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剪力墙结构短肢剪力墙结构体系中总地震倾覆力矩比
短肢剪力墙的定义

短肢剪力墙的定义(1)《高规》规定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0?5?1 “当构件截面的长边(长度)大于其短边(厚度)的4倍时,宜按墙的要求进行设计。
”即高厚比为4~5时,也按短肢剪力墙设计;(2)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3)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
编辑本段短肢剪力墙的界定方法规程相关规定:《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1.2条规定了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短肢剪短肢剪力墙高层住宅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并且应符合一系列规定。
第7.1.3条规定了B级高度高层建筑和9度抗震设计的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采用第7.1.2条规定的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墙结构的必要条件:抗震设计时,短肢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大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
短肢剪力墙结构的下限:当短肢墙较少时,如短肢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15%~40%,则可以按普通剪力墙结构设计。
下限规范没有规定,用户可以灵活掌握。
B级高度高层建筑和9度抗震设计的A级高度高层建筑,即使置筒体,也不能采用。
其最大适用高度比高规表4.2.2-1中剪力墙结构的规定值适当降低,且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分别不应大于100m和60m。
小高层框剪结构如果在剪力墙结构中,只有个别小墙肢,不应看成短肢剪力墙结构而应作为一般剪力墙结构处理。
短肢剪力墙结构,其首先应是全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墙结构中,应有足够的长肢剪力墙。
如果把短肢墙看成异形柱,则短肢剪力墙结构可以认为呈框剪结构的变形特征。
当结构形式符合短肢剪力墙结构形式后,才能在软件“总信息”参数的结构体系中,定义结构为“短肢剪力墙结构”。
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十个比值

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十个比值随着计算机技术及CAD技术的发展,当前我们进行建筑结构设计越来越倚重计算软件;对计算软件依赖加深,往往会使我们变得懒于独立思考判断,而是直接引用计算结果作为设计的依据。
这样对于普通的规则的建筑往往没有大问题,但是一遇到特殊的建筑,其计算结果就会失真,必须人工进行调整干预才能得出正确的结果。
《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第5.1.16条明确指出:对结构分析软件的计算结果,应进行分析判断,确认合理有效后方可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
这一条文明确指出我们设计人员是设计的主体,软件只是我们的辅助工具,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独立判断分析的能力。
分析一个计算结果正确与否,有十个比值非常关键,它们是轴压比,剪重比,刚度比,位移比,周期比,刚重比,楼层最大位移与层高比(层间位移角),倾覆力矩比,剪跨比以及剪压比。
(1)轴压比:主要为控制结构的延性,规范对墙肢和柱均有相应限值要求,见抗震规范第6.3.6条和6.4.5条。
轴压比是指柱组合轴力设计值与柱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
需要注意的是荷载组合下柱轴压比不能过大,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7.3.1条可以看出当轴压力N>0.9φfc时,所增加的轴力全部由钢筋来承担,很不经济,尤其是地下室柱更应注意对截面的控制。
根据以往经验,合理的柱截面应该其配筋为构造配筋(配筋率0.7%~1.0%),当柱计算配筋面积很大时应加大柱截面。
(2)剪重比:是指结构任一楼层的水平剪力与该层及以上各层总重力荷载代表值之比。
一般特指底层水平剪力与结构总重力荷载代表值之比。
剪重比主要为控制各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确保结构安全性,见《抗震规范》第5.2.5条。
剪重比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结构的刚柔程度,它应该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如果结构太刚,剪重比过大,则地震力增加,造成浪费;如果结构太柔,剪重比过小,层间位移比就不满足规范规定的变形要求。
剪力墙结构设计要点(新规范6、7度)

