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加油站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加油站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总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本单位职业危害的种类有:汽油、柴油。

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项目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负责填写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6、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岗前按规定做好设备点检工作,班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后做好清扫工作。

7、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故障扩大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8、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9、设备设施经技术鉴定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护要求,要及时进行更新。

10、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外包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企业。

11、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

头负责整改。

12、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二、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2、员工变更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岗位时,单位违反职业卫生如时告知等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加强对员工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掌握职业病防治方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设施、器材和用品。

4、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业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单位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7、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进行岗位轮换。

8、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并妥善保存至离职后5年。

9、对在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10、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业病防治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2、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间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

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三、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单位应当请地方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其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向劳动者公布。

2、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在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5、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6、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用有毒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要加强检维修现场油气检测监控工作。各班组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油气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防护装置、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作业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11、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12、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容器,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13、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发现不足及时完善改进。

四、职业病诊断管理制度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单位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单位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

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安监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司的生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报告。

3、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业病防治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办理。

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复查等费用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制度

公司负责本油站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监测的布点

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3、监测的周期

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向劳动者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七、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对已进、新进油站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油站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7、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8、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9、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10、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储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

11、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设置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

12、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1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4、中文警示说明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编写,明确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5、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场所,应在人口和存放处

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16、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

17、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18、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八、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台。

二、用人单位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l、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计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九、职业危害排查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每月组织车间、班组进行一次职业危害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大排查,建立治理台账。

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对作业岗位职业危害的日常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排查情况记录存档。

4、作业人员负责本单位岗前岗中岗后职业危害的排查,建立排查记录。

5、对排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及时治理,避免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6、对排查发现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问题,要及时查清危害因素的来源,制定正确的治理方案和措施,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和治理时间,清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站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2、教育培训内容:

2.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3、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3.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健康培训,分别为公司级、油站级和班组级。公司级培训由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科组织进行,油站级由油站站长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3.4对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教育学习,经营单位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3.5所有的职业健康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3.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健康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健康管理业务能力。

3.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健康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对培训情况应每年12月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3.8未进行职业卫健康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3.9各单位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3.10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十一、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站劳保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我站基本职工及已签订合同的二类用工。

2.、由站保管员兼职劳保管理员,建立劳保台帐。劳保用品发放人数均以实际在岗人员统计。

3、劳保计划管理

3.1、各站于每月20日前提报劳保计划至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根据现有人数及劳保标准对劳保计划核对无误后进行采购(如有特殊情况另附表)。

3.2、各站临时需要大批劳保用品时,由站劳保管理员提交书面申请,由站长审核签字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按照劳保计划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3.3、本月临时支领物品必须添加到下次采购计划中,以防库房物品透支。

4、劳保发放管理:

4.1、每月25日前,劳保管理员根据劳保发放计划(如有临时变动情况需附增、减明细表)进行发放。

4.2、每月25日前,劳保管理员根据本月报送的下月劳保计划(如有临时变动情况需附增、减明细表)填写好支领单后报送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初审后转入流程下一环节办理

4.3、新入员工领取劳保用品由其所属单位劳保管理员按规定发放。

5、劳保台帐管理

5.1、按计划发放的劳保用品,劳保管理员应及时录入劳保台帐。

5.2、新入员工支领劳保的,劳保管理员应及时将该员工的劳保支领情况录入劳保台帐并对新员工进行特殊标注。

5.3、如有调动情况,由调入单位劳保管理员及时与调出单位联系将其在原单位的劳保支领情况及时录入劳保台帐。因岗位变动更换劳保用品的以更换时间录入劳保台帐。调出单位将其劳保支领情况存档备查。

5.4、如有辞职、待岗等情况,将其支领劳保情况录在现有员工劳保情况后面存档并详细标注。

5.5、因设备检修、联查、外来领导参观等临时支领劳保用品或集体使用或轮换使用的及特殊情况临时支领劳保的,在现有员工劳保情况后面加录‘备注’,将详细情况录入。

5.6、因劳保用品质量问题进行更换劳保用品的,使用期限以更换后发放时间为准。

5.7、每月20日,各单位劳保管理员准时将本单位电子版的劳保台帐报送企管人事处。如遇劳保管理员休假或其它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替。劳保情况没有变动的单位,劳保管理员可电话通知公司办公室。

