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SARS看我国地方政府的危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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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ppt课件】SARS事件与政府危机管理

【医学ppt课件】SARS事件与政府危机管理
5月30日,全世界非典型肺炎患者累计为8317人(包括已康复者和 部分疑似病人),其中5129名患者已经治愈。
6月24日,WHO宣布解除中国的旅游警告,并自疫区中除名。 6月25日,截至此日为止,大陆官方公布的SARS可能病例为5326人,死 亡人数为347人,致死率为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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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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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国际标准时间17时整,全球共有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6903例, 其中死亡495例,痊愈2885例。中国大陆有病人和疑似病人4560例,219 人死亡;中国香港1654例,204人死亡;中国澳门1例;中国台湾125例, 11人死亡。 5月10日,国际标准时间18时整,全球共有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7296例, 其中死亡526例,痊愈3087例。中国大陆有病人和疑似病人4884例,235 人死亡;中国香港1674例,212人死亡;中国澳门1例;中国台湾172例, 18人死亡。 5月13日,国际标准时间17时整,全球共有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7447例, 其中死亡552例,治愈3195例。中国大陆有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5013例, 死亡252例;中国香港1683例,死亡218例;中国澳门1例;中国台湾184 例,死亡20例。
非典是危机,但也意味着机遇,关键是要我们共同
努力,以开放心态对待各种各样的运作,以发展的 眼光去应对当前的问题。如果这样,我们坚信,非 典不仅不会影响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还 会为中国的发展提供新的契机,为中国进一步的体 制改革提供了机会。中国政府应该吸取这次SARS 危机的教训,应该理顺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建立一套制度化的体系对付社会出现的各种危机。 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实践、积累和学习来锻造政府 的危机管理能力,提升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

SARS:考验及启示.doc

SARS:考验及启示.doc

SARS:考验及启示从2002年11月发生,并在2003年4月呈恶性蔓延趋势的全球性SARS(非典型肺炎),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

具体讲,SARS,考验了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的政治文明;SARS,考验了一个城市政府的“应激反应”能力;SARS,更考验了一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完整性。

作为一名城市安全防灾科技工作者,我以为国家应抓住此时机,建立对所有公共突发事件都具有普遍意义的管理机制及法律体系。

这是SARS对我们的有益启示。

启示一:国家急待建立社会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在2003年3月闭幕的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呼吁尽快建立适应目前中国国情的社会危急处理机制。

现在,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完备的社会危急处理机制。

社会危急处理机制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突发事件危急处理系统,它由社会危急预警系统、社会灾难应急系统、社会危急信息疏导系统等子系统构成,需要预先制订出完备的应急方案,建立起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

特别是危急事件发生后的信息传递和反应能力更是不可或缺,它既能发挥“灭火器”的作用,也能发挥“动员令”的作用。

社会危机的含义是多方面的,既包含天灾,也包含人祸。

建立完备的社会危急处理机制,既可以把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小,也可以以极小的代价迅速平息突发的社会灾害,以求稳定。

在生物学上,人有一种能力叫“应激反应”,指人的身体在突然受到外界强烈刺激或巨大伤害时,会自动调动起身体各部分所有的能力,使各器官协调一致,保持最佳状态,以对抗来自外界的打击,这是自我保护的本能。

但是应激反应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当危机来临时,连正常情况下很容易做到的事都做不到了。

政府也存在这种“应激反应”:正常情况下,各个部门、各个机构各行其事,各司其职,有序运转,社会安全稳定地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地生活;但是一旦出现了威胁到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时,政府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及时判断和应对危机?SARS的突然爆发考验的正是政府的“应激反应”管理水平及能力。

突发事件是针对公共安全的,影响面广,涉及人数众多,仅凭一个部门的努力不可能有效扼制事态的发展,这时候政府的权威性和整体协调能力至关重要。

从SARS事件到汶川地震看政府的危机管理

从SARS事件到汶川地震看政府的危机管理

从SARS事件到汶川地震看政府的危机管理作者:赵骏来源:《商情》2012年第08期[摘要]政府危机管理是政府以突发性危机事件为目标指向,对突发性危机事件及其关联事物的管理活动。

政府高效率的危机管理,不仅能够保护环境,还能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本文对比分析了SARS事件和汶川地震中的政府危机管理,希冀从中吸取一些经验教训可以对以后起到参考作用。

