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机构增值税管理办法

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机构增值税管理办法
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机构增值税管理办法

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机构增值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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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增

值税管理办法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增值税管理办法>>已于 12月31日经局务会议经过,现予与公布,自 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月5日

第一条为了支持和鼓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和参与市场竞争,便于纳税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同时解决因汇总缴纳增值税带来的地区税收利益转移、税收征管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我省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经一般纳税人总机构申请和国税机关批准,总机构向分支机构移送货物能够不视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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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处理,分支机构销售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应纳的增值税能够实行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由主管国税机关预征)和在总机构所在地由总机构汇总结算申报(由主管国税机关汇总结算征收)的办法(以下简称”预征—结算”办法)征收管理。

第三条”预征”分为按国税机关审批确定的预征率计算预征和按月依

销售比例分摊法计算分配各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预征两种。

第四条申请实行”预征—结算”办法的纳税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总、分支机均为一般纳税人。

(二)分支机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总机构的派出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2、直接从事货物的生产、经营业务,经营活动全部由总机构控制,分支机构不自行购进货物(水、电除外),所销货物只由总机构统一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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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独立计算盈亏和会计决算。

第五条实行”预征—结算”办法的审批。

(一)申请实行”预征—结算”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持总机构税务登记证、近两年相关财务报表(经营期不足两年的报近期财务会计资料)、增值税税负率、财务核算制度、所属分支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和所在地(县)等资料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审核同意后,逐级报经上级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执行。

(二)属省内跨州、市经营的,须报经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执行,州、市国家税务局上报省国家税务局的同时应抄送有关的州、市国家税务局;属州、市内跨县(市、区)经营的,须报经州、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执行,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在上报州、市国家税务局的同时应抄送有关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三)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州、县级)须在收到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抄送文件的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上级(省、州级)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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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企业增值税免税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粮食企业增值税免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落实粮食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强和规范粮食企业的增值税管理,支持和鼓励粮食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政策及其他关于粮食企业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指承担国家及各级政府粮食收储任务、从事国家定购粮、保护价粮、议购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进出口粮的收购、调拨、储存、批发和销售业务的各级国有粮食企业(包括国有控股粮食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其他粮食企业,是指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之外经营军队用粮、救济救灾粮、水库移民口粮的粮食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属于粮食征税范围,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粮食的征税范围。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食用植物油的范围包括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坯油、茶油、胡麻油、棕榈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是指县及县以上政府批准储备的食用植物油。 第二章粮食企业增值税政策征免规定 第六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包括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收回后销售的粮食。 第七条其他粮食企业经营以下项目(包括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收回后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一、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 二、救济救灾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济救灾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 三、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第八条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第九条对粮油加工业务,除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列免税项目外,一律征收增值税。第三章免税资格的认定 第十条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需首先经县或县级以上国税机关(即主管国税机关)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后确定其企业资格;具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格的单位,向基层国税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后,由基层国税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其他粮食企业、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免税资格认定由主管国税机关审核确认,具体免税手续比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办理。 第十一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格认定程序: 一、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格认定表》(见附表一),并附报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改制企业应提供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改制的批文(文件应能说明国有企业控股比例

部门独立核算激励方案

部门独立核算激励方案(草案) 一、目的: 为了提高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热情与工作积极性,充分实现公司与个人互利互赢之目的,特制订本方案。 二、定义:独立核算管理经营模式。 三、范围:所属衡阳县分公司、衡东子公司、常宁子公司、农产品分公司、农机部、耕作部、农化部等部门开始试行。 四、权责: 部门:采取独立核算的经营管理方式,自负盈亏; 采取独立生产经营管理方式,享受部门赢利分红福利,并承担因部门管理缺失而造成部门经营亏损之责任。 公司:负责监督各部门全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对各部门在经营管理中的一切状态予以适宜的管理与控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各部门运营业绩进行核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整体运营进行考核。 五、盈利与亏损: 盈利:公司将部门利润中心利润额的5%作为各部门负责人的红利,再扣除由公司享受部门利润中心50%的份额后,各部门可针对留存收益,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制订红利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长签批确认后开始实施。 亏损:各部门在当月无法达成生产目标而造成部门利润中心亏损额的,由部门负责人承担部门利润中心亏损额的5%份额,由各部门自行承担部门利润中心亏损额的45%份额,由公司从部门职工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利润分配: 公司:享受部门利润中心利润额的50%份额; 部门:享受部门利润中心利润额的50%份额,并结合部门实际运作状况,在公司的监督之下合理分配红利,并制订红利分配方案(试行部门负责人享受赢利部分的5%,其余部分在包括部门负责人在内的每个人之间按工时比例等标准进行分配),公式参照附件《独立核算部门收支项目核算表》第四点。