抗震设防烈度6、7度地区A级高度剪力墙结构设计要点一、整体规定◆A级高度乙类、丙类高层建筑的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全部落地剪力墙—-6度、7度抗震时,分别为140、120m◇部分框支剪力墙--6度、7度抗震时,分别为120、100m◇A级高度甲类高层建筑的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6度、7度抗震时,将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级后,应符合上述要求(说明: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水箱、构架等高度)◆结构的最大高宽比;◇6和7度抗震时,分别为6、5◆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的扭转影响◆考虑非承重墙的刚度影响,结构自振周期折减系数取值0.9~1。
0◆平面规则检查,需满足:◇形状:平面长度不宜过长(图1),L/B宜符合表3.4.3的要求;平面突出部分的长度l 不宜过大、宽度b不宜过小(图1),l/Bmax、l/b宜符合表1的要求;建筑平面不宜采用角部重叠或细腰形平面布置.(图2)图1 建筑平面示意设防烈度L/B l/B max l/b6、7度8、9度≤6。
O≤5.O≤0.35≤0.30≤2.O≤1.5图2 角部重叠和细腰形平面示意◇扭转:1、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
5倍;《高规》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
4倍.注:当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不大于0。
4/1000时,该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该楼层平均值的比值可适当放松,但不应大于1。
6。
2、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 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
9,《高规》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
85.◇楼板:1、当楼板平面比较狭长、有较大的凹入或开洞而使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应在设计中考虑楼板削弱产生的不利影响;2、有效楼板宽度不宜小于该层楼面宽度的50%;楼板开洞总面积不宜超过楼面面积的30%;3、在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5m,且开洞后每一边的楼板净宽度不应小于2m。
剪力墙结构的规范理解及短肢剪力墙判定

剪力墙结构的规范理解及短肢剪力墙判定摘要:剪力墙又称为抗风墙和结构墙,房屋或者构筑物中主要承受风荷载或者地震作用引起的水平荷载的墙体,防治结构剪切破坏。
本文根据笔者多年的工程经验,对剪力墙结构设计的一些心得跟大家分享一下。
关键词:剪力墙结构;规范;短肢剪力墙判定前言高层建筑结构同时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还要抵抗地震作用,在低层结构中,水平荷载产生的内力和位移很小,通常可以忽略;而在高层建筑中,水平荷载和地震力的作用将成为高层建筑剪力墙的控制因素。
随着建筑高度增加,位移增加最快,弯矩次之。
因此高层建筑设计不仅要有较大的承载能力,而且需要较大的抗侧刚度,以保证水平荷载产生的侧向变形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剪力墙结构在水平力作用下侧向变形的特征为弯曲型。
剪力墙结构承受竖向荷载及水平荷载的能力都较大。
其特点是整体性好,侧向刚度大,水平力作用下侧移小,并且由于没有梁、柱等外露与凸出,便于房间内部布置。
一、对于规范的理解(1)《高规》7.1.2条和7.13条是针对短肢剪力墙结构中的短肢剪力端和一般剪力墙提出的具体要求,对于一般剪力墙结构中的短肢剪力墙不执行本条规定:①从构件的概念解读规范,《高规》7. 1.2条注: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即水平截面的长度)与厚度(即水平截面的宽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二般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大于8的剪力墙。
②从结构的概念解读规范,《高规》7.1.2条称: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形成舰肢剪力墙与简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些、构,称为较多短肚的剪力墙结构,俗称短肢剪力墙结构。
(2)高层建筑设计中,我们应合理进行抗侧力构件布局,剪力墙布置不宜过少,墙肢不宜过短,不应设计仅有短肢剪力墙的高层建筑,应采用短肢剪力墙与筒体(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结构体系。
(3)采用较多短肢的剪力墙结构体系时,其最大适用高度要适当降低,Ⅶ度和Ⅷ度抗震设计时分别不应大100m和80m.根据抗震设计规范的精神,Ⅳ类场地上的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还应适当降低。
《2010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实施细则参考

《2010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实施细则1 总则1.1 根据《2010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及2010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制定本细则1.2 建筑抗震设计的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1.3建筑抗震设计应重视抗震概念设计,应坚持建筑形体多样化与结构受力合理性统一的原则,使建筑物既满足建筑功能和形体美观的要求,又保证地震下的结构安全。
