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模版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模版一、总则内部审计是指在组织内部进行的一种独立而客观的评估和咨询活动,旨在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并改进其运营效率。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其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范。
二、内部审计的原则1. 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应独立于被审计对象,并不受外部干扰。
2.客观性原则:内部审计应以证据为基础,客观、公正地评估被审计对象的风险和内部控制情况。
3.专业性原则:内部审计应由具备适当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确保其工作质量。
4.综合因素原则:内部审计应考虑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综合评估风险和影响。
三、内部审计的责任1.评估风险:内部审计应对组织内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审核重点,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评估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应评估组织的内部控制体系,发现存在的弱点,并提出改善建议。
3.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应制定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条不紊进行。
4.审核程序:内部审计应采取适当的审核程序,确保获得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审计结论。
5.提出建议:内部审计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合理的改善建议,辅助组织改进运营效率和内部控制。
四、内部审计的程序1.准备阶段:内部审计应对被审计对象的背景和相关信息进行了解,并制定审计计划。
2.实施阶段:内部审计应根据计划进行实地审计,包括采集证据、评估内控、识别风险等。
3.编撰报告:内部审计应编写审计报告,明确审计发现、风险评估和改善建议。
4.跟踪检查:内部审计应跟踪被审计对象对改善措施的落实情况,并进行跟踪检查。
5.总结定稿:内部审计应经过合理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的审计文件。
五、内部审计的保密与披露1.保密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应严守保密义务,未经组织同意,不得泄露审计信息。
2.适当披露:内部审计应及时向组织管理层披露审计结果和建议,确保其得到妥善处理。
3.法定披露:内部审计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六、内部审计的质量保证1.独立检查:内部审计应定期接受独立检查,评估其工作的合规性和质量。
[实用参考]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
![[实用参考]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66c3f1bf111f18582d05a04.png)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人保发〔2000〕36号2000年2月1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现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修改意见报总公司审计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审计规范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内审工作实际,对审计工作规范作如下规定:一、审计部门工作程序(一)审计部门要根据保险发展需要,结合本系统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和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审计部门审查或备案。
(二)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事项,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采取适当形式落实审计任务。
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每项审计任务完成后,要写出工作总结或审计报告。
由上级部署或情况重要的,要报上一级审计部门。
(四)审计部门在执行审计计划过程中,要建立工作台帐,记录审计工作情况。
(五)要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年度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有:1、审计任务的完成情况;2、审计采取的主要方法、措施及效果;3、审计工作经验与体会;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定的改进措施;5、进一步搞好审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每项审计任务的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二、审计项目程序(一)根据上级公司部署(或授权)和本公司、本部门具体情况,拟订审计项目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经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审计项目要由人事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立项。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模版(四篇)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全部工作人员以及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提供独立、客观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和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公正、保密和谨慎的原则,严守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地位和形象。
第二章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直接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汇报,并在公司内部建立独立议事机构,以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方法和程序;(二)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评估控制效果,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三)开展公司重要业务环节的审计,发现经营风险,并提出风险防控建议;(四)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情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五)参与公司对外审计的组织与执行,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六)接受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指派,开展特定审计项目;(七)监督公司各部门执行审计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与方法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按照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程序应当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具体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一)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搜集相关资料和证据;(二)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和范围;(三)进行现场审计,开展审计调查和检查;(四)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五)编制审计报告,正式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六)监督和评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整改情况。
【5A版】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人保发〔2000〕36号2000年2月1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现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修改意见报总公司审计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审计规范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内审工作实际,对审计工作规范作如下规定:一、审计部门工作程序(一)审计部门要根据保险发展需要,结合本系统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和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审计部门审查或备案。
(二)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事项,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采取适当形式落实审计任务。
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每项审计任务完成后,要写出工作总结或审计报告。
由上级部署或情况重要的,要报上一级审计部门。
(四)审计部门在执行审计计划过程中,要建立工作台帐,记录审计工作情况。
(五)要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年度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有:1、审计任务的完成情况;2、审计采取的主要方法、措施及效果;3、审计工作经验与体会;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定的改进措施;5、进一步搞好审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每项审计任务的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二、审计项目程序(一)根据上级公司部署(或授权)和本公司、本部门具体情况,拟订审计项目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经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审计项目要由人事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立项。
(完整版)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依据《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这里所指的审计过程,包括审计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
第三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全部内容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明确审计责任、评价审计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并为以后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编制方法和要求第四条针对审计工作所处阶段不同,可分为:(一)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底稿:1.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背景、组织结构和经营政策等,一般是审计人员针对首次开展内部审计的单位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所作的基本情况了解,在非首次开展内部审计的单位可酌情减少。
2. 审计工作计划。
包括现场审计工作进度、时间预算、人员分工,以及审计内容和重点的初步规戈【J。
3. 现场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首先提供的资料清册。
4. 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计划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二)审计实施阶段工作底稿:1. 针对具体审计事项的工作底稿。
主要指针对具体审计事项所涉及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引以证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所记载审计结论的有关证据。
2. 审计工作计划修改记录和时间预算执行情况。
3. 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代为编制的各种报表。
包括被审计单位自查表等。
4. 审计人员编制的各种调查、测试表等。
包括内部控制情况调查表、委派财务负责人测评表等。
5. 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实施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
是指审计对象的占有方,若被审计单位为下属公司,则应同时写明下属公司的名称。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六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五)工程质量情况;(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八)环境保护情况;(九)工程造价情况;(十)投资绩效情况;(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

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对组织运行情况进行独立、客观的评估,以提供有效的管理咨询和改进建议。
