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6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燃煤、工业废气、餐饮油烟、车船尾气、扬尘等不同类别的污染源,规定了不同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同时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制度。以下是分享的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吧。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工业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质量技术监督、气象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发现大

气污染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五条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保障必要的环境保护投入,采用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防止、减少生产经营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工作、生活等活动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逐步推进环境保护教育,将大气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青少年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络平台,接受并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污染大气的行为和不依法履行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的举报。

第二章防治措施

第八条本省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确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实施步骤。

第九条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应当采用烟气超低排放等技术;现有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应当限期实行超低排放改造。电力调度单位应当优先安排使用清洁能源的发电机组和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发电上网。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限期淘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锅炉,加快改造燃煤锅炉和燃煤工业窑炉,推广使用清洁燃料。第十一条鼓励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等实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分散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前已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锅炉应当限期停止使用。

第十二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应当逐步扩大。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城市建成区可以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第十三条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行业中的大气重污染工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城市规划区禁止新建烧制建筑用砖厂;已经建成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关停,并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制定化工、印染、包装印刷、涂装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行业特点,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操作规程,指导排污单位组织实施。

鼓励生产、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和产品。

第十五条在化工、印染、包装印刷、涂装、家具制造等行业逐步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和产品的使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应当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第十六条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程度,划定禁止或者限制高排放机动车行驶的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发展低排量、新能源汽车。确需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并改善城市交通管理,优化道路和公共交通线路设置,保障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连续、畅通,方便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第十八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省有关标准的机动车船用燃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机动车船用燃料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第十九条在用机动船舶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

排放标准;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进行设备更新、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等措施;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仍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停止运营。

禁止机动船舶使用渣油、重油。

禁止在内河水域焚烧船舶垃圾。

第二十条新建码头应当规划、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将岸基供电设施建设纳入清洁能源利用发展规划;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推进岸基供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推进船舶油气动力系统和使用岸电系统的改造。

第二十一条鼓励、支持节能环保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使用,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保证油烟达标排放。鼓励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和食堂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施。

已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居民家庭和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不得封堵、改变专用烟道,不得直接向大气排放油烟。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居民住宅楼,鼓励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减少油烟排放。

新建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应当配合建设专用烟道。

第二十三条城市规划区内裸露地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扬尘污染防治:

(一)市政道路以及河道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绿化、透水铺装或者覆盖;

(二)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采取设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等措施进行覆盖,不能开工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透水铺装;

(三)其他裸露地面由土地使用权人、管理单位进行绿化、透水铺装或者覆盖。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禁止从事矿石开采和加工等容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区域。

矿山开采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及时修复生态环境。废石、废渣、泥土等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围挡、设置防风抑尘网、防尘网或者防尘布等措施;施工便道应当进行硬化并做到无明显积尘。

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以及停止开采或者关闭矿山前,应当整修被损坏的道路和露天采矿场的边坡、断面,恢复植被,并按照规定处置矿山开采废弃物,整治和恢复矿山地质环境,防止扬尘污染。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综合利用。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等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

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具体范围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监管机制,利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督抽测。

第二十六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条件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作出规定。

第二十七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划定本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实施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在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重污染企业以及新增产能项目。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提前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

第二十八条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条件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在特护期内,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油机动车行驶;

(三)责令停止露天烧烤、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

(四)责令高排放大气污染物工业企业停产、限产;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在编制或者修改城市规划时,应当按照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建设空间布局,规划城市风道,扩大绿地、水面、湿地面积。

第三十条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分阶段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明确相应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分解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等因素,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进行分解落实。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年度总量控制计划,控制本行政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对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第三十二条对未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约谈可以邀请媒体以及相众代表列席。约谈针对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和要求等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被约谈地区的人民政府采取措施落实约谈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三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产品目录和淘汰期限,编制本省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产品目录和淘汰期限,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环境信用管理、排污许可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等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设区的市、自治州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每月公布其上一个月的空气质量和排名情况。

第三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对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结果和奖惩情况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省主要媒体公布。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包庇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

(二)未依法作出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

(三)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

(四)未依法公开大气环境信息或者公布虚假大气环境信息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机动船舶使用渣油、重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