6、公司办公室负责根据劳保发放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劳保台帐、月劳保和到期劳保名单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办公室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考核。

十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二、用人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严重三类建设项目。

(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四、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三)用人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四)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八、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九、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用人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完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

十、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十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十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十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四、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人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十五、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应当为评价活动提供符合检测、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受检场所、设备和设施。

十六、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十七、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申请书;

(二)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五)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七)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八)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九)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情况报告;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十八、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分期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

十九、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十三、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健康工作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二、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用人单位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用人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田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十四、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规章,尚未发布。待发布后,以国家总局规章为准)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管理分工

1、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

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三、事故处置、报告

l、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十五、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书面文件予以公布,应明确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方案等内容。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使用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四、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

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秒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和正确使用方法。

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安全有效,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出相关规定,对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六、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一)机构职责

l、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二)人员分工: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

(1)生产组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2)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安全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各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七、制定应急设备管理档案,包括:

(1)应急设备管理制度书面文件;

(2)应急设备台账;

(3)应急设备中文说明书;

(4)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台账;

(5)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日常运转记录;

(6)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7)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维修记录;

(8)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档案;

(9)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10)应急救援设施维修记录。

十六、施工作业和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和加强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确保检维修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对作业人员的伤害,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站区域内的新改扩工程和生产系统设备的大中小修过程的安全控制。

3、职责

3.1、设备小中修时,由班组提报到站部,由站部出具检修方案。

3.2、站部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上级经理批准。

4、施工组织管理规定

4.1、本站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主管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4.2、凡在站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许可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4.3、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

4.4、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4.5、发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统一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遵守本站的有关安全制度,接受本站的监督,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4.6、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

4.7、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动火(焊接)、动土、进入受限空间(设备内作业)、高处作业、电气检修及临时用电等,必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得相关作业许可证,才能施工。

5、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图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图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5.2、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5.3、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

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5.4、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5.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专人负责,存放在安全区域。

5.6、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防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6.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6.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6.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6.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6.4.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6.4.2、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拆除工程管理规定

7.1、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副总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7.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7.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7.4、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上、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7.5、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

8、检修组织与管理规定

8.1、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许可证,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8.2、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8.3、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8.4、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8.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8.6、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

项规定。

8.7、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8.8、在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大量泄漏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9、检修工作管理规定

9.1、根据检修任务的要求,生产人员要为检修人员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人员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9.2、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9.3、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禁止合闸牌)。

9.4、检修人员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9.5、检修人员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xx厂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完整版

编号:TQC/K272 xx厂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完整版 In the collective management, in order to make all employees of the collective have rules to follow, complete the operation and production tasks with high quality and efficiency, and finally make their work run orderly according to the law, so as to maximize the output value. 【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厂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合用于集体管理中,为使集体的一切工作和所有员工有章可循,高质高效地完成经营生产任务,最终使其各项工作按规律有序地运转,从而产值最大化。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包括:最高决策者的承诺,职业病 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 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 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 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 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 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组织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大全

编号: ************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管理责任制 汇编 版本:第**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

目录 生产技术部 安全环保 人力资源部 办公室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财务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安全技术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安全环保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人力资源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车间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一、部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特制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责任制。 一、小组组长职责 组长具体做到: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制度汇编

中耀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川煤矿地测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及 管理制度汇编 生产技术地测科 二0一三年

前言 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地测和防治水工作最终成果量和质的规范化要求。其目的是在本专业的业务范围内,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正常、有序地进行,也为实现矿井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保证。 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做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为此,中耀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川煤矿生产技术地测科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定了地测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及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章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 一、地测副总岗位责任制 (1) 二、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2) 三、地测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3) 四、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4) 五、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 六、水文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 七、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7) 八、井下钻探工的岗位责任制 (7) 第二章水害防治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8) 第三章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4) 一、煤矿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4) 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5) 三、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7) 四、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制度 (20) 五、瓦斯预测预报制度 (21) 第四章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23) 一、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23) 二、防治水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4) 三、探放水管理制度 (26) 四、探放水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29) 五、周边小煤矿调查制度 (30)

