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法律规应知应会基本知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兵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奖励优惠政策及

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科普知识应知应会基本容

1. 少数民族群众多少岁结婚算晚婚?

答:男23周岁,女21周岁。

2.职工晚婚可以休多少天婚假?

答:23天。

3.女职工晚育可以多奖励多少天产假?

答:30天。

4. 女职工晚育,男方可以享受多少天护理假照顾妻子?

答:15天。

5. 今年完善生育政策后,农一师、农三师、农十四师的城镇居民普遍允许生育几个孩子?

答:2个。

6.今年完善生育政策后,除农一师、农三师、农十四师外,其他地区城镇居民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几个孩子?

答:2个。

7. 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孩子16岁之前每月可以领多少保健费?

答:每月不低于10元。

8.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父母在退(离)休之后可以领多少奖励金?

答:加发本人工资的5%或夫妻各一次性不低于2000元奖励。

9.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父母退(离)休奖励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从退(离)休次月起开始享受奖励金。

10.在兵团,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父母,没有领取过每月10元保健费和退(离)休之后的计划生育奖励金的,由本人申请,一次性可发多少奖励金?

答:一次性发3000元。

11. 在兵团,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父母,没有领取过每月10元保健费和退(离)休之后奖励金的,年满多少周岁才能领取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

答: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

12.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从2012年起每人每月发多少钱?

答:死亡家庭每人每月135元;伤残家庭每人每月110元。

13.父母年满多少周岁可以申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

答:女方年满49周岁。

14. 申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家庭,孩子伤病残要达到几级以上?

答:达到三级以上。

45.在兵团,符合什么条件的家庭可以参加“少生快富”工程?

答:农牧团场少数民族领取了《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家庭。

16. “少生快富”工程只能在多少周岁才能申请?

答: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

17. 领取了《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并采取了何种避孕措施后,才能申请“少生快富”工程?

答:上环或皮埋或绝育。

18. 2012年,“少生快富”工程纳入兵团“十件实事”,给实施绝育措施群众发多少钱?

答:一孩绝育发5000元;二孩绝育发3000元。

19. 2012年,“少生快富”工程纳入兵团“十件实事”,给实施上环、皮埋措施群众发多少钱?

答:发1000元。

20. 农牧团场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区高校及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初中班,分别可以加多少分?

答:报考区高校,在考试总分上加10分;

报考地新疆高中班、区初中班,在考试总分上加5分。

21.在兵团,什么家庭的孩子报考区高校及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初中班可以享受加分?

答:本人及父母均为兵团农牧团场户籍居民或农业户口,父母均为从事农(牧)业劳动人员。

22.成年育龄妇女准备外出务工经商前,应该在户籍地办理什么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答: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3.什么机构负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团场(社区)计生办。

24.什么机构负责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团场(社区)计生办。

25.按照国家规定,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是否收取费用?

答:不可以收取。

26.流动人口中的什么人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18-49岁的成年育龄妇女。

27.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岁)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到哪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到户籍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团场计生办。

2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育龄夫妻在外出之前应向户籍地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答:主动办理婚育证明;

主动告知流向;

主动告知联络方式;

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29.成年育龄妇女(18—49岁)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打工居住的地方(现居住地)后,多少天应到乡(镇、街道)计生办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30天。

30.《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为多少年?

答:3年。

31.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成年育龄妇女(18—49岁),应当到哪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到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团场(社区)计生办。

32.离开户籍地没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来到现居住地后,自接到现居住地的《限期补办通知书》后,至少应在几个月补办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三个月。

33.如果《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丢失了,应当到哪里申请补办并注销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到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团场(社区)计生办。

34.流动成年育龄妇女(18—49岁)可通过什么方式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可委托家人在其户籍地办理;

可委托亲友在户籍地办理;

可由现居住地代其与户籍地进行沟通,由户籍地为其补办。

35.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孩子,能否凭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