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15版).

合同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合同管理机构 (2)

第二章合同文本的起草和审定 (2)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和合同档案管理 (7)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 (11)

第五章罚则 (13)

第六章其他 (13)

附件: (14)

一、《合同编号管理制度》; (14)

二、《合同审批表》及说明; (14)

三、《合同审批业务流程》; (14)

四、《合同分类终审级次表》; (14)

五、《业务控制部合同审核登记簿》; (14)

六、《行政部合同用印登记簿》、《行政部合同存档登记簿》; (14)

七、《财务部合同存档登记簿》; (14)

八、业务主办部门《业务主办部门合同存档登记簿》; (14)

九、《合同借阅登记簿》; (14)

十、《合同资料借阅审批单》; (14)

十一、《合同授权委托书》; (14)

十二、《合同履行情况报告》; (14)

十三、合同示范文本(另发); (14)

十四、《合同管理制度》的培训幻灯片(另发); (14)

十五、《审核对方资质管理制度》; (14)

十六、《合同基本格式样本》; (14)

为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规范合同行为及相关业务流程,***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一条管理原则

总公司对各类合同按照集中审批、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管理。合同管理由总公司业务控制部整体负责,其他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

第二条管理部门权责

总公司业务控制部负责制订、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编号规定,起草各类合同审批级次表,设计合同审批表、相关业务流程、合同存档登记簿和用印登记簿,制订和发布合同示范样本,负责组织全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档案管理的检查和培训工作。

总公司印章保管人员负责总公司各系统(中心)、***生产公司、**生产公司的合同签章、审批程序的监督工作。

总公司行政部负责总公司各系统(中心)合同资料的存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生产公司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合同档案的销毁监督工作。

生产公司行政部负责所在公司合同盖章、合同资料的存档和合同档案的销毁工作。

总公司财务信息部和下级财务部门负责合同订立的财务审核、履行期间的监督、经济往来事项的执行管理工作。

各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合同起草、订立、履行及交存公司档案室前的保管工作。办事处、营业室、生产车间的合同原则上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起草、订立。

第二章合同文本的起草和审定

第三条证照要求

总公司所属各系统(中心)、生产公司因对外业务需要订立合同的,该项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员(下称业务经办人员)须先收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资料,包括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经营状况、相关资质证明、资信情况等,查验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经营资质等证明材料,并确认其真实、合法、有效。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与合同一起进行登记、存档备案,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取得的上述对方证照资料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对方公章确认,并由我公司行政部在对方公

章下方加盖刻有“验收人:,年月日”字样的审验章。合同经办人员在外来证照审验章的空白处填写姓名及日期,以证明复印件来源的真实性。

对方若不能提供的,业务主办部门须在合同审批表上注明原因。异地证照资料复印件,要求对方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方,尽量避免以传真方式取得。

如对方要求我公司出具我方资质的,我方应该在每份资质复印件的正中位置加盖:“此件再复印无效,仅供某某办理某某事项专用”的条章。

第四条文本草拟要求

合同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结合具体的交易事项和对方当事人的情况,起草合同文本。

业务控制部如有统一制定的合同范本或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合同统一(示范)文本,则合同经办人员必须使用该合同范本格式,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合同条款作适当修改。

如合同为对方的格式合同且不允许我方修改的,则我公司必须对此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对有异议的条文,应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文本格式规定

(一)合同名称:所签合同应有合同的分类名称,不得只标“合同书”或“协议书”,公司原则上要求统一称“200X年XX合同”,标题中“200X年”为履行起始年份。要求名称尽量具体、直观,以便于区别和查找。

(二)题头要求:在合同名称和合同条款之间应列示“甲方编号、乙方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双方当事人名称(姓名)”。

如是对方提供的合同,应与对方协商添加我方合同编号,如协商不成,则必须在我方所持合同文本上手工填写我方合同编号。

(三)页码要求:合同文本每页下方正中必须插入页脚“第X页共X页”。

(四)签订日期:我方必须按公司《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填写日期:○、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年、月、日。不符合规定的,行政部须责令其改正后方可加盖公章。

(五)签署事项:在合同文本最后,应当列示“双方单位名称(姓名)及签章、企业性质、当事人住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等内容。

如果对方为自然人,则除须列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外,正式签订合同时还须在合同文本上逐页按手印。

对外签订的合同需要公证的,还应列示“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名称及签章、经办人、年月日”。

(六)纸张要求:原则上合同文本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合同和附件资料若小于A4纸须粘贴在A4纸上,大于A4纸的则须折叠成不超过A4纸长宽的样式。

