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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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处罚

卷内文件目录

质量技术监督

现场检查笔录

共页第页被检查单位(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XX)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职务: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场所:

检查情况:

被检查单位(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记录人员(签字):有关见证人员(签字):

质量技术监督

调查笔录

共页第页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

调查人员:记录人员:

被调查人:性别:年龄:职务:

证件名称:编号::

地址(住址):

工作单位:

调查记录:

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调查人员(签字):记录人员(签字):

质量技术监督

笔录页

共页第页签字: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当事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人):

地址(住所):联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

受委托人XX:XX:

工作单位(住址):职务:联系: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因一案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委托权限:

委托期限:

委托人(签字):

(单位印章)

年月日

注:委托权限一般为:接受调查、提供证据材料、代为签收法律文书及材料、申请回避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听证权、以及可以代理的其他事项(由授权人自定)。

质量技术监督

监督检查抽样单

本文书一式三份。副本送达当事人,副本随检验委托书交检验机构,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量技术监督

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

()质监检(鉴)委字〔〕号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对下列产品进行检验(检定)(鉴定)。

1.委托人应当提供检验(检定)(鉴定)所需样品;

2.委托人应当按时收取检验(检定)(鉴定)报告,并按双方约定交纳费用;

3.受委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检定)(鉴定),并于年月日前提交检验(检定)(鉴定)报告一式份;

4.受委托人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检验(检定)(鉴定)工作,或者提供不真实的检验(检定)(鉴定)报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或因此引发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人印章受委托人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交受委托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量技术监督

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

()质监检(鉴)告字〔〕号

你(单位)

经检验(检定)(鉴定),被判定为产品。

你(单位)如对该检验(检定)(鉴定)结果有异议,请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内,依法向我局或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即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此告知

附:检验(检定)(鉴定)报告

报告编号:

(印章)

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当事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量技术监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质监特令〔〕号

经检查,你单位(人)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下列问题:

上述问题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条

的规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八条、

的规定,

责令你单位(个人)于年月日前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如对本指令书不服,可在接到指令书之日起60日之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起诉期间,不得停止改正或者停止消除事故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章或者安全监察专用章)

年月日备注:本指令书一式两份,发出部门、被检查单位各一份。

质量技术监督

责令改正通知书

()质监责改字〔〕号

当事人:

主体资质证明: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XX)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职务:

地址(住址):邮编::

你(单位)

的行为,已违反了《》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

根据《》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改正上述XX行为。

(印章)

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当事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案件证据质证通知书

()质监证通字〔〕号

你(单位)因,被我局依法立案调查,在调查取证程序中,我局已获取附件所列证据,根据《XX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现通知你(单位负责人)于年月日前对附件所列证据发表质证意见,逾期未发表意见,视为你(单位)对所列证据予以认可,我局将直接采信该证据。

如需委托人代理质证,应提交委托人授权书和受委托人XX明。

应到处所:

联系人:联系:

附件:证据目录(编号)

承办机构印章

年月日

附件:

行政证据目录

编号:

本通知一式二份。正本送当事人,副本存案卷。

质量技术监督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共页第页

案由:

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情及XX事实:

证明对象及证据材料:

定性及处罚依据:

拟处理意见(含自由裁量理由):

案件承办人(签字):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管理类】行政执法文书样本

(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文书 样本

附件4-2 行政执法文书样本 质量技术监督局 通知书 被通知人(单位): 应到时间: 应到地点: 被通知事项: 。 ________质量技术监督局(印章)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

本决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正式使用说明不显示) _________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⑦说明:本文书送达人签收后,收回存档。 __________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许可公示内容解释 ( )质监字[]第号 : 你(单位)对本局公示中提出的问题,现解释如下:

_______质量技术监督局(印章) 年月日经办人:联系电话: 说明: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存档。(正式使用说明不显示) ____________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 ) 补告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申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提供(出示)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请作如下补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新邵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 格式文本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录 卷目录 (2)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4) 举报登记表 (6) 投诉登记表 (8) 不予受理决定书 (10) 案件指定管辖函 (12) 指定管辖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14) 立案审批表 (15) 调查询问笔录 (17) 调查检查记录 (19) 调查询问通知书 (21)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23)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24)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 (26)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27)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审计审批表 (29) 审计通知书 (31) 审计委托书 (33) 鉴定委托书 (35) 案件委托协查函 (37) 中止案件审批表 (39)

