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操作实务问答(转帖)
2024年新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解析与运用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新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解析与运用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担保企业1.2 会计核算方法1.3 新规解析2.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2.1 真实性原则2.2 合规性原则2.3 一致性原则3.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3.1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3.2 利润表的编制3.3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4. 新规对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4.1 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4.2 对利润表的影响4.3 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5.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案例分析5.1 案例一:资产负债表的调整5.2 案例二:利润表的调整5.3 案例三:现金流量表的调整6.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6.1 内部控制的目标6.2 内部控制的内容6.3 内部控制的实施与监督7.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审计与评估7.1 审计的目的与范围7.2 评估的方法与程序7.3 审计与评估的结果运用8.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信息化管理8.1 信息化管理的要求8.2 信息化管理的技术支持8.3 信息化管理的效果评估9.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培训与交流9.1 培训的内容与方式9.2 交流的平台与机制9.3 培训与交流的成效评价10.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监管与责任10.1 监管的方式与程序10.2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10.3 责任的分担与追究11.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咨询与服务11.1 咨询的内容与方式11.2 服务的范围与标准11.3 咨询与服务的费用承担12.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合同解除与终止12.1 解除与终止的条件12.2 解除与终止的程序12.3 解除与终止后的责任处理13.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争议解决13.1 争议的解决方式13.2 争议的解决程序13.3 争议解决的结果运用14.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附则14.1 合同的生效条件14.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4.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担保企业担保企业是指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服务,承担担保责任的企业。
谈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A c co u n ti n g r e s e a r c h财会研究谈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文 / 高璐摘要:新时期经济快速发展,为各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也产生了挑战,尤其是当前微小型企业的融资建设更为困难,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确立出服务内容,以期解决其就业难、创业难的问题。
因此,需优化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的基本框架模式,结合当前会计核算的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侧重于优化此类问题的建设工作。
基于此,文章分析了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情况、存在问题,并给予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问题;改进措施一、引言融资担保公司强调对服务企业、个人给予完善的资金扶持,帮助企业解决运作方面的问题。
尤其是当地的融资担保服务过程中,需利用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采用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可提高各企业的运营效率。
由此可见,需分析出当前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结合项目制度、风险管理要求确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有利于促使关于趋于良性循环建设。
二、融资担保企业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特点和意义(一)基本特点融资担保企业的运行管理过程中,需充分遵循《融资性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项目要求,确定企业运营思路及管理要求。
在财务成本、会计成本核算中,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并结合当地的中微小型企业的运行情况,设立出符合企业运营要求的会计核算制度及方法。
另外,制度使用中,企业需依据相关合同内关于会计内容的处理要求,凸显出相应的财务报表内容的参数数据,以便后期做好财务数据的披露管理[1]。
(二)重要意义通过落实本法律法规,可展示出现阶段关于会计核算方面的业务、风险、金融情况等,有利于消除传统法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债务风险危机、责任情况,提高整体业务的规范性特点。
在此过程中,通过提高项目的规范性,利用针对性的保险项目及会计准确进行实务操作确定、分析、统计,能提高现阶段担保业务的规范性。
《会计实务》(参考答案)

第1章总论思考练习题一、判断题1.×2.×3.×4.×5.×6.×7.√8.×9.×10.×二、单项选择题1.(C)2.(D)3.(B)4.(A)5.(B)6.(A)7.(B)8.(D)9.(D)10.(C)11.(B)12.(D)13.(B)14.(C)15.(A)16.(A)17.(C)三、多项选择题1.(ACD)2.(ACD)3.(ABC)4.(ABC)5.(ABC)6.(ABD)7.(BCD)8(ABD)四、简答题(略)第2章、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思考练习题一、判断题1.×2.×3.√4.×5.×6.×7. √8.×9.×10.×11.×12.√13.√14.×15. √16.×17.×18.×19.√二、单项选择题1.( C )2. (D )3. (B)4.(B )5.(C )6.( A)7.( B)8.( A )9.( B )10.(C )11.(A)12. (C )13.(B )14.( D )三、多项选择题1.(ABC)2.(AC)3.(AB)4.(ACD)5.(BCD)四、业务题1.华通公司2006年1月1日起实行定额备用金制,经研究拨给后勤保障部现金800元作为定额备用金。
10天后,后勤保障部交来下列单据要求报销:(1)购买文具用品205元;(2)支付市内交通费86元;(3)购买邮票57元;(4)支付电话费98元;(5)其他各项杂费支出70元。
经审核后立即给予报销,并增拨备用金至1 000元。
根据资料作出有关会计分录。
(1)借:其他应收款——后勤保障部 800贷:现金 800(2)借:管理费用 516贷:现金 516(3)借:其他应收款——后勤保障部 200贷:现金 2002.天明公司2006年6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根据资料作出有关会计分录:(1)3日,收到华通公司投资款800 000元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 800 000贷:实收资本 800 000(2)8日,开出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2 000元以备零星开支;借:现金 2000贷:银行存款 2000(3)10日,委托银行将80 000款项以信汇方式汇往上海某银行开立采购专户;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80000贷:银行存款 80000(4)11日,向本市大明工厂销售产品一批,货款48 000元,增值税8 160元,收到对方开出的转账支票一张,当天向银行办妥进账;借:银行存款 56 160贷:主营业务收入 48 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 160(5)14日,职工李鹏到财务处报销市内交通费50元,以现金支付;借:管理费用 50贷:现金 50(6)17日,采购员回厂报销汇往上海外购材料款38 000元,增值税6 460元。
