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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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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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七)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0页。

2、论文类

①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

①[美]J. 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英]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6月版,第112页。

4、译作类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2月版,第55页。

5、报纸类

①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2004年1月3日。

6、古籍类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24页。

8、外文类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法学期刊排行

法学期刊排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送的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A.5日内 B.7日内 C.10日内 D.15日内 2、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但后果并非特别严重,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认为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告知不予受理。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李某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 A.不予受理,应先提起行政复议 B.应予受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期间不作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不应受理,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 D.以上理由都不对 3、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项所述机关管辖?() A.该县公安局 B.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某市人民政府 4、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B.市经济贸易局 C.市人民政府 D.区人民政府 5、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 ) 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B.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 6、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肿瘤防治杂志》投稿须知

《中华肿瘤防治杂志》投稿须知 《中华肿瘤防治杂志》是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和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主办的肿瘤专业学术期刊,隶属于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办刊宗旨:以防为主(三级预防),防治并举。办刊理念:传播肿瘤科学研究的信息,营造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科学为本的学术导向,质量至上的采编原则;成就作者,服务读者。以从事肿瘤学基础理论研究、临床研究工作者及医学院校师生为主要读者对象《中华肿瘤防治杂志》为半月刊,国际标准A4开本,80页码。主要栏目有高端述评、前沿报道/论著、流行病学研究/论著、实验研究/论著、临床基础研究/论著、临床应用研究/论著、短篇报道/论著、综述·讲座和动态·简讯等。 1 投稿须知 1.1 基本要求 文稿应选题新颖,具有先进性、科学性、逻辑性,论点鲜明、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层次清楚、文笔流畅、用字及标点准确规范。 1.2 排版格式 来稿请用word排版1.5倍行距、小4号字。稿件内容排列顺序(论著类)依次为中文文题、作者、作者单位和单位所在地、邮编;英文文题、作者、作者单位和单位所在地英译名、邮编;中、英文摘要及中、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同时,请在稿件后附页介绍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姓名、性别、籍贯(△△省△△市/县人)、最高学历、职称、研究方向、工作单位和详细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单位、住宅和传真等)及 E-mail地址。 1.3 投稿方式 《中华肿瘤防治杂志》来稿请投电子邮箱:zhzlfzzz@https://www.360docs.net/doc/bc18409665.html,。来稿须

