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的中和思想

合集下载

孙过庭说的“五乖五合”是什么意思

孙过庭说的“五乖五合”是什么意思

[转载]孙过庭说的“五乖五合” 是什么意思目前研究孙过庭《书谱》的文章、书籍不少,其中也有论及《书谱》“五乖五合’’内容的。

但现有研究对“五乖五合”论关注不够,我这里力求对已有课题作进一步的分析与探讨。

研究目的、研究价值在于:准确理解中国古代传统书法理论,这里指孙过庭“五乖五合”论),明确书法创作如何才能得到正常特别是超常发挥,达到创作巅峰状态,揭示“五乖五合”深层原因,说明人的境界最终将决定书法的境界,从而提示心性修为的重要性,说明“五乖五合”这一创作论对于书法创作的重要意义、启示。

一、“五乖五合”与孙过庭书法本质观的关系。

孙过庭《书谱》立论之在,是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揭示书法艺术的创作规律,这是孙氏宏论玄言,不舍宗旨,微言据以切身体悟而分论有序的书学思想之体现。

毫无疑问,孙过庭在《书谱》中举凡书法史、书法批评、书法创作、书体比较及书法继承与创新等问题都有精辟的阐述,反映了他对书法艺术的远见卓识。

但《书谱》最具特色之处是贯穿全文的抒情写意论,它是《书谱》书学思想之精髓。

在孙氏眼中,书法艺术是作者情感、心意、性情外化而出的笔歌墨舞,故孙过庭认为书法的本质在于表记心灵(“书为心画”),用文中的话说就是“达其情性,形其哀乐”,就是“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

直视书法为写意、抒情艺术,强调书法为书者精神、情意的载体。

而“五乖五合”论中,无论是“五乖”中的“心遽体留”、“意违势屈”、“情怠手阑”还是“五合”中的“神怡务闲”、“感惠徇知”、“偶然欲书”都关乎精神状态,这与《书谱》的书法本质观——抒情写意论是一脉相承的。

孙过庭在《书谱》中谈到向古人学习时,指出由于个性差异,失其情则乖其实,“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

