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治理对策

浅谈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治理对策
浅谈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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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治理对策

作者:宋忠诚

来源:《智富时代》2019年第05期

【摘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逐渐完善,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上市,以充分利用资本

市场资源。然而,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不完善,公司重要成员交叉任职、股权集中度高等问题。这些现象的存在,为大股东掏空行为提供可能。本文分析了海润光伏大股东掏空行为发生的途径及影响;并从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公司的股权结构;加强外部监管;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掏空行为;海润光伏

一、前言

当前,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日趋成熟。为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资本市场发展,中国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章法律和法规。尽管中国正在努力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但上市公司利益输送的行为仍时有发生。现阶段,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主要通过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资产重组、违规担保、资本占用和大规模减持套现等方式,对上市公司掏空,并为自身谋取利益。

海润光伏有限公司在光伏产业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根据wind资讯数据,海润光伏有限公司财务状况一直处于同行业中前几名。2014年,海润光伏有限公司的总资产和总收入排名

行业第二。然而,大股东掏空后,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严重下滑。

二、大股东掏空行为途径分析——以海润光伏为例

(一)操纵高现金股利政策

2013年3月12日,海润太阳能公布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于2013年4月1

日经股东大会表决,依照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74 元,总计派发 76694.93 万元。当年的净利润仅为200万元,但分配超过7亿元的巨额现金股利显然是

不合理的。海润光伏公司2012年的净利润仅为207.5万元,但派发7亿多现金股利,股利支付率高达36945.%。不禁让人怀疑其高现金股利政策的可持续性,同时也表明大股东可能正在操纵现金股利政策。

通过分析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的动机,可以推测是:给公司“抽血”是高额现金股利,以及解决大股东现金补偿所需资金问题。显而易见,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的途径:大股东利用控制权,制定了不合理的利益转移股利分配方案。

(二)大股东操纵高送转减持掏空

上市公司董事责任与行政处罚

上市公司董事责任与行政处罚 上市公司是公司组织的一种,是证券市场上最主要的主体,上市公司的治理是中国近年来公司法和证券法研究最集中的课题之一,而对上市公司董事责任的追究和予以相应的处罚恰是解决公司治理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证券市场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监管的,它经历了从自由放任到监管的一个过程。证券市场发展的数百年历史经验教训,使人们终于确立了市场并非万能的理念,促成了现代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并直接催生了证券法制。在证券市场的维护上,政府的目标就在于保证证券市场的有效、连续和公正地运作,保证参与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的手段主要体现在追究违法行为人(上市公司和/或董事)的责任之上,在对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追究的过程中,通常追究的责任人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这里,之所以要追究董事的责任,这是因为,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就必须要规范董事的行为,董事作为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人员,其通常对上市公司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强化董事的责任,才能更好的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 现代法律责任由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不同责任形态的功能虽各有侧重,但均具有惩罚和救济功能以及在此基础上演化出威慑功能。具体到规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的行为上,刑事责任旨在惩罚严重违法行为人;行政责任旨在惩罚一般违法行为人;民事责任旨在赔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显然,前两种法律责任侧重于对违法行为人的惩罚,发挥着重要的威慑功能。民事责任的首要目标在于受害人

获得赔偿,但也具有阻却违法的功能。 虽然在三种责任中民事救济应当占居重要地位,但由于我国证券民事救济立法的结构性障碍,证券民事赔偿具有相当大的难度。而对于众多的证券违规行为,如果按照刑事证据标准去定罪,又面对着罪行认定方面的严格要求,行为人虽然从事某些违法行为,但由于难于举证等原因将可能免于刑事处罚。因此,短期内行政监管之下的行政责任还将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 然而,追究上市公司董事责任的立法根据是什么,对董事的处罚应具备何种法律要件,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应适用怎样的处罚程序,以及董事的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应予免责等却是上市公司董事责任追究亟许需研究的现实问题。本课题和本文对此进行了理论上的阐释和实务上的分析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基本意见和相应的立法建议。 一、关于董事行政处罚一些重要问题的基本意见 (一)应准确界定上市公司董事的法律地位 确定公司董事责任与处罚的核心在于准确界定董事的法律地位,而认识董事法律地位的关键是搞清董事与公司的法律关系。各国立法和理论对公司和董事关系的定位各不相同,世界各国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 其一,受托人说,既认为董事是公司的受托人。 其二,代理关系说,即认为董事是公司的代理人。