将第一作者单位推荐信,作者单位负责稿件真实性与保密性的审查。若为基金资助项目,请在首页用脚注形式按国家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9570786)。《中华肿瘤防治杂志》编辑部保留对来稿编辑责任范围内的删修权。 如作者在网上投稿2个月内欲改投他刊时,敬请先与《中华肿瘤防治杂志》编辑部联系,以免发生一稿两用的非正常现象。 来稿同时需交付稿件处理费50元。决定采用后即通知第一作者交付发表版面费。出刊后赠当期杂志2册。 1.4 关于英文投稿 为了更好的与国际接轨,提高《中华肿瘤防治杂志》的英文载文量,自2011年起鼓励作者英文投稿,投稿经审理符合《中华肿瘤防治杂志》发表要求后,优先给予发表。英文来稿请添加相应的中文摘要。 2 文稿写作的一些注意事项 2.1 文题 顶格书写,力戒冗长,要简明确切地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题目中尽量避免标点符号。 2.2 作者 文章署名作者均应具备作者资格: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对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者; 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的重要理论内容者;3)最终同意论文发表者。署名一般不宜超过6人,置于文题下顶格书写。如果署名作者不是一个单位,必须在导言或相应的内容中说明文章所用资料的具体来源出处,避免用“我院(校、所等)”代过。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论文首席负责人。作者的署名及署名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不得在编排过程中再作更改。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特征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特征(2008-09-08 20:18:47) 标签:文化 1 引言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源远流长,自夏代步入阶级社会以后,中国的法律文化就在以往的氏族、部落的原始习俗文化的基础上开始生长发育。经历夏、商而至西周,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基本格局和特点初步奠定。到了春秋战国时代,中国的文化思想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至两汉时期,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正式确立了儒家的官方意识形态地位,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已基本形成。经历魏晋南北朝而至隋唐,遂进入成熟与发达状态。唐代《唐律疏议》代表着中国古代法律的最高成就。唐代以后的宋、元、明、清基本上是在唐代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发展,有所损益。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古代法律文化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精神品格和文化特征,在世界法律文化之林中独树一帜。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迅速发展,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已成为中国社会整体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社会主义法制正朝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奋进,在这样的时代条件下,如何批判地继承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合理成分,进而为世界法律文明发展提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现代化模式,这将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有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研究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揭示其特征,使我们更明了地知晓其内容,也有助于我们从历史中看到现实中尚未显现的端倪,研究和探析我国法律文化的形成,有利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作出贡献。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特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界定,在外部形式、价值取向和发展过程上具有不同的特点。 2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具有的形式特征 2.1 法自君出 “法自君出”君主不受法律的约束。法律只是一种治国工具,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封建集权专制世代相传,皇帝是国家的代称,封建皇帝始终是最权威的立法者和最大的审判官。皇帝的话是“金科玉律”,其言出法立。皇帝发布的“敕”、“令”、“诏”、“谕”,凌驾于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时,“狱由君断”,皇帝握有最高的司法权,一切重案、要案、疑案皆需皇帝裁决、批准。封建皇帝可以法外用刑,也可以施恩,赦免任何罪犯。如创建专制集权皇帝的秦始皇,其命令就有专门的称谓,命曰“制”,令曰“诏”,拥有最高立法权。同时,“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悬石之一。”[1]又如宋朝,崇宁五年,宋徽宗明令宣布:“出令制法,重轻予夺在上”。不执行皇帝的御笔手诏,就是犯了欺君大罪,将受到严厉制裁。在中国古代,权力是大于法律的,主张权力是法律产生的依据和法律存在的基础,法律受权力的支配和制约,是实现君主个人专制的工具。古代中国的基本政体形态是君主专制,皇帝处于政治结构的金字塔顶峰,维护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独尊地位,乃是中国古代社会一切法律制度的基本目的之一,不仅如此,在法律与皇权之间,法律成为皇权的附庸而丧失独立存在的地位,法律的至高无上性被皇权的绝对神圣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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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民刑有分、重刑轻民,礼法结合、以礼代法和行政监理司法的主要特点以及类推裁判、无讼是求、以法治吏等的特征。其形成主要受到生产方式、社会组织、政治模式和思想意识四个方面的影响,因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在体系结构、价值取向和法律观念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关键词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社会成因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德”、“礼”为基石的法律理念。以“德”、“礼”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更是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有着深远的 影响。首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贵严明”思想强调了君臣共同守法以及执法严明的重要性,这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其次,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注重预防犯罪和犯罪分子的改造。最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也对今天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观。特别值得提出的就是“特权原则”的应用,统治者制定出了一系列保护贵族、官僚的利益的刑罚原则。如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夫之刑,不著刑书”等等,这种思想在当今社会仍然广泛存在。一方面助长了社会上层权力拥有者对法的蔑视心理,另一方面也使普通大众产生了对法律公正实施的不信任和对权利 拥有者的仇视心理。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法律内容方面来看有“民刑不分,重刑轻民”和“礼法结合、重礼轻法”的特点;从司法制度方面来看主要是“行政监理司法”。 (一)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内容为刑法,同时也针对民事法律做了相关规定,而对于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施以刑罚。夏、商时期,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开始出现。在夏朝时,统治者规定了最基本的罪名和刑种。到了商朝,在夏朝法律的基础上对最基本的有关所有权、婚姻、以及继承的民事法律制度做了简单的规定。同时,民事法律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例如婚姻制度中规定了“六礼”以及“七出”、“三不去”。 春秋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使得古代法律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而这一时期也进行了大量的法制改革,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新罪名和新刑种,如岁刑、迁放之刑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技术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方面规定了重罪十条,并且出现了“八议”和“官当”的特权原则。 隋、唐朝是中国传统法制的定型阶段。隋朝确立了刑部,并且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首创十恶制度。《唐律疏议》的制定标志着中国法律与道德的相结合。民事法律方面,唐朝统治者对于财产权、婚姻等在前朝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化的规范;在刑事法律方面,确立了“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并且设立了“加役流”的罪名,用以惩罚流刑以上而死刑以下的犯罪。。

