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做账实操-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做账实操-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即征即退增值税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1、缴纳即征即退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增值税的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3、结转本年利润
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贷:本年利润
缴纳即征即退增值税,然后收到增值税的退税,应当通过"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增值税即征即退会计处理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应用范围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它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对于软件企业而言,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其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
在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具体来说,软件企业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软件企业的销售额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够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按照规定进行单独核算:软件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单独核算,即对软件产品进行单独的会计科目核算,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和审计.
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软件企业需要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按规定缴纳税款、不进行虚假报税等行为,否则将无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当软件企业满足以上条件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等.。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根据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要求,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软件产品销售,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以下是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的具体流程。
1. 账务处理:
企业需要先办理纳税人资格,开具专用发票。
在销售软件产品时,需要在发票上注明“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在企业的会计凭证中,对于销售软件产品所得的收入,应按照正常的会计处理方式入账,并进行相关凭证的制作。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增值税进项税额以预收税金的形式表列。
2. 退税操作:
企业在交纳增值税时,可以将所购进的生产原材料、应交税金等增值税进项税额在销售时一并退还,即增值税实际由产生税负的销售环节应纳税人负担。
具体操作如下:
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退税操作。
该操作需要填写退税申请表,附上相关的税务发票、明细账等证明资料,然后通过税务局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领取退税款项。
领取退税款项时,需要到税务局办理退税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退税款项将直接划入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退税款项也需要进行与出口退税一样的跟踪核算,确保退税款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退税操作时,应严格按照税务局的要求进行,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以免影响退税的正常申领。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第一篇: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软件产品增值税是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所形成的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施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证即退政策。
一、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
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二、纳税人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下资料备案:(一)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办事程序: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
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应当由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上报有权审批的上级税务机关。
第二篇: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须知根据京国税〔2000〕187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凡企业有软件产品,请先办理税务认定手续,待审批合格后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手续。
一、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务认定(一)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务认定需下载资料凡办理软件产品退税税务资格认定的企业,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软件产品已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京国税(2000)187号文件中明确的认定范围,需下载以下资料和提供相关资料,于每月25日前到各自税收专管员处,办理“软件产品退税”税务资格认定手续。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它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的软件产品。
一、软件产品的增值税政策及基本条件1、政策(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依法进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2、基本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非一般纳税人不享受退税政策。
(2)必须是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外购或委托开发的软件产品不享受退税政策。
(3)必须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4)必须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要具备退税的基本条件,上述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二、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账务处理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设置公司应至少设置“退税产品收入”、“不退税产品收入”两个明细科目,凡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软件产品的销售,应纳入退税产品收入核算。
2、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设置与主营业务收入设置的明细科目对应,公司至少设置“退税产品成本”、“不退税产品成本”两个明细科目。
3、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应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下设置“退税软件产品销项税额”、“退税软件产品进项税额”、“退税软件产品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
该明细科目根据材料、设备在购入和领出时进项核算。
4、产成品、库存商品科目设置公司应至少设置“软件产品”明细科目,记录软件产品的收、发、存,要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的品种明细保持一致。
