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保荐人名录

香港上市保荐人名录
香港上市保荐人名录

中国中型券商--国金证券周五公告称,正在筹划在香港收购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基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周五起停牌。

国金证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事项,将在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告并复牌。

国内不少券商已将香港作为其拓展海外业务的基地,例如申银万国、国泰君安、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等已先后通过设立或借助收购,成立香港子公司。

香港上市保荐人名录(重点保荐人28家)

序号保荐人名称取得保荐人资格日

1 ABCI Capital Limited

农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2011-03-17

2 Altus Capital Limited

浩德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3 Ample Capital Limited

丰盛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4 Anglo Chinese Corporate Finance, Limited

英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2007-01-01

5 Asian Capital (Corporate Finance) Limited

卓亚(企业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6 Barclays Capital Asia Limited

巴克莱亚洲有限公司

2011-09-28

7 Baron Capital Limited

建勤融资有限公司

2007-05-14

8 BNP Paribas Capital (Asia Pacific) Limited

法国巴黎资本(亚太)有限公司

2007-01-01

9 BOCI Asia Limited

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2007-01-01

10 BOCOM International (Asia) Limited

交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2007-09-21

11 CCB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7-01-01

12 Celestial Capital Limited

时富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13 Changjiang Corporate Finance (HK) Limited

长江证券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2012-06-29

14 China Everbright Capital Limited

中国光大融资有限公司

2007-06-20

15 China Galaxy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Hong Kong) Co., Limited

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012-09-24

16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imited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2008-08-20

17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HK) Co., Limited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007-02-28

18 CIMB Securities Limited

联昌证券有限公司

2007-01-01

19 Cinda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信达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20 CITIC Securities Corporate Finance (HK) Limited

中信証券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2007-02-09

21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 2007-01-01

22 CLC International Limited

创侨国际有限公司

2012-12-07

23 CLSA Equity Capital Markets Limited 2007-01-01

24 CMB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2010-09-7

25 Credit Suisse (Hong Kong) Limited

2007-01-01

26 CSC Asia Limited

群益亚洲有限公司(已终止受规管活动业务)

2011-04-20

27 Daiwa Capital Markets Hong Kong Limited

大和资本市场香港有限公司

2007-01-05

28 DBS Asia Capital Limited

星展亚洲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29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2007-01-01

30 Deutsche Securities Asia Limited

德意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2012-03-02

31 Emperor Capital Limited

英皇融资有限公司

2007-08-21

32 Essence Corporate Finance (Hong Kong) Limited 安信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2010-09-01

33 First Shanghai Capital Limited

第一上海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34 Fortune Financial Capital Limited

富强金融资本有限公司

2012-07-05

35 Fulbright Capital Limited

富昌融资有限公司

2011-06-14

36 GF Capital (Hong Kong) Limited

广发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2007-03-13

37 Goldman Sachs (Asia) L.L.C.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2007-01-01

38 Grand Vinco Capital Limited

大唐域高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39 Guangdong Securities Limited

粤海证券有限公司

2008-06-23

40 Guosen Securities (HK) Capital Company Limited 国信证劵(香港)融资有限公司

2011-04-21

41 Guotai Junan Capital Limited

国泰君安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42 Haitong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海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2007-01-01

43 Halcyon Capital Limited

鎧盛资本有限公司

2012-12-06

44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The 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

2007-01-01

45 HSBC Corporate Finance (Hong Kong) Limited 2012-03-09

46 ICBC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工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2008-05-27

47 Investec Capital Asia Limited

天达融资亚洲有限公司

2007-01-01

48 J.P. Morgan Securities (Far East) Limited

2012-03-01

49 Jefferies Hong Kong Limited

富瑞金融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2012-03-20

50 KGI Capital Asia Limited

凯基金融亚洲有限公司

2007-01-01

51 Kim Eng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

金英証券(香港)有限公司

2012-05-21

52 Kingston Corporate Finance Limited

金利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2007-01-01

53 Kingsway Capital Limited

滙富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54 Macquarie Capital Securities Limited

麦格理资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01-01

55 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

美林远东有限公司

2007-01-01

56 Messis Capital Limited

大有融资有限公司

2011-10-03

57 Mizuho Securities Asia Limited

瑞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58 Morgan Stanley Asia Limited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

2007-01-01

59 New Spring Capital Limited

新源资本有限公司

2011-06-17

60 Nomura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 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007-02-27

61 Octal Capital Limited

八方金融有限公司

2011-06-01

62 Optima Capital Limited

创越融资有限公司

2007-09-10

63 Oriental Patron Asia Limited

东英亚洲有限公司

2007-03-26

64 OSK Capital Hong Kong Limited

侨丰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65 Partners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博大资本国际有限公司

2013-01-11

66 Piper Jaffray Asia Limited

派杰亚洲有限公司(已终止受规管活动业务)

2007-01-01

67 Platinum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百德能证券有限公司

2007-01-01

68 Polari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 宝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010-03-10

