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市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沧州市城市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沧州市城市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沧州市城市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城市供水及污水处理工作,确保城市供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保证沧州市市民和企业的正常用水,提高沧州市城市供水安全保障率,及时处置水库、水厂和输水、供水管网、污水处理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特制定《沧州市城市安全供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市区范围内水库、水厂和输水、供水管网、污水处理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供水的原则;统一指挥,互相合作、团结一致的原则。

2.危险分析

2.1水源存在的危险源

(1)水库大坝险情、决堤、水库闸门破坏、泵站进水管漏水;(2)引水渠道堵塞,引水渠溃堤、漫堤、管涌;

(3)引水水质不达标;

(4)水库受到藻类、污染、有毒物质等影响造成水质恶化;(5)水库引、蓄水量不能满足城市需要;

(6)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水源危机。

2.2水厂、污水厂、泵站存在的危险源

(1)进水水质不达标;

(2)处理过程或出厂水质不达标;

(3)人为投毒事件;

(4)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①从构筑物高空坠落;

②跌入水库或水池造成溺水;

③接触电气设备触电;

④引发火灾;

⑤污水井下操作引起中毒。

(5)氯气泄漏;

(6)化验室事故。

2.3输水、供水管网存在的危险源

(1)水库至市区原水输水管线爆管;

(2)市区供水管网主干线、次干线爆管;

(3)重要企业、重要部门断水或水量不足;

(4)管网水质不达标;

(5)供水设施遭到破坏。

3.应急准备

3.1预防机制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预防机制。

①供排水集团源水公司加强水库大坝及相关设施的巡查、监测工作,定时对薄弱部位进行观测、检查,积极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应急指挥小组,准确报告出险情部位、险情种类与计划抢修方案。

②供水公司加强巡查,避免人为投毒事件,水厂要将源水接入鱼缸,密切注意其中鱼的活动。

③营业公司加强源水管线和市区供水管线的巡线,源水管线为重点,安排人员及车辆,定时巡检,对市内管网则要强化巡线人员的责任心,积极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维修热线。

④供水公司制定封停水源井的开启方案,列出开启顺序,制定管道维修的抢修方案,对封停水源井的设备进行统一编号,检修入库,做好日常保养;加强水源区水源井设施、设备及供水管线的巡查,定期进行现有机泵的测试和管道充水试验,保证应急

启用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开启。

3.2日常维护与定期检查

①供排水集团要组织做好危险源的检查。每年三次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落实解决。

②供排水集团要组织做好应急备用设备、材料储备的检查。每年一次对各下属单位应急备用材料、设备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能够顺利实施。

③供排水集团要组织做好应急值班、通讯情况的检查。不定期检查人员值班情况,是否在岗、通讯是否畅通等。

3.3培训与演练

以集团各分公司为单位结合各自不同情况,做出各种应急情况的培训、演练计划,每年一次统一组织应急培训及各项应急预案的演习。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由轻到重分为IV(厂、所、站级)、III(分公司级)、II(集团级)、I(市级)四级。

IV(厂、所、站级)、III(分公司级)、II(集团级)级应急响应由供排水集团具体组织实施,I(市级)级响应由市政府批准后启动。

4.2 IV级(厂、所、站级)应急响应

4.2.1 IV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水厂突然停电、发生火灾、水库防汛、污水水质恶化、化验室事故、供水管网次干线爆管、重要部门保水。

4.2.2 IV级应急响应指挥体系及职责

现场指挥:供排水集团相关厂、所、站长

现场副指挥:供排水集团分公司生产科科长,厂、所、站主管副职

应急队员:供排水集团厂、所、站运行、维修、管理等工作人员

职责:

现场指挥:根据指挥系统的要求或命令,调动人员、设备和机械,指挥应急队员完成预案任务。

现场副指挥:协助、配合现场指挥完成预案任务,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

应急队员:根据现场情况和需要,由现场指挥统一调度和任务分配,完成预案任务。

4.2.3 IV级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值班人员根据事故情况第一时间要做出正确反应,并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随即通知所在地厂、所、站长,启动IV 级应急响应,应急实施体系开始履行职责。

执行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城市供水与污水处理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中的应急响应的相关内容,如IV级应急响应不能够有效制止住事态的进展,则应立即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4.3 III级(分公司级)应急响应