法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方法

学术规范 1,中介的问题。不要找中介花钱,日后一旦查出污点,以免影响。杂志行业的问题迟早国家会干预,只是管制的重点尚未辐射到这个行业,管了以后一大堆问题反而更糟。 2,无论发表什么目的,都不要抄袭。论文造假的破坏里不亚于正式规范性行政法律文件。 3,态度端正是首位的,你一什么态度对待他,他才会犯快给你什么结果。如果为了发表而发表,功利性的攀比,浮躁的堆砌文字,作品是经不起考验的。写一篇就要写好,优秀的文章至少是经过三次修改的。如果你把它当做负担对待了,结果不会理想。论文好比一项工作。目标管理,项目设计,实施,调整,反馈,检查---各个环节都是是对能力的培养。强调的是一对自己的工作态度积极,容纳,其二当做能力方法的锻炼过程,自己的成长就是伴随论文工作不断成熟的。 发表技巧 1、最重要的话就是文章的质量,这质量可以分创新性和时效性两方面来讲。创新性简单来说就是你的论文比较独一无二,可以是你论文的题目,论文的框架,分析的方法等等,与别人有大不同之处;时效性就是说你的论文是围绕最近的热点,社会的关注点为内核展开的。 2、刚刚读研究生,撰写论文经常无从下手,就连如何定题都很困难。撰写论文的第一步应该就是阅读量要有,主要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或者兴趣,去阅读最近的核心期刊里的论文。如此你可以学习到最近的热点是什么,如何行文,如何分析论证,自圆其说。一段时间后,才开始尝试撰写论文。 3、选题的话最快速简单的方法就是找导师要,也可以查看最近年会,论坛的主题,就是都是最近大家研究的热点,重点。这样可以保证自己的文章在时效性肯定是有保障的。题目选好以后,查找文献,建议要有甄别的查找,尤其以核心期刊的文章为主,这也是自身文章质量有保障的一种体现。论文撰写完毕后,一定不要急于投稿,需要给自己一个冷静期,也就是差不多空出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不去想这篇论文。冷静期过后再重新阅读,会发现诸多问题,诸如错别字,标点符号,语序等等,甚至肯本不是自己要表达的意思。如此反复修改。最后就是最后一步,投稿。论文撰写重要,投稿更重要。 投稿技巧 硕士论文各个高校要求不同,北大硕士不要求发表,而很多地方高校要求发表省级期刊。博士论文国内高校要求中文核心或者cssci两到三篇。过去几年,中文核心很好投稿,高校老师在中文核心或者A类核心投稿,如果级别支撑够格,比较容易。如今,中文核心对于一般211大学的教授都是求之不得,可以考虑的。说明了几个问题,第一,稿件供求关系失衡,其二,期刊杂志的水平差距拉大,其三,不合理的潜规则存在。依法学学科为例,每年杂志社的数量新增有限,大量的倒闭,大家眼中杂志水平往往取决于挂靠单位。高校的差距事实上是在拉大的,从各个方面。 以中外法学为例,和社会科学研究中国法学代表了中国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平。十年前的收录稿子作者可以说在国内兼容并包。211,985的一般和名校教授,博士生都有。五年后就是副高级和名校名家的平台了。如今的中外法学的目标是争创世界一流刊物。至少一半的文章是哈佛,耶鲁等院校学者单独或与国内学者合作的。潜规则的问题一直存在。有的杂志起点副高,有的硕士本科都可以投稿。如果你不了解这些,就白投了。具体的技巧,以下几方面供大家参考: 第一,建议写的不错的文章比较优秀刊物的作品,看看最近几个月的文章有没有对学历职称要求,自己低,就不要投了。当然了,自己导师带着自己投,或者他告诉你就容易了。

论现代法学三大流派存在的意义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增刊 2005年5月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 ocial Sciences Edition)Supplement May,2005 论现代法学三大流派存在的意义 王 化,王 亮 (1.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2.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民商法学院) 20世纪,由于西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加之一系列重大的政治争论和学术争论的推动,西方法哲学从二战前后的“休眠状态”转而复兴,并形成百花竞放、百舸争流的局面。各种法学流派相继出现,诸如新自然法学派、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经济分析法学派,等等。其中以新自然法学派、新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为主,构成了20世纪西方三大主流学派。在这三大主流学派中,前二者均是在前人思想上继承发展而来的,而社会法学派则应时而生,其出现被誉为“20世纪西方法学领域最重大的事件和突出的成就”。本文在对此三大流派存在的意义的分析上,并不以追求判断三大流派谁对谁错、谁优谁劣为目标,而是笔者认为三大流派存在的意义正是其本身对上述问题的认识。因此,本文将从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及各学说自身特色等几个方面略析三大流派存在的意义。 一 法律与道德 法律是什么?这一至少在2500年前的古希腊学者就提出的问题,至今人们仍未达成一个公认的答案。从古希腊“安提戈涅”式的悲剧到奥斯丁“法即主权者的命令”,人类对法律是什么的思考形成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两大法学派,即以法律道德化解释的自然法学派和以法律实证化解释的实证主义法学派。两派争论的核心就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法哲学范畴的层面上,就是实然法(law as it is)和应然法(law as it ought to be)的关系。从古希腊到近现代,这种关系始终是西方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长期困惑法学家的一个热点问题。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富勒的学说就是在与哈特的新分析法学长期论战中发展而来的,其论战的中心即是西方法理学中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围绕法律和道德关系的传统争议。 富勒作为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建立了一种世俗形式的自然法。他把法律定义为一种目的性的人类活动。在富勒看来,法律是一种建立社会关系的伦理方法,是社会关系的保障形式。他认为每一条法律规则都有旨在实现法律秩序某种价值的目的。由于目的和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必须同时把目的既看成是“一种事实,又视作是一种判断事实的标准”[1](188页)。在《论法律的道德性》中,他主张法律与道德不可分。他以法律的道德性、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作为研究核心,为此,使用了两对范畴:向往的道德(morality of aspiration)和义务的道德(morality of duty),法律的外在道德(external morality)和内在的道德(inner morali2 ty)。义务的道德和法律的道德最接近,义务的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一般说就是法律所禁止或应当禁止的行为,区别仅在于法律在禁止这些行为时应区分行为本身的严重程度和危害大小。向往的道德对法律目的的实现提供帮助、支持;法律的外在道德是法律的实体目标,法律的内在道德是法律的解释和执行的方式问题,即一种特殊的、扩大意义上的程序问题,它可以为不同的外在道德服务。因此在《法律的道德性》的第2章中富勒讲了一位愚蠢可笑的国王的故事来说明法律的内在道德。他认为法律的创制者不能实现程序道德将导致法律制度不再按法制的要求运作。为此富勒列举了八项法制原则。这八项原则是:①法律的一般性,②法律的公布,③不溯既往,④可理解性,⑤不矛盾性,⑥法律的相当一致,⑦法律的可实现性,⑧官方行动和法律的一致性。由此,新自然法学派强调法与道德有着必然联系,法本身不是中性的词汇,其本身包含着某种道德意义。正如富勒所认为:“一个最坏的政府也会对在其法律中写进残忍、非人道的东西有所顾及,而这种顾及不会来自法律与道德之分,而恰恰来自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2](638页) 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是当代实证主义法学或法律实证主义,其特点是:研究“确实存在的”东西,追求确实的法,代表人物为哈特。人们普遍认为哈特的著作是法律实证主义的最高水平。他不仅超越了古典实证主义法学,而且与实证主义的当代代表———凯尔森的纯粹法学亦有很大不同。凯尔森认为价值问题是不能科学地回答的,道德、正义只具有相对的价值,从而使其理论“纯粹”地局限于规范研究;哈特虽然坚持实证主义法学反对价值研究的基本立场,但他提 86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 [摘要] 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了许多宝贵的法律文化资源。中国在当前学习西方法律的浪潮中,有必要借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为西方法律制度在中国的传播和有效实施培育适合的土壤,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关键词] 法律文化法治本土资源 法律文化是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人类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及其法律制度、法律规范的总和,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对法律所持有的思想观念、感情模式及行为模式的总和。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形成,需要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不断继承和发展自己的本土法律文化,同时借鉴和吸收外来法律文化,并对二者进行适当的本土化整合,进而形成有自己特色的、符合本土国情的法律文化。中国具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为我们创造了丰富的法律文化,这些法律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文化所蕴涵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一方面具有强烈的历史性、遗传性,另一方面又具有鲜活性、变异性,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今天的中国人,为我们开创新文化提供历史的根据和现

