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清华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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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的基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校自1990年起全面试行助教博士生制度,已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改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清华大学关于研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制定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决定》和《

本细则。

第二条助教(教学助理)、助研(研究助理和研究辅助)和助管(管理助理)统称为“三助”,研究生“三助”岗位由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情况统筹规划。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学校设立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助”办公室),“三助”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负责研究生“三助”岗位的整体规划,会同研究生院、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研院、实验室与设备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研究生“三助”岗位进行宏观管理。

第四条各聘用单位成立“三助”岗位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三助”岗位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设岗、招聘、培训、考评、解聘等。

第三章上岗要求和岗位职责

第五条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三助”岗位,各聘用单位择优录取:

1、正式注册并全时在校学习或拟入学的研究生新生;

2、学业情况良好,学位论文工作进展顺利;

3、未超过规定的修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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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三助”岗位一般按1/3全时工作量即每周12,15小时安排工作内

容。博士生担任助教一般不超过3个学期,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个学期;博士生担

任助管一般不超过4个学期,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个学期。担任学生辅导员和研究

生工作助理岗位的研究生(下简称德育助管),在岗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名

研究生一般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的“三助”岗位。

第七条各聘用单位制定本单位“三助”岗位的具体职责,上岗研究生应按照

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岗位培训和待遇

第八条获得“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在上岗前都应由聘用单位进行岗位培训,

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各聘用单位应制定具

体的岗位培训计划和岗位培训内容。

第九条“三助”岗位津贴按照实际上岗时间发放。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由学

校提供,分为四档,分别为450、550、750、950元/月。对于一般助教和助管岗位

的岗位津贴,硕士生450元/月,未通过资格考试的直博生550元/月,普博生和已

通过资格考试的直博生750元/月。学校设置助教的重点岗位,岗位津贴在原津贴

基础上向上提高一个档次。助研岗位津贴由设岗导师或院系提供,具体标准见本细

则第三部分。

第十条每月初各助教和助管聘用单位将研究生的考勤、津贴变动等相关情况

报至“三助”办公室备案,“三助”办公室对助教和助管津贴进行相应的调整。

助研岗位津贴由设岗导师或院系按照报“三助”办公室的标准通过网上发放系统直接发至上岗研究生。从科研经费中支出助研岗位津贴的,应符合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设岗、聘用和考评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三助”岗位一般每学期设定一次(德育助管岗位可每学年设定一次),应合理设岗。每学期第6周,“三助”办公室确定全校下学期助教和助管岗位总数以及助教重点岗位总数。

第十二条第8周前,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助教)、党委学生工作部(德育助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德育助管)、“三助”办公室(其他助管)等相关部门将助教和助管岗位分配至各聘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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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第11周前,各聘用单位“三助”岗位工作小组在“三助”岗位管理系统中完成助教和助管的设岗工作。

第十四条第11周,“三助”办公室公布助教和助管(部分)岗位招聘信息,研究生进行网上申请。

第十五条第15周前,各聘用单位初步完成助教和助管岗位的聘任工作。

第十六条第15周,各院系启动助研的设岗招聘工作,在“三助”岗位管理系统中完成设岗工作,其中需要公开招聘的助研岗位由“三助”办公室进行公布。

第十七条第16周,各聘用单位开始进行期末考评工作,在第18周前完成,并将考评结果报至“三助”办公室。

第十八条第18周,各聘用单位完成助研岗位聘任,确定“三助”上岗名单,报至“三助”办公室。“三助”办公室核准研究生的上岗资格,最终确定上岗名单。在第20周前完成下学期“三助”岗位的聘任工作。

第十九条新学期第1周,“三助”办公室复核本学期“三助”上岗名单,各聘用单位进行补招聘。

第二十条新学期第2周,各聘用单位应完成补招聘,并报至“三助”办公室审核。“三助”办公室确定本学期上岗研究生名单和津贴情况将有关信息发至注册中心和财务处等部门。

第二十一条学期期间,各聘用单位原则上不再变动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三助”岗位的,及时报“三助”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六章解聘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与上岗研究生的聘用关系,并报至“三助”办公室批准:

1、该岗位被撤消;

2、不具备上岗资格;

3、期末考评不合格;

4、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5、学位课成绩不及格;

6、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7、因个人过失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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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发生二十二条条第3、4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在下个学期不得再申请此岗位。

第二十四条发生第二十二条第5、6、7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在下个学期不得申请“三助”岗位;受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在察看期间不得申请“三助”岗位。

第二十五条解聘后的岗位如果需要重新选聘研究生上岗,应按本细则进行公开招聘。

第二十六条对“三助”岗位聘任和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聘任和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聘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诉,该单位应在接到有关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如研究生对聘用单位的申诉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接到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三助”办公室提起申诉。“三助”办公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诉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研究生所属院系和聘用单位及相关部门,此意见即为学校最终处理意见。

第二部分助教

第二十七条助教岗位主要由博士生承担,数学系、物理系、人文学院等部分院系经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批准,可以聘用少数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担任助教。应聘助教岗位的研究生,除应满足“三助”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学习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单门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新入学研

究生除外);

、学位论文工作进展令导师或导师组满意; 2

3、必须曾经选修过即将承担助教工作的课程或相关课程,并取得较好的成

绩;

4、研究生不能承担自己正在选修课程的助教工作。

第二十八条助教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要求和学生学习情况;

