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CSCO)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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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胃肠道间质瘤病理诊断共识(2013年版)解读

中国胃肠道间质瘤病理诊断共识(2013年版)解读

GIST诊断治疗共识(2013年版),并在《临床肿瘤学 杂志》上正式发表H』。本解读就该共识的病理诊断
部分作一简要介绍,并对其中的部分内容予以补充 和说明。 一、关于GIST的定义 GIST是胃肠道最常见的间叶源性肿瘤,临床可 以表现为从良性到恶性[2 3,免疫组织化学检测通常 表达CDll7和DOGl,显示卡哈尔细胞(Cajal cell) 分化,大多数病例具有KIT或PDGFRA活化突变, 少数病例涉及其他分子异常。 二、对标本的要求 与2011年版共识相同,主要是提醒和敦促外科 医师在手术标本的处理上能更合乎规范。 三、关于GIST的病理诊断 1.基本诊断:从事GIST病理诊断的医师应熟悉 GIST的基本形态,并了解GIST的一些特殊形态。 GIST的基本病理组织学形态包括梭形细胞型 (70%)、上皮样细胞型(20%)和梭形细胞-上皮样 细胞混合型(10%,图1~3)口J,并可有多种排列结
在任何两种成分即可做出诊断,但因肿瘤发生的异 时性而不易被诊断。组织学上SDH缺陷型GIST常 呈多结节状生长(图10),多为上皮样型(图11),也 可为混合型,常见淋巴管侵犯(图12)和/或区域淋
巴结转移。免疫组织化学标记可表达CDll7和
DOGI(图13,14),但SDHB呈失表达(图15)。分 子检测无KIT或PDGFRA基因突变,约半数病例显 示为SDH亚单位之一(SDHA、SDHB、SDHC或 SDHD)功能丧失性胚系突变,其中30%为SDHA突 变,20%为SDHB、SDHC或SDHD突变,另一半数病 例可能为SDH复合体的表观基因沉默,存在广泛的 基因组甲基化,大多为高甲基化。SDH缺陷型GIST 的发病机制尚未完全明了,可能与SDH缺失导致琥 珀酸累积,从而触发低氧诱导因子.1仅(HIFI o【)介导 的假缺氧信号通路相关。SDH缺陷型GIST还存在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l)信号的活化,可高表达

肿瘤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诊疗中国专家共识

肿瘤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诊疗中国专家共识

肿瘤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诊疗中国专家共识(2014版)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肿瘤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Chemotherapy-induced thrombocytopenia,CIT)是临床常见的化疗药物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有可能导致降低化疗药物剂量或延迟化疗时间,甚至终止化疗,由此影响临床疗效和患者生存,并增加医疗费用。

为提高CIT诊治水平,促进血小板生长因子在实体瘤领域的合理用药,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CSCO)根据中国国情,在参考国内外相关循证医学证据以及相关共识及指南的基础上,于2012年、2013年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暨2013年CSCO学术年会期间举行了CIT诊疗中国专家共识研讨会。

全国40余位来自血液病、肿瘤学领域的知名专家与会并展开讨论,为CIT诊疗中国专家共识的制订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针对国内外符合循证医学原则的高级别证据,参考2010年美国国家癌症网(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2009年美国肿瘤护理学会(ONS)化疗和生物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07年美国血液学会(ASH)血小板输注指南、我国卫生部《内科输血指南》,达成CIT诊疗中国专家共识。

一、CIT定义CIT是指抗肿瘤化疗药物对骨髓产生抑制作用,尤其是对巨核细胞产生抑制作用,导致的外周血中血小板<100×109/L。

当血小板<50×109/L时,可引起皮肤或黏膜出血,同时患者不能承受手术治疗和侵袭性操作检查;血小板<20×109/L,有自发性出血的高危险性;血小板<10×109/L,则有自发性出血的极高危险性。

