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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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法律法规详述

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法律法规详述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 第一,水土保持是保护水土资源的基本措施。 ❖ 第二,水土保持是培育资源的有效手段。
❖ 第三,水防御自然灾害的有力保障。
❖ 因此,国务院国发(1993)5号文件: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战略的 高度认识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 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必须长 期坚持的工项基本国策。
还有125万平方公里的冻
其一,危害江河湖库,加剧
融侵蚀面积没有对外公布。 洪涝灾害和旱灾。造成小洪
同时还有比较分散的大量 的重力侵蚀存在。
水、高水位、大险情(大灾 害)。其二,加剧滑坡泥石
❖ 全国每年入河泥沙至少50 亿吨。
流灾害;其三,扩大沙化, 加剧风沙灾害;其四,加剧
❖ 流失程度最为剧烈的主要 分布在黄河上游(以黄土 高原为最)、长江中上游
➢水土流失是我国头号环境问题
❖ 第一,从水土流失面积面 ❖ 第二,从水土流失危害看:
积看:1990年公布:367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 积38.2%。其中水力侵蚀 179万平方公里,风力侵
❖ 一是危害耕地(国土安全), 加剧人地矛盾:地力减退、 面积减少。
蚀188万平方公里,另外 ❖ 二是恶化生态(生态安全):
(二)《水土保持法》的基本概念
➢ (一)水土保持法的概念 • -广义的 概念: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 -狭义的概念:人大颁布的水土保持法 ➢ (二)水土保持法规体系 ❖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规章 ❖ ——规范性文件
法律效力
❖ 《立法法》 第七十八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人为水土流失日益加剧的形势
❖ 一方治理,多方破坏 ❖ 一家治理,多家破坏

中国水土保持法

中国水土保持法

中国水土保持法【最新版】目录一、中国水土保持法概述二、水土保持法的重要性三、水土保持法的主要内容四、水土保持法的实施与监管五、水土保持法对我国水土流失防治的贡献正文一、中国水土保持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是我国为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

自 1991 年起实施,至今已经过数次修订。

《水土保持法》从法律角度明确了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为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水土保持法的重要性水土流失是我国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不仅导致土地资源退化,还对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水土保持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水土保持法的主要内容《水土保持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规定了水土保持的法律地位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2.规定了水土流失防治的规划和标准,要求各级政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对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3.规定了水土流失防治的措施和行政许可,包括生产建设活动许可、土地整理复垦许可等。

4.规定了水土流失防治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明确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水土保持法的实施与监管《水土保持法》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要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加强水土流失防治的科技创新,提高防治效果。

五、水土保持法对我国水土流失防治的贡献《水土保持法》的实施,对我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法律法规详述

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法律法规详述

法规体系关系的处理
第八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 一致时,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 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 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 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水土保持法》的主要内容
• -确定了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
-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职责 -明确了人为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 -确定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的基本制度 -规定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 -确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土保持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 -确定了水土保持重点分区防治战略 -确立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基本方略 -确立了水土保持监测的法律地位 -明确了有关水土保持优惠政策 -规定了水土保持的法律概念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提出了各级机关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987年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制定水土保持 法列入立法计划,要求水利部组织起草班子,着手 调查研究,开始起草工作。1989年形成送审稿所国 务院。之后,国务院法制局(现为法制办)又组织 力量进行修改,并征求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意见, 1990年1月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 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即着手进行调研和修改。总共十 易其稿,于1991年6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第20次常委 会审议通过,并于当天颁布实施。
(二)《水土保持法》的基本概念
➢ (一)水土保持法的概念 • -广义的 概念: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 -狭义的概念:人大颁布的水土保持法 ➢ (二)水土保持法规体系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

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解读

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解读

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解读1未批先建:违反《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在开工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处理根据《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2未批先变:违反《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八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批准,自行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或自行新设弃渣场。

第二十八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肝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水土保持法(图解)

水土保持法(图解)

1. 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是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3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4.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5.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6. 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水利部门负责组织水土流失调查,并向社会公告。