三、软件产品进项税额的划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单独销售软件产品的企业应将所有的进项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相对应的栏目申报。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文章简要介绍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然后详细阐述了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计算和支付、退税申请流程、退税的会计凭证处理、退税后的账务记录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分析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企业的影响,提出了软件企业应当采取的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并给出了合规经营建议。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可以全面了解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为软件企业的合规经营提供参考。
【关键词】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账务处理、退税操作、计算、支付、申请流程、会计凭证处理、账务记录、注意事项、影响、财务风险防范、合规经营建议、软件企业。
1. 引言1.1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简介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指对软件产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由销售方即时征收,并及时退还给购买方的一种税收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软件企业的资金压力,加快税收征收和退税速度,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
根据该政策规定,软件企业在销售软件产品时需要及时征收增值税,并在一定时限内将已征收的增值税退还给购买方,以实现税收征缴和退税的即时性和透明度。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实施对软件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和挑战。
软件企业需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增值税的计算、征收和退税操作,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软件企业还需要加强内部财务和会计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账务流程,规范增值税的计提和处理,防范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的发生。
2. 正文2.1 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计算和支付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计算和支付是软件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环节。
根据《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软件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依据为销售额减去采购成本和税金。
在计算增值税时,软件企业需要首先核实销售额和采购成本的准确性,再根据增值税税率进行计算。
记账实操-即征即退的会计分录

记账实操-即征即退的会计分录即征即退的会计分录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记账应交税费:当企业收到客户付款或应收账款到期后,将该金额归为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企业在记账时需要记账应交税费,包括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该记录的借贷关系为: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记账应交增值税: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需要对已交的增值税记账。
该记录的借贷关系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有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还需要记账: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记账应收增值税返还:企业需要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时,需要在记账时进行处理。
该记录的借贷关系为:借:其他应收款,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记账增值税返还:当企业收到增值税的返还时,需要记账。
该记录的借贷关系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计算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首先,需要计算不予免征和抵扣的税额,这部分税额记录为主营业务成本,并贷记应交税金中的进项税额转出。
具体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计算应退税额并记录:接下来,需要计算应退的税额,根据即征即退政策公式计算得出的,通常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超过规定税负部分。
计算完成后,应编制会计分录,将应收的退税款记录为应收补贴款,并贷记应交税金中的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具体分录为: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收到退税款时的处理:当实际收到退税款时,需要编制会计分录以记录这一事项。
通常,这将涉及借记银行存款以反映收到的现金,并贷记之前记录的应收补贴款。
具体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通过上述步骤,企业可以准确地进行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确保税务申报和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即征即退政策是怎样的?即征即退政策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特定行业或产品的发展,通过减轻企业税负来促进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
即征即退计算、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

如何理解即征即退?现在来看一个案例!包括计算、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即征即退是由税务机关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再将已征的全部或部分增值税税款依政策退还给纳税人。
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应纳税额、应退税额,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申请办理退税。
也就是说纳税人要先上交增值税后再取得退还额。
如何快速理解即征即退?包括计算、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 案例]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软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本月销售软件500万,销售一般货物100万,进项税额52万(其中28万属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对应,其余24万办公及费用进项无法分割),应退税额是多少呢?1、销售软件业务(即征即退业务)确认销项税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5,65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002、销售一般货物确认销项税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1,13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03、采购业务等确认进项税借:库存商品或费用等 4,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0,000贷:应付账款等 4,520,0004、计算转出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5+13-52=26万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6万5、关键步骤:分割计算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应交增值税(1)分割计算共用的24万进项一般项目分割进项税:24*100万/(100万+500万)=4万即征即退项目分割进项税:24*500万/(100万+500万)=20万即征即退项目总进项税:分割20万+单独的28万=48万(2)确定一般项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3万-4万=9万(3)确定即征即退项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65万-48万=17万(4)计算即征即退项目应退增值税应交增值税17万-销售额500万*3%=2万6、下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60,000贷:银行存款 260,0007、根据政策,计算和计提应退的增值税,申报资料后通过审批: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退税 20,000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20,000 【注:要征收所得税】8、收到增值税返还借:银行存款 20,000贷: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退税 20,000具体我们再来看下对应的纳税申报表!1、主表的填报:注意进项税是人工分割后手工填报的!2、表一的填报:注意先填总销售数据,再填即征即退数据!。
财会实操-即征即退增值税的账务处理.pptx

