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对策的探讨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与对策研究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与对策研究近年来,人们的预期寿命不断增长,老龄化问题愈发严重。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健康问题也时常出现,因此对于长期护理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目前,我国已经开始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并已取得一定进展。
本文将探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
目前,我国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主要以城市为主,共有23个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以及苏州、滁州等中小城市。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包括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制定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建设了一批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等。
然而,在试点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
首先,在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偿范围内,个人或家庭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
其次,由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数相对较少,保险的风险承担能力较低,因此在实际中很难实现长期护理保险的良性循环。
此外,由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年龄比较高,风险相对较大,因此保险公司很难承担该项业务。
以上锅的,导致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并不理想,仍然面临着一些前进的阻力。
对策分析与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对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发展,我们可以考虑以下的对策:1. 引导更多人参与到长期护理保险可以通过降低参保门槛、增加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等方式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长期护理保险。
此外,还可以通过宣传长期护理保险的好处,包括能够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供优质的长期护理服务等方面,从而吸引更多的人购买保险。
2. 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为了确保长期护理保险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此外,需要推动保险公司加大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支持,例如鼓励企业与保险公司合作等方式,从而更好地实现长期护理保险的良性循环。
3. 注重长期护理服务质量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需要注重长期护理服务的质量。
应当加强对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员的审核,建立长期护理服务标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开展,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好的护理服务保障,为我国的老龄事业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社会环境。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与对策研究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与对策研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长期护理保险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日益增加的长期护理需求和相关的经济风险问题,我国开始尝试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探索更加全面、系统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在试点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因此需要对其现状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有效的对策,以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1. 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自2015年开始,我国陆续推出了北京、上海、四川、重庆、天津等地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在试点过程中,不仅参保人群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还试点地区也在不断增加,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全面推广奠定了基础。
2. 参保人群逐渐增多根据数据显示,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参保人数在不断增加,尤其是在一些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参保人数增长更加明显。
参保人群的逐渐增多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 资金来源逐渐多元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资金来源逐渐多元化,既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政府投入、保险资金等多种形式。
这种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有利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也为未来长期护理保险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
1. 保险保障范围有限目前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保障范围还比较有限,涵盖的服务项目和覆盖人群较少,很难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长期护理需求。
这也是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广的一个瓶颈。
2. 参保人群缺乏保障意识虽然参保人数在逐渐增加,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群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意识不强,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解和认同还有待提高。
这种情况导致一些潜在的参保人群未能及时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形成了一定的保障空白。
3. 资金保障不足尽管资金来源逐渐多元化,但是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仍然存在资金保障不足的问题。
由于长期护理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目前的资金来源并不能完全满足长期护理保险的实际需求,这也是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发展的一个难点。
我国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困境及应对措施研究

我国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困境及应对措施研究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长期护理需求也在逐年增长。
长期护理保险的引入,对于缓解农村地区的老龄化和护理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长期护理保险在农村地区的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其中包括:一、门槛高,缺乏普及。
长期护理保险的缴费标准高,农村地区居民普遍经济水平不高,在缴纳保费方面难以承受,导致长期护理保险普及率较低。
二、理赔难度大,服务水平低。
由于农村地区医疗设施和服务机构的配套较少,对于长期护理的服务和理赔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居民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信心较低。
三、管理和监管存在不足。
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缺乏相关制度和标准,存在管理和监管不足的情况,导致长期护理保险市场乱象丛生,居民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针对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提高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政府对于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的经济补贴力度,降低保费标准,提高居民的缴费能力和参保积极性,增加覆盖面和普及率。
二、完善服务机构和配套设施。
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和护理设施建设水平,加强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的培训和专业水平,提高服务和理赔水平。
三、加强监管和管理。
政府应制定相应规定和标准,加强对长期护理保险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保障居民权益。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
