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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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罐安全操作规程4篇

液化气罐安全操作规程4篇

液化气罐安全操作规程4篇第1篇液化气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二、使用和管理由专人负责;三、罐体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点明火,气管应悬挂,不准就地拖拉;四、操作顺序是先打开罐阀,点燃火种,再打开炉具阀,关阀时,要先关罐阀,再关炉具阀,发现漏气时,应立即停用,找有关人员检修;五、气罐不准倒置,敲打冲撞,不准私自修理和处理残渣,不准用火烧罐;六、气罐和炉具要保持清洁,清理时,不准用汽油等易燃品擦洗;七、一旦发生气罐燃烧等事故,要立即关闭罐阀,切断电源,搬出建筑外进行处理;八、点火后,人不准离开现场,防止风吹灭火或溢出灭火及油外溢燃火。

第2篇液化气罐进液卸轻烃安全操作规程1、准备工作:(1)检查罐的液位、压力和温度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2)确定使用液化气泵或气体压缩机运行后改好油和气的流程。

2、用液化气泵进液操作程序:第一步:防护措施:(1)在卸车前先把静电接地线连接好。

(2)检查灭火器在固定位置,压力正常。

第二步:打通流程(1)打通液化气罐到气压机入口流程,气压机四通阀阀柄处于竖直向下的位置。

(2)打通气压机出口到罐车气相管路阀门,留气相软管上的最后一个球阀暂时不开。

(3)将dn25气相软管和罐车气相接口连接好,并用铜丝将活节固定卡子绑好,(以用手拉不开软管认为已经连接好气相软管)。

(4)打开罐车气相阀检查是否漏气,如果漏气则需要重新安装接头。

(5)不漏气后打开接头处排气阀对接头处的空气进行置换,置换时间3-5秒,然后打开气相软管球阀。

(6)把dn50液化气卸车软管和液化气罐车液相接头接好,并用铜丝将活节固定卡子绑好,(以用手拉不开软管认为已经连接好液相软管),暂时不要液相软管上dn50和球阀。

(7)打开罐车液相阀检查是否漏气,如果漏气则需要重新安装接头。

(8)打通液相出口到液化气罐阀门,最后打开dn50卸车软管上的阀门。

第三步:卸车(1)启动压缩机从液化气储罐向罐车充气相,压缩机出口压力比入口压力不能高于0.8mpa.(2)等罐车的液位指示接近于零位时,卸车结束,停气压机。

液化天然气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液化天然气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液化天然气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证件。

液化天然气罐车压力、液位进行检查。

2、将液化天然气罐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手动制动到位,将槽车熄火,安装好固定车墩。

3、连接静电连接线,设立“正在卸车,闲人请勿靠近”警示牌,严禁其它车辆入内。

4、确定接受液化天然气的储罐,确认罐车出口和接收液化天然气的储罐进口的紧急切断阀常开。

连接好卸车软管,先用氮气对软管连接部位进行吹扫,吹扫合格后,开启槽车出口液相阀门、相应管线上的阀门和接收液化天然气的储罐进液阀,用槽车的液化天然气慢慢预冷。

预冷产生的气体回收到储罐中,预冷完毕,检查连接部位的泄漏情况,待槽车升压至规定压力后,开始正式卸车。

5、卸车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移至在现场,观察罐车和储罐的压力和液位,确保安全。

6、卸车完成时,关闭相应储罐的进液阀。

当软管无压力时卸下,并拆下静电连接线。

7、卸车完成时,再次检查罐车和接收液化天然气的储罐的压力、液位情况。

若槽车残存气体压力超过其工作压力,应通过BOG回收,且保槽车回厂途中不会升压超标。

8、在以下情况下不允许卸载操作::
⑴雷雨天气
⑵附近有明火或火灾
⑶站内渗漏
⑷LNG储罐压力异常
⑸其他不允许卸货的情况。

罐式车辆产品《公告》管理要求

罐式车辆产品《公告》管理要求

五、危险品半挂牵引车要求
危险品汽车列车中的牵引车应符合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 全技术条件》及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 汽车生产企业可单独申报“危险品牵引车”产品, 或在牵引车合格证中的其他栏中注明:可用于牵引危险品半 挂车。
五、危险品半挂牵引车要求
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公告》管理要求的通知 (中机函[2014] 188号) 为加强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管理,切实保障危险品运输半 挂列车安全性能,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 安全技术性能 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经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同意, 现将有关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公告》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GB 12676-1999《汽车制动系统结 辅 助 制 动 装 置 、 前
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轮装备盘式制动器、
子午线轮胎
七、罐式危险品车辆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序号 标准/文件
适用项目
7 GB 21668-200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所有危险品车辆
结构要求》
8 GB20300-2006《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 爆炸品和剧毒化
二、罐式车辆品种划分
B 承压罐式车辆
装备有罐状压力容器,且罐体工作压力不小于0.1MPa(不 包含用压缩气体卸料的车辆);
或者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且气瓶容积不小于1000L,公称 工作压力不小于0.2MPa,用于运输压缩气体、高(低)压液 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 标准沸点的液体的专用汽车或挂车,包括汽车罐车、长管拖 车,如:运输液氨、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低温气体的 专用汽车或挂车。
序号 标准/文件
适用项目
1 工信部产业[2012]504号文 实施 罐式危险品运输车紧急切 《罐式危险品运输车及半挂车 断阀安装规定及装卸口、 补充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 装卸阀门安装规定

