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对电子合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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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冲击及应对

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冲击及应对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 NO.1,2012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83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冲击及应对宋 皓(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摘 要: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尤其是在民商法领域,对合同法、隐私权法等都有冲击。

本文意在分析了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冲击和带来的问题,即电子合同的形式和电子合同的签订问题。

并且对以上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属于书面形式,而且关于电子合同的签订问题还是遵循合同法的基本规定。

关键词:电子商务;合同法;要约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2811(2012)01-0083-3一、电子合同概述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和应用,有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也伴随其出现。

电子商务有其独特的特点和特定的技术环境,因此对传统的法律法规也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和挑战。

李适时老师认为,电子商务法属于特别商法,也是民商法的分支;田文英老师认为,电子商务法既不属于民法,也不属于商法,更不属于经济法,而是新形势下产生的一个新的法律部门。

笔者认为,不同的观点说明电子商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电子商务法指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所有法律,而狭义的电子商务法是指《电子商务法》或者《电子签名法》等标有电子商务名称的法律。

其实,就电子商务法而言,是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的。

换句话说,电子商务法对于传统法律的冲击和挑战是全面的,不仅仅是传统的民商法。

不仅仅包括民商法等私法问题,也有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等公法问题。

除了实体法问题,还有程序法问题。

总之,从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来看,电子商务势必对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程序法、证据法等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本文就从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问题、和合同法的冲击和应因。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全汇总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全汇总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全汇总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在线购物到数字服务,电子商务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活动的有序进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接下来,让我们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进行一个全面的汇总。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的权利,如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

对于网络购物,消费者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无理由退货。

此外,法律还要求电商经营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二、电子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电子合同在电子商务中被广泛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同时,对于电子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等方面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在电子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网络交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

例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商品和服务信息披露、交易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要求电商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登记,亮照经营,并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售后等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数据保护和隐私相关法律法规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数据的收集、存储和使用日益频繁,数据保护和隐私问题备受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包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等。

同时,对于违反数据保护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电子商务法概论知识点

电子商务法概论知识点

电子商务法概论知识点电子商务(E-commerce)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电子通信技术进行商品交易、资金结算、信息传递等商务活动的一种商业模式。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也逐渐形成并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将围绕电子商务法的概念、法律主体、合同法律制度、电子合同与签约方式、电子支付、知识产权保护等几个知识点进行论述。

一、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总称。

它包括有关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网络交易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二、法律主体在电子商务法中,法律主体是指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的主体。

电子商务法赋予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资格,同时,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进行一些合法的电子商务活动。

三、合同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核心文件,合同法律制度为电子合同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与传统纸质合同并无区别,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果。

四、电子合同与签约方式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合同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达成,比如电子邮件、短信、网页点击等。

电子合同的形成不再要求双方在纸面上签字,但要保证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双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数据电文签署和认证方式。

五、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重要环节。

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支付的方式和安全规范,强调电子支付机构必须经过监管机构的授权和备案,并制定了电子支付业务的操作规程,保障了支付过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六、知识产权保护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了对电子商务中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追究和处罚,同时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

七、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重要议题。

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加强网络安全保护,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并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的要求。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合同作为一种全新的合同形式,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

电子合同是指经过电子信息技术手段生成、传递和存储的具有合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它与传统的纸质合同相比具有快捷便利、节约资源等优势,也因此在商务活动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从法律效力的角度,探讨电子合同在我国的合法性、效力认定以及合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一、电子合同的合法性认定在我国,为了保证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电子合同的签署与执行。

其中最重要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自正式生效,明确了电子签名与书面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且规定了电子签名的存储、变更等相关事项。

根据该法的规定,具备确定签名人身份并能够与签名相关的数据建立关联的电子数据可以视为电子签名。

《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自正式生效,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该法的规定,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得以电子形式为由否定其法律效力。

二、电子合同的效力认定电子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即合同的形式要件和合同的证明。

1. 合同的形式要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形式要件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以往纸质合同要求以书面形式表达才具备法律效力,但现在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合同可以作为书面形式的一种替代形式。

电子合同是否满足书面形式的要求,一方面取决于合同本身是否具备书面形式的要素,比如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明确、具体,是否有具体的内容和条款,以及是否设置了签署人的电子签名等。