中止案件恢复审批表 (41) 延期案件审批表 (43) 撤销案件审批表 (45) 案件移送函 (47) 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49) 限期整改指令书 (50)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首页) (52) 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 (54) 述申辩记录(首页) (56)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8) 案件处理报批表 (60) 人社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对复杂、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62) 当场处罚决定书 (64) 行政处理决定书 (67) 行政处罚决定书 (69) 送达回执 (72)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74) 结案审批表 (76)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 (78) 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80) (一)卷目录

使用说明1、卷目录,指装订案卷首页。

2、材料名称,指案卷所收集材料的名称。例如投诉登记表、投诉材料、询问笔录、询问通知书、处理决定书等。 3、页数,指本材料的页数;卷页数,指本材料在整个案卷容中所排列的页码围。 (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最新推荐】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推荐word版 (1页)

【最新推荐】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推荐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 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 解保通[ ]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_______:我局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以《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 登保通[ ] 号}中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所列物品予以登记保存,现予以全部(或部分)解除登记保存。解除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公章) 年月 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本通知书已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_分收到。接收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国家质检总局137号令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令第137号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2011年1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保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处罚合理、公正,执法文书使用正确、规范。 第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系统内部门之间办案协作。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可以提出协查请求;接到协查请求的,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由其他部门进一步处理的,应当及时通报。 第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案件承办机构和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 案件的监督检查。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可以进行督办。 第六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回避制度。案件承办人员、审理人员和听证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或者前款规定人员本人申请回避,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提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回避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辖。 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之外开展调查取证等活动的,应当通报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要时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标准

附件1 全省劳动保障监察 文书统一式样(共30页)

文书参考式样(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 人和接待人分别签名;来电等其他形式举报由接待人直接记录并签名。2、举报人超过 1人的,另添纸逐一列明举报人情况并签名。3、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件 及数量。

文书参考式样(2)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 人和接待人分别签名;来电等其他形式举报由接待人直接记录并签名。2、举报人超过 1人的,另添纸逐一列明举报人情况并请签名。3、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 件及数量。

文书参考式样(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补正告知书 劳社监补告字〔〕号 投诉人: 我总(支、大)队于年月日接到你关于 的(□来人□来函□电传□移送)投诉。 经审查,你所提供的投诉证据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 定形式。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告知你补正下列证据、材料(打√): 1、; 2、; 3、; 4、; 5、; 6、 请你按上述要求补正后,再向我总(支、大)队投诉。补正 材料经我总(支、大)队初审合格之日,作为投诉受理之日。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补正补齐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 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文书参考式样(4)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

文书参考式样(5) 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通知书 劳社监不受字〔〕号 投诉人: 我局于____年___月___日接到你关于_________________的 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条十八条规定,经审查,你的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不予受理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或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 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__________起诉。本决定自 送达之日起生效。 (盖章) 年月日

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模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案件受理记录 ()受﹝﹞号 交办□移送□□投诉/举报案件来源:联系方式:投诉/举报人: : 事人当 : 地 址 分时月日受理时间:年 案情摘要: 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名: 日年月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月年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 案件移送审批表 ()案移审〔〕号 由:案 案件来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当事人: 联系方式:地址: 受移送机关: 主要案情及移送理由: 经办人: 日月年

负责人: 日月年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日月年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号〕)案移送 〔( 公安局: 一案,经初步调查,涉嫌 《行政执法机关移犯罪,根据当事人涉嫌构成 《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条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依法《刑法》第意见》第一条,查处。你单位如认第八条的规定,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不为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予立案的,请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我局,相应退回案卷材料。我局将在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接到你局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 局。

(公章) 年月日 附件: 签收回执 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已于年月日 收悉。 (公章) 年月日 注:本文书一式四份。第一份由公安机关签收后留存;第二份由公安机关签收后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存档;第三份抄送公安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签收后留存;第四份由检察院签收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 案件移送书 ()案移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一案,经初步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现移送