69 Quam Capital Limited

华富嘉洛企业融资有限公司

2007-01-01

70 RaffAello Capital Limited

2012-07-05

71 Reorient Financial Markets Limited

瑞东金融市场有限公司

2012-05-23

72 Rothschild (Hong Kong) Limited

洛希尔(香港)有限公司

73 SBI E2-Capital (HK) Limited

软库金滙融资有限公司

2007-07-13

74 Shenyin Wanguo Capital (H.K.) Limited

申银万国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2007-01-01

75 SinoPac Securities (Asia) Limited

永丰金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2007-03-21

76 Somerley Limited

新百利有限公司

2007-01-01

77 South China Capital Limited

南华融资有限公司

2008-01-08

78 South West Capital Limited

西南融资有限公司

2012-04-20

79 Standard Chartered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 渣打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007-01-01

80 Sun Hung Kai International Limited

新鸿基国际有限公司

2007-01-01

81 Tanrich Capital Limited

敦沛融资有限公司

2007-02-15

82 TC Capital Asia Limited

天财资本亚洲有限公司

2010-08-11

83 UBS AG

2007-01-01

84 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

2012-06-07

85 UOB Kay Hian (Hong Kong) Limited

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

2012-09-07

86 VC Capital Limited

滙盈融资有限公司

2009-10-28

87 WAG Worldsec Corporate Finance Limited

华高和昇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方法、流程与规则(2010-10-29 10:27:07)

在这里简略介绍内地中小企业在香港上市所需要了解的内容。实际操作时,需要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协助企业做好上市的各项工作。

1. 香港上市方法

在香港上市方法基本上有四种:

(1)介绍方式─将已发行并被广泛持有的证券上市;

(2)发售以供认购─向公众发售新发行证券;

(3)配售发行─向私人投资者配售新发行证券;

(4)发售现有证券─由现有股东向私人投资者配售已发行的证券。

其中以介绍方式上市不涉及集资。选择第(2)至第(4)种方式的公司可选择当中一种或多种方式上市。

在2002年至2005年间新上市公司采用的上市方法。

19家公司(6%)以介绍方式上市,当中除一家外,所有均在主板上市。这些公司中,大部分(12 家公司)属于由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期内所有在主板新上市的公司之中,91%皆采用向公众售股(发售以供认购)的方式,但采用此方式

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仅占22%。配售发行被新上市公司广泛采用(整体计占92%),特别是对创业板的新上市公司而言(98%)。采用发售现有证券的公司占47%。

2. 香港上市要求

3. 上市流程

1)H股上市的主要流程:

第1步:前期可行性研究

第2步:聘请中介机构(内地中小企业改组/改制并上市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全球协调人、境内外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公关公司和收款银行等)

第3步:拟定重组股份制改制方案

第4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股票发行及上市申请(仅限H股)

第5步:向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证监会申报转为社会募集公司(仅限H股)

第6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受理公司境外上市申请的函,并向境外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仅限H股)

第7步:获得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境外上市的正式批准并通过境外上市聆讯(仅限H股)

第8步:国际推介和新股配售

第9步:公开发行和挂牌交易

2)红筹股上市的主要流程包括:

第1步:前期可行性研究

第2步:聘请中介机构(内地中小企业改组/改制并上市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全球协调人、境内外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公关公司和收款银行等)

第3步:于海外注册成立控股公司(BVI)并作为上市主体

第4步:BVI公司与原股东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收购公司股权

第5步:BVI公司向有关商务部门申请,将集团公司性质由内资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并向外管部门进行关于“返程投资”备案和登记

第6步:商务部门批准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BVI公司于6个月以外汇向公司原股东缴付对价

第7步:海外上市主体向境外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

第8步:境外上市聆讯

第9步:国际推介和新股配售

第19步:公开发行和挂牌交易

4.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须报送的档

1)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税后利润预测及依据),筹资用途。申请报告须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报简表

2)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档

3)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4)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

5)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

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7)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档、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

8)公司章程

9)招股说明书

10)重组协议、服务协议及其它关联交易协议

11)法律意见书

12)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13)发行上市方案

14)证监会要求的其它档

5.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向监管机构申请程序

1)公司在向香港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初步申请(如向香港联交所提交A1表)3个月前,须向证监会报送本通知第二部分所规定的(一)至(三)文件,一式五份

2)证监会就有关申请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以及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规定会商发改委和商务部

3)经初步审核,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申请

4)公司在确定中介机构之前,应将拟选中介机构名单书面报证监会备案

5)公司在向香港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发行上市初步申请5个工作日前,应将初步申请的内容(如向香港联交所提交A1表)报证监会备案

6)公司在向香港证券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正式申请(如在香港联交所接受聆讯)10个工作日前,须向证监会报送本通知第二部分所规定的(四)至(十四)文件,一式二份。证监会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6. 香港上市涉及费用

上市费用占总融资金额的比例,香港创业板约为10%,主板在10%以内。具体的上市费用包括:文件费、承销费、专业费(律师、审计师及财务报告、股票登记、房地产估值)、印刷费、公关顾问费、杂费。除承销费和文件费之外,其它中介机构费用总计在450万港元到600万港元之间。

