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发行许可申请登记表doc - 编号类别

电影发行许可申请登记表doc - 编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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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浙江省电影发行经营申请表

申请单位:邮政编码:

负责人:电话号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以下事项由省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主管单位批准文号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

浙江省文化厅制

申请事项

核准事项(省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填写)

工程档案分类编号要求规范

工程档案分类编号规范 为适应公司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档案分类、排架、检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档案的分类编号作出以下规定。 一、档案编号的原则 档案编号的原则以项目各个单体为编号单位,由总到分,按照不同的文件类别,分类编号。 二、档案编号的方法 档案编号的一般方法:文件的编号由分公司名称、项目单体名称、文件名称、分部工程代码、序号五个部分组成,采用统一的编号格式,具体格式与各类目的对应的关系和说明如下: XX — XX — XX — XX — XX 一级类目—二级类目—三级类目—四级类目—顺序代号 分公司名称—项目单体名称—文件名称—分部工程—顺序代号 1、一级类目 一级类目对应各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编号采用字母与数字代码(2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制,字母为该城市名称的拼音首字母缩写形式,数字代码则表示为该城市的第几个项目。 2、二级类目 二级类目为项目单体名称,项目单体名称的编号同样采用单体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形式来编写。 3、三级类目 三级类目为文件名称,归档文件主要分为A、B、C、D四类文件以及综合类文件。 A类文件为建设单位文件资料,包括:立项文件(A1)、建设规划用地文件(A2)、勘察设计文件(A3)、招投标、合同文件(A4)、工程开工文件(A5)、商务文件(A6)、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其他文件(A8)。 B类文件为监理单位文件资料,包括:监理管理资料(B1)、监理质量控制资料(B2)、监理进度控制资料(B3)、监理造价控制资料(B4)。 C类文件为施工单位文件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施工物资资料(C3)、施工测量记录(C4)、施工记录(C5)、隐检验收记录(C6)、施工检测资料(C7)、施工质量验收记录(C8)、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资料(C9)。 D类文件为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包括:综合竣工图(D1)、室外专业竣工图(D2)、专业竣工图(D3)。 综合类文件主要为不包含在ABCD四类文件中的一些特殊文件资料,作为一个应急的文件类别,当各部门存在某些特殊文件无法在资料清单中找到对应的编号时,则可统一归档在综合类文件中。 各类文件的具体分类细目及编号详见附表1《资料清单及编号表》。 4、四级类目 四级类目为分部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的编号采用统一数字代码编制,详见附表2《分

档案分类编号规则

QP/JMGE 03-XX-0010-A/0-2007 档案分类编号规则 2007-01-20发布 2007-01-20实施 南昌江铃汽车集团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前言 本流程为规范南昌江铃汽车集团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档案分类编号工作,根据公司的实施情况,并参照ISO/TS16949相关要求制定。 本规定由信息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流程起草人: 本流程审核人: 本流程批准人:

