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鄞州区幼儿园中级育婴师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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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师(四级中级)培训招生简章

育婴师(四级中级)培训招生简章

育婴师(四级/中级)培训招生简章“育婴师”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职业,我校在上海市托幼协会的直属领导下,自2005年开始进行育婴师培训,目前已经为全市输送了四千余名持有初、中、高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学校经市人保局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和静安区文明单位,为了更好地协助政府推进上海市0-3岁早教工作,我校常年招生,额满开班。

一、培训等级及专业:育婴师(四级/中级)通过育婴师(四级/中级)的培训与鉴定,您能运用育婴的知识和经验,充分、有效地实施科学教养宝宝,担当起对0-3岁婴幼儿早期的生活照料、保健护理、教育等工作,促进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二、招生人数:40人以上/ 班(额满即开班)三、招生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1、持有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

2、取得育婴师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的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凭全日制学校的学生证)四、培训时间:基本上是双休日上课,总课时15个全天。

五、申领《职业培训信息卡》及报名程序1、申领《职业培训信息卡》流程(培训信息卡是享受政府补贴的唯一依据)◆持本人:①身份证或社保卡;②实名制工商银行(或邮政储蓄)账号;到就近的区就业促进中心申领《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卡》,并开通培训项目,登记个人银行账户;◆失业、协保、农村富余人员办卡前需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

(原《培训账户卡》仍可用,但也必须先到就近区就业促进中心重新开通培训项目,登记银行账户)。

2、报名时请带好:(1)已开通培训项目的《职业培训信息卡》。

(2)培训费:1450元,(失业、协保、农村富余人员付培训费725元;就业特殊困难人员付培训费362.50元,)(3)五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专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临床医学、公共事业管理、护理学以及教育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管理本科毕业、)(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关于开展育婴师培训的通知doc - 武平教育网

关于开展育婴师培训的通知doc - 武平教育网

关于开展育婴师培训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实幼、民办园:
育婴师是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最新颁布的新兴职业,开展育婴师培训是对托幼部门教师从事0—3岁早期教育技术资质的培训,能更好的提高科学育儿水平,经研究拟在8月份(具体办班时间另行通知)开展一期0—3岁育婴师培训(福建省2011年育婴师培训通知已挂武平县教育网,请大家下载了解)。

培训课程将请福州市高级育婴师授课,授完课后即考育婴师职业资格级别证,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1985年以前出生,实幼、中心园各派一名以上教师参加。

所有民办园教师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级别证书)。

二、培训名额:限定60人。

三、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7月26日,请参训教师备好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职称证书复印件2份、照片2寸各四张(请在照片后附上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填好报名表于7月26日前交教育局幼教股。

四、培训时间:8月份(约5天,具体时间另定)
五、培训费:每人1600元
六、培训地点:武平县实验小学综合楼阶梯教室。

附:育婴师培训报名武平县教育局2011年7月18日
育婴师培训报名表2011年7月18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12.09•【字号】甬教政〔2020〕271号•【施行日期】202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教政〔2020〕271号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推动培训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甬教政〔2018〕250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落实县级审批管理职责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审批管理,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培训机构依法行使审批、管理等职权。

具体包括: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对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培训行为等进行监管,对培训机构无证办学、违规违法和投诉举报的线索进行信息收集查证,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教育培训市场综合执法。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培训机构的宏观指导,协调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二、规范设立方式和流程(一)设立方式。

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培训机构。

面向中小学生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高中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文化学科培训的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实施语言培训的机构,以及成人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等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设立流程。

在设立之前,举办者应当根据选择的机构属性,到相应的登记机关依法申报名称、办理名称登记或者核准手续。

关于举办全市中级育婴师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市中级育婴师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市中级育婴师培训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早教一体化进程,科学提高0~3岁亲子活动教育指导率,经研究决定,由丹阳市教育局、丹阳市人社局举办第二期中级育婴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11月25日8:00开班,总共50个学时。

培训地点: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七楼(云阳大桥下)。

培训对象:专业思想强、业务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师德表现好,从事幼儿园工作三年以上的骨干教师。