内容仅供参考

大气污染的成因分析及治理分析

大气污染的成因分析及治理分析 [摘要]中国是一个人口基数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城镇化的逐渐深入和发展、人们对自然资源大范围的开采以及工业生产活动的不断增强,从而就造成了大气中污染物的大量产生,这就导致了环境中大气质量的下降趋势越来越明显,以至于给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部分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恶劣的影响。本文从大气污染的成因出发,进一步阐述了大气污染的相关治理措施。 [关键词]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治理分析 1大气污染产生的原因 城市中的气压分布情况以及大气的相对稳定程度受到大气污染的直接影响。目前,随着城市大气污染程度的加剧和大气氧化的增强,这就造成了大气中超过两种的污染物发生了较为复杂的变化,从而就出现了继发性污染物。这种污染物会随着大气中的物理现象而造成远距离的传播,最终污染源就会扩散到其他的区域。 一般来说,大气污染分为自然的和人为的污染。自然污染是无法避免的,而人为污染是因为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以及城镇化程度的逐渐加剧,尤其是大量使用煤、石油等一些不可再生资源的化石燃料,就会在大气环境中产生大量的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以及hydrocarbon,从而导致大气污染。而又因为大气污染的大流动性以及很强的扩散性以及造成大气污染的物质分布范围 并不仅仅与各地区的地理环境有着紧密联系,而且还和污染源的地形分布、所属类型以及排放的产量有关。

以上种种的条件就说明了大气污染的难控制性以及治理的艰 巨性,所以,目前对大气污染的防范以及治理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性问题。 2影响大气污染的相关因素 大气污染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气象、地理以及污染源这三个方面。 首先,从气象角度出发。 影响污染物扩散以及迁移的气象因素主要有:第一,空气流 动速率以及风吹的方向这类动力因子;第二,amount of solar ra diation、大气层结构的稳定程度等热力因子;第三,大气中湿度、雨、雪等等水分。大气环境中的污染源主要是在大气流动的过程中,被传送至下风向然后与空气相混合以及进一步稀释之后,污染源的浓度会慢慢降低,从而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力也会变小。 然后,从地理因素出发。 大气的流动过程和地理条件如地形、地貌以及城镇的分布等 都有着紧密的联系,以上这些因素会在一定的区域内对大气中的温度、风向以及风速等等产生影响,从而也就会对大气中污染物的扩散产生一定的间接性影响。 最后,从污染源出发。 第一,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各种废气会最终排入到大气中, 而废气的组成结构较为复杂,既有多种气体,还有一些微小型颗粒,这样组成污染源的成分就各不相同,而不同污染源所导致的污染危害

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单选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记录、保存监测数据,其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 A.7年 B.3年 C.5年 D.6年 正确答案:C 2、(单选题)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降低()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A.石油 B.天然气 C.核燃料 D.煤炭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城市建设,优先发展以()为主的集中供热。

A.热风联产 B.水电联产 C.热电联产 D.水热联产 正确答案:C 4、(单选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A.市级 B.乡级 C.旗县级 D.县级 正确答案:C 5、(单选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治理沙化土地应当坚持生物措施与()相结合,因地制宜地采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封沙育林育草、建设防护林、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及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 A.经济措施 B.工程措施 C.社会措施 D.政策措施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对已经退化、沙化的草原,应当()治理。 A.分时段 B.限期 C.定期 D.随时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内蒙古自治区已建化工、生物发酵等排放恶臭污染物的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减少恶臭污染物排放,达到()。 A.企业标准 B.国家标准 C.地方标准 D.行业标准 正确答案:B 8、(单选题)内蒙古自治区鼓励()优先采用同行业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标准和要求,实现大气污染物超低标准排放。 A.传统单位 B.排污单位

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阳晨.秀水湾16#、17#楼工程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 扬 尘 治 理 专 项 方 案 四川竹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防止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规范》《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扬尘防 止管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施工企业应切实加大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 施工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熟悉扬尘控制标准并制定方案,督促项目部完善现场围挡、大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硬化,易扬尘的部位固化或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运输、渣土清运、裸露土方覆盖,拆除工程控尘等。主要产污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到位,未完 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开工建设。 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措施主要有: (1)施工区域的围挡封闭和大门开设 开工前,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应有效隔离施工现场和阻碍扬尘扩散,围挡面向道路或公共场所一侧应进行一定美化,并张贴警示牌、公示牌等。 大门开设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满足交通需求,开设位置应不影响交通流和当地出入,大门 应全封闭、牢固,出入有值班岗位。 (2)施工地面、道路硬化处理和易扬尘固化覆盖