同时也倡导抗震结构的概念设计与计算分析并重的原则,设计者应通过已有的工程经验、仔细的结构抗震概念设计、精细的结构分析、有针对性的抗震措施或必要的结构抗震试验验证,来满足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的特殊要求。
2 术语2.1 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建筑或房屋高度大于24m除住宅建筑以外的建筑物。
2.2 房屋高度自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主要屋面板指屋面建筑面积大于下一层楼面建筑面积的30%的屋面。
若建筑地下室有一面临空,则应从临空面的地面开始计算。
2.3高宽比房屋高度与建筑平面宽度之比。
2.4抗震设防标准衡量抗震设防要求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
2.5 建筑抗震概念设计根据地震灾害和工程经验等所形成的基本设计原则和设计思想,进行建筑和结构总体布置并确定细部构造的过程。
2.6抗震措施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2.7抗震构造措施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2. 8 短肢剪力墙结构短肢剪力墙墙及柱所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40%(应小于50%),同时应适当控制短肢剪力墙和柱所承担的负荷面积与总面积的比值(宜不大于40%)及短肢剪力墙与总剪力墙的比值(宜不大于40%),且短肢墙不宜集中布置在一起。
浅谈短肢剪力墙结构设计

浅谈短肢剪力墙结构设计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住宅的设计也在不断迎合人们的需要,大空间、自由分隔都是现在设计的主流。
在结构上,如果结构型式选用普通框架,既不美观,也很影响使用;如果结构型式选用的是普通剪力墙结构,空间又无法达到人们的要求。
通过结构设计人员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将剪力墙融合框架优点,形成了更适合小高层及多层的结构型式,即短肢剪力墙结构。
列出短肢剪力墙的各种界定标准;简述短肢剪力墙与异型柱的区别;分析上部为短肢剪力墙下部为框支转换层的混合结构的结构体系;采用短肢剪力墙结构所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关键词:短肢剪力墙结构与异型柱的区别;混合结构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住宅的设计也在不断迎合人们的需要,大空间、自由分隔都是现在设计的主流。
在结构上,如果结构型式选用普通框架,既不美观,也很影响使用;如果结构型式选用的是普通剪力墙结构,空间又无法达到人们的要求。
通过结构设计人员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将剪力墙融合框架优点,形成了更适合小高层及多层的结构型式,即短肢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墙结构定义为墙肢的长厚比为5-8的特殊剪力墙结构。
常见的短肢剪力墙有:“T”、“L”、“十”、“Z”及“一”型的。
1 短肢剪力墙的优点和缺点短肢剪力墙结构与普通剪力墙结构相比,有自重较低的优点,普通剪力墙一般自重在13~16KN/m2,,而短肢剪力墙结构自重一般为10~12KN/m2,,上部自重减轻可使基础费用降低;除了自重,短肢剪力墙的造价也较低,一般15层左右剪力墙结构用钢量约为65kg/m2,而采用短肢剪力墙结构时,用钢量约为53kg/m2;有优点也不能忽略其缺点,比如会增加工程的综合造价,还有短肢剪力墙结构的抗震性能较差,所以在地震区高层住宅中,剪力墙不宜过少,墙肢不宜过短,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剪力墙。
因而,在选择结构型式时,必须因地制宜,扬长避短。
2 短肢剪力墙的界定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1.8条的文字解释:“1、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4但不大于8的剪力墙。
浅谈框架-剪力墙结构中0.2V0调整的具体应用
浅谈框架-剪力墙结构中0.2V0调整的具体应用牟京芳(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44)1 问题的提出和分析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简称高规)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简称抗规)的规定:抗震设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的数量必须满足一定要求。
这就是说,在地震作用时剪力墙是作为第一道防线承担了大部分的水平力。
但这并不意味着框架部分可以设计得很弱。
相反,框架部分作为第二道防线必须具备一定的抗侧力能力,这就需要在计算时,对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剪力进行调整。
在91版的高规(JGJ3-91)中,对V f <0.2V0的楼层,设计时V f取1.5V f,max和0.2V0 的较小值。
V0为地震作用产生的结构底部总剪力,V f,max为各层框架所承担的总剪力中的最大值。
这种调整方法对于框架柱沿竖向的数量变化不大的情况是合适的,但是对于那些框架柱沿竖向的数量变化较大的建筑,这样调整会造成上部楼层框架柱所承担的剪力明显偏大,是不合理的。