培训费用:资料费180元,培训费600元,鉴定费200元。

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育婴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请各幼儿园按照附件的名额分配,于11月23日前上报推荐表至基教科(2),逾期不候。

附件:1.育婴师资质培训名额分配表
2.育婴师培训推荐表
丹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1:育婴师资质培训名额分配表
附件2 :
注:此表一式两份,各园用A4纸打印好后于11月23日前交基教科(2)。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和2012年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和2012年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和2012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甬教职成[2012]208号【发布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6.08【实施日期】2012.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和2012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甬教职成〔2012〕208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各有关学校(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教职成〔2012〕79号)精神,经专家组鉴定评审和公示,确定江东区教育局“江东区六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实验”等10个项目为2011年度宁波市优秀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慈溪市新浦社区教育中心“老年教育‘五化五有’模式的实证研究”等12个项目为2011年度宁波市合格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

在各地申报、初审和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和公示,确定宁波市成人教育学校“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社区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践”等15个项目为2012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重点实验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3),海曙区鼓楼街道中山社区“蓄航驿站自助教育”等25个项目为2012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一般实验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4)。

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工作是丰富社区教育内涵、深化社区教育实践研究、推动城乡社区教育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抓手。

希望各实验项目的立项单位积极学习借鉴优秀实验项目的成功经验,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方案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验项目取得成效。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7.30•【字号】甬教政〔2018〕250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办教育正文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教政〔2018〕250号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现将《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教育局2018年7月30日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举办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审批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向社会举办实施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能等级培训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培训机构审批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开、便民、高效原则,努力实现“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

第四条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的宏观指导,以及直接冠名“宁波”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与股份制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审批。

区县(市)(含功能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的规划和具体审批。

设立培训机构应符合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

育婴师(中级)培训计划及大纲

育婴师(中级)培训计划及大纲育婴师(中级)教学计划及大纲一、培训说明本培训计划是根据《育婴师》标准编制的,适用于进行育婴师(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目标通过育婴师(中级)专业理论知识研究和操作技能训练,使学员了解乳婴儿发展的基本特点和生长规律,乳婴儿生活照料、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的基础知识,熟悉生活照料和卫生护理的基本技能,掌握照料、教育乳婴儿的基本方法,辅助乳婴儿的家长,形成乳婴儿照料、护理、教育的基本能力。

三、培训对象本培训适用于准备从事育婴工作的中国公民,包括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

学员需年满16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5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研究能力和领悟能力。

四、培训课时分配表本培训共计150个课时,包括理论和实操两部分。

其中,理论课程占总课时的38%,实操占62%。

具体课程内容见下表:序号模块课时合计1 育婴师的职业道德 32 育婴师基础知识 93 饮食 134 饮水 65 睡眠、二便与三浴 66 卫生(居室、个人、四具) 87 生长监测 108 预防接种 69 常见疾病护理 810 预防铅中毒 411 预防意外伤害 812 动作技能训练 1813 智力开发 1914 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 1315 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 19五、培训方式本培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包括学校面授、实地训练与考察、理论教学与情景模拟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穿插案例相结合等。

六、课程开设与考核方式参与培训的学员需参加每一项目的研究与考试考核,对研究合格的学员颁发技能等级证书及对口安排就业。

在培训的最后一日,对学员实行育婴师理论测试与实操职业技能测试。

通过考试的学员,将会由培训学校颁发结业证,如通过国家育婴师职业技能测试,则可领取国家育婴师资格证。

七、课时安排本培训共计150个课时,其中理论培训时间占80%,实操为20%。

授课形式:本课程以理论授课为基础,辅以情景模拟教学和实际操作技能演练。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1年中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1年中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1.04.25•【字号】浙体办群[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4.2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1年中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浙体办群〔2011〕20号)各市体育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体育强县(市、区)、体育强镇(乡)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提高基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发挥体质测定工作在群众体育锻炼中的科学指导作用,经研究,决定于5月中旬在宁波市举办2011年浙江省中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和地点时间:2011年5月11日至14日(11日下午报到,14日上午离会);地点:宁波世纪盛业中苑大酒店。

二、培训对象(一)2011年体育强县(市、区)争创单位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人1人;(二)2011年以前已具有初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指导员证书的人员;(三)县(市、区)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监测人员各1人。

