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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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综合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综合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综合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综合分析题综合分析题共20题,每题2分。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2009年6月,渡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对丰华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

稽查局认为,该公司在税务检查期间不如实反映情况、拒不提供有关资料,并且存在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行为,遂向该公司送达(渡国税稽停票〔2009〕3号)《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自2009年6月26日起停止向丰华公司出售专用发票并收缴其空白发票。

该公司认为:第一,公司在税务检查期间主动配合稽查局进行检查。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给稽查局提供需要的材料,不存在不如实反映情况、拒不提供有关资料的事实。

第二,公司在稽查局决定收缴、停止发售发票之前从未接到过税务机关的任何处理决定,因而不存在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行为。

该公司遂于2009年7月8日向渡江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稽查局作出的《决定书》,并责令被申请人稽查局向该公司发售发票。

复议期间,稽查局研究决定,自2009年7月21日起解除收缴、停止发售发票措施,同意该公司使用和领购发票。

2009年7月22日,该公司提出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1.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稽查局收缴丰华公司空白发票的行为性质上属于( )。

A.执行罚B.行政处罚C.行政裁决D.行政许可的撤销E.间接行政强制执行正确答案:A,E解析:税务机关作出的收缴或者停售发票不是税务行政处罚,而是一种执行罚性质的间接强制执行方式。

知识模块:综合2.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丰华公司撤回复议申请的法定条件和要求有( )。

A.丰华公司说明撤回复议申请的理由B.稽查局准予撤回复议申请C.丰华公司与稽查局双方达成和解协议D.撤回复议申请是丰华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E.经渡江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正确答案:A,D,E解析:(1)选项A:《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2)选项BDE:《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3)选项C: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终止。

债权法律制度--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三章讲义1

债权法律制度--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三章讲义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三章讲义1债权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包括债概述、合同法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侵权责任制度四节内容,近年本章的平均分值25左右,各种题型均可出现。

注意合同法结合担保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等内容考查综合题型。

第一节债概述一、债的概念和特征债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

债的特征:1.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债是以请求债务人给付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这一特征区别于物权,物权是一种支配权,不以请求为给付内容。

3.债是财产法律关系。

二、债的法律关系债的要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债的客体(也称“标的”)。

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债的内容是指债权和债务,债的标的是指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物。

债的客体所表现的是给付。

债权的权能:1.给付请求权;2.给付受领权;3.债权保护请求权;4.处分权能。

提示:物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例题·单选题】下列权能中,()属于物权和债权共同具有的权能。

(2009年)A.占有B.处分C.给付受领D.给付请求[答疑编号649223010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和债权的权能。

(1)物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2)债权的权能包括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债权保护请求权、处分权能。

三、债的分类(一)依债的发生原因所作的分类1.合同。

2.缔约上的过失。

3.单独行为。

4.侵权行为。

5.无因管理。

6.不当得利。

7.其他。

提示:无因管理。

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

管理他人事务的人被称为管理人,本人负有偿还必要费用、赔偿损失等项义务,管理人和本人间形成债的关系。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理论,缔约过失是()。

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四篇第一章讲义4

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四篇第一章讲义4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四篇第一章讲义4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1.对下列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提示:证据效力大小的判断提示: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2.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3)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4)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6)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3.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材料;(6)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7)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8)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9)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证据材料;(10)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例题·多选题】某县城管执法局认为宝利电子公司的建房违法,决定强行拆除其违法建筑。

其后,拆除决定被认定违法,宝利电子公司要求县城管执法局于以赔偿,遭到拒绝,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股份发行和转让--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讲义7

股份发行和转让--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讲义7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讲义7股份发行和转让1.股份发行(1)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2)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2.股份转让(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3.对特殊主体转让股份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C.公司监事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答疑编号6492250603]『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前言--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前言

前言--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前言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前言前言一、2013年教材变化情况(一)2013年税收相关法律教材在体系上没有进行重大调整,共四篇内容: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第三篇刑事法律制度第四篇诉讼法律制度(二)2013年税收相关法律教材在内容上共有三处较大的变化。