2、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批改作业、为学生答疑、做小组和个别辅导、

准备上课的教具装置、参与课程监考判卷、指导实验课程、收集和准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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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资料等教学辅助工作;

3、有助教经验且评估优良的研究生,以及有教学经验并通过教学研究与培

训中心教师上岗资格确认的研究生,在主讲教师指导下,可独立承担基础课程的辅导课、习题课及讨论课等教学任务。

第二十九条所有第一次担任助教工作的研究生均须参加培训,并通过一定考

察后方可上岗。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研究生助教应分别接受校级培训、院(系)级的一般培训及主讲教师的专门培训。学校、聘用单位和主讲教师都有责任做好研究生助教培训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可以采用组织培训课程、提供自学材料和资源、组织小组学习讨论、聘请专家讲座咨询、问卷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第三十条每学期末,各聘用单位要组织对研究生助教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评。考评程序包括主讲教师评估、研究生助教自评、学生对研究生助教评价等,各聘用单位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学校“三助”办公室备案。

第三部分助研(研究助理和研究辅助)

第三十一条导师根据自己招收的研究生的情况设置助研(研究助理和研究辅助)岗位;院系也可设置助研岗位。

第三十二条研究助理岗位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设置:

1、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工作;

2、与研究生学位论文无直接关系的在研课题或项目的研究工作;

3、教学或科研实验室、研究平台的建设或改造等的辅助研究工作。

第三十三条院系或导师可依据以下情况设置研究助理的重点岗位:

1、国家各类重大、重点研究项目(如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自

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军工各类项目、“211工程”与“985工程”重点建

设项目等);

2、工作难度较大的岗位(如高精密仪器实验室的辅助研究等)。

第三十四条研究辅助岗位由导师设置,用以鼓励或奖励研究生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

第三十五条对于与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的助研岗位可不公开招聘;其余岗位应公开聘用满足岗位要求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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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由设岗导师或院系确定助研的岗位津贴。研究助理岗位津贴分为四档:450元/月、550元/月、750元/月和950元/月,津贴档次由设岗导师或院系确定,可参考助教和助管。导师或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津贴档次进行调整,但最高档不得超过1450元/月(即调整幅度不超过950,元/月的50,)。研究辅助岗位的津贴最低为200元/月,最高不超过450元/月。

第三十七条设岗研究生导师或院系应该对上岗研究生进行相关的培训。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术研究中需要遵守的学术道德和学术纪律;

2、防火及安全教育(危急逃逸通道等);

3、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时所需遵循的规律和需掌握的方法;

4、实验操作和仪器使用;

5、与岗位有关的其他工作要求。

第三十八条助研岗位主要由导师或院系进行自主管理,设岗时提出岗位职责和要求;并根据研究生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对研究生进行考评。院系“三助”工作小组应积极主动地协助导师进行设岗、聘用、培训、考评、发放津贴等相关工作;同时也要做好导师与学校相关部门、学生与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三十九条设置助研岗位的导师应悉心指导上岗研究生的研究工作,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把育人放在首要位置。

第四部分实验室助管

第四十条实验室助管岗位主要设置在教学实验室、图书馆(分馆)和其它公共服务实验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重要实验室的辅助管理工作;

2、人文社科重要研究平台的辅助管理工作;

3、图书馆(分馆)的图资辅助管理工作;

4、有重要教学任务或面向全校开放的实验室的辅助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助管岗位职责为:

1、实验技术工作。协助实验技术人员,围绕实验教学开展实验技术、设备

以及相关软件系统的开发工作,承担实验准备工作和设备的基本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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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型开放仪器操作与管理。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围绕大型仪器开放服

务,开展分析测试技术服务,开展仪器维护与管理等工作;

3、药品与试剂管理。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实验教学用生物、化学试

剂的配置、发放、监管以及废液处置与回收等管理工作;

4、实验室日常管理的辅助工作。协助负责教师开展实验室建设管理,设备

规划与购置管理,实验室资产、安全、卫生管理等;

5、图书资料管理。在图书馆(分馆)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图书资料的

整理、维护工作,数据资源管理及相应的系统开发工作,阅读室、书库等场所的管理工作等;

6、其它面向实验教学以及全校公共服务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四十二条研究生上岗前应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验室或图书资料室的防火、防盗或保密的相关规定;

2、与岗位有关的仪器操作和维护、实验室环境的维护、图书资料的保护和

保存;

3、与岗位有关的实验室药品、实验材料的管理;

4、与岗位有关的实验室管理、图书资料管理规程。

第五部分德育助管及其他助管

第四十三条对于德育助管,“三助”办公室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清华大学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和考评办法》(见附件一)和《清华大学研究生德育工作助理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二)进行管理。

第四十四条对于其他助管,各聘用单位向“三助”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设岗,要因事设岗、不能因人设岗。这部分助管岗位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设置:

1、行政管理辅助或服务的工作;