三、培训内容(一)目前国内外体质健康测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二)介绍健康风险(运动风险)检测指标,其对科学健身的作用与意义;(三)了解和掌握营养膳食与运动健身基本知识;(四)制定科学健身综合运动处方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将颁发浙江省中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四、培训经费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承担,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五、报名报到(一)请各市体育局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11年5月4日前分别报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蔡琳,电话/传真:*************)和宁波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庄荣灿,传真:*************,手机:137****4939),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报至E-mail:*****************。

育婴师资格认证周末班招生通知

育婴师资格认证周末班招生通知

【期刊名称】《东方宝宝:保育与教育》
【年(卷),期】2012(000)011
【摘要】《关于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8]3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同时在园幼儿教师要逐步实行持双证(幼儿教师证和育婴师证)上岗。

为了培养合格的婴幼儿保教专业人员,推动人口素质的提高,并帮助更多有志从事或准备从事育婴教育、育婴管理的人员获得育婴师资格证书,《保育与教育》联合相关机构推出“育婴师资格认证周末幼儿园特别班”。

周末开班,不过者免费重考,保证最终通过率达100%。

【总页数】1页(PF0003-F0003)
【作者】无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3
【相关文献】
1.关于育婴师资格认证与培训的探讨 [J], 王欣
2.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颌面外科专科医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关于口腔颌面外科专科医师资格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 [J],
3.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颌面外科专科医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关于口腔颌面外科专科医师资格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 [J],
4.关于印发《设备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实施细则(暂行)》和《见习设备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J],
5.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培训班招生启事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关于举办幼儿园高级育婴师和中级营养配餐员培训班的

关于举办幼儿园高级育婴师和中级营养配餐员培训班的通知各规范幼儿园:随着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低龄化已成为必然趋势,早期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家长的重视。

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家长,促进学前儿童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举办幼儿园高级育婴师和中级营养配餐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11年3月至4月的每周双休日二、培训地点临安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临天路75号市劳动局内左侧二楼)三、培训对象1.高级育婴师:工作满8年及以上或者已取得中级育婴师三年以上的在职学前教育工作者。

2.中级营养配餐员:从事幼儿园食堂管理、卫生保健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人员。

四、培训内容1.高级育婴师:国内外早期教育理念和发展趋势、育婴师职业道德与规范、婴儿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特点、婴儿生活照料、婴儿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婴儿教养等。

2.中级营养配餐员:常见烹饪原料的基础知识、食品营养基础知识、食品安全、营养配餐的准备、营养食谱的制定、营养餐的制作、膳后总结等。

五、培训考试方式及取证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个部分,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颁发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培训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2月24日至25日2.报名地点:临安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临天路75号市劳动局内左侧二楼)3.名额安排: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报名,原则上每个园区育婴师1人,营养配餐师1人。

4.报名时递交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彩色免冠2寸照片各1张,报名表(见附件)1份。