4.3.1 II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蓄水渠道堵塞、人员伤亡事故、水厂出厂水质不达标、氯气泄漏、管网水质不达标、供水管网设施遭到破坏。

4.3.2 III级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指挥:供排水集团分公司经理

副指挥:供排水集团分公司主管副经理

成员:供排水集团相关厂、所、站长、分公司生产科科长、调度科科长等

职责:

指挥:现场问题的决策、指挥体系的保障。

副指挥:审定方案,协调有关协作部门。

厂、所、站长:落实所需的人力、机械和材料等。

分公司生产科科长:现场调度、制定和落实应急方案。

调度科科长:结合现场情况发布调度指令。

4.3.3 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值班人员根据事故情况第一时间要做出正确反应,并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随即通知所在地厂、所、站长和分公司主管经理,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分公司主管经理通知应急预案

指挥小组人员,III级应急响应指挥体系和应急实施体系开始履行职责。

执行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城市供水与污水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响应的相关内容,如III级应急响应不能够有效制止住事态的进展,则应立即启动II级应急响应。

4.4 II级(集团级)应急响应

4.4.1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水库大坝险情、水库闸门破坏泵站吸水管漏水、引水渠险情、水质污染投毒事件、源水水质恶化、源水管线爆管、市区供水管网主干线爆管、重要企业保水。

4.4.2 II级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指挥长:供排水集团总经理

副指挥长:供排水集团主管副总经理

成员:供排水集团分公司经理、生产调度中心主任

职责:

指挥长:现场重大问题的决策、指挥体系的保障。

副指挥长:审定方案,协调有关协作部门。

分公司经理:现场调度、制定和落实方案、落实所需的人力、机械和材料,落实善后工作。

生产调度中心主任:结合现场情况,落实媒体通告与宣传,发布调度指令。

生产型企业车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车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和周边单位、居民的生命安全,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快速有效地处理事故并开展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本车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1.车间及周边平面布置简图(见附图) 2.车间的逃生方向,安全出口,疏散路线图。(见附图)二:应急设备设施明细表 名称灭火器消防栓 设备位置(见附图) 三、应急组织机构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2应急联络 联系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四、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报警 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应迅速报告当班班长,当班班长迅速报告车间主任。在逐级上报的同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实施救援行动。 (2)接警

车间主任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启动车间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事件种类、严重程度、本单位能否控制初期事件等考虑因素,决定是否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应急事件不足以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则组织现场人员按本预案要求,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实施救援,如果险情排除,则恢复正常状态。如果险情未能排除,则启动上级应急预案。(3)如何报警 当应急事件发生后,如不能控制应迅速报警,根据应急事件种类确定报何种警。首先拨打所报警电话号码(见应急联络表),接通后,报单位、应急事件种类、发生部位、介质、报警人姓名、所用电话号码。 (4)指挥程序 应急事件发生初期,当班班长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当上一级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汇报现场情况,配合上一级指挥,并听从上一级指挥调度。指挥的步骤内容有: (1)迅速查清事故发生的位置、环境、规模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2)迅速组织医疗、后勤、保卫等部门各司其责。(3)迅速通报灾情,通知相关方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4)保护或设置好避灾通道,和安全联络设备。撤离灾区人员,划清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 (5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力争迅速消灭灾害,并注意采取

塔吊使用安全应急预案

塔吊安全应急预案审批表

建筑机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及救援预案 项目名称:阁社区城中村B2-03地块住宅14#楼建设单位:跃龙升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方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4年3月22日 资料员:

关于塔吊安全应急的工作预案 为切实预防施工生产过程中因设施、设备、中毒、人员操作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过程中人身伤害、设备等突发事故的防工作,公司建立处置突发事故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公司生产经理担任;组员由办公室、安全部、施工部、质量部、资源部、保卫部负责人组成。处置突发事故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安全部。各单位应建立领导小组,形成公司、安全部、项目部三级领导小组网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的职责;对本公司、各基地、各工地德尔伤害事故、设备事故的处置,并实行统一领导;“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处置得当”的原则,防工作要立足基层、落实措施,处置突发性事故要把握时机,果断决策、防止事态的扩

