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袭提分班-中级经济法-必背资料

逆袭提分班-中级经济法-必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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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组成 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不设股东会 ①可以有职工代表(两个国有 应当有,其他都是可以有) ②人数3-13人 ③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 ①必须有不低于职工代表 ②人数≧3人 ③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权 1.经营方针、投资计划 2.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股东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全体) 3 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 .修改公司章程 b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c.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d .变更公司形式 1. 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2.解聘或任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a.召集股东会议 b.执行股东会决议 c.制定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监督权 a.检查财务 b.提出罢免建议 2.提议权 a.召集临时股东会议 b.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召 集和 主 持 1.首次: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 a.设董事会的: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b.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和 主持 c.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职责 的: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 d.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 代表以上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副董事>半数以 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 监事会主席 决议 代表全体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半数以上通过 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临时股东会议:○1.以上表决权股东;○2.以上董事;○3.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 股东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全体) 3 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可不设监事会,设1-2 名监事 必须设监事会 召开频率 每年一次 3个月至少一次 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

中级经济法总结(1)

中级经济法数字大汇总 一、日期 1、2日: (1)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3)招股说明书应当在股票承销期开始前2个至5个工作日期间公布。 2、3日: (1)票据持有人收到拒付证明,行使追索及再追索的期限为3日; (2)承兑人作出承兑或不承兑的期限为3日; (3)投资者持有一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上市公司的,同时向证交所报告。 (4)投资基金上市公告应在上市首日前3个工作日内公告。 (5)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双方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须予以公告。 (6)债权人会议主席召集债权人会议,应在发出通知前3日报告人民法院。 3、5日: (1)无记名股东应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5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公司; (2)股票上市公告书在上市交易前5个工作日内公告;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于承销前2-5个工作日公告; (4)企业债券公告日期为上市交易的5日前; (5)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的专业机构及人员在接受委托及文件公开后5日不准买卖该股票。 (6)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 (7)破产的债务人为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人企业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立案通知后5日内转告有关当事人。 6、10日: (1)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次) (2)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10日起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4)支票持票人提示付款日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

中级经济法,第5讲_第四章考点(1)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1.分值预估:15分。 2.题型:证券法、票据法可能涉及主观题。 考点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2.配股的特殊条件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3.增发的特殊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考点2: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3.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考点3:公司债券的发行(★★)

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重点总结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1.本章是经济法部分的重点章,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并且经常考查主观题。 2.本章重点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股权(份)转让。 3.本章理解难度并不大,但需要过数字关,知识较为零散,需要学员在不断对比归纳后做到准确记忆。 考点一公司类型 考点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1.对外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2.★担保能力的限制: 3.上市公司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的担保; (2)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考点三公司的设立要求 1.★设立条件:

【补充】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不设立董事会;可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出资方式: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非货币出资: (1)应当评估作价:未作价,去作价;价不足,不认定。 【注意】出资后因市场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资产减值,不能认定未履行。 (2)以划拨或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解除权利负担。 (3)★已交付使用,未办理权属变更:未变更,给机会,变更后,交付算。 (4)已办理权属变更,但未交付使用:可主张实际交付后享有。 4.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注意】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5.★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考点四出资责任 1.未尽出资义务的责任 (1)★首次出资: 【必背法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增资: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2.★抽逃出资: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 3.其他后果: (1)抽逃、未尽出资义务:股东权利受到相应受限。 (2)有限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催告→股东会决议除名 (3)股份公司:未按期缴纳+催缴→另行募集+赔偿 (4)★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必背法条】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 (1)★以发起人名义订立:公司确认或实际成为主体+相对人要求公司承担→公司承担 (2)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订立:有证据为发起人利益+相对人恶意→发起人承担

【VIP专享】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记忆口诀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记忆口诀 关于票据提示承兑及付款的期限问题,现总结如下: 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 票据主要有: 1、支票(银行支票,下面简称“银支”) 2、本票(银行本票,下面简称“银本”) 汇票又分为: 1、见票即付汇票(简称“见即汇”) 2、定日付款汇票(简称“定日汇”) 3、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见定汇”) 4、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出定汇”) 顺口溜:即银支、银本、见即汇、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 银支、银本、见即汇,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简记为:支10本2汇1(可记谐音:“知是笨儿会衣”,知道是笨儿子会穿衣服了。 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需提示承兑、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为到期日起10日内。 定日汇、出定汇,到期前。提示承兑期限为到期日前。