实的基础。虽然其中的许多法律思想为今天的人们所摒弃,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具有现代意义的甚至是现代社会所缺乏的而又是必需的法律文化,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及其所具有的现代意义。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点 (一)工具主义色彩浓重 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一直把法律看成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而“法即刑”的思想是促成这种法律观念形成的重要因素。古代的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因为他们对官府有一种恐惧的心态,从而就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时的社会从整体来看,“无讼”成了一种最佳的社会形态,“无讼即德”也成为当时的一种普遍的法律观念。由此导致了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 (二)“德主刑辅”的法律文化导向 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因而儒家思想中的一些基本精神在法律领域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西周时期周公制礼,倡导“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为后世的德治开创了典范。自汉武帝时期之后,儒家思想大一统,董仲舒倡导“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中国社会从此处于“礼”的统治之下。统治者用“礼”“德”来统治万民,“出礼则入

如何选择法学核心期刊投稿

[转]如何选择法学核心期刊投稿 一、《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 作为法核的顶级刊物,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的择稿标准略显单一,而且有“名家化”的倾向。一般而言,所择用的稿件主要为:涉及重大理论且有中国问题意识的文章。故纯粹外国法评介、书评或者译稿一般不会采用。近些年来,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所采用的稿件也大抵为名家作品,或是学术界大佬,或是背景人物。因此,刚入学界的年轻学子可暂不考虑投这两个刊物。 名誉度:A+; 投稿难度:A++; 公正度:法学研究(A);中国法学(A-) 二、《中外法学》 中外法学可能是法学界当前最具公正度和名誉度的刊物。不仅如此,中外法学的包容性也很强,既刊发长文,也刊发书评,甚至还可专卷刊发译稿。由是观之,贺卫方教授魄力之强、学术之有远见,恐中国无第二人。有学术潜力的年轻学子如有佳作可投这一刊物,即便不能刊发,编辑的意见也会让诸多学子受益无穷。我在此慎重推荐。但应注意的是,中外法学使用较外特殊的注释体例,诸学子一定认真研究。 名誉度:A++ 投稿难度:A+; 公正度:A++ 三、《比较法研究》