”这两句充满哲理意蕴的句子,表明了孙过庭对书法艺术的美学思考是非常独到精深的。

其抒情写意之美与中国古典文学相通。

以境论书是孙过庭的一个卓越的贡献。

颜真卿“中和”书学思想成因探微

颜真卿“中和”书学思想成因探微

119颜真卿(709—785),字清臣,官至太子太师,爵封鲁郡开国公,世称“颜鲁公”。

京兆万年(今陕西临潼)人,颜真卿郡望出自山东琅琊(今山东临沂)。

在一千多年中(自春秋至唐代),颜氏家族涌现出一大批杰出人才,自孔门高足颜回之后代不乏人,到唐代中叶的颜杲卿、颜真卿堂兄弟,仍声名显赫。

颜氏从13世祖颜含随晋元帝渡江侨居建康上元(今江苏江宁)始,历七世而为江左望族。

至北齐,五世祖颜之推入周,举族徙居雍州万年。

尔后,高祖颜思鲁因奉迎李渊入关,授奉王府记室,其子颜师古官至秘书监,擢为有唐新贵,遂移居京兆长安县(今陕西西安)敦化坊,至颜真卿,业已四代。

 颜真卿当是颜氏家族之骄子,这一切均离不开其家族传统书学渊源,还有其鲜为人知的官宦生涯,以及在政治上的过人胆识和智勇双全、精忠报国与浩然正气,历来为世人所景仰。

其在开元二十二年(734)举进士第。

翌年,擢拔萃科,授校书郎,自此入仕。

而后颜真卿屡经宦海沉浮,多次迁贬,却只心忠于李唐王朝,最终于建中四年(783)奉使宣慰淮宁节度使李希烈,遭扣囚,至贞元元年(785)遇难,享年七十七岁。

诏赠司徒,谥曰文忠。

同时,从颜真卿身上也可以折射出儒、佛、道诸家文化思想的交融,真有一种“万古开心胸”的气魄与涵养,一种“中和”之美的协调与契合。

正是这种非凡经历与深厚底蕴造就了颜氏“腴不剩肉,健不剩骨”、“质朴而不俗气,敦厚而不笨拙”的书风,形成其中庸、和谐的书学思想。

一、家学渊源是颜氏形成“中和”书学思想的基础颜氏之家学渊源对其书学思想的形成是颇为重要的。

当时,初唐书坛之风气,在近人马宗霍先生《书林藻鉴·书林记事》中有这样的记述:“唐初太宗笃好右军之书,亲为晋书本传作赞,复重金购求,锐意临摹。

且拓《兰亭序》以赐朝贵。

故于时士大夫皆宗法右军。

虞世南学于智永,因为右军嫡系矣。

即欧阳询、褚遂良、阮氏目为出于北派者,亦不能不旁习右军,以结主意。

及武后当朝,犹向王方庆索右军遗迹。

中国书法的中和之道

中国书法的中和之道

中国书法的中和之道作者:何学森中国书法的基本法则是“立象以尽意”。

“象”与“意”的追求,在“制器尚象”和“格物致知”这两个古老概念中就有充分体现。

“制器尚象”出自《周易》,它的意思是,制造的器物要体现人的思想观念和审美情趣,要在具体的器物中寄托一种思想理论。

比如,“天圆地方”就在器物中反复体现,我们从琴棋书画里面即可以找到很多例证。

“格物致知”出自《礼记·大学》。

格物指的是接触事物,了解认识事物;致知是通过分析事物而获得知识、见解,形成一种理论认识。

儒家传统的看法认为:所有的事物都蕴含着“天理”“道”,人类推究、穷尽事物之理,就能对人生的道理豁然贯通。

东汉书法家、书法理论家蔡邕《笔赋》说:“上刚下柔,乾坤位也;新故代谢,四时次也;圆和正直,规矩极也;元首黄管,天地色也。

”初唐书法家、书法理论家虞世南的《笔髓论》赞扬毛笔的笔管“虚心纳物,守节藏锋”,是根据竹子的自然特征而作出的格物比德。

具体到书法文化的语境中,“守节”“藏锋”这两个词的含义应该有所延伸。

“守节”要求握笔、运笔必须符合规矩,“藏锋”要求行笔时保持笔头的正确位置,锋藏画中,以确保所写出笔画的形态、质感。

蔡邕、虞世南的这些论述都是在“格物致知”。

我们的文化传统极其重视理论思维,书法领域也是如此。

传统书法理论中的“书道”一词就体现出这一点。

社会上曾经有一种说法:日本人讲“书道”,中国人讲“书法”。

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上海书画出版社《历代书法论文选》中大约有45个“书道”,此外还有一些实际隐含了“书道”的“道”。

所谓“书道”,是说书法之中有规律、途径、事理、道义、学问、思想理论体系。

“书法”则比“书道”更宽泛。

我们更多的时候谈“书法”而不是“书道”,体现出一种对于“书道”的敬畏。

如果书法创作时有一种“制器尚象”的意识,欣赏书法时怀着一种“格物致知”的心态,这就是“书道”意识。

没有理论,就没有“书道”;没有书道,“书法”就只是写字。

“立象以尽意”,尽的是什么“意”呢?是“圣人之意”,是天人合一的“天地宇宙之心”,这就是书法蕴含的最高层次的“道”。

什么是书法的“中和”之美?

什么是书法的“中和”之美?