(因为从名称可知,这二个票据在出票时就已经知道什么时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就OK了)。 见定汇,1月内。提示承兑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因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限期取决于持票人什么时候向承兑人出示票据,所以要不能无期限的拖延,要在1个月内提示承兑)。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如下: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出定汇,1月内承兑。 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 关于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相信大家记起来也很费力,现在总结一下。 顺口溜:普通决议“职工”“股董”——盐拌。(解释:应为全部的一半,全-盐) “股东”“创”“债”——醋拌。(出席的一半,醋-出)

2018中级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解析第二批次(考生回忆版)

2018年中级会计实务真题(第二套) 一、单项选择题 【单选1】 1.2018年3月1日,乙公司应付甲公司105000元,甲公司为该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1000元,由于乙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经与甲公司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乙公司以账面价值20000元、公允价值80000元的存货抵偿全部债务,不考虑相关税费,乙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元。 A.25000 B.24000 C.35000 D.34000 【答案】A 【解析】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10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2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 【东奥相关链接】(1)张敬富老师逆袭提分班—深度串讲第9讲涉及到该知识点;(2)张志凤老师冲刺专题班第5讲涉及到该知识点;(3)张志凤老师考前提分班第1讲涉及到该知识点;(4)张志凤老师基础精讲班第42讲涉及该知识点;(5)张志凤老师强化习题班第7讲涉及该知识点;(6)张敬富老师考前5天提示班第1讲涉及该知识点;(7)张敬富老师冲刺串讲班第5讲涉及该知识点;(8)刘忠模考精讲班第1讲涉及该知识点;(9)刘忠基础班第49讲涉及该知识点;(10)刘忠习题班第8讲涉及该知识点;(11)名师总结冲刺资料第55-56页涉及到该知识点;(12)轻一225页第8题、227页第9题涉及该知识点;(13)80小时过中级第177页例7、例8涉及该知识点;(14)轻三172页涉及该知识点

【东奥相关链接】张敬富老师逆袭提分班—深度串讲第9讲涉及到该知识点;

【东奥相关链接】张志凤老师考前提分班第1讲涉及到该知识点

中级经济法考试重要数字总结

2010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时间数字对比汇总 一、一致 1、对合伙协议的订立、修改、补充,都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4、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5、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6、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7、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8、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9、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方管理企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 二、半数 1、合伙企业解散确定清算人时,只需全体合伙人的过半数同意。 2、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通过。 4、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6、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7、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10、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三、1/3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3、股份有限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4、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中级经济法总结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中级经济法数字大汇总 一、日期 1、2日: (1)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3)招股说明书应当在股票承销期开始前2个至5个工作日期间公布。 2、3日: (1)票据持有人收到拒付证明,行使追索及再追索的期限为3日; (2)承兑人作出承兑或不承兑的期限为3日; (3)投资者持有一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上市公司的,同时向证交所报告。 (4)投资基金上市公告应在上市首日前3个工作日内公告。 (5)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双方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须予以公告。 (6)债权人会议主席召集债权人会议,应在发出通知前3日报告人民法院。 3、5日: (1)无记名股东应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5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公司; (2)股票上市公告书在上市交易前5个工作日内公告;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于承销前2-5个工作日公告; (4)企业债券公告日期为上市交易的5日前; (5)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的专业机构及人员在接受委托及文件公开后5日不准买卖该股票。 (6)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 (7)破产的债务人为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人企业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立案通知后5日内转告有关当事人。 6、10日: (1)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次) (2)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10日起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4)支票持票人提示付款日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 (5)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但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6)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 (7)公司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8)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到期日起10日内。 (9)申请人申请破产,法院驳回的,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期限为10日。 7、12日: (1)票据付款人在接到挂失止付通知后12日内没有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的,不再有协助义务。

