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二(2)
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鉴定编号:
审核:鉴定注:1、此表与《农村民居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一起使用;
2、房屋鉴定由乡(镇)组织,乡(镇)法人或分管领导审核,村社领导参加并签字
3、联系人及电话填写户主或其家人的姓名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