[关键词]SARS;汶川地震;政府;危机管理一、事件概况2002年11月16日中国广东佛山发现第一起后来称为SARS的病例。

2003年2月3日至14日广东发病进入高峰,但病原不清,而且有家族及医护人员极易被集体传染的特点。

2月18日中国疾病研究中心宣布,广东严重呼吸道综合征的病原基本可以确定为衣原体。

3月6日,北京接到第一例输入性非典病例。

3月15日世界卫生组织将此疾改称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

4月10日,北京组建防治SARS卫生防病队。

4月17日,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联合工作小组成立,号召全市人民行动起来,党政军民齐动员打赢防治SARS这一严重突发性疾病灾害的人民战争。

2008年05月12日:14:28:地震发生:14:46:国家网站——新华网发布消息:15:50:总参谋部应急预案启动:16:00:因通讯中断,两架直升飞机派往灾区了解受灾情况:17:00:国家总理温家宝紧急赶赴灾区:18:28:派出武警四川总队和驻川武警某师的2900名官兵:18:44:成都军区、武警四川总队和驻川某师5000余官兵紧急赶赴汶川地震灾区参加救灾:19:20:军区先遣指挥组已经进驻灾区。

二、对比分析(一)是否建立了公开、顺畅、权威的沟通渠道,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当社会面临重大危机,人们的生存与安全受到威胁时,便会陷人极度恐慌之中,为了减轻或消除心理上的紧张与压力惟一的办法就是建立公开、顺畅、权威的沟通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告诉公众事实的真相,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SARS事件与中国危机管理体系建设_薛澜

SARS事件与中国危机管理体系建设_薛澜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第18卷JO U RN A L O F T SIN G HU A U N IV ER SI T Y(Philo so ph y and So cial Sciences)No.4 2003V o l.18SARS 事件与中国危机管理体系建设薛 澜, 张 强(清华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4) 摘 要:SAR S 在中国和世界的流行从一场公共卫生危机变成了具有多重意义的复合型危机,这场危机是对中国新一届政府的一次严峻挑战。

如何有效解决SAR S 危机,也是对转型期中国危机管理体系的一个考验。

文章首先从危机管理的角度分析了SA RS 危机在中国的演变过程和三个特点,然后提出了当代中国危机管理体系的一个基本框架,并结合抗击S AR S 危机对政府功能、媒体与公众沟通、社会网络以及法律框架等四个方面对这个体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SA RS; 危机管理; 政府职能; 公众沟通; 社会网络中图分类号:R18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062(2003)04-0001-06收稿日期:2003-06-03基金项目:清华大学985基础研究项目作者简介:薛澜(1959- ),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张强(1974- ),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2002年11月16日,中国广东首先发现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SARS)的病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SARS 迅速扩散和蔓延至众多国家(地区)。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 H O )统计,截至2003年5月5日有30个国家和地区发现SARS 和疑似SARS 患者,累计为6583人(包括已康复者和部分疑似病人),中国(包括香港、台湾)的受感染地区占全球总感染区的一大半以上。

由SARS 传播引起的公共卫生危机是新一届政府上任后面临的第一次重大挑战。

如何有效解决SARS 危机,不但关系百姓生命安危,也影响着未来中国走向。

从SARS 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

从SARS 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

从SARS 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摘.. .. .. 要: 针对我国在SARS 防治过程中暴露出的一系列法律问题, 如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公共危机管理行政法律主体缺位、行政紧急权力的行使缺乏法律依据、非职权性行政主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等, 提出了制定..公共危机管理基本法.. , 健全公共机管理法律体系, 依法确立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主体, 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法.. , 明确非职权性行政主体法律地位等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对策。

关.. 键.. 词: 公共危机; 危机管理; 法制建设中图分类号: DF 3 .. .. .. 文献标识码: ASARS 在我国的发生和蔓延, 给我国社会经济和民众生活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也检验了我国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和水平。

SARS 危机发生后, 我国政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采取了有效的紧急应对和补救措施, 成功地控制了SARS 疫情, 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 也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肯定。

但是, 理性地反思SARS 危机发生的整个过程, 不难发现在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方面, 特别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方面, 尚存在着很多急需完善的地方。