因此,02版高规(JGJ3-2002)8.1.4条规定:对框架柱数量从下至上分段有规律变化的结构,当V f<0.2V0时,V0应取每段最下一层结构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总剪力;V f,max 应取每段中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且未经调整的各层框架承担的地震总剪力中的最大值。
对框架柱数量沿竖向变化更复杂的情况,还应专门研究框架柱剪力的调整方法。
2 工程实例西安某医院,建筑面积60000m2。
主楼地下2层,地上26层,高98.85m;裙房地下2层,地上7层,高度28.3m。
主楼和裙房均采用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灌注桩。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Ⅱ类场地。
采用SATWE软件计算,并用ETABS 软件进行复核。
工程平面见图1, 2。
计算时嵌固部位定在±0.000处。
结果表明,框架柱的倾覆弯矩百分比各层均小于50%,基本在10%~35%之间,这说明剪力墙的数量满足高规的要求。
朱炳寅老师的文章
朱炳寅老师的文章----剪力墙的认识与把握(2008-05-05 22:42:31)转载标签:杂谈对剪力墙的认识与把握1、规范对剪力墙的相关规定1)剪力墙的划分:依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以下简称:“高规”)的相关规定,各类墙肢截面高宽比(截面高度与厚度的比值,即/ )见表1。
表1 各类剪力墙的墙截面高宽比说明:表中“超短肢剪力墙”、“柱形墙肢”是笔者为便于区分不同情况而划分的。
2)关于短肢剪力墙: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要求见表2。
表2 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要求2、对规范规定的理解与认识1)“混凝土规范”规定>4时,按剪力墙要求设计;2)对于≤3的剪力墙墙肢,规范规定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
注意:此处规范规定的是“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就是在抗力设计时,采用柱截面计算的原则来确定墙肢的,其他要求同墙。
有文献提出墙肢的轴压比也按框架柱要求。
比较可以发现,在抗震等级相同时,规范对于框架柱的轴压比限值要远大于对墙肢轴压比限值,因此对小墙肢按框架柱要求控制轴压比是不合适的。
3)当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采取相应的结构加强措施,见表2,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短肢剪力墙的纵向配筋,不区不同分抗震等级,加强部位相当于一级抗震等级时的一般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配筋要求,其他部位则当于二级抗震等级时的一般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配筋要求。
(2)对短肢剪力墙应进行剪力再增大(增大系数:一级1.4,二级1.2)。
(3)对普通剪力墙只限制加强部位的轴压比(一级0.5(9度0.4)、二级0.6),而对短肢剪力墙则限制所有部位(加强区与非加强区)的轴压比(一级0.5、二级0.6、三级0.7)。
(4)对一字形短肢剪力墙应采取比带翼墙短肢剪力墙更严格的抗震措施(轴压比限值再降0.1)。
4)当短肢剪力墙不较多时,可不采取短肢剪力墙较多时相应的结构加强措施;5)抗震与非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均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剪力墙结构设计注意要点
剪力墙结构设计注意要点剪力墙结构设计要点整体规定?◆?A级高度乙类、丙类高层建筑的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全部落地剪力墙——非抗震、6度、7度、8度、9度抗震时,分别为150、140、120、100、60m?部分框支剪力墙——非抗震、6度、7度、8度抗震时,分别为130、120、100、80m,9度抗震时不宜采用?A级高度甲类高层建筑的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6度、7度、8度抗震时,将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级后,按乙类、丙类建筑采用?9度抗震时,应专门研究?(说明: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水箱、构架等高度)?◆?B级高度乙类、丙类高层建筑的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全部落地剪力墙——非抗震、6度、7度、8度抗震时,分别为180、170、150、130m?部分框支剪力墙——非抗震、6度、7度、8度抗震时,分别为150、140、120、100m?B级高度甲类高层建筑的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6度、7度抗震时,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级后,按乙类、丙类建筑采用?8度抗震时,应专门研究?◆?结构的最大高宽比:?A级高度——非抗震、6度、7度、8度、9度抗震时,分别为6、6、6、5、4?B级高度——非抗震、6度、7度、8度抗震时,分别为8、7、7、6?◆?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的扭转影响?◆?考虑非承重墙的刚度影响,结构自振周期折减系数取值0.9~1.0?◆?平面规则检查,需满足:?扭转:?A级高度——?B级高度、混合结构高层、复杂高层——?楼板:?有效楼板宽?≥?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50%?