二、CIT的诊断及分级1.CIT的诊断标准:(1)外周血血小板<100×109/L;(2)发病前应有确切的应用某种能引起血小板减少的化疗药物,且停药后血小板减少症状逐渐减轻或血小板恢复正常;(3)排除了其他可导致血小板减少症的原因,如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白血病、放射病、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脾功能亢进等;(4)排除使用了同样能够引起血小板减少的非化疗药物,如磺胺类药物等;(5)患者伴或不伴出血倾向,如皮肤上有瘀点、紫癜或原因不明的鼻出血等表现,甚至出现更加严重的内脏出血迹象;(6)重新使用该化疗药后血小板减少症再次出现。

2024版CSCO肺癌指南更新主要内容

2024版CSCO肺癌指南更新主要内容

2024版CSCO肺癌指南更新主要内容2024版CSCO(中国抗癌协会肺癌专业委员会)肺癌指南的更新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诊断和分期:更新的指南强调了肺癌的早期诊断和分期的重要性。

对于可疑肺癌病例,建议通过影像学检查(如CT扫描)、组织学检查(如细针穿刺活检)和生物标志物来进行诊断和分期。

2.分子分型和靶向治疗:指南针对肺癌的分子分型和靶向治疗作出了更新。

指南推荐使用分子检测手段,例如PCR、NGS等,来鉴定肺癌的分子特征,从而为患者提供靶向治疗的机会。

3.综合治疗策略:指南更新了肺癌的综合治疗策略,包括手术治疗、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等。

根据肺癌的分期和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并强调多学科协作的重要性。

4.新药和新技术的应用:指南关注了肺癌领域的新药和新技术的应用。

例如,针对EGFR突变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推荐使用EGFRTKI(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进行靶向治疗。

5.基因检测与监测:指南更新了基因检测与监测的内容,鼓励开展基因检测,包括肿瘤突变和转移靶基因的检测,并通过连续监测基因突变,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6.高风险人群的筛查:指南强调了对高风险人群进行肺癌的筛查。

例如,对于长期吸烟者和家族中有肺癌病史的患者,建议进行低剂量CT扫描等筛查手段。

7.支持性治疗和康复:指南更新了支持性治疗和康复的内容。

例如,针对肺癌患者的疼痛管理、营养支持、心理支持等方面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总结起来,2024版CSCO肺癌指南的更新主要内容包括肺癌的诊断和分期,分子分型和靶向治疗,综合治疗策略,新药和新技术的应用,基因检测与监测,高风险人群的筛查,支持性治疗和康复等方面。

这些更新内容旨在提供更加精确和个体化的治疗策略,提高肺癌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2018 CSCO肺癌指南更新说明2

2018 CSCO肺癌指南更新说明2

2018 CSCO肺癌指南更新说明肺癌是一种严重的疾病,被称为“癌症之王”。

国内外的医学专家长期以来都致力于研究肺癌的发展和治疗。

2018年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专业委员会(CSCO)发布了更新的肺癌诊疗指南,针对目前国内外研究成果对现有指南进行更新。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2018 CSCO肺癌指南的更新内容。

1.早期肺癌的诊断和治疗早期肺癌是指肺癌初期的阶段,通常由于症状不明显、早期发现难度大等原因,导致很多患者无法及时进行早期诊断和治疗。

此次更新的指南提到,针对早期肺癌的外科手术治疗还是最重要的治疗手段,尤其是对于1-2期肺癌患者来说。

而对于早期肺癌患者是否需要接受新辅助化疗还是存在争议的问题。

新一代的研究显示,接受新辅助化疗并不一定能够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因此对于是否需要接受新辅助化疗,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2.晚期NSCLC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肺癌的最常见类型,而晚期NSCLC的治疗一直是国内外医学专家们广泛关注的问题。