比较法研究也是一个较为公正的刊物。相对而言,比较法研究更青睐外国法研究,偶而也刊发译稿。但比较法研究的审稿期限相对较长,往往长达半年,因此,一些具有时效性的稿件如立法改革评介等建议投往其它刊物。我想这也是比较法研究应重视的一个问题。 名誉度:A+ 投稿难度:A+ 公正度:A+ 四、《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商研究》和《法律科学》这四个刊物风格相似,主要刊发各种类型的法学论文,原则上不刊发译文(极少,除非特殊需要,如年会中著名外国专家的论文等。因此,译文原则上不投这些刊物)。这四个刊物相对公正,但也刊发一些人情稿。细心的读者或许已发现到此点。但如果有较好的文章,我还是推荐投这四个刊物。因为刊发人情稿的情况虽有,但还不严重,大抵还是以质量取稿。在中国特有的国情下,刊发一些人情稿也值得原谅。具体缘由,我想诸朋友肯定明白。 名誉度:A+ 投稿难度:A+ 公正度:A 五、《法学家》 与前四个刊物相比,法学家的影响力及公正度都略逊一筹。我不知这是否是无评核压力之故。法学家为人大法学院所办,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机率当然比其它刊物高。但坦率而言,法学家这些年所刊发的文章少见精品,关系稿似乎也不少,值得反思。依本人愚见,在当前,评价社科刊物的最终标准并非转载率或引用率,而是读者内心的评判。

中国社会科学投稿须知

《中国社会科学》投稿须知 《中国社会科学》热诚欢迎海内外作者投稿。为保证学术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严谨性,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敬请作者投稿时注意如下事项: 一、请登陆“中国社会科学网”(http://www.cssn.cn),点击“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投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所投稿件须系作者独立研究完成之作品,对他人知识产权有充分尊重,无任何违法、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内容;文中引文、注释和其他资料,应逐一核对原文,确保准确无误;如使用了转引资料,应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如使用了外文资料,作者有责任将相关内容及版权页的纸质复印件或PDF等格式的电子文件提交给本刊编辑部备查。 三、投给本刊的稿件,应确保未一稿两投或多投,包括未局部改动后投寄其他报刊,且稿件主要观点或基本内容,不得先于《中国社会科学》在其他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包括期刊、报纸、专著、论文集、学术网站等)上发表。 四、本刊实行双向匿名专家审稿制度。稿件中请勿出现作者个人资讯,行文亦请避免可能透露作者身份的信息。 五、单篇稿件字数,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学术述评等,一般以1.5—2万字为宜;专题研究一般以每组3—5篇,每篇8000—10000字为宜;笔谈文章一般以每组3—5篇,每篇5000—6000字为宜;讨论与评议等文章,一般以每篇3000—4000字为宜。 六、请提供300字以内的中文提要和3—5个关键词。有条件的作者请提供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的英文译稿,供编辑参考。 七、稿件请用A4纸格式,正文简体横排,研究论文类稿件宋体小4号,36字×35行;学术述评、读者评议等稿件5号宋体双栏,38字×40行;注释请用页下注,注文排5号仿宋体,格式请遵照“《〈中国社会科学〉关于引文注释的规定”》。 八、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表述及其他技术性修改,来稿审理期限一般不少于90个法定工作日。通过初审的稿件,本刊将在此期限内向作者寄送“拟用稿通知”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作者。逾期未接获通知者,可将稿件改投他刊。 九、稿件一经采用,编辑部即会向作者支付稿酬,寄送样刊,出刊后还会将其编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NKI系列数据库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平台等数据库,编入数据库的著作权使用费包含在编辑部所付稿酬之中。 十、本刊对所刊登的稿件拥有长期专有使用权,且拥有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上优先刊发其英文版的权利。作者如需将在本刊所发的文章收入其他公开出版物中发表,须事先征得本刊编辑部同意,并详细注明该文在本刊的原载卷次。作者如就该文接受媒体采访,应事先告知本刊编辑部,并保证对所发言论负责。作者对此如有异议或有其他特殊要求,请与本刊编辑部协商。 本须知自2014年1月1日起生效,并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负责解释。 投稿咨询电话:(010)85886569 技术咨询电话:(010)85886803 《中国社会科学》编辑部 2014年1月1日