开洞面积?≤?该层楼面面积的30%?无较大的楼层错层?凹凸:?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30%?◆?竖向规则检查,需满足:?侧向刚度:?除顶层外,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相邻下一层的25%?楼层承载力:A级高度——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宜)≥?相邻上一层的80%?薄弱层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应)≥?相邻上一层的65%?B级高度——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应)≥?相邻上一层的75%?(说明:楼层层间抗侧力结构受剪承载力指在所考虑的水平地震作用方向,该层全部柱及剪力墙的受剪承载力之和)?竖向连续:竖向抗侧力构件(柱、抗震墙、抗震支撑)的内力不得由水平转换构件(梁等)向下传递?◆?水平位移验算:?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最大层间位移角?≤?罕遇地震作用下的薄弱层层间弹塑性位移角?≤?1/120?◆?舒适度要求:?高度超过150m的高层建筑,按10年一遇的风荷载取值计算的顺风向与横风向结构顶点的最大加速度限值为:住宅、公寓?0.15?m/s2,办公、旅馆?0.25?m/s2?◆?伸缩缝?1.?最大间距:现浇?45m,装配?65m?2.?可适当放宽最大间距的条件:?①?顶层、底层、山墙和纵墙端开间等温度变化影响较大的部位提高配筋率?②?顶层加强保温隔热措施,外墙设置外保温层?③?每隔30~40m留出后浇带,带宽800~1000mm,钢筋采用搭接接头,后浇带砼两个月之后浇灌?④?顶部楼层改用刚度较小的结构形式,或顶部设局部温度缝,将结构划分为长度较短的区段?⑤?采用收缩较小的水泥,减少水泥用量,砼中加入适宜的外加剂?⑥?提高每层楼板的构造配筋率,或采用部分预应力混凝土?◆?防震缝?1.?最小宽度:按框架结构的50%取用,但不宜小于70mm。
短肢剪力墙结构抗震概念设计
短肢剪力墙结构抗震概念设计短肢剪力墙结构已大量应用于高层住宅建筑中,将短肢剪力墙和框架梁隐于建筑隔墙中,满足人们对居住的美好要求,是一种更符合生活要求的结构型式。
结构设计人员在更多的使用这种结构型式的同时,应该全面而细致的遵照国家规范进行准确的结构设计。
关键词:高层结构短肢剪力墙短肢剪力墙结构抗震概念设计1短肢剪力墙结构1.1 短肢剪力墙:⑴按《高规》[3]7.1.2条规定: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一般剪力墙是指墙肢高度与厚度之比大于8的剪力墙⑵短肢剪力墙与异型柱的区分: 按《异形柱规范》[4]2.1.1条规定,异形柱是截面几何形状为L形T形和十字形,且截面各肢的高度比不大于4的柱。
《混凝土规范》[1]10.5.1条规定,当构件截面的长边(长度)大于其短边(厚度)的4倍时,宜按墙的要求进行设计。
《广东高规》[5]更是明确规定,短肢剪力墙的墙肢高厚比为4~8。
可见,高厚比在4~5的构件宜按短肢剪力墙设计。
⑶墙与柱的区分《抗震规范》[2]6.3.6条规定,柱的截面长边与短边的边长比不宜大于3;6.4.9条规定,抗震墙的墙肢长度不大于墙厚的3倍时,应按柱的要求进行设计。
《高规》7.2.5条规定,矩形截面独立墙肢高厚比不大于3时,宜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
综上所述,各类竖向构件的结构型式用截面高厚比来判定为:h/b<3 3≤h/b<44≤h/b≤8 8<h/b柱异形柱短肢剪力墙一般剪力墙1.2短肢剪力墙结构:短肢剪力墙结构属剪力墙结构,按《高规》7.1.2规定: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的剪力墙结构,并应符合“抗震设计时,筒体和一般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宜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等规定,也就是说,规定了短肢剪力墙数量的上限,即短肢剪力墙承担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应超过总力矩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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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一来,总是不断有人提出地震倾覆力矩比问题,包括图审单位,设计院总工等。
今天又有家图审单位提出类似问题,说应该每层均满足地震倾覆力矩比50%要求,当然责任人应该首先归《高规》编写者。
1、对于该条,《高规》8.1.3条: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时,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采用。
8.1.3条条文解释说明中也没有提起总的地震倾覆力矩是指结构底部(即PKPM地震倾覆力矩比中地面以上第一层)还是每一层。
反倒在《高规》7.1.2条第二款中,涉及短肢剪力墙结构的地震倾覆力矩比,明确提起为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
规范原文是:抗震设计时,筒体和一般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宜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
现在产生分歧点就是总地震倾覆力矩和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
2、笔者在过去做设计的过程中,把握尺度有个渐变的过程。