本文对在SARS 危机过程中暴露出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 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 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在SARS 危机爆发后, 我国政府采取了各种有效的应对措施, 表明了我国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 但在危机初期个别地区出现的混乱却暴露出了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的不健全。

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是指调整公共危机状态下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规定社会和国家的紧急状态及其权限[ 1]。

它由不同的立法主体依照不同的程序制定的、效力等级不同的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 包括宪法、基本法、一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

从SARS事件看政府危机管理

从SARS事件看政府危机管理

及演出体育等。 其中国内国际及港澳民航客运量, 具有较高的素质和非凡的决策能力,比如协调能
1 月 份 比 第 一 季 度 分 别 下 降 0*3,4 、 01354 和 餐饮业除黑龙江、 青海及贵州销售额 5 月 003+4 ; 其余省份均为下降, 实际减 份比 1 月份略增长外,
少收入约 )+* 亿元。 旅游减少 /** 亿元。 !-.! 对
种趋势, 要求对全球经济加强国际协调, 外部力量的冲击。发达国家虽然抗冲击
识, 减少了社会的不安心理, 有效的粉碎 了谣言传播,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及经济 发展。
因此, 有针对性地加强地震、 火灾、 洪灾、 安全事故、 恐怖活动等突发性危机 事件进行危机反应演习或教育,能够提 高民众在危机中心理素质和反应处理能 北京有些大学 力。在这次 %&’% 危机中, 生就表现不佳。在隔离期间不顾公共道 德,私自离京返家,完全不顾是否把
678 影响将是 +354 左右。
这次危机事件影响范围之广、 人数之多、 心灵 震撼之深是建国以来所少有的。 因此, 不管我们是 否愿意,危机事件已成为我们时代生活中的一部 分。 长期以来, 我们没有勇气直面危机, 当突发事 件发生后,组织的管理者往往受传统思维和认识 盲区的束缚,过于相信组织抵御各类危机事件的 能力, 未能做到居安思危, 防患于未然, 结果是原 本有足够的时间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避免或缩小 危机灾难, 而没有做到。 这次 !-.! 危机影响这样 大,就充分说明政府有关部门在危机管理前期过 程中的粗心大意,过于自信会带来怎样严重的后 果。 危机事件的处理显然是对政府组织的管理能 力及效率的全面考察与综合鉴定,因此作为政府 及其组织乃至个人都必须直面危机,学习危机处 理。 二、 我国危机管理现状分析 没有防患于未然的准备 +9 对危机认识不足, 危机管理实质就是非常规的决策。长期以来 我们的政府官员是习惯于常规的决策,缺乏居安 思危的意识, 甚至隐藏真相。 而当危机来临又显得 惊慌失措, 甚至不能从以往危机中吸取教训, 这次

非典的政府公关

非典的政府公关
从《非典》危机看危机公关
背景

2002年11月,突如其来的“非典” 疫病降临中国大地,广州,香港, 北京,台湾……几乎所有中国省 份都出现了病例或疑似患者, 在 人民群众的健康受到损害生命安 全受到威胁时,我们政府在危机公 关方面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案例分析 首先,政府对“非典”危机的基本特点的分析:

从危机公关角度来看此次危机处理的五点不足
有关职能部门没能及时通报疫情,延误 了时机。 疫情发生后,反应不够迅速 信息沟通不够通畅 发挥媒体作用也有欠缺 危机管理意识较差,防范机制不够

危机公关是中国危机处理 中的全新课题,我们必须 吸长补短,进一步研讨, 并在今后实践中改进完善。
“非典”危机具有突发性 “非典”危机具有危害性 “非典”危机具有连续性 “非典”危机具有复杂性和聚焦性

其次,政府运用危机公关的原则处理、解决危机
立即反应原则 控制损失原则 深入现场,积极主动原则 规范传播媒体管理原则。 沟通协调,信息反馈原则。 组织力量,有效行动的原则。 人道主义,人文关怀原则。