(七)字体按照公司《公文处理办法》执行,即:题目用三号黑体字,正文用四、小四号宋体字。

第六条约定事项

(一)以上合同在起草时应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等做出明确约定。

(二)起草合同时应尽可能对“争议解决方法”做如下约定:“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或(甲/乙)方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我方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应约定合同签订地为我方公司所在地。

与对方协商尽量不约定仲裁条款,劳动合同除外。

(三)对于由我方先行履行的合同,合同中应约定“如对方违约应承担合同标的额20%(或更高)的违约金”,以避免由于我方先行履约后,对方违约给我方造成较大损失。

(四)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凡超过一年的合同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一般以12月31日为合同终止履行时间。

(五)我公司可修改的合同均需添加“清洁条款”:本合同正文为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除双方约定留出用于手工填写的空白处外,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非经双方加盖公章确认同意,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合同正文里不得出现勾划、刮改、添加内容的情况。预留的空白项如不填写应划“/”。

(六)合同中还需约定:“任何个人未经(甲/乙)方书面授权,其向对方所作承诺或签字均为其个人行为,与(甲/乙)方单位无关,对方不得据此要求承担责任或义务”。

第七条报审规定

(一)总公司各系统(中心)的合同由合同业务主办部门经办人员履行审批程序。

(二)生产公司需要上报总公司审批的合同,生产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由主

办部门先传至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由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履行审批和回传程序。

(三)生产公司内部合同(不需要报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合同)可由业务主办部门先报所属公司行政部对格式、内容进行初审后再传至总公司业务控制部法律顾问处审核,由法律顾问直接反馈和回传。

总公司各部门向生产公司回传合同审核稿,如果是通过OA发送扫描版,须同时回传至生产公司行政部和合同主办部门,传真件则直接传到各生产公司行政部即可。

第八条审批程序

合同经办人持《合同审批表》(格式见附件二)和讨论修订后的合同文本,按照《合同审批业务流程》(见附件三)办理逐级审批手续,最终审批级次按《合同分类审批级次表》(见附件四)的规定执行。

按照审批层级依次为:(审批时到规定最后审批岗位止)

(一)生产公司内部合同:业务主办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总公司业务控制部法律顾问、生产公司财务部经理、生产公司总经理。

(二)生产公司上报合同:生产公司业务主办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生产公司总经理,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主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业务控制部法律顾问、财务信息部、财务总监、总公司总经理。

(三)总公司合同和总公司统审的合同:总公司业务主办部门、主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业务控制部法律顾问、财务信息部、财务总监、总公司总经理。

(四)营销中心合同:营销中心业务主办部门、财务部、主管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总公司业务控制部法律顾问、财务信息部、财务总监、总公司总经理。

(五)资本性支出合同:生产公司业务主办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生产公司总经理,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主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业务控制部法律顾问、财务信息部、财务总监、总公司总经理。

各审批层级的意见应在合同审批表上明确载明,并须签名和签署日期。

总公司总经理就单个合同或对各系统(中心)在某一期间所签订的合同可授权各系统(中心)负责人代行审批权,该审批权由印章保管人员在盖章时审核把关。

生产公司总经理就单个合同或在某一期间所签订的合同可授权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代行审核、审批权,该授权由生产公司印章保管人员在盖章时审核把关。

第九条业务审核

业务主办部门负责依照本制度第二章的相关规定起草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合同,起草完毕,应组织部门内部对该合同内容进行讨论、修订。

业务主管部门对生产公司业务部门草拟的合同条款的合规性、合理性予以审核,对有异议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业务主管领导对业务部门传来的草拟的合同条款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财务部门对业务部门起草的合同中有关经济事项、付款事项的内容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法律审核

业务控制部法律顾问对需要签订的所有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业务主办部门合同起草完毕,如有电子版合同可先向业务控制部传递一份电子版进行预审,但电子版审核稿不作为审定稿。

法律审核时,合同经办人员须持内容完全的合同文本、合同审批表,如有附件的,还应提供合同附件。法律顾问对文本修改之处加盖个人私章,并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和签名。

对合同文本审核完毕,由专人在《业务控制部合同审核登记簿》上登记,并应在该合同文本上逐页加盖“合同审核章”。

合同签订后凡因工作需要,须对外出具涉及合同内容变更、转让、解除、终止等的书件,仍须经业务控制部法律审核。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

根据合同最终审批级次的规定,合同须经有审批权的领导批准后,各业务部门方可对外签订;否则,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为维护公司信誉,严禁合同业务主办部门在未履行合同审批前要求对方先给合同盖章,并以此合同履行公司内部审批。