2、学生公寓工作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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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字〔2011〕29号-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从事“三助”工作的实施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从事“三助”工作的实施办法为使研究生兼职从事“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条件及申报时间 (一)岗位设置条件 助教岗位:教研室教师教学任务饱和,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大。助教岗位应优先保证公共课、主干基础课的需要。 助研岗位:承担科技项目(包括纵向及横向项目)的导师。 助管岗位: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实验室、“211工程”重点建设实验室;单位工作量大,人员缺编,工作需要。 (二)岗位设置程序 学校根据每年的“三助”经费总量安排“三助”岗位数。 助研岗位设置: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由科技项目负责人自定自批。博士研究生科研助理岗位数由学校按照博士导师资助经费的总量设置,按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数分配各学院,由导师向学院申请岗位。 助教、助管岗位设置:以学院或机关处(部)为单位申请,由学校研究生“三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所设岗位应与教师、干部岗位紧密结合起来。岗位设置必须明确岗位工作目标、岗位职责、聘用时限以及考核办法。其设置程序如下:1.由申请岗位单位(用人单位)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中的岗位设置相应栏目; 2.学院、处(部)初审,并签署意见,汇总上报; 3.学校研究生“三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单位提交的岗位设置方案,签署意见后将批准的设岗方案反馈回设岗单位。

(三)岗位设置申请时间 每年6月和12月接受下一学期的申请。 二、岗位职责 助研岗位职责:在导师和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的指导下,从事科技项目研究。 助教岗位职责: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听课、辅导答疑、上实验(习)课、批改作业(实验报告)、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辅助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收集整理教学资料、了解教学信息等各个环节的任务。 助管岗位职责:在处(部)室的指导下,从事处(部)室管理、建设工作(包括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字处理、编程和发送等);参加实验室管理、建设;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担任兼职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理等学生管理工作。 三、聘用办法 (一)应聘者条件 应聘者必须是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且身体健康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理聘用条件参照学生政治辅导员有关聘用条件执行。 (二)聘任办法 学校在每年1月和7月反馈设岗方案,公布岗位。 应聘者根据学校公布的“三助”岗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初审后,供用人单位选择。 各用人单位在收到学校批准的设岗方案后,应按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上岗人选;兼职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理必须报学工部审核。人选确定后,由研究生、用人单位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表》,报学校审批,于学期初公布上岗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岗位职责

研究生院岗位职责

研究生院岗位职责 【篇一:研究生助理工作职责】 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助理由学院学生办从学院在读优秀研究生中遴选产生,并在每年秋季学期进行述职、考核和补充。辅导员助理岗位总计10人,每两人一组,分别协助一、二、三年级本科生年级主任、分团委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做好各方面工作。 二、辅导员助理应深入工作实际,开拓思路、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按照各年级每学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内容务实求实地协助做好各 项工作。 三、各方面工作重点 (一)、一年级:关心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帮助他们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严格学习纪律,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对一年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人文素质、感恩及责任意识教育。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学习目标规划,走访宿舍,检查学生到课率,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促进班级团结、班级凝聚力。(路通、何举刚) (二)、二年级:引导学生树立专业意识,帮助他们建立专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对学生所学专业及相关课程给予一定指导。促进学生英语四六级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掌握各项技术技能。以走访宿舍、座谈会、后进学生、问题学生谈心等方式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态度,进行英语四六级学习方法指导与交流。(杨辉军、王彦杰) (三)、三年级: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明确就业形势,积极培养学生考研意识和就业筹备意识。开展考研引导、就业方向指导,按照

考研、就业、中间徘徊者几个不同的就业去向计划类型进行分类引导,对挂科较多学生进行特别辅导。(王永威、刘文洲) (四)、团学工作:通过学院七大学生社团,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课余科技、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工作重点是积极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引领学生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促进3j科技协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调查学生对团学活动的喜好,开展适销对路的团学活动;对各社团成员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对社团的建议和意见,促进社团更好的发展;协助分团委书记做好诸如校运会、大型团学活动的筹备工作。(孙旋、马国栋) (五)、党建工作: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共青团员和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党建系统的信息更新和信息统计,完成标标准化及示范性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荆戈、张凯) 五、深入学生生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主动与辅导员沟通交流,找准工作切入点,根据年级主任安排,对特殊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引导他们树立自强、自立、自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辅导员助理要参加学生工作会议,每月向主管书记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做好每个阶段工作总结,各助理之间要互相监督和督促,促进工作实效。 【篇二:助研岗位职责】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明细12注:全职是指按照各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工作。3 篇二: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2009-2010学年校办字34号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

清华大学研究生资助奖励办法(简) -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清华大学研究生资助奖励办法(简)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统筹利用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充分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积极作用,努力争取各方面资源,进一步完善包括学业资助、优秀奖励、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方面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奖助政策对研究生的激励与资助作用,调动研究生从事学习及研究的积极性。 资助奖励体系的基本框架为: 经济资助方案: 类型 A :学校资助(万/年) B :院系资助(万/年) 总收入 (万/年) A1:基本奖助金 A2*2 :校设岗位奖助金(助教、助管) B1:院系奖助金 B2:院系/导师 岗位津贴 学术学位 博士*1 3.3 2.6 ≥1.8 ≥5.1 学术学位硕士 1.4 1.6 ≥0.6 ≥2.0 专业学位硕士 0.6 - 各院系自行确定 *1:未来学者奖学金获得者额外获得未来学者奖学金相应金额。 *2 :研究生若已承担校设岗位A2,则院系资助B 部分不做要求。 以上各类奖助金适用对象: 基本奖助金(A1):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资助奖励体系 前置奖学体系 经济资助体系 奖励荣誉体系 助困应急体系 未来学者奖学金(资助类) 多样化发展项目(奖励类) 基本资助(资助类) 岗位资助(资助类) 国家奖学金(奖励类) 单项奖学金(奖励类) 贷款(助困) 大病救助(助困)