另一方面取决于是否能够将合同以电子方式进行保存,保存期限是否满足法律的要求。

2. 合同的证明当电子合同产生争议时,合同的证明成为关键问题之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电子合同的存证和留痕需要具备以下要求:(1)保留原始记录:电子合同应当保留原始的电子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有哪些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有哪些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有哪些范本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全解析1. 电子商务的定义及其法律地位1.1 电子商务的概念和特点1.2 电子商务的法律地位和意义2.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分类及主要内容2.1 国际电子商务法律法规2.1.1 《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公约》2.1.2 《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工作计划》 2.2 国内电子商务法律法规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3.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规定3.1 电子商务合同的基本要素3.2 电子合同的成立与效力3.3 电子合同的履行和终止4. 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法律规范4.1 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经营者责任4.2 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4.3 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知识产权保护5. 电子商务数据保护的法律规定5.1 电子商务数据的收集和使用5.2 电子商务数据的安全保护5.3 个人信息的保护及隐私权的保护6. 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6.1 电子商务的纠纷解决方式6.2 电子商务仲裁的程序和规则6.3 电子商务纠纷的诉讼程序7.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适用与监督7.1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7.2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法附件:1. 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公约全文2. 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工作计划全文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全文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指通过互联网等电子通信网络进行的各种商业活动。

2. 电子商务合同:指通过电子通信方式订立的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效力的合同。

3. 电子合同:指以电子方式表示、记录或存储的合同。

4. 知识产权:指对知识(包括科学、文学、艺术和技术领域的)的权利。

---范本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详尽解读1.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概述1.1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定义和意义1.2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分类和主要内容2. 电子商务相关国际法律法规2.1 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公约(UNCITRAL)2.1.1 电子商务法公约的背景和目的2.1.2 电子商务法公约的主要规定2.2 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工作计划(WTO) 2.2.1 电子商务工作计划的核心议题2.2.2 电子商务工作计划的发展和影响3.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解析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3.1.1 电子商务经营许可和合同法律规定 3.1.2 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规定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3.2.1 电子签名合法性认定和效力规定 3.2.2 电子签名证书的申领和管理规定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3.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义务 3.3.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投诉和维权机制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3.4.1 广告的审查和发布规定3.4.2 广告虚假和误导行为的法律责任4.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与挑战 4.1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认定和证据保全难题 4.2 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难点 4.3 电子商务平台监督和违规处罚的困境附件:1. 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公约全文2. 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工作计划全文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全文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指在互联网等电子通信网络上进行的商务活动。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作为电子商务日益普及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通过网络进行购物或交易。

在这一背景下,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电子商务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关系,包括合同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等。

本文将以此为主题,探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关系。

一、合同关系在电子商务中,合同关系是最基本的法律关系之一。

当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双方应当签订合同或通过网络形成合同。

此时,合同的形成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意思表示一致:买卖双方应当通过网络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2.内容明确:合同应当对商品名称、数量、价款、交付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

3.真实性: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应当真实无误。

4.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签署方式有多种,包括点击同意、输入密码等。

不同的签署方式在法律效力上并没有本质的差别,但应当注意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应当注意在签署合同之前了解相关诉讼程序和网络交易纠纷处理机制。

因为在电子商务中,网络交易发生的地点不一定和所在地相同,诉讼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各种专有权利。

在电子商务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有商标、专利、著作权等。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在电子商务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原则上将实体商标等与虚拟商标等一视同仁。

2.对恶意注册、商标侵权、网络侵权行为保持高度警觉,并进行维权。

3.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保护商标权益,建立商标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竞争力。

除此以外,在电子商务中,还需对虚拟商标等进行安全保护。

因为在互联网上,虚拟商标往往难以辨别其真伪性质,所以要加强商标权益保护与维权意识,避免商标品牌形象遭到侵害。

三、消费者权益保障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尤其是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交易往往面临着信息不对称、虚假宣传等问题。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消费者维权机制,如退货退款、售后服务等。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各国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和保护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就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并对其中一些重要的条款进行解析。

一、电子商务基本法律法规概述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了电子商务法、电子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这些法规的制定旨在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秩序,促进网络交易的公平和诚信进行。

(一)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是电子商务领域的基础法律,它对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主体的责任、交易的规则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该法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网络交易的安全、交易信息的保护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电子合同法电子合同法是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合同签订和履行等问题进行了专门制定的法律。

该法对于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争议解决、证据规定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应该履行的义务,确保了消费者在网络消费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中的重要条款解析(一)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承担着平台管理、信息管理、交易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上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并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可靠。