第十二条重审规定

审批完毕的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如对合同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正式对外签订。

有关签订合同的主体、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的变更,是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十三条特殊审批规定

如遇特殊事项且时间紧急需要立即签订合同的,在与业务控制部有效沟通并经总公司总经理授权后,可先行签订,但合同经办人员须按本制度规定在一周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和合同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原则

公司相关合同,按照“哪个生产公司或部门主办业务,由哪个生产公司或部门签订合同”的原则执行,总公司管理部门不得代签某个生产公司的合同。

但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需要集中采购、统一办理的除外,此类合同由总公司主管部门签订后,将合同和审批表一并传真至各生产公司主办部门统一执行。生产公司主办部门负责留存总公司传至的合同并向同级财务部传递。

第十五条合同核对

合同在对外签订前,合同审核稿与签订稿须核对一致,核对包括合同内容、格式、必要条款等。合同的核对工作由合同业务主办部门、行政部和业务控制部负责,合同核对工作分工如下:

(一)总公司、营销中心合同的核对工作由合同主办部门与业务控制部共同完成,“合同核对条章”由业务控制部保管,合同审核稿与签订稿核对无异后由业务控制部在合同签订稿上加盖合同核对条章。

(二)其他生产公司合同的核对工作由其所属行政部完成,“合同核对条章”由行政部保管。合同审核稿与签订稿一致的,行政部经理、合同核对人员须在生产公司合同审批表或生产公司上报合同审批表的末尾处相应位置签名,并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核对条章。

合同文本三页以上(含三页)的,可将合同文本错页骑缝加盖核对条章,否则须逐页加盖核对条章。

负责合同核对的人员,在收到需核对的合同后应在合同审批表下方“合同核对人”处登记收到需核对合同的时间及核对完成时间。

公司内部(如各生产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先用印方加盖合同核对条章即可。

第十六条合同签名

核对无误的合同须经签名后方可盖章。我方单位在签名时应注意:

(一)我方“法定代表人”,由印章保管人员按照合同所属公司加盖该公司印章。

(二)我方“委托代理人”,生产公司内部、生产公司上报合同,原则上由生产公司总经

理署名,但生产公司总经理就单个合同或对各部门在某一期间所签订的合同可授权相关人员代行署名权,授权须填写合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十一)或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

总公司合同、总公司统审的合同、营销中心合同,原则上总公司总经理直管的由总经理署名;其他由分管总监,无分管总监的由分管副总经理署名,但以上领导可就单个合同或对各部门在某一期间所签订的合同授权分管副总监(总监助理)、主办部门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经理代行署名权,授权须填写合同授权委托书。

以上署名权由各印章保管人员在盖章时审核把关。

第十七条使用印章规定:

需要签订的合同,按以下规定对合同文本使用印章:

(一)合同内容属于总公司或营销中心业务的,根据不同的业务需要,合同分别使用“***公司”、“*****公司”及其他生产公司的印章。

(二)属于**公司业务的,使用“**公司”印章。

(三)属于***业务的,使用“***公司”印章。

第十八条盖章规定

(一)合同盖章必须符合总公司关于使用印章的具体规定,按规定凡有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

(二)盖章时合同经办人员须向印章保管人员提交下列资料:

1、须用印合同文本的原件;

2、经业务控制部审核并盖章的合同审核稿、合同审批表,业务主办部门留存原件的须交原件,若只留存上述资料传真件或复印件的,则可交传真件或复印件;

3、对方当事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有授权委托书的要交原件;

印章保管人员在盖章后留存一份合同文本原件及上述2、3、4项资料,并交所属公司行政部存档。

(三)合同在盖章前,由各行政部按照《合同编号制度》(见附件一)对合同进行编号。

(四)印章保管人员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印章时,应查验需要用印的合同文本是否已填写、签名完毕并加盖了合同核对条章,并负责查验公司业务主办部门证明文字和签名的真实性和

对方证照资料的完整性。如发现合同未加盖核对条章、业务主办部门的证明文字或签名不真实、证照资料不全的,不得加盖任何印章;查验无异的,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印章及骑缝章。

**公司和***各部门的合同由其所属公司的行政部负责办理盖章工作,盖章后在印章保管人处留一份合同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合同及合同审批表原件由相应生产公司的行政部留存,另一份合同原件交由合同主办部门留存。