2018 CSCO肺癌指南对于晚期NSCLC的治疗也进行了相关的更新说明。

对于EGFR突变和ALK融合蛋白阳性晚期NSCLC患者,推荐使用靶向治疗进行治疗。

而针对晚期NSCLC患者的化疗方案也进行了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说明。

与此同时,对于晚期NSCLC的免疫治疗方案也进行了相关的介绍。

最新研究显示,晚期NSCLC患者进行PD-1抑制剂治疗可以极大地改善患者的生存期,成为晚期NSCLC治疗的新的有力选择。

3.肺癌的射频消融治疗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肺癌的射频消融治疗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

射频消融治疗是一种利用导向针尖和高频电流消融肿瘤组织的技术。

而在2018 CSCO肺癌指南更新的内容中,也特别强调了肺癌的射频消融治疗的相关信息。

对于部分不能进行手术治疗的老年患者和晚期肺癌患者,射频消融治疗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治疗手段。

同时,在射频消融治疗患者后,其并发症较少,同时对于患者的身体造成的伤害也相对较小。

最新原发性肝癌规范化诊治专家共识研讨会会议记要资料

最新原发性肝癌规范化诊治专家共识研讨会会议记要资料

原发性肝癌的规范治疗共识原发性肝癌规范化诊治专家共识研讨会会议纪要2007年11月10日中国上海前言原发性肝癌(PLC)是我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也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之一。

为了推动我国临床肿瘤学事业的发展,提高肝癌规范化多学科综合治疗和研究水平,促进人类健康,在拜耳先灵医药保健公司和爱思唯尔国际出版集团的协助下,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CSLC)、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CSCO)以及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肝癌学组在11月10日于上海隆重推出了“原发性肝癌规范化诊治专家共识研讨会”并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峰会在肝癌领域史无前例,汇集了数十名国内肝癌诊治领域的顶级专家,其中包括孙燕、吴孟超、叶胜龙、秦叔逵、管忠震、汤钊猷等众多知名教授,讨论内容主要涉及PLC的诊断、外科手术、介入治疗、放射治疗、分子靶向治疗以及当前相关的国际指南与共识这几大方面。

在会上,大家针对目前肝癌诊治领域的现状畅所欲言,气氛热烈。

颇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盛会一改以往的经验之谈,而是在“基于循证医学证据”这一理念的基础上各抒己见,实现了与国际治疗领域之理念相接轨,使其结论更具说服力,这为“原发性肝癌规范化诊疗专家共识”的最终形成奠定了雄厚的理论基础。

第二次和第三次“专家共识研讨会”分别拟于2008年2月和5月举行,其最终目的是在各位专家充分讨论交流、反复完善并达成基本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于2008 年中期推出《原发性肝癌规范化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

毋庸置疑,众位顶级专家信息火花的碰撞,势必会为中国肝癌诊疗领域的医生们带来划时代的纲领性诊疗指南!国际肝细胞癌诊疗指南与共识简介肝细胞癌的治疗涉及内科、外科、介入、放射等诸多方面。

肝癌的规范化治疗需要多学科共同探讨,为患者选择最适合的首选治疗和后续治疗。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肝癌治疗指南主要包括:(1)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NCCN)每年对主要肿瘤制定的临床指南;(2)美国肝病研究协会(AASLD)治疗指南;(3)英国胃肠病学会(BSG)治疗指南;(4)美国外科学院(ACS)制定的共识。

