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苗木质量要求-欢迎访问浙江林业厅网站

合集下载

DB33 177-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DB33 177-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I CS65.020.20DB33 B61备案号:17342-2005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177—2005代替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e of major species for forestation2005-08-10发布2005-09-01实施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为执行《种子法》和我省林业种苗产业发展的需要,对原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同时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符合我省苗木生产和造林用苗的内容。

本标准与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删去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标准23个,保留了22个,修改了5个;新增加了30个;——苗木质量等级与GB 6000-1999一致,不再列入Ⅲ级苗,而采用二级制,只制定Ⅰ、Ⅱ级苗木的等级;——去掉了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劳勤、应叶青、洪兆龙、吴家胜、何云芳、骆文坚、程晓建、陈源、翁甫金、孔伟丽。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33/ 177-1994。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苗木种类stock type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插根苗、嫁接苗等。

苗龄stock age苗木的年龄。

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1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造林建设质量和效益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造林建设质量和效益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造林建设质量和效益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4.03.10•【字号】浙林造[2004]41号•【施行日期】2004.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造林建设质量和效益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浙林造〔2004〕41号)各市、县(市、区)林业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营造林工作,客观地评价我省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建设质量与效益,我厅制订了《浙江省营造林建设质量和效益评价指标(试行)》,并通过了专家论证,现印发各地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厅绿化造林处反馈。

二OO四年三月十日浙江省营造林建设质量和效益评价指标(试行)为扎扎实实地推进森林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进一步提高我省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建设质量与效益,特制定本评价指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围绕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林业现代化的新要求,以林业分类经营为基础,科学合理地评价生态林和商品林建设质量和效益,全面提高我省森林的生态质量和林业的经济效益。

二、基本原则1、持续发展的原则;2、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3、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4、实效性、适用性原则。

三、主要内容按照林业分类经营要求,分别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质量、商品林主要树种效益进行评价,并设立相应的指标体系。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质量评价指标包括防护林分、防护林带及特用林三个部分的建设质量评价。

1、防护林分评价指标适用范围: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及其他成片分布的防护林。

评价因子和等级:采用物种多样性、林分郁闭度、群落层次、植被盖度、枯枝落叶层五个因子对林分质量进行评价,根据五个因子的不同标准分别划分为I、II、Ⅲ三个等级。

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

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 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 CJJ/T82-99的有关规定。

7、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米以上的乔木。

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米至 15 米的乔木。

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 米至 8 米的乔木。

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Ø表示。

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 1 米处的直径。

10、地径(基径) :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 D 表示。

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字母 P 表示。

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 H 表示。

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三、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1、进场苗木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材料规格允许偏差cm检验方法<5cm 05-10cm -0.210-20cm -0.6胸径20cm 以上-0.8≤300cm -20高度>300cm -40≤150cm-10150-250cm -30乔木冠幅>250cm -50高度-3灌木冠幅-3<100cm-5100-200cm -10高度200cm 以上-15<100cm -5100-200cm -10造型灌 木冠幅200cm 以上-15观察或尺量检查2、苗木外观要求: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外形要求。

浙江省园林绿化标准

浙江省园林绿化标准

浙江省标准园林绿化技术规程(试行)园林树木建植规程(试行)DB33/T1009—2001DB33/T1009。

1—20011 总则1。

0。

1 为提高我省园林树木栽植的质量和园林艺术水平,充分发挥绿化功能,促进各有关方面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指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城市规划区各级各类绿地以及风景名胜区绿地在新建、扩建、改建中园林树木的设计、建植、监理、质监和养护。

1。

0.3 园林树木建植必须以有关审批文件为依据.1.0.4 在遵守本规程的同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1.0.5 向外地引进或输出的树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植物检疫法律和法规,办好植物检疫手续.2栽植前的准备2。

1 设计2.1.1 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绿化总平面图、绿化栽植平面图、竖向设计图、地上地下管线图等)、经费预算表和文字说明,并附植物品种名称、规格和数量。

2。

1.2 屋顶绿化设计必须符合该建筑设计规定的负荷量,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图纸还应包括屋顶防水处理施工图.屋顶栽植以低矮灌木、地被植物、草坪以及箱栽、盆栽植物为宜.2.2地形设计2.2.1应全部清除地面的建筑垃圾、杂草、树根等残留物,化工、汽修地块应清运酸、碱、盐渍土类和油污土类,换上种植土。

