校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具有岗位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教学实绩优良;3、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4、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5、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者优先;6、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7、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8、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二、学校中层干部的配置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小学中层干部的职数;各校应本着精简、规范、合理、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中层干部职数;现配机构、职数已超规定的,应逐步精简;学校行政管理和党群组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岗、专兼结合;1、中心小学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配置主任各1名,视需要配1至2名副主任;2、村级完全设完小校长1人,教导主任1名;12个班以上的,增设副校长1人,教导处配置1名副主任;三、学校中层干部的选任程序和方法学校中层干部在本校在编教职工中选拔聘任,实行公开竞聘;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三年;期满要重新聘任,同一岗位如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一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聘任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聘用必须经过自愿报名,学校审核、竞聘答辩等程序;1、报名: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的所有在职在编教职工均可报名;2、学校审核:学校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党政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审查报名人选,进行初步筛选、审查;2、竞聘:学校邀请县纪委及镇有关领导,同学校校委会县管干部共同组成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通过考试、答辩、民主测评德、能、勤、绩、学、廉三个流程对竞聘人员进行考查,民主测评中未超过三分之二的,不得任用;二决定任命学校拟任中层干部报镇党委政府、教育局党委同意、备案后,由学校发文任命;四、学校中层干部的轮岗和交流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是指由于工作需要,中层干部在校际或校内进行交流或岗位轮换;一交流轮岗的条件1、需要通过多岗锻炼,提高综合素质的;2、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二交流轮岗的方式1、校内交流轮岗:学校从工作需要出发,对照有关条件制定岗位调整方案并进行交流轮岗;2、校际交流轮岗:由教育局党委会同有关学校协商确定;五、学校中层干部的培养和考核1、培养;学校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通过多种途径对中层干部进行培养,要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并为干部的学习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学校将中层干部纳入教育系统干部学习培训和培养的范畴;2、考核;学校每学年要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每个中层干部的履职情况;考核结果报上级教育育局备案;任期届满,学校要对中层干部写出综合考察意见;六、本办法由XX镇中心小学校委会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施行;XX镇中心小学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医疗卫生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
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概述
本文档旨在制定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平稳过渡和人员资源的合理利用。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公司所有中层干部,特别是那些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

退出时间规定
1. 中层干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提前一年向公司申请退出领导岗位。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

退出程序
1. 中层干部在申请退出领导岗位时,应向本部门和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2. 公司将组织小组进行评估,包括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能力和对公司的贡献进行评估。

3.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将作出是否同意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决定,并与中层干部进行沟通。

退出后事项安排
1. 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将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仍可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中层干部提供岗位调整或培训机会,以充分发挥其经验和能力。

3. 公司将对中层干部给予相应的福利和退休待遇,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备注
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以上为《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WORD15页)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现代企业领导者队伍,适应我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2.1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1.2.2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1.2.3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1.2.4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1.2.5 依法办事和按组织程序工作的原则。

1.2.6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管理。

2.中层干部管理权限2.1公司副总师级干部;2.2公司各职能部室部长、副部长;处长、副处长、处长助理;2.3公司各分厂厂长、副厂长、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2.4公司各子公司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2.5后备干部。

3.选拔任用条件3.1中层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3.1.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1.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和经济、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3.1.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能严格依法依章办事;3.1.4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作风民主,工作业绩突出;3.1.5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团结同志,有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3.2担任中层干部职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3.2.1担任中层干部职务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并有一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经验或重要岗位工作经历;3.2.2 由副职提任正职,一般应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3.2.3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2.4 身体健康。

3.3任用中层干部一般坚持逐级提拔的原则,对特别优秀的青年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但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中层干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不断完善院科两级负责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xx人民医院内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干部管理,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免、监督、考核和奖惩,不断提高我院中层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保证医院政令畅通和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坚持院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中层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中层干部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依纪办事原则。

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1).docx

贵港市中源塑业有限公司中高层干部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贵港市丰源塑业有限公司管理系统中高层干部的管理,加强我公司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常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坚持下列原则:(一)公司集中管理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意实绩。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呈现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溢活力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

(五)选拔、培育、运用和监督、考核、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丰源公司管辖下中高层干部管理工作。

其次章管理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丰源塑业公司中高层干部职务序列,按公司规定设置总经理、副总级(总监、总助)、部门经理、主管共四级。

第五条管理职责。

公司行政部负责中高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负责怪案管理中高层干部的审核、批复;各下属企业负责本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制定、选拔任用、教化培育和监督考核等日常管理。

第六条丰源公司备案的中高层干部:(一)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

(二)公司行政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销售部经理、选购部经理、品控部经理。

(三)后勤主管等各部门下设置主管级岗位。

第三章条件和资格第七条丰源公司中高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仔细学习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领悟总经理陈明龙的企业管理和发展理念,忠实执行上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

(一)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实力和管理实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学问,熟识相关法律法规,熟识相关行业状况。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遵守法律,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养。

第八条公司中高层干部的学历和年龄规定:(一)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本职岗位管理或技术阅历,中学以上学历,工作表现特殊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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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观念,不断完善选拔、培养、管理相协调,素质、能力、业绩相统一,特长、需求、发展相促进的干部管理工作思路。

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

第三条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全院中层干部由院党委统一管理,院组织部具体负责。

第二章职责要求第四条中层干部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工作程序。

注意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潜心钻研本职工作,了解学院其他岗位的工作内容,特别是关联性较强岗位的工作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必须经集体决定,要注意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各方面意见,充分调动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六条中层干部要做贯彻执行学院的决议、决定的表率。

加强团结合作,正职之间、正职与副职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正职对本部门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负全责,副职对分管的工作负主要责任。