中国抗癌协会章程

中国抗癌协会章程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 中国抗癌协会,英文名称:CHINESE ANTI CANCER ASSOCIATION,缩写:CACA。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全国各学科的肿瘤科技工作者、热心于抗癌事业的各界人士、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肿瘤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团体味员,是发展我国肿瘤防治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团结和动员全国各学科的肿瘤科技工作者和抗癌社会力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人材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的方针,促进肿瘤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抗癌知识和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肿瘤科技人材的成长,促进肿瘤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肿瘤防治事业服务,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服务,为肿瘤科技工作者服务。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 号A 座。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开展肿瘤学术和技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加强学科间和团体间的联系与协作,促进肿瘤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二) 开展防癌宣传,普及肿瘤科学知识,提高泛博群众的抗癌知识水平;(三)开展肿瘤学科继续教育,更新肿瘤科学知识和技术,提高泛博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肿瘤专业水平;(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辑出版肿瘤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著作、图书资料和音像制品等;(五)推广肿瘤科学技术成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六)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肿瘤防治研究方面的建议,反映肿瘤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肿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七)开展肿瘤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称资格审评、专业医师资格认证、抗癌药物和医疗器械的验证、评审等任务;(八)开展民间国际肿瘤科学技术交流,加强同国际同类学术组织友好交往和合作,参加相关的国际抗癌组织;(九)发现、推荐、表彰优秀肿瘤科技人材,评定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经政府部门批准,主办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评审与奖励;(十)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骨转移癌痛的中医药治疗进展

骨转移癌痛的中医药治疗进展陈健琳【摘要】骨转移癌最主要症状是顽固性疼痛,并可进行性加重,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中医治疗骨转移性癌痛包括内治法及外治法.其中内治法为中药内服,主要起到化痰散结、温阳通络、活血化瘀、补肾填髓等功效;而外治法则包括中药外敷、膏剂外敷、针灸、点穴、中药注射及超声电导药物透射等.中医治疗本病具有止痛效果明确、价格低廉、方法多样等优势.【期刊名称】《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年(卷),期】2017(015)005【总页数】4页(P136-139)【关键词】骨转移;癌性疼痛;中医药疗法;综述;骨疽【作者】陈健琳【作者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静安200435【正文语种】中文骨的转移性肿瘤是由人体器官和组织的癌、肉瘤或其他、恶性病变转移至骨骼而发生的肿瘤,是骨肿瘤中发病率较高的一种。

在人体各个系统的转移瘤中,骨转移仅次于肝和肺,居于第三位[1]。

几乎每一种恶性肿瘤均可转移到骨。

其中以乳腺癌、肺癌、前列腺癌最为常见。

骨转移癌最主要的症状是顽固性疼痛,并可进行性加重,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临床治疗也相当棘手[2]。

目前西医临床多采用放化疗、手术/介入治疗、内分泌治疗、放射性同位素治疗、三阶梯止痛治疗等来缓解疼痛症状。

但以上治疗均存在一定的不良反应,且有些患者止痛效果不佳,因此常常辅以中医药止痛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

中医对骨转移癌痛的治疗近年来成为研究热点,本文就近年来骨转移癌痛的中医药治疗现状作一综述。

骨转移瘤属于骨肿瘤中的一种,骨肿瘤对应的中医病名有“骨疽”“石痈”“石疽”和“骨瘤”等。

我国在2000多年前的《内经》中,对骨肿瘤就有所认识,《灵枢·刺节真邪》中曰:“有所结,气归子,津液流之,邪气中之,凝结日以易甚,连以聚居,为昔瘤,以手按之坚。

有所结,深中骨,气固于骨,骨与气并,日以益大,则为骨疽。

”隋代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记载:“此由寒气客于经络,与血气相搏,血涩结而成疽也。

肿瘤外科主治医师《基础知识》模拟试卷二(精选)

肿瘤外科主治医师《基础知识》模拟试卷二(精选)[单选题]1.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概念是A.健康即人体各器官系统发育良好,体(江南博哥)质健壮,功能正常,精力充沛,并且有良好劳动效能的状况B.健康是身体强壮,没有疾病,人格正常的状态C.健康是一种在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而不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状态D.健康是指身体和心理素质良好的状态E.健康是指没有疾病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所谓健康就是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适应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而不是单纯的指疾病或病弱。

也就是说,它不仅涉及人的心理,而且涉及社会道德方面的问题,生理健康、心理健康、道德健康,三方面构成健康的整体概念[单选题]2.预防皮肤癌的最好方法是A.避免皮肤晒伤B.避免中午直射的阳光C.夏天外出时穿衣戴帽D.多运动E.多游泳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减少皮肤过度暴晒,是预防皮肤癌的最佳方法[单选题]3.恶性肿瘤治疗后,医师应该定期了解患者情绪及体质恢复情况,因此,随诊工作很重要。