新会计准则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的会计核算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的会计核算探讨作者:布秉秀来源:《经济师》2012年第11期摘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通知》的颁布,使担保公司会计核算的处理与原《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文章就新会计准则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的核算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会计核算探讨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1-145-022010年7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通知》,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有关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5]17号)。
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等有关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通知的施行,将担保公司会计处理定位于保险公司会计体系内,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的风险特点,这对引导人们运用现代保险会计理论,认识担保业务规律、研究控制担保风险的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现了担保公司会计核算的国际趋同和等效,也使担保公司业务的处理与原《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但担保毕竟不能等同于保险,担保公司会计核算不能完全照搬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文就新会计准则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的核算做一些浅显的探讨。
一、担保收入的核算(与《办法》比基本未变)担保费收入是担保公司为履行担保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对价收入。
应设置“担保费收入”、“应收担保费”、“预收担保费”等会计科目。
担保合同成立时,借:银行存款、应收保费、预收保费贷:担保费收入中途退保或部分退保时,应按已保期限与剩余期限的比例计算退保费,直接冲减保费收入。
新准则下担保企业的会计处理要点

为了规范担保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财政部早在2005年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但2006年2⽉《企业会计准则》发布后,笔者注意到新准则对担保业务的处理与原《办法》相⽐已产⽣了实质性的变化,且对担保业务的会计处理缺乏详尽的规定。
因此本⽂拟从新准则明确规范的“财务担保合同”的⾓度切⼊,谈谈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NO.22)有关规定的理解,并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融⼯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IASNO.39)的相关规定,探讨担保业务的会计处理要点。
⼀、财务担保合同的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未对财务担保合同的概念进⾏明确界定。
⽽IASNO.39对财务担保合同的定义为:当借款⼈到期不履⾏还款义务时,由合同签发⼈按照约定向贷款⼈归还⽋款的协议。
⼆、准则对“财务担保合同”的基本要求 CASNO.22第⼆⼗四条规定:“企业成为⾦融⼯具合同的⼀⽅时,应当确认⼀项⾦融资产或⾦融负债”。
因此,当担保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担保合同⽣效时,即可确认⼀项属于⾦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
对“财务担保合同”的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CASNO.22第五章“⾦融⼯具计量”做了如下规定: CASNO.22第三⼗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融资产或⾦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融资产转移》第⼗七条可知,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即提供担保的取费。
因此,财务担保合同应按照提供担保的取费进⾏初始确认。
该项规定与IASNO.39的规定“当⾦融资产和⾦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主体应以其公允价值进⾏计量”及“若企业与⾮关联⽅签订财务担保合同,其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等于提供担保的取费”别⽆⼆致。
CASNO.22第三⼗三条规定:“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额之中的较⾼者进⾏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额;②初始确认⾦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担保公司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

担保公司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担保公司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担保公司会计科目资产类:1、现金;2、银行存款;3、应收担保费;4、其他应收款;5、待摊费用;6、固定资产;7、累计折旧;8、固定资产清理;9、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类:1、应交税金及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2、其他应付款;3、预提费用;4、担保赔偿准备;5、未到期责任准备;权益类:1、实收资本;2、一般风险准备;3、本年利润;4、利润分配;损益类:1、担保费收入;2、手续费收入;3、营业外收入;4、利息支出;5、手续费支出;6、营业费用;7、营业外支出;8、所得税;9、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担保公司会计报表1、资产负债表:会担保01表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资产流动资金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存出保证金行次年初数末期数1231112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存入保证金有付工资及福利费应交税金及附加预提费用担保赔偿金短期责任准备预计负债行次年初数末期数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18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长期投资合计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价减:累计折扣固定资产净值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整理固定资产合计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低债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资产总计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61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长期责任准备其他长期负债长期负债合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担保扶持基金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2、利润表:会担保02表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项目一、担保业务收入其中:1.担保费收入2.手续费收入3.评审费收入4.追偿收入其他收入二、担保业务成本其中:1.保保赔偿支出2.分担保费支出3.手续费支出4.营业税金及附加5.其他支出三、担保业务利润加:利息净收入(净支出以“”号填列加:其他业务利润减:营业费用加:资收益(投资损失以“”号填列)四、营业利润加:营业净收入(净亏损以“”号填列)行次3本月数本年累计数五、扣除资产减值损失前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25减: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金额以“”号填列)26六、扣除资产损失后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减:所得税七、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栏)28扩展阅读:担保企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担保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浅析担保企业未到期责任准备及担保赔偿准备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浅析担保企业未到期责任准备及担保赔偿准备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作者:邹桂如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24期摘要:目前社会上成立的担保企业逐渐增加,担保业务非一般企业的经营业务,经营风险大,相关政策也有其独特性。
担保公司被担保金额不在报表中体现,使得未到期责任准备及担保赔偿准备的计提政策、报表列示及税务处理方式的理解与操作有一定难度,文章将根据相关政策分析出会计处理方式及税务处理办法。
关键词:担保公司;减值准备;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目前社会上成立了许多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担保的担保企业。