校设助教助管津贴(A2): 助教岗位:原则上仅限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助管岗位:原则上限于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院系/导师奖助金及岗位津贴(B):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奖励与助困: 1.学校按照规定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万元、硕士生 2.0万元。 2.学校设立各类研究生前置支持型奖学金和后置奖优型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与特色发展。 3.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学校对遇到临时突发性特殊困难的研究生酌情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学校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对入学时遇到临时突发性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绿色通道”。 资助总额限制: 研究生在校期间从学校、院系和导师等不同渠道获得的各类资助(不含奖优助困类资金)总金额博士生每年不得超过9万元,硕士生每年不得超过5万元。 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学金、奖励、助学金、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奖优助困类资金的总金额博士生每年不得超过5万元,硕士生每年不得超过4万元。

助研岗位职责怎么写.doc

助研岗位职责怎么写 篇一: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明细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明细 1 2 注:全职是指按照各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工作。 3 篇二: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2009-2010学年校办字34号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09年12月1日经2009-2010学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环节,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科研活动中的作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

力和责任意识,规范研究生助研岗位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助研是指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承担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撰写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等具体研究任务的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助研岗位分为学校设立、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设立两种类别。学校设立的助研岗位(以下简称学校助研岗位)由研究生院负责审批,科研处进行备案;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设立的助研岗位由设岗人自行管理,设岗及津贴发放情况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学校助研岗位主要面向2008级及以后的在校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在职培养各类博士研究生暂不能申请学校助研岗位),在导师科研需要的前提下,也可适当考虑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学校助研岗位的设置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可申请设立学校助研岗位:(一)承担科研项目,项目经费充足,且项目经费属学校管理;(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向学校助研“资金池”提供了足额的助研资助资金。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内可申请设立的学校助研岗位名额分配:(一)分年级计算:博士研究生导师在一个招生年度招收了2-3名博士研究生的,可申请设立1个助研岗位;在一个招生年度仅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或未招生的,不得设立助研岗位。 (二)总名额为各年级相应名额的累计之和。 第三章学校助研岗位的申请 第七条申请设立学校助研岗位,既可集中办理,也可临时办理。集中

清华大学考研报录比

清华大学考研报录比 备考要求: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参考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自定。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个分数线只是最低要求,过了这个线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取决于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依据报考人数、考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复试比例最终确定的招生单位具体考研复试分数线。 成绩计算 各个高校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略有不同,一般来说大多数高校的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90%-笔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 注意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心态 1.复试面试中到底考察我们哪方面的能力呢? 复试面试过程中其实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考生本科期间的能力结构、知识

结构、计算机操作能力、外语能力和应变能力,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并不要求十分精准的答案,但是要求考生流畅清楚以及有逻辑性的陈述即可。 2.复试面试中我应该怎样表现呢? 复试中首先要态度端正,不要表现出一副无所谓或者满不在乎的样子,同时要控制好回答问题的时间。 3.复试面试中的问题是不是都特别难? 考生其实不必过于紧张,撇开学术问题,导师或许营造轻松对话氛围,让学生放松下来,就爱好,兴趣等等畅所欲言,学生也大可不必紧张,时刻提防,只要口气自然自信沉着即可,过分城府和老道反而适得其反。最后,考研复试本质上是一场面试活动,一场人与人之间的会面交流,作为学生一方,要着装得体,言谈温雅,谦虚诚恳,甚至注意手机调至振动等等细节,这些实属交往所尚之礼节,无须赘述。 4.要不要提前到复试院校地点? 至少保证提前一天到。第一,熟悉考场环境。第二,可以看点书准备复试。 5.面试一般会有几个老师? 通常来说大约在五位到八位之间。但有的学校可能只有三个,有的学校却有十个。 6.复试面试的时候我究竟应该怎样着装? 不管你穿什么衣服,都应该做到整洁、得体、大方、朴素,关键是自己觉得自在。如果你平时没有穿西服,复试时候穿西服,你自己本身就不自在。如果是应届考生,建议保留“学生样”,工作了的,就应该有“工作过的样子”,男生最好不要留长发,除非是搞艺术类的。女生不要穿吊带,高跟鞋,耳环、首饰,千万不能涂指甲。 7.进入复试考场前会很紧张,怎么办? 很正常的反应。建议没有轮到自己复试之前,不要和其他的考生朋友谈论关于复试的事,只会更加紧张,可以在离复试不远的地方看看所带的复试资料,或者听点音乐,进去后你就很快会消除紧张感。 8.进入面试考场时怎么做? 如果没有秘书带领,一定要轻轻敲门,待应允后再进去,进去后,一定要向在座的所有考官(导师)进行问好,如“各位老师好”、“下午好”等等,进行行礼,然后坐下。 9.分数线出来了,我却更担忧了,该怎么办? 能解决的问题不用担心,不能解决的问题担忧也没有用。别人能解决的问题,如果你不能,那就是你个人问题,所以一定要在复试前做好心态调整工作。 10.还没有最终确定复试学校,该怎么复习? 调剂成功前,先看原来报考学校的参考书目,确定后赶快看调剂学校的复试,看看有什么参考书目,再做新的计划。 11.在复试阶段的考生都是什么心态呢? 在复试阶段,很多考生都会“瞻前顾后”。“瞻前”就是对过去的事情(如初试)进行评价,过分地关注。比如有的考生初试成绩很好,但他认为那是因为运气好、发挥好,因此对复试的信心和把握不大;有的考生初试成绩不好,排名靠后,于是就反省自己,自责当初应该如何努力、如何复习,整个人被自责的情绪控制。所谓“顾后”就是对将来还未发生的事情过分担忧。很多通过初试的考生,特别是分数并不是很高的考生,在复试的过程中会更加紧张和焦虑,担心诸如“复试是不是也能取得好成绩?”、“能不能争取到公费指标?”、“会不会优先考虑本校学生?”、“自己想报考的导师是不是愿意招自己?”等问题。[1] 7如何备考