下列哪一项认识是错误的A.可以了解治疗后病情,有利于早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B.加强患者和医院的联系C.及时提供药物和治疗支持D.治疗后随诊(信访)没有用处,患者会拒绝E.三甲医院应该建立有专人负责的随诊制度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恶性肿瘤治疗后,随诊对于患者的病情稳定,延长生存期及提高生活质量非常重要[单选题]4.有关肿瘤分化程度的叙述,正确的是A.肿瘤分化愈好、恶性程度愈高、多伴有瘤细胞浸润和转移B.肿瘤分化愈差、恶性程度愈高、多伴有瘤细胞浸润和转移C.肿瘤分化愈差、恶性程度愈高、瘤细胞不易浸润和转移D.肿瘤分化愈好、恶性程度愈低、多伴有瘤细胞浸润和转移E.肿瘤分化愈差、恶性程度愈低、多伴有瘤细胞浸润和转移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肿瘤的分化程度也就是肿瘤组织的成熟程度,一般说来,分化高的肿瘤具有良性行为,分化低的肿瘤多有恶性表现[单选题]5.人类记载肿瘤这种疾病最早可追溯到何时A.100年前B.500年前C.2000~3000年前D.300年前E.1000年前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人类认识癌肿已经有3500年的历史。

《2023_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罕见靶点诊疗更新

doi:10.3971/j.issn.1000-8578.2023.23.1022·指南解读·《2023 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罕见靶点诊疗更新李营歌,董熠,余舒阳,文英美,宋启斌,姚颐Diagnostic and Therapeutic Strategy Updates of Rare Oncogenic Mutations in Chinese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 Guidelines 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Non-small CellLung Cancer (2023 Edition)LI Yingge, DONG Yi, YU Shuyang, WEN Yingmei, SONG Qibin, YAO YiCancer Center, Renmin Hospital of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60, China CorrespondingAuthor:YAOYi,E-mail:*****************.cn姚颐 博士,硕士生导师,留德学者。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肿瘤中心书记兼肿瘤Ⅰ科主任、医院重点培养青年人才,“医疗名家”、“匠心名师”称号获得者。

中国抗癌协会肺癌专委会委员,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放射治疗专委会委员,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肿瘤生物标志物专委会委员,华人放疗协作组(CRTOG)肺癌专委会委员,中国老年保健协会肺癌专委会常委,湖北省医学会肿瘤学分会常委,湖北省临床肿瘤学会(ESCO)书记兼常务理事、肺癌青委会主任委员、纵隔肿瘤专委会副主任委员、靶点诊疗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分子影像专委会常委、食管癌专委会常委、泌尿生殖肿瘤专委会常委,湖北省抗癌协会常务理事、肿瘤内科治疗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肿瘤营养与代谢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肺癌专委会常委。

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会员,旅德华人医师学者协会创始会员,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会员。

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

全世界有55%的肝癌患者在中国,但我国长期以来都缺乏一种适用于所有肝癌患者的规范化诊治方案,随着医学上在肝癌治疗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在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CSLC)、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CSCO)和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肝癌学组的共同努力下,制定出了我国第一部有着坚实循证医学基础的《原发性肝癌规范化诊治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这将使得肝癌在中国的治疗更加“有章可循”。

原发性肝癌规范化诊治的专家共识(一)一、前言原发性肝癌(PLC,以下简称肝癌)是临床上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全球发病率逐年增长,已超过62.6万/年, 居于恶性肿瘤的第5位; 死亡接近60万/年,位居肿瘤相关死亡的第3位。