加强农村地区居民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和了解,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居民的参保热情和适当的理赔能力。
总之,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与实施对于缓解老龄化和护理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解决当前困境的同时,还需加强政策、技术和服务方面的创新和改进,提升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的可行性和适用性,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问题及发展对策

2023-11-09
目 录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概述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问题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对策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建议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案例分析
01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概述
长期护理保险的定义与特点
长期护理保险(Long-Term Care Insurance,简称LTCI)是 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保险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费用覆盖 。它主要针对老年人以及因疾病或伤残导致需要长期护理的 人群。
由于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程序复杂,很多受 益人因为程序繁琐而放弃申请。
费用支付周期长
由于审核周期长,受益人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才能获得支付,影响了其及时获得护理服务 的积极性。
03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对 策
完善筹资机制
建立合理的筹资渠道
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应当通过多元化的渠道,包括社会保险、商 业保险和个人储蓄等,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上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上海于2017年开始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社会 保险+个人储蓄”为资金来源,以“机构护理+居家护 理”为主要模式,旨在为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残 疾人等提供护理保障。上海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 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参保人数不足、服务供 给不足等。
总结与启示
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案例启 示
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与市场现状
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剧,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日益增长。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以 及老年人对医疗和康复服务需求的提高,使得长期护理保险的市场需求持续扩大 。
然而,当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存在一些问题,如:保费较高、保障程度不足 、市场认知度低等。同时,由于我国医疗资源的紧张,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也面临 挑战。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与对策研究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与对策研究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长期护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于2016年开始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我国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运作模式和制度建设,试图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长期护理保障。试点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本文将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现状出发,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的对策建议。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现状 截至目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已经在31个省份启动,试点范围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地区。试点工作主要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机构养老服务衔接试点和长期护理服务试点三大方面。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面,各地都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保了参保人员的权益和实施情况。在机构养老服务衔接试点方面,各地加强了机构养老服务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在长期护理服务试点方面,各地探索了多种长期护理服务模式,满足了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长期护理需求。
尽管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中存在着参保人员规模不断扩大和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参保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而保险资金却不能完全满足其需求。机构养老服务衔接试点中存在着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由于机构养老服务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了服务质量无法得到保障。长期护理服务试点中存在着服务模式不够多样化和服务对象得不到全面覆盖的问题。由于长期护理服务模式单一,导致部分长期护理需求较为特殊的群体得不到满足。
针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要加大对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的投入,确保参保人员的长期护理需求得到满足。要加强机构养老服务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要加强长期护理服务的多样化探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满足不同群体的长期护理需求。
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现状及改善措施

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现状及改善措施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长期护理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意味着老年长期护理需求的增加,这对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设和完善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本文将探讨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其目的是帮助老年人解决因疾病、残疾或年迈等原因而需要长期护理的问题,减轻其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也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我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尚未建立完善。
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账户养老保险等,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并未得到充分满足。
我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制度上的缺陷,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率较低。
由于我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不够健全,加之普遍存在参保意愿不强、缺乏相关宣传和推广等问题,导致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率较低,覆盖面不广。
这就意味着许多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无法享受到相应的保险福利,使得他们的护理问题愈发突出。
我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还不够灵活,缺乏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使得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整体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我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还较为滞后,其制度设计和运作机制也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我国需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现状。