七、责任承担: 亏损承担: 7.1.1 公司:承担部门利润中心亏损额的50%份额; 7.1.2 部门:部门负责人承担部门利润中心亏损额的5%份额;其余部分在包括部门负责人在内的 每个人之间按工时比例等标准进行分担,亏损分担额在本月度工资发放中(下月15日发放)进行扣除。若当月工资少于其应分担亏损额,可递延至以后各期扣除,亏损未分担完的当月只发放基本生活费800元。公式参照附件《独立核算部门收支项目核算表》第四点。 产品/服务质量合格率:以部门客户收到产品(服务)后的最终检验为标准,如遇客户退货、投诉等,客户可向生产(服务)部门索赔,索赔费用由提供产品/服务的相关部门承担。 八、管理原则: 各部门必须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提供当天/当周的相关报表交总经办,以便公司随时掌控各部门之间的生产经营运作与产品(服务)质量状况。 红利分配及亏损承担时间:每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九、独立核算模式操作方法: 实施与终止:从201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公司将所属各县(子)分公司、农产品部、农机部、耕作部、农药部、科研部等部门开始采取独立经营管理模式,试行期暂定6个月,至2012年5月31日止。试行期后依据各部门实际营运状况,由双方共同停止或延续独立核算管理模式,并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是否在全公司推行独立核算管理模式。 独立核算模式操作方法: 9.2.1 部门营业收入:部门营业收入分为商品销售收入、农业服务性劳务收入(分套餐性劳务收 入和对外劳务收入)和补贴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由在发出商品,且取得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凭证(如发票、欠条)时直接确认各部门营业收入;农业服务性劳务收入原则上先行计入各销售子(分)公司的部门营业收入中,然后于期末按一定比例分配转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部门,形成服务提供部门的劳务性营业收入,其中:套餐性劳务收入于每季稻谷入仓结算时确认,对外劳务收入于劳务完成,且取得劳务款时确认;补贴项目收入确认原则上按照业务相关性原则和谁提出,谁实施,谁受益的原则划归申请并负责实施的部门所有,原则上先由业务最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负责实施,否则其他相关部门也可提出申请,参与实施。财务部门根据部门业务项目设置收入类明细科目,并按部门来核算收入。具体参照附件:《独立核算部门收支项目核算表》第一点。 9.2.2 农业服务性劳务收入分成:各部门有义务并必须承担及配合各客户的各类需求,不得以任 何理由拒绝。农产品分公司、农机部、耕作部、农化部等部门(以下简称服务提供部门)为各销售子(分)公司提供服务,各销售子(分)公司视实际情况按相关服务业务毛利(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2)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上述规定标准以下的下列小规模企业: ①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②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1)会计核算健全; (2)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 (3)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3、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 4、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5、水电经销企业; 6、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二)申请 1、纳税人向区(分)局、基层分局的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连同如下资料呈交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办税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3)经营场地资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银行账号证明; (5)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 (7)实际纳税及销售预测的相关资料; (8)所属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必须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和经签章的复印件。

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文件印发)和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航空运输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航空运输企业的总机构(以下简称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纳税额,抵减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包括预缴和补缴,下同)的税额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 第四条总机构汇总的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销售额。 总机构应当按照增值税现行规定核算汇总的销售额。 第五条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是指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而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外的进项税额不得汇总。 第七条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按照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额,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额=销售额×预征率 分支机构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 第八条分支机构应按月将《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销售额、进项税额和已缴纳税额归集汇总,填写《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传递单》(见附件1),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确认后,于次月10日前传递给总机构。 第九条总机构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 第十条总机构应当依据《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传递单》,汇总计算当期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纳税额,抵减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当期已缴纳的税额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计算公式为: 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进项税额 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分支机构当期已缴纳税额 第十一条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年度清算。 第十二条年度终了后25个工作日内,总机构应当计算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