同时,平台经营者还应当对不法商家的行为进行排查和整治,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二)网络交易的安全为了保障网络交易的安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规定了网络交易的安全措施。

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建立交易信息保护制度,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同时,平台经营者还应当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网络交易中的欺诈行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电子合同的形成与效力电子合同法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形成和效力问题。

根据该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子合同应当具备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签名等。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解读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解读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解读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商品买卖和服务交付的商务活动。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市场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解读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要点和规范。

一、合同法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合同法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基本法律规范,也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电子商务交易双方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达成合法有效的合同。

但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电子文件保存、合同条款明确等问题。

二、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法的要求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是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根据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网络安全事件。

三、著作权法在电子商务中的保护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商品图片、文字描述等均可能涉及著作权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需要事先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方可使用其作品。

此外,对于侵权行为,电子商务平台也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处理。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享有与线下消费者相同的权益保护。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于不合格商品和服务,消费者有权退货、退款,并可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广告法在电子商务广告中的适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广告活动需要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对于违法违规的广告行为,广告主和发布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交易的重要依据,具有与传统书面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电子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电子合同的签署方式、存档管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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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对电子合同体制
一、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确认及权利义务
电子商务的主体是指参加电子商务活动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享
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个人或组织。在电子商务领域中,主要有商
家、客户、网络交易服务机构等几大主体。
1.商家是传统商事交易中居于卖售人法律地位的交易主体。电子
商务法律应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设定审查制、准则制等审定方
法。在此基础上,还应确保其在网络上发布的广告、商业信息真
实可靠负责。
2.客户是传统商事交易中居于买售人法律地位的交易主体。在电
子商务环境下,由于交易双方可以自始至终互不见面,因而客户
的资格认定较传统模式面临挑战,客户身份的确认是商事交易顺
利进行的前提,在网络环境下,电子商务立法应在传统立法的基
础上更加强调主体资格的确认条件。
3.网络交易服务机构的资格及审定。交易服务机构是指数字认证
机构(CA)、密钥管理机构(KM)、信息服务提供商(ISP)、信息提
供商(ICP)、等。
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还很稚嫩,已建成的CA很少且各自
为政,远不能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有学者主张应参照美国
犹他州的“官方集中管理”模式,尽快建立全国规模的CA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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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即在我国的CA的选任、管理上采用“准官方集中管理”,
以法律授权政府相关的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对CA进行管理。
其应尽的义务包括:①它必须是一个独立的中立性的服务机构,
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贸易活动,以避免其在
为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举证时因经济因素的影响而丧失公正
性;②它必须是用户数据电文的传递中心,用户的任何信息均通
过全CA认证中心加以传递;③它必须负有对资料保密和储存的
法定义务;④它应对未发出通知、通知有误、认证人泄密及认证
人虚假认证等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这些都可以成为我国电