加油站规章制度(共3篇)

加油站规章制度(共3篇) 加油站规章制度(共3篇) 第1篇: 加油站规章制度平江县城西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岗位 职责及操作规程制度目录1)入站、出站管理制度2)安全保卫制度3)动火、用火管理制度4)夜班值班制度14)加油员岗位安全职责15)安全员岗位安全职责16)计量保管员岗位安全职责17)加油员 和收银员岗位安全职责5)交接班制度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安全用电管理制度8)油灌区防火制度9)安全、培训制度10)设备管理与维护制度11)安全检查制度和废弃物处理12)站长岗位安全职责13)其他人员岗位安全职责18)19)20)21)22)23)24)25)26)设备管理员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卸油操作规程加油操作规程计量 操作规程收银操作规程发电机组操作规程加油站岗位工作标准隐 患整改制度入站、出站管理制度、严格入站管理制度。 必须有专人搞好入站登记,对进入站的人和物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进入。 未经批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人或车辆进入。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加油站。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加油站玩耍或逗打。 客车加油先在站外下客,加完油出站后上客。

安全保卫制度1.为了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设立以站长为组长的治安领导小组,配备两名安全保卫人员,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2.凡进入营业区的人员,不允许任何人在营业区吸烟,严禁穿铁钉鞋,以免在水泥地板摩擦起火,违者罚款拾元。 3.安全保卫人员昼夜轮流值班,凡由于人为的引起火灾,轻则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4.安全保卫人员必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负责营业区的安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搞好安全防患工作。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1.严格加油站的明火管理。 2.任何人不得携带明火进入加油站。 3.严禁在加油站燃放烟花鞭炮。 4.未经批准不得在加油站进行"动火"作业。 5.加油站的厨房与加油站及油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6.严禁明火取暖和烧荒。 7.在营业区动火作业,要根据火灾危险程度选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考虑到加油站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在站外作业。 8.动火区距离易燃、易爆库房、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05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技术副总经理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加油站环保管理制度

南安市罗东顺兴加油站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1.目的 落实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确保本油站工程正常运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油站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环保检查工作 3.职责 3.1 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每季度对全油站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 3.2油站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每月对全油站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 3.3部门安全防火责任人每周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 3.4班组安全防火责任人每天对本班组工作岗位进行日常安全环保检查。 3.5 安全主任及安全执勤员每天进行安全环保巡查。 4.工作程序 4.1各级安全环保责任人签定责任合约书。 4.2安全环保检查范围主要是站场站房内重点部位:油罐区、加油区。 4.3检查类别: 4.3.1周期性检查:油站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各部门安全环保责任人。 4.3.2检查可包括如下内容: a)安全环保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安全疏散通道、安全环保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f)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掌握安全环保知识的情况; g)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h)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安全防火情况; i)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j)安全环保巡查情况;

k)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4.3.3检查人员填写《安全环保检查记录》 4.3.4日常巡检由安全执勤小组/综合管理部负责。 4.3.5巡查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c)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d)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其他安全环保情况; 4.3.6巡查人员填写《安全环保巡查表》 5记录 5.1《安全环保检查记录》 5.2《安全环保巡查表》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word版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名词、术语 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2.事故类别 01物体打击 02车辆伤害 03机械伤害 04起重伤害 05触电 06淹溺 07灼烫 08火灾 09高处坠落 010坍塌 011冒顶片帮 012透水 013放炮 014火药爆炸 015瓦斯爆炸 016锅炉爆炸 017容器爆炸 018其它爆炸 019中毒和窒息 020其它伤害 3.伤害分析 3.1受伤部位 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 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 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伤害方式 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不安全状态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 4.1轻伤 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重伤 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3死亡 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5.1轻伤事故 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5.2重伤事故 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5.3死亡事故 a.重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1 ̄2人的事故。 b.特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6.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 适用于企业以及各省、市、县上报企业工伤事故时使用的计算方法有: 6.1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伤亡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 计算公式: 死亡人数3 千人死亡率=------×10(3) 平均职工人数 (1) 6.2千人重伤率: 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 计算公式: 重伤人数3 千人重伤率=------×10(2) 平均职工人数 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的计算方法有: 6.3伤害频率: 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的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组织机构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安全生产副总、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2、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3、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4、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6、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7、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防治水岗位职责