什么是书法的“中和”之美?
书法创作的过程如同“练太极拳”的过程,刚柔并济、气息丹田,任何字体的书法都讲究“阴阳协调”这样在审美上才有“平衡感”又不审美疲劳,书法有“笔法美、墨法美、线条美”,这也是人们热衷于学习书法的主要原因,然而书法还有一种美,叫做“中和”之美,
所谓书法的“中和”之美,都体现在书法的“墨韵”之中,因为
“墨韵”是最容易刺激人们的视觉效果,再好的笔法、结构,如果“墨韵”不足的话,那么这样的书法就有缺憾了,书法的“中和”之美是从字体内在的线条散发出来的“韵味”,不刚不柔,恰到好处,确切的说是偏向于“柔和”,
比如清朝康熙时期的书法家姜宸英的书法以摹古为本,上溯晋人,又宗法米芾、董其昌,融各家之长,清逸秀俊、气度文雅;清代中期书法家王文治,其工于书法,擅长行书,宗法“二王”,受赵孟頫、
董其昌影响较深,喜用轻毫长锋淡墨,书法飘逸婉柔,秀韵天成,时称“淡墨探花”,这就是“中和”之美,
值得注意的是书法的“中和”之美并不能带有“流宕不羁、巍巍浩荡、气势逼人”之势,这样的话太过于刚强了;书法的“中和”之美也可理解为两种或多种字体的结合,比如“行草”“草隶”,宋代书法家杨凝式的狂草《神仙起居法》该帖肆意纵横、变化多端,并在草书中夹入行书,被称之为“雨夹雪”。

简单的说书法的“中和”之
美也叫书法的双重风格,。

古代书法美学的“中和”美理想及其历史演变

古代书法美学的“中和”美理想及其历史演变

古代书法美学的“中和”美理想及其历史演变中国古代书法美学是一个以“中和”之美为最高理想,强调状物与抒情、再现与表现结合,注重形与神、意与法、天资与功夫素朴和谐统一的审美意识系统。

其“中和”美思想居于主导地位。

对它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充分把握古代书法美学,正确鉴赏、评价古代书法艺术。

本文采取逻辑与历史相结合的方法,论述古代书法美学的“中和”美理想及其历史演变。

一中国古代文化是"中和"文化,中国古代艺术、美学是古典和谐美的艺术、美学。

作为整个中国美学系统要素之一的古代书法美学,也与这种时代精神相一致,以"中和"之美为自己的最高理想,正所谓"极者,中之至也","会于中和,斯为美善"。

所谓"中和",即适中,强调对立面的和谐统一。

"中也者,无过不及是也。

和也者,无乖不戾是也"(项穆)。

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古典文化的素朴辩证精神。

中国古代美学强调人与自然、主体与对象、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情感与理智的素朴和谐统一。

这种审美理想体现在书法美学之中,便要求情理结合,情感抒发要符合理性规范,适中而不过分,书法外在形态"势和体均"、"平正安稳",各形式美因素达到和谐统一,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两相兼顾,不偏不倚,表现出刚柔相济、骨肉相称的"中和"之美。