(五)印章保管人员须对加盖印章的合同在《行政部合同用印登记簿》(见附件八)上登记。

总公司印章保管人员应对总公司、**生产公司和***生产公司分别建立用印登记簿。

第十九条合同份数规定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我方必须至少保存二份原件。如是对方提供,我方只有一份的,或是以传真方式订立的除外。

总公司所签合同一份交行政部,一份在主办业务部门。如果是总公司集中采购、统一签订的合同,一份交总公司行政部,一份由业务主办部门留存并传真至各生产公司。

营销中心所签合同一份交总公司行政部,一份在业务主办部门。

生产公司所签合同一份交行政部,一份在业务主办部门,总公司业务控制部保留一份扫描版。。

上述合同,履行地财务部必须保存一份与经济往来相关的合同的复印件。

第二十条存档规定

(一)业务主办部门:

业务主办部门应留存一份合同原件,但我公司仅有一份的除外。

业务主办部门应对留存的合同在《业务主办部门合同存档登记簿》上登记备案,合同及登记簿应由专人保管。

业务主办部门须对存档的合同分类管理:

1、履行中的合同应在《业务主办部门合同存档登记簿》(见附件七)上登记,并将一份合同原件连同审批表(或统审表)一起放入合同专用档案盒中。履行中的合同,不论是何时签订的,都应用大头针或订书针临时装订,不得散放,待履行完毕后再装订成册。

2、业务主办部门对履行完毕的合同应在《业务主办部门合同存档登记簿》中注明后,加装封面,用线绳装订成卷,转存入履行完毕合同专用档案盒中。对履行完毕的合同,如因档

案管理需要,要将合同统一交存至行政部档案室时,合同保管员应在《业务主办部门合同存档登记簿》上载明合同已交存行政部。

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如需保存生产公司业务主办部门签订的合同,必须按上述业务主办部门合同存档的相关规定管理。

(二)行政部:

行政部对业务部门签订的合同须在盖章后即时留存对方证照资料、授权委托书、合同审批表、合同审核稿及一份合同签订稿,以上文件须一起存档。行政部留存的合同应在《行政部合同存档登记簿》中登记。对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生产公司行政部不必留存。

合同原则上要求对方先盖章;如我公司先盖章的,合同业务主办部门在收到对方签章的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所属公司行政部存档,行政部对业务部门交来的合同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存档。

行政部合同档案管理人员须在合同存档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务部门传递合同和审批表(或统审表)的复印件,生产公司行政部须向总公司业务控制部发送扫描版备案。

(三)财务部:

财务部须留存一份本公司履行的与经济往来事项相关的合同复印件,财务部须对交来的合同在《财务部合同存档登记簿》(见附件六)上登记,并在每月月末前与行政部核对双方登记的合同存档份数,发现差异必须及时查漏补缺。

(四)业务控制部:

总公司业务控制部留存扫描版合同,并可于每月终了,持《行政部合同用印登记簿》和合同扫描版与《行政部合同存档登记簿》核对,发现差异数要求相关部门做出说明。

第二十一条存档人员

业务主办部门、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行政部、财务部、业务控制部须设专人保管本部门所有的合同。除专人外,其他人手中不得保留合同。

第二十二条保密规定

合同签订后,须按规定妥善保管并注意保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调阅、复制合同文本,如因工作需要查阅合同的,必须持签批的《合同资料借阅审批单》(见附件十),在合同档案管理人员的《合同借阅登记簿》(见附件九)上登记后,方可借阅。

(一)存入档案室的合同资料,生产公司必须经生产公司总经理审批,总公司必须经业务控制部经理和总公司行政部经理双签审批。

生产公司总经理在审批调阅、复制合同文本时,如遇诉讼等涉及公司利益或损失的情况,

需征询总公司业务控制部法律意见。

总公司调阅、复制合同文本,业务控制部经理负责法律审核,行政部经理负责审核内部业务的必要性与合规性。

(二)借阅人必须在合同借阅审批表“借阅时间一栏”填写借阅时间,借阅期限不得超过《档案管理规定》,合同档案在借阅期限届满前必须归还,如需再借,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三)存档的合同一般仅供在档案室查阅,查阅时不得私自抄录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信息。如确因工作需要,可以摘抄合同中的有关内容,或将合同带离档案室,但必须经业务控制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审批。档案保管人员负责监督借阅人按期归还借出的合同档案。

(四)借阅合同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档案保管人员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五)借阅人必须按期归还借阅的合同档案,归还时必须在《合同借阅登记表》“归还人签名”处签名。

业务主办部门和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本部门所存合同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在合同专管人员处《合同借阅登记簿》上登记后借阅。