1.第二篇第三章买卖合同部分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第二篇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内容3.第四篇按照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进行重新编写。

二、考试题型题量从历年考试来看,税收相关法律试题有三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

共计90题;共计14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三)综合分析题(共20题,每题2分。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三、辅导总思路1.紧扣2013年教材,找出“题眼”即常考点;2.结合具体试题、案例讲解,训练考生的应试能力;3.通过基础班讲解帮助学员快速掌握教材基础知识。

四、复习备考中需要考生正确认识的几个问题1.如何正确处理好辅导教材、讲义与课件的关系;2.重点章节与非重点章节的关系;3.理解记忆,注重法律学习方法的掌握;4.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树立必胜信心。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一篇第四章讲义2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一篇第四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一篇第四章讲义2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一、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1.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情况,行政机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

提示: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3.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提示】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5.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2)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提示】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二、查封、扣押1.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破产清算程序--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六章讲义3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六章讲义3破产清算程序一、破产债权的申报1.破产债权,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对破产企业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通过破产程序,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1)破产债权基于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原因成立。

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的债权、担保债权等。

(2)破产债权是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所有债权,既包括无担保债权,也包括有担保债权。

(3)破产债权是经依法申报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受偿的债权。

(4)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5)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

2.债权申报范围(1)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4)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5)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6)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用等,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债权申报期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税收相关法律》模拟试题一中华会计网

2012《税收相关法律》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在作出的具体行政措施与所要达到的行政目标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

这是()原则的要求。

A.合理行政B.形式合法C.信赖保护D.行政应急【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行为应符合比例原则要求”,是教材在“行政合理性原则”部分新增的内容,应予重视。

2、根据行政法理论,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优益权的是()。

A.行政处罚权B.行政优先权C.行政强制执行权D.行政命令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优益权。

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享有的行政优先权(职务上的优益条件)和行政受益权(物质上的优益条件),又称行政优益权。

它不属于行政职权,但它是行政职权有效行使的保障。

3、下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说法中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是()。

A.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B.政府信息公开,都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C.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D.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依申请公开【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所以选项A错误。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但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另有时间规定,选项B说“政府信息公开,都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所以选项D错误。

4、根据《行政许可法》,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真题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40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应当考虑相关因素,不能考虑不相关因素。

这是()原则的要求。

A.诚信行政B.合理行政C.越权无效D.形式合法2. 根据规定,下列情形中,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是()。

A.交警部门因王某严重违章驾车而吊销其驾驶执照B.邮政局因某快递公司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而将其许可证予以注销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某食品公司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责令其召回已上市食品D.卫生局因孙某患流行性传染病而将其强制隔离3. 根据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许可情形中,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回许可的是()。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违反法定程序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实施行政许可C.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废止D.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4.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B.当事人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答复C.对于法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该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D.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但上级行政机关同意的除外5. 曹某在当地集镇市场临时贩卖鲜活鱼,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章某责令其交纳有关费用,曹某拒不交纳。

双方由此发生争吵,章某将曹某未卖完的鲜活鱼全部扣押,且将曹某打伤。

下列关于本案涉及的主体、行为和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章某是本案行政主体B.章某扣押曹某鲜活鱼的行为属于执行罚措施C.章某殴打曹某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D.章某个人应当就曹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6. 2010年8月12日,某县地税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金滨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法律关系--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一篇第一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一篇第一章讲义2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与相对方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一般是法定的,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通常(行政合同关系例外)不能相互约定权利义务,不能自由选择权利和义务,必须依据法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通过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程序解决。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例如:税务行政法律关系中,税务机关是行政主体,纳税人是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提示:(1)行政主体的权利即它的职权,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司法权等;(2)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三方面:行政参与权;行政受益权;行政请求权。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包括()。

(2009年)A.行政受益权B.行政参与权C.行政强制权D.行政请求权E.行政决定权[答疑编号6492110203]『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三方面:行政参与权;行政受益权;行政请求权。

【例题·多选题】对行政法律关系特征表述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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