从SARS事件看政府危机管理

从SARS事件看政府危机管理

规定作出的 !& 突发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条例 ’也在短短的 !" 天内出台 ! 创 下建国以来单项 法 规 出 台 最 快 的 记 录 !为政府采取应急措施提供了法律 依据 #
! "#$%&’(
政府改革走向以人为本
政府的改革是从以管为本走向 以人 为 本 ! 我 的 意 思 是 以 人 为 本 的 真正 的 含 义 是 把 人 当 做 目 的 ! 我 们 以人 道 的 方 式 来 进 行 管 理 ! 以 管 为 本的意思是把管理本身当做目标! 把管 理 的 简 便 % 把 管 理 首 要 实 现 的 目标 ! 往 往 可 能 是 牺 牲 了 以 人 为 目 的! 以人的权利为牺牲的代价去实 现管 理 的 目 的 # 政 府 全 方 位 的 指 导 方面 有 几 个 方 面 ! 一 个 是 从 过 去 什 么事 情 都 管 的 无 限 的 政 府 ! 转 向 专 心致 力 于 公 共 事 物 解 决 % 公 共 事 物 管理的有限的政府 # 我个人觉得 ! 我 们现 在 所 有 的 方 面 还 在 以 社 会 为 中 心 ! 协调发 展 也 是 一 个 方 面 ! 我 们 看 一下法律和好多政策所有的方面! 基本 上 还 是 以 经 济 建 设 为 中 心 # 我 们说 如 何 走 向 公 共 事 物 管 理 的 有 限 的管 理 ! 还 需 要 有 更 长 的 路 走 # 第 二! 从过去的人治的政府转向法治 的政府 # 第三 ! 从过去管理的政府走 向服 务 的 政 府 ! 就 是 从 我 们 过 去 高
减灾论坛
中外灾害事故管理体制的比较
近年来 ! 许多发达国家都由中 央统一规 划 建 立 了 特 种 消 防 救 援 部 队" 法国的民用安全总局就设有 ! 个 直 属 行 动 支 队 # 包 括 "# 个 扫 雷 排 爆 单 位 $" 个 航 空 基 地 和 $% 个 直 升 机 基 地 %! 负 责 重 点 区 域 的 森 林 保 护 $ 全国 范 围 的 排 爆 和 爆 炸 物 销 毁 以及支援 国 内 国 外 的 重 大 灾 害 事 故 救 援 " 美 国 从 "&&’ 年 起 ! 在 全 美 各 地 建 立 了 () 支 机 动 救 援 队 ! 每 队 建 立时由联 邦 财 政 一 次 性 补 贴 装 备 费 经形成在 全 国 统 一 立 法 规 划 和 指 导 下 ! 以地方自治 为 主 ! 实 行 中 央 与 地 方相结合的体制 ! 比 较 成 熟 完 备 ! 适 应现代灾 害 事 故 管 理 的 特 点 和 发 展 规律 " 我国建立了一些统一指挥部 门 ! 如减 灾 委 员 会 ! 但 缺 乏 统 一 指 挥 $机 动$常 备 的 专 业 救 援 力 量 !因 而体制尚待完备 " 目前 ! 打破单项 管 理 模 式 ! 建 立 统一指挥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 并 组 建 由其调动的常备的专业救援力量! 是体制完备的可靠途径 " 其实 ! 中 国 在 灾 害 事 故 管 理 方 面也有很 成 功 的 地 方 ! 如 消 防 兵 役 制 ! 很好保持了 队 伍 的 年 轻 援 北 京 市 非 典 防 治工作! 全军各大单位火速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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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SARS看我国地方政府的危机管理.2005-1-18 姜晓萍范逢春所谓危机管理,是指组织为了避免或减轻因危机情境带来的损害,所从事的一种长期性的规划、不断从中学习并适应的动态管理过程,简言之就是组织为了应付危机情境所采取的一种管理策略及措施。

危机管理的产生,使得人们对“危机”的含义有了全新的诠释:危表示危险,灾难;机,意味契机、转机。

危机管理的功能,就在于预警危险、把握契机、促使转机,以达到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的目的。

“危机研究和管理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降低人类社会悲剧的发生”。

SARS的爆发是对我国政府应对公共危机能力的一场严峻考验,它一方面验证了我国政府在危机面前快速反应,敢于负责的领导魄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经验的不足和危机管理技术的落后。

及时总结地方政府在应对SARS危机中的经验教训,对于警示我们必须重视地方政府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便提升政府危机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从SARS看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特点(一)以民为本,公众利益优先的决策理念。