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较大,担保公司除需要遵循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外,还需要遵循银监会等七部委下发的会令2010年第3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七部委2010年第3号令)及财税【2012】25号文《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12】25号文)等的规定与要求。
上述文件对未到期责任准备及担保赔偿准备如何计提及所得税税务处理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在担保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了担保赔偿准备及短期责任准备流动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列示的营业费用包含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及担保赔偿准备费用。
担保赔偿准备报表项目归集的是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及发生担保赔偿准备后的余额,短期责任准备报表项目归集的是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及发生未到期责任准备的余额。
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报表中,一般不列示担保赔偿准备及短期责任准备流动负债项目,编制合并报表时,担保赔偿准备及短期责任准备反映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
一、未到期责任准备的会计核算与所得税处理目前,担保企业未到期责任准备会计核算处理有如下几种形式:在当年1月份全部冲回上年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在当年12月份全部冲回上年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在当年每月平均冲回上年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的。
00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2)—股份支付及其他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会计准则最新发展培训《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二)——股份支付准则的最新变化及其他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技术中心陈奕蔚RSM 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2010年10月18、19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培训目的l了解《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对股份支付方面规定修改的原因和依据l掌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对股份支付方面规定的修改内容以及与原规定的差异l掌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中新规定的实务应用l了解《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涉及的其他内容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内容l股份支付准则的最新修订l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标准执行问题l融资融券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l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认股权证,权证持有人未行权时发行方的会计处理l IPO发行费用的列支问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股份支付准则的最新修订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规定原文l《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企业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构成)内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二)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解释发布前股份支付交易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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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操作实务问答(转帖)第一章总则类1、《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答:我国现代担保业已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04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188家,筹集担保资金657。
2亿元,累计担保3237亿元,18.84万户。
首次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超过50%。
担保作为一个行业越来越显示出了它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同时加强担保业的管理工作也显得十分迫切。
担保机构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是与担保机构控制防范风险实现持续发展关系密切的工作,由于处在探索发展中的诸多原因,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建立国家统一的担保机构会计核算办法,各担保机构制定的核算办法差别较大,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可比,不能准确反映担保业的整体状况,十分不利于担保业的风险控制和持续发展。
无论从政府监管、银行合作还是担保机构自身管理的需要都需要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此,财政部从规范担保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控制担保风险出发,总结了我国担保机构会计核算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了我国担保业的特点,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适时制定了《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2、《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为什么定位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内?答:担保机构是从事风险管理、出售信用产品的专业机构,信用是金融的本质。
所以,担保业务的实质是一种金融业务。
担保通过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用增级来获得贷款,同时增加自己的或有负债,从而影响社会资金的流向和大小,使资金流向收益较高、风险较低的地方,充分体现了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资金配置和风险配置。
担保业务是专门从事资金风险价值管理的衍生金融业务,担保业务风险的规律特点与金融业务风险的规律特点基本相同。
所以,《办法》应当定位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内。
3、《办法》出台对担保机构有什么样的作用和意义?答:专业担保在中国尚属新生事物,只有几年的时间,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充分体现担保业务的特点,更没有把担保业务作为会计的主要核算对象,至多是就重要的担保合同对企业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予以表外披露。
各地担保机构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相同,重要的会计信息没有得到反映,同行业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人们难以通过会计报表来认识担保机构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
因此,作为记录、反映担保业务的担保会计核算,是一个很现实的基础工作,迫切需要从制度和方法上加以解决。
财政部针对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时出台《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办法》,定位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框架下,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的金融特点,这对引导人们运用现代金融理论,特别是衍生金融理论去认识担保业务规律、研究控制担保风险的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办法》,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在风险控制环节的衍生金融特点,明确、详细地规定了保证金的存人、存出业务,对认识担保机构保证金性质,规范担保机构保证金的存人、存出业务意义十分重要。