PLC在我国高发,目前,我国发病人数约占全球的55%;在肿瘤相关死亡中仅次于肺癌,位居第二。

因此,肝癌严重威胁我国人民健康和生命。

为了推动我国临床肿瘤学事业的发展,提高PLC多学科规范化综合治疗和研究水平,积极学习和应用国内、外的符合循证医学原则的高级别证据,制订符合我国国情的PLC临床实践指南,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CSLC)、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CSCO)和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肝癌学组共同发起,组织多学科专家参与,制定了本“原发性肝癌规范化诊治专家共识”。

2007年11月10日、2008年4月5日和8月30日,先后在上海召开了三次专家共识研讨会。

会议由叶胜龙和秦叔逵教授共同主持,吴孟超、汤钊猷、孙燕院士和管忠震教授亲临指导,国内有关PLC诊治领域的60多位著名专家出席会议。

在会上,系统地复习了当前PLC 的国际指南与共识,讨论了PLC的诊断、手术治疗(肝切除与肝移植)、介入治疗、局部消融治疗(主要包括射频消融、微波消融和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放射治疗、生物治疗、分子靶向治疗、系统化疗以及中医药治疗等一系列问题。

各位专家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基于尊重循证医学证据的原则,与国际上的诊断治疗理念接轨,特别是针对我国PLC诊治的现状和发展,大家各抒己见、集思广益,提出了许多良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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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CSCO)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 CHINESE SOCIETY OF CLINICAL ONGOLOGY,简称CSCO),由全国从事肿瘤临床专业工作者与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法人学术性协作组织。

第二条宗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接受国家卫生部和中国抗癌协会的领导与监督,遵纪守法,强调“团结、协作、务实”,即团结和组织全国各相关学科的肿瘤临床工作者,进行以GCP为规范的多学科、多中心、多层次的临床协作,开发推广先进的诊断与治疗技术,宣传与普及抗癌知识;提倡中西医相结合、现代医药学与传统医药学相结合,协调国内研究,加强国际交流,不断提高肿瘤临床诊治与研究水平,促进我国抗癌事业的蓬勃发展,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CSCO主要工作任务:
(一)促进肿瘤临床科研,推广先进诊断与治疗技术,组织推动符合GCP规范的科技协作,收集并提供国内外最新抗癌信息,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和技术交流,编辑出版本专业学术书刊。

(二)建立与国内外相关学术团体和抗癌组织机构的密切联系,积极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与促进友好往来,进行临床肿瘤学领域的广泛合作。

(三)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抗癌人才,更新临床肿瘤学知识与技术,提高广大肿瘤临床工作者学术水平与业务水平;推荐与表彰先进肿瘤临床工作者,推荐与奖励优秀学术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

(四)积极开展肿瘤防治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宣传媒介与多种方式,普及推广肿瘤诊疗科学知识,促进群众性抗癌活动。

开展肿瘤诊治咨询,组织与支持肿瘤普查,为肿瘤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指导和公益服务。

(五)充当政府与卫生行政部门联系肿瘤临床工作者的纽带和开展肿瘤防治工作的助手,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肿瘤诊治、研究方面的良好建议;接受委托,承担肿瘤防治决策论证、科技项目评比和科研成果鉴定等。

积极反映肿瘤临床工作者的呼声,协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章会员
第四条凡从事肿瘤临床专业工作者和医药企事业单位,符合会员的基本条件,愿意遵守中国抗癌协会章程和本条例,积极参加CSCO活动,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常务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可成为CSCO会员,发给会员证,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会员
(一)个人会员:具有相应学历和基本专业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本会两名正式会员介绍推荐,填写“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经常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按规定交纳会费,方可成为CSCO个人会员。

(二)荣誉会员:对我国肿瘤临床事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和积极参与、支持CSCO工作的专家,70岁以上的CSCO会员,经常委会批准可授予荣誉会员。