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放、生活区、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已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对于易扬尘的部位,应进行固化处理,或覆盖处理(绿色防尘网),确保不扬起尘土。 (3)出入冲洗和进出尘土防治、运输防尘控制 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和机械应进行冲洗,严禁将尘土带出施工现场。 车辆和机械进出应覆盖,材料进出应覆盖,严禁掉落抛洒。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土方开挖前,应办妥渣土清运手续。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的防止 车辆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 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对堆土位置及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根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偷到、乱倒。 在场地堆放作回填时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平整压实后,用密 目网及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5)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 脚手架外侧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全部采用2000目/10CM的密目网及逆行那个围挡封闭,并由专人检查、维护,严禁设置好的密目网擅自拆除。在试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 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喷淋等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 打底笆板。拆除前,应先进行清理出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6)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砂浆拌制操作间四周应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商品砂浆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 面无积灰现象。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砂浆拌制时严 格按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 水沟、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积极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逐步淘汰搅拌机现 场搅拌。 (7)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设置封闭的目的建立落实责任制,制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木工机械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间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在清理,并装袋 运至制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理。 (8)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生活区域场地的适合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安排专人每日对生活区进 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生活区面进行洒水。施工现场道路实行全天候喷淋措施以保持 路面的湿润;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道路进行3-4次的清扫,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分 类及时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9)运输车辆尘土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 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池到达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 派专人进行定期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10)线槽、石材切割加工的扬尘污染的控制

影响大气污染的地理因素

影响大气污染的地理因素 1.地形和地物的影响:地面是一个凹凸不平的粗糙曲面,当气流沿地面流过时,必然要同各种地形地物发生摩擦作用,使风向风速同时发生变化,其影响程度与各障碍物的体积、形状、高低有密切关系。 山脉的阻滞作用,对风速也有很大影响,尤其是封闭的山谷盆地,因四周群山的屏障影响,往往是静风、小风频率占很大比重,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 城市中的高层建筑物、体形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都能造成气流在小范围内产生涡流,阻碍气流运动,减小平均风速,降低了近地层风速梯度,并使风向摆动很大,近地层风场变得很不规则。一般规律是建筑物背风区风速下降,在局部地区产生涡流,不利于气体扩散。 2.山谷风:它发生在山区,是以24小时为周期的局地环流。山谷风在山区最为常见,它主要是由于山坡和谷地受热不均而产生的。如图2-14所示,在白天,太阳先照射到山坡上,使山坡上大气比谷地上同高度的大气温度高,形成了由谷地吹向山坡的风,称为谷风。在高空形成了由山坡吹向山谷的反谷风。它们同山坡上升气流和谷地下降气流一起形成了山谷风局地环流。在夜间,山坡和山顶比谷地冷却得快,使山坡和山顶的冷空气顺山坡下滑到谷底,形成了山风。在高空则形成了自山谷向山顶吹的反山风。它们同山坡下降气流和谷地上升气流一起构成了山谷风局地环流。 山风和谷风的方向是相反的,但比较稳定。在山风与谷风的转换期,风方向是不稳定的,山风和谷风均有机会出现,时而山风,时而谷风。这时若有大量污染物排入山谷中,由于风向的摆动,污染物不易扩散,在山谷中停留时间很长,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 3.海陆风:它发生在海陆交界地带,是以24小时为周期的一种大气局地环流。海陆风是由于陆地和海洋的热力性质的差异而引起的。如图2-15所示,在白天,由于太阳辐射,陆地升温比海洋快,在海陆大气之间产生了温度差、气压差,使低空大气由海洋流向陆地,形成海风,高空大气从陆地流向海洋,形成反海风,它们和陆地上的上升气流和海洋上的下降气流一起形成了海陆风局地环流。在夜晚,由于有效辐射发生了变化,陆地比海洋降温快,在海陆之间产生了与白天相反的温度差、气压差,使低空大气从陆地流向海洋,形成陆风,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山东最严环保法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11月1日正式实施了,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和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推广。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应当自觉践行绿色、节俭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积极倡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2016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