20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第六章_增值税法律制度

20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A.将购进的月饼礼盒发放给职工作为节日礼物 B.将本企业自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购进的一台生产设备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2.某生产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销售低值易耗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5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67万元(未放弃减税优惠)。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0.62 B.0.59 C.0.56 D.0.60 3.下列承包经营的情形中,应以发包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以承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B.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C.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D.以承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销售天然气取得价税合计金额210000元;外购劳保用品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3520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元。 A.18900 B.17339.45 C.16934.49 D.19090.91 5.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百货商场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电器 B.商贸企业向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服装 C.手机专卖店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手机修理劳务 D.商贸公司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办公用品 6.2020年1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白酒和啤酒,其中销售白酒开具的

中级经济法记忆口诀

中级经济法记忆口诀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中级经济法记忆口诀 1、不适用: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3、(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4、(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5、(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6、【口诀】投资存在(债)本息 7、 2、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口诀】五年盈利未分红,合并分立转财产,公司到期还继续,股东反对可退出 3、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长、董事不可以);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监事不可以);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口诀】董事少五少大半,亏损达到一小半,董监会议提议开,十股股东两月办。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6、(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7、(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8、(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9、(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10、(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1、(7)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12、(8)普通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13、(9)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 14、(10)新合伙人入伙; 15、(11)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16、(1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17、【总结】口诀:继承担保交份额,入伙转变改协议,聘人处知不动产,改变范围地点名。 18、当然退伙的情形: ①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③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会计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必背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考点一合同法概述 1.按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借用合同、定金合同等★) 2.合同法不调整:(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2)劳动合同关系;(3)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考点二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无效: (1)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考点三合同的订立 1.要约: (1)★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要约符合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注意】要约不得撤销:①确定了承诺期限;②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5)★要约的失效:拒绝;撤销;期限届满未作承诺;实质性变更(新要约)。 2.承诺: (1)以信件方式要约的承诺期限的起算:信件载明的日期→投寄的邮戳日期 (2)承诺可以撤回,但是承诺不得撤销。 (3)★是否新要约: ①迟延(超过承诺期限发出):一般为新要约;(注意迟到一般为承诺) ②受要约人作出实质性变更(对主要条款):为新要约。 3.合同的成立: (1)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有先后时,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考点四效力待定合同 1.种类: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密训习题:第四章含答案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密训习题:第四章含答案 单元一证券法律制度 【例题·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中小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的是()(2019年新增)。 A.公司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B.公司上一年度严重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C.公司最近2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为3000万元人民币 D.公司一年前调整了主要业务,但现在已趋于稳定 【答案】A 【解析】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属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障碍,B选项错误;C选项应该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D选项错误。 【例题·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拟于2015年10月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条件的是()。(2019年新增) A.甲公司2013年才开始盈利,累计净利润1100万 B.甲公司现有股本总额2000万元,拟发行股份1000万股,每股定价1元 C.甲公司上半年经审计净资产为2800万元 D.甲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900万元 【答案】D 【解析】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

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人不少于5000万元。因此D选项不符合条件。 【例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配股条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B.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C.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D.采用包销方式发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配股条件。选项D:上市公司配股应当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证券发行承销团承销证券的表述中,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六章含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六章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下列行业的纳税人,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的是()。 A.邮政服务 B.电信服务 C.现代服务 D.生活服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确定及其计算。选项ABC,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选项D,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B.单位以承包方式经营的,一律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C.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D.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人。选项B,单位以承包方式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的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下列应税行为,

适用3%征收率的是()。 A.进口货物 B.销售旧货 C.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D.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非固定资产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征收率。选项A,进口货物不区分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照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选项BC,减按2%征收增值税。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是()。

东奥 逆袭提分 会计中级实务 串讲 第5讲_综合题(3)