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为加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审批的决策程序,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亦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招(投)标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各类合同、协议,除对外担保合同和劳动合同公司另有规定外,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一)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二)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 (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七条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厂、部室及车间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八条利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订立合同的,应当有书面确认文件。

第九条凡国家或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并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 第十条如无国家或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如需签订有效期限超过一年的长期合同,需按本办法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二章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合同审查管理机构,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业务部门参考;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负责公司合同资料的归档等相关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不同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 第三章公司合同审批权限的划分 第十五条为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有效执行合同,对第三条所指的公司合同,按以下规定审批执行: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 中文题目: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 外文题目:An Analysis of Financing Behavior of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学号:13990928 姓名:张卓 年级:2013级 专业:财务管理 系别:经济管理系 指导教师:梁雪萍 完成日期:2017年4月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是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注明。除此之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 毕业论文(设计)作者签名:张卓 2017 年4 月19 日

中国上司公司融资行为分析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上市公司越来越在经济的向前推进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要想更快、更好的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及稳定的融资来源是必不可少的。 但就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模式而言,仍然存在着诸如融资渠道过于单一、融资平台不太稳定、融资环境过于呆板等内部和外部问题,这些问题急需解决,因为只有解决好了上市公司的融资问题,才能以上市公司的良好发展为翘板,翘起整个国家经济的宏伟蓝图。 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单一,融资偏好明显,当前融资目标的现状,并对造成该现状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管理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影响因素;管理对策

An Analysis of Financing Behavior of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Abstract With the steady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of our country, the listed companies is playing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economy. For these listed firms, to the development of faster, better, diversified financing channels and stable sources of finance is essential. But in terms of the financing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there are still a lot of problems,such as the financing platform to be unstable, financing environment that are too stiff and other internal and external problems.These problems need to solve, because only when we solve the financing problems of listed companies, will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listed companies become warped plate, cocking the grand blueprint of the country's economy.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status quo of financing methods in China's listed companies, the obvious financing preferences and the distortions of financing objectives, and analyzes and summarizes the internal causes and external cause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The listed company, Financing behavior, Influencing factors, Management measures

企业战略-消除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是上市公司治理的主要任务

★★★文档资源★★★ 【摘要】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十分普遍,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根本性问题。可以说不解决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任何治理措施都将流于形式,难以从根本上消除花样不断翻新的掏空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本文试图以比较简洁的表达方式,以增强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为目标,提出解决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大股东内部人公司治理 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现状 我国上市公司大约75%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属国有控股公司。另有15%左右的公司为民营控股公司,其余为其他类型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状态主要是两种类型:对于那些管理状况较好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治理表现为大股东控制状态;对于那些管理状况较差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治理沦为内部人控制状态,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状态基本上都是大股东控制。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法规来看,其完善程度己接近甚至超过了某些发达国家,比如中国已普遍推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季报披露制度等,这些措施在日本至今也还没有以法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表面看来,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法规都得到了较好执行,但治理效果却不尽人意,其根本原因在于上市公司还未建立起真正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各种年报、中报、季报、临时报告虽然都按时披露了,看上去件件都很合规,甚至很“耀眼”,但大股东和内部人对上市公司的“抽血”行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各种信息披露不过是“形式合规”而已,其可信程度是难以让人满意的。这就是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看上去格式完整、内容合规,但事后却频繁暴露出银广厦、啤酒花、格林柯尔、杭萧钢构等等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内部人侵占挪用甚至卷款潜逃、公司内外勾结编造巨额虚假利润的原因。总体而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还处在形备而实不至的状态,形式上很完美,治理效果却不容乐观。 二、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上市公司治理包括三个方面:公司内部治理、市场约束和行政监管。公司治理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大股东或内部人代理成本,促使大股东或内部人以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市场约束和行政监管的任务是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转提供市场和法制环境,不能作为防止“抽血”行为的主要手段。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的核心在于克服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为此,必须重点完成四项任务:一是要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防止“一股独大”,并将大股东行为置于其他股东和社会各相关主体的监督之下;二是要在进一步完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机制,把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同公司长期发展状况结合起来,从而达到****高级管理人员的寻租行为,激发其创造力的目的;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及其运行条件,包括完善公司并购市场,建立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让更多的中小股东有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格式