它首先要求情理统一,主张书法表现的情感意蕴必须适中,不过度,不超出理性规范,要符合"温柔敦厚"的审美原则。

它强调"志气和平,不激不厉","气宇融和,精神洒落"。

古人把颜真卿的《祭侄稿》与《争座位帖》比较,认为前者更胜过后者。

为什么呢?这正是以"中和"原则去衡量的:"《座位帖》尚带矜怒之气,《祭侄稿》有柔思焉。

藏愤激于悲痛之中,所谓言哀已叹者也。

书法艺术中和思想刍议

书法艺术中和思想刍议

明 代 项 穆 的 《 法 雅 言 》 中 国古 代 书 法 理 论 史 上 书 是
相 通 之 处 ,但 个 性 化 的艺 术 创 造 往 往 带 有 摆 脱 文 字 社 会 化 之 共 性 美 的 离 心 倾 向 ,由此 产 生 实 用 与 艺 术 需 求 之 间 的矛 盾 。 巾 和 的 标 准 是 在 社 会 政 治 、 理 、 德 规 伦 道 范 中确 立 起 来 的 , 必 然 也 要 反 映 到 书 法 活 动 当 中 , 它 用
项 穆 的 中 和 美 学 思 想 是 在 传 统 儒 家 中庸 思 想 的 基 础 之 上 提 炼 m来 的 。 关 于 “ 中庸 ” 词 , 晏 注 《 语 》 一 何 论 :
“ , 也 。 中 和可 常 行 之 德 也 。 ” 玄 注 《 记 》 道 : 庸 常 郑 礼 说 “ 日 中庸 者 , 明 以其 记 中 和 之 为 用 也 。庸 , 也 。” 见 , 用 可 中庸 思 想 的 实 质 即为 中 和 思 想 。朱 熹 《 庸 章 句 》 “ 中 : 游
民 曰 : 以 性 情 言 之 , 日 中 和 ; 德 行 言 之 . 日 中庸 ‘ 则 以 则
重 要 的 美 学 范 畴 ,为 书法 艺 术 的 品 评 树 立 了 一 个 很 重 要 的标 准 ,这 个 标 准 对 于 古 代 书 家 的影 响 是 极 其 深 刻 的 。 们 知 道 , 来 书 家 评 价 王 羲 之 的 书 法 艺 术 时 都 说 我 历 其 具 有 中 和 之 美 , 点是 毋 庸 置 疑 的 。 羲 之 书 法 艺 术 这 王
的 中 和哲 学 思 想 , 即强 调 其 在 多 种 对 立 因 素 之 中 的调
也 。 南此 , 们 可 以知 道 中 庸 和 中和 的精 神 实 质 是 相 … 我 通 的 。 于 中 和 涵 义 的 解 释 , 良志 先 生 说 : 儒 家 哲 学 对 朱 “

书法理论中的“中和”观念

书法理论中的“中和”观念

书法理论中的“中和”观念
王丝雨
【期刊名称】《美与时代:美术学刊(中)》
【年(卷),期】2022()11
【摘要】《礼记·中庸》讲:“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其视“中和”为中庸之道最主要的内涵,为天下之“大本”“达道”,因而也是德性的最高境界。

汉末人物品评中,也将“中和”作为最高评价标准,刘邵《人物志》讲:“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

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

”随后,这一观念渗透进书法品评理论。

《书谱》中“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就是对书法“中和”之美的
首次表达。

项穆是这一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书法雅言》中专辟“中和”一节,并
将“中和”观念运用到书法理论的方方面面。

因此,“中和”不仅包含儒家对宇宙、天人关系的思考,也成为书法艺术的审美追求。

书法的“中和”之美正来源于儒家
思想,也是对儒家哲学的艺术化表达。

【总页数】4页(P116-119)
【作者】王丝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J29
【相关文献】
1.融通儒道,重铸“中和”——论魏晋玄学对先秦诸子“中和”观念的改造
2.现代书法与观念书法再阐释——兼及日本书法对中国书法与刻字艺术的影响
3.王铎书法理论中创新观念与方法分析
4.王铎书法理论中创新观念与方法分析
5.深入书法艺术批评实际促进书法批评理论建设九六中国书法批评年会在张家界召开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和合统一之美——《书谱》中的中国书法美学思想

和合统一之美——《书谱》中的中国书法美学思想

和合统一之美——《书谱》中的中国书法美学思想和合统一之美--《书谱》中的中国书法美学思想前言:本文从“中和”的传统审美角度出发,对书法美学著作《书谱》的理论进行浅析,将其美学思想概括为和合统一的和谐美,并从书法与环境、人和字本身的三个角度出发进行论述,以欣赏的角度阐释书法带来的美好享受。

对于书法美学,本文不强求严密的逻辑体系和理论架构,仅以概括总结的方式表现书法美的特色,并借鉴不同书论者对于书法和谐的观点,试图将这种和合统一的特点解读为中国美学乃至传统文化的独特体系,感悟美学上的“天人合一”。