大和蔓延。 各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预防人身伤害、设备等事故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的工作预案;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企业部防工作动态,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予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办事机构的职责 及时掌握、了解企业部防工作状态,当好责任人的参谋和助手;熟悉、了解安全生产的业务知识,须经培训,持证上岗;负责日常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及时传递、反馈信息;发生事故后应迅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助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预测事态的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突发事故可能危及的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应当采取果断的防、补救措施,预防损失和影响的扩展。 三、突发事故的类型 1、因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而引发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坍塌、触电、人身伤亡、火灾事故。 2、因设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 3、建筑材料堆放的设置、储存,管理不当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 四、培训与学习 各单位应急小组每月组织各项目部有关人员,举行一次应急队伍的学习、训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是否充分。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意见稿)

xx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供水突发事件的分类 1.6供水突发事件的分级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 现场指挥部 2.4 专家组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监测系统 3.2 日常监管 3.3 预防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4.2 应急响应行动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4.4 指挥协调 4.5 应急处置

4.6 信息发布 4.7 应急结束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总结分析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6.2 医疗卫生保障6.3 队伍保障 6.4 技术保障 6.5 物资保障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与培训7.2 预案演练 7.3 奖励与责任 7.4 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8.2 预案解释部门8.3 预案实施时间

XXf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提高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城XX市供水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459-2009)》、《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XX 市应急工作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辖区内严重影响城市供水的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 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应急办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相关部门、供水单位职责,

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

学易解析09年公考申论热点系列: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饮用水安全及保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必须放在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位置。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城市饮用水保障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近几年来,我国城市供水水源、净水厂、供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取得较大进展,污染源治理和饮用水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饮用水不安全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城市水源地水质不合格、水源地污染和水量不足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供水管网建设落后,导致二次污染,有的水质监测和检测能力不足,应急供水能力较低。要在实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同时,切实做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要按照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的原则,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科学规划水源保护区,建设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实施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保障水质安全。 二、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合理调配水源。科学改造和扩建现有水源地,科学规划新建水源地工程,提高供水能力。 三、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改进净水工艺,改造供水管网设施,统筹安排新增供水工程。 四、建立健全从水源地到供水末端全过程的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制定和完善应急供水预案。落实供水监测检测值班制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重点监测断面和监测频次,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强化水厂处理措施,改善安全供水条件,防患于未然。 五、加大投入力度,理顺价格机制,完善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和评价标准体系。

六、落实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对供水保障全面负责。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指挥,将供水保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信息共享、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机制。

违反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处罚制度

违反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规定处罚制度 一、处罚权力行使依据 《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违反规定的按第四十七条法律责任处罚;第十二条规定了供水工程建设制度和标准,违反制度和标准的按第四十九条法律责任处罚;第十八、十九条规定了供水管道和附属设施发生故障需要抢修及维修不及时的有关条款,违反规定的按第五十条法律责任处罚;第二十条规定了输配水管网干线、支线边缘范围内的禁止行为,违反行为的按第五十条法律责任处罚;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单位、个人实施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禁止行为,违反行为的按第五十三条法律责任处罚;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应当经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违反规定的按第五十四条法律责任处罚;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等行为,违反行为的按第五十三条法律责任处罚;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并且依法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

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且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一)发现危及水质安全情况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二)城市供水单位未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栓供水的;(四)其他影响供水安全的行为。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且处以工程造价3%的罚款;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一、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无证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的;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的; 三、城市供水工程建设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和配件均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 四、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以及本年度建设计划或未办理供水工程建设审批手续的供水工程。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供水管理单位)相关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分别处以以下数额的罚款: 一、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危害水源安全行为的,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 二、在输配水管网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供水安全行为的,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

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教学文案

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为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应急策划 (一)工程概况的简单概述 该工程为)回迁房工程,位于大兴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该工程由北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根据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需配置肆台塔式起重机(QTG630 、QTZ80、JL3522、 QTZ80)。塔机安装周边空旷,无障碍物,塔机附近无高压电线,周边环境符合塔机安装和进退场需要。 (二)应急预案工作流程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 (三)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等,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3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4其它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是塔吊倾覆、塔吊断臂、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等。在工地已采取机电