针对现行城市绿化中普遍存在的建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在对树木生长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可采取就地掩埋和改良利用的办法,但要防止转嫁和形成二次污染。

2.2.2 载植地岩、坚土、重粘土等不透气土层或排水不良、不透气的废基,栽乔木按深1。

2米、宽1米,灌木按深0.6米范围予以清理。

2。

2.3 根据设计标高,翻整土地,加填客土,翻土深度应不小于30cm。

2。

2。

4 应按竖向设计平整场地,整理地形,一般不得有低洼积水处。

2。

3 栽植地2。

3。

1 栽植地宜选择肥沃、疏松、透气、排水良好的栽植土。

2.3.2 树木栽植土土层厚度应符合表2。

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验收规范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

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 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米以上的乔木。

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米至 15 米的乔木。

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 米至 8 米的乔木。

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 1 米处的直径。

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 D 表示。

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字母 P 表示。

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 H 表示。

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三、苗木验收质量要求1、苗木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2、苗木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3、苗木质量标准(1)、植株健壮,苗干通直圆满,规格要求一致,枝条茁壮,组织充实,木质化程度高。

乔木树主干明确;花灌木分枝均匀;绿篱个体上下一致,下部不脱裸;球形苗木枝叶茂密。

苗木质量标准

苗木质量标准
(5)苗木重量:苗木重量是指苗木干重或鲜 重。苗木的总生物量或总干重是反映苗木 竞争能力的最好指标。
10
1、形态指标
• (6)顶芽:顶芽的大小、有无是反映苗木 质量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对一些没有萌芽 能力或萌芽力弱的针叶树种,发育正常而 饱满的顶芽是合格苗木的一个重要条件 。
• (7)茎根比 :茎根比是苗木地上部分与地 下部分(重量或体积)之比。在生产实践 中用体积之比来表示。茎根比反映苗木根 茎两部分的平衡状况,即苗木水分、营养 收支平衡问题。
• 80年代,从单一形态品质指标逐渐过渡到形态指 标和生理指标相互结合的领域,并延伸到分子水 平。
5
(二)苗木质量标准的产生与发展
• 80年代我国颁布了GB6000-85 《主要造林 树种苗木》和GB6001-85 《育苗技术规程》
• 1999 年,重新修订颁布了《林木种子检验规 程》、《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义。
41
2、要求
(1)对于产量,要求90%的可靠性和 90%精度;
• (2)对质量要求以90%的可靠性达到 95%的精度;
42
3、调查方法
• 标准地法、标准行法和对角线法三种 调查方法。一般我们常采用是对角线 取样法
• 按树种、育苗方法、苗龄等分别调查 苗木质量与产量,
43
4、调查内容
• 主要统计苗高、地径、根系、产苗量 四个主要指标,并分别统计成苗(可 出圃造林的苗林)、幼苗(需继续培 育的苗木)的产量、质量填入苗木调 查汇总表。
11
2、生理指标
• (1)苗木水分:苗木水分状况和苗木质量密切相 关,水分是苗木生命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质,苗木 的生命活动在 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体内水分状况, 可以说苗木体内的生理活动只有在水分参与的情 况下才能正常进行。

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验收规范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

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 98%.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米以上的乔木。

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米至 15 米的乔木。

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 米至 8 米的乔木。

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1.2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 1 米处的直径.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0。

2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 D 表示。

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字母 P 表示。

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 H 表示。

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三、苗木验收质量要求1、苗木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2、苗木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3、苗木质量标准(1)、植株健壮,苗干通直圆满,规格要求一致,枝条茁壮,组织充实,木质化程度高。

乔木树主干明确;花灌木分枝均匀;绿篱个体上下一致,下部不脱裸;球形苗木枝叶茂密。

一级苗木标准

一级苗木标准

一级苗木标准一级苗木是指在苗木生产中,经过一定的培育和管理,符合一定标准的苗木产品。

一级苗木的标准是苗木行业的重要指导标准,对于苗木的生产、销售以及使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将从苗木的外观、生长状况、根系、健康状况等方面,对一级苗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一级苗木的外观应该整洁、无病虫害、无伤痕、无变形。