7. 香港上市中介机构及职责

国内中小企业在香港上市必须按香港法规要求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上市的专业服务。企业可以选择有资质的投资银行作为协调人负责召集这些中介机构,另外,该投资银行应能承担以下工作中法律/会计/评估之外的工作。

中介机构主要包括:

1)保荐人(主承销商/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

n ü提供公司的资本结构、公司和业务重组及上市架构方案等意见

n ü协助公司获得国内有关监管部门对上市之审批及同意

n ü协调其它参与上市工作的中介机构的工作

n ü协助承销商律师编写招股书及处理相关上市档

n ü作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联系的主要管道,并协助公司获得上市之批准

n ü为公司包装及定位

n ü就首次上市的定价、承销结构与时机提供建议,并负责牵头组织承销团

n ü负责安排公司国际路演,推销公司的新股发行,工作包括安排大型推介会、一对一的基金会、研究报告的编写、传媒的报导和访问等

n ü决定股票之定价及分配

n ü执行上市后的股价稳定机制,使股价获得支持

n ü作为公司上市后之持续保荐人,协助公司履行上市责任

2)公司香港律师

n ü确保一切有关上市的事宜,如重组、关联交易、董事承诺、公司及母公司的承诺均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及有关的法律要求

n ü编写招股章程内的法律部份,如重组过程中债权、债务、合同、合约,对外投资企业的处理等

n ü负责起草及审阅重要法律文件

n ü向公司董事解释其需要对招股章程的内容负全部责任及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

3)承销商香港律师

n ü编写招股书及相关档

n ü就保荐人的法律责任提供意见

n ü编制包销协议、验证招股书报告

n ü向包销商提供有关销售事宜的意见,包括起草编写研究报告的指引、国际配售的范围及限制、审阅研究报告等

4)公司中国律师

n ü协助公司完成股份制及上市重组,起草所需的汇报档

n ü按香港联交所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n ü确保上市各主要事项符合国内法规,并协助公司获得国内有关之审批及同意

5)境内外会计师

n ü就审计报告、溢利及现金流量预测出具报告

n ü就财务、税务方面提供意见

n ü确认招股书有关财务资料

n ü如在联交所上市,境外会计师报告必须以香港会计准则或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6)境内外评估师

n ü对公司的物业及机械设备作出估值及提交报告

n ü房地产物业评估报告必须按照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及香港测量

师学会的评估报告指引而发出

7)公关顾问

n ü协助公司编制公司推介数据、短片及幻灯片

n ü协助上市工作,确保公司在上市推介中的表现具专业水平

n ü提醒公司与分析员及基金经理会谈时须注意的细节

n ü安排公司及其管理层与新闻界的联络

8)收款银行

n ü向公众提供上市招股档以及申请表格

n ü接收及处理公众的认购申请

n ü通常公司认购为期3.5天,收款银行安排认购支票的清算及退款n ü募集资金交付发行公司

9)股份登记处

n ü派发股票

n ü保管股东名册并负责股份转让的登记

10)印刷商

ü上市招股檔的印刷

11)包销商

n ü新股发行包销及向客户推销发行新股n ü分发有关研究报告

中国上市公司名单

中国上市公司名单 温岭114黄页网 2010-02-28 中国上市公司名单 中国上市公司名单以序列号排列 600000~600100 浦发银行(600000)邯郸钢铁(600001)齐鲁石化(600002)东北高速(600003)武钢股份(600005)东风汽车(600006) 中国国贸(600007)首创股份(600008)上海机场(600009)钢联股份(600010)华能国际(600011)皖通高速(600012) 华夏银行(600015)民生银行(600016)上港集箱(600018)宝钢股份(600019)上海电力(600021)中海发展(600026) 中国石化(600028)南方航空(600029)中信证券(600030)三一重工(600031)楚天高速(600035)招商银行(600036) 歌华有线(600037)哈飞航空(600038)四川路桥(600039)中国联通(600050)宁波联合(600051)浙江广厦(600052) 江西纸业(600053)黄山旅游(600054)万东医疗(600055)中技贸易(600056)厦新电子(600057)五矿发展(600058) 古越龙山(600059)青岛海信(600060)中纺股份(600061)双鹤药业(600062)皖维高新(600063)南京高科(600064) 宇通客车(600066)葛州坝(600068)银鸽投资(600069)浙江富润(600070)凤凰光学(600071)江南重工(600072) 上海梅林(600073)南京中达(600074)新疆天业(600075)青鸟华光(600076)国能集团(600077)澄星股份(600078) 人福科技(600079)金花股份(600080)东风电仪(600081)海泰发展(600082)博讯数码(600083)同仁堂(600085) 多佳股份(600086)中视传媒(600088)特变电工(600089)啤酒花(600090)明天科技(600091)精密股份(600092) 禾嘉股份(600093)华源股份(600094)哈高科(600095)云天化(600096)华立科技(600097)广州控股(600098) 林海股份(600099)清华同方(600100) 600101~600200 莱钢股份(600102)青山纸业(600103)上海汽车(600104)永鼎光缆(600105)永鼎光缆(600105)美尔雅(600107) 亚盛集团(600108)中科英华(600110)稀土高科(600111)长征电器(600112)长征电器(600112)宁波东睦(600114) 东方航空(600115)中国卫星(600118)浙江东方(600120)郑州煤电(600121)郑州煤电(600121)兰花科创(600123) 金健米业(600127)弘业股份(600128)太极集团(600129)波导股份(600130)波导股份(600130)乐凯胶片(600135)