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高校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中助研津贴相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参与助研工作的管理、考核及津贴发放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党委研工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助研津贴工作。 第三条研究生助研岗位的设立,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研究生培养科研导向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避免把助研工作单纯作为济困助学渠道的倾向。各学院对从事助研工作的研究生,要明确其岗位职责,完善制度,严格要求,加强考核。 第二章助研岗位设立与学校配套 第四条助研工作是指研究生协助导师从事资料收集、社会调查、科学实验、理论研究等工作。 第五条助研岗位依托科研项目,由导师和学院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出资设立研究生助研岗位,分博士、学术型硕士两种。直博生按照博士助研津贴标准执行。 第六条研究生助研岗位的设置应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原则。导师应根据科学研究需要设置助研岗位,并报所在学院。研究生助研岗位的设置要明确助研名额、工作量,以及对拟聘研究生的要求和岗位职责等。 第七条为鼓励研究生参与助研工作,学校为每位博士生

(硕士生)导师每年级配套三个博士(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校外兼职导师不享受学校的配套政策。超出配套范围的助研岗位,由导师全额承担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延期毕业的全日制非在职学术型研究生,导师可以根据其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继续聘用并提供助研津贴,但学校不再提供配套。 第八条对于学校配套支持的助研岗位,导师发放的津贴须不低于本类别的最低限额。为体现对长线学科、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学科的支持,学校对不同学科的助研岗位津贴配套实行不同的标准: A类: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数学、理论物理、医学类 B类:理工类、农学类 第九条为促进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学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学校设立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扶持基金,支持科研经费不足的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学科的导师设立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并发放助助研津贴。申请扶持基金的导师受扶持期间每年限招一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最多可申请三届。 第三章助研岗位申请条件 第十条助研岗位申请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学术型研究生(不包括2014年之前录取的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等招生类型)。 第十一条凡提出助研岗位及助研津贴申请的研究生,必须

博士助研岗位职责

博士助研岗位职责 1

博士助研岗位职责 【篇一: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 校办字34号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已于 12月1日经-第4次校长办公会讨论经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环节,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科研活动中的作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责任意识,规范研究生助研岗位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助研是指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承担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撰写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等具体研究任务的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助研岗位分为学校设立、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设立两种类别。学校设立的助研岗位(以下简称学校助研岗位)由研究生院负责审批,科研处进行备案;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设立的助研岗位由设岗人自行管理,设岗及津贴发放情况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学校助研岗位主要面向级及以后的在校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在职培养各类博士研究生暂不能申请学校助研岗位),在导师科研需要的前提下,也可适当考虑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学校助研岗位的设置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可申请设立学校助研岗位: (一)承担科研项目,项目经费充分,且项目经费属学校管理;(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向学校助研“资金池”提供了足额的助研资助资金。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内可申请设立的学校助研岗位名额分配:

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岗位津贴制度的规定

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岗位津贴制度的规 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院研究生的教学助理、研究助理和管理助理(简称三助,下同)工作,有利于提高研究生业务水平和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就 本院研究生的三助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面向本院全体在读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并实行岗位津贴制度,但不包括本院在职和同等学历在读研究生。 第二章岗位设立 第三条研究生的三助工作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和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长共同部署,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监督,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日常办公 管理工作。 第四条每一学期所设立的研究生三助岗位数不高于可申请岗位的研究生总数。第五条研究生教学助理岗位分为三类:A、B、C三类。 1、A类岗位:承担本院基础课的教学助理工作,要求每周两课时的习题 课或下班辅导,每周至少一次的批改作业及登记作业,协助主讲教师批 改期中和期末考试试卷,完成主讲教师交待的教学辅助工作。 2、B类岗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部分课程的主讲工作,包括批 改作业,批改试卷,答疑和讲授习题课。 3、C类岗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本院的成人教育包括函授教育 的部分课程主讲工作,包括批改作业,答疑和讲授习题课。 4、所有助教岗位以教学班级为单位计算。A类岗位的主讲教师原则上为 助教的指导教师,B类和C类岗位的指导教师由学院分管副院长指定。

第六条研究生研究助理岗位由导师或科研课题组根据课题研究需要以及研究生教学实际出发,报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设立。第七条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由导师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设立。 第三章岗位津贴 第八条研究生三助岗位实行岗位津贴制度。津贴来源主要由学校三助补贴费用、学院筹集资金以及课题经费等方式解决。 第九条助教津贴计算: A类岗位:批改作业学生人数?批改次数?作业系数?每份金额+辅导课时数?单位课时补贴额+误餐费+期中期末批改试卷定额酬金。 B类岗位:课程实际学时数?单位课时酬金+批改作业学生人数?批改次数?作业系数?每份金额+误餐费 C类岗位:课程计划学时数?单位课时酬金+其他特殊补贴(如高温补贴等) 第十条助研津贴计算:由导师及课题组确定,报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备案。 第十一条助管津贴计算: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 第十二条入学前没有在高校任职半年以上的所有在读研究生,都应参加一个学期的助教工作,考核合格者,记2学分,并享受助教岗位津贴。超过 一个学期的助教工作,不记学分,但享受助教岗位津贴。 第四章岗位申请 第十三条每一个学期末根据新学期的教学计划确定助教岗位数,由学院向全院研究生招聘,原则上一年级研究生不参加招聘。 第十四条招聘程序: 1、由学院公布招聘岗位 2、研究生填写申请表(可申请两个岗位,但只能就聘一个岗位) 3、由学院有关分管领导审定

