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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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预案培训记录

环境应急预案培训记录

一、培训时间:2023年9月20日二、培训地点: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三、培训对象: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重点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环保科研院所专家等四、培训内容:1.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标准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3. 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4. 环境应急演练与评估5. 环境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五、培训过程:1. 开班仪式由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发表讲话,强调了环境应急预案培训的重要性,要求参训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2. 专题讲座(1)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标准:邀请环保科研院所专家详细讲解了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内容要求、评审标准等。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重点讲解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流程、原则和注意事项。

(3)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介绍了环境应急物资的种类、储备要求、管理方法等。

(4)环境应急演练与评估:分享了环境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评估等方面的经验。

(5)环境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中与环境应急管理相关的条款。

3. 互动交流参训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专家现场解答了参训人员的疑问。

4. 结业仪式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对培训进行了总结,对参训人员提出要求,希望大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六、培训成果:1. 提高了参训人员对环境应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2. 增强了参训人员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3. 拓宽了参训人员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

4. 为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后续工作:1.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

2. 重点企业要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环保科研院所要积极参与环境应急管理研究,为我市环境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环境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记录(2篇)

环境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记录(2篇)

第1篇一、演练目的为提高我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降低环境事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组织本次环境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二、演练时间2022年X月X日三、演练地点XX公司生产基地四、演练组织1. 演练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演练的全面组织、协调和指挥。

2. 演练指挥部:由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担任指挥长,负责演练的具体实施和现场指挥。

3. 演练专家组:由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等部门专家组成,负责演练的技术指导和评估。

五、演练内容1. 环境应急预案的讲解和培训2.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3. 环境监测和污染源控制4. 应急物资和装备的使用5. 应急疏散和人员安置6. 演练总结和评估六、演练过程1. 开幕式2022年X月X日上午9时,环境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在生产基地会议室举行。

演练领导小组、指挥部、专家组及参演人员参加了开幕式。

总经理在开幕式上发表了讲话,强调了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环境应急预案讲解和培训安全生产部负责人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阐述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内容、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等。

随后,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补充说明和答疑。

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模拟场景:某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化学品泄漏,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1)发现泄漏后,车间负责人立即向安全生产部报告。

(2)安全生产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要求,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4)环保部门对泄漏现场进行监测,评估污染情况。

(5)安全部门对泄漏区域进行警戒,防止人员进入。

(6)生产部门对泄漏源进行控制,防止污染扩散。

(7)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人员疏散。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所有员工需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课程。

以下是我对本次培训的记录:培训时间:2022年10月15日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培训内容:1. 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在培训开始之初,讲师首先介绍了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使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适用范围。

2. 劳动法相关内容接着,讲师重点讲解了劳动法相关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劳动报酬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等内容。

我们对劳动法的条款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3. 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在本次培训中,讲师还就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了法律风险的重要性,并学会如何通过建立规范制度和健全管理措施来预防和化解各类法律风险。

4. 法律法规的遵守与执行最后,讲师强调了法律法规的遵守与执行的重要性,指出只有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法律法规,企业才能保持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要时刻牢记法律法规对我们的约束,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做一个守法公民、遵纪守法的员工。

培训总结:通过本次法律法规培训,我对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了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规定,努力做到合法合规,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至此,本次法律法规培训圆满结束。

愿我们每个员工都能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好员工,共同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

(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

环境污染防控培训记录

环境污染防控培训记录

环境污染防控培训记录
日期:[日期]
培训目标
培训目标是提高员工对环境污染防控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环保意识,从而减少和预防环境污染。

内容
1. 环境污染的定义和分类
2. 环境污染的成因和影响
3. 环境污染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
5. 公司内部环境污染防控措施的介绍
6. 环境污染防控案例分析和讨论
参与人员
1. [姓名] - [部门]
2. [姓名] - [部门]
3. [姓名] - [部门]
4. [姓名] - [部门]
5. [姓名] - [部门]
培训效果评估
本次培训后,参与员工对环境污染防控的认识和理解明显提高。

通过讨论和案例分析,员工对环境污染的成因和影响有了更深入的
了解,对环境污染防控的重要性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同时,员工
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讲也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下一步行动
为了切实减少和预防环境污染,公司将加强内部环境污染防控
措施的落实,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和宣讲活动,以提高员工的环保
意识和环境保护能力。

签字
培训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一、培训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法规在企业经营、个人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_____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组织了一场全面的法律法规培训。

二、培训目的本次培训旨在使员工了解和掌握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培训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星期_____)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培训人员1、培训讲师:_____律师(具备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2、参训人员:公司全体员工五、培训内容1、合同法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效力及违约责任常见的合同纠纷及解决方式讲师通过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合同条款的明确性、违约责任的约定等。

提醒员工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劳动法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劳动争议的处理针对公司员工关心的劳动权益问题,讲师详细解读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例如,加班工资的计算、病假和年假的规定等,使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3、知识产权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侵权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讲师通过介绍一些知名的知识产权案例,让员工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作为企业员工,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消费者。