3)《办法》,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的高风险特点,体现了“风险成本是担保机构的主要成本”规律性,详细地规定了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包括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各种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4)《办法》,遵循国际惯例做法,充分体现信用担保的准公共产品特点,在担保风险损失补贴、担保资本投入、担保扶持基金、代管担保基金、担保减免税等方面都做出详细的规定。
5)《办法》,充分反映了担保机构的收入特点,详细规定了各项收入的核算方法,包括:担保费收入、评审费收入、手续费收入、利息收入、追偿收入等,对指导担保机构科学合理地进行担保业务定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办法》,在现有会计基本制度体系下,充分反映担保业务的或有性。
尽管没有将担保业务纳入表内核算,但在表外设计了“担保余额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
7)《办法》,对反映担保业务的基本指标做出了明确的内涵定义和外延描述,这对统一担保行业信息标准、制定担保行业监管考核办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当然,担保行业发展才有几年时间,担保业务规律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暴露还很有限,作为记录、反映担保业务规律的担保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可能达到很成熟的程度,需要广大业内专业人士不断探索总结担保业务规律,不断提出完善担保会计核算方法的建议。
尽管如此,丝毫不影响财政部此时出台《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重要意义,她为现阶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十分重要的基础。
4、“本办法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担保企业”,其中“规定程序”有哪些?答:“规定程序”是指:设立的担保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法》、政府有关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规定程序。
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规定程序”,是指国家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建住房;2000]108号文件,即“关于印发《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内容。
二oo五年七月十日后设立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定程序”还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2005]1257号文件,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内容。
“跨省区”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区开展担保与再担保业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较大”是指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5、“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比照本办法执行”,其中“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包括哪些?答:从我国担保行业的实际情况看,“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还包括: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事业法人性质的担保机构、各级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的社团法人性质的担保机构。
6、“企业应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其中“《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原则”指那些?答:“《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原则"是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第一章总则”部分的会计核算的“四大前提”和“十三项原则”。
“四大前提"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
“十三项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
7、“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担保机构应该自行确定的有哪些明细科目?答:企业主要根据明晰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核算需要来确定明细科目。
如:1)“应收代偿款”科目。
除按代偿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外,为了方便对“应收代偿款”的管理,还应设置“本金”、“占用费收人”和“相关税费”等专栏反映。
2)“坏账准备”科目。
为了方便合理地冲销各项应收款项的坏账,应该在“坏账准备”科目下设置“应收担保费坏账准备”、“应收分担保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等明细科目。
3)“未到期责任准备”科目。
为了编制会计报表的方便,应该在“未到期责任准备”科目下设置“短期责任准备”、“长期责任准备”明细科目。
8、“相关附表包括利润分配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担保余额变动表、分部报告(不要求编制和提供分部报告的企业除外)等”。
“分部报告”指什么?答:分部报告是指:担保机构的分公司和子公司近两年的收入、支出、利润及资产、负债等基本财务情况报告。
9、“企业对其他单位投资如果具有实质控制权,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实质控制权”如何判断?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11号)规定:一、凡设立于我国境内,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
二、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1.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包括:(1)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2)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3)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间接拥有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
2.其他被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
母公司对于被投资企业虽然不持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母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将该被投资企业作为母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1)通过与该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3、在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下列子公司可以不包括在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内:(1)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第二章资产类10、企业资产是如何界定的?答:“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企业资产应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
2)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
3)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也是资产特征中最重要的特征。
企业资产界定就是依据资产定义。
从实际看,只有那些确定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才能够作为资产列入财务会计报告。
不具备可望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效益流人的资源,则不能够认为是企业的资产,不能继续作为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任何一项资源,如果不具备未来经济利益,即便企业过去为取得这项资源曾发生过巨额耗资,也不能作为资产。
即使已确认为资产的,也应予从账面上剔除。
比如,以前有过的科目叫“递延资产”、还有一些预计不能'回收的委托贷款、应收担保费、应收代偿款以及企业一些老化的固定资产等,实际上企业已不具备控制或无法拥有了,就不应该作为企业的资产。
企业确认资产还要能够符合可靠地计量,要求有确凿可靠的证据,也就是指交易发生或完成时所形成的各种交易凭证。
11、《办法》中新设的资产科目及其特点有哪些?答:1)《办法》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一般原则,将“存出保证金”项目引用到《办法》中,更加细致地划分出了保证金业务与货币资金的核算界限,反映了受到监管、暂时冻结的“存出保证金”已不具备货币资金的高流动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