企业标准 Q/JMGE52001--2006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南昌江铃汽车集团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的分类整理,组织案卷和案卷排列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档案管理。 2 引用文件 3定义 无 4 职责 4.1 信息部 4.1.1负责对已入库的档案进行档案的分类整理、编号,并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的管理与开发利用. 4.1.1.1 档案的分类 4.1.2.1将文件材料按其产生年代分开; 4.1.2.2 按《档案分类表》的一级类目划分成十大类; 4.1.2.3在一级类目下按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分类划分开,然后按公司《档案分类表》中的二级类目继续往下划分; 4.1.2.4在第一、二级类目划分完毕,按(内容)分类编写档案案卷顺序号(采用流水号的编排方式); 4.2 档案的编号方法 4.2.1 公司档案各级类目代表统计表统一采用阿拉伯数字,每一级类目之间,用“-”隔开; 4.2.2 一级类目采用“十进位”编号制标识,即十个一级类目用阿拉伯数字从0-9顺序标识; 4.2.3 二级类目同样采用“十进位”编号制,从01号开始标识。 4.2.4 三级类目的设置,则是按立卷单位档案数量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4.2.5档案案卷号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识,流水号之间不能重号、缺号。 4.2.6公司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之后,一般不能随意改动,要保持相对稳定 4.3 公司各类档案编号示意: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新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 R(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 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 用地 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 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 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 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 用地 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 住宅为主用地 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 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R22 服务设施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 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 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 三类居住 用地 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 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 时住宅等用地 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 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 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 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 务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 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 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 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 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 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 设施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 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 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 设施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 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 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 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 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A31 高等院校 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 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 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 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 用地 A33 中小学用 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 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 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 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 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 用地 A42 体育训练 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A5 医疗卫生 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 施等用地 A51 医院用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 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 物检疫站等用地 A53 特殊医疗 用地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 科医院用地 A59 其他医疗 卫生用地 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A6 社会福利 设施用地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 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 儿院等用地 A7 文物古迹 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 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 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 用地 A8 外事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 活设施等用地 A9 宗教设施 用地 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B商业服 务业设 施用地 商业服务 业设施用 地 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 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B1 商业设施 用地 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B11 零售商业 用地 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 场等用地 B12 批发市场 用地 以批发为主的市场用地 B13 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4 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 村等用地 B2 商务设施 用地 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 办公用地 B21 金融保险 用地 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 B22 艺术传媒 用地 文艺团体、影视制作、广告传媒等用地 B29 其他商务 设施用地 贸易、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办公用地 B3 娱乐康体 设施用地 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B31 娱乐用地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 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B32 康体用地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伞场、摩托 车场、射击场,以及通用航空、水上运动 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B4 公用设施 营业网点 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 营业网点用地 B41 加油加气 站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 地 B49 其他公用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

档案分类和文书档案编号管理规则

1.目的与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档案的分类原则、类目设置与分类编号、案卷排架、归档范围的基本要求。1. 2.本标准规范了公司档案的管理,明确公司各类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档案的管理。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山东省档案条例》 ——G/WLAI 0112—2011《档案分类和文书档案编号管理》 ——DA/T1—2000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3.定义 3.1.档案 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3.2.档案管理 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 3.3.文书档案 是指反映党务、行政管理、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档案。 3.4.科学技术档案 是指反映科学技术研究、生产技术、基本建设等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材料。 3.5.电子文件 是指以数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在通讯网络上传输的文件。 3.6. 员工档案 是指在招用、调配、培养、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3.7. 会计档案 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3.8. 基建、设备档案 基建档案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设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应当保存的文件材料;设备档案是指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字说明、凭证和记录等文件材料。 4.职责

4.1.人事行政部是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综合档案室的管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负责; 4.2.财务部是会计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是员工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制造部是 公司设备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技术部是科技(产品、生产技术)档案、基建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4.3.在生产经营中形成的档案,考虑到档案的利用,应安排专人参照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 组卷和管理,每年将档案目录移交总公司办公室综合档案室进行永久保存。 4.4.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对相应档案的收集、鉴定、整理、立卷、 销毁、利用等工作进行有效管理负责。 5.类目设置与分类编号 5.1一级类目的设置与编号 一级类目是由公司档案归口管理部门按档案内容进行设置,共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基本建设类、设备类、会计档案类、人 5.2二级类目的设置与编号 二级类目的设置与编号由各档案归口管理部门按其档案的形成规律及内容自行进行规定。一级类目编号为4-8的即产品类、基本建设类、设备类、会计档案类和人事档案类的二级类目设置与编号,由各类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本专业的类别和分类确定。 5.3公司档案的编号办法 5.3.1类目编号采用隶属编号法,每一类目之间加间隔号“?”目录号与分类号,分类号与案卷号之 间用“—”隔开。档案编号形式如下图所示: 5.3.2综合管理性档案档号的编制示例: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问题解答 王凯徐颖 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 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按照新标准逐步修改完善。在编、新编的控规应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协调一致。 再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应坚持不影响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开展为前提,从易到难,由主及次地逐步推进与新标准的对接工作。比如,城市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系统)中已经入库的现状、规划数据和管理程序相关接口等,可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修改完善、修编修订等工作逐步更新调整。 2、如何把握本标准与专项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1.0.3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土地、交通、园林、环保等相关技术法规的充分对接,避免本标准执行时与其他相关标准产生矛盾;二是城市(镇)总规和控规使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的适用对象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部门组织的居住区、公共设施、绿地、道路交通、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等专项规划应首先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等相