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助于员工在消费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安全生产法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员工明白了在工作中要遵守安全规定,提高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环保知识培训记录

环保知识培训记录
培训中,老师着重的强调了这几个点:
1、垃圾分类:推行“四分法”分类模式;
2、环保的基础概念: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环境治理;
3、主要环境污染来源与危害:水污染、大气污染及土污染;
4、环保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环境污染类型及对人体的危害。
讲师结合实际案例,从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空气、饮用水安全问题,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国家现今的“绿色环保”发展形式和总体要求以及环境污染的危害与防治办法、垃圾分类和饮用水安全等知识。课程内容丰富,现场气氛活跃,交流互动积极。
为提高干部职工环保意识, 7月29日,人大特邀季林云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培训。
讲座从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系统解读,并把新旧《环境保护法》做了详细的比照。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在立法理念上体现环保优先原则,并增加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和处罚力度。提出了政府每年要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环境保护、环境治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对于不认真履行环境法律职责的官员采取引咎辞职的制度;对污染企业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将上不封顶;设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让群众参与并监督环保工作,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和民主局面。新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培训结束后区第九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与高瑞老师交流各种环境问题,扩散食品知识与常识,期待类似实用性的生活知识培训。通过活动开展,不仅使队员丰富了业余生活,掌握了安全辨识食品的方法,弥补了知识盲点,而且提高了队员们保护环境的意识。
环保知识培训记录
培训间
7月29日下午
培训地点
多功能厅
参加人员
全体人员
培训内容: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4. 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5. 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四、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环境保护法在世界各国的立法体系中,是一个新生的法律,它是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自身有一套完整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宪法》:第26条规定: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 公害。国家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第9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使 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10条第5款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宪法中这些 规定都是我环境保护法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 2.《刑法》:1997年3月4日江泽民主席签发83号主席令,宣布修订的《刑法》增加 了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节,共9条,对排污、废物进口、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做了刑 事处罚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是环境保护单法 的基本依据,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的。该法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 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规定了各级政府、一切单位和个人保护环境和权利和义务。 4. 环境保护单行法:是针对特定的污染防治领域和特定的资源保护对象而制订的单 项法律,是宪法和基本法的具体化。 5.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颁布的,是为实施环境保护法律 或规范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及程序而颁布的“条例”、“实施细则”,如《水污染防治法 实施细则》、《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 置防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 物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目前已有30多项 。 6.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颁布的环境保护规 范性文件,如国家环保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7.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600多项):是指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是对国家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是以解决本地区某一特定的环境问为目标的,具有较强的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8.环境标准:是中国环境法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境法制管理的基础和 重要依据。 9.其它部门法也包含许多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如,《民法通则》、《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消防法》、《文物保护 法》、《卫生防疫法》与环境保护工作密切相关。 10.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全球环境而签定的国际条约和协议书,是 中国承担全球环保义务的承诺,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内环保法律与国际条约有 不同规定时,应优先用国际条约规定(我国保留的条款例外)。

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记录

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记录

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记录
时间:2014 年11月2 日
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主持人:伍连
参加人员:见《会议签到表》
主要内容:
1、项目总工朱得志扼要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内容,着重讲解了与植被保护、农田占用、水体污染、树木砍伐相关的法规条款,并强调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与会人员认真听讲,认真做好笔记。

2、项目经理彭阳强调指出法律、法规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我们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中我方的责任和义务,每一位职工都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树立尊章守纪、依法办事的观念。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要把法律、法规贯彻到实际行动中,时刻注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科学施工,杜绝盲目施工。

同时指出环境是人类生存的依托,安全质量是企业进入市场的入场卷,应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争做守法公民、环境卫士,使我项目部的各项绩效再上新台阶。

3、会议进行了简短的讨论,认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以往我们已经作了大量工作,也较全面,但不够细致,下一步的重点是结合相关法规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使我们的工作更全面、详尽,取得更大成效。

娄衡三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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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法律法规培训记录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施工期间的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夜间施工的,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3.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

雨水排人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施工现场泥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4.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

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触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6.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7.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8.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9.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报告申请批准外,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有关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有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

10.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11.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并设有标志。

环境影响3.1场地环境保护3.1.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针对土壤情况提出对策,采取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3.1.2施工总平面布置首先应考虑利用荒地、劣地、废地或已被污染的土地。

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占用场地应紧凑,尽量节约施工用地,如果现场场地狭小,应选择第二场地堆放材料。

材料堆放、加工以及工人宿舍等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废地、荒地。

3.1.3施工中开挖的弃土,有介场地堆放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尽量利用原土回填,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

挖出的弃土暂时无法回填利用的,应堆放在安全的、专的用的场地上,同时进行覆盖保护。

3.1.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地表径流或风化引起的场地内水土流失(如保护表层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

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围墙边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绿化或摆放盆花,美化环境,防止土体流失。

3.1.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雨水管道、地表径流和空气带来的杂质、颗粒所产生的沉淀物污染环境。

3.1.6对不可再生利用的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

3.1.7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和危险性废物堆放场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工程,防止土壤被污染。