质量技术监督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质量技术监督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文书是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所制作、发布的反映执法活动每个环节的有法律效力或者有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按其针对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发布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发布的。技术监督执法文书均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因此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有的具有明显的法律效力和处置性,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有的虽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或处置性,但也是对执法活动的如实记录,也有明显的法律意义,特别是在诉讼过程中其法律性表现的更为突出,如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因此,要求每一个执法人员必须掌握文书的制作要求,以保证办案质量。 制作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文书必须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文书必须齐备。立案办理的案件在归档时,除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外,必须使用的文书还有9种,缺少任何一种,都属于文书不齐备。根据具体案情应该具备的文书,对于该案也是必备文书。只有文书齐备,才能保证办案程序合法。 二、文书使用必须正确。每个文书的制作都有明确的目的,比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是要向行政相对人表明对其作出的处罚内容及理由、依据。调查笔录就是要把行政相对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的情况如实记录下来,使之成为认定事实和进行处理的依据。现场检查笔录则是要把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的情况作如实记录,现场检查笔录中记录的必须是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内容,不能包括执法人员对情况作的推断,在现场对相对人询问所获得的信息应及时制作调查笔录,而不能直接记入现场调查笔录。如“现场发现XX于X年X月X日开始销售的XX”的记录是不应该出现在现场检查笔录中的。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不应该混用,因为两者的作用不同。 三、文书的语言表达,应当做到语言准确,文字简练。禁止使用模

广西地方标准《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技术规范》编制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写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质监函﹝2014﹞238号,项目编号:2014-0258)的精神,由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原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负责标准起草,邀请了广西大学、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瑞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广西双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核工业柳州工程勘察院、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柳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梧州市建筑设计院、玉林市建筑设计院等16个单位(以下简称广西大学等16个单位)参加了标准起草。 二、编制工作情况 为了保证标准编制的顺利进行,标准起草小组做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落实,专人负责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由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会同广西区内在岩土工程领域有代表性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工程检测、高等院校等16个单位,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教授组成编写工作小组,较好地建立起草标准的技术支持关系。 在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广西大学等16个参编单位召开《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技术规范》研讨会,讨论并确定了《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技术规范》

工作计划和编制大纲;落实了编写小组和成员分工,确定了《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二)注重试验检验和资料的收集分析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先进的技术经验,进行了大量现场检验和试验,依照国家有关标准,根据广西的岩土工程特点,编写本标准。 (三)认真起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 广西地处我国西南部,碳酸盐类岩石分布较广,岩溶普遍发育,红黏土、膨胀岩土等特殊岩土分布广泛。由于地形起伏,建筑场地整平挖、填量大,山体稳定性较差,岩溶发育、地下水复杂,这些基本的自然条件,构成了广西地区建筑场地和地基都具有独特的岩土工程条件。 本标准针对广西常见的地基岩土类型,结合广西建筑地基的特点编写,反映了近年来广西工程勘察行业的新技术和新经验,突出广西地方特色,体现了客观性和科学性。 本标准共7章5个附录(详见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与验收等。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区内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于2014年5月33日完成初稿;2014年7月31日完成讨论稿,2014年9月30日完成征求意见稿(期间根据各单位的书面修改意见进行了6次修改)。 三、技术指标确定依据 本标准制定依据规范性引用文件如下: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JGJ 9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的管理,保证执法工作质量,达到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质[2007]18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监督机构及其监督员的考核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机构是指依法成立,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组织。 第四条本文所称市级监督机构是指设区市监督机构,不包含县级市监督机构;本文所称县级监督机构包含县级市监督机构以及按县级管理的封闭式开发区、工业园区内设立的监督机构。 本文所称监督人员是指具有工程类或相关专业学历,在监督机构中从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本文所称监

督员是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监督人员。 第五条我区所有的监督机构及其监督员,必须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第六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监督机构和监督员的考核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实施。 第二章监督员和监督机构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业务素质 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并能在工作中熟练运用。 (二)年龄、学历、职称、经历 ⒈市级:具有工程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5年以上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教学或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经历。 ⒉县级:具有工程类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3年以上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教学或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经历。 ⒊取得工程类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监督员,可不受学历限制。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未结婚先怀孕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2010-04-14 14:11:20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21 龚律师:去年2月,我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我负责货物调度工作。近日,公司得知我已经怀孕3个月后,以我与男友没有结婚便怀孕,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要求和我解除合同,并要我在1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请问,公司可以辞退怀孕的员工吗?--读者廖娟廖娟读者:我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法律和法规并没有区分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其立法目的是在于保护妇女和胎儿的权益,因此,你虽然是未婚先孕,也应受到《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我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中明令禁止非法同居怀孕、生育,但这只能说明,你应当受到来自违反这些规定的处罚,如承担社会抚养费等,而不等于你违反了《劳动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不同的法律,由于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不同,适用时不应混淆。