苗木应该直立生长,树干笔直,树冠丰满,叶片鲜绿,无枯黄、枯萎现象。

苗木的外观直接反映了其生长状况和健康状况,因此外观是评判一级苗木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次,一级苗木的生长状况应该良好,树高、地径、冠幅等指标应该符合相应的标准。

一级苗木的生长状况良好,能够保证苗木在移栽后能够快速生长,降低移栽死亡率,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另外,一级苗木的根系应该发达、无病虫害、无伤痕。

根系是植物的重要器官,对于植物的生长、营养吸收、抗逆能力等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一级苗木的根系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苗木的生长质量和成活率。

最后,一级苗木的健康状况应该良好,无病虫害。

病虫害是苗木生产中的常见问题,病虫害严重影响苗木的生长、品质和成活率,因此一级苗木应该是无病虫害的。

综上所述,一级苗木标准是苗木生产中的重要指导标准,对于苗木的生产、销售以及使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级苗木的标准包括外观、生长状况、根系、健康状况等方面,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苗木才能称为一级苗木。

因此,苗木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一级苗木标准进行管理和培育,以提高苗木的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同时,苗木使用者在购买苗木时也应该注意检查苗木是否符合一级苗木标准,以确保所购买的苗木质量良好,能够顺利生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DB33林业容器育苗第2部分:育苗技术规程Cultivation of Tree Container SeedlingsPart2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ultivation of Tree Container Seedlings(征求意见稿)XX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DB33/ ××××—2007《林业容器育苗》分为二个部分――第1部分:苗木质量要求――第2部分:育苗技术规程本部分为DB33/ ××××—2007的第2部分本部分的附录A、B、C、D、E都是资料性的附录本部分由XX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XX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XX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业容器育苗第2部分:育苗技术规程1 X围本标准规定了XX省林业容器育苗的容器、基质、圃地选择和育苗设施、苗木培育、出圃、检疫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供造林或补植用的容器苗培育。

2 规X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33/178-2005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DB33/177-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DB33/T 179-2005 林业育苗技术规程DB33/176-2005 林木种子质量等级GB 10016 林木种子贮藏GB 6001-85 育苗技术规程LY 1000-91 容器育苗技术1996 《中华人民XX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4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85 《林木病虫害防治手册》3育苗容器育苗容器是指用来装入培养基质培育苗木的器具。

3.1容器种类容器种类分为穴盘、网袋容器(无纺布容器)、硬质塑料容器、软质塑料容器及塑料薄膜容器等。

3.1.1 穴盘穴盘按照制造材料不同分聚苯泡沫穴盆和塑料穴盆,通常多为塑料制的长方形盘,上有形状、大小各异的穴孔。

3.1.2 网袋容器(无纺布容器)网袋容器一般为采用可降解纤维材料为容器包被,以轻型基质为育苗基质的新型育苗容器。

3.1.3 硬质塑料容器用硬质塑料制成六角形、方形或圆锥形,底部有排水孔的容器。

3.1.4软质塑料容器用软质塑料制成的杯状容器。

3.1.5 塑料薄膜容器一般是用厚度为0.02~0.06mm的无毒塑料薄膜制成的容器。

3.1.6 其它容器因地制宜使用竹篓、竹筒、泥炭以及木片、牛皮纸、树皮、陶土等制作的容器。

3.2 容器规格育苗容器大小取决于育苗树种、育苗期限、苗木规格、运输条件以及造林地的立地条件等。

在保证造林成效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小规格容器。

干旱季节和立地条件恶劣、杂草繁茂的造林地或在林冠下造林,则适当加大容器规格。

常用容器规格参见附录A。

4 育苗基质及配制要求4.1 基质材料基质是指用于支撑植物生长的材料或几种材料的混合物。

容器育苗的基质主要有泥炭、火烧土(焦泥灰)、黄心土、锯屑、蛭石、珍珠岩、有机肥(腐熟的厩肥、栏肥等)等。

4.1.1 泥炭泥炭又称泥煤、草煤或草炭,是煤化程度最低的煤,由水、矿物质和有机质三部分组成。

不同产地的泥炭其组成成份变化较大,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质。

4.1.2 火烧土火烧土是在长满杂草的荒地或荒坡上,铲起带土草皮,经晒干后,加入部分杂草、稻、麦、油菜秸秆等,收拢成堆,用火焖烧而成,其含有氮、磷、钾和一些微量元素。

