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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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作者:付桂莹

来源:《世纪之星·交流版》2016年第12期

[摘要]当今,我国已进入公共危机频发阶段,各类危机不断考验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存在的问题着手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树立科学的危机管理意识、建立有效的危机预防机制、建立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地方政府危机管理行政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类基金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危机管理;问题;对策

地方政府危机管理,其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到整个政府危机管理的成效,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地方政府危机管理进行分析,必要而迫切。

一、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相关概述

(一)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含义

地方政府危机管理是指地方各级政府从公共利益出发,通过监测、预警、防控、紧急状态处理等措施,降低行政管辖范围内危机爆发的可能性或最大限度内降低各种危机造成的危害,从而起到最大限度内保障广大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的目的。

(二)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类型

根据危机产生的原因将地方政府危机管理划分为自然灾害型危机管理、事故灾难型危机管理、群体事件型危机管理和恐怖袭击型危机管理。

1.自然灾害型危机管理

自然灾害型危机管理是由于自然环境破坏或疾病的扩散蔓延,从而威胁到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危机的公共安全事件。表现形式为自然灾害和流行疾病的传播。

2.事故灾难型危机管理

事故灾难型危机管理是指由民航、铁路、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的危机,或者工矿企业、建筑工程、公共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产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公共基础设施通信等安全事故和核辐射事故引发的危机事件。

3.群体事件型危机管理

群体事件型危机管理一般由群体事件引发。从法律角度看,群体性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不稳定,直接挑战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利。

4.恐怖袭击型危机管理

恐怖袭击型危机管理是由地方政府所在的行政区域受到恐怖主义袭击所引发的危机。最突出的特点是它以暴力行为威胁到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造恐怖气氛,影响社会正常的生产秩序。

二、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政府对危机事件进行管理是履行其治理职能、为安全受到威胁的公众提供安全需求服务的表现,危机治理能力显示了政府统治能力,反映出政府危机管理的效果。

1.地方政府缺乏危机意识

由于地方政府缺乏对公共危机的理性认识,他们一般都等危机发生后再被迫想办法解决,而不是提前就预防。他们把危机管理当成快速修复或者临时的措施,甚至习惯于隐藏危机真相,试图蒙混过关,因而往往错失了解决危机的最佳时间,并人为地扩大了危机的危害和影响。

2.缺乏危机预警机制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层面的危机预警机制建设尚不健全,缺乏对每年或者更长时间内的危机事件进行总体上宏观的思考,难以预警分析一些很明显会发生的危机。由此,迫使地方政府经常不能主动的处理公共危机事件,而是被动的接受。

3.地方政府对危机的决策水平不高

当危机实际发生时,各级地方政府一般是马上向上级汇报情况,听从上级指挥后才开始行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危机管理效率。此外,危机事件的发生通常都是综合性的,并经常跨地域发生。当危机发生时往往出现多头管理或条块分割的现象,导致各部门难以实现协同决策和整合资源力量,易出现各部门相互推卸责仟的情况,造成严重的损失。

4.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财力匮乏

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过程中,由于对财政投入这一环节缺乏完备的法律依据,加上地方政府危机管理财政投入理念缺失,导致危机前和危机后能够支配的财力、物力极少,而一定的资金是各种硬件设施建设、相关危机方案制定顺利进行的保证。

三、加强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对策

为了提高我国地方政府面对复杂环境进行危机管理的能力,提高其危机管理的成效,从而为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一)树立科学的危机管理意识

地方政府应加紧设立危机管理常设部门的步伐。设立地方政府常设危机管理部门才能为危机管理的专业化发展铺平道路,并为危机的常态化管理提供机构、人员支持。同时,权威性的危机管理部门的存在,可以在危机预防及应对过程中起到有效地协调作用。

(二)建立有效的危机预防机制

危机预警是一种积极的防御战略,预案研究对提高危机处理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建立统一且覆盖面广的情报收集和管理制度,加强预警信息的管理,全面开展公共危机监测预警工作,把危机管理纳入到常规管理中去。能够在可预见的领域加强危机防控预案研究,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事故处理进行填密布控。

(三)建立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地方政府危机管理行政体系

中央政府领导地方政府积极防范、处理危机,地方政府要做出积极响应,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形成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协同合作。此外,地方政府应该按法律法规明确和规范其相应的职责,指派专员和专门机构处理危机。在危机事件发生时,根据决策总目标,明确行动方向,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合理配置资源,制定出周密、具体的行动措施。

(四)建立健全应急类基金

现阶段我国危机管理过程中的资金由政府财政部门支出,但由于危机具有不可预知性,发展速度和态势往往超过人们想象,政府应当建立专项危机处置应急基金,在财政资金不足或不到位的时候,及时支出款项,保证危机处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政府财政应予以一定支持,以确保基金具备足够的规模,能够应付各种可能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薛澜.危机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范炳良.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

[3]吴江.危机管理能力[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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