第二篇综合题 七、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政府补助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在未来期间保持不变。甲公司已按2014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6 000万元计算确认了当年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均为1 500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 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3月25日;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5年4月20日完成。 2015年1月28日,甲公司对与2014年度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经济业务及其会计处理进行检查,有关资料如下:(三个资料) 资料一: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A商品1 000件,商品已全部移交乙公司,每件成本为500元。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不含增值税的固定价格6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每件30元向乙公司支付代销售出商品的手续费;代销售期限为6个月,代销售期限结束时,乙公司将尚未售出的A商品退回甲公司;每月月末,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交代销清单。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注明已售出A商品400件,乙公司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4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08万元。 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扣除手续费1.2万元后的净额26.88 万元与乙公司进行了货款结算,甲公司已将款项收存银行。 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在收到代销凊单时产生。甲公司2014年对上述业务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应收账款60(1 000件×600÷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借:主营业务成本50(1 000件×500÷10 000) 贷:库存商品50 借:银行存款 26.88 销售费用 1.20 贷:应收账款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24×17%) 要求1:判断甲公司对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如果属于调整事项,编制相关的调整分录。 【正确答案】 1.甲公司的处理不正确;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 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 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 官方QQ群:318549896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2013年分值: 单选题:5分,多选题:6分,判断:2分,简答:6分,案例分析题:0分,合计:19分 2014年分值: 单选题:5分,多选题:6分,判断:2分,简答:6分,案例分析题:0分,合计:19分 2015年预测分值15——20分。 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本节预测考点共三个: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 商业银行存款业务规则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规则 重要考点一: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常考考点)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 1.商业银行的设立 (1)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2)商业银行的设立程序。 (3)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要审批) 重要考点一: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常考考点)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①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②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 ③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重要考点一: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常考考点) 2.商业银行的变更(要审批) 3.商业银行的接管(重点) (1)接管的条件与法律后果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重要考点一: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常考考点) (2)接管的实施与终止

中级经济法(2016) 第6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课后作业

中级经济法(2016)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A.将购进的水果发放给职工作为节日礼物 B.将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2. 某生产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4月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5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8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0.25 B.0.37 C.0.30 D.0.38 3.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A.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B.供应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C.缝纫业务 D.污水处理劳务 4.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销售食用盐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2000元;外购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17元,则甲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元。 A.1363.53 B.1380.53 C.1726.58 D.1743.58 5.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销售其使用过的包装物一批,取得含税收入117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一辆,取得含税收入20600元,已知该小汽车于2013年6月购进,下列关于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的计算,正确的是()。 A.1170÷(1+3%)×2%+20600÷(1+3%)×2% B.1170÷(1+3%)×2%+20600÷(1+17%)×17% C.1170÷(1+17%)×17%+20600÷(1+3%)×2% D.1170÷(1+3%)×3%+20600÷(1+3%)×2% 6.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消费税~~~~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运费:7% 出门拾 拾了13 所得税 顺口溜:下午(5%。)上山(3%。)当招待1500净收入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为:(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在记忆过程中,我老是记错。后自己总结了一句话,再也没忘过。现贴出与大家一起分享: 出棋(出票日期)出章(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 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你纵着来看,第一纵列这样记:

5 2 5 2 4 6 8 10 10以上 第二列,这样记: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扣除这样记: 0 25 125 375 1..3..6..10..15....(注:省略号后都是375)这样你反复看上三遍,应该用不到三分钟 第一栏: 第二栏: 第三栏: 一, 二,偷税 三,欠税 四,逃税 四,骗税: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 五,抗税: 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 警察同志对你说: 你偷了钱(欠)不来申报,不上交,还要逃跑罚酒: 五杯(倍)半 如果你欺骗政府.顽抗到底罚酒: 一至五杯(倍)

速算扣除数=本级下限*(本级税率-上级税率)+上级速算数。 适用于工薪所得、劳务所得、个体经营所得、土地增值税等超额、超率累进税率的速算扣除数的计算。 业务招待费的速算增加数也同理。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 (3 (4 的25% (5 (6) 公司资本 开业3年 共有员工 人均工资1000元 现求25岁以上的司义15个 申明:以上报告无一虚假 巧计口诀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口决) 公司发债券,主体受限制,净资36千,累计低40,三一付利息,利率和水平