股权托管协议 协议当事方: 委托方:上海第十某印染厂(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徐家汇路 300 号*** 法定代表人:谢裕中 ** 电话: 63840587 受托方:浙江加佰利控股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浙江绍兴杨讯桥法定代表人:孙永利 为完善上海民丰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某实业” )法人治理结构,顺利实现管理的交接,甲、已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托管理甲方持有的民丰某实业部分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股权的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释义 1.1本合同下列用语按如下定义和解释: 1.1.1“甲方”指委托方,即上海第十某印染厂。 1.1.2“乙方”指受托方,即浙江加佰利控股某集团有限公司。 1.1.3“民丰某实业”指上海民丰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股权转让协议” 指甲方与乙方在年月日签订的股 权转让协议。 1.1.5“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股权托管协议。 1.1.6“股权处置权”指在股份上设置质押的权利和转让股份的权 利。 本合同的名称及每条的标题将不限制具体条文的真实含义。 1.2 第二条托管标的 甲方按照民丰某实业年月日拥有的总股本股计算,自愿将其持有的民丰某实业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即股股权(以

下简称“该股权”)委托乙方管理,乙方代表甲方依法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外的其它股东权利。甲方将该股权托管给乙方后,甲方不能再行使股权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且其股权处置权应受本托管协议有关约定的约束。 第三条托管期限 3.1本协议有效期项下的托管期间自年月日开始至本协议 3.2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具备以下情况之一时自行终止: 321 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 部批准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转 让的过户手续。 3.2.2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不能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 政部的批准。 3.2.3双方任何一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书面通知对方解除《股 权转让协议》。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在托管期间,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在托管期间,对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民丰某实业章程等规定,民丰某实业拟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置换,按照程序和权限属于股东大会权限范围内表决事项,乙方行使权利时,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4.1.1乙方在促成民丰某实业作出拟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置换 决定前,应事先书面征求甲方意见。 4.1.2在托管期间,对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民丰某实业章程等规定,属于股 东大会权限范围的重大事项,乙方在行使权利时,甲方享有知情 权,但无异议权。 4.1.3在托管期间,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由董事会依照有关规 定行使,甲方不得干涉。董事会可根据民丰某实业实际情况决定是 否告之甲方,但涉及民丰某实业商业秘密的事项,董事会不得告之

上市公司董监高考试题库与答案

2013年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题库 一、单选题 1、依照《证券法》,以下对证券公开发行的叙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 )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 B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 C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证券,必须由证券公司承销 D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A. 经董事会决议 B. 根据法律规定 C. 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D.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3、依照《证券法》,以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的叙述,哪项是正确的? ( ) A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C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D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4、以下关于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的描述,哪项是错误的? ( ) A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B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C违反法律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D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5、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 )的,为发行失败。 A五十B六十C七十D八十 6、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 )提出申请,由其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A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B证券交易所C国务院授权的部门D省级人民政府 7、下列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中,哪项是错误的? ( ) 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B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C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D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8、公司为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中,哪项是错误的? ( ) A上市报告书 B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C未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D法律意见书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9、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在一定情形下,证券交易所可决定暂停其上市交易。以下对暂停公司债券上市情形的说法中不准确的是: ( ) A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B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C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D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10、以下关于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或者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说法中,哪项是错误的? ( ) A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可规定暂停或者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 B应及时公告 2