1 从工作方针上看,我国各地地方政府在SARS应急处理中始终将人民的健康和安危置于压倒一切的高度,贯彻“生命第一”的方针。

如四川省在《四川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即明确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目的。

2 从采取的措施上看,我国地方政府在处理SARS危机中实施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其目的都是为了切断疾病的传播源,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

各地方政府皆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防治非典所需资金,并且做到专款专用。

尤其是对城市生活困难的居民、返乡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皆采用免费或补贴的形式提供预防药品、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

即使是对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也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提供热情周到的医疗服务、社区服务。

3 从应对的结果来看,各地政府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

从2003年4月份SARS大规模爆发,到6月下旬我国北京地区“双解除”,很快就有效地控制了疫情。

各地政府在危机舒缓阶段随之采取的一面抓疫情防治,一面抓经济建设的举措,使SARS对公共利益的冲击降到了最低,由此使公众对地方政府的满意度增强,提升了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据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周晓虹教授与南京市舆情调查分析中心对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南京五大城市2046户居民的问卷调查显示:88 5%的被访者对当地政府所采取的SARS防治措施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76 5%的被访者对政府的信心提高了。

(二)总体部署、分级负责的危机中枢指挥系统。

从危机管理的组织行为分析看,在应对SARS的过程中,各地方政府均成立了预防与控制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地方政府还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协同政府其他部门作好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组建应急处置工作队负责本地区重大疫情的现场处置,并对下级政府的疫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和领导疫情监测等。

在省之下,各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社)等也成立了相应的分级指挥系统,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为地方政府的危机管理提供了扎实的组织基础。

(三)分级控制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防控机制。

1 分级控制原则。

各地方政府根据非典流行特征及疫情变化,分级实施紧急控制措施,取得了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

2 属地管理原则。

在这次非典控制中,我国各地党、政、群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非典防控工作,不分隶属关系,一律无条件服从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

本行政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资源,不论单位隶属关系,均由该地区政府统一调配,以利于资源整合,有效利用。

(四)“专业防治”与“群防群控”互动的防控网络。

在应对非典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一方面紧急启用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和防疫机构的资源,设立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医学留验站等,负责疫情的监测、报告、救治。

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也十分重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宣传、预防和社区互助等。

围绕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全民防治非典工作网络,制定了社区和农村防治工作方案,普遍建立了非典疫情监测网络,把防治工作变成了全民的自觉行动。

(五)职责明确,严格督查,强调责任追究。

各地方政府都非常强调政府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分工负责。

对防治不力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据媒体报道统计,非典期间,全国各地约有200多名各级干部因防治非典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受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

(六)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重视危机后期的恢复工作。

在非典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后,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指示,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将工作重心及时转向经济的恢复、发展。

各地都采取了一系列对受非典影响的行业、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的措施,以便尽快推动正常的企业生产和商业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的正常生活,将危机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SARS爆发初期地方政府应对危机的失误由于我国地方政府习惯于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常规管理,习惯于等政策,听号令,想对策,保利益,对于地方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缺乏制度化、法制化的危机管理机制,因此SARS爆发初期也反映出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地方政府缺乏危机预警意识。

这次SARS疫情从2002年11月开始出现,2003年春节前后已显示出极大的传染性,但地方政府却没有及时作出反应,使我们丧失了将疫情控制在源头的最佳良机。

这些失误,表明地方政府缺乏危机预警意识,其原因在于:1.地方政府很少在社会转轨期根据形势变化做出危机动态预测。

我国目前正经历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处于“非稳定”的频发阶段,“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社会伦理需要调整重建”,正在或将要暴露出的各类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都有可能引发突发性危机事件,构成危害社会稳定的直接因素或潜在因素。

SARS正是这种背景下出现的一次突发危机。

而多年改革开放的顺利让许多地方政府对危机的可能出现丧失了警惕性。

2.地方政府对自身危机处理能力过分自信,麻痹大意,未能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3.很多危机是无法准确预测的,必须为危机做好准备,加强战略规划、物资储备、长期预算和设立意外事故基金。

因此,危机管理预案的建立是检验危机意识强弱的重要标准。

我国多数地方政府缺乏应对危机的预案,导致在危机突发后反映迟缓,措手不及。

(二)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在公共政策制订上的严重缺陷。

全球化和信息化对地方政府的决策、结构和运作方式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尤其是信息化,更是改变了地方政府的决策进程、管理结构和运作方式。