2020注册会计师(CPA) 审计 第1讲_备考指南

2020年备考指南 框架结构 1.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2.考试科目特点分析及科目搭配建议(6+1) 3.如何高效利用东奥提供的资源? 4.备考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一、注册会计师的现状 二、考试特点 分为:专业阶段(5年、6科)、综合阶段(上卷、下卷) 【手写板】 报名时间:每年4月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考试时间:每年10月份:10月19日/20日 6个月 打印准考证:9月份,10月8日-10月16日 首次报考(应届毕业生) 第二部分考试科目特点分析及科目搭配建议(6+1) 一、考试科目的特点分析和应对策略 (一)专业阶段 考试 科目 特点分析及应对策略 1.会计 特点分析覆盖面广、重难点突出(逢新必考) 应对策略把握原理、熟悉准则、关注时事、加强练习(★) 2.审计 特点分析内容多、实务性强(如:存货监盘)、语言晦涩难懂 应对策略构建审计框架、培养审计思维

2.会计+审计+经济法(或: 战略)★★★ ★ 会计与审计的关联度相对来讲比较高,经济法 (或战略)作为调节也不错 3.会计+经济法+税法★★★难度相对来讲比较小,只是剩余科目的压力大 (初学者) 4.财管+审计+战略★★★ ★★ 财务成本管理的计算量很大,而审计、战略有文科性质,会造成一种跨度很大的感觉 5.审计+战略+税法/经济法★★★ ★ 将税法和经济法作为科目搭配的一种调节,(剩 余科目) 6.财管+战略+税法/经济法★★★ 4.四门(或五门)报考方案:适宜于学习时间充裕、精力旺盛、学霸级考生 5.六门报考方案:不建议 第三部分如何高效利用东奥提供的资源? 1.书课结合,分阶段利用辅导书; 轻松过关一《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 轻松过关二《通关必做500题》《名师带你100小时过注会》 轻松过关四《考前最后六套题》 2.充分利用时间(上下班途中) 轻松过关三《考点荟萃及记忆锦囊》 3.网课班次的合理利用 基础班、冲刺串讲班、真题抢分班、逆袭提分班等 第四部分备考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学习周期适宜(过长、过短) 二、合理制定学习计划 1.熟读:教材和习题要花大力气去理解(考前4—6个月)(轻松过关一) 2.精读:把不重要的略过(考前2—3个月)(轻松过关二) 3.泛读:以题带教材(考前1—2个月)(轻松过关四) 4.粗读:重在理解、贯通(考前0.5—1个月) 三、坚持就是胜利、避免虎头蛇尾

2018年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第04章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规定,下列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或规定的是()。 A.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B.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C.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D.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恒源公司(上市公司)拟向公司原股东配售股份10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恒源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需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B.恒源公司拟配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40% C.恒源公司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D.恒源公司应当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关于公开募集基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B.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C.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D.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基金 4.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公司债券的发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 B.公开发行债券包括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两种方式 C.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D.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5.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买卖证券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 A.内幕交易行为 B.操纵市场行为 C.虚假陈述行为 D.欺诈客户行为 6.根据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规定,该比例是()。 A.达到或超过5%,但未超过10% B.达到或超过10%,但未超过20% C.达到或超过10%,但未超过30% D.达到或超过20%,但未超过30% 7.根据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8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2018年中级经济法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考点一】增值税的概念 1.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2.增值税优点 (1)中性税种; (2)道道课征,税不重征; (3)增值税税负在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合理分配。 【考点二】增值税的类型 区分增值税的类型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考点三】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 【解释】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提示】自2015年3月30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考点四】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 (一)一般规定17% 销售货物17%: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二)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例】:甲企业将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委托乙商场代销,乙商场将该批货物以110万元的价格对外售出,同时收取10万元手续费。代销完成后,开具代销清单,以100万元价格与甲企业结算,同时收取手续费。代销和委托代销都视同销售货物,有增值额都应缴增值税。 【评析】代销和委托代销紧密相连,从经济交易顺序看,甲企业委托代销在前,乙商场代销在后;从纳税顺序上看,乙商场代销行为首先视同销售,委托方甲企业收到清单或货款后也视同销售。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例: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视同销售。 【解释1】限于不同机构之间发生,属于同一个企业内部。企业间的货物移送正常纳税。【解释2】强调相关机构必须在不同县市,反言之,同一县市发生的机构间货物移送不征税。 【解释3】强调货物移送以后,必须用于销售。 4.将自产、委托加工(无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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