(三)团体会员:属于临床肿瘤学相关的、正规的或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医药机构及学术组织,由申请单位填写“团体会员申请表”,经常务委员会审后,按规定交纳年会费,可成为CSCO 团体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义务与奖惩
(一)会员有义务遵守本条例,按期交纳会费,支持与关心CSCO工作,执行委员会决议和完成CSCO所委托的任务,积极参加或协助开展CSCO委员会组织的肿瘤防治活动。

(二)会员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建议、监督工作和参加CSCO举办的学术、公益活动的权利,享受本会提供的优先与优惠待遇,定期获得CSCO寄赠的学术资料,获得CSCO 的支持与帮助。

(三)会员在肿瘤临床工作中取得重大成就或有重要贡献时,可得到CSCO表彰与奖励。

(四)会员有退会自由,由会员提出书面申请,常务委员会批准即可办理退会手续,会员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即认为是自行退会,不再享受会员的权利和履行会员的义务,对严重违背本条例或从事有损CSCO声誉的违法活动者,委员会有权劝其退会直至除名。

第七条团体会员的权利、义务
(一)团体会员有义务遵守本条例,按期交纳会费,支持与关心CSCO工作,执行委员会决议和完成CSCO所委托的任务,积极参加或协助开展CSCO委员会组织的肿瘤防治活动。

(二)团体会员享有执行委员会常委待遇,对学会委员选举权,有建议、监督CSCO工作的权利。

(三)优惠参加学会举办的相关学术活动;取得学会编印的有关宣传、学术资料;获得学会专家技术咨询服务。

(四)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五)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常务委员会批准即可办理退会,团体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即认为是自行退会,不再享受会员的权利和履行会员的义务,对严重违背本条例或从事有损CSCO声誉的违法活动者,委员会有权劝其退会直至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八条CSCO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两年召开一届。

会员代表由各地推选代表、团体会员代表和特邀代表等组成。

代表大会讨论决定CSCO工作方针和任务,制定与修改章程,审议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提案和决议,选举新的委员会成员,并上报中国抗癌协会审查备案。

第八条委员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领导机构。

委员应通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其职责为: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制定与审议工作计划,决定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组织选举CSCO领导与常务委员领导开展各项学术活动,指导监督经费收支,推荐与表彰优秀等。

委员会每年召开2次。

第九条由委员会选举产生CSCO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数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数名和常务委员若干名,组成常务委员会。

正、副主任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但隔届可以重新当选。

在委员会休会期间,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执行机构行使委员会职权。

常务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第十条本会设立指导委员会,由全国范围内德高望重、对中国临床肿瘤学的发展贡献重大和仍坚持临床工作,但已超过国家法定工作年龄的著名专家担任指导委员,并设立主任委员。

指导委员拥有常务委员的权利和职责,且对CSCO工作具有指导、监督与批评建议权。

第十一条在常务委员会休会期间,主任委员主持领导CSCO全面工作,秘书长在主任委员领导下负责执行常务委员会决议,处理日常会务。

本会下设办公室、秘书处与若干职能工作部门,由部分常务委员或委员(包括指导委员) 分工负责,秘书长指导协调。

根据学术活动需要,经委员会研究决定,必要时可设立若干专业学组。

第十二条经本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通过,可聘请声誉卓著、对中国抗癌事业贡献重大的杰出人士担任本会荣誉主任委员。

还可聘请国际上著名临床肿瘤学专家为CSCO通讯会员或荣誉会员。

第五章经费
第十三条CSCO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热心抗癌事业的个人或团体单位资助捐赠,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收入等。

第十四条经费管理:建立建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财务管理体制,经费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对科技社团的有关财经法规,必须用于本会的活动与发展,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常务委员会和主任、秘书长办公会议请示汇报,并接受中国抗癌协会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CSCO办公地址设于北京。

根据本组织宗旨设计制定统一的会徽标志。

第十六条终止程序:本会需要终止活动时,应由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召开临时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获得2/3以上多数同意,并上报中国抗癌协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做出解散决定。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报国家卫生部备案,解释权归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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