除公司上级部门、领导和业务控制部检查、行政部和财务部核对外,业务主办和主管部门不得向部门以外的人员借阅、复制公司合同文本,不得向非业务相关人员传播合同信息。

第二十三条保存期限

已生效,因履行情况发生变更尚未履行的合同,由合同业务主办部门负责全部收回,并交其所属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在收回当月销毁。

各类已履行完毕的合同文本继续作为企业档案,分期限进行保存。未经总公司合同销毁程序(最终审批者: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销毁合同文本。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履行职责分工

各系统(中心)、生产公司所属各部门均应对合同的履行提供支持,并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合同执行负责。

具体的业务经办人员及其部门领导、主管领导应对合同的履行分别负直接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

第二十五条履行书据规定

业务经办人员应保存好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书件(含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以下相同)及相关资料,在合同履行完毕时送交本部门档案专管员处与合同原件一起装订存档。

第二十六条履行义务规定

合同生效后,履行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监督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如合同文本中有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定金的,则财务部门必须按规定足额收取或支付,不得造成我方事实违约。订立合同时相关部门应当考虑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在执行中,内部制度与合同约定有冲突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优先适用合同条款。

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争议或问题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出现影响合同履行的变化因素或问题,我方不能接受的;我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与对方难以协商解决的,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告所在部门领导与主管领导,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业务控制部,在未得到明确指示前,不得擅自处理,更不能随意变动合同内容。

第二十八条变更、转让、解除合同审批程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或双方提出,需要变更、转让、解除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审批程序,由业务主办部门上报《合同审批表》,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九条履行终结评价

业务主办部门和业务经办人员在合同履行完或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应对合同的履行状况(尤其是对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做出“合同履行情况报告”(附件十二)并在本部门备案,该报告应由本部门合同档案专管人员与合同原件一起装订存档。

第三十条履行监督责任

生产公司行政部为本生产公司各部门合同履行监督部门,财务部协助行政部履行监督职责。

业务控制部有权对合同业务流程执行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业务控制部可要求合同业务主办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与合同流程、履行

有关的全部资料,经办人员及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三十一条检查规定

业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对全公司各类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生产公司由生产公司行政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与总公司业务控制部衔接。生产公司财务部应当协助检查。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考核分工

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生产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实施合同管理,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总公司由业务控制部依据考核方案实施一级考核,营销中心和生产公司由行政部实施二级考核。

第三十三条处罚规定

任何部门、个人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而违规对外签订合同的,业务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该部门的各系统(中心)、生产公司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对重大违规事件,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经营风险或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合同经办人或业务经办人)按照每次每份合同200--5000元的标准处罚,对业务主办部门负责人按照每次每份合同200--5000元标准进行处罚,对主管领导按照每次每份合同200--5000元标准进行处罚。

处罚通知应当进行全公司通报。同时,可按公司相关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处分、降职、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赔偿责任

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生产公司违反本管理制度实施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含1000元)且无法弥补的,公司应本着“公平合理、一事一定”的原则要求员工承担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的上限设定为损失金额的20%。

赔偿金额由直接责任人(合同经办人或业务经办人)、业务主办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分别按40%、30%、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将随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企业的发展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十六条所附相关规定和工具表格是本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属于总公司商业保密范围,任何员工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非本公司人员披露。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业务控制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凡此之前下发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

一、《合同编号管理制度》;

二、《合同审批表》及说明;

三、《合同审批业务流程》;

四、《合同分类终审级次表》;

五、《业务控制部合同审核登记簿》;

六、《行政部合同用印登记簿》、《行政部合同存档登记簿》;

七、《财务部合同存档登记簿》;

八、业务主办部门《业务主办部门合同存档登记簿》;

九、《合同借阅登记簿》;

十、《合同资料借阅审批单》;

十一、《合同授权委托书》;

十二、《合同履行情况报告》;

十三、合同示范文本(另发);

十四、《合同管理制度》的培训幻灯片(另发);

十五、《审核对方资质管理制度》;

十六、《合同基本格式样本》;

附件一:

合同编号管理制度

一、监管部门

**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应按照本制度对合同进行编号,总公司业务控制部负责对合同编号进行监管。

二、编号部门

总公司管理部门合同由总公司行政部盖章时统一序时编号,并做登记。

营销中心合同由中心行政部负责在合同盖章前统一序时编号,并做登记。

生产公司合同由生产公司行政部盖章时统一序时编号,并做登记。

严禁行政部门提前给号。

三、编号规则

合同编号由单位代号、年号、顺序号构成,不再分部门编号。

(一)单位代号取法定名称或单位名称的关键字首字母。

(二)年号:按照实际年份进行编号,如2008年,应编为“2008”;