方庄二矿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方庄二矿

目录 方庄二矿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3) 矿长岗位责任制 (3)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3) 生产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4) 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4)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5) 地测副总岗位责任制 (5) 通防副总岗位责任制 (6) 技术副总岗位责任制 (6) 安全副总岗位责任制 (6) 机电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7) 经营副总经济师岗位责任制 (7) 后勤副总经济师岗位责任制 (8) 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 (8) 地质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9) 测量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9) 地质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9) 水文地质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0) 地质工岗位责任制 (11) 物探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1) 探煤厚工岗位责任制 (12) 水文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2) 测量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3) 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13) 绘图员岗位责任制 (14) 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4) 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14)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4) 安监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5) 安监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5) 安全监察员岗位责任制 (15) 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6) 技术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6) 通防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6) 通防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7) 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7) 机电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7) 企管科长岗位责任制 (18) 企管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8) 劳资社保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8) 劳资社保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9) 供应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9)

加油站环保制度

加油站环保制度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加油站环保制度 (1)贯彻并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环保政策和。 (2)执行加油站建设“三同时”制度,为加油站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减少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 (3)对加油站收集的废油、废渣、含油沙进行统一回收处理。(4)加油站发生环保事故后,由上级公司就事故组织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 加油站环境保护预防削减措施 一、油气 1、预防削减措施 保证油罐、管道、油桶、油泵等严密不漏,以减少空气中油蒸气的浓度,特别要防止汽油的泄漏。清洗油罐时,必须按照《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加油站工作场所中的有害气体(油气)含量,使其不超过允许浓度。 2、降低油品损耗措施 所有油罐、机泵、管道、阀门、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 漏、不跑气。量油孔、卸油口用后及时盖严并上锁,定期检

查阻火器并确保完好。所有盛装油品的容器,包括油罐、油罐汽车、油桶等,设备技术状态应当完好,没有渗漏,发现问题应及时倒装处理。卸油品,应该收干卸净,点滴回收,尽量避免容器内存在残留余油。油罐、油罐车容积表应定期进行检测。 二、工业噪声 1、预防削减措施 采用新工艺,提高设备精密程度来控制噪声。采用多孔吸声材料、防振措施、安装消声器等降低噪声。在强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具。 三、含油污水 1、含油污水来源分析 加油站的含油污水主要来源: 油罐清洗、检修、排除罐底水过程中形成含油污水。输油管线清洗、检修过程形成含油污水。油罐、管线、加油机渗漏后同水混合形成含油污水。加油机及其他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因清洗零部件而形成含油污水。加油、接卸等作业过程中出现炮、冒、溢、喷射、滴、洒、漏油后处理过程中形成含油污水。车辆检修、清洗过程形成含油污水。油罐清洗出来的油污未按规定进行处理,被雨水冲刷后形成含油污水。 2、含油污水处理 为保护环境,加油站的含油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后再行排 放,其排放标准为污水中石油类物质含量不超过5mg/L。加油站含油污水通常采用水封油水分离装置来进行处理。 3、站内排水 洗车污水不得散排。加油站洗车场应设置必要的排水沟,洗车场地坪坡向排水沟,污水应经隔油、水封后再进入城市管网。水封井至少每月清掏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清理,清掏的含油沙由公司统一处理。 4、废液处理 加油站清洗油罐产生的残液必须由公司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新版)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020年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年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年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技术副总经理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