2016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环办发[2016]77号),《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怀化市“五城同创”和生态城市建设,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国土局四个部门准备在9月份开展一次较大规模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城区扬尘污染基本情况及现状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市区及周边现有在建工地、采石场约150处,其中84个建筑工地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报建),其中有10个分布在河西开发区,今年6月以来,我局鹤城分局已完成35个项目的有效调查,另有16个建设项目已停工超过二个月以上(凯通领域、浅水湾、世锦城等),有13 个项目基本全部施工结束(世纪花园主楼、卷烟物料中心、捌零年代等),从调查情况来看,只有部分在建项目按照住建局、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要求落实文明、安全、整洁、施工的要求。 (二)市区扬尘污染现状 2014年7月1日-7月4日、2014年7月31日-8月3日,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市区建筑工地不同的施工时段(土石方、打桩阶段;装修阶段;结构阶段)分别进行了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因子的监测,监测频次为监测4天,每天监测4次(每6小时监测一次,取日均值),从监测结果来看,土石方、打桩阶段PM10日均值范围0.174mg/m3~

0.634mg/m3(标准值为小于或等于0.15mg/m3);结构阶段PM10日均值范围0.212mg/m3~0.517mg/m3(标准值为小于或等于0.15mg/m3),前两个阶段是在天晴三天以后进行监测;装修阶段PM10日均值范围 0.127mg/m3~0.193mg/m3(标准值为小于或等于0.15mg/m3),监测时头天下雨,从监测结果来看,在达到监测条件下两个施工时段(土石方、打桩阶段;结构阶段)PM10日均值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的原因主要如下:一是绝大多数施工项目场内主要道路没有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平台不规范;二是大部分渣土运输车辆没有按照《怀化市城区渣土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运输过程中有遗撒和泄漏的现象等。 二、行动目标 以让人民呼吸清洁的空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在怀化城区范围开展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空气质量,确保2014年底怀化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上半年有所下降。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严格施工扬尘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市政及拆迁工程施工扬尘管理,重点做好绿色施工宣传、围挡设置、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净车出场、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等工作,确定10个建筑工地作为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并实施重点管理,确保施工工地达标率不低于90%。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二)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实施城区主次干道湿式机械吸扫和定期清洗,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强化道路扬尘监管。所有运输沙、石、水

空气污染形成的原因空气污染的治理措施

空气污染形成的原因空气污染的治理措施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空气污染形成的原因空气污染的治理措施》的内容,具体内容:空气污染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已逐渐为人们所认识。空气污染形成的原因是什么呢?空气污染的治理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是我整理的空气污染形成的原因,欢迎阅读。空气污染... 空气污染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已逐渐为人们所认识。空气污染形成的原因是什么呢?空气污染的治理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是我整理的空气污染形成的原因,欢迎阅读。 空气污染形成的原因 大气污染主要由人的活动造成,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工厂排放、汽车尾气、农垦烧荒、森林失火、炊烟(包括路边烧烤)、尘土(包括建筑工地)等。 (1)工业:是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工业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复杂,有烟尘、硫的氧化物、氮的氧化物、有机化合物、卤化物、碳化合物等。 (2)生活炉灶与采暖锅炉:城市中大量民用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需要消耗大量煤炭,煤炭在燃烧过程中要释放大量的灰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污染大气。 (3)交通运输:汽车、火车、飞机、轮船是当代的主要运输工具,它们烧煤或石油产生的废气也是重要的污染物,成为大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汽车排放的废气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

等,前三种物质危害性很大。 (4)焚烧农作物的秸杆、森林火灾中的浓烟 (5)焚烧生活垃圾、废旧塑料、工业废弃物产生的烟气 (6)吸烟 (7)做饭时厨房里的烟气 (8)垃圾腐烂释放出来的有害气体 (9)工厂有毒气体的泄漏 (10)居室装修材料(如油漆等)缓慢释放出来的有毒气体 (11)风沙、扬尘 (12)农业生产中使用的有毒农药 (13)使用涂改液等化学试剂 (14)复印机、打印机等电器产生的有害气体等。 (15)火山爆发产生的气体 我国大气污染的原因 我国现在的大气污染十分严重,不仅危害到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威胁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我们必须加强重视,造成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有这些: (1)、环境意识薄弱.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认识不足。大气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可贵资源,大气环境资源的破坏是一种不可逆的过程,恢复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比采取措施从根本上防治大气污染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但这种观念长期以来并没有被一些部门和一些地区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他们只考虑近期的、局部的经济发展需要,在制订一些综合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中缺乏对保护大气环境的考虑,往往以牺牲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 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娄政办发[2016]2号 【发布部门】娄底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1.08 【实施日期】2016.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娄政办发〔20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娄底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娄底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共计5个月)确定为娄底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特护期内,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不利气象条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区域和各部门的协同,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的频次,降低空气污染程度,提高空气环境质量的优良率。 二、基本原则 (一)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突出防治结合,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重点聚焦燃煤设施、工业企业、机动车和施工工地,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特护期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二)属地负责,区域联动。强化本行政区域污染源管控,实行区域联防联控,统一时间、统一措施、统一行动,形成区域管控的整体合力。 (三)预防为主,强化应急。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完善应急和联动机制,采取必要的特护期管控措施,从严要求并保障落实。 三、工作措施 特护期内,实施燃煤设施、重点工业企业、机动车、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等强化管控措施,加强大气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建立整体强化和特护期管控相结合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机制。 (一)严控燃煤污染。一是严格控制燃煤电厂排污。区域内燃煤火(热)电厂应加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监管,严格执行燃煤机组污染排放标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实行绿色电力调度机制,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可靠供电的前提下,合理调度燃煤机组发