供水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与减轻供水短缺造成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贵州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中枢城区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原则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由市城管、水利、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与单位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供水应急事件处理得统一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负责指挥部得日常工作。 (二)供水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调度、保障重点、计划供应、节约用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得原则。 (三)应急期供水优先顺序 1、居民生活与党政机关用水; 2、学校、医院用水; 3、重点工程用水; 4、宾馆酒店用水; 5、重要园林、绿地用水; 6、一般工业、建筑业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点保障区域 1、城区主要居民生活区; 2、市委、市政府办公区; 3、学校与医院; (五)在供水应急期间,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得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权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与占用场地,在应急抢险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得,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她处理。为保证城市供水,调用农业等其它用水造成损失得,给予适当补偿。 (六)任何单位与个人都有积极参加供水应急抢险救灾得义务。对在应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得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水利、城管、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各有关部门与单位根据本预案得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订本单位供水应急预案,报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市各有关部门与单位供水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水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2、供水应急工作方案;

最新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第1章城市水工程设计阶段监理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城市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同时,饮用水的水质标准也越来越高,这就给城市给水工程提出了极大的挑战。面对这样的挑战,水厂一方面要积极的探索应用新技术以便提高城市给水工程的水平,另一方面要做好城市给水工程的各个环节。城市给水工程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生产,不能淡然置之。水厂要不断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总结城市给水工程的技术和经验,保障城市的给水,为现代化建设的给水工程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在给水工程的管理中,监理是起重要作用的。城市给水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就决定城市的给水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给水工程可以保证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并有效的防止城市的水源污染,又可以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城市的总体规划应当与城市的给水工程规划相一致。 1.1 开发、治理与保护 开发水资源必须要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和综合的科学考察。在水源不足的地方还应该限制耗水量大和城市规模的农业与工业的发展。治理污染,保护水源,结合城市给水工程的发展特点节约用水,合理利用开发水资源等,是发展经济的循环,也是改变水资源危机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城市供水水源利用开发的规划,应优先确保城市生活用水的综合利用,统筹兼顾,讲究

效益,并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效。采取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污染, 保护水资源的植被,保护水资源, 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解决枯水期资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并存的矛盾,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改变单一从河流取水状况,应实施新水源地建设依托现有水利工程,结合洼地治理,将清洁水作为城市水源地进行建设和保护,新建向城市供水的输水泵站和中继加压站、穿越输水管道等,工程以城市水系整治为基础,统一规划建设全省水网体系,保证水资源在时间上调度、在空间上配置、在行业间调节。以实施水务特许经营、改革投融资体制为重点,水务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要想做到合理的开发利用水源首先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1.1建立完善的水利信息化建设组织体系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水利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明确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构,抓紧研究建立符合行政体制改革方向、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信息化推进协调机制。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化工作机构、信息化应用部门和管理维护部门在信息化建设管理上的权责,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格。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 投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1.1.2大力治理污染,恢复被污染的水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来源:发布日期:2013/6/26 8:20:41 浏览:1619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第三条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实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第八条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 第九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部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期供求计划相协调。 第十一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十二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各项建设用水。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公司工厂企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及指导思想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指导思想:立足于消除火灾隐患、出现火灾顺利处置的要求,从项目部现有实力和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救援作战计划,并加强演练,以便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人身财产和项目部财产的损失。 二、总则 (一)为做好我公司及各项目部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应急机制,落实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部署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应急机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灾事故发生各职能相关部门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开展有效的扑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预案(以下简称:消防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燃气管理条例》 (三)本预案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火灾时由总指挥宣布启动。 三、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分管领导 成员:各部门成员 1. 总指挥职责: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演练、事故现场全面指挥协调工作。 2.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的工作,按照现场具体分工情况负责消防重点部位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进行指挥组织人员、物资疏散、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等项工作。 3. 指挥部成员职责: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本单位消防重点部位的基本情况、火灾危险性、扑救方法及措施。熟悉了解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备数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必须掌