公司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文献综述

【摘要】在我国,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现象大量存在。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是上市公司中两大主要代理问题之一,大股东和中小股东间的代理问题是新环境下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关系到投资者的保护、公司治理和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与“掏空”相关问题的研究,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梳理了国内外“掏空”的研究文献,对其研究的重点进行了归纳。 【关键词】控股股东;掏空;文献综述 一、引言 目前,股权不是分散是相当集中, 因此控股股东的行为方式及其后果正成为公司治理与财务理论的重要研究领域之一,公司的两大主要代理问题存在于管理者和股东之间以及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而laporta等(1999)认为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在世界上大多数企业中更为普遍。本文掏空是指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掏空理论是针对集中的所有权模式提出的。所有权的集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股权分散情况下的公司代理成本,但却增加了大股东谋取私人利益的能力。在司法体系不尽完善的国家,能够控制公司的大股东可以向公司委派管理人员, 还能采取关联交易等方式(deni,mcconnel,2003)。 二、国外关于掏空的研究 (一)掏空的原因 “掏空”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股权的集中度和法律的保护程度。股权过于集中导致企业的控制权掌握在少数大股东手中,大股东出于私利,利用手中的控制权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财产和利润。johnson、la portro、shleifer(2000)指出,股权的过度集中很容易造成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发生。claessens,fan和lan(2002)指出大股东损害企业利益而谋取私利的原因主要是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不一致。holderness(2003)的研究表明在控制权私有收益的驱使下,大股东会进行转移上市公司资源对其进行“掏空”。法律的实施也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对投资者的保护越强,越能遏制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若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很弱,“掏空”行为便更加猖狂。coffee(2001),la porta etal(1998,2000)研究发现在对小股东保护较弱的国家大股东的“掏空”更容易发生。llsv(2000)也在一系列文章中指出中小投资者受到大股东侵害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不够。 (二)“掏空”的方式在国外文献中探讨的“掏空”的主要方式包括关联交易、担保、并购和股利政策等。johnsonetal(2000)认为控股股东通过转移公司财产和利润的手段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掏空”行为主要有过高的管理者薪酬、贷款担保、稀释股权等几种形式。claessens etal.(2002)研究发现,在东亚9个国家2980家上市公司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而控股股东对小股东的剥削利用的是股利政策。bertrand(2002),bae、kang 和kim(2002)以及joh(2003)指出,企业集团的所有者通过并购等途径将资源从具有低现金流的公司转移到具有高现金流的公司也是“掏空”的重要方式。denis和mcconnell (2003)认为在司法体系不尽完善的国家,控制公司的大股东不仅可以向公司委派管理人员,还可以通过关联交易来对公司进行“掏空”。 三、国内关于掏空的研究 (一)“掏空”的研究 国内文献中,主要关于“掏空”的影响因素主要有股权结构、控股方式、法律环境、股利政策、信息披露、独立董事的监督、投资者保护、市场竞争和公司成长性等。 (1)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主要研究控股比例对“掏空”的影响。李增泉,孙铮,王志伟(2004)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0~2003年的关联交易数据为基础,对所有权结构与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之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治理,充分发挥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以下简称“董事”)。 第三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本所规则和公司章程,遵守《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第四条董事应当诚实守信地履行职责: (一)忠诚于公司和股东利益,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力,严格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 (二)勤勉尽责,以作为董事理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积极努力地履行职责,督促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本所规则和公司章程,尽力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第二章董事行为规范 第一节受聘 第五条董事在股东大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就其是否存在下列情形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满两年; (四)最近三年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还应就其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进行陈述,并接受股东质询。 第六条董事在接受聘任前应当确保在任职期间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董事会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第二节重大事项的审议 第七条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向本所报告: (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总次数的二分之一。 确不能亲自出席的,董事应当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应当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在

上市公司或拟上市董事聘任合同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聘任合同 聘任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聘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就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第【】届董事会董事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二、岗位职务及工作职责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年次股东大会决议,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第二条:工作职责与义务如下: 1、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其董事会表决权的义