三、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四、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 如何区别增值税的即征即退与先征后退、先征后返 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都属于增值税正常缴纳后的退库,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环节的完整性;销 售货物的时候,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计算销项税,购买方也可以按其规定进行抵扣。 异:(1)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 ⑵取得的时间不同,即征即退>先理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账务处理如 下: 一、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缴纳增值税时 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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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作者:郭秋月
来源:《经营者》 2020年第3期
郭秋月
摘?要?本文结合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论述如何对软件产品的销售、生产进行账
务处理,阐述简要的退税流程,方便财务人员理解应用,企业达到真正享受政策优惠的目的。
关键词?软件产品?即征即退?账务处理?退税
过去的一年是国家放大招减税降负的一年,涉及个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
其中,深
化增值税改革是一项重大举措,减轻了很大一部分企业的负担,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
活力,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了更加实在的获得感。
因工作实务关系,这里笔者主要讲一下软件
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相关的账务处理以及退税流程。
国家为鼓励技术创新,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早在1999年11月2日的财
税[1999]273号文件中就规定了“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按法定
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可以实行即征即退”。
财税[2000]25号把原规定税负超过6%部分改为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经过财税[2005]165号和财税[2006]
174号以及财税[2008]92号文件的完善,软件产品的退税政策规定更加具体和明确。
目前我
们在执行的是财税[2011]100号文件。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财税[2011]100号文件,该文具体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六部分:第一,企业自行开发和对进口软件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适用税率(2019年税改后税率为13%)
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第二,可享受软件产品优惠政策的有
“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第三,享受优惠政策必须取得软件检测机
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必须是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目前《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已停止发放)。
第四,
可退税额的计算为当月可退税额=当月软件产品对应的应纳税额-当月软件产品对应的收入×退
税率(即3%)。
第五,必须分别核算软件产品和其他货物的销售收入和进项成本。
只有同时符
合以上条件的软件产品对外销售,方可享受优惠政策规定的即征即退。
在实务中,我们要界定企业生产销售的软件产品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范围,接下来要分别
对软件产品和非软件产品的销售和成本以及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进行分别核算。
企业在销售订单,对应的采购订单以及仓库材料入库、出库方面都必须认真且正确区分软件产品及非软件产
品所对应的销售及生产,否则很难准确核算软件产品及非软件产品对应的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
根据几年来兼营软件产品企业的财务工作经验,针对既有软件产品又有其他货物生产销售
的企业,可按以下会计科目设置并对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收入科目一级:主营业务收入二级:软件产品三级:**软件产品
二级:其他产品
成本科目一级:主营业务成本二级:软件产品三级:**软件产品
二级:其他产品
进项税金科目一级:应交税金二级:应交增值税三级:进项税金
四级:软件产品五级:**软件产品(或者设核算项目:**软件产品)
四级:一般进项税金(核算其他产品销项)
销项税金科目一级:应交税金二级:应交增值税三级:销项税金
四级:软件产品五级:**软件产品(或者设核算项目:**软件产品)
四级:一般销项税金(核算其他产品进项)
未交增值税科目一级:应交税金二级:未交增值税
三级:软件产品四级:**软件产品
三级:一般产品
有了以上明细的科目设置,财务人员按科目明细对原始凭证进行归集,分别核算软件产品
和非软件产品的销售成入和生产成本以及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为申请软件产品的增值税退税
计算表填列打好基础。
财务人员做好分别核算的前提需要各部门相关人员的密切配合,销售人
员要正确合理核定软件产品和非软件产品的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合同。
对软件产品生产用的材料
物资,采购人员要在采购合同中注明,仓库员根据采购订单或合同接收入库以及生产人员领用
出库时,入库单和出库单上也要明确注明对应的软件产品,以便分别核算。
用ERP软件的企业
最好设置材料物资对应的出库类别,出库类别可以按软件产品明细及一般产品设置,以便仓库
出库时选定而在自动化核算中对应软件产品成本。
软件产品对应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最好是按软
件产品单独开具,如未单独开具,也可按仓库入库单上注明的软件产品和非软件产品的标注进
行划分。
有了各个部门的这些基础的数据,财务就不难准确核算软件产品对应的生产成本及进、销项税额。
财税[2011]100号文还特别规定:若企业在兼营软件产品和其他货物时,无法区分对应
进项税额的,应当按销售收入或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应该分摊的进项税额。
对嵌入式软件产品并
随同一起销售的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如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的,也应该分别核算各
部分相对应的成本。
笔者在现实工作中了解到,软件产品的直接材料进项税额事实上很少,主
要是软件产品实施中需要的一些介质材料等。
若无法在一般货物和软件产品当中区分核算进项
税额而按销售收入及成本等比例来分摊进项税额,对兼营软件产品的企业来说无疑是增加了不
小的税收负担。
笔者认为,按实际情况来区分软件产品与非软件产品的进项成本,对企业来说
更加有利。
现行文件中未规定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的判断标准,而如何准确地划分需要专业的判断。
企业应制定一套从采购到生产领料出库的操作流程,以准确划分和核算软件产品和非软件产品
的销售、成本及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真正达到降税的目的。
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简单介绍一下如何进行退税。
首先,每年年初要到税务局进行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备案,现在大部分地方可以在电子税务
局上申请备案。
其次,增值税纳税申报是基础工作,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要在表里把软件产品
对应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到“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栏;增值税申报主表上
对应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分别在“即征即退项目”的第2、11、12栏分别填列,“即征即退项目”的第19栏的应纳税额即为本月软件产品对应的应缴税额。
相关的数据可以通过我们上面介绍的对应核算科目分别填列。
最后,纳税申报后税局端扣缴税款,打印税单即可进行退税申请。
各地税务要求的表单会不尽相同,按目前我们实际退税工作中用到的表单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退税软件产品销售清单、增值税即征即退计算表、税款缴纳证明、退(抵)税申请审批表、退税申请报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软件测评报告(复印件)”。
其中,软件产品销售清单和增值税即征即退计算表要汇总后分别填列各个软件产品对应的销售收入和成本金额以及对应的销项和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金额必须和纳税申报表一致。
由此可见,平时各部门的基础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最终都落实到申请退税的申报计算表上。
税务对退税审批有时限性,所以正常情况下只要符合政策要求,表单数据准备充分,税务局一般会在当月将审批后的税款退到企业账上。
以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论述,是笔者几年以来财务实践的经验总结,希望能帮助到涉及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财务人员,企业实实在在能享受政策优惠。
(作者单位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