可就地取材,烧熟碾细, 并用孔径0.5cm~0.6cm的细筛过筛后,堆放备用。

4.1.3 黄心土选择林冠下表土层以下的无污染、无病虫害的新鲜黄泥土。

所取土壤需经细碎过筛后使用。

4.1.4 锯屑木材加工的锯屑或经过碎化的脚料和林木采伐废弃物,按8:2的比例与人粪尿或牲畜粪混合,并经沤制腐熟后使用。

4.1.5 蛭石蛭石又叫水云母,为水合镁铝硅酸盐,是由云母无机物加热到800℃至1000℃时形成的。

它作为育苗基质,孔隙度大、透气,保水、保肥能力强,能提供一定量的钾、钙、镁等营养元素。

4.1.6 珍珠岩珍珠岩是一种火山喷发的酸性熔岩,经急剧冷却而成的玻璃质岩石。

4.2 基质配比容器育苗的基质要按一定比例混合后使用,要根据培育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配制基质,主要造林树种容器苗的常用基质及配比参见附录B。

基质配制时必须添加适量基肥,用量按树种、培育期限、容器大小及基质肥沃度等确定。

可用有机肥或复XX、过磷酸钙或钙镁磷肥,也可使用缓释肥,但需控制其用量,以防容器苗陡长。

松类树种基质配制时应加入适量的菌根土或按时接种菌根。

4.3 基质消毒及pH值调节为预防苗木发生病虫害,基质须严格消毒,方法参见DB33/T179-2005附录B、附录C。

配制基质时须将pH值调整到育苗树种的适宜X围。

调高pH值一般可用生石灰或草木灰,降低pH值用硫磺粉、硫酸亚铁或硫酸铝等。

5 圃地选择和育苗设施5.1 圃地选择育苗圃地应选择地势平坦,灌溉、排水良好,便于管理的地方,忌选在地势低洼、排水不良、雨季积水和风口处。

5.2 育苗设施容器育苗要求有一定的设施条件,在具有喷雾和遮阳设施的温室大棚、苗木繁育圃中进行。

5.2.1 控温设施控温设施主要指温室或大棚等。

5.2.2 控光设施控光设施主要指遮荫棚等。

5.2.3 控水设施控水设施主要指灌溉系统,可采用喷灌、喷雾或滴灌等多种形式。

6 容器苗培育6.1 整地作床6.1.1 芽苗苗床选背风向阳、东西走向的地形做床。

芽苗苗床可用砖块等砌成,高30cm,宽l00cm,长则依地形与播种量而定。

芽苗苗床内用干净新鲜清水沙填平,沙的高度20cm。

播种前须对苗床进行灭菌消毒,方法参见DB33/T179-2005附录B、附录C。

6.1.2 容器苗床要求清除杂草、石块、平整土地,分苗床与步道,床高10cm,床宽1.0m~1.2m,长度依地而定,步道宽40cm,四周开排水沟,床面覆盖地布。

若利用温室大棚培育容器苗,可在其内做普通苗床或高架苗床。

6.2 装填基质和摆放容器装填之前将基质湿润,含水量10%~15%。

6.2.1 穴盘容器装填时须将基质装实,以装平容器上口为宜。

装后容器直接放置在普通苗床或高架苗床上,高架苗床高度70cm~80cm,宽度100cm~120cm,长度依据育苗场地大小和穴盘育苗数量而定。

6.2.2 网袋容器不用人工装填,由专门机器生产。

容器排放在专门的托盘上架空,使空气自然修根。

6.2.3 硬质塑料容器装填时须将基质装实,以装平容器口为宜。

装后容器放置在专用的苗床上,容器底部离开地面10cm,使空气自然修根。

6.2.4 软质塑料容器、塑料薄膜容器装填时须将基质装实,以装平容器口为宜。

装后容器整齐靠紧地排放在苗床上,容器上口要平整一致,苗床周围用土培好,容器间空隙用细土填实。

6.3 播种和芽苗培育6.3.1 种子选择选用良种或种子品质达到DB33/176-2005规定的二级以上种子。

6.3.2 种子消毒针叶树种和一些易感病的阔叶树种子,催芽或播种前应进行种子消毒,种子消毒方法参照DB33/T 179-2005附录B。