务。 2、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 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3、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应当在会议所决定的事项的董事会会议 记录上签名。 4、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只是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责。 5、董事不得接受公司或子公司向其提供的借款。 6、董事、应当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 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7、发行人的董事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三条:关于聘用合同的中止和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 合同应当相应发生变化。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及解决方式探索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及解决方式探索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的独有现象, 也是一个沉重而又敏感的话题。近年, 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情况相当惊人, 大股东利用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侵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严重削弱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资产质量, 直接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大股东占款与对外担保和委托理财被喻为上市公司三大隐患, 皆因它们随时有可能会突然爆发而危及到上市公司的健康肌体, 乃至于生存状况。本文想通过对大股东占款现象的根源分析来寻求从根本上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的方式。 一、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状况严重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由来已久,金额巨大。2002 年底, 中国证监会曾普查1175 家上市公司, 发现676 家存在大股东占款现象, 占款总额为966169 亿元。为此, 管理层在2003 年8 月正式颁布实施了《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从整治效果看, 有一定改观, 到了2003 年底, 关联方占款余额为577 亿元, 下降幅度为40 %。但到了2004 年6 月份止, 统计显示关联方占款余额仍有535112 亿元, 下降速度则明显趋缓, 基本上没有明显改观, 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变本加厉的迹象。目前, 大股东占款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一)大股东新增占款现象仍在发生大股东占款有非经营性占款与经营性占款两种方式。其中, “经营性占款” 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项下,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所占比重较大, 在销售和采购过程中, 可能形成金额巨大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 这为某些控股股东借助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非经营性占款”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应收款”项下,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款、暂付款项, 主要包括与主业经营不直接相关的预付的备用金、应收的各项赔款、罚款、应收的租金、存出的保证金等, 正常的情况下, 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不应过高。但是, 某些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其关联方则“名正言顺”地向上市公司“借用”巨额资金并长期拖欠, 形成上市公司对其数目巨大的其他应收款。上市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大多来自大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拖欠, 且债务人表现出相当的集中度。可以说, 相对于应收账款和预付款, 其他应收款更能反映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情况。据沪深两市1149家A股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统计分析,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又增长了18189 %, 预付账款增长了22163 %, 其他应收款增长了12134 %, 三项指标增幅均较大。以上三项往来账项占净资产的比重, 在2003 年末的确有 过明显下降, 但2004 年上半年又开始上升, 从2003 年的30123 %上升到2004 年的33186 %。因此, 从总体上看, 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现象又有抬头的趋势, 且更具有隐蔽性。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被占款公司的主体我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分为两类, 一类是国有企业, 一类是民营企业(自然人)。我们知道, 我国一千多家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企业独家发起或作为主要发起人, 然后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并实现上市由此决定了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国有股“一股独大” 。近几年, 于上市公司频繁发生重组和国有股转让, 以及一些民营企业也获得了上市机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 二○○九年六月

目录 第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有哪些法规和规章制 度予以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如何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错误! 未定义书签。 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转让股票错误!未定 义书签。 4. 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的窗口期是如何规定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规定有哪 些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是如何规定的错误!未定 义书签。 7. 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 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8. 目前,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采取 了哪些具体的限制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有哪些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规范错误!未定义书 签。 10. 什么是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披露时点和交易行为限制是如何规定的错误!未定义书 签。 12.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增持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关于禁止大股东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豁免是如何规定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关于股东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关于规范股东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相关规章制度有哪些错误!未定义书签。 18. 限售存量股份是指哪些类型的股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 关于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有哪些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 关于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一个月”减持期限如何确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公开出售”如何理解........................................................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1%”减持比例如何计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一个实际控制人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计算减持数量时, 是否要将其所控制的所有账户合并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股东所持存量股份,在限售期内发生过户的,如何进行减持计算错误!未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43号—— 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格式

第43号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格式 适用情形: 本公告格式所指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是指上市公司与协议对方经初步磋商,在对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合作方式等仅达成初步意向,具体的投资合作内容、实施方式等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签订的基础性协议、备忘录等文件。上市公司披露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应当适用本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地点,协议主体名称,协议主要背景与目的等。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协议对方为法人的,披露其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适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协议对方为自然人的,披露其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3、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4、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如有)。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应当平实、客观、充分地披露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如有): 1、合作目标、协议金额或合作规模、合作模式等。 2、协议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有效期限,以及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等。 4、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目前已满足的条件。 5、协议的其他重要条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应当使用陈述性语言,平实、客观地披露协议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例如,对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以及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等。 2、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例如,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对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的影响等。 四、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应当审慎评估并充分披露协议生效以及履行过程中的重大不确定性,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事项(如适用): 1、协议履行的时间计划、合作规模或金额、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方案、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尚未明确的,公司应当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2、协议生效条件或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公司应当进行特别提示,并披露协议生效或履行的前置程序,如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等。 3、协议涉及新业务、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或其他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事项的,公司应当披露相关事项的可行性论证情况(是否配备相应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是否已有明确资金来源等)、相关事项目前所处的阶段(是否已实际开展、是否有计划开展时间表等)等事项以及存在的不确定性。 4、协议涉及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的,公司应当披露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支付能力等事项以及存在的不确定性。