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技术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技术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完整版)2017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邹平XXXX科技有限公司二0一七年八月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经理 1.总经是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决议。 3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 4.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等。 5.主持召开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的重大问题。 6.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层层落实。 7.督导相关部门足额提取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相关费用,保证公司职业病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8.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9.若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及中毒事故,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并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分管负责人 1.负责建立健全、实施和定期评审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定期向总经理报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绩效,组织并推动全体劳动者参加职业健康管理活动,对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 3.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管理活动;督促、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4.领导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管理活动,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健康责任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落实;定期组织召开公司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职业健康相关问题。 5.主持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6.组织职业健康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新(3.26地测)

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 安全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5) 生产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6) 供应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7) 财务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8) 销售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9) 劳资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0) 矿长助理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1) 工会主席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2) 地测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3) 技术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4) 通风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5) 安全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6) 调度室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7) 供应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8) 办公室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9) 企管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0) 财务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1) 行政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2) 劳资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3) 党工办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4)

地测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26) 防治水管理机构成员岗位责任制 (27) 测绘员岗位责任制 (28) 水文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探水队长岗位责任制.. (30) 探水队长岗位责任制 (31) 地测防治水机构领导组安全责任制 (32) 地测科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3) 矿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4) 总工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5) 生产副矿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6) 机电副矿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7) 安全副矿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8) 副总工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9) 地测科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40) 防治水技术员安全责任制 (41) 探放水队长安全责任制 (42) 探放水工安全责任制 (43) 机电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4) 行政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5) 副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6)

加油站环保制度

加油站环保制度 (1)贯彻并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环保政策和规章制度。 (2)执行加油站建设“三同时”制度,为加油站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减少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 (3)对加油站收集的废油、废渣、含油沙进行统一回收处理。 (4)加油站发生环保事故后,由上级公司就事故组织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

加油站环境保护预防削减措施 一、油气 1、预防削减措施 保证油罐、管道、油桶、油泵等严密不漏,以减少空气中油蒸气的浓度,特别要防止汽油的泄漏。清洗油罐时,必须按照《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加油站工作场所中的有害气体(油气)含量,使其不超过允许浓度。 2、降低油品损耗措施 所有油罐、机泵、管道、阀门、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 漏、不跑气。量油孔、卸油口用后及时盖严并上锁,定期检 查阻火器并确保完好。所有盛装油品的容器,包括油罐、油罐汽车、油桶等,设备技术状态应当完好,没有渗漏,发现问题应及时倒装处理。卸油品,应该收干卸净,点滴回收,尽量避免容器内存在残留余油。油罐、油罐车容积表应定期进行检测。 二、工业噪声 1、预防削减措施 采用新工艺,提高设备精密程度来控制噪声。采用多孔吸声材料、防振措施、安装消声器等降低噪声。在强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具。 三、含油污水 1、含油污水来源分析 加油站的含油污水主要来源:

油罐清洗、检修、排除罐底水过程中形成含油污水。输油管线清洗、检修过程形成含油污水。油罐、管线、加油机渗漏后同水混合形成含油污水。加油机及其他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因清洗零部件而形成含油污水。加油、接卸等作业过程中出现炮、冒、溢、喷射、滴、洒、漏油后处理过程中形成含油污水。车辆检修、清洗过程形成含油污水。油罐清洗出来的油污未按规定进行处理,被雨水冲刷后形成含油污水。 2、含油污水处理 为保护环境,加油站的含油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后再行排 放,其排放标准为污水中石油类物质含量不超过5mg/L。加油站含油污水通常采用水封油水分离装置来进行处理。 3、站内排水 洗车污水不得散排。加油站洗车场应设置必要的排水沟,洗车场地坪坡向排水沟,污水应经隔油、水封后再进入城市管网。水封井至少每月清掏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清理,清掏的含油沙由公司统一处理。 4、废液处理 加油站清洗油罐产生的残液必须由公司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四、固体垃圾 (1)加油站应分设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箱,设废旧电池回收箱。 (2)生活垃圾集中送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或送到指定的垃圾堆放点,严禁乱丢乱放,造成二次污染。 (3)便利店与库房内产生的包装材料,将其分离,并进行循环利用。