在香港上市的大陆公司名单

香港上市的大陆有关公司可以分为两大类:注册在中国的H股公司和注册在海外的主营业务绝大多数在中国的红筹股公司。而且因为香港证券市场分为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所以有关上市公司又可细分为在主板上市还是在创业板上市。 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的最新名单如下: 1、H股公司(主板):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美兰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上市概要

境内企业在香港IPO 上市(一)香港上市条件 1,香港证交所主板市场上市基本要求

2,创业板市场上市基本要求 (二)香港上市流程

(三)香港上市费用 在港交所上市成本较高,保荐人、法律顾问、会计师和其他都要付费,总费用根据首次发行规模的大小会有很大差异,公司应准备将5%-30%的募集资金作为发行成本。 承销费用

标准的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的2.5%-3.5% 保荐人 申请上市的公司应向进行尽职审查并协调公司和监管部门之间关系的保荐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保荐人一般负责协调整个首次公开招股的全过程并起草招股说明书。 律师费 至少要有两家律师事务所,一家服务于公司,另一家服务于保荐人。为公司服务的一家主要负责向公司提供各方面法律意见,如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保荐人服务的一家主要负责鉴定招股说明书。 审计和会计费用 申请上市的公司要为财务报表的审计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公司有子公司,子公司也必须要审计。另外公司还要向申报会计师支付费用以出具有关财务信息的会计报告,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必须要经过审计,数据为招股说明书完成后6个月以内的数据,如果会计报告中需要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信息,还需支付另外一笔费用。 印刷费用 印刷费用是上市费用中重要的一项,包括排版、印刷招股说明书和股权证。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经监管部门同意后,要找专业的公司进行排版,批量印刷在高质量的纸张上。招股说明书要用中英文两种语言,因此需要专业的翻译公司翻译。 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险 上市公司越来越普遍地要为董事和高级职员(D&O)购买保险,这也增加

了上市费用。 其他费用 其他上市公司费用包括向港交所交纳的上市费;评估费(如果需要评估的话);另外还有投资者联络费用等等。 费用预估 (一)香港联交所发行上市费用。 1、保荐人(主理行)顾问费:150~200万港元。 2、公司律师费用:80~150万港元。 3、保荐人(主理行)律师:80~150万港元。 4、中国律师:40~80万元人民币。 5、会计师:180~220万港元。 6、评估师:10万港元。 7、公关宣传费:40万港元。 8、其它(上市、印刷):110万港元。 9、承销费用:融资金额的2.5~4%。 10、合计:不含承销费的固定费用大概为人民币800~1000万元。连承销费在内总费用可能达到筹资金额的20%左右。 11、注意事项:中介机构一般按40%~50%收取上市所须的前期费用,余额待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后收取。 (二)香港创业板发行上市费用。 1、保荐人顾问费:约100万至200万港元。 2、上市顾问费:约120万至150万港元。

深圳上市公司名录

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全称所属行业 000001 深发展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业 000002 万科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000004 北大高科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输业 000005 世纪星源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类 000006 深振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000007 深达声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000008 亿安科技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000009 宝安集团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类 000010 深华新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经纪与代理业 000011 深物业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类 000012 南玻集团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00014 沙河股份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000016 深康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 000017 深中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000018 深中冠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纺织业 000019 深深宝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饮料制造业 000020 深华发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 000021 深科技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000022 深赤湾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辅助业 000023 深天地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土木工程建筑业 000024 招商地产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000025 深特力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类 000026 飞亚达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000027 深能源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00028 一致药业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生物 000029 深房集团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000030 盛润股份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制造业 000031 深宝恒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000032 深桑达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000033 新都酒店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旅馆业 000034 深信泰丰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类 000035 中科健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000036 华联控股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纺织业 000037 深南电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00038 深大通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000039 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属制品业 000040 深鸿基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类

香港联合交易所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目录 第一册 前言 章数一释义 章数二导言 章数二A 上市委员会、上市上诉委员会及上市科的组织、职权、职务及议事程序 章数二B 覆核程序 章数三保荐人、授权代表及董事 章数四会计师报告 章数五物业的估值及资料 章数六停牌、除牌及撤回上市 股本证券 章数七上市方式 章数八上市资格 章数九申请程序及规定 章数十对购买及认购的限制 章数十一上市文件

章数十一A 招股章程 章数十二公布规定 章数十三上市协议 章数十四须予公布的交易 章数十五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 章数十五A 衍生认股权证 章数十六可转换股本证券 章数十七股份计划 章数十八矿务公司 章数十九海外发行人 章数十九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发行人 投资工具 章数二十认可单位信托、互惠基金及其他集体投资计划章数二十一投资公司 债务证券 章数二十二上市方式(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 章数二十三上市资格(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 章数二十四申请程序及规定(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章数二十五上市文件(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