《现代财经》投稿须知

《现代财经》投稿须知 社会因思辨而进步,思辨赖文字以弘扬。本刊对有识之士的惠稿,基本上围绕下述方面加以评判: 1、选题:是否符合本刊办刊方向,是否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2、前瞻性: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前瞻性,研究视角是否有新意; 3、研究深度:研究资料是否详实,研究文献全面,最新,研究内容是否具有一定的深度; 4、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忌教科书化、忌空泛议论、忌八股文章——“现状(问题)——原因——对策”; 5、研究架构:论文逻辑架构是否清晰,层次是否分明; 6、研究结论:研究结论是否合理,是否提出新的观点、思想和方法,是否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具体的行文上,应符合下列规范: 1. 稿件应包括论文标题、作者单位、摘要和关键词的英文对应内容。摘要应控制在200字左右,它不是写作脉络的展示,而应是论文主旨和精髓的高度凝练,忌出现“本文”等自评价性语句; 2. 体例方面,一般以“一、”、“(一)”、“1.”、“(1)”作为文章的层次,要求使用简短的小标题方式提炼主要观点,以示彰显和突出; 3. 稿件应附上引用性参考文献,以尾注方式与正文形成对应,其标注样本请参考本网站关于参考文献的具体说明,忌出现不和正文对应、随意而为的罗列;注释用脚注方式当页标注;数学公式用公式编辑器书写;图表、图形请使用EXCEL软件生成; 4. 稿件鼓励稿件论述和研究上“新颖、精辟、独到”,篇幅以万字左右为佳。 重学术道德,忌一稿多投。本刊收到稿件之始,视同作者承诺本刊为唯一投稿单位,二个月之内稿件不会另投他刊;凡在本刊编辑、用稿过程中发现一稿多投的,本刊二年之内对该作者的来稿不予刊发;同时本刊也会逐步改进工作,力争缩短审稿、用稿周期。本刊征稿邮箱:xdcjqk@https://www.360docs.net/doc/bc18409665.html,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实际上是关于法律产生、发展以及运行机制的各种观念的总和。 首先,法律文化是支配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和这个价值基础被社会化的运行状 态。…… 其次,法律文化作为客观存在物,表现为法律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它标志着人类实现有利于自身生存发展的特殊社会秩序的能力和对社会活动进行有目的的设计、控制、引导的水平。…… 第三,法律文化作为一种主观的观念形态,是与宏观、综合、系统的研究方法紧密联系的。其主要特点是,把人类的法律实践活动--立法、司法、思维视为统一的整体或过程来把握和分析的,其目的在于探讨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性 三纲、五常语出西汉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但其思想内容则源于先秦诸子之学,如孔子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韩非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为“天下之常道”。三纲五常连用始于宋代朱熹。 有治人无治法: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况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他虽然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但在“人治”与“法治”的论争中,他仍然认为关键是“人”而不是“法”。理由是:法对于治理国家虽然很重要,但法毕竟是人制订的,仍然取决于“人”,即所谓“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即使有了“良法”,也得靠“人”来掌握和贯彻,因此他强调说:“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把“人治”、“法治”之争提到了法理学的高度。 克己复礼为仁:儒家指约束自己,使每件事都归于“礼”为西周之礼。“克己复礼”是达到仁的境界的修养方法。出自《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孔子在早年的政治追求中,一直以恢复周礼为己任,并把克己复礼称之为仁。颜渊向孔子询问什么是仁以及如何才能做到仁,孔子做出了这种解释。因此,可以把克己复礼视为孔子早年对仁的定义。 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所谓“亲亲”,即亲其所亲,要按照血缘宗法关系来区别贵贱,使亲者贵,疏者贱;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尊亲属,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所谓“尊尊”,即尊其所尊,凡居高位的都是尊者,居其下者应尊其上。奴隶和平民必须服从奴隶主贵族,下级必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臣民必须服从天子,不许违抗。 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比下庶人”,就是说礼是用来调整奴隶主贵族内部关系的,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奴隶和平民的,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亲亲”和“尊尊”既是周礼的基本原则,也是西周立法的指导思想,与此相应,孝和忠既是伦理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由于周礼出自宗法,西周的统治者主要依靠宗法来维持其内部秩序,所以最重宗法,待别强调“亲亲”。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重“尊尊”,而是因为“亲亲”中的子弟孝顺父兄、小宗服从大宗即已包含“尊尊”。况且“长长”与"男女有别"都是从“亲亲”派生的。由于西周极重宗法,所以“不孝不友”被看成是“元恶大憝”,罪大恶极,要“刑兹无赦”。后来的儒家继承了这种思想,在其《孝经》中开宗明义第一章便提出“孝”乃“德之本”,“不孝”则是“大乱之道”,因而宣称:“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礼不下庶人”主要指礼所赋予各级贵族的世袭特权,平民和奴隶一律不是享受。平民和奴隶毫无权利,却必须承担礼所加给的各种义务。特别是奴隶,只是权利的客体,可以由奴隶主贵族任意宰割。周孝王时的《曶鼎铭》记载,五个奴隶的价格仅值“匹马束丝”。“刑不上大夫”主要指刑罚的锋芒不是针对大夫以上贵族,而是指向广大劳动人民的。这种礼、刑的分野,充分说明西周实行的是一种公开不平等的特权法,即奴隶主享有特权的奴隶制法。西周的“等级划分”首先就表现在剥削者和劳动人民两大贵贱等级的区别