(三)顺序号:由各中心、生产公司统一用四位数编号,如顺序号为1,应编为“0001”,依次排序。

(四)合同编号工作,须遵守一份合同一个编号的原则,严禁出现重复编号、断号或使用子编号的情况。

生产公司代号按照《公文处理办法》执行,若公文制度修订,则合同编号中的生产公司代号应当随之变更。

附件十五:

审核对方资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前及时、有效取得对方各种资格证书,规避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所属各系统(中心)、生产公司各部门因订立合同收集对方各种资格证书时,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指资格证书仅指对方是企业,因设立、变更、申请、审批、登记及经营等,由国家有关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颁发的有效合法证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另根据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有些行业从事生产经营还需具备该行业的相关资质。我公司与这些企业合作时,依据我公司业务范围,与下列企业签订合同时还应根据业务需要收集对方单位的行业资质。行业资质分等级的,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我公司要求对方具备的等级资质。对方单位至少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最低行业资质。

(一)建筑工程类

因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故签订建筑工程类合同时对方应提供资质如下:

1、工程勘察合同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2、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体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工程施工企业资质。

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级。

4、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甲级、乙级;而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的专业资质还可设立丙级。

(二)计算机相关硬件采购、网络设备及综合布线工程

与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签订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实施、服务及保障合同的,对方必须提供:

1、《厂家代理商授权证书》

2、《信息工程系统集成开发资质等级证》分甲、乙、丙准入四个级别或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四级。

(三)交通运输业

与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对方应提供其经营资质。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五个等级。(个体货运经营业户不评定经营资质等级)

本指南所指个体货运经营业户是指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货运经营资产属个人或家庭所有,雇工在七人及以下的个人或家庭。

(四)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业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签订锅炉、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合同的,对方单位应取得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

第四条签订第三条所列种类的合同时,如与个人合作,则此人必须是或曾经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单位的职工,且个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相同或类似项目工作经历。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由合同主办人员根据本指南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取得对方各种资格证书,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第六条对方提供的证照资料所载事项应与该企业的现实情况相符。对方提供多个资质证明文件的,各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及有关信息应一致。

第七条取得的对方各种证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年检,年检以年检印签为准。

对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检的应注明原因,并要求对方在年检后再次提供。

第八条证照年检时间

1、工商企业年度检验日期: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税务登记证年检时间以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时间为准;

3、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第九条对方提供的资质证明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其公司公章确认。

第十条考核管理

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生产公司均应按照本管理制度取得对方证照资料,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总公司由业务控制部依据考核方案实施一级考核,营销中心和生产公司由行政部实施二级考核。

第十一条解释部门

本管理制度由总公司业务控制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实施时间

本管理制度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招标代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健全“保廉”机制,规范招标代理公司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凡试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业绩及表现,*地建监统编04表等;考核结果将作为

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版

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版 为了规范公司的合同拟定、审核、签订、监督合同履行及合同文本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合同签订形式要件要求 (一)对外发生经济往来需签订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未签订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约定内容。 合同签订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等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二)合同带有附件的,应在合同中写明附件的名称,合同附件应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 (三)书面合同必须以双方盖章及各单位时任总经理签字为必备条件,要求合同相对双方使用法定用章盖章(法定用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四)合同盖章时,除应在合同落款处盖章外,必须同时盖骑缝章,骑缝章应保证完整,并应覆盖合同及附件每一页; (五)合同内有手写内容或对原有条款进行手动修改的,该部分必须由双方盖章予以确认;应保证双方持有版本均进行了修改,不得出现部分合同进行了修改、部分合同未修改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审批制度,合同按授权经各级财务、法务及相关部门审核并由授权领导书面批示同意后才能盖章履行。 (七)应要求交易对方先行盖章,各单位尽量不先行盖章。 二、合同签订实质要件要求