独立核算方案

深圳市嘉力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部门独立核算方案 一、目的 为了提高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与个人的互赢互利,制订本方案。二、定义 独立核算就是公司与部门之间的一种衡量绩效数据的管理模式,部门的一切工作,必须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开展。公司实行的就是以“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为目标的独立核算管理模式。 三、范围 本公司部门。 四、核算管理模式 1、部门:采取以“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独立核算管理方式。年底部门享受盈利分红,同时承担因管理缺失、成本浪费而造成亏损的责任。 2、公司:监督部门全部管理活动,对部门在运营管理中的一切状态予以适当的管理与控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对部门运营成本进行核算,部门配合监督并核实。 五、独立核算成本 1、材料成本 材料买价、材料运输费、应当记入成本的税金及因采购材料而产生的其它费用 2、制作费用 工人工资、福利、设备的折旧与修理费用、生产单位为组织与管理生产发生的

各项间接费用 3、管理费 公司收取投资资金(投资资金:货物库存金额、运营成本金额、销售流动资金)的2%/月作为管理费。 4、运营成本 房租水电费、出差费、装卸费、生活费、住宿费、办公用品费用等。 六、部门收益计算公式 部门盈利=(销售额-材料成本-制造费用)*20% 七:盈利分配 1、公司:提取盈利部分的80%。(作为运营成本、管理费用资金) 2、部门:享受盈利部分的20%。(部门主管按技能的高低与工作时效的长短来分配给部门人员) 3、当月亏损额计入下月业绩,进行业绩累计。(本项条款在独立核算试运行期间,暂不实施) 4、独立核算绩效数据按季度结算。 5、盈利发放:部门盈利按季度发放,上季度盈利在下一季度中旬发放。 八、人事管理 部门可以自主招聘人员,自主招聘必须通过公司领导复试。也可以由公司委派。 九、管理原则 1、部门必须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部门对库存风险承担相应责任。部门必须对库存进行优化,慎重采购日常非易销货物,杜绝货物严重折损乃至报废。 3、货物采购由部门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审核后由采购部安排统一采购,仓

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注意事项

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注意事项 【事项名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二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全文 (国税发〔20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40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8号)第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第十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更新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40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税总函〔2015〕311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全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更新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224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6〕46号)全文 【申请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特殊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

企业管理企业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方法

企业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方法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中所指的增值税纳税人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与旧准则(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总账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原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进行核算;新的会计科目将“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核算口径有所增大,不仅包括原来“应交税金”的相关内容,而且包括原来记入“其他应交款”中的教育费附加等内容,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 (二)增值税下各明细栏目设置的变化 过去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栏目;目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明细栏目对增值税进行核算,明细科目相比原来有所减少。 二、视同销售会计处理的变化 增值税实施暂行条例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原来对于视同销售的处理是:按照产品、商品或材料的成本结转成本,按照计税价格(或市场售价)核算增值税,不核算收入;新的处理规定是与销售做同样的处理,即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下面举例说明关于视同销售行为新旧会计核算的差异。 例1:甲公司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个人消费,该批产品的成本价为200万元,市场售价为300万元。假设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旧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工资 251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事业部独立核算制度 精品

事业部独立核算制度 基于事业部制的许多优点,许多公司采用这种组织管理模式,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这种管理模式。对产品品种较多,每种产品都能形成各自市场的大企业,事业部是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实行完全的独立核算。但从一些具体情况来看,事业部的独立核算只是“相对的”,事业部只对与产品有关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经营业务所形成的收入、成本、费用实行独立核算,诸如资金运作、物资采购、法律咨询、公共关系等业务活动,仍由公司统一管理,所产生的费用按比例分配于各事业部。采用该种管理模式主要原因是从企业整体考虑,有效地控制资金,杜绝盲目和重复采购,降低企业库存和资金成本,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存在如何进行财务核算及考核,以及如何准确地模拟事业部利润等问题。本文从收入、成本、费用、存货、资金成本等方面进行分析以确定其财务核算方法。 一、事业部营业收入和成本的财务核算 营业收入和成本是考核事业部利润的关键。在事业部管理模式下营业收入和成本的确认通常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事业部销售本部门生产的产品取得的营业收入和成本; 二是各事业部相互代理销售其他事业部生产的产品取得的营业收入和成本; 三是独立销售部门代理销售各事业部生产的产品取得的营业收入和成本。 第一种情况属于企业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经济业务,均在各事业部内部进行,故其收入、成本及费用均按个体独立核算。即营业收入以该产品的合同销售价格为依据核算,营业成本以该事业部生产的产品,实际消耗的直接成本为依据核算,其销售费用也按该产品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为依据核算。 第二种情况属于企业的各项经济往来在各事业部之间进行,在相互代理销售产品的价格不同时,选用的成本核算方法不同,所产生的毛利不同,因此,选择何种成本核算方法,将直接影响该各事业部的收入和利润,也将影响各事业部的业绩考核。 [例1]假设某企业事业部A代理销售事业部B生产的B产品,售出100件,售价2000元,成本1400元;事业部B代理销售事业部A生产的A产品,售出100件,售价1000元,成本700元。成本加利的比例为10%。(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按两种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的事业部毛利情况单位:元 按合同售价确认收入 内部成本结算法成本加利核算法(按10%计) 事业部A事业部B事业部A事业部B 营业收入200000100000200000100000 营业成本1400007000015400077000 毛利60000300004600023000 剩余毛利