法学期刊投稿

法律类核心期刊大约有20种,这些期刊比起一般的非核心水平肯定是高一些,毕竟上了一个档次,但是它们之中也存在知名度,文章质量,择稿方向,投稿难度等差异。我也一直想写一个关于一篇比较他们之间差异的文章,想就这一问题说说自己的看法。但因为水平有限,担心一些个人观点可能会引来较大的争议,也担心不慎的言论可能损及同行的声誉,于是一直没有写。既然很多网友问到该问题,我还是决定写下此文,以给准备向这些期刊投稿的朋友们一点帮助。这篇文章只是我个人观点的表达,并不代表发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c18409665.html,),也不代表发文网支持这一观点。仅供诸网友参考,并欢迎交流。 一、《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作为法核的顶级刊物,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的择稿标准略显单一,而且有“名家化”的倾向。一般而言,所择用的稿件主要为:涉及重大理论且有中国问题意识的文章。故纯粹外国法评介、书评或者译稿一般不会采用。近些年来,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所采用的稿件也大抵为名家作品,或是学术界大佬,或是背景人物。因此,刚入学界的年轻学子可暂不考虑投这两个刊物。名誉度:A+;投稿难度:A++;公正度:法学研究(A);中国法学(A-) 二、《中外法学》中外法学可能是法学界当前最具公正度和名誉度的刊物。不仅如此,中外法学的包容性也很强,既刊发长文,也刊发书评,甚至还可专卷刊发译稿。由是观之,贺卫方教授魄力之强、学术之有远见,恐中国无第二人。有学术潜力的年轻学子如有佳作可投这一刊物,即便不能刊发,编辑的意见也会让诸多学子受益无穷。我在此慎重推荐。但应注意的是,中外法学使用较外特殊的注释体例,诸学子一定认真研究。名誉度:A++ 投稿难度:A+;公正度:A++ 三、《比较法研究》比较法研究也是一个较为公正的刊物。相对而言,比较法研究更青睐外国法研究,偶而也刊发译稿。但比较法研究的审稿期限相对较长,往往长达半年,因此,一些具有时效性的稿件如立法改革评介等建议投往其它刊物。我想这也是比较法研究应重视的一个问题。名誉度:A+ 投稿难度:A+ 公正度:A+ 四、《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商研究和法律科学》这四个刊物风格相似,主要刊发各种类型的法学论文,原则上不刊发译文(极少,除非特殊需要,如年会中著名外国专家的论文等。因此,译文原则上不投这些刊物)。这四个刊物相对公正,但也刊发一些人情稿。细心的读者或许已发现到此点。但如果有较好的文章,我还是推荐投这四个刊物。因为刊发人情稿的情况虽有,但还不严重,大抵还是以质量取稿。在中国特有的国情下,刊发一些人情稿也值得原谅。具体缘由,我想诸朋友肯定明白。名誉度:A+ 投稿难度:A+ 公正度:A 五、《法学家》与前四个刊物相比,法学家的影响力及公正度都略逊一筹。我不知这是否是无评核压力之故。法学家为人大法学院所办,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机率当然比其它刊物高。但坦率而言,法学家这些年所刊发的文章少见精品,关系稿似乎也不少,值得反思。依本人愚见,在当前,评价社科刊物的最终标准并非转载率或引用率,而是读者内心的评判。名誉度:A 投稿难度:A+ 公正度:A- 六、《法学》法学相对公正,但也刊发一些特殊稿件。这一点与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商研究和法律科学等四个刊物较为类似。但法学的办刊风格较为特殊,大抵采用一些短小精悍的文章或时事评论。尽管近些年来,法学也刊用一些宏篇大论,但大抵为名家之作。诸学子若有精华型的学术论文,不妨投之,如果是两三万字的大作,那就另投其它刊物吧。名誉度:A+ 投稿难度:A+ 公正度:A 七、《法制与社会发展》刊物还算公正,但原则上只刊发法理或部门法理的文章。法制与社会发展经常会设专题研讨(法学家也是如此),但大抵为专家稿约,而非公开约稿。这一点应该批评。名誉度:A+ 投稿难度:A+ 公正度:A 八、《法学评论》、《政法与法律》和《河北法学》这三个刊物的质量一般,没有什么特点和

法学投稿须知

法学投稿须知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中国法学》投稿须知 一、投稿要求: (一)本刊投稿暂时实行双轨制,作者可以通过邮箱:进行投稿,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将稿件寄送本刊总编室,不要直接寄给责任编辑;如果需要本刊会联系作者发送相应的电子稿。 (二)来稿请注明是否专投本刊,有关作者姓名、学位、职称(职务)、单位及详细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请另附一页标明,不要书写于正文中,以便本刊进行专家匿名审稿。 (三)来稿请在正文前加列“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内容提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6个。 (四)本刊提倡一稿专投、反对一文多用,凡已在公开出版物、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一律不予以采用。凡于三个月内未收到本刊的“稿件录用通知”者,请自行处理。在收到本刊的采用通知前,凡文章已在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的,请作者务必及时通知本刊。 (五)本刊对所发表的文章享有两年专有使用权,包括以文集、繁体文、电子文等出版发行,其期限从稿件正式发表之日起算。作者如不同意该约定,请在投稿时予以明示。 (六)本刊对所发表的文章享有专有出版权,且直至法定版权保护期满。一切形式的复印、照排、节选、电子刊物选用以及其它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复制,须事先征得本刊的书面许可。