(一)应严格审核交易对方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应当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确认其签约资格,必须时,各单位应从工商部门直接调查相关材料。 (二)签订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必须一致,合同条款应详细、规范、完备,公司已经下发合同范本的,原则上应使用公司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特殊情况使用非范本的,须经法律顾问审核。 (三)公司签订的合同除其他必经程序外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审核授权及流程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法律顾问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异议的,应尽可能进行修改,无法修改的,由授权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三、合同拟定 (一)各业务及职能部门应以公司合同范本(由公司法律顾问拟定的,经公司有权领导批示后,由业务和职能部门在对外业务中使用的合同文本)为版本对外进行业务洽谈。业务部门根据合同谈判具体情况将有关约定的业务内容填写在合同范本中预留的空格处,对合同范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删减或增加的应在合同范本的特别条款中进行约定。 (二)公司暂无合同范本的 各业务及职能单位应草拟合同文本,法律顾问应给予法律方面的指导和协助,但业务条款应由业务部门明确。 (三)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应参与谈判、进行调研并负责拟定相关合同,对于法律顾问未参加谈判、进行调研的,谈判与调研人员应对法律顾问提交纪要、报告及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档案特点 合同档案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突出的依据凭证性 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等,都必须完全地、唯一地依据合同档案,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于具有这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档案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点特点需要引起领导、管理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重视。 2、时效性强 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合同法》《民法》等许多相

关法律对在合同的要约、承诺、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各个不同阶段内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各种权力、义务的存在与消灭等均有所规定,可以说时效性特征贯穿于合同始终。 3、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程序较高 合同要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自身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即对于合同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合同。在诉讼中,要证明一个合同法律效力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加以证明。而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证据灭失”问题,原因正是对合同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甚了解,以致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缺失了合同档案的若干组成部分,造成合同档案法律效力的部分乃至全部的丧失,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这些就是设立专人专管的重要性。 二、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和存放: 1、公司行政工作部门对所有合同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中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一:中介公司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及奖惩规定 一、工作时间: 业务员工作时间为:早9:00—晚7:00(周六日除外) 二、考勤制度: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 2、迟到早退10分钟至2小时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3、一个月内迟到4次计为旷工一次。 4、无故不按规定上班,计为旷工。旷工2次,予以辞退。 5、时间均以公司签到表为准。 三、请假制度: 1、病假/事假需提前1天向主管领导书面请假,如遇突发急病/事件,可以电话请假。否则按矿工处理。 2、病假如不能出示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条,按事假处理。 3、每月事假累计超过4天者,予以辞退。

四、纪律规定: 1、工作时间内不允许有下列行为:串岗、闲聊、大声喧哗、吃零食。外出跑盘时,不得办理私人事物,一经发现口头警告,3次以上,予以辞退。 2、不得私自与客户或业主交易、不得私自收取任何款项、不得私自领取或使用公司业务合同或票据、不得泄露业主或客户资料。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并且员工将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着装要求:员工入职后,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着白色衬衣、深色西裤,佩戴领带(女员工为深色工作服)。 五、电脑/网络安全纪律: 1、不得对公司电脑擅自进行更改/设置密码等行为; 2、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 3、不得下载/安装任何软件; 4、不得接受/打开私人邮件或不明邮件; 5、不得有网络聊天的行为。未经主管领导批不得使用:腾讯qq、msn、等通讯软件。 6、不得上班时间看电影。以上行为,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六、保密制度: 1、员工应该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2、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内部事宜,包括: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美轮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7年制订)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合同的审核 第六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八章合同的检查 第九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十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把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开发建设和商业、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 第四条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第六条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各专业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的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指导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监督执行,研究审定公司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奖、惩建议。 合同主办部门、管理部门和法律顾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集团办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公司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五)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doc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

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管理制度概述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2、公司日常经营中发生的法律纠纷问题处理,包括:纠纷和解、诉讼、仲裁等。 3、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重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谈判及各类其他协议等。 4、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在公司董事长和分管总裁的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2、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日常经营工作中法律问题的咨询; 4、负责代理公司及时处理发生各类诉讼仲裁纠纷; 5、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6、协助办公室公司合同文本的和案件卷宗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其他有相关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应及时交法务部备案。 第二章法律事务工作规定第四条合同管理规定 1、合同的起草: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任何有疑问和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咨询;重要合同由法务部负责拟稿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制订。 2、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3、授权委托: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重要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4、前期调查: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5、合同印章: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6、合同审查: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重要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完整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利用法律手段和规范来管理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销售,采购,储运,委托,金融等合同的管理。 3.职责 3.1 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企业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室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由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授权。合同的签订者和合同的执行者(接受办理)必须分开,以实现有效制衡。 3.2 财务部是公司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是资金管理的关键部门,必须及时将合同状况和资金流向报告总经理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置。 3.3由公司的经济业务面广量大,对经济合同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如下, 财务部:负责租赁,保险,借款等合周的管理: 营销部门:负责对外销售合同管理: 动力设备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及相关附件(包括进口设备)采购的合同管理: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其它合同管理。 上述几个部门应负责建立本部门合同管理台帐,(见附页)对本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动管理和控制,并接受财务部的业务部指导和监督。 3.4本公司的合同,对外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对内,订立部门对合同负责