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为加强本行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中国人民银行档案管理规定》(银办发[2004]259号),《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规定,结合本行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对本行形成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声像档案、设备档案、实物档案分别制定了分类与编号方案: 一、? 文书档案 1、? 2001年前的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的方法进行分类,即: 永久????? 1997???? 1998 (2001) 长期????? 1997???? 1998 (2001) 短期????? 1997???? 1998 (2001) 排列与编号:排列在同一保管期限,同一年度内,按机构排列顺序进行,同一机构按事由结合时间排列,编号在同一保管期限内采用年度大流水编号。 2、2002年(含2002年)以后的文书档案采用《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方法,对归档文件以件 为保管单位进行整理,采用年度——保管期限的方法进行分类,即: 2002年度???? ???????永久????????? 2002年度??????????? 长期 2002年度??????????? 短期 2003年度???? ???????永久 2003年度??????????? 长期 2003年度??????????? 短期 排列与编号:件与件的排列次序按事由结合时间的方法排列。归档文件在相同保管期限内采用年度小流水的方法进行编号。 二、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分类方法按年度——类型进行分类。 会计档案按类型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资料,设置分类号KJ,即:。 会计凭证——KJ-PZ 会计账簿——KJ-ZB 会计报表——KJ-BB 其他会计资料——KJ-QT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种 排列与编号:会计凭证按会计科目结合时间顺序依次排列,编号采用年度小流水编号;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资料按类型——保管期限依照时间顺序依次排列,采用年度小流水混合编号,一个年度编制一个流水号。 三、? 基建档案 基建档案按工程项目进行分类,设置分类号JJ,即:

档案分类排列编号规则

档案分类、排列、编号规则 一、文书档案: 2000年前的文件按“卷”整理,按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方法进行,保管期限分别永久(Y)、长期(C)、短期(D),在每一个保管期限内,按照XX单位的《XX单位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一年分别按保管期编3个流水卷号,即永久(Y)一个流水号,长期(C)一个流水号、短期(D)一个流水号。 按“卷”整理档号构成为: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顺序号 全宗号:4位,如“0134” 目录号:3位,如“001” 案卷号:4位,如“0001” 顺序号:3位,如“001” 2000年后的文件按“件”整理,按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方法进行,保管期限分别永久(Y)、30年(D30)、10年(D10),在每一个保管期限内,按照XX单位《XX单位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一年分别按保管期编3个流水卷号,即永久(Y)一个流水号,30年(D30)一个流水号,10年(D10)一个流水号。 按“件”整理档号构成为: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组织机构或问题)—件号 全宗号:4位,如“0134” 年度:4位,如“2013” 保管期限:1或3位,如永久“Y”,长期“C”,短期“D”,定期30年“D30”、定期10年“D10”。机构或问题:2位,如无该项内容,则用“ZZ”表示。 件号:4位,如“0001” 二、会计档案: 按“卷”整理,有几个项目分几个项目类,如财政帐K1、事业帐K2……。分别按年度排序,一年一个流水号,每年按保管期限永久、25年、15年排列,同一年度内按财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其他类的顺序排列。 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年度-案卷号 全宗号:4位,如“0134” 目录号:2位,如:“K1” 年度:4位,如“2009” 案卷号:4位,如“0001”。 三、专业档案: 分为民政(低保困难家庭档案)、统计档案、危房翻建档案、计生(再生育审批档案)、二轮土地承包档案、综治(调解案件档案)、信访档案。 1、民政(低保困难家庭档案): 按“卷”整理,一个目录号一个流水,保管期限为长期。 案卷级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文件级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顺序号 2、统计档案: 按“卷”整理,一个目录号一个流水,保管期限为永久。 案卷级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文件级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顺序号 3、私人建房档案:

档案实体分类编号制度

附件三 档案实体分类编号方法 1 总则 1.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和《邮电工业档案实体分类编号方法》,提高档案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生产、治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方法。 1.2档案分类原则, 是以公司全部档案为对象, 依照治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和形成特点, 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治理和开发利用。 2 档案类不的设置 2.1 档案的类不共设置十个大类, 即: 党群工作类、行政治理类、经营治理类、生产技术治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差不多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 2.2 依照职能活动和档案形成的特点, 每个大类下设置若干个二级类目( 属类 ), 不设置三级类目( 详见附表 )。 2.3 录音、录像、照片、计算机软盘( 磁盘 )和其它非纸质载体形式的档案, 其形成和反映的内容、作用与纸质载体档案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不单独设置类目, 视其内容特征同纸质载体档案对应分类编号。 2.4 各部门依照分类方法组织整理案卷, 以利于分类标识和治理。

3 分类标识方法 3.1企业档案实体分类的标识符号采纳英文字母顺序标识一级类目( 大类 );采纳阿拉伯数字“双位制”标识二级类目( 属类 )。 3.2 档案实体排架和编号要反映十个差不多大类, 从实际动身, 做到科学合理, 经济有用, 保证利用档案的系统性、有效性。 3.2.1党群工作类(A)、行政治理类(B)、经营治理类(C)、生产技术治理类(D)的案卷排架, 按大类一年度一属类进行排列, 不区分保管期限特征(?但同一属类内按照永久、长期、短期顺序排列 ),案卷顺序号按大类流水编号,流水号编制到“999”时, 重新从“1”另行编号, 并用案卷目录号加以区不。 档案编号( 档号 )由全宗号、目录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构成 (全宗号是档案馆给企业的编号,故企业暂不标识 )。 档案编号( 档号 )标识举例示意: A1. A12. 010 ┃┃┃┃ ┃┃┃┃ ┃┃┃┗━━━━案卷顺序号 ┃┃┃ ┃┃┗━━━━━━━━分类二级类目( 属类代号 ) ┃┗━━━━━━━━━分类一级类目( 大类代号) ┗━━━━━━━━━━━━目录号(A类的第一本目录)

土地性质分类表

土地性质分类表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 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 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 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

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 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 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 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 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 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 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 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 检、血库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 利院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 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 关和营房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 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 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 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 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 堑、道沟、护林; 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 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 附属设施用地; 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 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 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 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 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 地; 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 路(含立交桥)、免费停车场用 地; 6、农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土地性质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 类型基本分类参照分类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商服用地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 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 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 保险、信托、证券、期 货、信用社等用地; 3、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 餐厅、茶馆、酒吧、宾 馆、招待所、度假村等 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4、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 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 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 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 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 洗染店、废旧物资回 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 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 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 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 C23、C24、 C25、C26、 T23、S31 住宅用地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 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 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 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 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 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 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 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 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 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 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 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 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 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 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 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R、C1、C3、 C4、C5、 C6、C7、 C8、T1(铁 路站场用 地)、S32、 D、U

某公司档案分类与编号办法

**有限公司档案分类及编号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生产、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2档案分类原则, 是以公司全部档案为对象, 根据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和形成特点, 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 2 档案类别的设置 2.1 档案的类别共设置九个大类, 即: 党群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特种载体档案类。 2.2 根据职能活动和档案形成的特点, 每个大类下设置若干个二级类目( 属类 ), 不设置三级类目( 详见附表 )。 2.3各部门根据分类办法组织整理案卷, 以利于分类标识和管理。 3 分类编号方法 3.1企业档案实体分类的标识符号采用英文字母顺序标识一级类目( 大类 );采用阿拉伯数字“双位制”标识二级类目( 属类 )。 3.2 档案实体排架和编号要反映九个基本大类, 从实际出发, 做到科学合理, 经