为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制定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
本文从内部审计目标、职责与权限、程序与方法、报告与跟踪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旨在做到内部审计的全面、专业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除外。
第三条内部审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保证审计的全面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目标第四条内部审计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发现、遏制和管理风险。
2. 确保公司资源合理配置、以及运作效率和效果的最大化。
3. 提供管理咨询和改进建议,支持公司决策。
4. 推进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道德的要求。
5. 保护和维护公司股东、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利益。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内部审计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 发现和评估潜在的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情况。
3. 审核公司经营过程和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4. 协助公司解决重大纠纷和争议,保障公司利益。
5. 对公司的关键业务、重大项目和风险进行特殊审计。
第六条内部审计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获取公司和相关部门的所有文件、记录和信息。
2. 要求公司员工协助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合作。
3. 要求公司管理层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
第四章内部审计程序与方法第七条内部审计应遵循以下程序和方法:1. 确立审计计划,根据风险评估和重点关注领域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2. 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点和问题。
3. 采用适当的方法和工具,收集、分析和整理审计证据,确保审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镇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促进村镇银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依法监督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村镇银行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确保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镇银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行金融管理部部长直接领导,并接受监督。
第三条财审组(岗位)应督促各村镇银行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有效地实施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经营方针。
第四条财审组(岗位)依照本办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财审组(岗位)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二章审计部门(岗位)和人员第六条设立村镇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岗位),应根据实际管控村镇银行的数量情况配备审计人员,审计人员的最低配备人数不少于4人。
金融管理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符合监管要求的外部审计机构对村镇银行开展内部审计.第七条审计人员的任职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奉公守法,坚持原则;(二)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三)熟悉银行业务,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四)有一定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银行业务电子化操作的实务能力;(五)有一定的交流和沟通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第三章审计部门(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审计职责(一)根据村镇银行发展战略,制订审计工作计划,完善审计管理制度,落实审计任务;(二)根据村镇银行业务发展和内控薄弱环节,制定各项业务的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按照金融管理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和管理层的要求,确定审计项目和对象,有重点地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审计评价;(四)负责督促各村镇银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开展全面审计监督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对全行业务活动的重点部位、问题多发部位等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对普遍性或重大风险及时发出内控风险预警信号;(五)建立健全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审计报告应及时报送金融管理部,并建立审计业务工作档案;(六)建立健全审计责任制度,审计人员必须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严谨、审慎的审计工作态度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对审计人员由于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以加强对审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七)负责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认定;(八)完成金融管理部部长交办或委办的其他审计任务.第九条审计部门(岗位)、人员的权利(一)有权对被审计对象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二)有权查阅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有关文件、账册、报表、凭证等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可向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质询、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三)有权查验现金、有价证券、实物资产以及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四)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延伸审计或调查;(五)有权组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相关情况;(六)有权调阅业务文件和资料;(七)有权提出改进和加强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贯彻执行;(八)有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认定责任进行处罚(理)或提出处罚(理)建议;第十条审计人员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审计纪律,以职业审慎态度严谨、负责、独立地履行职责;(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客观反映审计情况,如实撰写审计报告;(三)在审计过程中与被审计对象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申述意见,并对其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四)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五)遵守与职业相关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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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部门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和监督,从而提供独立、客观和有力的建议和意见的一种管理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独立、保密的原则,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明确公司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划分责任范围,形成协调工作机制。
第六条内部审计应当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需要,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框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果。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泄露企业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内部审计规程和制度;
(二)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任务;
(三)监督并评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四)提供内部审计报告,并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提供咨询意见;
(五)开展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工作。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一名专职的内部审计责任人,负责组织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提供内部审计部门必要的人员、经费和设备,满足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的需要。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公司各业务部门形成有效沟通机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形成合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撰写审计报告,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根据公司风险管理需求、内部控制制度、法律法规等制定审计目标,并在年度审计计划中确定。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选派经验丰富、资质合格的内部审计人员,按照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全方位、全面地了解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情况。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内部审计程序,逐项进行审计,记录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根据严重程度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审计结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整改建议,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公司高层管理层。
第十九条公司高层管理层应当及时处理内部审计报告,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第四章内部审计人员的要求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商业秘密;
(四)具备较强的独立判断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并不断更新专业知识。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激情,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培养和发展,建立完善的内部人才培养机制。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内部审核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内部审计规定的行为,公司应当按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在职务行为中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法律法规,导致公司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后果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相关职业机构报告。
第二十七条公司高层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必须以身作则,积极支持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内部审计规定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高层管理层所有。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的内容,共计____字。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