要加快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要通过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调整,加大对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支持力度,完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使得更多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保险福利,减轻其经济负担。
要加强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宣传和推广。
长期护理保险供需现状与完善对策

长期护理保险供需现状与完善对策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起步较晚,现有制度也相对薄弱。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长期护理账户,它是基于现有医疗保险制度的延伸和扩展,主要覆盖老年人和残疾人等需要长期护理的人群;二是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长期护理保险,主要针对中高收入群体。
虽然现有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一部分人群,但从整体来看,保障水平较低,不足以满足不断增加的长期护理需求。
首先,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对长期护理的覆盖比较有限,个人账户中的长期护理账户金额较少,纳入保障范围的人群也限制在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狭窄范围内,无法满足全部需要长期护理人口的需求。
其次,商业保险对长期护理的保障也较为有限,因为商业保险在风险评估和规定保险责任上都存在较大的难度,同时也受到价格等因素的限制,无法提供覆盖所有人群的长期护理保障。
面对长期护理保险供需不平衡的现状,需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完善现有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1.政策制定与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制定需要更加精细、全面,通过掌握市场需求、风险评估等手段,确保保险制度的精准定位。
同时,政策也应更好地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探索出市场和政策相互促进的模式。
2.【注重重要】提高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覆盖面,是提高长期护理保险保障水平最为直接的手段。
在政策和商业保险的联动下,通过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延长保障年限及逐步提高赔偿比例来逐步提高保障覆盖面。
3.加强风险管理措施统计数据显示,长期护理保险风险非常高,对保险公司及行业监管部门都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因此,加强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推动行业标准和监管制度的建立等,都是必要的。
4.完善服务质量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质量直接关系着保险用户的权益和保障水平。
因此,提高服务质量,包括完善理赔流程及关注用户的良好体验等手段,都是确保长期护理保险行业生态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结论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未来的发展中,需加大政策制定与完善、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管理措施加强、完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力度,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的长期护理需求,提高保障水平,实现长期护理保险的可持续稳健发展。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 背景 困境与策略兼论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二、我国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 发展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模式。近年来,一些 试点地区如青岛、上海和天津等已率先实施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些试点地 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全国范围内推广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 鉴。
然而,从总体来看,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面临着许多 挑战。首先,制度覆盖面较窄,目前仅限于部分试点地区,且实际参保率不高。 其次,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不足,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服务设施和 服务质量都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此外,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集渠道单一, 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也给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压力。
五、结论
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境。为了 应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和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 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只有这样,我们才 能建立一个公平、高效、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 活保障和服务支持。
4、创新经营模式:鼓励保险公司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如联合经营、跨界合作 等,以实现资源共享和风险共担。
七、结论
本次演示通过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分析了其发展背景、意义及现有研究成 果的不足之处。采用文献综述、案例分析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长期护 理保险的经营模式、需求影响因素等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对研究结果的讨论, 本次演示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以期为未来研究提供 参考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建立健全的护理人员培训体系,吸引 更多年轻人投身于长期护理行业。
3、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监管机制。确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实施,切实保 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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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对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对策的探讨 作者:娄彩萍 来源:《经济师》2013年第04期
摘 要:通过对长期护理保险概念及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引入背景的介绍,结合我国老龄化、医护费用过高、保险体系不完善的国情,阐明了我国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同时分析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现状,阐明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中存在的法规不健全、缺乏国家扶持、缺乏专业护理机构和人员、保险意识薄弱等问题。最后结合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障碍和优势,提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法》、实施政策优惠、鼓励发展护理机构及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等对策。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 对策 护理需求 老龄化 护理费用 中图分类号:F840.6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4-072-02 一、长期护理保险及其发展的必要性 作为一种对护理进行保障的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因为年老、严重或慢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安养院接受长期的康复和支持,或在家中接受他人护理时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1}。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老龄化日趋严重,作为Medicare政府医疗保险计划的补充,长期护理保险在美国应运而生并迅速传播到了世界各地。在我国,由于老龄化趋势加重、护理负担过重和目前的保险体系不能满足护理费用的保障,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成为一项不容置疑的选择。
首要原因是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有助于满足老龄化产生的巨大护理需求。据最新推出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目前我国每10个人中就有1到2个是老年人,占有很大的比重;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又占了很大比例,高龄人口比重较大。我国的这种老年人口规模大、老年程度深、速度快的老龄化状况,是与我国计划生育的国策息息相关的,也加深了对护理、护理保险的需求。而这种对护理保险的巨大需求,可以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得到有效的满足。