子商务立法可供参考的内容。
法律效力,并参照有关代理的规定对之进行规制。
三、电子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对合同的内容的补充
二、电子商务中的自动交易问题
虽然电子技术的采用使交易过程虚拟化了,但是人与人之间进行
交易的本质并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国外有些学者将计算机自动
回复的功能类比于自动售货机,在自动售货机交易中,当顾客投
人货币或插人磁卡时,售货机会自动做出回应。在这些交易中,
机器不能像人一样表达意愿,谈不上有关要约与承诺的交流过程。
法院在这些案件中通常认为自动售货机的售卖行动是设置人先
行设置的意愿的结果,机器的加人并没有改变这一先设的意思。
所以,通过自动售货机的要约与承诺是有效的。同理,计算机的
程序是由人所编制的,当事人要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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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时,都会预先设置好计算机回应程序,实质上,当事人的意
思表示正是通过其所编制或者认可的程序而得到了反映。所以,
计算机订立的合同与人与人之间直接信息交流订立的合同一样
也具有合同当事人的含意。
通过计算机自动处理订立的合同应该是成立的。总之,电子商务
立法应当看到自动交易的特点,使自动交易的人性化本质具有更
直观的表现。“电子代理人”是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
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借鉴此经验,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应确认
自动交易的1.关于网上“CLICK一WRAP”合同条款问题。通过
互联网的电子交易中,大部分是消费者与商家的交易。网上商家
通常都预先制定好了格式合同,购买者只需按下“接受”或“拒
绝”键,就决定了该购买合同是否成立。问题在于有些商家在网
上设置如下条款:“按下接受键表示你已经同意使用产品需遵守
的条件。”其中有一条款规定:“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或修
正本合同条款,修改后的合同条款一经通知即生效。”当个人消
费品购买者按下“接受”或“购买”键时,他与商家的购销合同
是否成立?购买者的这一行为是否意味着他也同意了商家以后对
合同的任意更改?这种合同英文称之为“CLICK一WRAP”合同。
根据两大法系传统,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
何更改,英美法采用镜像原则(mirrorrule),要求承诺如同照镜
子一般照出要约的内容,及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合
同才能成立。随着交易的发展,美国合同法对此规则做出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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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修改,认为承诺“只要确定并且及时,即使与原要约或原同意
的条款有所不同或对其有所补充,仍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承诺
中明确规定,以要约人同意这些不同的或者补充的条款有所不同
或对其有所补充的条款为承诺的生效条件。,’((联合国国际货
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也做出了与此相同的规定。可见,只
要承诺没有改变要约的实质内容,承诺仍有效。但是,如果承诺
更改了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这样的承诺已经构成反要约。在
Click一wrap合同中,如前所述商家在网页上登载的产品介绍
是要约邀请,那么购买者按动“接受”键就是对商家发出了一项
要约,购买者在购买时并不知道有后续条款的存在。因此商家拟
制好的后续条款实际上构成有条件的承诺。而承诺中所附的条件
并非购买者决定购买时所知道的或是可合理预见到的。因此商家
在拟制好的合同中关于更改合同权利的规定属于对购买者要约
的实质性变更,是一项反要约,而非承诺。
2.法律应对数据电文的超文本性做出明确的规定。电子合同具有
了与记载在纸质媒体上的合同文本极为不同的“超文本性”,合
同的很多内容并没有被完整的记录在合同的电子数据中,而是在
数据电文中被提及。这些被提及但没有直接出现的内容,是否属
于合同的条款或条件,是否具有与合同文本中的其他内容同等的
效力,对于采用电子合同、电子邮件、数字证书和其他形式的电
子商务具有重大影响。电子合同的超文本性是发展以计算机为基
础的新型商业基础结构的关键,法律承认电子合同超文本性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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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条件是数据电文提及的条款能够被插人该数据电文的相应位
置,并且应当真正为合同当事人所知晓和接受。电子合同如果达
到了上述标准,其超文本就能够实现与纸质合同的文本同等的功
能,被数据电文提及的条款就能够方便、及时的为合同当事人所
了解、查阅和修订。因此建议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对此应作出相应
限制。
四、电子合同的资任问题
服务提供者在电子合同运用系统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因为电送和
受信均经过它完成,所以它应该以正确的标准来传达信息,采取
措施防止信息被变造或伪造,对信息进行保全和保持信息的秘密。
对网络服务商的瑕疵服务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目前存
在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认为网络服
务商不应承担责任,另一种则认为应承担责任。前者的依据在
于:①计算机的可靠性由于技术的局限无法保证;②损失的风险
最好分给网络系统的受益者即用户;③用户最适宜去采取预防措
施和投保;④对所有的信息传输都适用统一的价格结构而不管传
输失败的结果会有利于简化系统管理。而且让网络服务商根据服
务失败可能导致的后果来评估每一项交易的风险是困难而又耗
时的,对其施加更小的责任可促进交易费用的降低和服务速度的
提高;⑤网络服务商的收费低。而后者针锋相对的理由则是:①虽
然计算机是复杂的、易受病毒分割的,但专业的服务提供者应该
能控制问题发生的次数和危害程度;②消费者购买的不仅仅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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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通向网络系统的路径,还购买了网络服务商的专业工作人员提
供的服务。与其他雇主一样,网络服务商对其雇员的过错承担责
任;③为保持优质服务应对网络服务商施加一定的压力;④使服
务商遵循一定的标准并不意味着要他保证不出任何问题。例如,
服务商应行使“合理的注意”,如他尽了这一义务,即使服务不
善他也无需负责。笔者认为,应平衡网络服务商与用户之间的权
利义务,否则,或者抑制网络服务商的积极性,或者损害用户的
利益。都会限制整个网络的发展。立法或行为规章中可规定网络
服务商履行服务时应达到的一些标准,如“合同的注意义务”等,
在没有达到标准时才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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