书法是我国特有的艺术形式,也是中国传统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论欣赏书法还是亲自书写,都会有一种由衷的美之享受。

孙过庭所写的“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昧钟张之馀烈,挹羲献之前规,极虑专精,时逾二纪。

有乖入木之术,无间临池之志。

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信可谓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

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

”,体现了一个书法爱好者出对书法无尽的赞叹和热爱之情,也突显出书法之美是自然而充满生命的。

书法是人的创作活动,因此能够在抒发喜怒哀乐同时,表现超然的意境,起到陶冶情操的作用,使情感达到平衡欣慰的中和状态。

通过运笔力度、线条形态、行文结构等,书法能够表达高于状物的独特神韵,体现丰富的艺术风貌。

我国的美学家宗白华曾说过,“(中国)书法却自殷代以来,风格的变迁很显著,可以代替建筑在西方美术史中的地位,凭借它来窥探各个时代艺术风格的特征”,足见书法美学在中国美学甚至中国传统文化之美的地位。

这种“关乎人文,化成天下”的美学价值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追求,是一种和合统一的和谐之美,即儒家典籍《中庸》的“致中和”思想:“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书法中的中和思想
中国书法艺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在他长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审美趋向的不断变化,和书法家的不断概括、提炼,逐渐形成了一系列优秀的书法传统。

这些优秀的书法传统对于推动中国书法整体的发展,推动人们审美情趣的不断提高,对于中国传统书法艺术的继承与发扬,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些思想观念长期受到人们的尊崇,成为书法活动中最高指导原则。

例如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态,这些原则在历史上起到了推动书法艺术发展的作用,成为书法发展的内在思想源泉。

儒家思想对中国书法美学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的思想贯穿于三千多年的书法长河之中,是一条重要的血脉,在其中起作用的是一种潜美学,也就是审美上的潜在、转折的制约。

它通过对人生的指导,隐秘地反映在书法的创作中,这也致使中国书法始终是以和谐自然、和谐社会作为终极价值。

同时儒家思想又成了书家精神的调节剂它着眼于书家的带有共性色彩的人格塑造。

统观儒家思想和审美倾向对书法美学的影响是中和之美。

这个思想形态影响所及,在中国书法中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历代的书法审美观念无不受其思想的影响。

纵观中国书论,无不以孔子“中庸之道”思想为轴心。

项穆提出中和的审美思想,正是书法艺术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他说:“圆而且方,方而复圆,正能含奇,奇不失正,会于中和,斯为美善……况夫翰墨者哉。

”黄惇先生在《中国书法史·元明卷》中说:“项穆的《书法雅言》自始至终围绕中和二字论书,所谓规矩从心,中和为的。

在文章中,他论‘古今、辨体、规矩、神化、取舍’……无不以‘中和’观照。

”我们从《书法雅言》的17章论述中都可以看到中和思想的影子。

可见,中和的美学思想在项穆的书学思想中体现得极为深刻。

项穆的中和美学思想是在传统儒家中庸思想的基础之上提炼出来的。

关于“中庸”一词,何晏注《论语》:“庸,常也。

中和可常行之德也。

”郑玄注《礼记》说道:“明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

庸,用也。

”可见,中庸思想的实质即为中和思想。

朱熹《中庸章句》:“游民曰:‘以性情言之,则曰中和;以德行言之,则曰中庸也。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中庸和中和的精神实质是相通的。

对于中和涵义的解释,朱良志先生说:“儒家哲学中的中和思想有三个要点:一是中体合用;从哲学基础上看,儒家和谐美学思想当以和谐二字为要。

中是其体,和是其用。

本立而道生,中在和谐思想中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或许可以这样说,只有在‘中’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和……”这种中庸、中和的观念不仅反映在书法史的发展过程中,而且存在于书法艺术中本来就有来自文化层面的依托。