其次是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有助于缓解医疗护理费用持续上升而带来的家庭经济压力。我国单个子女需要负责的平均护理需求人数较多。在我国,2010年之后最高的老龄化发展速度恰好遇上了“计划生育”政策产生的独生子女一代的生育高潮,这使得我国“四二一”的家庭结构极为突出,一对夫妻通常至少要抚养四个老人,这种护理需求的分担在人数上是很大的。同时,与此相对的我国的医护费用也在持续上升。从我国2001年到2010年各年物价整体情况和医护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价格情况(见表1)可以反映出2007年后我国医护用品价格逐年攀升,并且上升幅度几乎逐年增加,医护用品价格的上升更加重了家庭在护理上的经济负担。即便是我国的人均收入在不断上升,但是收入的上升幅度依然不能弥补医疗护理费用上升带来的负担,医护产品价格的上涨无疑使老年人护理保障雪上加霜。
第三是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有助于弥补我国不完善的保险体系。在许多国家,这种个人高护理负担可以靠社保体系分担,而我国的社会保险虽然经过多年的普及和推广,几乎已经覆盖到了全部国民,但由于其对护理费用的分担大多没有涉及,即使涉及了,保障幅度也远不能满足民众的护理需要。使得个人的护理负担没有有效的分担途径,保障护理需求、使良好护理保障在家庭得到实现的可能性也更渺茫了。
综上可以看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尤为重要,对我国这种由于老龄化、护理费用高等现状造成护理负担无处分担的状况,长期护理保险是目前十分实用和可行的分担方式,无疑可以弥补这一保险体系空白。因此,我国的发展现状使我国社会对长期护理保险有很高需求,其发展是很必要的。
二、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起步较晚,直到2005年1月才由国泰寿险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款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康顺长期看护保险”。2006年,人保健康保险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款具有全面保障功能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标志着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开始了专业化的探索。2008年,瑞福德健康保险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款只保障护理的、纯粹意义上的护理保险产品。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已经有专业健康保险公司4家,各个人寿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太平人寿等也逐渐推出了自己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数量和种类日益增多,业务规模也在逐渐扩大。与此同时,长期护理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相关法规的不健全严重阻碍了长期护理保险的迅速发展 首先,我国没有专门的《护理保险法》,对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险内容等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这一立法上的缺失将导致长期护理保险在运营过程中没有法律规范,漏洞百出,造成保险经济行为混乱和不被信任。其次,我国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缺乏适当的政策优惠。国家政策的扶持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上。我国税收政策在保险业上除了“保险赔款可免纳个人所得税”这一个政策倾向外再没有其他规定,更谈不上对长期护理保险的专门税收优惠。以美国为例,1996年美国出台的HIPAA法案规定了一些对购买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也是1996年后期长期护理保险快速发展起来的原因。
(二)专业护理机构和人员的缺乏严重抑制了长期护理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长期护理是一件繁琐和高要求的活动,需要各项设施环境的配合和专业人员的配备。我国个别养老护理院虐待老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养老院的环境、卫生医疗设备也总是不能让其亲人们放心。即使在家中进行护理,忙碌的儿女通常都是高额聘请护理人员进行看护,由于工作的繁重和唯恐做错受其亲人责难的压力,愿意做护理工作的人较少,护理需求者很难找到合适的护理人员。这个现状使长期护理保险进行保障显得很不现实,没有护理服务,长期护理保险的存在就没有了意义。
(三)传统观念和保险意识不足限制了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 基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观念,认为购买长期护理保险是儿女对父母尽孝的一种推脱,更有一些保守迷信的人则认为,购买长期护理保险是不吉利的。这种根深蒂固、难以改变的观念极大地限制了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甚至影响整个保险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民众的保险意识相比于很多发达国家来说十分薄弱。大多数国人没有主动购买保险、管理风险的意识。尤其是公司的雇主和雇员,对普通保险的购买尚没有意识,更不要说长期护理保险,而雇员们则意识不到作为一种权利,他们应当督促其雇佣者为其购买保险,这都是在我国常见的问题。
(四)条款设计脱离我国现状的众多问题降低了长期护理保险投保几率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产品开发还处于探索期,有很多产品设计细节并不切合我国现状。如在我国人均收入尚未达到高水平的情况下,产品的保费却较高;保险金的给付只有现金给付的方式,不提供护理服务或用品;在对给付条件的鉴定标准上也很不明确,给理赔带来很大的困难,极易引起纠纷;另外,对投保人的年龄限制也较为严格,年轻人往往没有保障护理需要的意识, 18到60岁的限制使迫切需要护理保障的中老年人极易错过投保时机。这种不能满足投保人需要、不能切合投保人实际、加大发生纠纷可能性的保险条款,是不能使消费者满意的,自然会降低投保的几率,限制其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虽然处在蓬勃发展的阶段,但仍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过程中极大地阻碍了它的发展进程。
三、我国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应对策 (一)积极完善相关法律,解决保险活动中无序竞争问题 对于缺乏法律规范和保障的问题,国家立法部门应当尽快制定《护理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在《护理保险法》中,应当明确赔偿范围,对被保险人是否应当接受长期护理、接受什么程度的长期护理,哪些费用可保、那些费用不可保有一套客观的衡量标准;同时也要规定长期护理保险的行业规范,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明确管理部门,加强对长期护理保险各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等。
(二)实行税收优惠等政策,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快速发展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在税收优惠上,我国可以规定经营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减免营业税,利润减免所得税;企业为员工购买长期护理保险团体投保的保费支出部分,可以作为经营费用在一定额度列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个人购买长期护理保险所缴纳的保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被保险人获取的护理保险金免征或少征个人所得税,或者仅对保险金超出所支付保费的部分征税。
(三)积极发展社会护理机构 在养老护理设施上,应当集中建立几个重点养老护理机构,提供其所需的建设资金,并对其运营情况作重点细致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专业化的设施、制度,还能为保险公司的理赔提供对口、精确的数据。在护理人员的培养上,则可以选择具有先进护理研究成果的优良的大学,对其护理专业进行特殊扶持,像扶持示范类大学生一样,可以提供减免学费、提供奖学金等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学习护理,并且对于在校的护理研究项目给予关注和支持。这种对护理设施和人员发展的鼓励,能间接地作用在长期护理保险上,人们只有能得到护理服务,才会想要通过保险来保障这种护理行为的实现,继而选择购买长期护理保险,促进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
(四)提升保险人员专业素质,使保险公司具备有效的推动力量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众多条款缺陷和理赔纷争,大都是保险公司在设计条款和处理理赔事项时不够合理不够专业导致的。因此,保险公司在招聘保险人员时应当更加严格,对其保险知识的理解情况和个人素质进行专业的评判,确保保险人员的高素质;另外,应加强对长期护理保险核保、理赔、精算人员的专业培训,与国内外有长期发展经验的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学习借鉴其先进的核保核赔、给付条件、销售方式等经验,在技术上得到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人员,应当首先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真正进行社会调研,了解社会需求,使保险行为更加专业合理。
(五)完善条款细节,增加投保几率 保险公司在设置保险产品的保险条款时,应当适当地拓展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对被保险人产生的多种护理需要都起到保障的作用,满足更多投保人的需求;增加护理保险保单类型的多样化,可以设置实际费用补偿型、定额给付型和直接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型等多种保单,消除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在用服务保障护理需求上的不足,满足更多投保人的需求。
总之,通过国家法规的约束、政策的倾斜、对护理事业的支持等大环境的创造,通过保险公司对自身产品严格化的要求和合理化的创新,加大宣传、阶段式推广等,假以时日,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可以得到一个较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