关于通信铁塔(土建)安全生产问题分析

关于通信铁塔(土建)安全生产问题分析 随着通信产业的飞速发展,通信需求的迅速增加,越来越多的室外落地塔宏基站将建成。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监理现场实际工作,认真分析上海市移动通信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得出安全控制点及防范措施。以下为做好基站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心得,与大家分享、学习。一、开工前安全控制流程开工前准备相关监理资料,安全告知书一式两份,必须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签收,并在现场召开安全例会,宣贯相关安全知识。审核相关报审资料,针对基站土建工程有以下几个重点:一、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是否齐全,特别注意是否有安全应急预案。二、审核、收集钢筋质保书,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三、审核、收集桩机合格证,桩工机械操作证。二、基站土建工程中监理应关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基站土建工程中存在危险源主要包括工地现场安全措施、施工设施脚手架、模板工程、临时用电、桩机施工、焊接工艺、。工地现场安全措施: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做好围圈、安全警示标志清楚且位置摆放合理,按相关要求配备相关消防器具,并检查合格。施工设施脚手架:应按照JGJ130-2001标准的要求,将脚手架立杆基础夯实。将焊接的钢管全部退场,禁止使用。模板工程:重点检查施工设备、工器具是否合格,模板是否损坏。临时用电:必须合理布放临时电缆。要有持证上岗的电工进行电气设备安装。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保持与强电线路的安全间距。桩机施工:施工单位按要求对桩机进行检修,合格后使用,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桩工机械操作工服从指挥,不盲目操作。桩机进场安放平稳,防止受力时突然倾倒,造成事故。桩孔开挖及时砌筑围护。钢筋笼安放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桩机接地,并保证接地有效。焊接工艺:施工人员必须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并持证上岗。三、铁塔工程中监理应关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铁塔工程中存在危险源主要包括工地现场安

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生产和其它用水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和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供水遵循合理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工业用水和其它用水。 第四条城市供水部门的职责是:满足城市规划区内的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需要,加强对城区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确保城市供水,做好供水经营工作。 第五条城市供水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要全面做好城市供水、用水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供水工作遵循合理开发、保护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供水,实行统一规划、加强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优化资源配置,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公共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城市公共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适应城市发展需求。 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

第八条地下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城市水源保护区为:东到东外环外1公里和**镇、西到西外环外1公里和**镇、南到**路外1公里、北到 ***。 第九条严格限制城市自来水可供区域内的各种自备水源。在城市公共管网覆盖范围以内,供水能力能够满足需要的,禁止新建自备水源。对原有的自备水源能达到出水量及饮用水水质要求的,交城市供水部门统一管理,对达不到供水标准要求的一律关闭。 第十条关闭后的自备水井,由城市供水部门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封闭,对符合饮用水质量标准的自备水源井作为城市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第十一条对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应当征求城市供水部门意见后,用水单位或个人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由水行政部门备案后,用水单位或个人方可按照城市供水工程的技术规范设计施工。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在建小区和今后开发小区以及机关团体招商引资企业等均不得自行开采地下水资源,由城市供水部门负责供水管网的设计、铺设与覆盖,统一进行供水与管理。 第三章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许可证手续前,应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到城市供水部门交纳城市供水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收费标准依据《定政办发〔2015〕17号》文件。

厂区消防应急预案

厂区消防应急预案 为提高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一般都会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下面是关于厂区消防应急预案的内容,欢迎阅读! (一)本修理厂正常维修工作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本修理厂维修车辆出现重大维修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建立和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负责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实施工作。 在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分级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根据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维修车间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定期研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重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根据情况及需要及时通知和配合地方交通、公安、卫生、消防、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四)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五)各部门主管应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备紧急情况联络。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报告。 (2)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管副总经理。 (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

铁塔维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贵州分公司铁塔维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是铁塔维护管理重要的工作内容,而安全培训教育更是网络代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保证其它安全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为使维护业务的安全教育培训有规划、有重点、有目的的进行,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基本思路 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就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职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四不伤害”。同时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也应加强安全思想意识教育,确保他们在工作时做好带头作用,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 二、培训形式 1、会议形式。主要有:安全例会、安全活动分析会、班前班后会、安全知识讲座、先进经验交流会、事故教训会等。 2、挂贴形式。主要有: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安全宣传栏等。 3、音像制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知识讲座录像、上级文件视频会议等。 4、现场观摩演习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应急演习、心