“三助”岗位课程助教岗位职责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管学院课程助教岗位工作要求(试行) 岗位要求: 1、服务任课教师、完成教师安排的各种教辅工作(协助课程准备、组织、建设和学生管理等); 2、服务选课学生、完成学院要求的相关工作(通知提醒、发放资料等)。 主要工作: ●协助老师作好开课准备:根据老师需求收集整理编辑教学资料、准备和复印教学大 纲/阅读材料/课件等。开课前和任课教师确认上课时间、地点及学生类别等信息。 多位教师合上的课程,必须提前联系各上课教师、确认老师们需求后及时准备。 ●发教学大纲、明确课堂纪律:第一次课发教学大纲、明确课堂纪律、说明考勤办法等 (缺勤必须请假、超过规定次数必须退课重修,如MPA不得超过4次,否则成绩记为0分或不及格,见附件1)。根据任课教师需求,收集学生联系方式(测试电子邮件是否畅通)。 ●提前到达教室、认真做好考勤:每次课提前到达、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如组织签到等)、 提前检查设备(如有故障及时联系教室管理人员)。补退选后到业务办领取选课名单。 ●全程参与课堂帮助学生、了解学生需求:协助组织课堂讨论等(最好能协助课程辅导), 主动了解选课学生的课程需求和意见,并及时转告任课教师或业务办参考。 ●提前办理外请专家讲学与调课报批手续:若任课教师邀请外请专家讲学、提前填写 相关表格领取酬金并做好联系接待服务工作。若需调课、需提前填报调课申请报批(原则上每门课1学期调课不超过1次)。 ●认真做好通知与提醒工作:及时转发本课程教学通知(尤其是教学调整通知,需通知到 每个选课学生)。提醒和督促选课学生参加网上课程教学评估。及时提醒缺勤将超过规定次数同学并强调后果(期末可留考勤表复印件)。提醒学生作业和课程论文提交方式与时间(务必强调选课后未参加考试或未按时交课程论文,相应环节将以“0分”计)。 ●及时收取、催交和认真核查期末课程论文:逐一电话或电邮提醒未按时提交的学生, 并强调后果。尽量确保选课学生完成课程论文或相关要求。并根据任课教师需求对课程论文进行诚信审查。 ●及早核查及上报缺勤情况:缺勤情况及时告知任课老师。尤其缺勤超过规定次数情 况提前上报业务办。确定重修后通知本人及早办理退课手续。有关退课重修事宜。 ●协助提交成绩、完成任课教师交办的其它教学辅助工作:协助教师合成和网上提交成 绩(否则必须交迟交申请报批。提醒若学生未交期末论文等而无法给成绩,关网前可先暂存成绩、尽量催交。因一旦提交系统将默认为“0分”且任何人均无权更改)。认真完成其它工作。●及时提供教学信息及提交存档材料:随时向业务办提供课程教学信息和简报等。课程 结束后提交需存档的材料:教学大纲(电子版);多媒体课件(电子版);考勤表(任课教师签名);期末考题(监考表);书面成绩单(教师签名)。业务办电话:62794348、62794349 ●自评助教工作完成情况:根据以上工作完成情况,期末结课时自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清华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18年清华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大专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清华MBA项目、清华-MIT全球MBA项目、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项目)、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0工程管理硕士(MEM)、所有非全日制工程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领域除外)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以上项目中设置单独考试方式的,按照单独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 5.报考125100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 6.报考135100艺术硕士非全日制方向的考生必须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以大专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有5年(含)以上艺术设计(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所获奖励须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以本科或以上学历报考(非全日制)艺术管理方向的考生,须在毕业后有2年以上(含2年)相关工作经验。以大专学历报考该方向的考生工作年限要求同艺术硕士其它非全日制方向。