大气污染原因浅析

从大气污染原因浅析我国大气现状及对策 摘要:我国现在的大气污染十分严重,不仅危害到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威胁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我们必须加强重视,因此就所学环境质量评价与系统分析课程,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抽取环境的一个要素大气来进行研究,浅析大气污染的原因。以便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依据,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大气大气污染环境 正文:一:大气污染的定义:在干洁的大气中,痕量气体的组成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一定范围的大气中,出现了原来没有的微量物质,其数量和持续时间,都有可能对人、动物、植物及物品、材料产生不利影响和危害。当大气中污染物质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叫做大气污染。 二:大气污染物的分类:大气污染物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即天然污染物和人为污染物,引起公害的往往是人为污染物,它们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和大规模的工矿企业。颗粒物:指大气中液体、固体状物质,又称尘。硫氧化物:是硫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三氧化二硫,一氧化硫等。碳的氧化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是氮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氧化亚氮,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三氧化二氮等。碳氢化合物:是以碳元素和氢元素形成的化合物,如甲烷、乙烷等烃类气体。其它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类,含氟气体,含氯气体等等。 三:大气污染的原因: (1)环境意识薄弱.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认识不足。大气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可贵资源,大气环境资源的破坏是一种不可逆的过程,恢复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比采取措施从根本上防治大气污染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但这种观念长期以来并没有被一些部门和一些地区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他们只考虑近期的、局部的经济发展需要,在制订一些综合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中缺乏对保护大气环境的考虑,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盲

2016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和标准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五节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五章重点区域联合防治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工业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

督管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实施,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对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气回收治理等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建筑扬尘、矿山扬尘、道路扬尘、企业料堆场等实施监督管理;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工商、食品监督、农业等部门对餐饮服务、露天烧烤、原煤散烧、秸秆禁烧等实施监督管理;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对农业生产、畜禽养殖造成的大气污染等实施监督管理;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渔业部门、海事机构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绿色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责任。 第七条本省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强大气

深圳市经济特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电厂污染防治 第四章其他固定燃烧设施污染控制 第五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第六章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 第七章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 第八章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第九章扬尘污染防治 第十章其他污染防治 第十一章大气污染应急管理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政府对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负责,制定并定期修订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合理规划、调整城市发展和产业布局,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区政府对本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责,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和要求,制定本辖区年度实施计划。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能源发展规划,推广清洁能源,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价格和收费制度。 市经贸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 规划、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或淘汰目录,机动车燃油品质升级,淘汰重污染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推进清洁生产。 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制定促进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政策,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有利于机动车及港口、船舶废气污染防治的行业规划及政策,推广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提高全市营运行业清洁能源车辆数量。 市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环境保护特区技术规范和修订工作,禁止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特区技术规范的产品销售。 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本市灰霾天气观测、预测、预警和研究,实现部门间大气环境相关数据共享。 市住房建设、建筑工务、水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和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情况监督。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严格车辆管理,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路检工作,加强对在用车超标排放的管理,对高污染排放车辆依法实施限行。 第五条实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制定各区和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实施, 各区和各部门每年一月底前应向市政府提交上一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报告。市政府每年二月底前组织对全市各区、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各区和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市政府应加强与周边各城市的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建立重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2018