章数二十六上市协议(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 章数二十七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 章数二十八 可转换债务证券 章数二十九不限量发行、债务证券发行计划及有资产支持的证券 章数三十矿务公司 章数三十一国家机构(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 章数三十二超国家机构(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 章数三十三国营机构(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 章数三十四银行(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 章数三十五担保人及担保发行(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 章数三十六海外发行人(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 章数三十七选择性销售的证券 章数三十八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 指引摘要∕应用指引 第1项指引摘要停牌及复牌(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国内、香港及美国上市公司条件汇总

中国上市公司条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终上市。 我国《公司法》与《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股票的上市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向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报送有关文件:申请报告书,公司登记文件,所具备上市条件的文件。(2)接受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查。对申请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所报的文件。国务院或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要审查。条件不符合者不予批准。(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股票上市必须在国务院或其授权的管理部门批准的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向证券交易所委员会提出申请须报送下列文件:申请书,公司登记注册文件,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的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证券交易会会员推荐书;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4)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就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交所缴纳上市费。(5)证券交易所批准后的上市公告。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上市的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审批文件供公众阅读。 公司上市的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香港上市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规定

香港上市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规定 根据香港交易所(以下简称“港交所”)发布的《上市指引》、《公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香港上市公司的资产购买、出售等交易行为需向港交所报备(反收购需得到交易所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取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①的审核批准。《上市指引》根据相关比率的计算对上市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行为进行划分,其标准及交易类型的判定与国内的标准存在重大差异,同时其履行的程序也存在重大差异,现将其概括如下: 一、交易分类及相关百分比 (一)交易类型的划分 1、股份交易─上市发行人对某项资产(不包括现金)的收购,而有关代价包括拟发行上市的证券,并且就有关收购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均低于5%者; 2、须予披露的交易─上市发行人某宗交易或某连串交易(按《上市规则》第14.22 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交易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5%或以上但低于25%者; 3、主要交易─上市发行人某宗交易或某连串交易(按《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交易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25%或以上者 ①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直接监管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及私有化行动。 ②收益一般指有关公司主营业务所产生的收益。

(但如属收购事项,须低于100%;如属出售事项,须低于75%); 4、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上市发行人某宗资产出售事项,或某连串资产出售(按《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出售事项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75%或以上者;上述出售事项包括《上市规则》第14.29 条所载的视作出售情況; 5、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上市发行人的某项资产收购或某连串资产收购(按《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收购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100%或以上者; (二)比率计算 1、资产比率─有关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总值,除以上市发行人的资产总值(详见《上市规则》第14.09 至14.12 条、第14.16、14.18 及14.19 条); 2、盈利比率─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盈利,除以上市发行人的盈利(详见《上市规则》第14.13 及14.17 条); 3、收益比率─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收益,除以上市发行人的收益(详见《上市规则》第14.14及14.17 条); 4、代价比率─有关代价除以上市发行人的市值总额。市值总额为本交易所日报表所载上市发行人证券于有关交易日期之前五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详见《上市规则》第14.15 条); 5、股本比率─上市发行人发行作为代价的股份数目,除以进行有关交易前上市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数。 上市发行人把交易分类时,须在适用的范围内考虑所有百分比率。除按《上市规则》第14.06(6)(b)条所述将收购事项以合并计算方式处理外,如一连串交易全部均于12 个月内完成或属彼此相关者,本交易所或也会要求上市发行人,將该等交易合并計算,作为一项交易处理。考虑合并计算的因素包括:(1)为上市发行人与同一方所进行者,或上市发行人与互相有关联或其他联系的人士所进行者;

邦盟汇骏集团(香港上市公司

邦盟匯駿集團(香港上市公司,股份代號:8158) 最新消息及動態 關於我們| 聯絡我們最新消息 熱烈恭賀大洋集團 (股份代號: 1991) 成功於香港主板上市 邦盟匯駿翻譯為大洋集團進行財經翻譯服務,包括招股書及相關公告。 大洋是內地最大的膠鍵盤生產商,全球市佔率有 9.9%, 產品包括消費性電子產品鍵 盤、手提電話鍵盤、汽車鍵盤及電腦鍵盤等。該上市項目由嘉誠亞洲擔任保薦人;畢 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及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擔任聯合核數師及申報會計師; 高蓋茨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 在此謹代表本集團仝人恭祝大洋集團業務蒸蒸日上、更上一層樓。 邦盟匯駿集團業務已拓展至中國中央重點發展城市 –天津 本集團管理層早已洞識國內市場先機,為配合公司業務發展,繼去年購入深圳辦公樓後,正計劃設立分公司及辦事處於天津 , 以便進一步擴充業務顧問、公司秘書、資產估值、財經翻譯等業務。 本集團建基於香港的總部,正進行辦公室擴充工作 子公司邦盟匯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聯營公司中和邦盟評估於香港的辦公室因業務發展迅速,需要擴充位於灣仔瑞安中心的辦公室 ,工程將於本月底完成。 近期活動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帶同多名大專生到本集團進行參觀及考察 於上月中旬,由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組織的“大專生企業參觀考察活動"到 本集團進行參觀考察,目的為了解本地企業文化及架構,並透過此活動了解專業顧問 行業的發展,加深對有關行業的理解及前景。大專生對是次安排均感獲益良多,並對 本行業的發展及運作興趣甚殷,部份大專生不諱言希望加入本集團。 本集團又一新著作《追求優質企業管理 –內部監控與風險管理》,已於 在各大書局有售 自從安然 (Enron) 和世界通訊 (WorldCom) 等連串企業會計醜聞相繼曝光後,為企 業管治敲響了警鐘。參照現代企業日益高速發展,內部監控的內容可以歸納為以下四 項原則:

中国上市公司花名册汇总

中国上市公司花名册汇总 中国上市公司名单 温岭114黄页网 2019-02-28 中国上市公司名单 中国上市公司名单以序列号排列 600000~600100 浦发银行(600000)邯郸钢铁(600001)齐鲁石化(600002)东北高速(600003)武钢股份(600005)东风汽车(600006) 中国国贸(600007)首创股份(600008)上海机场(600009)钢联股份(600010)华能国际(600011)皖通高速(600012) 华夏银行(600015)民生银行(600016)上港集箱(600018)宝钢股份(600019)上海电力(600021)中海发展(600026) 中国石化(600028)南方航空(600029)中信证券(600030)三一重工(600031)楚天高速(600035)招商银行(600036) 歌华有线(600037)哈飞航空(600038)四川路桥(600039)中国联通(600050)宁波联合(600051)浙江广厦(600052) 江西纸业(600053)黄山旅游(600054)万东医疗(600055)中技贸易(600056)厦新电子(600057)五矿发展(600058) 古越龙山(600059)青岛海信(600060)中纺股份(600061)双鹤药业(600062)皖维高新(600063)南京高科(600064) 宇通客车(600066)葛州坝(600068)银鸽投资(600069)浙江富润(600070)凤凰光学(600071)江南重工(600072) 上海梅林(600073)南京中达(600074)新疆天业(600075)青鸟华光(600076)国能集团(600077)澄星股份(600078) 人福科技(600079)金花股份(600080)东风电仪(600081)海泰发展(600082)博讯数码(600083)同仁堂(600085) 多佳股份(600086)中视传媒(600088)特变电工(600089)啤酒花(600090)明天科技(600091)精密股份(600092)

XX国内银行招股说明书(香港联交所-英汉对照)

INDUSTRY OVERVIEW The information set forth below is mainly about the PRC banking sector. It is derived from official sources. While our Directors have exercised reasonable care in compiling and reproducing the information, it has not been independently verified by the Company, the Directors, the Underwriters or any of our or their respective affiliates or advisers. This information may not be consistent with other information compiled within or outside the PRC. In particular (but without limitation), a number of overseas market observers have estimated that the level of the non-performing loans in the PRC banking system may be considerably higher than the figures cited herein, and if such estimates are true, the level of the PRC banking system’s assets and some of the other related figures included in this section may be overstated. OVERVIEW The PRC banking market is one of the fastest growing banking markets in the world. According to the Almanac of China’s Finance and Banking, from 1999 to 2004, total Renminbi deposits received b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the PRC increased 121.1%, from RMB10,878 billion to RMB24,053 billion, and total Renminbi loans provided b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the PRC increased 89.2%, from RMB9,373 billion to RMB17,736 billion. The following table sets forth the total Renminbi loans, total Renminbi deposits and individual savings deposits in the PRC from 1999 to 2004: XXX Source: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The expansion of the PRC banking market has benefited primarily from the underlying economic growth and the resulting wealth creation and accumulation since the start of the PRC’s economic modernization in 1978. The following table sets forth GDP and GDP per capita in the PRC from 1999 to 2003:

中国上市A股公司名单及其证券代码

上市A股证券代码证券 简称 600000浦发银行600003ST东北高600004白云机场600005武钢股份600006东风汽车600007中国国贸600008首创股份600009上海机场600010包钢股份600011华能国际600012皖通高速600015华夏银行600016民生银行 600017日照港 600018上港集团 600019宝钢股份 600020中原高速 600021上海电力 600022济南钢铁 600026中海发展 600027华电国际 600028中国石化 600029南方航空 600030中信证券 600031三一重工 600033福建高速 600035楚天高速 600036招商银行 600037歌华有线 600038哈飞股份 600039四川路桥 600048保利地产 600050中国联通 600051宁波联合 600052浙江广厦 600053中江地产 600054黄山旅游 600055万东医疗 600056中国医药 600058五矿发展 600059古越龙山 600060海信电器

600061中纺投资600062双鹤药业600063皖维高新600064南京高科600066宇通客车600067冠城大通600068葛洲坝600069银鸽投资600070浙江富润600071凤凰光学600072中船股份600073上海梅林600074中达股份600075新疆天业600076*ST华光600077百科集团 600078澄星股份 600079人福科技 600080ST金花 600081东风科技 600082海泰发展 600083ST博信 600084ST中葡 600085同仁堂 600086东方金钰 600087长航油运 600088中视传媒 600089特变电工 600090啤酒花 600091明天科技 600093禾嘉股份 600095哈高科 600096云天化 600097开创国际 600098广州控股 600099林海股份 600100同方股份 600101明星电力 600102莱钢股份 600103青山纸业 600104上海汽车 600105永鼎股份 600106重庆路桥 600107美尔雅 600108亚盛集团