南京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规定_共3页

南京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规定 南字发[2002]173号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机制,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学校及学生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为帮助生活贫困的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下同)工作。为便于管理、规范运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岗位设置 研究生兼任“三助”是指研究生攻读学位的同时,应聘学校的相应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承担岗位任务规定的工作。 助教工作是指承担学校和院系本科、研究生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的授课、辅导、答疑等教学工作; 助研工作是指承担学校或指导教师分配或指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开发和专业设计、调研等工作; 助管工作是指应聘担任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协助各院系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和其他管理工作。 研究生“三助”岗位的设立由研究生院牵头,会同人事处、教务处、 科技处、财务处共同落实。其中助教岗位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提供;助管岗位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提供;助研岗位由各院系相关课题组负责提供。助教、助管岗位的设立均需人事处统一审核批准。根据学校目前实际情况,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和兼聘两个“三助”岗位;考试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 生不能应聘“三助”岗位。 研究生“三助”岗位遵循“按需设立”的原则,为规范管理、方便操 作,各单位要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完成岗位设置的申报工作,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应在每学期第一周公布并完成申报、选聘。 二、岗位津贴 助教:根据实际承担教学工作量,硕士研究生300—400元/月;博士研究生400-500元/月(具体标准参见附表:《南京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津贴换算表》)。 助研:根据实际承担科研工作情况,硕士研究生100-300元/月;博士研究生200-1000元/月。 助管:硕士研究生300-400元/月,每周工作量不少于10小时;博士研究生100-500元/月,每周工作量不少于10小时。 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在研究生承担岗位规定任务并考核合格后由设岗单位造册、负责人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由财务处按月发放,每学期5个月,全年10个月。每月初发放上个月的津贴,不能提前支取。 研究生承担学校公共课教学的助教津贴由学校支付;承担院系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助教津贴由学校和所在院系各支付1/2;承担“助管”工作的津贴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暂行)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暂行) 为鼓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为了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发放、管理及宣传等工作,特制定本规定。各院(系、所)管理的奖学金也应参照本规定评定。 一、奖学金种类与等级 1.除普通奖学金(生活补贴)和研究生特困助学金外,将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类。 2.综合奖学金奖励各方面均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设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共四个等级。 3.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暂设研究生科研优秀奖、研究生社会工作优秀奖和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奖。单项奖学金设2-3个等级,额度略低于同等级综合奖学金。 二、参评资格 1.除一年级研究生新生外(不包括提前攻博的研究生新生),所有在清华大学注册的有学籍的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一年一度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 (1)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一学期缺勤累计4周以上者。 (3)上一学年度学位课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4)轻视实践,在各种实践、实验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或必修实践课程的考核不通过者。(5)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6)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3.每位研究生同一学年度最多只能同时获得1项综合奖学金和2项单项奖学金。 三、评定原则 奖学金评定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综合素质为衡量标准,同时也要遵循“坚持标准,各按步伐,不拘一格育人”的原则,以促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业务学习、实践、科研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四、组织管理 1.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是奖学金管理的最高组织。 2.有资格参评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所)提出申请。学校直接管理的奖学金,其中特等和一等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定,其余等级奖学金由各院(系、所)组织评审小组评定,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3.院(系、所)管理的奖学金由各院(系、所)评定和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 4.各院(系、所)应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导师。 五、评选标准 1. 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按德、智、体、美综合评估的结果择优评选。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助研聘用者考核评语

助研聘用者考核评语 1、该同志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注重个人成长;工作成绩进步大,业绩发展迅速,或 有效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从而在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悟性较强,能很快适应新的岗位,在新的业务区域可以立即开展工作;能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方法和端正心态,不断 反思自己,注重个人成长;能在业余时间精专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悟性高,工作认真 勤奋,吃苦耐劳,进步很快,在新人中起到了榜样作用。 ××老师温雅平和踏实细致。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她能够模范带头参与各种政治学习 活动,她尊敬领导尊重同事待人真诚热爱学生,人际关系和谐融洽,是老师们的好榜样。 作为一名政治教师,她为了上好课,看教参查资料找实例……乐在其中。由于尊重学生, 能够切中学生的兴趣点进行教学,她的课堂上,学生积极主动,气氛活跃。作为一名对外 联络员,她一趟一趟地奔波,为毕业生寻找合适的工作,智慧地和用人单位恰谈协商,使 得每个学生都能有用武之地,能够扬其所长。作为团支部书记,她积极开展团的工作,加 强了校内外的联系,有条不紊地组织了各项有声有色的活动,开拓了学生视野。因此被评 为市特教学校先进教师。 2. 该同志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或业务水平优秀,为公司业务创造更多 机会和效益,受公司客户及合作企业好评,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或社会效益;工 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业务知 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能带动东区的给为同事积极工作,胜任东区大区经理工作;工作 出色,业务熟悉,为我们成立起榜样。 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 导实践,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同志政治上强,有较高的思想政策水平;熟悉××和××工作,宏观决策能力 比较强,领导经验丰富,组织领导和驾驭全局能力强;注重抓班子、带队伍,坚持民主集 中制原则,讲究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作风深入务实,关心群众;处事稳重,公道正派,善 于团结人,要求自己严格。 3. 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业务知识扎实,业 务水平优秀,与北区各位经理相处融洽,树立榜样,胜任北区大区经理工作;人品端正、 做事踏实、行为规范、对待所负责区域进行有效指导,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高度敬业,表 现出色。 4. 该同志工作认真刻苦,服务态度非常好,使经理在XXXXX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工 作积极,热情周到,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优秀,业务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关心每一位合鑫人,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能胜任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 同事相处融洽,服从整体安排,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榜样作用,为我们树 立良好形象

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办法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沪应院学〔2016〕1号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属各部门: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6年1月4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调动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研〔2014〕6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对象为我校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部负责对研究生助研工作的总体指导、日常管理;学生处负责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的总体指导、日常管理。各培养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三助”工作。 第四条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应遵循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原则。 第二章基本条件和原则

第五条参加“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必须政治思想优良,责任心强,学有余力,不能因参加“三助”工作而延长学习年限。 第六条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完成,研究生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三助”工作。 第七条在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从事助教、助管工作。聘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取消其助教、助管资格。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助研岗位主要承担学校或指导教师分配或指 定的与科学研究相关的各项工作职责;助教岗位主要承担学校学生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参加考务工作,随班听课,指导实验,协助指导生产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工作职责;助管岗位主要承担学校学生工作助理,研究生工作秘书助理,辅助校内各单位的管理工作等职责。 第四章岗位设置 第九条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岗位,每位研究生原则上最多可选择二个“三助”岗位(其中一个须为助研岗位)。 研究生助研岗位由导师面向所有研究生设立。