部门独立核算管理规定

部门独立核算管理规定 前言 为了使各部门负责人权责统一,建立以利润为唯一考核指标的考核模式,树立科学经营观念,控制部门费用,保证利润产出,以达成公司的整体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本文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文件由行政总务部归口管理。

部门独立核算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业务部门和服务部门独立核算的数据统计及核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标注版本号的引用文件,仅该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标注版本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无 3 术语和定义 3.1 业务部门:即有明确的产出,精确的费用支出数据的部门。 3.2 服务部门:除业务部门外的其他部门。 4职责 4.1 业务部门/服务部门:负责具体分析、监控、检查本部门收入、成本的执行情况,合理安排部门工作。 4.2 财务部:负责提供各部门独立核算相关数据,并完成《部门独立核算表》。 4.3 人力资源部:负责跟进各部门的独立核算工作,根据财务部出具的《部门独立核算表》完成绩效考核。 5 独立核算与考核的原则 5.1 业务部门以增加利润为唯一及最终的考核指标。 ?销售与生产部门之间通过内部转移价格进行结算,形成各自的利润。 5.2 服务部门以降低部门费用率为唯一考核指标 ?部门费用率=本部门费用/全公司销售额 5.3 只考核指标提升值,不考核指标绝对值 ?2015年不开展独立核算考核工作。以2015年数据为基准,为2016年及以后的独立核算与考核做 准备。 ?部门管理人员以提高本部门利润(或降低本部门负利润)为目标,考核提高正利润或降低负利润 的幅度。不考核利润绝对值。 例如:2015年计算部门利润为负,不会对部门考核产生影响。2016年,部门将以降低负利润为目标。 6 内部转移价格生成办法 内部转移价格 = BOM成本×105% BOM成本根据现有BOM与成本产生办法,经财务审核后确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和宗旨 为规范集团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根据集团《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税法规定,结合实际及操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单位使用增值税发票的各项业务。 第三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增值税发票管理负领导责任,并对本单位增值税发票管理和使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财务负责人: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单位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负责增值税发票业务的日常管理、监督和税务筹划工作。 税务专管员:负责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各税种的申报和缴纳,及税务系统的维护工作。 发票系统操作员:负责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工作和发票系统的维护工作。 发票审核员:负责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审核及发票专用章的管理。 发票保管员:负责增值税发票的保管、进出库的登记及库存的监管。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管理日常工作 第一条业务描述 增值税发票管理日常工作包括增值税发票的申领、保管、开具、认证及纳税申报等工作。

第二条业务操作流程 第三条业务流程说明 一、前置工作 (一)领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企业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本单位税务专管员携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和《防伪税控使用通知书》到指定机构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领用。 (二)办理票种核定 办理好购买防伪税控开票专用设备手续,应持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票种核定: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和原件(属委托代办发票领购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发票专用章印模。