因此,尽管你未婚先孕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固执己见,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职工须承担责任 2009-07-29 10:44:33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439 2007年10月14日,日照市某装饰公司招聘张某在其公司工作。同年11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合同固定期限3年,月工资1200元,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2009年1月26日,装饰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在经过劳动仲裁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装饰公司在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日前,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日照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工资等费用共计25058元。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009-07-15 10:29:38 作者:监察一室来源:浏览次数:404 今年以来,全国掀起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潮。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

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定稿

XX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征求意见稿) 目录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工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食药监)、《涉刑案件移送书》(质监)) 2、《(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工商)、《查封(扣押) 3 4 5 6、7 8 9、《询问调查笔录》(替代原《询问(调查)笔录》(工商)、《询问(调查)笔录》(食药监)、《调查笔录》(质监)) 10、《现场笔录》(替代原《现场笔录》(工商)、《现场检查笔录》(食药监)、《现场笔录》(质监))

11、《证据卷页》(主要用于粘贴、打印照片和其他物证(如假冒商标标示等),格式主要源于质监的《证据卷页》) 12、《送达回证》(替代原《送达回证》(工商)、《送达回执》(食药监)、《送达回证》(质监)) 13、《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新增,用于明确送达事项,减少送达成本) 、 决定书》(质监)) 20、《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21、《协助扣押(留)财物通知书》(原工商文书,托运,28号令第三十七条)

22、《鉴定(检验)(检测)期间告知书》(替代原《(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工商)、《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检验(检疫、检测、技术鉴定)告知书》(食药监)) 23、《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替代原《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工商)、《查封(扣押)延期决定书》(食药监)、《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 、 3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可替代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食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 32、《陈述申辩复核表》(新增) 3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替代原《听证告知书》(食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

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环办环监〔2016〕55号附件

附件 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 环境保护部 2016年5月 —3—

前言 为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以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收录33个表格样式,用于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以及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等执法文书制作。 各地可以结合环境执法工作实际,参照适用。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负责解释。 —4—

目录 1.立案审批表 2.销案审批表 3.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4.调查询问笔录 5.采样取证登记单 6.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8.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9.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通用) 10.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11.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 12.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13.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4.听证笔录 15.听证报告 16.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7.行政处罚决定书 18.送达回证 19.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2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2.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 23.查封(扣押)决定书 —5—

24.查封、扣押清单 25.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26.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27.移送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审批表 28.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书 29.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材料清单 30.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31.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 32.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 33.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 6 —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 文书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市监字〔〕号 公安局: 一案,经查,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现将有关资料移送你局,请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侦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在接到你局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局。 附件:案卷册页 其他文书证据: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回执) 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收到你单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监 字〔〕号)案件。 收到案卷册页。

其他文书证据: (接收机关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抄送人民检察院,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 市监字〔〕号 : 年月日本局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字〔〕号)对你(单位)实施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因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局依法已将案件移送,相关涉案财物(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已于年月日按照有关规定一并移送。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移送书 市监字〔〕号 : 一案,经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或有关材料)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移送案件接收人:年月日 移送案件移送人:年月日

卓顶精文《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doc

附件 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

环境保护部2019年5月

前言 为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以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收录33个表格样式,用于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以及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等执法文书制作。 各地可以结合环境执法工作实际,参照适用。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负责解释。

目录 1.立案审批表 2.销案审批表 3.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4.调查询问笔录 5.采样取证登记单 6.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8.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9.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通用) 10.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11.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新报告 12.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13.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4.听证笔录 15.听证新报告 16.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7.行政处罚决定书 18.送达回证

19.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2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2.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 23.查封(扣押)决定书 24.查封、扣押清单 25.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26.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27.移送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审批表 28.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书 29.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材料清单 30.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31.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 32.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 33.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版执法文书试题.doc