董事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版)

We will conscientiously do a good job in labor protection, investigation of major safety hazards, fire rectification, training and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 版)

董事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版)导语:按照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服务大局,认真做好劳动保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消防整改、培训预防等具体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负责处理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安全规程的实施,组织落实职工技术培训,特别是新工人的技术培训计划。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汇审公司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组织制定并汇审全矿全部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作业规程,并认真贯彻实施,想办法制止恶性事故发生。 4、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职能人员等参加的付部级以上干部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安全生产中的关键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具体安排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保证落实。 5、坚持入坑制度实行现场办公,调查了解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

加油站管理规章制度

附件7: 加油站管理规章制度 1.国家法律法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9《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1.10《工伤保险条例》 1.11《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2. 零售经营管理制度 2.1 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形象管理规范(待发) 2.2 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交接班管理办法(待发) 2.3 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服务管理规范(待发) 2.4中国石化加油站现场管理禁令(石化股份销零〔2011〕158号) 2.5北京石油分公司零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零〔2014〕5号)2.6北京石油分公司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实施细则(石化股份京零〔2014〕33号)2.7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达标创星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企〔2009〕279号)2.8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大客户管理办法(待发) 2.9北京石油分公司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企〔2011〕304号) 2.10北京石油分公司零售中心发票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零〔2012〕227号)2.11北京石油分公司零售资金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财〔2014〕196号) 2.12北京石油分公司零售中心样板站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零〔2013〕156号)2.13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广告宣传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零〔2013〕305号)2.14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小额配送业务管理办法(待发) 2.15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待发) 2.16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会员制营销管理办法(待发) 3. 非油品经营管理制度 3.1北京石油分公司非油品促销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非油〔2014〕175号)3.2北京石油分公司便利店非油品商品损耗管理办法(待发)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59494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厂部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1、厂长的职责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厂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目录 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 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3) 生产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5) 安全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6) 机电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8) 通风副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9) 生产技术科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0) 机电科科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1) 安检科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2) 调度室主任“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3) 通防科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4) 采煤队队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5) 掘进队队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6) 运输队队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7) 探放水队队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8) 水文地质技术人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9) 安检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0) 瓦检员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1) 采掘班(组)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2) 探水工“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3) 测量工“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4) 水泵司机“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5) 采掘工人“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6) 机电工“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7)

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矿长对本矿井“防治水”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治水”岗位责任制,组织制定“防治水”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矿井各级干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防治水”奖罚办法等的执行情况。 4、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安全机构,配齐人员,保证“防治水”工作正常开展。 5、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不断提高矿井“防治水”管理水平。 6、定期组织研究解决“防治水”的问题,及时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及时消除“防治水”事故隐患。 7、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提取并合理使用“防治水”安全计措经费,保证本单位“防治水”投入的有效实施。 8、组织制定并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防治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防治水”事故。 9、负责组织职工进行“防治水”安全培训。 10、负责组织“防治水”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落实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11、发生“防治水”事故时,负责组织制定抢险救灾方案,负责抢救指挥。

生产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01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生产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标准版本

生产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负责各种规程和职业危害因素管理措施的编制,合理组织生产,贯彻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条在布置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时,要同时布置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进行采区设计、编制各施工地区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政策及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四条从安全技术上指导煤层开采、顶板管

理、巷道布置、设备造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组织新工作面验收时必须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验收。 第五条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发现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第六条参加矿组织的职业病防治大检查,提出业务范围内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区队进行落实,配合上级参加并组织矿井职业病防治达标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第七条业务范围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 第八条推广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的监测手段时,必须制订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 第九条协助有关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人员,

进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增强抗灾能力。 第十条负责编审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矿井停复工措施,并严格督促检查落实。 第十一条负责科技资料及设计图纸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采掘面发生地质变化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要及时编审安全技术措施补充措施要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内容。 第十三条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方针政策和煤矿制定的有关科技创新办法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和执行煤矿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制定科技创新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编制科技创新中、长期规划、年度科技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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