这次SARS危机,暴露了我国地方政府危机决策存在的种种缺失。

1.不能将危机事前决策和危机事中决策有机结合。

危机决策包括危机事前决策和危机事中决策两种模式,而在我国地方政府危机决策的现实中,往往是危机发生后政府在高度紧张和压力之下习惯于向上汇报等待指示;或是隐瞒实情,减少社会影响,以规避责任。

而且,一些决策者也不能从发生的危机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重视危机事前决策。

SARS危机爆发前,我国多数地方政府尚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并且在SARS爆发初期,部分地方政府反应迟缓,防控不力,暴露出我国地方政府未能将危机事前决策与危机中决策紧密结合。

2.危机决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较差。

由于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布程序上还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导致政府危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化程度不够。

SARS出现后,社会上出现好几种对SARS原因的解释,但地方政府及公共卫生部门均没有及时进行危机事件的公开证实,导致各种报道和传说众说纷纭。

更有甚者,部分地方政府抗拒舆论监督,封锁、控制信息。

SARS事件还说明我国危机决策可预测性较差,决策的执行效果欠佳。

部分地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上级政府出台的很多政策在下级部门或地区很难真正贯彻、执行,导致继发危机频频发生。

决策不良的执行效果必然会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和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降低政策绩效。

3 危机决策的主观色彩浓,科学性不够。

受传统习惯影响,一些决策者往往单凭个人或少数人的阅历、知识和智慧进行决策,不能有效利用各种先进的决策技术和方法,停留于一种经验水平的决策,而且在决策时往往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固执己见,排斥或干预各类智囊机构对危机决策的参与,使决策成为“一言堂”,难免出现决策失误。

(三)地方政府和部门间没有建立危机联动机制。

1.政府危机管理的最理想状态是将危机消灭在潜伏时期或萌芽时期。

这有赖于对危机发生与程度、趋势和结果的预测、预报能力。

在一体化的今天,这些单靠一个或几个地方政府已经不可能,所以有必要构建一体化政府危机管理体系,降低危机发生的风险和预警成本。

但是在SARS爆发后,大规模的地区间相互感染证明了我们在危机联动机制建立方面的任重道远。

2.“非典”问题具有了一票否决的特点,防控“非典”不力就被免职,在地方一些管理者心中造成了结果压倒一切的心理,只要保住自己地盘的干净,不惜采取任何手段,对所有来自疫区的人员、车辆实行“有罪推定”的做法,造成地区间关系紧张。

地区间交通的不畅,也导致人员流、商品流、资金流受影响,危害区域经济的发展。

一些地方政府在阻断疫情上采取的防范措施与中央精神是相左的。

3.各地区、各部门间在SARS危机管理中缺少沟通渠道和协调平台,缺乏应急联动及组织的反应时效与能力。

目前,我国既没有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具有会商决策功能的综合体系和常设性危机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在地方各级层面上也没有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设置相关部门,明确具体的组织形式与职能,使得政府部门之间彼此封闭,各自为营,危机决策的执行存在障碍。

(四)地方政府在信息渠道的公开、透明、沟通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在危机状况下,社会应该有一种信息披露透明化的公正机制,保持必要的新闻自由度,让公众了解事件真相,完善社会的自我修复机制。

如果媒体的报道失实,可以通过法律或行政方式加以纠正,除非有关部门认定要报道的内容需要保密,可以进行某种限制。

SARS爆发初期一些地方政府忽视与公众的信息沟通,甚至隐瞒疫情,导致政府信息失灵、加重恐慌情绪,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南京大学周晓虹教授的疫情调查报告表明:在从新闻媒体得知SARS信息之前,有40 9%的居民已经通过其他途径知道此事,在疫情最先爆发的广州,有58 2%的居民从非正规渠道得知此消息。

SARS爆发初期信息渠道的集体失语,导致公众不得不转而听信小道消息,甚至引起部分地区出现抢购预防药品和生活用品的风潮。

同时,危机管理中信息的整合往往是决定性的关键,无论是灾情汇集、灾情研判、求援指挥,都是不可或缺的。

因此,危机管理不仅要畅通内部沟通渠道,同时要注重建立一个对媒体质询进行引导和作出反应的机制,实现整个社会资源的协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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