济实用, 保证利用档案的系统性、有效性。 3.2.1党群行政管理类(A)、经营管理类(B)、生产技术管理类(C)的案卷排架, 按大类一年度一保管期限进行排列编号。 档案编号( 档号 )标识举例示意: A 2007 永久 01 ┃┃┃┃ ┃┃┃┃ ┃┃┃┗━━━━案卷(件)顺序号 ┃┃┗━━━━━━━━保管期限 ┃┗━━━━━━━━━年度代号 ┗━━━━━━━━━━━━党群行政管理类 3.2.2 产品类(D)、科研类(E)、基本建设类(F)、设备仪器类(G)的案卷排架 a) 根据成套性原则,原则上按大类一属类一项目进行排列, 案卷顺序号按属类流水编号。对于项目少的产品,可以将多种属类混合流水编号, 用分类号加以区别,流水编号办法同前。 b)产品、基建、设备仪器、科学技术研究类档案的编号由大类号、项目( 型号 )代号、案卷顺序号构成。(类号之间的标点什么时候用“·”或是用"-"请参照科技档案整理规范) 举例示意: G. C2000- 001 ┃┃┃ ┃┃┗━━━━━━━案卷顺序号 ┃┗━━━━━━━━━━━产品型号( 项目代号 ) ┗━━━━━━━━━━━━━━设备仪器类 3.2.3会计档案的排架编号, 按大类一属类一年度进行排列, 案卷顺序号按属类流水编号。 3.2.4特殊载体档案,按载体类别分别编号。即:按照片、录像片、光盘、实物分别编号,用特殊载体(IZ)?类别[照片(Z)、录像带(X)、光盘(G)、实物(SW)]?顺序号标识。 示例:IZ?R?001; IZ?Z?001……。 4 案卷排架的基本要求

用地性质列表

用地性质列表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 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 地 R12 服务设施用 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 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 地 R2 二类居住用 地 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 用地 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 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 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 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 地 R3 三类居住用 地 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 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 地 R32 服务设施用 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 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 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 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 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 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 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 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设 施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 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设 施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 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档案分类编号标准

档案分类编号标准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XX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档案分类编号标准 2012—1—1 XXXXX有限公司

前言 本标准依据DB37/T180—93《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编号规则》、青岛市《企业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1《XXXXX档案分类及编号大纲》,附录2档号标识示意为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XXXXX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档案室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 本标准由公司档案室负责解释。

档案分类编号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档案的分类及档号编制的一般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XXX和所属部门的档案分类与编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DB37/T180—93《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编号规则》、青岛市《企业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的有关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档案分类是根据档案的共同特点和差异点,将档案区分为不同类别的逻辑方法。 档号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实体的用以固定和反映档案排列顺序的一组代码。 4 档案分类 XXXXX档案的分类原则是:以公司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单位职能,按照档案形成规律,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一级类目设置 XXXXX档案设置9个一级类目,即管理类、基本建设类、产品类、科研类、设备仪器类、会计(审计)类、实物类、照片类、电子类。 职工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二期基本建设档案按卷管理,管理类档案互有联系的文件按卷管理,其它按件管理。 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设置 除管理类、会计类外,其他类别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根据公司各类档案形成特点设置。 管理类二级类目按年度设置;三级类目按保管期限设置。 基本建设类二级类目按工程项目(一、二、三期、食堂、研发);三级类目按工程阶段(立项、设计、施工、竣工)。 产品类二级类目按盒型(条盒、小盒)设置;三级类目按品牌设置。 科研类二级类目按科研课题设置;三级科目按年度设置。 设备仪器类二级类目按设备仪器种类(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检测设备、其它)设置;三级类目按单台(套)设置。 会计类二级类目按其种类(凭证、帐簿、会计报表、其他)设置;三级类目按年度设置。 实物类二级类目按其种类(产品样品类、实体性科技成果、证书类、印章类、牌匾类、荣誉类、纪念品类、书画类、其它类)设置;三级类目按年度设置。 照片类二级类目按年度设置;三级类目按保管期限设置。 电子类二级类目按年度设置。 5 档号编制 档号由类目号、案卷(件)顺序号组成。 类目号的编制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与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 类、小类。 1.1.4 其中,R 、C 、M 、W 、U 、S 、T 、D 、G 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 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 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 围 大类 中 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住宅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 R11 低密度住宅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 R12 商品住宅用地 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 R13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包括以低收入者教工、公务员等特定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 地 R14 廉租房用地 政府组织建设以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 公房用地 R 2 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 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 4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 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 共服务设施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C11 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