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版执法文书试题1 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版执法文书试题 一、填空: 1、归档号由(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2、新版执法文书除个别要求的文书外,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印制。 3、行政处罚案件案宗按照有利于(保密、方便使用)的原则,可分为正卷和副卷,正副卷独立编写页号。 4、案件受理记录受理号按(年号+流水号)编写,不得重复和缺号。 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发现违法行为线索(15)之日组织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6、现场照片和现场录像的情况应在(现场检查笔录)中注明。 7、调查笔录是对案件事实违法行为的全过程进行调查,注意在笔录中不要写出(拟处罚意见)。 8、对当事人或者相关证明人的询问应当个别进行,即一份调查笔录只针对一个(被调查人)。 9、被调查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接受调查的,应当有(授权委托书)方式从而加强本文书的法律效力。 10、调查人员首先应向被调查人表明身份(以及拟就何事)进行调查。

11、告知被调查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并明确询问其是否要求(回避)。 12、每页笔录页末尾必须有(当事人签字)确认。 13、通知书需使用(送达回证)依法送达。 14、遇到委托代理人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为复印件或传真件时,执法人员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交(原件)。 15、(取证单)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案件时,证明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及证明力时所使用的执法文书。 16、取证人要求是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人为(提供证据单位的相关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 17、对不同名称的产品或者同一名称但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进行抽样,应当分别制作(监督检查抽样单)。 18、抽取样品时,(必须)有被抽样物品持有人或其他见证人在场,并现场开具《监督检查抽样单》,如实填写被抽样物品状况。 19、抽样单如填写有误确需更改的,应(双横线杠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0、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21、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是委托检验、鉴定、检定的通用文书,在具体使用时,应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或将不选用的项目划去,以示(排除)此项。

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分类标准索引编码规则和机构代码

南政开办…2008?3号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分类标准索引编码规则和机构代码 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市修订和调整过的《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编码说明》、《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副索引编码规则》、《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代码》及《主题分类类目表》、《题材分类类目表》、《服务分类类目表》(见附件1—6)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编码说明 主索引: 例如:012150073/2008-00185 主索引由电脑设定后自动生成。 副索引: 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是为方便检索政府公开的信息所编制的一组代码。 1、市政府办公厅、市属部门、单位、企业、人民团体副索引号由单位类别、单位代码、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度、信息流水号五部分共计14位字母和数字组成。编排规则如下:单位类别(1位,字母)十单位代码(3位,数字)十信息类别(2位,数字)十编制年份(4位,数字)十流水号(3位,数字)。 例如:2008年的文件“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其索引编制号为:A00l142008—XXX(后三位为流水号,如2008年已有5份此类文件,则流水号为005,索引号即为A001012008—005)。

2、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所属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副索引号由县区政府代号、单位类别、单位代码、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度、信息流水号六部分组成。编排规则如下:县区政府代号(2—3位,字母)十单位类别(1位,字母)十单位代码(3位,数字)十信息类别(2位,数字)十编制年份(4位,数字)十流水号(3位,数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举报登记表 ()举登[ ] 号举报人:联系方式: 举报形式:时间: 举报内容: 记录人: 年月日 处理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调查笔录 第页共页 ━━━━━━━━━━━━━━━━━━━━━━━━━━━━━━━━━━━━━案由: 调查地点:被调查人:___________性别:职务: 被调查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调查人联系方式: 被调查人地址: 调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 调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我们是的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我们依法向你调查有关问题,请予配合。 调查记录: 注:被调查人在调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调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被调查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 第页共页 被检查单位(人): 检查现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 检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我们是的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我们依法就有关问题,进行现场检查,请予配合。 现场检查记录: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被检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 见;检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被检查人: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环罚〔2018〕81号 当事人:广东南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树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41174XF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自编1276号后场1号当事人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18年6月3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实际经营二类机动车维修业务,废旧机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调漆房内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混放在一白色塑料桶内。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执法照片等证据为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18年6月2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海环罚告〔2018〕26号),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2018年7月2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我司经营期间按照固废法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有危险废物识别标识,标识粘贴于入门左边墙上,检查人员到我司检查时候站在门口拍照,由于拍照的角度问题并未发现标识,误以为我司未设置危废标识,我司已对危废标识调整粘贴位置。希望贵局能依据事实取消此项的处罚。调漆房内白色塑料桶,该垃圾桶装的是危险废固及有机溶剂,混装着抹车布(此抹车布含有油),一次性纸杯(纸杯里含有废油漆),因抹车布与纸杯含有危险废物,故与危险废物油漆桶等放在一起,没有进行分类,我司也立即进行整改,对危废类别进行分类存放。我司经营类别虽是二类机动车维修业务,但实际经营业务范围只有钣喷业务,且业务量非常小,产生的危废极少,只有油漆桶这一项。此次一旦罚款,将对我司造成严重影响,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困难。我司积极配合环保工作,参加相关培训和最新管理要求,按期完成危废管理计划备案等。现申请减免或减轻本次处罚。并承诺做好环保相关工作,接受环保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提交危废标识照片和财务报表。”我局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采纳其陈述申辩内容。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实行政府指导监督、企业自控负责、行业自律协调、公众监督评议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政府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险等制度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鼓励建设工程担保、保险机构及相关行业协会参与建设工程事故预防宣传培训、风险控制管理、检查考评等工作。

