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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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例第八章奖励与惩罚第__条为强化员工的职责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设立奖励机制,以表彰表现出色、贡献突出的员工。

奖励包括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和发放奖金五种形式。

第__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勤奋,忠于职责,遵守纪律,关心公司,服从安排,可作为其他员工的典范,将予以公开表扬。

第__条对于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员工,除公开表扬外,还将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中的一种或多种:1. 对公司技术或管理提出具体改进建议,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显著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的;2. 节约物料或有效利用废料,显著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的;3. 遇到紧急情况,勇于承担责任,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4. 勇敢对抗不良行为,防止损害公司利益,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5. 在其他方面对公司的利益和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6. 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况。

第__条为维护正常运营,公司对违反规定、表现不佳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罚款和解雇四种。

第__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经证实且批评教育无效,首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书面警告,同时罚款;每警告一定次数记过一次;在一个月内被记过一定次数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一定次数以上的,将予以解雇:1. 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的;2. 无正当理由频繁迟到或早退的;3. 未经许可擅离职守或串岗的;4. 工作消极,从事私人事务的;5. 破坏环境卫生的;6. 损耗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7. 未经批准,上班时间接待私人访客或拨打私人电话的;8. 下班后未按规定关闭电器、水源、气源、门窗的;9. 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的;10. 在指定禁烟区域吸烟,或班前、班中饮酒的;11. 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碍消防通道的;12. 其他与上述情况相当的情形。

第__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经证实且批评教育无效,每次记过一定次数,并罚款;一个月内被记过一定次数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一定次数以上的,将予以解雇:1. 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司正常调动或工作安排的;2. 不遵守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3. 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4.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的;5. 工作时间参与赌博活动的;6. 将内部文件、账本泄露给非公司人员阅读的;7. 其他与上述情况相当的情形。

关于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10篇)

关于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10篇)

关于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10篇)关于最新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10篇)相关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新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新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不迟到、不早退。

上班时间不经批准不能离开幼儿园。

上班时间安心、专心、不聊天、不串班、不做私事。

二、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幼儿物品及公物。

不在幼儿园内存放私人无关用品。

三、尊重幼儿,坚持正面教育,要求幼儿做到的__自己要先做到。

严禁体罚或恐吓、讽刺、挖苦幼儿。

四、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不传闲话,不恶意对人。

五、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

六、穿着要整洁大方,不浓妆艳抹,举止端庄、谈吐文雅。

带班时间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

七、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随地吐痰。

爱护园内花草树木,不随便私自采摘。

最新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篇2一、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准打牌、下棋,晚上娱乐也不得超过去10点种,禁止赌博,甚至耽误工作,违者学校作严肃批评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会后果,责任自负。

二、实行弹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为坐班时间,该时间内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到办公室坐班,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准钓鱼,星期天、节假日钓鱼只能属娱乐性质,不能以获利为目的,更不能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

四、醉酒有损教师形象,在上班期间教职工一律不得喝酒。

如果酒醉不能上课,一律按旷工处理;酒后闹事或酒后失职,先罚款20元,待酒醒后再根据情节轻重作进一步纪律处理。

五、教师不得任意将学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学生,剥脱学生的学习权利,故意违犯义务教育法,违者学校点明批评,造成学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罚款10元处理,并依法将其流失的学生请回来,执意不请,学校将其上报主管部门,执行上级处理意见。

2023年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7篇)

2023年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7篇)

2023年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7篇)2023年公司最新员工管理规章制度(7篇)员工,是指企事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用工形式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等。

以下是我预备的2023年公司最新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2023年公司最新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行为,培育和造就一支纪律严明、素养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进展,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员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方法所指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其次章聘请与录用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岗位需求为依据的员工准入机制,逐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应根据公司定岗定编规定,统筹规划使用人力资源。

依据公司进展的需要,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于每年10月底前形成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提报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需求方案,统筹支配人力资源的使用、调剂和聘请。

第六条公司坚持人员内部调剂的原则,内部无法调剂的,面对社会公开聘请。

员工的聘请与录用根据《公司副科以下人员聘请与录用管理方法》执行。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建立及解除第七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除等事宜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前,若公司有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以《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单》书面征求员工的意见。