(七)本刊所发文章的作者,以投稿时指明的为限;任何文章的负责人,在接到本刊的“稿件录用通知”后,不可要求“增加”或“减少”作者个数。 二、注释体例: (一)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着”、“编选”等字样。 (二)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四)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前引①,哈耶克书,第48页。 (五)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67页以下。 (六)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七)具体注释体例: 1、着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0页。 2、论文类

《中国集体经济》杂志征文要求投稿须知

中国集体经济杂志社国家一级期刊中国合作经济类核心期刊中国知网收录 《中国集体经济》杂志征文要求投稿须知《中国集体经济》创刊于1985年,由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和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主办的国家级大型综合理论期刊,该刊是国家一级期刊、中国合作经济类核心期刊、万方数据核心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的核心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8-1283,国内刊号:CN11-3946/F,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国知网、 建设、经济观察、战略研究、改革论坛、管理创新、经营之 道、特邀探讨、财税金融、商贸流通、经济与法、人力资源 管理、文化产业、科技研发、培训教育等。 投稿须知: 1.本刊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稿件,投稿邮箱: zgjtjj2010@https://www.360docs.net/doc/bc18409665.html,。 2.来稿要求word文档格式,请遵守一般技术格式规范, 包括中文题目,中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等,全文以4500-9000字符为宜。 3.在文尾请附上以下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籍贯/文章署名单位/主要研究方向/邮寄地址(必须准确而详细)/邮编/电话/邮箱,属科研课题的论文请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4.所投论文应立意新颖,观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层次清楚,逻辑性强,用词规范,文辞精炼。随文可附3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关键词3~8个。文中图表不超过4个,力求形式简洁、功能分明、阅读方便。 5.切勿一稿多投,严禁抄袭、剽窃。本刊对来文有修改权,3个工作日内编辑将对来稿进行电话或邮件联系,请注意及时查收。 6.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发出电子版或书面录用稿通知。 刊社地址:北京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中国集体经济》杂志社 邮政编码:100801

法学核心期刊

法学类中文主要核心期刊有哪些 1、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单位,下同) 2、中国法学中国法学会 3、中外法学北京大学法学院 4、法学华东政法学院 5、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 6、法学评论武汉大学 7、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 8、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9、现代法学西南政法大学 10、环球法律评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1、比较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12、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3、行政法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 14、法制与社会发展吉林大学法学院 15、政治与法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6、法学论坛山东省法学会 17、法学杂志北京市法学会 18、河北法学河北省法学会、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9、人民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 20、人民司法最高人民法院 21、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 很多同学,不管是法学本科生,还是法学硕士生,在写毕业论文之前,常常有一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感。例如,他们经常会咨询本站:“我究竟应该选什么题目好呢?”我们会告诉他,你应该选“学术前沿课题”,并且是你感兴趣的“学术前沿课题”。但是这些学生往往一脸迷茫地告诉我们:“我并不知道哪些问题是学术前沿问题”。 这些同学之所以在选题上犯难,并且不知道哪些课题是学术前沿问题,根本原因是他不知道法学界正在探讨的难题、热点问题究竟是哪些。今天我们重点介绍一下法学学生究竟应阅读哪些杂志。 我们认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于法学核心期刊(北大版)应该有所阅读,法学类的省级期刊可以不读。最新的北大版核心期刊有如下几本(具体以北大图书馆公布为准):1.法学研究2.中国法学3.法商研究4.法学5.政法论坛6.现代法学7.法律科学8.中外法学9.法学评论10.法制与社会发展11.比较法研究12.法学家13.环球法律评论14.法学杂志15.法学论坛16.当代法学17.政治与法律18.行政法学研究19.中国刑事法杂志20.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1.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2.河北法学23.法律适用24.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5.人民检察26.知识产权27.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8.清华法学。 这些核心期刊上的文章质量是比较高的,作者一般在某一领域有所专长,写出来的文章在行文风格、内容观点上也比较好,同学们可以多多阅读这些杂志上的文章。 当然,我们也发现此类杂志上的有些文章质量不佳,可能某些所谓的核心期刊收了不少的关系稿和人情稿,或者以为某些老教授的文章就是好文章(其实不一定的)。所以尽信书不如无书,同学们在注意鉴别。在阅读的过程中,同学们应做到如下几点: 1.发现作者的核心观点,并了解作者观点与主流观点存在的差异。如果认为作者的观点与主流观点没什么区别,那么这篇文章不是好文章,属于老生常谈; 2.发现作者的逻辑,理清作者为什么那么论证,有哪些论据,论证力度如何,是否有说服力; 3.发现同类主题文章的不同观点,并分析不同作者对于同一问题有哪些不同的看法; 4.发现作者的写作技巧、行文风格,尤其应了解作者所援引的材料、素材的来源,从而探知人家是如何找资料的; 5.发现其他有价值的地方,并细细揣摩,学以致用。 总之,同学们如果想了解法学学术前沿,就应该阅读上列核心期刊,有时候来不及细度,那么只要了解一下题目和摘要即可,等有时间后再有选择地阅读这些杂志上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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