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扬尘污染防治专项 方案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2018年3月8日 目录 目录 ----------------------------------------------------------------------------------------------------------------- 1 一、编制依据 ---------------------------------------------------------------------------------------------------- 1 二、工程概况 ---------------------------------------------------------------------------------------------------- 1 三、扬尘控制清单---------------------------------------------------------------------------------------------- 1 四、控制点-------------------------------------------------------------------------------------------------------- 2 五、主要任务及目标------------------------------------------------------------------------------------------- 2 六、具体控制措施---------------------------------------------------------------------------------------------- 3 6.1、日常管理 ------------------------------------------------------------------------------------------ 3

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法规及相关政策

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法规及相关政策 今天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网络安全法生效,以法律形式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规范“黑飞”出重拳;微信公号新规范,获得许可才可发布新闻…… 一、中央 1、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2、贩卖50条公民个人信息可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月1日起施行,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 问题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出售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 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6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2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共十八条,

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安全评估;许可受理、审核、决定;监督管理要求等作出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细则旨在进一步细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细则》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未经审核而发布的不实消息以后再无生存空间。 4、质量在250克以上无人机须实名 根据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6月1日起,质量在250克以上(含)的无人机须登记注册。同时,民航局正在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将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5、禁止高毒农药用于食用农产品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

关于大气污染的调查报告范文

关于大气污染的调查报告范文 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又有人为因素,尤其 是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燃烧、汽车尾气和核爆炸等。随着人 类经济活动和生产活动的迅速发展,在大量消耗能源的同时,也 将大量的废气、烟尘物质排入大气,严重影响了大气环境的质量,特别是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和工业区所谓干洁空气是指在自然环境 下的大气(由混合气体、水汽和杂质组成)除去水汽和杂质的空气。其它主要成分是氮气,占78%,氧气,占21% ,其它各类含 量不到0.1%的微量气体(如氢、氦、二氧化碳) 大气污染对地球的影响很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约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若是 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天内夺去几千人的生命。其实,即使大气中污染物 浓度不高,但人体成年累月呼吸这种污染了的空气,也会引起慢 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及肺癌等疾病。 其次是对植物的危害:当大气污染物,尤其是二氧化硫、氟化物等对植物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当污染物浓度很高时,会 对植物产生急性危害,使植物叶表面产生伤斑,或者直接使叶枯 萎脱落;当污染物浓度不高时,会对植物产生慢性危害,使植物 叶片褪绿,或者表面上看不见什么危害症状,但植物的生理机能 已受到了影响,造成植物产量下降,品质变坏。 大气污染对天气与气候的影响最为显著,也是危害最大的,如会减少到达地面的太阳辐射量:从工厂、发电站、汽车、

家庭取暖设备向大气中排放的大量烟尘微粒,使空气变得非常浑浊,遮挡了阳光,使得到达地面的太阳辐射量减少。有时候,从 天空落下的雨水中含有硫酸。这种酸雨是大气中的污染物二氧化 硫经过氧化形成硫酸,随自然界的降水下落形成的。硫酸雨能使 大片森林和农作物毁坏,能使纸品、纺织品、皮革制品等腐蚀破碎,能使金属的防锈涂料变质而降低保护作用,还会腐蚀、污染 建筑物。天气和气候的影响还会增高大气的温度,在大工业城市 上空,由于有大量废热排放到空中,因此,近地面空气的温度比 四周郊区要高一些。这种现象在气象学中称做“热岛效应”。 另外是臭氧层的严重破坏问题。臭氧层占平流层总量的 十万分之一,虽然含量极低,却能吸收紫外线的功能,但是由于 人类破坏,臭氧层迅速耗减,被极度破坏。1985至1998年臭氧层破坏面积扩大了十倍,南极的臭氧层出现空洞。1998年1 0月前后,臭氧层破坏面积首次超过了2700平方公里, 其面积大于北美、加拿大和美国的面积总和。南极上空的臭氧层 是在20亿年里形成的,可是在上个世纪里就被破坏了60%!欧洲 和北美洲上空的臭氧层平均减少了10%——15%,西伯利亚上空甚 至减少了35%! 许多环境问题是跨国界的,甚至是全球的。像温室效应 和臭氧层破坏等大气污染,需要世界各国的努力才可能逐渐解决。如果人类一如既往地破坏环境,那么人类就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如恐龙一般灭绝,地球也将会成为宇宙中一个遥远的历史,所以 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我们相信,只要 大家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够共同见证一片蔚蓝的天空,一定能够 共创一个美好的明天。 调查结果:造成大气污染的途径主要是工业生产与交通 工具排放的废气和尘埃,工业生产排放出的尘埃颗粒物还吸附了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已经在2016年7月11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德州市具备地方 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政府规章,也是国家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山东省地级市制定的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规章。 《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共分总则、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预警和应急、法律责任、附则六部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其中,大气污染防治遵循生态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建设京津冀南部重要生态功能区为导向,落实绿化责任制,加快城市绿地、农田防护林等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强对燃煤、扬尘、工业、机动车、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实施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 监督管理部分,明确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度、冬季采暖期错峰生产、约谈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大气环境质量通报制度等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方面,分为燃煤污染、扬尘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农业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几个方面。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本市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支持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对企业清洁煤经营加工配送、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居民燃用清洁煤予以扶持。第四十六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设置油烟、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影响周边环境。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在政府划定的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长沙市大气污染现状及对策探讨