制,其他各有关部门按作业流程必须无条件执行合同的相关内容。 4.签订合同原则: 4.1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政策,不损害公共利益。 4.2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编号的合同专用章,按合同法规签署。 5.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5.1合同的主体范围,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 5.2标的,必须有明确,具体,肯定的内容。 5.3数量。包括尾差,磅差,合理损耗等,必须明确计量单位。 5.4质量。应注明质量标准,包装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应附有技术资料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5.5价款或酬金。 5.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7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和损失的赔偿。 5.8纠纷的解决方法,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载,诉讼等方式。 6.合同订立的权限: 6.1一般经济合同,几个部门对外洽谈,车间不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由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盖上合同章后生效。 6.2 重大经济合同,合同金额达20万元以上,由分管副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涉外合同(销售合同除外)由总经理签字。 7.合同签订委托代理人的资格: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天水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版> 天水生活网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目录 第一节目的 (1) 第二节适用范围 (1)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1) 第四节合同时间流程具体规定 (2) 第五节合同具体要求 (3)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产品的下线) (5) 第七节无效合同 (6)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信息正确性,将有效团购信息全面的展示给消费者,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天水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团购合同、口碑合同、广告合同、建站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市场部经理负责团购合同、口碑合同、广告合同、建站合同等经济合同的审批,出现特殊情况合同可向总经理请示;编辑部负责合同信息的编辑审核上线;行政部负责合同发放、盖章、归档、备案和管理,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业务员负责合同洽谈协商起草签订工作。

(二)业务员签订好正式合同后和商家约定拍照时间,应告知商家拍照基本内容,友好提醒商家安排好拍照所准备的物品。 (三)市场部经理负责合同的答疑、审核工作。 (四)编辑部负责合同信息的编辑(拍照、图片处理、文字编辑)审核上线工作; (五)编辑部在产品上线前一天为市场部提供产品菜单、商家账号和兑换密码; (六)业务员在产品上线前一天负责将菜单、账号、密码提供给商家,并教会兑换流程; (七)财务部门负责按期给商家打款工作,及时报送合同打款情况报表及有关资料提供给市场部; (八)行政部负责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四节合同时间流程具体规定 第五条合同正式签订交至行政部起为合同开始流通时间,合同流通时间为2天。编辑部自接到合同起在流通时间范围内合理安排工作流程(拍照时间、图片处理、上线审核)按时将产品上线,不得随意延期。 第六条如出现产品需及时上线的特殊情况(即加急上线合同),需业务员向部门经理请示,部门经理审批,市场部必须提前一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部,行政审核,编辑部接到行政部加急书面通知,编

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企业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 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 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 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 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 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 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 应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 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于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时,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若为重大合同款项的变更,须经总经理审核。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7871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例 Example of small company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怎么样拟定看看下面吧!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

合同管理制度(暂行)

贵州企业制度 制度类型:合同管理类版次:第一版 制度编号:发放范围:全公司 贵州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贵州美富力能源有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各下属集团公司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实执行本《制度》,做好永茂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企业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公司、各部门对内、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洽谈 第四条:签订合同或协议前必须选择两家以上合作单位进行对比选择(特殊行业例外),本企业相关负责人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合同或协议的洽谈工作。 第五条:公司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组织拟定合同或协议,必须按照合同的基本要素来进行;如工程类合同必须按照:工程范围及工程价款、工期及质量安全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保修金及保证金的扣留等。 第六条:合同所含的条款必须能为企业减少损失和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又能为合作方所接受。(注:如工程合同中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乙方必须交纳保证金等条款) 第三章合同审核权限、审核流程

第七条:非工程类的合同或协议,须由公司财务部、法律顾问和其他相关部门召集会议商议,进行审核和修改,在上述部门负责人在合同审核表上签字后,按照合同金额大小报上级领导审批: 第八条:公司合同或协议的审核权限及流程: 注:由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核签字后生效。 第四章合同订立管理 第九条:合同审核必须认真履行审查义务,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十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当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审核流程进行签订,并加盖企业印章。第十一条:在工程合同审批过程中,因工程工期等紧急、审核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公司的情况下,可由公司相关负责人将工程合同直接总经理签字生效,免除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合同,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公司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采用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等方法对合同文书加以控制,防止对方当事人任意增减、修改合同条款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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