开始是尽量满足每层均达到地震倾覆力矩比50%要求,然后是地面以上第一层满足地震倾覆力矩比50%的要求,再到现在是满足底部加强区满足地震倾覆力矩比50%的要求。
《施岚青》中提起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是指在剪力墙底部的一定高度内,适当提高承载力和加强抗震构造措施。
弯曲型和弯剪型结构的剪力墙,塑性铰一般在墙肢的底部,将塑性铰范围及其以上的一定高度范围作为加强部位,对于避免墙肢剪切破坏、改善整个结构的抗震性能,是非常有用的。
为了剪力墙应具有足够的延性,剪力墙塑性铰出现后,剪力墙底部塑性铰范围内应加强构造措施,提高其抗剪切破坏的能力。
以次类比,把这个概念运用到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笔者再联想到06年在杭州做的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和一个临安接近100米的高层办公楼,为这个问题电话请教过浙江省城建院的王银根总工程师,他的意见也是最好底部加强区满足50%这个要求,所以笔者在后来的设计过程中,都是按照底部加强区满足50%来控制的。
因为像刚才提到的那个接近100米的高层办公楼,除非加很多墙,是不可能满足每层都达到50%要求的。
3、现在终于找到了书面的,明确的说明了。
是《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3.11条,原文摘抄如下。
问题是:当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时,剪力墙数量不足(高度没有超过框架限制高度时),是否按框架计算配筋?在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当剪力墙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小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40%时,《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中要求按不设剪力墙的框架结构进行补充计算,并按不利情况取值,此规定可否作为施工图审查的论据?框剪结构中,上部有少部分楼层有剪力墙承受弯矩少于50%情况,此时,框架设计等级该怎么处理?答:(1)框剪结构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若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50%,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按框架结构确定,按实际布置的框架剪力墙建模计算,结构总信息填框剪结构,最大适用高度可比单纯框架结构适当提高。
“当剪力墙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小于总地震倾覆力矩的40%时,尚应按不设剪力墙的框架结构进行补充计算,并按不利情况取值。
”此条文来自《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施工图审查不作为强制性条文,可按一般要求对待。
设计人应执行该条文规定。
(2)框剪结构应按基本振型下的底部地震总倾覆力矩比例进行判定。
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在上部承担地震作用减少,符合框剪结构工作特点。
框剪结构若抗侧刚度若沿竖向没有突变,在底部加强区以上,少数楼层剪力墙承受的总倾覆力矩少于50%,框架抗震等级按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架考虑。
笔者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新版本已经对11.2.4条做了修改,新内容如下: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当剪力墙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小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时尚应按《高规》第6.1.7条和第8.1.3条的规定进行补充计算,并按不利情况取值。
笔者这本书是设计院最近发的,书中有不少修改,既然是修改,就有修改的道理。
但为了结构计算类型清晰,笔者建议在抗震区,如果做成框架-剪力墙结构,还是满足底部加强区地震倾覆力矩50%的要求为宜,免得还要进行补充计算。
这可能就要在方案阶段,就要及时的介入建筑专业工作当中,现在的工程一般是到扩初阶段,结构专业才介入,其实方案阶段,结构专业介入是很有必要的。
一个工程结构类型和结构选型合不合理,一般在方案阶段就有80%定性了。
4、关于短肢剪力墙结构,在这个结构类型的判定方面,国家规范,上海规范,北京规范和广东规范都有不同的解释。
现在既然江苏没有关于此类的地方规范,那就以国家规范为准了。
现在这个50%度如何把握,一直以来没有一个明确定量的说法,笔者的习惯是,一般短肢剪力墙地震倾覆力矩占总地震倾覆力矩比超过30%,就认为是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这个定量也没有得到明确的考证,只是设计习惯。
现在有本王亚勇和戴国莹主编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疑问解答》一书中7.21条,《高规》第7.1.2条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如何界定?回答:《高规》第7.1.2条所说的“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主要指结构平面中部为剪力墙构成的薄壁筒体(常用作楼梯间,电梯间等),其余部位基本为短肢剪力墙的一种结构布置形式,近几年来在非抗震地区以及6度和7度抗震设防地区的住宅建筑中逐渐被应用。