【推荐】个人陈述范文-清华大学研究生免试推荐个人陈述

清华大学研究生免试推荐 个人陈述 姓名:岳云鹏申请攻读学位(请打勾):硕士 / 博士 申请攻读专业①:最感兴趣的研究方向:(1)(2) 申请攻读专业②:最感兴趣的研究方向:(1)(2) 请用大约1500字介绍你的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个人陈述应由申请人独立完成,如发现是由他人协助完成,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此页请手写或打印,可以使用背面,务请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同于#月##日之前寄(或送)达我校。 学术背景: 本人在清华大学XX学院学习XX专业,在这里主要学习了《大学物理》、……(补充填写学习的课程名称)等主要课程,为本人能够从事XX领域(比如电子或通信领域)的研究打下了基础。通过学习,基本掌握了其原理和方法,基础知识较扎实,经过三年的努力,取得了专业第一的成绩,获得了推免读研的资格。本人不仅努力提高学习成绩,还热衷于学科竞赛及课题研究。 研究工作:(在校期间参与的研究、相关活动、参赛按时间顺利编写)XX年X月参与XX的研究,取得了XX研究项目。在此课题中,本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文献以及部分论文的书写。这是我第一次参加科研活动,从中我学会了怎样收集资料以及论文书写规范,为我以后的科研奠定了基础。 XX年X月本人进行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XX的研究,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学习了有关XX的知识,对自己知识面的拓展以及科研经验及方法的积累起到了很大作用。 XX年X月参与暑期大学生社会调研,对XX做了调查,并顺利完成调研工作。 XX年X月参加了数学建模竞赛,在备赛过程中,我主要负责软件编程及论文书写。学习了#####,并且使用较为熟悉,并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XX年X月参与XX第X届XX竞赛,团队作品XX获二等奖。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管理办法

附件4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 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科研、教学、管理与服务中的作用,明确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加强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教育,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创新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助研指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工作,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助教指研究生协助任课教师参与和从事教学辅导、教学实践等工作;助管指研究生参与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校园服务等社会工作。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 第三条助研经费由导师提供,助教、助管经费由学校提供(所需经费列入每年学校经费预算)。 第四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三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及实施。 第二章助研 第五条提供助研岗位是导师招收研究生的前提条件,导师必须为招收的每位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 第六条导师应在研究生上岗前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和要求,悉

心指导研究生的研究工作,同时应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七条导师应对上岗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研究方法、安全保密等相关方面的培训。 第八条上岗研究生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和要求,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发表高水平论文,主动向导师汇报思想和生活。 第九条导师负责按时给研究生发放助研岗位津贴,具体发放数额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及日常表现确定,原则上发放数额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最低标准。 第十条助研津贴最低标准为: 类别标准(元/月〃生) 博士工科:600;理科:400;人文、管理类:300 硕士工科:200;理科:150;人文、管理类:100 第十一条助研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2个月。 第十二条对不按要求完成助研岗位工作、日常表现不好的研究生,导师可以降低或停发助研费;降低标准发放时,导师须书面报告理由,经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查;停发助研费人数不能超过导师指导研究生总数的10%。 第十三条在助研费发放中,对不按时发放或弄虚作假的导师,学校减少其下一年度招生指标或停招研究生。 第三章助管 第十四条每学年各学院、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党

高校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篇一:高校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高校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1、学校专职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1)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若符合条件可申请相应的研究生招生资格,招收并指导研究生; (2)专职科研岗主要设置在重点学科或急需发展的学科、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团队、以及承担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机构,需完成岗位设定的工作任务,并在相应任务中作出一定贡献,发挥较好作用。 2、学校实验室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1、积极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有关实验室规划管理、项目申报等工作; 2、努力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科研水平; 3、根据教学与科研任务,自制、设计各项科研计划并切实执行; 4、完成教学各环节的工作任务; 5、定时定量完成实验室所规定的科研任务; 6、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保证防火、防盗安全到位; 7、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学术讲座活动,报告自己的科研进展和成果,做到每人每学期至少有1-2次学术活动; 8、原则上在正常开放时间内须到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 9、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大学药学院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1.开展生物技术药物输送领域原创性科研工作。 2.能实施生物技术药物输送项目的委托和研发。 3.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4、大学萨满文化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学校党政的各项规章制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工作。 二、负责中心藏品、硬件设备、图书资料档案帐目的归类管理。 三、在中心领导指导下,具体协调中心藏品征集、鉴定工作。 四、负责中心日常接待及博物馆的中外文解说工作。 五、负责加强中心与校外科研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六、负责开展系列学术专题研究和科研项目的攻关工作。 七、负责中心网页的制做和修饰,为数字化中心建设创造条件。 八、本岗位职责为本人年度述职和岗位人员考核的基本内容。 5、学校科研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处领导对科研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负责完成科研队伍、科研基地的建设,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 3.负责完成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与应用的管理工作; 4.负责完成学校学术交流工作; 5.负责完成各项成果评奖工作; 6.负责完成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审批、协调、验收等全程管理工作; 7.完成科研处的承上启下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8.负责科技处各种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等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9.负责处各种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安徽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 安徽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岗位意识和岗位管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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