部门独立核算运营方案

部门独立核算运营方案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生产部各科独立核算方案 1、目的:为了提高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与个人的互赢互利,制订本方案。 2、定义:独立核算是公司与部门之间的一种衡量绩效数据的管理模式,并不是公司与部门 的承包关系,部门的一切工作,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开展。本公司实行的是以“利润核算”为目标的独立核算管理模式 3、范围:生产部包括:注塑科、喷油丝印科、组装科; 4、核算管理模式: 4.1. 部门:采取以“利润核算”为目标的独立核算管理方式,享有生产达标后部门利 润分红,同时承担因管理缺失、成本浪费而造成部门业绩亏损之责任; 4.2. 公司:监督部门全部管理、生产运作活动,对部门在运营管理中的一切状态予以 正常的管理与控制。由公司财务部对部门运营成本和收入利润进行核算; 5、独立核算程序: 5.1.生产单价,业务接单的单价降低15%,留作公司的管理、运营费用,另85%为生产单 价; 5.2.部门目标: a)注塑科部门纯利润= 每台机500元利润/天*20台机*26天=26万元/月; b)喷油科部门纯利润=20万元/月(总投资230万元,按8.7%的月回报,230万元 *8.7%); 另利润超出部分的70%作为部门利润分红,部门主管奖40%,部门活动基金10%,厂长20%,基层管理人员20%,员工10%;所有人的银红资金当季度只分红60%,剩余40%年底一次性发清; 部门利润核算,部门利润=部门收入-部门成本; 5.5.部门成本核算:部门内的人员工资、食宿、社保、工伤、生产原材料、易耗品、机器 设备维修、折旧费用、办公用品费用、辅助用品、工具费、水电费、房租、客户罚、扣款费用,因品质异常或出货延期的公关费用、部门人员出差等费用; 5.6. 参与部门利润分红的管理人员: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部门主管提交分配方案,需

事业单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程

事业单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程(未达标) ——以海淀区七所为例1、提交材料(本月报完税后) 单位房产证复印件 社保证明:学校说明、社保证复印件、单位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明细表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财务主管身份证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两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报告》(一式一份),两张表均需法人亲笔签名,右上角加盖一般纳税人条码章。 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2、刻制一般纳税人条码章 尺寸:“16*60” 样式:“国税”字样、纳税人识别号、档案号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 盖两个章,简单了解情况。记录实地查验时间! 等待税务机关反馈,如果没有问题,于查验当月月底到七所三层

五号窗口取批复。 4、注销原有税控机 所有发票作废,并进行完当月网络申报后,找专管员进行验旧。填写《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携带税控机、安全盘、用户卡、公章到四层税控处办理。《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要找专管员、313房间所长签字。 5、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复 中兴通电话通知,带公章到七所四层421房间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复,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到三层8号窗口盖章。 6、批票 取得一般纳税人批复后,找专管员批发票:携带税务登记证、公章、发票专用章、一般纳税人条码章、《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填写《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实地查验单》。 7、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批复 审批一周后,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到三层6号窗口领取,一共三张纸,一张盖章后返还给税务人员。

最新部门独立核算激励方案资料

研究中心独立核算管理经营方案 一、目的 为了提高研究中心各岗位的工作热情与工作积极性,充分实现公司与个人互利互赢之目的,特制订本方案。 二、定义 独立核算管理经营模式。独立核算是公司与部门之间的一种衡量绩效数据的管理模式,并不是公司与部门的承包关系,部门的一切工作,还是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开展。 三、范围 国房研究中心开始试行,研究中心员工人数核定为15人。 四、权责: (一)研究中心采取独立核算的经营管理方式,自负盈亏;采取独立经营管理方式,享受部门赢利及分红福利,并承担因管理缺失而造成亏损之责任; (二)公司负责监督研究中心全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对研究中心在经营管理中的一切状态予以适宜的管理与控制。由公司结算中心负责对研究中心运营业绩、运营成本进行核算,由管理中心负责对研究中心整体运营进行考核。 五、核算业务范围: 研究中心将利用国房人居环境发展研究院的全新平台,开展以下业务: (一)提供人居环境建设相关的技术支持、咨询、评估和跟踪服务(包括宜居城市、宜居社区、宜居环境范例奖、物业管理等业务); (二)开展城市更新、项目投资、发展规划、城乡规划设计与研究; (三)开展学术交流,推广相关科研成果,组织相关会议和讲座; (四)编辑出版相关书刊及声像资料。 独立核算业务范围包括上述第(一)、(三)、(四)项,第(二)项暂不具备独立运营条件,故未纳入独立核算业务范围。 六、利润分配:

模式1:对独立核算业务利润进行分配,其中,公司享受独立核算业务赢利部分的60%利润;研究中心享受部门赢利部分的40%利润,结合研究中心实际运作状况,在公司的监督之下合理分配红利,并制订红利分配方案(按比例分配给研究中心总监、部门经理、部门骨干,其中的15%纳入部门基金,用于研究中心年度优秀个人、优秀项目奖励)。 例如,2016年独立核算业务总收入400万元,扣除各项费用、成本、税金后净利润为50万元,研究中心可享受利润的40%,也即20万元。 模式2:设立绩效奖金奖惩机制,取2013-2015年人居环境业绩(即独立核算业务)的平均值作为2016年研究中心业绩完成目标。此外,每年提取部门独立核算业务总收入的8%纳入部门基金,用于研究中心年度优秀个人、优秀项目奖励。部门及个人绩效奖金均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1)绩效奖金=基准绩效奖金*目标完成率 (2)基准绩效奖金=实际业绩*公司规定的固定值(8%) (3)目标完成率=实际业绩/目标业绩*100% 通过目标完成率的形式来实现奖惩机制,超过目标业绩越多,意味着绩效提成比例越高,反之亦然。 例如,2016年目标业绩400万,独立核算业务总收入400万元,部门基准绩效奖金为32万元,部门绩效奖金总额为32万元,提成比例为8%。若独立核算业务总收入为480万元,部门绩效奖金总额为46万元,提成比例上升至9.6%。若独立核算业务总收入为320万元,部门绩效奖金总额为20.5万元,提成比例下降至6.4%。 七、独立核算模式操作方法: (一)实施与终止: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公司将对研究中心人居环境业务板块开始采取独立经营管理模式,试行期暂定为1年,至2016年12月31止。试行期后依据实际营运状况,由公司决定停止或延续独立核算管理模式。 (二)独立核算模式操作方法: 1、收入:人居环境业务板块全部收入。 2、费用:研究中心承担必须的水电费分摊、物业管理费、房租、设备折旧费用、办公用品费用及人员工资等。其中人员工资以研究中心收入总和与费用总和实际结算实际基本工资及绩效奖金,由结算中心统一发放工资,但必须以公司的最终考勤记录为依据。 3、原办公用品等所有物资:由研究中心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审核后由管理中心安排统

一般纳税人企业财务核算办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一般纳税人:企业财务核算办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处理办法报告 XXXX税务局: 我单位已于XX年XX月XX日经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XX,现有职工XX人,专职财务人员XX人,其中财务会计X人,出纳X人,现将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处理办法报告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结帐日期自每月1 日起至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记帐。 3、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是进价核算法。 4、销售成本的核算方法是加权平均法。 5、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6、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 7、遵守财税制度,认真开展核算工作,积极组织税源,保证按时交纳各项税款并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记帐原则。存货发出以加权平衡法核定实际成本。 8、健全内部核算制度,设制总帐、现金帐、银行帐、应交税金明细帐、商品销售明细帐、库存商品明细账、往来帐、费用帐等八本帐。 9、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做到“银行存款”帐、“现金”帐日清月结,保证资金的安全、债权债务帐、实物帐当天业务当天处理,以便与对方单位结算和核对库存金额,保证资产的安全无损。 10、坚持盘仓清仓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善而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和保管 1、财务部设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管员,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保管和开具。 2、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要做到安全保险,加装必要的防盗门、窗、保险柜等。 3、发票专管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和缴销,不得因工作拖延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4、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发票丢失或被盗都将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1、因销售经营工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门,经办人要持业务单位的详

部门独立核算运营方案

部门独立核算运营方案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生产部各科独立核算方案 1、目的:为了提高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与个人的互赢互利,制订本方 案。 2、定义:独立核算是公司与部门之间的一种衡量绩效数据的管理模式,并不是公司与 部门的承包关系,部门的一切工作,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开展。本公司实行的是以“利润核算”为目标的独立核算管理模式 3、范围:生产部包括:注塑科、喷油丝印科、组装科; 4、核算管理模 式: . 部门:采取以“利润核算”为目标的独立核算管理方式,享有生产达标后部门利润分红,同时承担因管理缺失、成本浪费而造成部门业绩亏损之责 任; . 公司:监督部门全部管理、生产运作活动,对部门在运营管理中的一切状态予以正常的管理与控制。由公司财务部对部门运营成本和收入利润进行核算; 5、独立核算程序: .生产单价,业务接单的单价降低15%,留作公司的管理、运营费用,另85%为生产单价; .部门目标: a)注塑科部门纯利润= 每台机500元利润/天*20台机*26天=26万元/月; b)喷油科部门纯利润=20万元/月(总投资230万元,按%的月回报,230万元*%);另利润超出部分的70%作为部门利润分红,部门主管奖40%,部门活动基金10%,厂长20%,基层管理人员20%,员工10%;所有人的银红资金当季度只分红60%,剩余40%年底一次性发清; 部门利润核算,部门利润=部门收入-部门成 本; .部门成本核算:

部门内的人员工资、食宿、社保、工伤、生产原材料、易耗品、机器设备维修、折旧费用、办公用品费用、辅助用品、工具费、水电费、房租、客户罚、扣款费用,因品质异常或出货延期的公关费用、部门人员出差等费 用; . 参与部门利润分红的管理人员: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部门主管提交分配方案,需综合考虑部门实际运作状况(包括:工作态度、技能、执行力、出勤、职位、工龄等),交厂长确认,总经理审批方 可; . 除授权外,部门不得自行采购物品,所有物料、易耗品等物资由公司统一采购; . 资金:运营中的费用由公司审核支付,以确保部门管理运作正常运行; . 核算:每个月核算一次,由生产管理部统计部门完成订单状况和物品采购状况,统计好部门的收入及费用,交由财务部依相关单据进行审批、核算, 6、责 任: .因生产部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交期、工作态度等原因,造成客户品质投诉,一次扣除货款2%,延期3天扣除2%货款,造成客户退货扣款的,对扣款部分不进行结算,并以扣款额度的2倍最少不低于货款的2%进行扣款,从结算总额中扣除。同时对责任人记过处 罚; .因生产需要其它部门协助,调人过来生产时,要扣除相关人员的工资费用;因损坏、遗失客户资料、财产,需全额赔偿,并以扣款额度的倍从结算总额中扣除,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 罚; .业务下单错误等原因造成的返工、重新生产等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在结算总额时全额补偿给生产部,并按实际误工情况由相关责任人进行30%的赔偿,单个责任人最高赔偿500元/次; .因客户临时改变工艺要求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在结算

一般纳税人认定流程

: 1.纳税人将填写完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连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并提交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位; 2.文书受理岗位人员接到纳税人提交的材料后出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并按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审核: a、对纳税人提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符合规定的要求; b、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c、对案头审核符合要求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在业务系统中进行文书受理并连同纸制材料转交下一个环节税源管理科综合岗位。 3.税源管理科综合岗位人员在接到上环节转来的材料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纸制材料在CTAIS中将文书分配给下一个环节税收管理员岗位人员(必须分配给两人); 4.税源管理科税收管理员岗位人员在接到上环节转来的材料后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查: a、在接到上环节转来的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出资人、主管财务人员、销售、采购、仓储运输等相关业务主管人员进行约谈,申请人必须主动配合; b、实地审查: 主要审查报送的资料要与原件相符;生产经营场所情况与税务登记时附送的资料是否一致;法人代表或投资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与税务登记时附送资料是否一致;是否实际经营地址要与税务登记经营地址一致;会计核算健全;具备发票保管条件,主要审核有无保险柜;是否无场所经营和全部销售免税货物。原材料和商品的出入库单据、运费凭据水电等费用凭据、银行存款证明、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购销合同原件几及公证资料、资金往来等。对生产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生产厂房、设备等必备的生产条件;对商贸零售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固定经营场所和有货物实物;对大中型商贸企业要特别核实注册资金、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帐户及企业人数等。

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四张附表如何填写表内每一项很需要知道。 申报资料的填列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要求: 1、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应纳增值税的所属纳税期,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年、月、日。 3、纳税人登记号,按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国税机关规定的登记号填写。 4、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5、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的姓名。 6、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7、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及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8、经济性质,按纳税人税务登记上所认定的经济性质填写。 9、经济类型,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10、“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货物、应税劳务、视同销售”分别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写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 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2)应税销售额,填写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而按税 法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3)“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均不包括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适用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本期进项税额,填写申报期当月的实际发生额。其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1)本期发生额,应根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准予计算抵扣的货物和劳务分别填写。17%税率及13%税率项目,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写。“免税农产品”,依照采购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依10%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运输费用,按照购进货物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金额,依10%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废旧物资,填报的范围仅指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收购金额依10% 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6%征收率,按照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按6%注明的税款填写。 2)“本期发生额”栏中各项目的填写口径,指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准予从增值税 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填入本栏中的有关项目。如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 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对购进时无法确定用途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本纳税期用于非应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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