“双肩挑”中层干部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工作上,确保管理任务的完成。

第七条建立中层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中层干部请假遵循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中层干部因公、因私外出,除严格执行人事处规定的请销假制度外,中层正职及主持工作的副职离校2天以上,其他中层副职离校3天以上,须向分管院领导或党委组织部报告。

返校后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销假。

中层正职因故离岗时间超过1周的,应委派副职主持工作,代为履行职责。

第八条建立中层干部汇报制度。

中层干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思想、工作和一些重要事项。

中层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每月至少向分管院领导汇报一次本部门的工作情况。

工作汇报主要包括:部门运行情况、工作设想、工作进展状况、重要问题决策情况及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等。

第三章培养教育第九条干部培养教育工作实行分层次、分类型、多渠道、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教育机制。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和各级干部的不同培训要求,建立多种干部培训渠道,保证干部培养质量。

第十条干部培养教育的主要方式包括:理论培训,挂职锻炼,考察国内外高校和其他培训方式。

第十一条对干部培养教育工作的要求:(一)结合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制订相应的教育培训计划,积极推荐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

(二)中层干部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自觉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

每年至少应读一本理论书籍或完成一篇调研报告。

(三)中层干部应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活动,脱产培训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逐步推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二条设立干部培养教育专项经费,提高-干部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党委组织部负责相应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和考核鉴定工作。

第十三条建立中层干部谈话制度。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中层干部谈话,了解掌握中层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帮助解决中层干部在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中层干部的任职、辞职、降职、免职、因年龄原因离任、交流、奖惩等情况,院领导要与有关中层干部进行谈话。

2、分管院领导与组织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

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认真落实的基础上,要及时和本人进行谈话。

第四章任职年龄界限、聘任期与职数第十四条中层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男57周岁,女52周岁),原则上不再重新聘任。

第十五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

聘任期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干部进行个别调整。

第十六条中层干部可以在同一岗位连聘连任,在同一岗位的任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届(9年)。

分院院长、系部主任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适当延期。

对担任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一般不超过2届(6年)。

第十七条新任中层干部任职期限从任命之日起计。

一年后,按“一报告两评议”要求进行满意度测评。

第十八条中层干部职数由学院党委根据工作性质和发展需要确定,动态调整。

第五章考核奖惩第十九条建立中层干部岗位职责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学院根据每个中层干部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管理。

同时,根据学院的总体工作目标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制定中层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和任期岗位目标责任。

第二十条对中层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分为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每年年终及任职期满要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交流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一条中层干部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及任职期满考核。

1、平时考核是对中层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

组织部及有关部门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研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中层干部的有关情况。

2、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由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中层干部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通过建立中层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把德、能、勤、绩、廉分解量化为若干具体要素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中层干部的考核采取群众测评和领导评定相结合,个人考核与部门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组织评鉴、反馈意见等程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考核结果一般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

第六章基本待遇第二十五条已聘任的中层干部(含试用期干部),享受所聘级别的政治待遇,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议,阅读相关文件等。

第二十六条已聘任的中层干部,任职期间按岗位发放岗位津贴。

第二十七条担任中层干部满6年及以上,不再担任中层的行政身份人员转聘为同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原工资待遇不变,也可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就高不就低,50周岁以下的按新岗位确定岗位津贴,50周岁以上的享受3年补贴,额度为中层岗位最低级,结合年度考核后发放;不再担任中层的教师身份人员给予半年学术假,不转聘为非领导职务的,按新岗位确定工资、福利及岗位津贴。

其他特殊情况另议。

第二十八条担任中层干部不满6年,免职后一般不再聘为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按新岗位确定工资、福利及岗位津贴。

第二十九条中层干部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不再担任中层干部转为非领导职务的,不占部门编制,由学院分配专项工作,组织部负责考核。

达到干部退休年龄界限的,办理免职手续,退休后享受同级人员的退休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条干部的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相应政策调整。

第七章交流回避第三十一条实行中层干部交流制度。

中层干部交流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交流主要在党政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党政部门与院系之间进行。

第三十二条中层干部实行回避制度。

中层干部中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在院内任职的,有关工作中应主动回避。

第三十三条回避内容包括:1、任职回避。

凡有回避范围所列关系者,不得在同一部门里任职;不得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不得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2、工作回避。

在讨论或决定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等问题时,凡涉及本人或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指使、暗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八章辞职降职免职第三十四条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

(一)中层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呈;(二)党委根据其工作表现,认定不再适合担任现职,责令其辞职。

(三)中层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可以自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交组织部,并报院党委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否则,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五条降职。

因工作能力较弱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可降职使用。

第三十六条免职(解聘)。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免职(解聘)。

1、经院党委批准辞职或提前退休者;2、擅自离岗位达半个月以上者或出国半年以上者;3、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者;4、在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任职期满考核中,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达实际到会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者、未能完成工作职责或工作目标,且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5、作风不良,经教育不改,造成恶劣影响者;6、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给学院和部门造成较大损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7、有其他情况,不宜担任领导职务者。

对违反党纪国法者,应予以撤职,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章纪律监督第三十七条中层干部应该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中层干部应有全局观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免职或降职手续。

中层干部工作变动时,其人事、党组织关系应及时转至新任职部门,并及时处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十九条建立中层干部审计制度。

凡涉及财、物等部门的正职离任前应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任期满的干部进行离任审计。

学院组织部提出审计对象名单,审计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建立中层干部监督制度,对中层干部实施有效监督。

1、建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系通报制度。

定期沟通情况,分析研究问题,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好对中层干部的监督职能。

2、组织部、纪检办协同配合,通过定期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接待来信来访、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听取群众对中层干部的意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第四十一条积极推行院务、系(部、处、室、中心)务公开制度。

部门决策前中层干部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向本部门全体人员报告工作完成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担任处级非领导职务(或非编制内职务)的干部参照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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