上海上市公司名录

600656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0614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5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60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629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819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600171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600617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600618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00836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88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31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600757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689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26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600597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636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0602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00612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600210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79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600818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60008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104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151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600633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600619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420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0002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517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600490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 600149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0845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600654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600680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608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1866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600623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555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600610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600848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0084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港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与信息披露规定整理

一、发行人的主要披露责任 1. 《上市规则》第条及第条:一般披露责任 《上市规则》第条: 1) 如交易所认为发行人的证券出现或可能出现虚假市场,发行人经咨询本交 易所后,须在合理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公布避免其证券出现虚假市场 所需的资料 2) 如发行人须根据内幕消息条文,即《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是由香港证监会规管。有关条文下的披露责任,亦可参考由香港证监会发出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披露内幕消息,亦须同时公布有关资料。如发行人未能及时履行以上披露责任,就需短暂停牌。 《上市规则》第条: 就发行人证券的价格或成交量的异常波动,或其证券可能出现虚假市场(如市场出现关于发行人的失实报导),交易所可向发行人查询。发行人须及时回应交易所的查询。如交易所要求,发行人须刊发《标准公告》或《附带意见公告》,为市场提供信息或澄清情况,并在公告内确认: a任何与其上市证券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的波动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事宜或发展; b为避免虚假市场所必须公布的资料; c根据《内幕消息条文》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2. 再融资交易 主要规定载于《上市规则》第7、11、12及13章 1) 监管目的: a发行新股须事先获得股东批准:避免股东股益被摊薄 b 股东均受到公平及平等对待 c 让股东掌握充分资料作投资或投票决定 2) 再融资交易可涉及以下证券类别: a 普通股; b 优先股; c 可转换股本证券的期权、认股权证或类似权利;

d 可转换股债券。 3)常见再融资方式: a配售(《上市规则》第条至第条),即向由发行人或中介机构挑选的人士,发售证券; b先旧后新配售(《上市规则》第(4)条),即由现有股东(一般为关连人士)先将其持有的股份向独立第三方配售,然后再向发行人认购同等数量的新股份;如符合特定条件(配售对象、新发行证券的数目、新证券的发行价,完成发行新证券时间),可获豁免遵守关连交易规则; c 供股(《上市规则》第条至第条) 向现有股东作出供股要约,让他们可按持股比例认购证券;或股东可于指定期间内在交易所买卖未缴股款之供股股份; d 公开发售(《上市规则》第条至第条) 向现有股东作出要约,让他们可认购证券(一般是按持股比例认购证券)或并无未缴股款之供股股份安排。 4) 披露责任 发行人须刊发以下文件,通知股东及公众人士有关融资安排: a公告 - 披露融资交易条款(《上市规则》第条) 披露资料包括: ?拟发行股份类别及数量; ?发行价、与市埸价之比较; ?集资用途; ?获配售人资料; ?(如适用)包销商╱配售代理的名称及包销╱配售安排的主要条款; ?协议的其它重要条款; ? 12 个月内任何股本证券发行的集资额及实际用途。 b 股东通函及股东大会通知(见《上市规则》第条、第条) ?只适用于发行证券需取得股东批准的情况: 以特定授权方式发行证券(根据《上市规则》第条,发行人发行新证券须事先在股东大会上取得股东的同意(按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证券则除外),可按以下方式进行:特定授权或一般授权(不得超过发行人已发行的同类股本20%,该授权一般直至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之前有效);

2020年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保密协议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保密协议 敬启者, 对作为公司拟全球发售股份及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下称“全球发售”或“交易”)的一部分,我方有潜在兴趣认购或购买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股份,就此我方理解公司正在或将会向我方和/或我方的联属公司,和/或我方或我方联属公司各自的代理人、代表、行政人员、董事、雇员或专业顾问(合称“代表”)提供关于公司和/或其子公司和/或联营公司和/ 或透过协议安排控制的公司(下称“集团”)的一些信息(下称“信息”),这些信息是非公开或机密的,以书面、可视、口头或任何其他形式披露,不限于是否明确标示为非公开和/或机密,直接或间接通过全球发售的承销商(下称“承销商”)提供的。 为避免疑问,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全球发售的招股书草稿或初步发售通函草稿(合称“招股书草稿”);(b)关于公司和/或集团的业务、运营、董事、股东、技术数据或专有技术及财务状况的信息;(c)包含或反映招股书草稿所含的信息的或从招股书草稿所含的信息中编制的笔记、分析、汇编、预测、研究或其它文件;(d)关于交易的讨论正在进行的事实,预计的交易时机和有关交易的细节;(e)关于管理层介绍或会议或现场走访已经或将要被安排(如有)的事实,我方参加上述管理层介绍或会议或现场走访(如有)的事实,本协议的存在,或我