长沙市大气污染现状及对策探讨 摘要:通过对资料的研究,对长沙市大气污染现状及污染物变化特征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SO2、NO2、TSP(总悬浮颗粒物)为长沙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且春季和冬季是长沙市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季节。并对原因进行了解析,文章最后还提出了一些针对长沙大气污染现状的对策,为进一步解决长沙市的大气污染问题提供依据。关键词:长沙大气污染现状对策 中国是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也是目前世界上少数几个一次能源以煤炭为主的国家之一。在一次能源的消费结构中,煤炭约占70%,其中约85%的煤炭直接用于燃烧,能源效率却仅为32%左右(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 由燃煤引起的酸雨覆盖区已超过国土总面积的30%,。为了逐步解决这些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中国划分了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简称“两控区”). 长沙市是被国家列入“两控区”的主要城市之一。其大气污染非常严重 , 大气环境质量属轻度污染占49.6%重度污染占2.6%.因而,长沙市的大气环境治理已刻不容缓。 随着“十五”规划的实施,湖南省将发展重点放在了二、三产业上,这必定会影响到湖南省的空气质量,长沙市作为湖南省的省会,随着其经济和工业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废气、烟尘排入环境,其大气污染程度也相应增加。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学习生活。本文主要对长沙市大气污染的主污染物为SO2、NO2、TSP,且春季和冬季是大气污染较

为严重的季节的现状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一些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布局工业、加强环境质量监管,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的建议,为建设我们美好长沙有显著的意义. 1、大气主要污染物 (1) 评价方法 主要根据周报中的空气污染指数API ,选取TSP 、SO 2、NO X 为常规 监测指标,结合我国1982 年制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 列出的污染物浓度标准分级和分区管理的原则,将空气质量分为4级Ⅰ Ⅱ Ⅲ Ⅳ,分别对应API 值(<50,50-100,100-200,>200)【1】采用综 合污染指数P 综=n 1∑=n i Pi 1(i=1、2、3……n ) 【2】分析长沙出现TSP ,SO 2, NO x 的频率和平均值,从而得出长沙空气质量的区域特征;并求得其 月、年的平均值,通过比较得出长沙大气环境质量的月变化和年变化 【3】,并总结出全省空气质量的时间变化规律。 (2) 统计结果 长沙市2000年和2001年的API 值分别是83.95和95.53.空气质量已接近Ⅲ类标准,已部分受到轻度污染。SO 2作为首要污染物出现的频率为21%,虽然SO2作为首要污染物在长沙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其危害远大于TSP 。比如长沙地区酸雨频率在1996年为100%,且pH 最低为 3.28【2】这均与SO 2的污染有密切关系。“九五”期间长沙市大气污染 物负担率SO2占36.2%,为主要污染物,,也是长沙大气污染的主要贡献者。TSP 成为首要污染物的全年出现频率相当高,达到了80%左

2020年最新湖北省防治大气污染条例

2020年最新湖北省防治大气污染条 例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最新湖北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20xx年最新湖北省防治大气污染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将区域性大气环境保护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等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的领导,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奖励对大气污染防治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鼓励公众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各市(含地、州,下同)、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总量控制实施计划,对国家和省未实行总量控制的大气污染物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总量控制计划。 城市人民政府划定烟尘控制区,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级环保部门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区域功能要求,划分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功能区,经上级环保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县以上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污染作出界定。 第七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可能发生重大改变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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