肺复苏、触电急救方法演示等。 5、作业现场交叉检查培训:各维护站组织代表进行交叉安全检查,现场对安全管理、安全操作等方面进行纠错,同时就好的安全管理经验进行现场交流,培训与检查相结合。 三、培训内容 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对新维护人员或调换工种的维护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考核情况要建立档案。 (1)公司级。培训内容包括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 (2)分公司级。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工作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工作现场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3)项目部(维护站)级。培训内容包括本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项目部(维护站)管辖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本岗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按国家、行业、地方和公司规定,进行登高、电工(含发电工)、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维护人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

供水工程应急预案

供水工程应急预案

供水工程应急预案 1.供水事故的分类和分级1.1 供水应急事故分类1.1.1自然灾害:指突发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冰冻等自然灾害引起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严重破坏时的供水事故。 1.1.2持续干旱:指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1.1.3水质污染:指因突发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源事件,造成水质指标严重超标,从而影响公众健康或生命安全的供水事故。 1.1.4其它事故:指生产事故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供水事故。 1.2 供水应急事故的分级供水事故按照事故对水源和供水的影响程度分级,共分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一般(Ⅳ)和轻微(Ⅴ)五个等级。Ⅰ级:因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人为因素导致主要水源水量不足、水源遭受突发性污染或泵站、水厂设施遭到破坏,供水区域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10000人以上。Ⅱ级:主要泵站、水厂停电或发生内部安全事故,供水能力丧失或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20%~30%,造成整个供水区域连续停水24小时或部分区域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

影响人口在5000~10000人。Ⅲ级:主要原水供应管道断裂或输水设施遭到破坏,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30%~40%(含3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5000人。Ⅳ级:主要清水输水管道爆管、断裂、漏水或安全调控设施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40%--50%(含4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24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500~人。Ⅴ级:非主要清水输水管道或安全调控设备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50%--60%,导致部分供水区域连续停水24以下,供水影响人口500人以下。 2. 供水应急事故预防、预警及上报机制2.1 供水应急事故预防措施各供水工程运营机构应根据工程所处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运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供水应急状态预防措施,包括建立备用水源、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设置备用电源或配备自发电设备、加强管理、做好供水设施日常管护工作等。 2.2供水应急事故预警系统根据工程运营情况,在对水源和清水水量、水质变化,取水设施、输水设施运行维护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计算的基础上,建立供水紧急状态预警系统。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5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和Ⅴ级(轻微),

对城市安全供水体系建设的研究

对城市安全供水体系建设的研究 摘要: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源泉,人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水资源。饮用水安全问题关系到城市的产业结构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是维护城市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为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本文结合我国城市供水现状,浅析了城市供水安全可能存在的威胁与挑战,并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建设等方面对现阶段城市安全供水体系建设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供水;供水体系;安全保障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尤其是供水系统的建设,已经基本满足了城镇的需求。现阶段我国城镇供水企业的主要目标是保障供水的质量,确保供水安全。目前,按照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区负责的原则,各地已初步建立了以供水企业为主体的城市供水应急保障体系。 但目前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①应急管理意识较为薄弱,水资源环境监测、供水安全风险研究等工作开展还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②应急机构队伍有待进一步强化,存在人员不足、职责不明、业务素质欠缺等问题; ③装备物资水平有待提高,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及风险评价标准欠缺。1.供水安全面临的威胁和挑战 1.1水资源短缺与水源污染并存

总体来看,我国地势和资源都是不平衡的,当然水资源的状况也是如此。近几年,我国的不同城市均存在水资源短缺的状况,并且表现出从地区向全国转移的趋势。目前,很多城市仍具有相对充足的供水能力,然而因分布不均匀,加之地震或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或极端天气的存在,加剧了全国范围内水资源短缺问题。排除自然因素之外,水源污染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水资源短缺的出现。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地表水存在严重污染,七大水系也有轻度污染,二百多个城市地下水存在污染,轻重程度不同,而水质主要是良好和较差两种情况,由此可见,因水源污染会造成城市水质型缺水,水资源短缺问题十分严峻。 1.2输配水系统安全性差 城市供水系统中输配水管网安全性能的好坏,是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城市供水管网系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管材低劣、管网老化、施工技术落后及非正常工况运行等问题,其中以大中城市中的老城区尤为突出。目前,多数城市普遍存在的输配水管网系统安全性能差问题,导致了较为突出的供水服务压力不足、管网漏损率高、爆管事故频发、管网余氯消耗速率加快、二次污染严重等供水安全问题。 1.3净水处理与水质检测手段落后 近年来.由于水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尤其是部分供水水源地水质污染状况严重并继续恶化,微污染水源水比例逐年增加,严重影响了供水水质。部分城市供水厂的水质监测能力仍然较为薄弱,水质监