5.培训费用:免费。

请各规范幼儿园妥善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按时上报,认真参加培训。

如有不详事宜,请询63810581或63810582。

临安市教育局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附件:育婴师、营养配餐员报名表育婴师、营养配餐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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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幼儿园
41
潘贤儿
飞虹道幼儿园
55
高杨英
钟公庙芝兰幼儿园
42
吴思远
彩虹幼儿园
56
金露露
钟公庙芝兰幼儿园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57
王静
钟公庙幼儿园
71
王敏亥
石碶街道艺韵幼儿园
58
潘虹飞
钟公庙幼儿园
72
张澜
石碶街道艺韵幼儿园
59
展秀艳
钟公庙幼儿园
73
谢晓英
栎社幼儿园
60
邱洁群
钟公庙幼儿园
74
93
许金金
集士港白岳幼儿园
107
蔡贤芬
首南学府实验幼儿园
94
励欣
首南泰安幼儿园
108
叶姚波
姜山镇茅山幼儿园
95
丁娇娇
首南泰安幼儿园
109
杨超
姜山镇茅山幼儿园
96
夏瑜琴
首南泰安幼儿园
110
张莉
东杰幼儿园
97
周丽明
鄞江镇中心(黎萌)幼儿园
98
周东萍
鄞江镇中心(黎萌)幼儿园
潘亚波
栎社幼儿园
61
毛敏
钟公庙幼儿园
75
刘丽萍
栎社幼儿园
62
景叶盛
钟公庙幼儿园
76
陈珊红
栎社幼儿园
63
张红叶
钟公庙小牛津幼儿园
77
黄芳芳
栎社幼儿园
64
李凤玲
钟公庙小牛津幼儿园
78
崔尘洁
栎社幼儿园
65
茅静萍
钟公庙小牛津幼儿园
79
胡凤亚
栎社幼儿园
66
李郑程
钟公庙小牛津幼儿园
80
冯锵
栎社幼儿园
67
张微
鄞州区东方幼儿园
天工幼儿园
47
黄蓉
东城幼儿园
34
宋玉红
天工幼儿园
48
吴东萍
东城幼儿园
35
王曼
天工幼儿园
49
张盈
东城幼儿园
36
阮燕
天工幼儿园
50
杜小飞
东城幼儿园
37
郑静
中河街道中心幼儿园
51
马飞飞
东城幼儿园
38
钱素英
飞虹道幼儿园
52
王朦朦
东城幼儿园
39
施彤
飞虹道幼儿园
53
李丹丹
东城幼儿园
40
陆婷婷
飞虹道幼儿园
54
周冬密
87
葛世红
博爱幼儿园
101
林清清
鄞江镇中心幼儿园
88
单燕萍
博爱幼儿园
102
徐丹丹
鄞江镇中心幼儿园
89
吴幸
岐阳幼儿园
103
戎 诚
东钱湖镇中心幼儿园
90
谢敏丽
岐阳幼儿园
104
李燕丰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地幼儿园
91
沈晓辉
岐阳幼儿园
105
刘艳江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地幼儿园
92
王红芳
集士港白岳幼儿园
106
王梦娜
鄞州区机关幼儿园
邱隘镇浅水湾幼儿园
20
李杨
东杰幼儿园
7
方燕燕
五乡云鹤幼儿园
21
董琴琴
东杰幼儿园
8
刘晓星
五乡云鹤幼儿园
22
丁蓉囡
东杰幼儿园
9
张庆云
五乡云鹤幼儿园
23
施波
紫郡幼儿园
10
应黎红
东吴镇中心幼儿园
24
虞晶晶
紫郡幼儿园
11
徐小波
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
25
陈丹丹
紫郡幼儿园
12
史燕
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
26
王珊珊
紫郡幼儿园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012年第一期中级育婴师培训班学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陈燕红
邱隘中心幼儿园分园
15
童科儿
德培幼儿园
2
袁冬叶
邱隘中心幼儿园分园
16
姜丽
德培幼儿园
3
钟姬静
邱隘镇浅水湾幼儿园
17
俞杨
德培幼儿园
4
沈佩飞
邱隘镇浅水湾幼儿园
18
朱海燕
东杰幼儿园
5
龚雪
邱隘镇浅水湾幼儿园
19
李登峰
东杰幼儿园
6
邱明
13
殷建君
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
27
崔佳寅
世纪花园幼儿园
14
李敏
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
28
胡雪芬
世纪花园幼儿园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29
俞安娜
世纪花园幼儿园
43
尤海静
东湖幼儿园
30
陈燕娜
天工幼儿园
44
秦燕
东湖幼儿园
31
戴维明
天工幼儿园
45
陈彩林
东湖幼儿园
32
王蕾
天工幼儿园
46
陈凯飞
东湖幼儿园
33
汪翠红
81
沈亚能
高桥镇阳光幼儿园
68
华玲艳
石碶雅源幼儿园
82
翁晓波
高桥镇阳光幼儿园
69
林姣娇
石碶雅源幼儿园
83
杨君飞
高桥镇阳光幼儿园
70
陈双
石碶街道艺韵幼儿园
84
施静儿
高桥镇阳光幼儿园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85
屠微
博爱幼儿园
99
袁丹霞
鄞江镇中心(黎萌)幼儿园
86
范碧云
博爱幼儿园
100
王秋英
鄞江镇中心(黎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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