液化气配送运输安全检查

液化气配送运输安全检查

液化气配送运输安全检查液化气是一种广泛用于工业和家庭的能源,但是其特殊性也使得在配送和运输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

本文将就液化气配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事项进行论述,帮助大家了解并提高液化气运输安全水平。

一、罐车检查液化气罐车是液化气配送的主要工具,因此对罐车的检查非常重要。

在每次运输前,应仔细检查罐车的外部和内部情况,包括:1. 罐车外部- 检查罐车外壳是否有明显变形、裂纹或漏气现象;- 检查气瓶上的阀门是否完好紧固,有无泄漏;- 检查罐车运输装置(如管道、阀门等)是否完好,无泄漏。

2. 罐车内部- 检查罐车内的液位计是否工作正常,能否准确显示液化气的存储量;- 检查罐车内的安全设备(如安全阀)是否完好无损;- 检查罐车内的通风装置是否正常运转。

除了每次运输前的检查,罐车在运输过程中也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罐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驾驶员培训和考核驾驶员是液化气配送运输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因此驾驶员需要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才能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 液化气的性质、特点和安全知识;2. 液化气配送运输的流程和规范;3. 紧急情况下的急救措施和应对方法。

培训后,驾驶员应进行考核,确保其对液化气配送运输安全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三、装卸操作安全检查在液化气的配送和运输过程中,装卸操作是一个关键环节。

正确的装卸操作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风险。

因此,在进行装卸操作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1. 检查装卸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如起重机、输送带等;2. 确保装卸场地没有明火、静电积聚等危险物质;3. 注意防止液化气的泄漏和溢出,确保液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4. 配备专业的装卸操作人员,确保其熟悉操作规程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四、应急处理预案即使做了充分的安全检查,事故仍然有可能发生。

因此,液化气配送运输中必须制定并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应急处理预案包括:1. 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撤离和求救流程;2. 气体泄露事故的处理方法和应对措施;3. 防止次生事故的措施,如控制火源、封锁危险区域等;4. 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如拨打相关电话、联系专业救援机构等。

液氨运输的安全规定有(3篇)

液氨运输的安全规定有(3篇)

第1篇一、引言液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化肥、农药、合成橡胶、塑料等领域。

然而,由于其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对人体和环境危害严重的特点,液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本文将对液氨运输的安全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液氨运输的基本要求1. 液氨运输资质液氨运输单位必须取得国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

2. 运输人员要求运输液氨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液氨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

3. 运输车辆要求运输液氨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罐车:罐车应选用国家规定允许运输液氨的专用罐车,罐体材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

(2)标识:罐车应醒目标识“液氨”字样,罐体上应标注液氨的类别、联合国编号、危险性等信息。

(3)防护设施:罐车应配备防泄漏、防静电、灭火等安全设施。

4. 运输路线要求(1)避开人口密集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

(2)避开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存放区域。

(3)避开地质不稳定、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区域。

(4)避开夜间运输,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运输,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液氨运输前的准备工作1. 罐车检查运输前,应对罐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罐体完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罐内液氨无泄漏。

2. 装载操作(1)装载液氨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罐内压力过高。

(2)装载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避免产生火花。

(3)装载完成后,应立即封闭罐口,确保罐内液氨无泄漏。

3. 人员防护运输人员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防静电手套等防护用品,防止液氨对人体造成伤害。

四、液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限速行驶运输液氨的车辆应按照规定限速行驶,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操作。

2. 跟车距离保持与前车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追尾事故。

3. 遇险情况处理(1)发现罐车泄漏,立即停车,疏散周围人员,并迅速报警。

(化劳发[1992] 677号)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 企业,必须经所在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 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 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 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 改建
第十条 凡距离下列地区 1000 米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生产厂(即厂点围墙到上述区域边界不少于 1000 米)
第二十八条 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 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 的有关规定 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销毁 处理有燃烧 爆炸 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 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并征得当 地公安 环保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严禁随便堆放和排入地面 地下及任何水系
第二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需要而贮存化学危险物品时 其安全要求除执行本 细则 外 还必须符合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规则 等有关规定
(4)有 毒物登记档案
(三)安全登记的组织工作
(1)企业的安全登记工作 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化工厅局的主管厅长领 导,由厅(局)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 必要时可请地方公安 环 保部门参加
4
(2)需要时可组织人员到现场考核
(3)一个企业的所有化学危险物品 可以分期分批进行安全登记(安全登记的 有关表格见附表)
第十三条 对中外合资企业及外资企业的安全要求首先要符合我国的安全规 范 国外设计的工程必须将工程设计依据一并交我国审批单位审核 如不符合要 求应立即通知外方进行调整 引进的工程项目必须同时引进与其配套的先进的安 全 工业卫生及环保设施 否则 国内必须完成相应部分的配套设计方允许施工 投产 审批单位必须会同当地化工 公安 卫生 环保 铁路 交通 劳动 工 会等部门进行审查
厂房及仓库等建筑要符合国家颁发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等有关规范的要 求