第六条鼓励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采用全过程持续改进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建设工程的建设水平。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和标准,建立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评价考核体系。 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水利、国土、园林、人防、文物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业和信息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统称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地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厅(局)委托经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xxx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以我厅(局) 名义,并在属于我厅(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权。 劳动保障监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以及规划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并且劳动保障监察适用于企业和个体以及工商户。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书是执法部门开始下达执法的文书一种。下面365小编介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书的格式以及使用填写说明和有关要求。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人:XXX(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全称)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地址:XXX 受委托人:Xxx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地址:XXX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厅(局)委托经编制部门xx(批准文件名及文号)批准设立的xxx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以我厅(局) 名义,并在属于我厅(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权。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 年xx 月xx 日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xx 受委托人负责人:xx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印章) xx年xx 月xx日xx年xx 月xx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留存。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使用填写说明及有关要求 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要求,现将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使用填写说明及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完整word版)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一)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目录 1.案件来源登记表 2.立案审批表 3.立案通知书 4.调查笔录 5.现场检查笔录 6.监督意见书 7.责令改正通知书 8.查封(扣押)审批表 9.查封(扣押)决定书 10.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11.陈述申辩笔录 12.()物品清单 13.()副页 14.封条 15.案件核审表 16.自由裁量案件审批表 17.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8.案件合议记录

19.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0.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1.行政处罚审批表 22.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23.听证告知书 24.行政处罚决定书 25.没收物品凭证 26.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 27.没收物品处理清单 28.送达回执 29.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案件来源登记表 ()案来登〔〕号案件来源: 案件来源时间:联系人(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及邮编: 基本情况介绍: 记录人: 年月日 处理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立案审批表 ()立审〔〕号 案由: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案件来源: 案情摘要: 经初步调查(检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_ ___的规定,该案符合规定,申请予以立案。 经办人: 年月日建议本案由、承办。 负责人: 年月日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月日

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通知书 ()立案通〔〕号 _ ______: 经初步调查(检查)你(单位)涉嫌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的规定,符合立案条件,本局决定依法对你(单位)立案调查。 根据规定,你(单位)应如实回答询问,积极协助调查或者检查,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供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 特此通知。 (公章) 年月日 本通知书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南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宁建筑管理信息网.doc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 工程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我站特对如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告知,参建各责任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执行下列条款,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一、桥梁工程 (一)、基础 1、扩大基础 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须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基坑内地基承载力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基坑内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进行实地验槽,实地验槽应提前通知我站派员到场监督,地基验槽须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及验收报告。 2、桩基础(桥梁混凝土灌注桩) (1)桩基完整性检测:大、中型桥梁的桩基完整性须采用超声波进行检测,检测频率应达到100%。小桥的桩基完整性须参照《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第5.1.6条规定执行,属于一柱一桩的桩基完整性应采用超声波检测。 (2)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大、中型桥梁单桩(竖向)承载力采用试桩,或者采用自平衡法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试桩数量按桩总数的1%,并不得少于2根,自平衡法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小桥的桩基单桩(竖向)承载力应采用自平衡法或高应变法进行检测。用高应变法进行检测时,应具有现场实测经验和本地区相近条件下的可靠对比验证资料;且检测时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mm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采用高应变法检测桩基的承载力时,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单桩(水平推力)承载力检测,须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8条规定执行,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4)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取样数量须按照《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每根桩在浇筑地点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2组。 (5)桩基验收批的划分,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的规定要求,每个桩作为一个检验批。 (6)桩基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好施工质量控制保证资料,并提交桩基检测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参建各方进行桩基验收,桩基验收应提前通知我站派员到场监督,桩基验收必须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及验收报告。 3、深基坑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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