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

从光电集团侵占国有上市公司资产案谈如何认定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行为的刑事责任问题 案情介绍 张某为光电实业有限公司德尔总经理,2005年6月得知某国有上市公司光滑股份将转让部分股权的消息后,即可着手组建所谓的集团公司。张某用5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进行反复倒账,虚增母公司及8个子公司的注册资金4亿元,直到2005年12月广电集团才正式完成工商注册。紧接着,张某用15万元买来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光电集团出具的一份总资产为35亿元、净资产为16亿元的2005年度资产审计报告,再将2004年度的审计报告补上。这样初步完成了收购前的准备工作。随后,张某为了筹集收购现金,经过一番运作,与4家银行达成协议,若收购成功,张某必须将光滑股权质押在银行,以此作为银行放贷条件。银行得到张某的承诺后,收益张某巧妙地开了监管,做了一个“过桥贷款”的方案,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从4家银行共获得贷款6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收购光华股份。为了使收购成功,张某行贿光华股份总经理近百万元。2006年6月,张某如愿收购了光华股份。 光电集团成为光华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后,张某以大股东身份成为光华股份的董事长,从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通过指使广电集团的高管王某、赵某及其派到光华股份任高管的肖某、刘某、吴某等人,将光华股份的资金以“对外投资”的名义,疯

狂拆借转入光电集团及张某私人控制的公司。经查明,张某等人非法占有光华股份资金5.2亿元。 那么,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该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呢? 从近几年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的各种手段来看,“空手套白狼”掏空国有上市公司的案件作为典型,近年来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发生。资本家以较低的犯罪成本肆意的在国企改制中鲸吞国有资产,他们通常的做法是:收购者先以各种方式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本案中,对于大股东光电集团或者张某侵占上市公司光华股份(通常采用股权收购的方式),在通过伪造文件等方式,套取或者挪用资金,用于自负收购者取得控制权的代价。通过这种手段,收购者甚至可以不用支付任何实质性地代价,就取得了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在收购者的一系列行为中,如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对此,法律界并不存在异议,但对于该类案件应入何罪,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都存在广泛的争议。集中起来主要是主要是两派的观点:一派观点认为,应根据行为人数个独立的行为构成独立的罪名,应根据行为人的数个独立的行为构成独立的罪名,适用刑法中关于赎罪并罚的规定定罪量刑;另一派观点认为,不能将行为人的行为割裂对待,仅以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名分别定罪量刑,而忽略其行为从整体上看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应根据刑法中牵连犯的原理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总结以上两种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 二OO九年六月

目录 第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1.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有哪些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规 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2.如何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错误! 未定 义书签。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转让股票错误!未定 义书签。 4.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的窗口期是如何规定的错误! 未 定义书签。 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规定有哪些错 误! 未定义书签。 6.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是如何规定的错误!未定 义书签。 7.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错 误! 未定义书签。 8.目前,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采取 了哪些具体的限制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9.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有哪些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规范错误! 未定义书签。 10.什么是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披露时点和交易行为限制是如何规定的错误! 未定义书签。 12.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增持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关于禁止大股东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豁免是如何规定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关于股东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关于规范股东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相关规章制度有哪些错误!未定义书签。 18.限售存量股份是指哪些类型的股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关于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有哪些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关于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一个月”减持期限如何确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公开出售”如何理解................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1%”减持比例如何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一个实际控制人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计算减持数量时,是否 要将其所控制的所有账户合并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义书签。 25. 股东所持存量股份,在限售期内发生过户的,如何进行减持计算错误!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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