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管理流程2010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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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质量管理流程

2010年7月24日制定文件编号:

1 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监控,使来料质量归口管理,以确保其为我公司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最终达到提升产品质量的目的。

2 范围:

a).为我公司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所有主料、辅料制造型供应商及指定代理商。b).公司质量管理中心、采购部、技术部及其他设计输出部门。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SQA专员:负责制定供应商质量协议;对合格供应商及新引入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提出并参与对供应商现场质量审核;月度供应商质量排名及组织供应商质量月会;对问题供应商预警并做出处理意见。

3.2 供应链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外购件等采购产品的检验;提报检验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 质量管理部质量信息专员:负责来料及其相关质量信息的收集、汇总。3.4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组织人员对供应商现场审核;组织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传递公司质量标准及信息反馈。

3.5.技术部及其他设计输出部门:负责制订(修订)进货质量检验标准及物资分类标准(包括图纸、产品标准、样本、技术协议等);对输出标准的正确性负责;监控进货质量标准的适用性。

4 作业内容:

4.1新供应商质量管理

4.1.1 采购部负责向质量管理部SQA专员提供新供应商信息(见附表1、表2)及新供应商引入申请,SQA专员在接收到新供应商信息后进行评审,资料评审合格后依据物料关键程度确定是否需现场审核(附供应商质量审核表3):a).若需现场审核的由采购部组织考察评价小组3天内对新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b).资料评审合格不需现场审核的可直接引入

c).资料审核不通过新供应商可整改一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引入资格。4.1.2评价小组成员将供现场审核结果报告抄送采购部。如审查不合格,由考察评价小组出具整改通知,由准供应商进行整改,经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整改仍不合格,取消其引入资格,采购部需重新开发新供应商。

4.1.3 样品检测(或质量审核)合格后进行小批量试用,小批试用合格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纳入合格供应商进行管理。

4.1.4 在新供应商引入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此流程执行,须经采购部长、技术部长、质量总监会签批准方可生效。 4.2 供应商日常质量管理 4.2.1供应商质量信息采集

a)采购部负责提所有合格供应商明细及独家供应商明细(包括供方名称、供货物资明细物资分类),每月更新一次。 b) 进料检验项目、上线不良项目及市场不良由质量管理部质量信息专员负责提供并对供应商质量信息真实性负责。

c) 对于所有物资出现的重大不良(主要包括影响产品安全性及可靠性的检测指标)或连续两次以上轻微不良(主要包括外观、颜色、标识等等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检测指标),且未得到有效整改的均由质量管理部SQA 专员追加《供应商质量信息联络单》(表4),提出处理意见传递至采购部,责任供应商需在2个工作日内排查、整改,并在3日内给予有效具体的整改回复。 d) 对于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厂家由SQA 专员提出,由采购部组织人员3

天内对供应商进行审核,针对情节严重的(如已对车间造成停产、影响发货进度的、对产品质量造成严重损失的),由SQA 专员根据《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采购部会签后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处罚。

e) 供应链质量部于每月28日将相关供应商质量考核数据汇总提报至质量管理部SQA 专员。

4.2.2 供应商质量信息分析评价

a).质量管理部SQA 专员每月根据相关质量数据对合格供应商按物资分类进行业绩排名评价,评价结果每月由SQA 专员报部门主管审核、质量总监批准后生效。

b)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供应商质量评定标准

橙色警告:主要性能指标检测不合格(如铅、镉等有害金属检测超标);出现批次质量问题导致质量事故(如严重功能性问题;批量返工;质量问题造成生产停线;同一品质问题被投诉2次以上);质量改善拒不执行;质量部门认定为橙色警告的其它事项。

红色警告:主要性能指标检测不合格应对失效;出现批次质量问题导致质量事故经整改无效;工厂审查不合格;因其他质量原因不能继续供货者。

c)预警转换原则:

一个月内被2次黄色警告或连续2个月被黄色警告或1年内累积被4次黄色警告者为橙色警告;一个月内被2次橙色警告或连续2个月被橙色警告或1年内累积被4次橙色警告者为红色警告。

d)预警处理:

①被1次黄色警告的供应商限期一个月整改完毕,连续3个供货月(含整改期)来料加严检验(正常检验量的150%);观察期内质量完全符合标准时恢复正常检验;经整改失效累积2次黄色警告升级为橙色预警,必要时质量管理部SQA 将对其进行工厂质量审查,如工厂审查不合格将直接给予红色警告。

②月度被1次橙色警告的供应商,根据质量协议对责任供应商进行罚款,取消年度内参评优秀供应商资格,列为重点观察对象,采购部给予减量10%-30%的处理;对于尚处在橙色警告观察期(3个月)中再次被黄色警告的供应商,采购部给予30%-70%减量处理。对处在橙色预警期中的供应商,进料检验处从严检验(正常检验量的200%),观察期通过方可恢复正常供货。半年内未出现批次质量问题,从重点观察对象名单中删除。

③被红色警告供应商,立即停供整顿(3个月),整顿后按新供方引入程序进行审查或重新送样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供货,否则从合格供应商中删除,采购部3个月内开辟新商,否则对采购部进行处罚。

④独家物资供货的厂家,存在质量风险问题时由质量管理中心提出开发新供应商意见,由采购部开发新供应商实现质量稳定及供应链安全的目的。

4.2.4 月度供应商质量会

a) 目的:

对月度问题供应商进行预警通报,鞭策较差供应商,提升供应商质量,实现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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