丛文俊先生说过:“书法以文字的规范之美筑基,以艺术的个性之美为动力,二美有相通之处,但个性化的艺术创造往往带有摆脱文字社会化之共性美的离心倾向,由此产生实用与艺术需求之间的矛盾。

中和的标准是在社会政治、伦理、道德规范中确立起来的,它必然也要反映到书法活动当中,用以平衡、消解其实用与艺术需求之间的矛盾。

”在汉字的书写艺术成为独立的书法艺术的汉代,这种汉字实用与艺术之间的矛盾就已经很明显了。

之所以汉字书法艺术能够发展至今,这与中和思想是密不可分的。

侯开嘉先生曾在其《俗书与官书的双线发展规律》一文中提出了中国书法发展史中官书和俗书双线并行发展的重要规律。

这种情况的出现其实就是由于汉字发展过程中实用性和艺术需求之间调和、折中所呈现的规律。

在具体的艺术品评过程中,“中和”一词作为一个重要的美学范畴,为书法艺术的品评树立了一个很重要的标准,这个标准对于古代书家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

我们知道,历来书家评价王羲之的书法艺术时都说其具有中和之美,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王羲之书法艺术的中和哲学思想,即强调其在多种对立因素之中的调和统一。

孙过庭的《书谱》评价王羲之的书法时说:“王右军书末年多妙,当缘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

”“志气和平,不激不厉”反映的是一种中和的美学观。

同时,我们通过项穆的《书法雅言》可以看出其对王羲之的书法同样是推崇备至,他所言真正意义上的书法风格的美应该是“不激不厉,骨态清和”的美。

《书法雅言·品格》中有这样的描述:“又书有三要:第一要清整,清则点画不混杂,整则形体不偏邪;第二要温润,温则性情不骄怒,润则折挫不枯
涩;第三要闲雅,闲则运用不矜持,雅则起伏不恣肆。

”他所认同的书书法艺术中和思想刍议黄晓慧在中国历史的漫长进程中,每一个朝代都在不同程度上对文艺的倡导和建设做出诸多努力。

而支撑一切文艺得以生生不息的生命源就是儒家的中和思想。

同样,“中和”一词在书法美学史上是一个很重要的美学范畴,古代书论当中对于中和之美的论述比比皆是,尤其在项穆的《书法雅言》中,对中和思想的论述更为详尽。

从书法美学的角度看,项穆主张的中和之美,并不是将书法诸多因素或对立的方面做无原则的折中调和,而是具有辩证因素的矛盾观。

项穆在《书法雅言·古今》中说道:“不学古法者,无稽之徒也;专泥上古者,岂从周之士哉……宣圣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孙过庭云:古不乖时,今不同弊。

审斯二语,与世推移,规矩从心,中和为的。

”由此可见,他主张书法艺术顺势而发展的过程中要继承传统,绝不能因古而失今,或因今而失古,这种积极的辩证思想贯穿于项穆书法思想始终。

中国书法受汉字笔画、结构的约束,并借助毛笔和宣纸来抒发书法家情感,传达艺术美的信息。

线条形态变化万千,笔法丰富多样,书法家的书写节奏、艺术情感也都随时变化,但就书写线条的整体质量与整幅书作的韵律而言,又必须是无所不及、无所不戾、和谐统一的。

这是评价一幅书法作品成败与否的基本出发点。

孙过庭有言曰:“至若数画并布……合情调于纸上。

”中庸之道及中和之美是我国传统文化和思维的基本特点,被视为传统道德与艺术追求的法则与最高境界。

纵览中国古代书法史,中和之美的审美思想一直贯穿其中,从有记载的商代殷墟甲骨文一直发展到各体皆备、书体演变已臻成熟的汉代,再从魏晋南北朝的书法一直发展到碑学复兴的清代,我们都能体察到中和之美的审美原则于书法艺术发展史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这不仅体现了中国人特有的民族审美个性,还从另一方面显现出中国书法作为东方艺术门类之中具有特殊性、民族性的艺术所绽放出的熠熠光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