6.3.3 种子催芽对休眠期长、发芽迟缓的种子,播种前需经催芽处理,种子催芽方法参照附录C。

6.3.4 播种6.3.4.1 播种期的确定根据树种特性、当地气候条件、育苗方式、培育期限、造林季节等因素确定播种时间。

容器育苗的播种时间参照附录D。

6.3.4.2 播种量根据种子大小、种子质量、催芽程度和所需芽苗数量等确定种子播种量。

采用直接点播容器育苗时每容器播种1~2粒即可。

对粒小、发芽率低的种子,宜采用芽苗移栽育苗,而粒大、质优、发芽率高的种子可在容器中直接点播育苗。

6.3.4.3 播种和管理培育芽苗的,将经过消毒催芽的种子均匀地撒播在培育芽苗的苗床上,盖沙厚度以不见种子为宜,覆盖后随即喷洒广谱型杀菌剂水溶液。

冬季或早春须上盖拱形塑料薄膜,以提高地温、保持湿度。

直接在容器中点播育苗的,播种前,将容器内基质用水淋透,然后将经过消毒催芽的种子点播在容器中间,及时覆土盖草,覆土厚度为种子横径的1~3倍,小粒种子以不见种子为度。

覆盖后随即喷洒广谱型杀菌剂水溶液。

早春气温低时播种,要有保温设施。

播种后要保持苗床和基质湿润,经常喷洒广谱型杀菌剂水溶液,第一个月一星期1次,以后可10~15天喷洒1次,并交替使用各种杀菌剂,并将苗床温度控制在30℃以下。

当沙床上种子萌动、子叶伸展、种壳开始脱落时,要将塑料薄膜白天揭开,晚上覆盖,进行炼苗。

点播容器内的种子出土后,在早晚或阴天分次揭去覆盖的稻草等。

6.4 芽苗移植待芽苗长到2叶1芽,高度3cm~5cm大小时,及时移植到容器中,每个容器内移苗1株。

选择阴天移植,晴天移植应在早、晚进行,做到随起随栽。

芽苗移植前一天将容器内基质用水淋透,起苗时先淋透苗床,用楔形竹签轻轻撬起芽苗,放入盛有少量清水的盆内。

移栽前可剪去芽苗主根顶端,保留根长2cm左右,以促进根系生长。

用竹签在容器中央打一小孔,孔的深度略深于芽苗根长,然后将芽苗小心地放入孔中,尽量使苗根不弯曲,再用竹签在孔旁2cm处斜插压紧,使基质与芽苗根充分接触。

移植后随即浇透水,并及时遮阳。

6.5 扦插育苗容器扦插育苗与一般的圃地扦插育苗技术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只是要选择合适的容器与适宜的基质,具体方法参照DB33/T179-2005中扦插育苗部分。

6.6 嫁接育苗容器嫁接育苗与一般的圃地嫁接育苗技术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只是要选择合适的容器苗作砧木,具体方法参照DB33/T179-2005中嫁接育苗部分。

6.7 苗期管理6.7.1 间苗与补苗对于直接在容器中点播育苗的,幼苗出齐一周后,间除过多的幼苗,对缺株容器要及时补苗。

补苗和间苗后要随即浇水。

6.7.2 水分管理在出苗期和幼苗生长初期或芽苗移植初期要多次适量勤浇水,保持苗床和基质湿润;速生期浇水应量多次少,在苗床和基质达到一定的干燥程度后再浇水;生长后期要控制浇水。

浇水宜在早、晚进行,严禁在中午高温时进行。

为便于水分管理,容器育苗应配置喷雾设施。

6.7.3 追肥容器苗的追肥时间、次数、肥料种类和施肥量要根据树种的营养生理需求和基质肥力而定。

6.7.3.1 对于点播容器苗,当针叶树出现初生叶,阔叶树出现真叶,进入速生期前开始追肥。

6.7.3.2 对移植苗而言,苗木移植成活(缓苗期)后开始施肥。

6.7.3.3 根据苗木各个发育时期的要求,调整氮、磷、钾的比例和用量。

速生期以氮肥为主,生长后期停止使用氮肥,适当增施磷、钾肥,促使苗木的木质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