档案分类编号规则

档案分类编号规则 为更好更科学地管理好档案,实现档案分类检索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根据《公司档案分类暂行规则》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本规则规定了建设公司档案的分类原则、方法、类目 设置,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形成的全部档案的分类、整理、组卷和排架管理。 二、档案按照其属性和载体共设置五个基本类目,即一级类目。名称代号如下 (一)WS 文书档案 (二)KJ 会计档案 (三)GJ 工程建设档案 (四)SX 声像档案 (五)SW 实物档案 三、每一基本类目下根据需要分设若干属类即二级类目,方法如下 (一)文书档案按年度---问题---保管期限分类。 (二)会计档案,按文件形式设属类。 (三)工程建设档案,按工程(项目)使用性质设属类。 (四)声像档案,按载体形式设属类。 (五)实物档案,按内容形式设属类。 四、各类档案的分类及基本范围和编号方法如下

(一)WS 文书档案 (1)文书档案按年代---问题---保管期限设置以下10个二级类目即 1、党群工作 2、行政文秘 3、劳动人事 4、财务管理 5、企业管理 6、营销策划 7、工程技术管理 8、经营销售 9、物业管理 10、置业管理 (2)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和长期、短期。(永久为Y,长期、短期 为D) (3)编号格式举例 档案号 2020-1-Y-18 件号 保管期限 二级类目 年代 (二)KJ 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二级类目设置四大类即 KJ.1 会计凭证类 KJ.2 会计帐薄类

KJ.3 财务报表类 KJ.4 其它类 (2)会计档案案卷排列按一级类目---二级类目---年度---案卷流水号排列. (3)编号格式举例 档案号 KJ-1-2020-56 案卷流水号 年度 二级类目 一级类目 (三)GJ工程项目建设档案 (1)工程建设档案分类按工程项目分类即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案卷流水号 (2)案卷排列顺序为 a 基本建设项目依据性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文件 b 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 c 工程管理施工及竣工文件 d 工程户外配套文件 (3)编号格式举例 档案号 **GJ20-18

分类编号规则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编号规则 2007-11-30 15:21:30 DB37/T180-93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整理、类目标识、案卷排架、档号编制及编制检索工具的一般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的档案管理。交通、建筑施工、电力、邮电、农业、林业和商业服务等企业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GB3792.5档案著录规则 3 名词术语 3.1 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各项管理工作、生产、科研及经营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档案分类是根据档案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将档案区分为不同类别的逻辑方法。 3.3 类目标识识别与区分档案类别的符号。 3.4 档号档案的编号。包括分类号、项目代号、案卷号。 3.5 目录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的条目组合,是档案检索和报导的工具。 3.6 档案著录在编制档案目录时,对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

4 档案分类 4.1 分类原则以企业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4.2 一级类目的设置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特大型企业或生产程序特殊的企业,有些档案难以归入十大类目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 4.3 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二级类目按照企业管理职能和档案的形成特点设置,如附录A(补充件),附录A中设置的二级类目,是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的基本二级类目,企业可结合实际需要增设或减少二级类目。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以下类目设置,参照附录A中的基本范围,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确定。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层次不宜过多。 4.3.1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档案分别按时间--问题(机构)分类设置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 4.3.2产品类档案二级类目按产品种类设置,三级类目按产品型号设置,四级类目按产品结构或产品、工艺、工装设计文件材料的内容设置。 4.3.3科学技术研究类档案二级类目按课题性质设置,三级类目按课题设置。 4.3.4基本建设类档案二级类目按工程性质或用途(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生活设施……)设置,三级类目按建筑项目设置,四级类目按子项工程或专业分工设置。 4.3.5设备仪器类档案二级类目按设备仪器种类(性能、用途)设置,三级类目按设备仪器型号设置。特大型企业的分厂、车间规模较大,设备数量多,可按分厂或工艺流程设置二级类目,按设备仪器种类设置三级类目,按设备仪器型号设置四级类目。 4.3.6会计档案按其形成特点和文件材料形式分别设置会计凭证、会计帐