山东省可燃液体、液化烃及液化毒性气体汽车装卸设施安全改造指南(试行)

山东省可燃液体、液化烃及液化毒性气体汽车装卸设施安全改造指南(试行)

山东省可燃液体、液化烃及液化毒性气体汽车装卸设施安全改造指南(试行)为指导、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可燃液体、液化烃及液化毒性气体汽车装卸设施的安全改造提升工作,提高装卸作业本质安全化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9〕38号),结合东营、烟台等市的经验做法,制订本指南。

一、装车设施的安全联锁1.可燃液体装车过程中,对车辆静电接地断开、罐满溢、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以及采用下部装车的常压罐车气相回路堵塞等情形,应实现联锁停止装车。

2.液化烃装车过程中,对车辆静电接地断开、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等情形,应实现联锁停止装车。

3.推荐可燃液体装车实现定量装车功能,可燃液体、液化烃、液化毒性气体装车采用“一卡通”智能装卸系统(功能设计可参考附件1)。

二、装车方式4.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醇类等可燃液体,推荐采用下部密闭装车方式;仍采用上部装车方式的,应当采用液下装车鹤管,并保证鹤管安放到位。

5.原油、渣油、蜡油、油浆、煤焦油、液体沥青、各种重质燃料油等凝点较高、粘度较大的可燃液体,以及苯等易结晶的可燃液体,不必采用下部装车方式。

三、装卸车过程控制6.根据装车实际需要,装车前,可采取装运介质符合性确认和人体静电释放等顺控程序;装车后,可增加鹤管回位状态现场指示功能。

7.为防止装卸车鹤管与汽车罐车快接接头的卡件在装卸车过程中松动、脱开,推荐采用卡件防脱设施(功能设计可参考附件2)。

8.根据工艺安全需要和装卸车实际情况,对液化毒性气体的装卸增加气密性检测流程、增设气密性试压安全装置(功能设计可参考附件3)。

9.加强装卸车过程现场管控,出现装卸异常时,司机或押运员必须快速关闭汽车罐车上的紧急切断阀。

10.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设置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以及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火灾报警系统和人体静电消除器、紧急切断装置,配备停车牌、锥形帽等驻车警示标志,设置装卸车操作规程现场看板、防溜车设施等。

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有限公司2013.1一、基本要求1、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使用广泛,具有闪点低,点燃能量小,爆炸极限范围宽等危险特点。

2、本规定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二、职责与分工1、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的综合安全监管履行以下职责。

a、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修订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b、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对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生产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的充装等作业活动的生产运行管理。

3、设备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压力表的更新、维修等专业管理工作。

4、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在本单位实施,教育、组织职工按章操作,按时巡检,及时发现识别各类危险因素,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正确安全处置各类隐患和险情,组织学习和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程序,搞好定期的反事故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管理内容和要求1、从事液化气充装和发放、维修液化气瓶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单位的专项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熟悉、掌握液化气的安全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

工作岗位和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穿化纤服装、钉子鞋和使用能撞击产生火花的工具操作,严禁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

2、充装液化气的厂房和液化气瓶仓库,应满足《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7-1998),《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3-1993)的要求。

3、液化气站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车间和液化气瓶仓库的地面采取防静电措施,并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施。

4、机动车进入液化气站必须佩带合格的阻火器,汽车槽车停稳后,应采取防滑动措施固定就位,并将启动钥匙交由充装人员或门卫代管。

当罐车充满卸除连接管线后,要等可燃气体完全扩散,才能启动车辆,以免因过早发动引发火灾事故。

5、液化气充装前,必须按危险化学品装车装瓶查验要求,对液化气槽车、气瓶进行检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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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是一种专门用于运输液化气体(如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的汽车,由于液化气体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运输,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概述。

一、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技术标准
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例如美国的DOT标准、欧盟的ADR标准等。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罐体应采用高强度材料制造,并具备较好的抗压、抗冲击和抗腐蚀性能。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罐体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和防泄漏装置,以防止气体泄漏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4.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灌装设备应具备高度自动化和安全保护功能,能够确保液化气体的安全灌装和卸载。

二、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操作安全规定
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和驾驶经验,并接受规定的培训,熟悉液化气体的性质、特点和操作规程。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并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安全规定。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安全的车速,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行驶。

4.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装卸液化气体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5.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停放时,应选择平坦、无易燃物的区域,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事故应急处理规定
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发生事故或泄漏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程序,能够迅速、正确地应对事故或紧急情况。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组织清理现场,并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以避免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四、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和维护规定
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正常工作。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检验内容包括罐体、泄放阀、压力表、减压阀、安全阀、断开阀等重要设备的检查和测试。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维护包括对车辆的日常保养、设备的定期更换和修理,以及罐体的清洗、消毒等工作。

综上所述,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是确保液化气体运输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严格的技术标准、操作规定、事故应急
处理和定期检验维护等措施,可以有效预防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企业和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监管和培训,共同促进液化气体运输安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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