方对交易的审阅或有潜在兴趣的事实。“信息”一词不应包括属于如下情况的部分(i)并非因我方或我方的代表违反本协议的披露或其它过错而成为公共领域的信息,或为(ii)我方从公司或任何公司代表以外的来源得知的信息,而我方经过合理调查后可能知晓该来源不因对贵方有任何法律、合同或受信义务而被禁止向我方披露该等信息。 鉴于由公司或代表公司提供给我方信息,我方同意如下内容:信息将完全及严格保密且除本段或以下第 6 段规定外,不应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被我方或我方代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披露全部或部分内容,且不应被我方或我方代表用作除评估交易以外的任何用途。此外,我方同意只向为了评估交易需要知道信息的我方代表披露该等信息,我方会告知我方代表该等信息的保密属性且其应同意遵循并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我方同意就任何我方或我方代表对本协议违反向公司负责。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除本协议第 1 段和第 6 段规定外,我方及我方代表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个人或实体披露信息已被提供的事实,关于全球发售的讨论或协商正在或已经发生的事实或任何与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或其它事实。 所有信息的副本会在公司提出要求后尽快返还公司,或如信息属电子信息,我方将删除。且在实际可行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方不会保留任何产生自该信息(无论是由我方或其他方准备)的分析、汇编、预测、研究或其他文件之副本。

福建省上市公司名单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百集团(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 60069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高速(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600033)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凤竹纺织(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60049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日股份(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 600203)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冠福家用(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002102)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九州(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 000653)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龙净环保(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 600388)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溪股份(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60059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闽东电力(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 000993)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ST花雕(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 600659)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纺(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 600483)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匹狼(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 002029)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三钢闽光(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 002110)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三木(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 000632)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ST三农(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 000732)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ST昌源(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000592)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纸(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 60016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山纸业(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600103)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惠泉啤酒(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600573)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林业(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000663)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ST实达(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60073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行情、资讯、论坛) 上海 600802)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陆(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 000997)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浔兴股份(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002098)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发展(行情、资讯、论坛) 深圳000671)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_关连交易

第十四A章 股本證券 關連交易 前言 14A.01 關連交易的規則旨在確保上市發行人進行關連交易時,上市發行人能顧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本章所載的規則亦提供若干保障,防範上市發行人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 股東(或此等人士的聯繫人)利用其職位取得利益。 14A.02 為達致上述目的,本章規定關連交易一般須予披露以及須經獨立股東批准。因此,上市發行人如擬進行任何關連交易,必須按照《上市規則》第2.07C 條的規定刊發公告,公布 建議中的交易,並向股東發出通函,提供有關交易資料。 14A.03 若干交易類別可獲豁免遵守予以披露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另外若干交易則只須遵守披露規定。 14A.04 關連交易可以是一次過的交易(上市發行人適用),也可以是持續交易(上市發行人及新申請人均適用)。兩種交易各須遵守不同的規則。上市發行人必須就所有關連交易與有 關人士╱公司訂立書面協議。 14A.05 上市發行人如擬進行一項可能屬於關連交易的交易,必須盡早諮詢本交易所的意見,以使其如有任何疑問時,可以確定本章的規定是否適用以及適用的程度。如本交易所提出 要求,上市發行人必須將有關合約或(如適用)合約草稿呈交本交易所。第14A.06 本交易所有特定權力,可將任何人士視作關連人士(見《上市規則》第14A.11(4) 條),亦十可指明若干豁免規定不適用於個別交易(見《上市規則》第14A.30 條)。四 A 章

14A.07 本交易所若認為恰當,可按其所決定的條款及條件豁免本章所有或任何規定(見《上市規則》第14A.42 條)。 14A.08 關連交易可以同時是反收購行動、非常重大的收購事項、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主要交易、須予披露的交易或股份交易,因此上市發行人應同時參閱《上市規則》第十四章。 14A.09 上市發行人須向本交易所填報任何涉及關連交易或持續關連交易的清單;有關清單須按本交易所不時指定的形式填報。 有關定義及釋義的一般事項 14A.10 就本章而言: (1) 「經營銀行業務的公司」指《銀行條例》所界定的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或接受存款 公司,又或根據適當的海外法例或權力成立的銀行; (2) 「代價」乃按《上市規則》第14.15 條所載的方法計算; (3) 「控權人」指上市發行人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控股股東; (4) 「財務資助」包括授予信貸、借出款項、就貸款提供保證或作出擔保; 註:同時參閱《上市規則》第14A.10(9) 條關於「日常業務」的釋義。 (5) 「獨立股東」指任何在股東大會上,就某項關連交易進行表決時,不須放棄表決權 的上市發行人股東; (6) 「發行人」指其證券正申請於主板上市的上市發行人或公司或其他法人以及其附屬 公司,並包括正申請上市的預託證券所代表股份所屬的公司; (7) 「上市發行人」一詞的涵意與《上市規則》第14.04(6) 條中該詞的涵義相同; (8) 「一般商務條款」指一方在下列情況下所能夠獲得的交易條款:即有關交易是基於 各自獨立利益進行,或所訂的交易條款,不比上市發行人所給予獨立第三方或獨 立第三方所給予上市發行人的條款為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