7. 在有关规划中,应有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征求水利部门意见。

8. 地方政府应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9. 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违反该规定者处罚款。

10. 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加强植被保护。

11.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12. 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违者罚款。

13. 林木采伐方案中应有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皆伐,禁止炼山造林。

14.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15. 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水利部门批准。

16. 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7. 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措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

18. 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防护措施。

19. 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损害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水利部门法律法规

水利部门法律法规

水利部门法律法规水利部门法律法规一、引言水利部门法律法规是指有关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防洪排涝、治理河道、水土保持、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水利部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有效利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水利部门法律法规进行概述,涵盖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以便读者深入了解水利部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相关内容。

二、水利部门法律法规的分类水利部门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领域和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水资源管理法规:主要包括《水法》、《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用于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

2. 水利工程建设法规: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用于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防洪排涝法规:主要包括《防洪工程管理办法》、《排水设施管理办法》等,用于规范和管理防洪排涝工程,确保城市和农田的安全排水和防洪能力。

4. 治理河道法规:主要包括《河道治理工程设计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用于规范河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保护河道的安全和生态环境。

5. 水土保持法规: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法》、《山区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等,用于保护和维护土地资源,预防水土流失和泥石流等灾害。

6. 水环境保护法规: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法》、《水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用于预防和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水利部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水利部门法律法规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1. 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水利工程是维护城市和农田的生产运行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设施。

水利部门法律法规对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进行规范,能够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防止因工程质量问题、设备故障等引发的灾害事故。

2. 有效利用水资源: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分享之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分享之

总则
• 目的与任务
为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的建设和管理,规范水土保持 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水土保持生态生态环境 工作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 监测站网,对全国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状况实施监测,为国家制定水 土保持生态环境政策和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 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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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分享之
1、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2、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
分享人: 黄 永 超 学号:222011320280010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监测站网的建设与资质管理 • 第三章 监测机构职责 • 第四章 监测数据和成果的管理 • 第五章 附则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案例(3篇)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水土保持是指采取工程、生物和农业等综合措施,对水土流失进行预防和治理,以保持和改善水土资源,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活动。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保护水土资源,预防水土流失,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案例选取一起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旨在分析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水土资源。

二、案例简介2019年,我国某省某县在建设一大型工程项目时,未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导致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水土流失。

当地水土保持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依法对施工单位作出了罚款处罚,并责令其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1)未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本案中,施工单位未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2)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水土流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本案中,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导致项目施工区域出现严重水土流失现象。

2. 案件处理分析(1)责令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办审批手续,并可以处以罚款。

本案中,当地水土保持部门依法责令施工单位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2)罚款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本案中,当地水土保持部门依法对施工单位作出了罚款处罚。

(3)采取治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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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读
水土保持是指对土壤和水资源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一系列措施和
方法。

为了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法
律法规,旨在规范和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本文将对水土保持法
律法规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法规规定了土地使用与保护的原则、土地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土地
资源的保护措施等内容。

其中涉及到的水土保持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
1. 提出水土保持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利用土地资源、实行分类管理、统筹规划、保持生态功能等原则。

2. 设置水土保持的管理和监督机构: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设立水土
保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土保持的规划、监督、评估和执法等工作。

3. 规定了水土保持的法定责任:明确了土地使用者、土地经营者应
当依法进行水土保持,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护水土资源。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是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法律法规,该法规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原则、管理机构、责任主体等方
面进行了规定。

以下是该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1. 规定了水土保持的目标与原则:明确了水土保持的总体目标是保
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

并提出了依法规划、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动态管理等原则。

2. 设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设立了水利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水土保持的管理和监督,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组
织领导。

3. 规定了水土保持的责任主体:强调了土地使用者和土地经营者应
当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的责任,进行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保持设施
的建设和管理。

三、地方性水土保持法规
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外,各地方还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水土保
持法规,以适应本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需求。

这些地方性的法规往往
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作出的细化和补充。

地方性法规包括省级、
市级、县级的水土保持规定,以及相关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和效果,我国还制定了相应的水土保
持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土地资源、维
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土地使用者和土地经营者应当
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的责任,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共同努力,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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