天津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天津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来源:主站发布时间:2005-04-28 10:58 (2004年6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6月3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城市供水的管理,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各项建设的正常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的企业和使用城市供水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供水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供水管理处负责城市供水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供水设施和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六条在供水企业取水河道的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及河道堤防坡脚外30米范围内,预沉池、沉淀池和清水池界外30米范围内,水厂、泵站、井群或单井界外30米范围内,为城市公共供水水源一级卫生保护区。 第七条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水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 第八条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达到供水资质标准的方可并网通水。 第九条城市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具备城市供水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实行特许经营的城市供水项目,按照特许经营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督察体系,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督察并将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 城市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存档、上报工作。 第十一条供水企业应按注册水表的计量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水费标准收取水费。供水企业不得擅自制定或随意提高水费标准。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供用水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发生跑水、漏水事故,供水企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水企业可采取应急措施,抢修后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公安、交通、市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予配合。供水企业在抢修或维修供水设施时应对现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道路维护单位接到供水企业修复的通知后,应当及时修复路面。供水企业应按有关规定交纳道路修复费。 第十三条供水企业因自身责任造成供水管道跑水,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供水管道爆裂跑水的除外。

厂区安全应急预案知识分享

厂区安全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预案 为高效解决厂区突发性事故,在管理过程中,特制定紧急事故预案,具体如下: (一)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若消防设备自动发出火灾报警,值班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应根据报警地点迅速赶往报警地点确认,及时通知行政部,迅速切断所属电源; 2、如果火势在可控范围内,应当立即采取积极灭火措施,正确使用厂内消防器材、灭火器自救; 3、如果火势灾情较重时,应当立即报警(119),报警时要阐述清楚单位、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品、报警人姓名、手机号码; 4、报警后,值班门卫应及时开启公司大门,确保通道畅通,并引导消防车进入; 5、视火势大小,及时正确的引导相应的人员疏散及开展重要物资抢运作业; 6、指挥引导在厂员工正确使用厂内消防器材、灭火器自救,采取积极灭火措施,控制火势发展,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抢救受灾物资和设备。 (二)盗窃应急处理预案 1、若发现可疑人员,值班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对其进行跟踪、监视、查问等;

2、若发现盗窃行为或者盗窃者欲逃离现场,门卫值班人员应当在确保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阻拦并报告行政部; 3、行政部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详细了解事件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警(110),请求公安部门协助调查解决; 4、窃盗处理以后,分析产生原因,对防范不到位的方面及时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备案。 (三)人身伤亡事故处理预案 1、若发现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生产主管报告,具体救援措施如下:(1)若受伤人员属擦伤、碰伤、压伤等,应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伤口; (2)若受伤人员出血严重,应当立即用干净的纱布进行包扎止血。 (3)若受伤人员发生骨折,应立即协助受伤人员保持静坐或静卧。 (4)若受伤人员严重烧伤或烫伤,应当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 (5)若受伤人员已经昏迷或者休克,要立即抬到通风良好的位置,进行人工呼吸等救援措施,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四)重大设备事故处理预案 1、若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发现人员应当立即向生产主管汇报,并逐级上报,同时停止设备运转;

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 使用单位:: 天津市龙建建筑工程 编制日期年月 教育资料word . . 塔机使用应急预案审批表

教育资料word . .

工程概况: 安装地点:静海新城东兴道西侧静王路南侧 工程名称:静海县第六中学迁建一期项目综合楼实验楼教学 楼 总承包单位:天津市龙建建筑工程 监理单位:天津市环外建设工程监理 使用单位:天津市龙建建筑工程 租赁单位:天津富家宜建筑安装工程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应急策划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静海新城东兴道西侧静王路南侧,工程名称为静海县 第六中学迁建一期项目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施工单位天津市龙建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 教育资料word . . (二)、应急预案工作流程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 (三)、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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