《城市用地分类标准(2011)》问题解答

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 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按照新标准逐步修改完善。在编、新编的控规应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协调一致。 再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应坚持不影响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开展为前提,从易到难,由主及次地逐步推进与新标准的对接工作。比如,城市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 系统)中已经入库的现状、规划数据和管理程序相关接口等,可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修改完善、修编修订等工作逐步更新调整。 2、如何把握本标准与专项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1.0.3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土地、交通、园林、环保等相关技术法规的充分对接,避免本标准执行时与其他相关标准产生矛盾;二是城市(镇)总规和控规使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的适用对象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部门组织的居住区、公共设施、绿地、道路交通、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等专项规划应首先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等相关专项标准,不具备条件的其他镇、乡、村的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应使用《镇规划标准(GB 501 88--2007)》、《村规划标准》(在编)。 此外,本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部应严格遵守。同时,各地为满足本地城市规划编制的实际要求,在不违背本标准的前提下,可进一步补充、完善、细化相关规定,出台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3、本标准适用范围中“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什么? 本标准将“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纳入适用范围,意在实事求是地反映我国小城镇迅猛发展的客观现实,加强对空间布局和形态上已经与城市无异的建制镇的规划指导。1、0、2条文说明中规定“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设市城市标准,但管理体制仍保留镇的行政建制”,但其中并未提出量化指标的要求。因此,在实际规划工作中,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 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 住小区、 居住街 坊、居住 组团和 单位生 活区等 各种类 型的成 片或零 星的用 地 R1 住宅用地 市 政公用 设施齐 全、布局 完整、环 境良好 的用地 R11 低密度住宅用 地 市 政公用 设施齐 全、布局 完整、环 境良好、 容积率 为1的用 地 R12 商品住宅用地 以 商品住 宅为主 的用地 R13 经济适用住房 用地 包 括以低 收入者 教工、公 务员等 特定人 群为供 应对象 的住宅 用地 R14 廉租房用地 政 府组织 建设以 租给低 收入者 为供应 对象,不 对外销 售的廉 租公房 用地 R2 公共服务设施 居 住小区 及小区 级以下 的公共 设施和 服务设 施用地。 如托儿 所、幼儿 园、小 学、中 学、粮 店、菜 店、副食 店、服务 站、储蓄 所、邮政 所、居委 会、派出 所等用 地 R3 道路用地 居 住小区 及小区 级以下 的小区 路、组团 路或小 街、小 巷、小胡 同及停 车场等 用地 R4 绿地 居 住小区 及小区 级以下 的小游 园等用 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居 住区及 居住区 级以上 的行政、 经济、文 化、教 育、卫 生、体育 以及科 研设计 等机构 和设施 的用地, 不包括 居住用 地中的 公共服 务设施 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 行 政、党派 和团体

等机构用地 C11 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 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 地 在本市 的非市 属机关 及企事 业管理 机构等 行政办 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 地 商 业、金融 业、服务 业、旅馆 业和市 场等用 地 C21 商业用地 综 合百货 商店、商 场和经 营各种 食品、服 装、纺织 品、医 药、日用 杂货、五 金交电、 文化体 育、工艺 美术等 专业零 售批发 商店及 其附属 的小型 工场、车 间和仓 库等用 地 C22 金融保险业用 地 银 行及分 理处、信 用社、信 托投资 公司、证 券交易 所和保 险公司, 以及外 国驻本 市的金 融和保 险机构 等用地 C23 商务办公用地 各 种商务 办公、写 字楼等 用地 C24 服务业用地 饮 食、照 相、理 发、浴 室、洗 染、日用 修理和 交通售 票等用 地 C25 旅馆业用地 旅 馆、招待 所、度假 村及其 附属设 施等用 地 C26 市场用地 独 立地段 的农贸 市场、小 商品市 场、工业 品市场 和综合 市场等 用地 C3 文化用地 新 闻出版、 文化艺 术团体、 广播电 视、图书 展览、游 乐等设 施用地 C31 新闻出版用地 各 种通讯 社、报社 和出版 社等用 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 用地 各 种文化 艺术团 体等用 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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