员工必需在收到通知单后的10日内明确答复,并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回复。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全都的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或员工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全都,或员工答复不明确的),则按终止劳动合同办理。

第九条公司与员工协商全都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

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

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考勤是考查出勤的情况,是就通过某种方式来获得学生、员工或者某些团体、个人在某个特定的场所及特定的时间段内的出勤,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2024年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六篇)

2024年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六篇)

2024年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____日内,企业应一次性向职工结清工资款项。

第二十一条若职工因其个人行为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企业有权要求职工进行赔偿,或依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相应处理,并可在规定范围内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章社会保险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在用工当月即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依法应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与管理制度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行为准则第二十三条为确保企业正常运营秩序,职工需严格遵守以下考勤与辞职规定:1. 按时上下班,禁止迟到或早退现象的发生;2. 实行打卡考勤制度的,职工应亲自完成打卡,严禁委托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或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需经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字确认方为有效;3. 职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必须事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时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

在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需及时补办请假手续;4. 未经请假、续假或补假手续擅自缺勤的,将视为旷工处理;5. 职工辞职需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二十四条为维护企业形象与利益,职工应遵守以下工作守则与职业道德规范:1. 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岗位调动与工作安排;2. 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要求;3. 在岗期间应忠于职守,避免消极怠工、干私活、串岗、吃零食及打闹嬉戏等行为,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4.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企业环境卫生的清洁与整洁;5. 爱惜企业财物,严禁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产;6. 倡导勤俭节约精神,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杜绝浪费与公物私用现象;7. 同事间应团结友爱,避免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及造谣生事等不良行为的发生;8. 关心企业发展动态,积极维护企业形象与利益;9. 严格遵守企业保密制度要求,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

劳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万能11篇)

劳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万能11篇)

劳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万能11篇)劳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篇1本公司为了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促进劳务员工在用人单位遵纪守法,保证用人单位的流畅性,对劳务派遣员工制定了系列规定:1、员工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调遣。

3、员工被客户单位退回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自身状况,安排到其他客户单位工作或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变更劳动合同,本公司有权中止劳动合同,待培训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4、员工因违反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被退回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和劳务员工的劳动合同。

5、因客户单位的原因与劳务派遣员工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本公司和用人单位及劳务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6、劳务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9、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10、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11、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12、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

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

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1、警告处分,扣减____个月绩效薪酬;2、记过处分,扣减____个月绩效薪酬;3、记大过处分,扣减____个月绩效薪酬;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1、目的为规范员工的行为,保证员工行为与公司政策、规章制度和程序相一致。

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创造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

2、适用于____有限公司。

第二节职责权限1.职责与权限1.1行政人事部。

劳动关系管理的统筹部门,负责编制、改进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统筹劳动关系管理。

1.2其他部门。

在行政人事部门指导下,正确开展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第三节劳动关系管理1、劳动关系分类劳动关系管理、奖励与违纪事件处理、健康管理、特殊时期员工关系管理等。

2、劳动合同管理具体合同范本由行政人事部核准。

新入职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职员工。

合同期满前____天由行政人事部知会该员工直属部门,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公司用人状况并结合该员工的意愿,共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如果继续聘用,则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3、劳动关系证明行政人事部应员工本人的要求,经调查核实后为员工开具相关证明,包括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和退社保证明。

4、劳动争议处理4.1劳动争议是企业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现象,各级管理人员要本着沉着、冷静、务实、灵活的原则,规避法律风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4.2劳动争议的情形。

因职工重大违纪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4.3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依法处理;积极配合。

5、员工意见管理离职面谈可在一定程度上挽留优秀人才,并可从侧面找出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工作改进提供独特视角。

6、员工投诉管理规定规范投诉管理,妥善解决员工的不公正待遇和公司内部违规事件,维护公正,以保证公司整体工作的全面健康运作。

内容客观、真实、具体;处理公正、及时、务实;逐级投诉,不提倡越级投诉;提倡署名投诉。

员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损害公司利益或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精选7篇)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精选7篇)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精选7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遵守公司各项最新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篇1】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 勤俭办企业” 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篇2】(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是企业____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____。

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

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1、警告处分,扣减____个月绩效薪酬;2、记过处分,扣减____个月绩效薪酬;3、记大过处分,扣减____个月绩效薪酬;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____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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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7篇 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一)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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