3.1.8对施工期间破坏植被,造成裸土的地块,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

施工结束后,再恢复其原有植被或进行合理的绿化。

3.2大气环境保护3.2.1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施工现场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降尘等保护措施。

3.2.2规划市区的施工现场,混凝土累计用量超过100立方米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降尘防尘装置。

3.2.3水泥和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保管,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护措施。

3.2.4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派专人负责洒水降尘。

对大面积的裸露地面、坡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用覆盖或固化的降尘措施,如:绿化、喷浆、隔尘布遮盖、地面硬化或混凝土封盖等。

3.2.5施工现场设立垃圾站,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分拣、回收和清运现场垃圾。

垃圾清运应按照批准路线和时间到指定的消纳场所倾倒。

高层或者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应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

3.2.6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施工。

3.2.7为了减少现场堆放的回填土过干产生粉尘,除应采取覆盖措施外,还应派专人定时洒水,土的含水率控制在15%-25%即可。

3.2.8清理模板内已绑扎好的钢筋中残留的灰尘和垃圾时要尽量使用吸尘器,不得使用吹风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

3.2.9在采用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

3.2.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循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3.2.11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有专人负责。

3.2.12施工现场周围的围挡及大门等的设置应符合中建总公司《中建总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要求,围挡要保持清洁、严密。

3.2.13施工材料、垃圾的运输:(1)施工现场路面硬化处理的宽度应不小于出口。

根据道路功能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硬化处理方法;不同的硬化处理方法和位置标高表1(2)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超量装载运输。

运输土方、渣土、垃圾等以三楼物质的车辆必须采用密封运输,必须持有市政管理部门批准运证件;(3)施工现场门口处铺垫草帘子,设置洗车池,对于占有泥土的车辆,用清水冲洗。

车辆外部不准挂有拉运的物质,车轮不准带有泥土上路;(4)运输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物及细颗粒散体材料时车辆要覆盖严密或使用封闭车厢,防止遗洒和飞扬。

(5)对预拌混凝土的运输要加强防遗洒的管理,所有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

混凝土浇筑完后必须在现场清洗干净车辆方可离开;(6)施工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运输应确保不遗洒、不混放,应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

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3.3废气排放3.3.1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车辆排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3.3.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应定期维护,保持良好运作状态。

3.3.3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成份的含量,应选择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

3.3.4建筑材料采购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产品。

3.3.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3.3.6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0%,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的规定。

3.3.7对引进的“四新”技术产品应事前进行调查、评估,如使用的产品对环境及人体健康产生不利的影响,应实行否决。

3.3.8施工地段土壤含氡量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3倍及以上,5倍以下时,施工前要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

3.3.9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及以上时,应进行工程地点土壤中的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测定。

当内照射指数(I Ra)大于1.0或外照射指数(I y)大于1.3时,工程地点的土壤不得作为工程回填土使用。

3.3.10土壤含氡量浓度高的地下防水做法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中的一级防水要求,使用防氡气的高密度防水材料对基础进行处理,防止氡气从地下渗透进入室内环境。

3.4噪声影响3.4.1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的要求,将噪声大的机具合理布局,闹静分开。

合理安排噪声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扰民。

3.4.2对施工机具设备进行良好维护,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施工过程中设专人定期对搅拌机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发现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以降低噪音的同时保证施工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4.3对搅拌机、空气压缩机、木工机具等噪声大的机械,尽可能安排远离周围居民区一侧,从空间布置上减少噪声影响。

3.4.4施工现场应选用能耗低、性能好、技术含量高、噪声小的电动工具。

3.4.5打桩施工时不得随意敲打钻杆,施工噪音控制在85db以下,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

3.4.6机械剔凿作业使用低噪音的破碎炮和风镐等剔凿机械。

夜间(22:00~6:00)、午休(12:00~14:00)不得进行剔凿作业。

3.4.7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如:施工时严禁敲打料斗、钢筋。

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3.4.8对混凝土输送泵、振捣棒、木工棚、,包锯、钢筋加工场等强噪音设备,要采取降噪防护措施:(1)施工中混凝土振动棒、手动电锤、锯等机具,通过时间安排上减少噪声影响;(2)现场混凝土输送泵应设置隔音棚遮挡,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3)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减少噪音的排放;(4)模板加工的木工棚采用全封闭房间,门口挂降噪屏(工作时放下,起到隔音的作用),窗户用降噪屏封闭;(5)现场进行钢筋加工及成型时,将钢筋加工机械安放在平整度较高的平台上,下垫木板,并定期检查各种零部件,如发现零部件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6)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模板、脚手架支搭、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7)根据噪音防治需要,将外脚手架满挂密目安全网,并在结构施工楼层设置降噪围档;(8)施工现场界内应设置噪音监控点,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噪音一旦超标,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参考国家标准GBl2523—90)表23.4.9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保噪音标准(分贝)日夜施工要求的不同,应合理协调安排分项施工的作业时间:(1)施工应安排在6:00~22:00时间进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要求,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要会同建设单位一起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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