要提出具体的量化判断指标是困难的,一般情况下,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中,短肢剪力墙承受的倾覆力矩可占结构底部总倾覆力矩的40%~50%。
因此,一般剪力墙结构中,如果存在少量的短肢剪力墙,则不必要遵守7.1.2条规定。
实际上,《高规》第7.2.5条对剪力墙结构中的独立小墙肢另有专门规定。
设计中,对于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结构布置上宜使两个主要受力方向的刚度和承载力相差不多。
(此条,笔者按:也就是控制结构的刚重比和位移,以及短肢剪力墙的地震倾覆力矩比在两个方向较接近)7.1.2条第四款轴压比要求应按第3款提高后的抗震等级确定。
7.1.2条主要针对抗震设计而言的。
笔者另:当短肢剪力墙地震倾覆力矩占总地震倾覆力矩比不超过30%时,可按照一般剪力墙结构考虑,当超过30%,但不到40%时,最好能和图审单位或者总工提前沟通一下,免得在结构体系方面有大的分歧。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笔者的把握是,当短肢剪力墙地震倾覆力矩占总地震倾覆力矩比不超过30%时。
短肢剪力墙可以不按短肢剪力墙要求的配筋率控制,但设计院总工要求这么控制,只好妥协~由于一些开发商对成本的控制要求,设计人员在对小高层住宅结构设计过程中会出现倾覆力矩比大于0.5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即剪力墙较少的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文对此类结构的定义理解为:框架部分与结构整体倾覆力矩比MF/M大于0.5,结构位移满足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要求。
结合实际工程,如何对此类结构的剪力墙和框架进行结构设计是要讨论的主要内容。
2规范的相关规定及对规范的理解《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1.3—1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8.1.3条都有相关规定: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框架部分承受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50%时,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采用,柱轴压比限值宜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
《高规》第6.1.7条也注明“结构分析计算应考虑该剪力墙与框架的协同工作”。
剪力墙较少的框架-剪力墙结构与布置少量墙的框架结构在定量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如果结构位移仅能满足框架结构的限值要求,可将框架和剪力墙协同工作的结构描述为“配置少量墙的框架结构”做了一个工程,审查单位提出两点,第一,框架倾覆力矩大于50%,应按照框架结构适用高度控制;第二,剪重比不满足规范的最低限值,要求满足。
对第一个问题经过查阅文献,基本可以澄清,是说法有误,例如:七度区,框架-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为120m,框架结构最大适用高度为55m,按照规范对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定义,当剪力墙承担的倾覆力矩大于50%,即可按照框剪结构执行。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工程的框架承担的倾覆力矩介于50~60%之间,确实不太合理,但是就此简单的认为必须按照框架结构执行,就有点教条主义了。
最基本的道理是,若框架承担的倾覆力矩为51%,则严格意义上来说就不算是框剪结构了,那最大就只能盖到55m了,要是框架承担的倾覆力矩为49%,则按照这个逻辑就是框剪结构,最大适用高度可以做到120m,两个百分点,就跨越了65m!岂不是笑话!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当框架占的倾覆力矩比例为50~75%时,认为是强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部分按照框架结构设计;当框架结构承担倾覆力矩大于75%,此类结构就属于带少量剪力墙的框架了,在这种情况才有可能套用框架最大适用高度的情况较为合理。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以下简称《震规》)第7.2.4第3款: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底层或底部两层的纵向和横向地震剪力设计值应全部由该方向的抗震墙承担,并按各抗震墙侧向刚度比例分配。
即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地震剪力应由全部抗震墙承担,框架柱不分担地震剪力。
但对倾覆力矩则不同,它可由框架柱和抗墙同时承担。
详见《震规》第7.2.5条第1款第2)目,即:7.2.5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中,底部框架的地震作用效应宜采用下列方法确定:1 底部框架柱的地震剪力和轴向力,宜按下列规定调整:2)框架柱的轴力应计入地震倾覆力矩引起的附加轴力,上部砖房可视为刚体,底部各轴线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可近似按底部抗震墙和框架的侧向刚度的比例分配确定。
详细算例可参见施岚青《2008年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答题指导》第71页案例题2.4.3-7。